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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

神宗皇帝

役法

治平四年六月辛未,诏曰:『农,天下之本也。祖宗以来,务加惠养。比下宽恤之令,赐蠲复之恩,然而历年于兹,末极富盛。间因水旱,颇致流离。深惟其故,殆州县差役仍重,劳逸不均,喜为浮冗之名、不急之务,以夺其时,而害其财故也。愁痛亡聊之声,上干和气,深可伤悯。其令逐路转运使遍牒辖下州军,如官吏有知差役利害可以宽减者,实封条析以闻。』先是,三司使韩绛言:『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重者衙前,多致破产;次则州役,亦须重费。夫田产,人恃以为生。今竭力营为,稍致丰足,而役已及之,欲望农人之加多,旷土之加阀,岂可得乎?向闻京东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云:「吾当求死,使汝曹免冻馁也。」遂自经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与母析居以避役者,此大逆,人理所不忍闻。又有田产于官户者,田归不役之家,而役并增于本等户。其余戕贼,农民未易遽数。欲望以臣所陈,下哀痛之诏,令中外臣庶悉具差役利害以闻,委侍从、台省官集议,考验古制,裁定其当使力役,无偏重之害,则农民知为生之利,有乐业之心矣。』役法之议始乎此。

七月戊寅,诏中外臣庶,限一月条陈差役利害,实封以闻。己丑,龙图阁直学士赵抃、天章阁待制陈荐同详定中外臣庶所言差役利害。

熙宁元年五月庚辰,同知谏院吴充言:『陛下念及方今本务未举,农政不修,令臣条上其事。臣以当今乡役之中,衙前为重。上等民户被差之日,官吏临门籍记,杯杵匕箸,皆计赀产,定为分数,以应须求,势同漏卮,不尽不止,至有家赀已竭而逋负未除,子孙既没而邻保犹逮。是以民间规影重役,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甚者嫁母离亲,以求兄弟异籍。风俗日坏,殊可悯伤。望敕中书择臣庶之言乡役利害,以时施行,及以先朝陈靖所上《农书》并臣所上农政五事,并下两制详定以闻。』诏令送中书。

二年三月戊寅,上谕大臣曰:『近阅内藏库奏,外州有遣衙前一人专纳金七钱者。』因言衙前伤农,令制置三司条例司讲求利害立法[1]。

三年八月,上批:『近令司农寺专主天下常平广惠仓、农田水利差役事。』

九月乙未,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曾布同判司农寺,寻奏改助役为免役,吕惠卿大恨之。是日,司马光知永兴军辞,上谕光曰:『本路民间利害当以闻。』光曰:『谨奉诏。』光言青苗、助役为陕西之患。上曰:『助役惟行京东、两浙耳,雇人充役,越州已行矣。』

四年三月戊子,上巳假。上召二府对资政殿,出陕西转运使司奏庆州军乱示之。上深以用兵为忧。文彦博曰:『朝廷施为务合人心,以静重为先。凡事当兼采众论,不宜有所偏。陛下即位以来,厉精求治,而人情未安,盖更张之过也。祖宗以来,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冯京曰:『府界既淤田,又修差役,行保甲,人极劳弊。』上曰:『淤田于百姓有何患?若比令内臣拔麦苗,观其如何,乃取得淤田上,视之如细面。然见一寺僧言:旧有田不可种,去岁以淤田故,遂得麦。兼询访邻近百姓,亦皆以免役为喜。盖虽令出钱而复其身役,无追呼刑责之虞,人自情愿故也。』彦博曰:『保甲用五家为保,犹之可也。今乃五百家为大一保,则其劳扰可知。』彦博又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上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安石曰:『法制具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今皆不然,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彦博曰:『务要人推行耳。』安石曰:『若务要人推行,则须搜举材者,而纠罢软偷惰不奉法令之人除去之。如此,则人心岂能无不悦?』

四月。先是,夔州转运使孙构、张诜言:『杜安行等平夷贼,斥地七百里,获铠甲、器仗三百,粮六百余石。见安集夷户佃莳起输租赋。』诏遣著作佐郎章惇乘驿同转运司制置以闻。惇言:『经制渝州疆土,难遍历诸州,欲止以渝州役事立定条约,权行于一路。』上批:『诸州役事不同,难止用一法。』丁巳,罢章惇相度夔州路差役。戊午,京西提举常平等事陈知俭请先罢许州衙前管勾公使库,以军员主之,月给食钱三千。从之。初,诸州差衙前管勾公使多所陪费,有破坏家产者。及是,遂更用军员代之。其后遍及诸路,悉用此法,人以为便。

五月乙未,御史中丞杨绘言:『非不知助役之法,乃陛下闵差役之不均,欲使平一。然闻干其任者,惟务敛之多而行之峻,至天下不尽晓朝廷之意,将以为率其剩者而官取之,此不可以不言也。』戊戌,东明县民以县科助役钱不当,相率遮宰相,自言凡数百家。王安石既说论令退,遂白上曰:『知东明县贾藩者,范仲淹女婿。好附流俗,非上所建立,殆不可用。』上以为然,因令究东明事。庚子,司农寺及开封府界提举常平司奏:『有畿内百姓未知新法之意,见逐乡大户言等第出助役钱,多愿依旧充役。』诏司农寺令诸县晓谕,如有不愿纳钱之人,除从来不当役年月,令依条认本年役,候年月至,则赴官充役,更不令纳役钱。又奏:『乞差府界提点司官分诣县同造五等簿,升降民户。如敢将四等以下户升于三等,致人披诉,其当职官吏并从违制论,不以赦降原免。』从之。上疑初官户取助役钱少,安石至是白上曰:『官户坊郭役钱诚不多,然度时之宜,止可如此,故纷纷者少,不然则在官者须作意坏法,造为议论。坊郭等第户须纠合众人,打鼓截驾,遮执政,恐陛下未能不为之动心。』上又言:『曹司都不与禄,反责其受赇废事,甚无谓。』安石曰:『本取助役钱有剩者,将以禄此辈。』上曰:『以见役钱,便可早定法制,使知凡今致纷纷,亦多此辈扇惑。』安石曰:『早定诚然,畏此辈扇惑非也。当令此辈不敢扇惑而已。人主若不能益天下,则不能胜天下,反为天下役。为天下役,则乱矣。』杨绘言:『比者畿邑之民来诉助役之不便,陛下霈发指挥,令取问民之便,愿与不愿而两行之。中书门下已作札子,坐圣旨颁下,而司农寺缴还,遂从其请。臣窃谓助役之法果非便乎?则一二年中,自将改之也。假使十分而不愿者一分焉,则一分之少,固不能害九分之多;而一分不愿者,亦自有役以差之,亦必无放者,但形势官户女子单丁素无役者,令出役钱,则已行之矣。司农寺缴还圣旨札子,岂得无罪乎?』不报。又言:『东明等县百姓千百人诣开封府,诉超升等第出助役钱事,本府不受。百姓既无所诉,遂突入王安石私第。安石谕云:「此事相府不知,当与指挥,不令升等。」仍问:「汝等来,知县知否?」皆言不知。又诣御史台。臣以本台无例收接诉状,谕令散退,而访问,乃司农寺不依诸县元定户等,却以见管户口等第均定出役钱数付诸县,各令管认升降户等,别造簿籍,前农务而毕。臣窃谓凡等第升降,盖视人家产高下,须凭本县,本县须凭户长、里正,户长、里正须凭邻里。盖自下而上,乃得其实。今乃自司农寺先画数,令本县依数定簿,岂得民无争诉哉?措置民事,必自州及县,岂有文移州府不知之理?此乃司农寺自知所行于理未安,故不报府,直下县,欲其畏威,不畏异议。若关京尹,或致争执,所以不顾事体如此。今判司农寺乃邓绾、曾布,一为知杂,一为都检正,非臣言之,谁敢言者?』王安石指陈绘言为不然,上诺之。丙午,王安石呈役钱文字。上以为民供税敛已重,坊郭及坊户等不须减税户升等第,更与稍裁之无害。安石曰:『今取于税户,固已不使过多,更过当减,但为厌人言,即无当于义理。陛下以为税敛甚重,以臣所见,今税敛不为重,但兼并侵牟多耳,此荀悦所谓公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上曰:『此兼并所以宜摧。』安石曰:『摧兼并,惟古大有为之君能之。所谓兼并者,皆豪杰有力之人,其议论足以动士大夫者也。今制法,但一切因人情所便,未足操制兼并,则恐陛下未能胜众人纷纷也。如两浙助役事,未能大困兼并,然陛下已不能无惑矣。』上曰:『如常平法,亦所以制兼并。』安石曰:『此与治道极为毫末,岂能遽均天下之财,使百姓无贫?』

六月,杨绘又言:『助役之法难行之说亦有五:民难得钱,一也;近之州军奸细难防,二也;逐处田税多少不同,三也;耆长雇人则盗贼难止,四也;专典雇人则失陷官物,五也。乞先议防此五害,然后著力定制。』

本志但云绘言助役之难有五;挚言役法之害有十,请一切罢之。余并不书。

七月,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判司农寺曾布言:『言事官屡以近日所议差役新法不便,臣丞司农之乏,而又备官属于中书,凡御史之言,预自考其所陈,皆失利害之实,非今日所以更张之意。臣请一一而陈之:畿内上等人户尽罢昔人衙前之后,故今之所输钱,其费十减四五。中等人户旧无手力、承符、户长之类,今使上等及坊郭寺观单丁官户皆出钱以助之,故其费十减八九。田里之人困于徭役,使子弟习于游惰,临于刑罚,至于追呼劳扰,贿赂诛求,无有纪极。今输钱免役,使之安生乐业,乃所以劝其趋南亩也。天下州县户口多少,徭役疏数,所在各异。然昔第一等,则概充中等之役,虽贫富相辽,不能易也。今量其物力,使等第输钱,逐等之中,又别为三等或五等,其为均平齐一,无以过此。凡州县之役,无不可募人之理。今投名衙前半天下,未常不主管仓库、场务、纲运、官物,而承符、手力之类,旧法皆许雇人,行之久矣,惟耆长壮丁,以今所措置最为轻役,故但论差乡户,不获募人,人户今日输钱轻于昔时应役,则为良法,固无毫发掊敛之意。如两浙一路,户一百四十余万,率钱七千万缗而已。畿内十六万,而率钱亦十六万缗,是两浙所输,盖半于畿县。贾藩为县令,固当奉行条诏,差役之事有未便于民,法许其自陈。乃不肯受,使趋京师喧哗词诉,其意必有为也。至于差役之法,昨看详奏请出榜施行,皆开封府与司农被旨集议,皆天下所知。借使法有未善,而言者深论司农,未尝以一言及开封,开封于民事何所不与?民有所诉,斥而不受,此乃御史之所当言,而言未尝及也。自非内怀邪波之情,有所向背,则不当至。陛下方有大有为之心,固将举直措枉,以示天下,而左右耳目之士以利为害,以直为曲,以是为非,以有为无。臣恐有伤陛下之明,而害陛下之政也。御史,有言责者也。臣,有官守者也。御史之所论,臣之官守也。御史以言责言,臣以官守言,此臣之区区,所以守陛下之职不敢不尽也。』王安石以布所言进呈,上曰:『何如?』安石曰:『欲札与绘、挚,令分析。』冯京、王珪以为不当使分析。京又言:『刘挚近日别无文字。』上曰:『令分析,方是朝廷行遣。』京、珪曰:『恐复纷纷不安。』上曰:『待分析到更相度。』因言:『绘作富弼诰词云云(见《论青苗》),乃更称誉弼,殊不体朝廷意。』遂以布所言札与绘及刘挚,令分析以闻。

丁酉[2],御史中丞杨绘具录前后论助役法四奏以自辩,且曰:『臣之情状,已具四奏。』御史刘挚又言:『臣近曾上言论助役之法其害有十。今奉圣旨,批送曾布札子条件诘难,令臣分析者。陛下以臣言为是耶,则事尽于前奏,可以覆视。陛下以臣为非耶,则贬黜之而已。虽使臣言之,亦不过所谓十害者,是以不复条陈。然至于臣等以职事为言则使之分析者,中外皆知非陛下意,乃司农挟宠以护改作[3],大臣误法以蔽聪听尔。因事献忠,敢一言之。今天下之势,陛下以为安耶?未安耶?治耶?未治耶?苟以为未安未治也,则以陛下之睿智,言动起居,躬蹈德礼,夙夜厉精,以清庶政,而天下未至于安治者,谁致之耶?陛下即位以来,注意责成,倚望以太平,而自以太平为己任,得君专政者是也。二三年间开阖动摇[4],举天地之内,无一民一物得安其所者,盖自青苗之议起,而天下始有聚敛之疑。青苗之议未允,而均输之法行;均输之法又方扰,而边鄙之谋动;边鄙之祸未艾,而漳河之役作;漳河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兴。其间又求水利也,则劳民而无功;又求淤田也[5],则费大而无效;又省并州县也,则诸路莫不强民以应令[6]。又起东西府地,则大困财力,禁门之侧,斧斤不绝者,将一年而未已。其议财也,则商贾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而登政事堂;其征利也,则下至于历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古之贤人,事君行道,必驯致之有渐,持久而后成。至于施设,皆有次序。今数百事交举并作,欲以岁月变化天下,使者旁午,牵合于州县,小人挟附,佐佑于中外。至于轻用名器,混淆贤否,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挟少儇辩者取之为可用;守道忧国者谓之流俗,败常凿民者谓之通变;能附己者,不次而进之,曰:「吾方擢才。」不可招者,为名而斥之曰:「吾方行法。」凡政府谋议,所以措置经画、除用进退,独与一属掾曾布者论定,然后落笔,同列预闻,乃在布后,致奔走乞丐者布门如市。虽然[7],犹有系国家之体而大于此者。祖宗累朝之旧臣,则镌刻鄙弃,去者殆尽;百年之成法,则剗除废革,存者无几。陛下岂不怪天下所谓贤士大夫比岁相引而去凡几人?陛下亦常察此乎?去旧臣,则势位无轧己者,而权可保也;去异己者,则凡要路,皆可以用门下之人也。去旧法则曰:「今所以制御天下者,是己之所为。」而陛下必将久任,以听其伸缩也。』奏至,安石曰:『绘所奏前后反复,今并不分析布所言子几何以为私,蕃何以为公?且绘云当忠以报国,虽为臣引用,不敢以私害公。凡人之情为人所知,纵不能私,宜以平遇之。如绘所言,专为不平,此必有所坏也。』

王安石言杨绘,称:『虽臣引用,不敢以私。』绘奏并无此等,当考。绘为中丞在月癸酉。

于是诏绘落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为翰林侍读学士。又诏挚落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监衡州盐仓。后两日,以绘知郑州。

八月丁卯,屯田员外郎、知阳武县李琮权利州路转运判官。役法初下,琮处之有理,畿内敷钱独轻。邻县挝登闻鼓,愿视阳武县为比,故召对,擢用焉。

十月壬子朔,颁募役法。

旧纪云:壬子,诏差役弊民,其罢之,使民出钱,吏役立直募人。新纪云:壬子罢差役。今删润别如此书。

庚申[8],利州路转运判官、屯田郎中鲜于侁权发遣转运副使[9]。初,诏诸路监司各定助役钱数,转运使李瑜欲定四十万,优以为本路民贫,二十万足矣。与瑜议不合,各具利害奏。上是侁议,因以为诸路率,仍罢瑜,而侁有是命。侍御史知杂事邓绾言:『利路役钱岁用九万六千六百余缗,而李瑜率三十三万缗有奇均役,本以裕民,而瑜乃务聚敛,积宽剩。提点刑狱周约亦同签书,乞重绌以警诸路。』瑜及约皆坐责,寻复之。绾又言:『司农寺法:灾伤第四等以下户应纳役钱,而饥贫者委州县闻于提举司考实,以免役剩钱内量数除之。臣以为王者赋役敛弛,皆以为民,丰穰则取,饥馑则与,为政之实也。借或下户役钱一千,以分数各减二一百及三四百,或三十五十,亦不免赴官输纳,岂有所济?当立为信令:凡遇凶歉,使诸路如蠲放税赋法,不待奏禀。岁小饥,则免最下等户,中饥则免以次下户,免讫以闻,示信于民。如此,则凶年有施舍之惠,法令无动摇之变矣。』从之。

十一月戊子,诏职田占佃户过岁及影庇差役,并科违制之罪。

五年五月甲辰,诏权提点江南西路刑狱、提举常平仓金君卿落权字,仍赐敕书奖谕。先是,君卿奏:『昨王直温、苏澥同议科定役钱,召募入押钱帛纲入京。每一万贯匹,支陪纲钱五百贯足。本司询问曾押纲乡户衙前之家,皆不愿行,遂用熙宁三年十二月并四年六月中书指挥,选得替官员使臣人员管押施行。仍以向者王直温等陪纲钱数太多,相度每细绢万疋,止支钱一百缗足,钱万贯,支钱七十缗足。募到官五十余员管押,及差人船上京交纳,并不差乡户衙前。乞自今后依此。』故有是诏。于是王安石白上曰:『此事诸路皆可行,但令监司稍加意,许令指占好舟,差壮力兵士及时遣行,则替罢官人人争为此殆李承之谗张谔,故有此问。然上亦素疑其未便。及进呈,上曰:『已令出钱免役,又却令保丁催税,失信于百姓。又保正只合令习兵,不可令贰事。』安石曰:『保丁户长,皆出于百姓为之。今罢差户长充保丁催税,无向时勾追牙集科校之苦,而或十年以来方一次催税,不过二十余家,于人情无所苦。谓保丁只可令教阅,即《周官》十五其民,有军旅,有田役。至于五沟五途封植,民皆出职焉。若止令习兵,不可贰事,即不知余事令谁勾当?』上曰:『周公之法,因积至成王之时,非一代之力,今岂可遽如此?』安石曰:『先王作法,为趋省便?为趋烦扰?若趋省便,则至周公时极为省便,然尚不能独令习兵而无贰事。则今日欲止习兵无二事,恐不可得也。』乃诏司农寺、条例司具应言废罢耆户长壮丁利害,编写成册纳禁中。

九年九月,宣徽南院使、判应天府张方平上表乞致仕,诏答不允。方平因奏疏论率钱募役之害曰:『昔者圣人所以治民之道,别其四业,任之力职。农夫效稼穑之力,虞衡主山泽之利,百工饬化八材,商贾阜通货贿,各率所事,以奉其上。而上之所以取于民,惟田及山泽、关市,此财用之所出也。募役之法,令人户等第输钱。夫钱者人君之所操,不与民共之者也。官自冶铸,民盗铸者抵罪,无益饥寒之实,而足以致衣食之资,是谓以无用而成有用,人君通变之神术也。本朝经国之制,县乡板籍分户五等,以两税输谷帛,以丁口供力役,此所谓取于田者也。金、银、铜、铁、铅、锡、茶、盐、香、矾诸货物,则山海、坑治、场监出焉,此谓取于山泽者也。诸筦榷征算斥卖百货之利,此所谓取于关市者也。惟钱一物,官自鼓铸。臣向者再总邦计,见诸炉岁课上下百万缗,天下岁入茶盐酒税杂利仅五千万缗。公私流布,日用而不息,上自社稷百神之祀、省御供奉、官吏廪禄、军师乘马、征戍聘赐,凡百用度,斯焉取给,出纳大计,备于此矣。景德以前,天下财利所入,茶盐酒税岁课一千五百余万缗,太宗以是料兵阅马,平河东,讨拓跋,岁有事于契丹;真宗以是东封岱宗,西祀汾雎,南幸亳、宋,未常闻加赋于民,而调度克集。至仁宗朝,重熙累盛,生齿繁庶,食货滋殖。庆历以后,财利之入,乃至三倍于景德之时,而国计之费,更称不赡,则是本末之原、盈虚之数,其疏阔不侔久矣。陛下悯时事之积弊,志在变而通之,创立法制。凡大措置事以十数,要在经国利民,崇德而广业也。其中率钱募役一法,为天下害实深。且举应天府为例:畿内七县,共主客六万七千有余户,夏秋米麦十五万二千有零石,绢四万七千有零疋,此乃田亩桑功之自出,是谓正税。外有沿纳诸色名目杂钱十一万三千有零贯,已是因循弊法。然虽有钱数,实不纳钱,并系折纳谷帛,惟屋税五千余贯旧纳本色见钱。大体古今赋役之制,自三代至于唐末五代,未有输役之法也。今乃岁纳役钱七万五千三百有零贯,又散青苗钱八万三千六百余贯,累计息钱一万六千六百有零贯,此乃岁输实钱三千余贯。又弛边关之禁,开卖铜之法,外则泄于四裔,内则恣行销毁,鼓铸有限,坏散无节,钱不可得,谷帛益贱[10]。凡公私钱帛之法,敛其则不远,百官群吏、三军之俸,给夏秋籴买谷帛、坑治、场监本价,此所以发之者也。屋庐正税、茶盐酒税之课,此所以敛之者也。民间货布之丰寡,视官钱所出之多少。官钱出少,民用已乏,则是常赋之外,钱将安出?盖愚而不可欺,弱而不可胜者,民也。动之甚易,安之甚难,故民者天地之心,而国家之本也。是以圣人甚畏之,甚重之。欲保国家,必先得民,是为藏身之固、置器于安之道也。』

方平乞致仕,据集载不允。批答有『秋凉』之语,则其论役法必是八、九月间也。今附秋末。

十年,司马光以书与吳充,请罢青苗、免役、保甲、市易之法(详见《论青苗法》)。

元丰三年二月辛丑,判司农寺李定等乞开封府县界诸县乡村第四等、第五等敷出役钱。不听。

四年六月己巳,判司农寺舒亶尝言:『役法未均,责在提举官。』上曰:『提举官未可责也。近臣僚有自陕右来者,欲尽蠲免中下之民。朕谓不然。夫众轻易举,中下之民多而上户少。若中下尽免而取足上户,则不均甚矣。古谓「均无贫」。朝廷立法,但欲均耳,卿可更讲求以闻。』

校勘记

[1]制置 原本作『制五』,据文意改。

[2]丁酉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二五补。

[3]挟宠 原本作『侠宠』,据《长编》卷二二五改。

[4]年间 原本无『间』字,据《长编》卷二二五补。

[5]又求 原本作『又□』,《长编》卷二二五无墨丁。据上下文意,此墨丁或当作『求』字,今补。

[6]莫不强民以应令 原本作『莫□而疆民以应令』,据《长编》卷二二五改补。

[7]虽然此二字 原本为一墨丁,据《长编》卷二二五补。

[8]庚申 原本作『丁巳』,据《长编》卷二二七改。

[9]权发遣转运副使 原本作『权发转运使』,据《长编》卷二二七补。

[10]益贱 原本作『益钱』,据《长编》卷二七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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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远 · 著
  • 沙门不敬王者论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慧远 · 著
  • 九转灵砂大丹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佚名 · 著
  •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刘通微 · 著
  •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佚名 · 著
  • 静庵文集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王国维 · 著
  • 太上洞神五星赞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佚名 · 著
  • 二程外书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朱熹 · 著
  • 道德真经颂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蒋融庵 · 著
  • 明真破妄章颂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张继先 · 著
  • 道德篇章玄颂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宋鸾 · 著
  • 庄子内篇订正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吴澄 · 著
  • 文始真经注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牛道淳 · 著
  • 二程遗书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朱熹 · 著
  • 茅盾散文集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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