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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四

徽宗皇帝

礼制局

政和三年七月己亥,诏:『礼以辨上下,定民志。自秦、汉以来,礼坏不制。富人墙壁被文绣,倡优借后饰,当世贤者,至于太息,时君世主,亦莫能兴。卑得以逾尊,贱得以凌贵。欲安上治民,难矣!比裒集三代鼎彝、簠簋、盘匝、爵豆之类凡五百余器,载之于图,考其制而尚其象,与今荐天地、飨宗庙之器无一有合。去古既远,礼失其传矣。祭以类而求之,其失若此,其能有格乎?诏有司悉从改造。宫室、车服、冠冕之度,昏、冠、丧、葬之节、多寡之数、等衰之别,虽尝考定,未能如古,秦、汉之敝未革也。夫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今无礼以齐之而刑施焉?朕甚闵之。可于编类御笔所置礼制局讨论古今沿革,具画来上,朕将亲览,参酌其宜,蔽自朕志,断之必行。革千古之陋,以成一代之典,庶几先王,垂法后世。』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宣和录》有此,《实录》及诏旨并无之。三年六月十一日并二十一日两诏可参考。《实录》于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已书此诏。案:三年九月五日,始命刘炳等为礼制详议官,然则置局当在三年七月。《宣和录》得之,《实录》误也。蔡絛《史补》亦系之三年,绍述、熙丰政事同书。本纪亦因《实录》,于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丙子书置礼制局,今不取。蔡絛《史补·礼制篇》[1]:宋兴,崇宁、大观,已百六十年矣,而礼乐制度多阙,不及汉、唐。始神庙有一代典礼之制,不就,及上自亲政,慨然述作,故以属鲁公。崇宁中始讲求未暇,大观初,阴为有意,乃将君臣庆会阁所藏、一时朝廷所被受御笔,悉编类以成书,託此为名,因命门客黄声、表兄徐若谷为编类官,实欲因官给笔札,密修讲之。二人者皆未官于朝,编类乃家事,故特命之。声与谷博学谨畏,近时亦罕有也。方草具未久,鲁公罢(大观三年六月四日,京罢相),俄又罢去,遂不成。时声始登第矣(黄声,南剑州人,大观三年贾安宅榜第四甲及第)。政和元年,声乃挝登闻鼓院,密上当时所讲议文书。上喜,命声入馆为正字(政和二年九月十五日为正字),而鲁公益有召意。二年,鲁公归阙(京二月一日受太师,令居第,五月十三日落致仕)。既复相,而上于礼文更留神,且屡督鲁公。鲁公曰:『今为一代典章,顾何密之有?不若择通儒,明以付之。』三年,乃下诏具述作旨,因编类御笔所以置礼制局焉。始多聚晓礼之士与其中,方讲求会议郊庙。庙有三恪陪位礼,而本朝二王后阙三恪不备,因议礼间,才及之,而谮者忽出奇诋,谓鲁公又及三恪,是欲反矣。上偶为之动,鲁公狼狈遽止,因私叹曰:『礼制其必不成!』是后晓礼之士或死或去,而亲戚宾客,时多预焉,徒随时事被旨讨论而已。至于一代典礼,盖蔑及也。政和八年,又下诏:百官改用履令礼制局。先是,冠服适今之宜,仿古之意,讨论以闻,当力行之。其见服鞾,先次废罢。然当是时,实无创礼之志。先改革者,以为废释氏之渐。未久,鲁公罢,而局亦罢。时郑居中亦被旨修《五礼新仪》,既不通详,又乃仪也,非礼也,亦终不能行。属政和以后,上志移于道家者流,俄数有期门之事,官寺小人任权,一代典礼,遂不克就。崇宁以来,稽古殿多聚三代礼器,若鼎彝、簠簋、牺象、尊罍、登豆、爵斝、玷洗,凡古制器悉出,因得见商、周之旧,始验先儒所传太讹。若谓罍山尊,但为器,画山雷而已。虽王氏亦曰如是,此殆非也。制度今已传,故不详录。政和既制礼制局,乃请御府所藏悉加讨论,尽改以从古,荐之郊庙,焕然大备。有万寿玉尊者,大犹四升,器雕琢殊绝;玉玷阔盈尺有二寸。上每祭祀饮福、大朝会、爵群臣则用焉。其他多称是。至其制作之精,殆与古埒。盖自汉以来,不克有此,亦太平之盛举也。当是时,中书舍人翟汝文奏:乞编集新礼,改正《三礼图》,以示后世。有司因循,亦不克就。惜哉!孙觌供到《蔡京事迹》:崇宁初置讲议司,讲求元丰已行法度及神宗欲有为未暇者,官属朱锷、徐处仁等。局成,作编类御笔所,御笔皆赐京者。后君臣会庆阁成,又改作礼制局,凡尊罍、簠簋、笾豆、盘匜、鼎俎,皆不合古,于是禁中尽出古器,用铜依古制重造,惟笾以竹为之,如今纫竹系器也。又用银铸爵五十枚。东坡常得古爵而不识,诗云:『只耳兽齧环,长唇鹅擘喙。三趾下锐春蒲短,两柱高张秋菊细。』疑其饮器也。政和元年,会上御文德殿受朝,朝退,赐酒三爵,其制作如《诗》所云,乃爵也。时礼制局以从官兼领,奉赐比它局独厚。又有议礼局,知枢密院郑居中所领,今颁《五礼新仪》是也。

九月癸未,户部尚书刘炳、中书舍人翟汝文为礼制详议官,起居舍人陈邦光、国子司业曾开力同详议官。

十月辛酉,手诏:『先王制器,必尚其象,然后可以格神明,通天地。去古云远,久失其传,裒集三代盘匜罍鼎,可以稽考取法,以作郊庙礼祀之器,焕然大备,无愧于古。可载之祀仪。』从刘炳之言也。乙丑,御崇政殿,阅举制造礼器所之礼器,并出古器宣示百官。

《实录》但书御崇政殿,以古器宣示百官。今以诏旨十六日所书增入。

礼制局言:『圜坛旧制四成,一成二十丈,再成十五丈,三成十丈,四成五丈。成高八尺一寸,十有二陛,陛七十二级。二壝,壝二十五步,古所谓地上圜邱、泽中方邱,盖因地形之自然,非人为也。然王者建国所在,或无自然之邱,则于郊择吉土,以兆神位。为坛之制,当有度数,阳奇阴偶。王令诸侯为坛三成,用阳数也。然则化天之坛宜为三成。自后周以来,始为四成,逮今未革。今定为圜坛三成,自后一成以九九之数,广八十一丈;再成用六九之数,广五十四丈;三成用三九之数,广二十七丈。每成高二十七尺,总三成,二百一十有六,乾之策也。为三壝,壝三十六步,乾之策:一十有六也。成与壝俱三三,天之数也。考历代以及今之坛制,其次第星辰,有不伦者。旧制五星、十二辰位于第一龛,二十八宿位于第三龛。夫五星、二十八宿相与为经纬,则二十八宿为五星之所含,而十二次是所相待以成者也。臣等今议,升二十八宿等四十四位于第二龛。旧制:第二龛星辰之位为重行,则壝内之位,亦当如之。今中宫、外宫之星为重行,于壝之内,其众星三百有六十位之外如故。』从之,候遇今次大礼施行。戊辰,礼制局言:『方坛旧制三成,第一成崇三尺,第二、第三成皆崇二尺五寸。上广十六丈。夫圜坛既则象于乾,则方坛当效法于坤。今议方坛定为再成,一成广三十六丈,再成广二十四丈,每成崇十八尺,积三十六尺,其广与崇,皆得六六之数,以坤用六故也。为四陛,为级一百四十有四,所谓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为再壝,壝二十有四步,取坤之策二十有四也。成与壝再,则两地之义也。其从祭之祗升四镇海渎、五行五岳,同位于第二龛,而山林、川泽、邱陵、坟衍、原隰之祗位内,如故壝,并饰以黄。』诏令杨戬依此修筑。

十一月乙巳,礼制局言:『讨论玉辂沿革,《周官·巾车》言:「锡樊缨十有再就。」注:「樊及缨,皆以五采厨饰之。十有二就。就,成也。」今马缨止有十二而无采色,不应古制,欲以五采厨饰之。樊缨十有二就,《周官》驭路仪以「鸾和为节」。注:「鸾在衡,和在轼,皆以金为之。」《韩诗外传》曰:「升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今路衡、轼并无鸾和,乞添置。《周官·辀人》言:「盖之圜以象天。盖弓二十有八,以象星。」今盖弓二十有二,不应古制,乞增造。《巾车》言:「玉辂建大常十有二斿。」注:「太常九旂之画日月者,正幅为縿,斿则属焉。」而不言色。《司常》:「掌九旂之物名。日月为常。」注:「凡九旂之帛皆用绛,以周尚赤故也。」《礼记·月令》:「中央天子,乘大辂,载黄旂。」以金、象、革、木四路及所建之旂,与四时所乘、所载皆合。今玉辂所建之旂以青帛,帛十二幅,连属为之,有外龙而非交龙,又无三辰,皆非古制。如依成周,以所尚之色,则当用赤;依《月令》兼四代之制,则当用黄。仍分縿、斿之制及绣画三辰于其上。又《周官》:「节服氏掌祭祀,衮冕六人,维王之太常。」今改制太常,其斿曳地,当依《周官》,以六人维之。又《左传》言:「锡鸾和铃,昭其声也。」注:「锡在马面,铃在旂首。」今旂首无铃,乞增置。又车盖,周以流苏及佩,各垂八,无所法象。欲各增为十二,以应天数。及辂之诸未尽饰,以玉为称,其实而罗纹杂佩,乃用涂金。乞改为玉。又车箱两轓有金涂龟文及鵾翅,左龙右虎,乃后代之制。欲改用蟉龙,加玉为饰。」又言:「既建太常当车之后,则自后登车有妨。《曲礼》言:「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于马前。已驾,仆展铃效驾,奋衣由右上,取贰绥,跪乘,执策分辔,驱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车,则右君升车。」亦当自右由前而入。今玉辂前有式柜,不应古制,恐当更易,以便登车,及改式之制。又《礼记》言车得其式,《周官·舆人》:「参分其队,一在前,二在后,以揉其式,以广之半为之式崇。参分轸围,去一以为式围;参分轵围,去一以为轛围。」注:「立者为掛。」今玉辂无式,合增置。』诏:「玉辂用青质,轮、辀、辂、带,其色如之。四柱、平盘、虚柜则用红。增盖弓之数为二十八,左右建旂常并青。太常绣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旂上则绣以云龙之杠,青縚,铃垂十有二就。流苏及佩各增十二之数。樊、缨饰以五采之罽,衡、轼之上,又加鸾和。辂之诸末耀叶螭头、云龙垂于鎚脚,花板结绥,罗文杂佩,羽童、麻炉香、宝压、贴牌字皆饰以玉。自后而升,式柜不去。』既成,高二尺七寸五分,阔一丈五尺。

《实录》有删修,与诏旨略不同,当别致详。

四年正月辛丑,礼制局言:『夏祭用法驾,合乘大辇指挥,乞赐裁酌。』诏乘玉辂。

二月戊申,蔡京等奏:『礼制局所定皇长子冠于福宁殿仪,御笔依奏。二月中旬,选日行之。』

三月丙子,礼制局奏:『《崇宁祀仪》:昆仑地祇设位于坛之第一成,其说出于郑康成,以昆仑地祇为皇地祇。既皇地祇位于坛上,则昆仑地衹不当重设。崇宁四年,有司讲明,已知其非,乃复列于西方众山之首。然既有西山位,则昆仑在其中矣。请彻去。』从之。又奏:『皇地祇北向,盖取答阴之义,故赐祀降神升裡于坛,其位在丙;阴祀降神,瘗血于坎,其位在壬。而历代沿袭,并设南向之位,非所谓答阴也。今新坛亦于午陛下设小次,非是。』诏:『神位北向,于北面设小次。』

四月辛未,礼制局言:『《周官》旅上帝、四望,皆谓非常之祭,则岳镇海渎从大祗,不当用玉。《绍圣亲祠北郊仪注》,皇地祇以黄琮,神州地衹以两圭,有邸,岳镇海渎亦不用玉,则今来夏祭,合依大礼,格皇地祇、神州地祇用玉外,余并不用。兼看详《周礼》,赤璧以祀日月星辰。《新义》云:日月星辰,以璧为邸。则四圭邸璧。可知四圭邸璧,则两圭邸琮。可知先儒之说两圭有邸,亦以璧为邸,其理非是。合依《新义》,两圭邸琮。』从之。甲戌,礼制局造所乞进呈所制造冬祀礼器。御笔令书艺局进呈。

五月丁丑,礼制局奏:『每岁夏祭皇地衹及配位,各用冰鉴一。今亲祀正当暑月,所设酒醴、牲牢,礼料甚众,欲添置冰鉴四十一,正配每位各第六,二成从祀二十五位各一。』从之。又奏:『黄琮礼地,郑氏谓之在昆仑者,两圭有邸以祀地,谓祀于北郊神州之神。且黄琮两圭有邸,《周官》特言礼地、祀地而已,初无昆仑、神州之别。郑氏之说,本于谶纬。前代如长孙无忌辈,固尝辨其非矣。又皇地祇、神州地祇同位于一坛之上,于皇地祇则礼而不祀,神州地祇则祀而不礼,岂礼意乎?请黄琮两圭有邸,并施于皇地祇。求神则以黄琮,荐献则以两珪有邸。』又言:『黄琮,郑康成及梁正〈三礼图》皆谓八方以象地;聂崇义言:黄琮比太琮,每角各剡出一寸六分,共长八寸,厚寸。盖厚寸乃大琮之制,每角各剡出一寸六分,共长八寸,于经无见。《考工记》有大琮、玉琮、瑑琮、驵琮之制,独不言黄琮广狭厚薄之度。今方泽并用坤数,则黄琮宜广六寸,厚二寸,为八方而不剡。』又言:『《考工记》云:「两圭五寸,有邸。以祀地。」则两圭之长宜共五寸,琮色黄而圭不言色。《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而云「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牲币自当放玉之色。则圭之色,独何以异于琮邪?请两圭用黄玉。』并从之。

六月己酉,礼制局言:『有旨定管军班序,乞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上,副指挥在正任节度观察留后之上,马军、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殿前马步军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在正任团练使之上[2]。』从之。甲寅,礼制局言:『卤簿六引,仪仗信幡,承以双龙,大角,黑漆画龙,紫绣龙袋,长鸣、次鸣、大小横吹,五色衣,幡、绯常画交龙。案:乐令三品以上绯,常画豹。盖惟乘舆器用,并饰以龙。今六引内系群臣卤簿,而旂物通画交龙,非便,合釐正。又大黄龙负图旂画九、一、三、二、四、六、八、五、七之数,仙僮网子大神三旂无所经见,乞除去。』从之。

六年九月乙卯,礼制局言:『窃考太庙陈列祭品,每室笾豆十有二,簠、簋各二,原于有唐开元之制,因陋至今,未足以副圣上致孝宗庙之意。乞尽循周制,笾、豆各二十有六,簠、簋各八。如是,则五庙、三庙之器,其等与数,而可得议也。』从之。先是,诏造祭器颁布赐宰执,礼制局制造所乞降祭器名数,故有是议。

十月丁亥,礼制局奏:『近奉诏讨论臣寮家庙所用祭器。稽之典礼,参定其制,正一品:每室笾、豆各十有二,簠、簋各四。壶、罍、铏、鼎、俎、篚各二,尊罍加勺、幂各一,爵一,诸室共用胙俎一,罍洗一;从一品笾、豆、簠、簋降杀以两;正二品笾、豆各八,簠、簋各二,其余皆如从一品之教。』诏礼制局制造取旨,给赐太师蔡京、太宰郑居中、知枢密院事郑洵武、门下侍郎余深、中书侍郎侯蒙、尚书左丞薛昂、尚书右丞白时中、权领枢密院事童贯,并依次给赐。

十一月乙未,尚书省言:『礼制局新定太庙笾豆之仪,笾二十有六,为四行,以右为上。羞笾二为第一,行朝事笾八次之,馈食笾八又次之,加笾八又次之。豆二十有六为四行,以左为上。羞豆二为第一,行朝事豆八次之,馈食豆八又次之,加豆八又次之。簠八,为二行,在笾之外。簋八,为二行,在豆之外。簠、簋所实礼料,乞依自来容受之数供办,无本色,即以他物代之。』从之。

十二月己卯,礼制局奏:『太庙祭器,内铏用三,登用一。窃考铏与登皆盛美之器,祭祀享牲于鼎,升肉于俎。其湆芼以盐菜寔之于铏,则谓之铏羹;不致五味寔之于登,则谓之大羹。《周官·烹人》「祭祀共大铏羹」是也。且宗庙之祭用太牢,而三铏寔牛、羊、豕之羹,固无可论者。至于大羹,止设一登,不知果以何牲之湆而寔之邪?议者惟知《仪礼》「笔铏有牛藿、羊苦、豕薇」之文,故用三铏而不疑。至大羹,无一定之说,所以止用一登也。以《少牢馈食礼》考之,则少牢者,羊、豕之牲也。上佐食羞两铏,司士进二豆湆。两铏,铏羹也;一豆,湆大羹也。少牢之铏豆用二,则三牲之祭,铏既设三,登亦用三无疑矣。伏请太庙设三登,富牛、羊、豕之涪,以为太羹,明堂亦如之。其赐宰执与

高丽祭器,亦乞增一,于礼为合。』从之。

七年正月丙辰,礼制局奏:『昨讨论大驾六引,开府、令牧乘墨车,兵部、礼部、户部尚书、御史大夫乘夏缦。已经冬祀施用,唯驾士之服各随其辂之色,则六引驾士之服,当亦如之。乞墨车驾士衣皂,夏缦驾士皂质,绣五色团花,于礼为称。』从之。

三月甲寅,兵部尚书兼侍读、礼制局详议官蒋猷奏:『臣伏见尚书兵部见行《大礼卤簿图记》,寔天圣间侍臣宋绶等所撰集,凡仪卫之物,既图绘其形,又稽其制作之所自,而叙于后,一代之威容、文物备载于此矣。陛下顷以治定制礼,设局命官,稽古从宜,订正讹谬。如大辂之乘、元武之旂、六引之各与其车导驾之官与其服革,而从新者多矣。然每遇大礼,本部所具字图,止按旧书为之。名寔相戾,不可凭用。臣愚欲乞特降睿旨,命有司取所谓《卤簿图记》更加考正,可因而否革之,仍以所更定事,仿旧书之体,补成全文,藏于有司,使永远有所稽以从事,此亦治世致详于礼之意也。』御笔:『比裒集古钟鼎、尊彝诸器,得见三代制作之象,因命有司悉从改造,焕然一新。《卤簿图籍》当行改修,可依所奏,令礼制局限一季了毕。』

四月丙子,礼制局奏:『按:《诗》称郊祀天地,而继以《我将》祀文王,《孝经》郊祀后稷,而继以宗祀文王;《周礼》祀大神示,而继以享先王。然则祀大神者,圜邱也。祀左不者,方泽也。享先王,则明堂在其中,三者备矣,而后神示、祖考之礼成。然非一日而能遍。盖圜邱必俟冬至,方泽必俟夏至,明堂必俟季秋。千数百载,斯礼弗备。今圜坛、方泽既展上仪,而明堂肇新,宗祀之期理不缓。伏请夏祭大礼后,季秋亲祀明堂,以称陛下昭事神示、祖考之意。』又奏:『案《礼记》祀大神于冬至,祀大示以夏至。乃有常日,无所卜。季秋大享帝以先王配,则有常月而无常日。《礼》不卜常祀而卜其日。社用甲,郊用辛,而日必诹吉,所以极严恭之义。伏请明堂大享,以吉辛之日。』又奏:『昨夏祭前一日,宿方泽内殿,致斋太庙、景灵宫。冬祀既已亲祠、将来宗祀明堂,伏请依夏至内殿致斋,前一日宿斋大庆殿。』又奏:『按:周祀昊天上帝,则郊祀是也,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祀昊天上帝则郊祀是也。享先王,则宗祀在其中矣。盖于大裘举正位,以见配位;于衮冕举配位,以见正位。伏请祀明堂衮冕。』又奏:『按:《礼记》:「筦簟之安,而蒲越藁鞂之设。」释者谓下筦上簟,祭天则蒲越藁鞂。《汉旧仪》祭天用六采绮,广六重。高帝配天用绀席。成帝初,丞相衡等言其非是,遂用藁鞂。东汉用筦簟,晋江左用蒯,隋祭天用藁鞂,配帝用蒲越。唐麟德用?褥。《开元礼》、《开宝通礼》上帝用藁鞂,配帝用筦簟。景德中,孙奭请席皆加褥。《庆历祀仪》:上帝以黄,配帝以绯。元丰中,从有司之议,始不设褥于明堂神席之上,又以筦代蒲越藁鞂。今郊祀正堂设蒲越,明堂正配位并以筦,盖取《礼记》所谓「筦簟之安」,明堂以人道享上帝故也。然筦、簟自是两物,故曰「上筦下簟」,《周礼》祀先王,亦无单用「筦簟」之文,乃今止用筦而不设簟,未尽礼意。况郊用特,而明堂用牛、羊,郊用匏爵,而明堂用玉爵,其余豆、登、簋、俎、尊、罍并用宗庙之器,但不设彝,不裸。则藉神席亦合尽用,人情所安。兼东汉犹用筦簟,晋、宋以后,始单用筦。盖循习之误。伏请明正[3]。《聘礼》曰:「壶设于东序北上,以并南陈醙、黍、清,皆两壶。」盖醙、黍、清,三酒也。《诗》亦曰「清酒百壶」,此三酒寔之壶尊也。《礼器》曰:「庙堂之上,罍尊在阼,牺尊在西北,寔酌齐之尊也。」又曰:「君西酌牺象,夫人束酌罍尊。」此初献酌酒之位。《酒正》曰:「大祭三二,中祭再二,小祭一二。」此酌、尊皆有也。然以五尊定五齐,则壶尊寔三酒可知矣。以酌齐之尊在阼阶之上,则酌酒之尊在阼阶之下可知矣。盖古者宗庙行九献之礼,君与后各四,而诸臣一献以终之,故谓之九献,终献之酌是也。若止酌齐而不及酒,非所以全事养之义。三献之礼虽略于古,而齐酒之酌,不可偏废,则初献酌醴,亚献酌盎,终献酌酒,而九献之义备焉。然而夏之尊曰罍,周之尊曰牺象。《记》言「罍尊在东,牺尊在西」,此周礼也。周先本代之器,故初献酌牺。后异代之器,故亚献酌罍。今太庙、明堂之用,皆异代器也,当以近者为贵,酌尊用牺象可也。若夫设而不酌之尊,宜以世之先后为次而寔之。伏请明堂以泰尊富泛齐,山尊寔醴齐,著尊寔盎齐,牺尊寔缇齐,象尊寔沉齐,壶尊寔三酒,皆为不酌之尊。又以牺尊定醴齐,为初献;象尊寔盎齐,为亚献,并陈阶阼之下,皆为酌尊。尊三,其贰以备乏少,此大祭之礼也。』

又奏:『《周官·大司乐》:「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冬至日,于地上之圜邱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夏至日,至于泽中之方邱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神鬼可得而礼。盖天神、地祇、宗庙以声类求之,其用乐各异焉。又案:《孝经》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盖尊祖配天者,郊祀也。严父配帝者,明堂也。郊祀以远人而尊,故尊祖以配天;明堂以近人而亲,故严父以配帝,所以求天神而礼之,其义一也。则明堂宜同郊祀,用礼天神六变之乐。』

又奏:『皇祐以来,以大庆殿为明堂,奏请、致斋于文德殿。礼成,受贺于紫宸殿。今明堂始建,当于大庆殿奏请致斋,祀成,于文德殿受贺。』又奏:『皇祐以来,明堂当一郊,故诣太庙、景灵宫行礼,陈法驾卤簿,回宿文德殿,即转仗,自宣德门陈列,而至天汉桥。今明堂郊享后次年行礼,故不诣太庙、景灵宫,即车驾不出皇城,惟列仗于宣德门外,所有卤簿仪仗,更不排设。』

又奏:『《周礼》:「夜三鼜,以号戒令。」奏严是也。乘舆宿斋,其仪会本缘祀事,其奏严本缘警备。国朝之制,警严并列于逐宫门外。仁宗诏明堂直端门,而奏严于外,恐失肃恭之意。于是斋夕权罢。今明堂始建于寝殿之东南,不与端门直。将来宗祀大庆殿,宿斋皇城外,不设卤簿仪仗。其警场,伏请列于宣德殿门内、大庆殿门外。』

又奏:『自来明堂亲祠于大庆殿,有司行事于端明殿。窃惟王者祀天则于郊。今明堂始建,而有司行事于郊,恐未尽礼意。伏请非亲祠岁,有司行事,亦于明堂。』又奏:『按《易》鼎象以木巽火,烹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周礼·小司寇》,祀五帝则寔镬水,《士师》洎镬水。亨饪于礼为重。今之神厨、镬水,乃委于庖吏之贱。伏请仿《周礼》,以刑部尚书寔镬水,刑部侍郎增洎镬水,庶合礼经之意。』并从之。

自『礼制局』至此,《寔录》并因诏旨,今从之。

五月甲寅,礼制局编修《夏祭勅令式格》,详议官兵部尚书蒋猷、宣和殿学士蔡攸、显谟阁待制蔡絛、蔡翛各转两官,余转一官,减磨勘年有差。

六月庚申,礼制局编修《夏祭令》成,提举蔡京转一官,回授与子絛通直郎、徽献阁待制。

九月庚子,礼制局奏:『请以每岁十月朔御明堂,设仗,受来岁新历,退而颁之郡县,其布政依此。』从之。

十一月癸丑,礼制局奏:『乞颁士服于诸路学官,每州一副,令依样制造。凡作乐、释奠,诸生皆服其服。』

十二月辛未,礼制局言:『所享功臣位版尚用旧官,并合除去,止用所赠及封国爵谥。如王安石称太傅、舒王、谥文之类。』从之。

重和元年正月辛卯,礼制局上《亲耕籍田仪》。

四月丁丑,御笔:『礼制局铸造景灵玉阳神应钟了当,应副管勾详议官、中大夫、兵部尚书蒋猷等推赏各有差。』

诏旨景灵玉阳神应钟,当考与刘栋所铸造如何?

十一月丁丑,御笔:『先王服制,方圆俯仰、大小形色,悉有象法。自周之衰,礼文残阙,无复制度。因时从容,寝以野服施于朝廷。稽古验今,遹追先志,不可不革。可令礼制局先自冠服讨论以闻,适今之宜,仿古之意,当力行之,以革千岁之习。其是服靴先次废罢,改用履。』

十二月庚辰,礼制局奉诏易靴为履。履有絇、繶、纯、綦,请仿古制,皆随服之色。从之。庚子,礼制局奏:『履随其服色,而武臣服色一等,当议差别。』诏:『文、武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从义、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

宣和元年九月丙寅,御笔:『礼制局《亲蚕典礼》并修立仪注、重修卤簿成书,累年未成推恩。吏部尚书蒋猷、国子司业冯躬厚各转一官,保和殿直学士蔡絛、蔡翛并各落「直」字。』

二年六月甲午,诏:『礼制局制造所等各支过料钱物数浩瀚,可并限一月结绝。』

二月癸未,诏礼制局制造所等官并罢。

校勘记

[1]蔡絛《史补·礼制篇》 按:自此句至『今颁《五礼新仪》是也』凡百余句,《长篇拾补》漏辑。

[2]团练使 原本作『团练司』,据文意改。

[3]明正 原本作『明□□□』。据《长编拾补》卷三十六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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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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