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皇帝
募兵 减兵附
宝元元年,赵元昊反。
二年八月,知原州[1]、六宅使郭志高请部均募置弓箭手五十人,从之。
康定元年正月癸未[2],诏陕西转运使明镐往鄜州、同州、河中府点募强壮以备边。
二月丁未,诏陕西安抚使韩琦与转运使量民力蠲所科刍粮,调民修筑城池,悉其数以闻,当加优恤。官吏因军与受赇者,听人告。比令诸州、军点集丁壮,止欲防护城池,亦不刺手面,改除习外,无得它投。若奸人妄有煽摇,委所在擒捕之。先是,诏陕西点募强壮,命琦抚谕,仍促本路如诏。言者又以增数为请,琦奏曰:『转运使及郡县尚未点集,必谨重此事,虑有惊扰。盖民丁既为强壮,且忧刺以充军。本路近尝添差弓手,耳目皆已习熟,必无疑惧。请除商、虢二州,各于逐县见管乡村三丁已下主户内,选差一名充弓手,更不差强壮,使减税,免立阶级,分番教习。』著为条约甚备。诏悉如所请。
三月己卯,工部郎中、直史馆、同修起居注吴遵路为天章阁待制、河东路计置粮草。遵路尝建议复民兵,于是并诏遵路籍河东乡丁为边备,仍下其法于诸路。
四月丁亥[3],大理寺丞、秘阁校理石延年往河东路同计置催促粮草。明道中,延年尝建言:『天下不识战三十余年,请选将练兵,为二边之备。』不报。及西边数警,始召见,命副吴遵路使河东。时方用延年之说,籍乡丁力兵故也。乙巳,诏河北都转运使姚仲孙、河北缘边安抚使高志宁密下诸军州添补强壮。初,知制诰王拱辰使契丹还,言:『见河北父老,皆云契丹不畏官兵而畏土丁,盖天资勇悍。乡关之地,人自为战,不费粮廪,坐得劲兵,宜速加招募而训练之。』故降是诏。
六月甲辰[4],诏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量州县户口,籍民为乡弓手、强壮,以备盗贼。河北、河东强壮自咸平以来有之,承平岁久,州县不复阅习,多亡其数,于是诏二路选补,增广其数,并及诸路焉。
诏二路选补增广其数,据本志。并及诸路,则据事修入。《实录》云:『诏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路[5],其量州县户口,增置弓手[6],以备盗贼。』本纪但云『增置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弓手』,《朔历》同,《实录》皆无『强壮』宇,惟《稽古录》、《大事记》有之,今拔取修入。盖河北、河东、陕西旧已有强壮之名,河东及陕西旧已有弓箭手,今并京东西新招弓手,总得名强壮也。
八月丁亥,诏:『诸路罪人多、犯罪情理重,选少壮者,刺配永兴军牢城,候及三百人,选置军校,团为威捷指挥,教阅武艺,分隶逐路部署司,以备前锋。有能效命者,加之拔擢。』
九月乙丑,诏:『河北、河东路强壮、陕西、京东西路新置弓手,皆以二十五人为团,置押官;四团为都监,正副都头各一人;五都为指挥,置指挥使,皆以阶级伏事。年二十系籍、六十免取。家人或他户代之,听私置弓弩。每岁十月后、正月前分番上州教阅,半月即遣归农。或遇非时勾集,守城及捕盗贼,日给粮二胜。岁正月,县以籍上州,州以籍奏兵部,举按不如法者。』
《实录》所书太繁,今用本志及《朔历》删修。河北、河东强壮事,始见咸平三年及景德元年;陕西、河东弓箭手,见建隆二年及景德二年。京东、西新置弓手,当考也。
十二月乙酉,命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李淑、知制诰贾昌朝、同修起居注郭稹、天章阁侍讲王洙同详定弓手强壮通制,又命淑判兵部,洙同判,时诸路方籍乡兵上兵部也。河北强壮在籍者凡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
此据本志。康定年两路强壮数令附见此,弓手别见。
庆历元年二月辛丑[7],诏京东西、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招置宣毅军,大州两指挥,小州一指挥,为就粮禁军。先是,河东、北、陕西与京东、西皆增募乡兵,其后遍令天下,各增募额外弓手,于是始立宣毅军额以统之。惟陕西仍故,号为保捷。两河强壮虽别名义勇,亦有隶宣毅者。
募额外弓手遍及天下,此据张方平所陈八事疏,不得其时,当在康定元年十月以后。正史、《实录》等书皆无之,今附见。盖所招宣毅军,其军士即去年增募额外弓手也。
初募额外弓手,著作佐郎、通判睦州张方平上利害八事,其一曰:『敕文:逐县除旧管弓手外,据见管主户,每一千户差点弓手五十人,一万户五百人。如不满千户及万户已上,据今所定分数比量点差者。伏以天下大县,有及五六万户者,若县管主,户五万,则所差二千五百人,非惟人数过多,民力烦弊,或地处远险,或岁逢荐饥,或守令非人,或奸猾乘隙,聚兵资寇,亦不可以不过虞也。欲乞诸万户以下县,所差人数,一如敕文处分,即万户以上,亦以五百人为正,缘虽小县,不可无备,虽大县,而选兵五百,亦足以自卫矣。如此,则轻重之势平,臂指之力均矣。』其二:『敕文:其弓手须见管帐籍主户差点者。只如臣州管内[8],户籍有升降帐,有桑功帐,并岁上于户部。升降帐所管主户二万一千二百有余,此盖官吏受俸,约此户口数也。桑功帐所管主户三万七千六百有余,此乃州县户口岁有增益之数也[9]。州县赋役各有五等户,板簿常所据用。窃虑逐处拘于帐籍二字,致有点差异同。欲乞明降处分:州县止以见用五等版簿见管主户数为准,则天下役均焉。』其三:『敕文:所差点弓手,其第四、第五等户如委实贫阙[10],虽有丁数,不得一例点差者。乞令诸州县先从物力丁数最高强户点差,第一等不足,即差第二等;第二等不足,即差第三等。比并资产丁力高强者点定。所有合供州县色役,依旧轮流差遣。见供州县色役者暂免弓手,已异役者即充弓手[11],非惟先富强而宽贫弱。又高赀之人,各有护惜家乡亲爱之意,故必重于犯法。至于合用器仗,亦有力置办,各得精好,自然天下点差事体均当。』其四:『敕文:令逐县并置教场,每岁起十月后,至正月终,常分番勾集教阅。自教阅时,每人支日食米三胜者。十月后虽是农隙,集教日长,民亦不易。又约计逐岁人且支米二石四斗,今诸州县仓廪除上供外,留州支遣,例少储蓄。即如臣州,在两浙中户口不多,所差点弓手若据主户实数,犹仅二千人数,例支给口食,岁支米四千八百石。将多补少,计天下支费,其数不啻百万斛。若令逐县所点弓手便作三番,教习时即支与口食,已教放归,便截日住支,即如三千户,弓手一百五十人,每番五十人赴教,每岁习四十日而已。人不失业,官不费储,是减天下粮给之费三分之二也。』其五:『敕文:自教阅时量借甲弩器械,教习披带,教罢便仰管辖官员收纳入库,其弓箭、刀锯及木枪、杆棒之类,即许自置,以备本乡村教习者。夫奋梃揭竿,犹足以资啸聚之势,况人知斗战,家有利兵,不可启也。请令逐人所置弓箭器械各自标认,悉纳州县,每当教阅,及遇有盗贼,勾抽会合之时,据数给付,毕事随纳。常令官吏点检,其有损动,即番次给出,各令修换。』其六:『敕文:所差弓手,每五百人内,选差会武艺有身手者一人充挥使者。伏以内地州县与河朔不同,河朔所置乡军,本备战守之用,故依军法立为阶级,以相摄制。又逐州军各屯强兵,势足弹压。今内地州县人不习兵,但财力相维,富役贫,强暴寡,其兼并豪猾之民,居常犹吞噬贫弱,为乡邑害,况公许之相制乎?夫能为五百人长,必乡里大猾者,非惟为贫弱之暴,更具有患之大者。彼前世之大寇,乘饥扰之衅奋臂,犹足以为天下患,况使之有素练之士、甲兵之利乎?兹事大有安危之势焉。请令所点弓手,每十入团为一甲,置节级一人,使岁一替换,依次更番,补充其指挥使之名。伏乞省去逐甲,人少则节级易为拘管呼集,更番补充则不相摄服,亦驭民之上策也。』其七:『敕文:所点弓手,须是少壮者,充与色户下诸杂差配。伏以天下州县人户,大抵贫多富少,逐县五等户版簿,中等已上户不及五分之一,第四等、第五等户常及十分之九,故国家诸杂赋役,每于中等巳上差科,所以惠贫弱也。今富强之家尽占为弓手,即诸杂科配悉出于贫弱,傥又奸吏因缘搔扰,即县乡益困。若分番教习,每岁赴教止四十日,而官与之食,富强之家未为有损,而乃虚免差配,贻患下户。欲乞今州县诸杂差配一切如旧,但严行条约,所差弓手除教阅外,州县不得妄有勾抽差借、诸般追役。或有强恶贼徒结成群党,勾抽会合之时,亦只许随例勾点,令佐亲自部伟拚逐,不得令公人押领,淹延团聚,如长役弓级耆壮等一例。监捕之法,若县乡小小盗贼持杖窃盗,非群行攻劫者,亦不得擅行勾抽,免致官吏挟便,恣意聚散,即其受利过于免差配之惠也。』其八:『每岁教阅之时,乞令逐州知州、通判一次巡行诸县,以按阅之。或所点人非壮健,器械不完,行列不整,训习不精,移易簿帐,减削粮食诸事,其逐县令佐各行勘罚。其弛慢甚者,具事闻奏,严加黜责。』方平所议如此,然当时不能尽用也。
六月壬寅,中书奏:『近添差弓手准备捕盗,昨令淮南、江南、两浙、荆湖诸州、军招置宣毅指挥充本城禁军,今已成次第,所有添差弓手,须议减放,欲于见第二、第三等户内选留少壮有勇力者,于旧额外增两倍,每五十人置节级一名,其余拣退者及指挥使并遣归农。』从之。
罢指挥使,盖用张方平奏议,当考。方平奏议附二月辛丑。
八月乙酉,中书、枢密院奏:『京西弓手愿充军者,已降宣命,并拣隶宣毅指挥。都监等能召募及五百人已上,特与酬奖。知州、通判岁终委本路转运使具所募人数以闻。』从之。甲午,诏京东等路弓手、强壮愿隶宣毅军者,指挥使以下降一资,监押官以下听如故[12],仍差朝臣二员晓谕京东路(据《会要》募兵篇)。知谏院张方平言:『伏见宣差朝臣,分路往陕西、河东、京东西路,于前来点差强壮、弓手中招募愿充军人分配宣毅、保捷指挥者。臣窃思此举事系安危,敢竭微衷,上裨国论,谨列不便事件及臣愚所见如左。自去岁初降敕命,点差强壮、弓手之时,民间喧然,皆言此时点差,虽以强壮、弓手为名,实欲黥补军籍。敕旨屡下,丁宁再三,谕以朝廷点差之意,只要各护乡闾,必不起从征戍。郡县多方安辑,民犹猜哗。及经去冬教习,寻放归业,乡闾窃语,方以少定。然名在弓手之籍者,居常摇心,恐不自安,每闻一使出行州县,辄相扇动,谓来调发。今此命忽下,果如民所素料,此后命令,无复可信,此其不便一也。宣差命令止召情愿,缘先来点差弓手,多是高赀之家,例皆衣食无缺,岂有情愿充军之人?臣闻所差朝臣已相与议云:「比来受命,意在倚办,若至郡县无人应募,须与官吏迫致之尔。」窃惟所差使臣,盖以朝行集事,寻常浅见之人,复思郡县之官吏,材术足任者无几,今既设以赏利,惟知用心干蹈,若其谋之匪臧,或致变生不测,奸猾乘衅,相激噪聚,万一惊扰,更成厉阶,此其不便二也。所差使臣既与州县官吏抑迫百姓,令伏充军,即须团结押赴京师。充军之人既非情愿,若其上路,因与亲戚离诀,方有悔心,中道逃散,安能防遏?既不敢各归奉土,聚依萑蒲,远近相应,展转结连,或奸豪之有谋,乘郡县之无备,其势一扰,必劳定辑,此其不便三也。今京东西路颇为饥歉,民既艰食,居常犹为寇盗,一夫首难,奔赴必多,此其不便四也。强壮、弓手各在郡县,未去农业,若朝廷用汉代更之术,因唐防秋之法,人耕出战,递为防戍,则是农不去业,兵不乏备,不因帑廪之积,常得丁壮之人。今既籍为正兵,处之连营,则其衣食、财用,终身仰给县官,此其不便五也。已降御札,冬至将行郊礼,远近郡县,尤宜肃静。夫愚而不可欺、弱而不可胜者,百姓也。缓之斯和,动之斯危。武有七德,安民为本,事规未兆,弊犹不救,若又迫之,是启乱也。则朝廷之忧,不在四鄙。夫祸起所忽,慝生有阶,秦之胜、广,汉之黄巾,唐之巢、让,是皆始于乌合之众,此不便六也。凡此六患,昭然在目,不可不深虑,不可不过防。臣以一介贱微,见识浅近,诚不足以参国论、赞圣谋,但以职在谏曹,当有犯无隐,故陈愚管,上祈裁择。臣谓陕西、河东,其近里州郡,乞将前来点差弓手等,中分其半戍边,每九月防秋,至二月放归,岁一代更,留其半防守本州,以时训练。当就戍之时,依出军人,官与装费。冬给衣赐[13],日支口食。盖民所以惧籍之为兵者,不惟前冒锋刃矢石之难,且重去乡土[14],终身与亲爱姻族永相隔别,此其大戚也[15]。今若番休递戍,终是不离本乡。冀望边事渐宁,即当息肩安业。昔太宗皇帝籍两河之人以为乡兵,于时识者亦悼其失策,盖不若因两河强壮使之扦边,壮者人籍,衰者出役,不衣库帛,不食廪粟,边不阙戍,民不去农,何在乎蓄之营堡而后为官军也?又闻于时籍乡兵之际,因大军方集之威,犹虑其乱,乃密诫诸州郡克期,一日而事毕,故民虽奸谋相动,不复及之。今朝廷既惜强籍之名,又为必籍之事,命两朝臣分使一路,周环三一十郡,幅员十数千里,或未能亲到,但行文移。州县官吏,方且各率所见,异同纷起,但恐使人一出,民心一摇,后虽悔之,或所难及。愿朝廷审如图议,事不惮改,追还所下逐路转运使宣命,停所差官勿遣,实天下幸甚,国家之福也。』疏入不报。方平再疏力争之,又不报。
按:方平后疏云十日具奏,不知是何月。奏有『已降御札』等语,非七月即八月。盖八月十八日甲午,初遣朝臣二员诣京东招捕宣毅军,其翌日乙未,或奏以此月十九日上也。今附见。
乙巳,诏诸军诸班直子弟民间有材勇者,如愿效用,听诣所属自陈[16],以补保捷,满人即权遣戍边。
十月庚辰[17],知并州杨偕言:『今虽得强壮百万,恐未可以应敌。请益本路官军六七万人。』诏报曰:『自昔边防悉用土兵[18],顾训练何如耳。所募强壮若能以时阅习,与正军参用,岂不可以应敌耶?』己丑,御史台推直官、秘书丞李宗易言:『奉诏之河东募强壮充军,其强壮避刺面,多逃逸[19]。乞刺其手背。』从之。
十二月丙子,中书、枢密院言:『京东、西路所募宣毅军,令逐路各选万人赴京师隶禁军。』从之。
二年正月壬戌,分遣内臣往河北路催募兵,及万人者赏之。
二月乙未,诏河北诸州强壮自三月后,并赴州阅习,委知州择其强劲者刺手背为义勇军,不愿者释之,而存其籍,以备守葺城池。自是强壮寝废。诏始下,人情汹汹。河北转运使李昭述乘疾置,日行数舍,开谕父老,众始安。
三月乙卯,中书、枢密院奏:『乞简河东弓手有武勇者,不刺面为义勇指挥,陕西弓箭手刺面为保捷指挥。』从之。
四月,知渭州王沿请刺本路弓箭手三万人充军。从之。戊子,诏河北教阅义勇指挥,令番休于家。其惰游不业农者,听其家长告官,重行科责。甲午,刺环庆路保毅强壮人为军。
五月,诏:『乃者以河北、河东弓手为军,盖欲知山川道路,服习耕战。而诸道游冗之人,皆愿雇代之籍。其非正身者,一切罢去。』
闰五月壬申,诏河北路义勇军、乡兵死而其家有丁壮者,令逐处选补之。
十月,知奏州韩琦尝奏本路兵备素少,请益军马。朝廷以诸处未可抽那,难于应副,诏琦详度,以点到弓手,选其少壮,刺手背充军。或为保毅弓箭手,或别立名额,速具利害以闻。琦奏:『有唐以前,兵出于民而国不费财,战得用者,盖军令必行而尺籍有叙也。五代多故,法制不立,乃募黥面,以名正军。年纪浸久,耳目习熟,百姓更不知前代籍民为兵,但为刺面给粮,则甘死战斗。圣朝因旧重改,广置禁军,以安天下,以服四裔,亦随时御世,不易之良制也。自逆昊寇扰西鄙,乃于陕西点民为弓手,以助防守,有警则赴集,无事则归农。武艺废而不修,禁约轻而易犯,至有父子兄弟、疏属外亲,或别雇人应名,更相为代,而官中了不可别。每遇上州防拓[20],多是结聚逃避,以此州郡徒有人数,若倚以战贼,适足败事。臣累陈拣刺土兵自是祖宗旧法,今或只刺手背,及充保毅弓箭手名目,终与民不殊。请点为禁军,人给刺面钱二千,无用例物。』诏从琦请,简陕西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挥,仍给例物。命既下,朝廷复检会前奏,令勿给。琦复奏:『拣刺土兵,人皆知为当今之利,顾无敢发明者,虑生事已有责尔。臣不避数十万户之怨,捐躯建言,众情幸已贴然,今数十万人所得之物,乃以臣一言故罢,岂不取怨益深?欲使总此新军御戎立事,岂不难哉?愿给例物如前。』诏从之。庚戌,转运使言:刺保捷军凡一百八十五指挥。秦州既刺保捷,又增收保毅及三千人。环庆、保安亦各籍置。是时诸州保毅总六千五百十八人,为指挥三十一。
此据本志,因刺保捷,附见。
河东、河北义勇,当庆历初,河北路总十八万九千二百三十人,河东路总七万七千七十九人,皆简强壮兵抄民丁涅手背为之。户三等以上置弩一,当税钱二千;三等以下官给。各营于其州,岁分两番训练,上番给俸廪,犯罪断比厢军;下番比强壮。
此据本志,因陕西刺保捷数,遂附见。
戊辰,御史中丞贾昌朝上疏言备边六事,其二曰复土兵:『今河北、河东强壮、陕西弓箭手之属,盖土兵遗制也。且寇敌居苦寒沙碛之地,恶衣食,好驰射,自古御寇却敌,非此不可。然河北乡兵,其废已久;陕西土兵,屡为贼破,其存者十五二三。臣以谓河北、河东强壮,除已诏近臣详定法制外,每因阅习,则视其人武力、兵技之优劣,又择其家丁夫之壮者,以代老弱,每乡力军。其才能绝类者,籍记其名姓而递补之。陕西蕃落弓箭手贪召募钱物,利月入粮俸,多就黥刺,混为营兵。今宜优复田畴,安其庐舍,使力耕死战。世为边用,则可以减屯戍而省供馈,为不易之利。内地州县增置弓手,亦当约如乡军之法而阅试之。』
十一月戊戌,诏河北见教习义勇宜并放归田里,候来岁正旦,分作四番,勾集训练。
三年正月庚寅[21],募关中流民补振武指挥。咸平中,选乡兵为振武,后益衰耗。至是岁数不登,因有是诏。
五月丁丑,诏河东义勇兵愿隶诸州,就粮神虎、宣毅禁军者听之。
四年四月癸丑,诏:『诸路招禁军,而人才小弱者,官吏并劾罪以闻。』时上封者言:『招军有常格,而所至务张其数。多得怯弱不及等之人。比有复自禁军降隶厢军者,故条约之。』
十二月丁未,册命元昊为夏国主[22],更名曰曩霄。
五年正月丙子,枢密副使韩琦言:『当此之时,若便谓太平无事,则后必有大忧者三;若以前日之患而虑及经远,则后必有大利者一。臣久在陕西,敢陈陕西合措置事宜。且鄜延、环庆、泾原、秦凤四路虽罢招讨使,而边备不可弛。请仍选有材望近臣为之主帅,特降手诏,委之久任,使其经略一方,以备羌人翻覆之变。又西路所驻兵,十分中宜留六分在边,二分令东还,二分徙近里州军。其鄜延路徙屯河中府,环庆、泾原路徙屯邻州,永兴军、秦凤路徙屯凤翔府。逐路分钤辖一员、驻泊都监二员,与逐处知州同行训练,而本路仍领之,非有事宜,不敢辄抽动。其徙屯军马处知州才望轻者,请选人代之。又逐路所抽就粮土兵,请委逐路帅臣相度,岁分两番,留一番在边,一番放归本处,不惟减节边上粮草,兼使无久戍之劳。又陕西州军经南郊赏给之后,官帑例皆空虚。今范仲淹若过陕西宣抚,又有军间特支,徒益所费。若臣策可行,陕西亦别无处置,不必仲淹更往也。复见诸路昨置宣毅兵仅一十万,然朝廷物力未充,何以赡给?况闾里窃发,自有巡检、县尉可以捕系。若防群盗,只当益屯一路都会之地,不必每州尽要防守。其宣毅军,欲乞除河北、河东外,其京东二乐西、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福建等路,每指挥可减以三百人为额,后有阙,即招填之。今天下兵冗不精,耗蠹财用。陕西、河东、河北、京东州军已曾差官拣选,其余路亦请选近上内臣分往拣选,所贵冗食可蠲,而经费可给也。』上悉施用其言。先是,田况言:『观当世之弊,验致灾之由,其实役敛之重,由国计之日窘;国计之日窘,由冗兵之日繁。今天下兵已逾百万,比先朝已三倍矣。自昔以来,坐费衣食,养兵之冗,未有如今日者。虽欲敛不重,民不愁,和气不伤,灾渗不作,不可得也云云。夫国家所养之兵,其下者役苟不能堪,此则为冗食于诸路。宣毅、广捷等军,其间孱弱者甚众,大不堪战,小不堪役,逐处惟欲广募,以邀赏格,岂复顾国家利害哉?宜分遣干臣,简选诸路宣毅、广捷等军,其不堪战者,并降为厢军;其不堪役者并放停。议者必曰:「兵骄久,一旦遽加澄汰,则恐立以致乱。」此虑者之疏也。且孱弱之兵既不堪战,则勇强者亦耻为伍。去年韩琦汰边兵万余人,岂闻有为乱者?今天下财用,不足以赡冗食之兵,尚或顾恤细故,而不思求弊之原,臣窃忧之,惟陛下裁择[23]。』
此疏不得其时,今附见正月末。
二月戊子朔,分遣内臣往诸路选汰羸兵。宫苑使周惟德京西路,北作坊使武继隆淮南路,东染院使任守忠两浙路,供备库使陈延达江南东路,左藏库副使王怀正江南西路,内殿承制张志福建路,王元吉荆湖南路[24],供备库副使卢道隆荆湖北路。诸州宣毅军过三百人者,无得更募。用韩琦议也。
八年二月壬申,遣内侍往诸路简兵马上军:如京使陈延达京东路,礼宾副使卫承绪淮南路,文思副使蔡舜卿京东路,礼宾副使董元吉荆湖北路,供备库副使卢道隆江南东西路,内殿承制黄元吉两浙福建路。
三月甲寅,翰林学士张方平条对所问曰:『康定、庆历之间,朝廷议刺民兵升厢军,充禁旅。臣时任谏官,屡上章疏,极言其害。至于今日,事势果然。臣昨在三司,计会天下财用出入之籍及建隆以来兵数,乞朝廷速加图议。盖太祖蓄兵不及十五万人,太宗时不过四十万人。章圣备御西北,兵籍颇增。祥符以后住招募、斥疲老,以减冗食,至于宝元几四十年,天下可谓久安。向因夏人阻命,宰相非其人,虑害不深,事失几先,逐至大扰,陕西、河北、京东、京西增置保捷一百八十五指挥、武卫七十四指挥、宣毅一百十四指挥,更于江、湖、淮、浙、福建诸路,又添宣毅一百二十四指挥,凡内外增置禁军约四十二万余人,通三朝旧兵,且八九十万人。其乡军义勇、州郡厢军、诸军小分剩员等不在此数。军人日多,农人日少,三边税赋,支赡不足,募人人中,粮草就京给还钱帛,加抬则例价率三倍。外则划刷诸道之物,中则侵用内帑之财,厚赏聚敛之人,贱立鬻官之令,苟循目前之急,莫力经久之虑。凡此冗兵,非惟因天下之财用,方且成天下之祸阶,若不早图,后无及矣。然兹事体实大,非君臣同心而上下协济,则事必难成。伏望陛下先且将臣此言详问两府,若别有长策丰财足食,则非臣浅智所及。若量入为出,则乞严令天下,禁止招募,令逐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分按所部,拣选疲老,便与放停,岁须两三次更互巡历,只依常程旋旋拣放[25],无得宣露密旨。若虽系禁军,其间羸弱[26],惮于教阅,愿退就厢军者,亦听从便,委枢密院点勘军籍。其人数少者,即令团并。其马军无马愿补填步人者,稍与补充近上衣粮,优处军分。其有马者,即与团并,足成指挥。仍诏诸路经略部署司,使知朝廷深意。有专愎自任无体国之心者,亦在陛下断自圣心,惩一足以警众矣。』
皇祐元午十二月,何郯云:『昨诏诸珞转运使选退州郡老兵弱兵。』必定用方平此议也。
皇祐元年十月丙戌[27],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言:『臣伏见陕西路顷岁边鄙用兵之际,朝廷指挥,以诸州新弓手刺面充保捷指挥[28],用备战守[29],一路之兵,仅增十万,缘当时仓卒,不暇精择,其间甚有疲弱不堪征役之人,驱之行阵,固难得力。自休兵至今,岁月已久,尚未闻一加选汰,所费廪食,不可胜计。况其人并是州县第等之家,系在军籍,甚非所愿。伏望敕本路诸州,令告谕:应系新置保捷兵士,除人员节级外,其余年五十以上及短弱不及等之人,如不愿在军者,许令自陈[30],委监司、长吏相度,减放归农。此等久习武艺,今若放罢,亦须置籍拘管,仍乞以所居乡社相近处,如河北义勇团作指挥,置人员节级管辖。其边郡每岁以北军番递防守处,亦令比旧减数。非时边上或有警急,其罢放之人,尚可追集守城,却代精兵出战,于是亦无废阙。方今财力大屈,所患在于兵冗。竭天下所出之物,仅能供亿。陛下幸听臣言,特行处置,一路之内,可减三数万人,迺亦省费之一端。近包拯被命往陕西制置解盐,伏乞下臣此议,使其就近覆验,所冀审择利害,然后施行。』枢密使庞籍独以郯所言为是,王戌诏旨,实自郯发之。
十二月壬戌,始听保捷不任役者归农。此据鲜于侁所为何郯墓志。
十二月壬戌,诏陕西保捷军年五十以上及短弱不任役者,听归农。若无田园可归者,减为小分。凡放归者三万五千余人,皆欢呼反其家。在籍者尚五万余人,皆悲涕,恨己不得去。陕西缘边,计一岁费缗钱七十千养一保捷兵。自是岁省缗钱二百四十五万,陕西之民力稍苏。减放保捷诏,《实录》有之,其余悉从《记闻》所载傅永之言。永时将漕陕西也。
初,枢密使庞籍与宰相文彦博以国用不足,建议省兵,众纷然陈其不可,缘边诸将争之尤力,且言兵皆习弓刀,不乐归农,一旦失衣粮,必散之闾阎,相聚为盗贼,上亦疑焉。彦博与籍共奏:『今公私困竭,上下遑遑,其故非他,正由养兵太多。若不减放,无由苏息,万一果聚为盗贼,二臣请死之。』上意乃决,于是简汰陕西及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羸兵,无虑八万有余人,其六万有余悉放归农,其一万有余,各减衣粮之半。既而判延州李昭亮复奏:『陕西所免保捷特多,往往缩头曲腘,诈为短小,以欺官司。』籍因言:『兵苟不乐归农,何为诈欺若此乎?』上益信焉。其后王德用为枢密使,许怀德为殿前都指挥使,始复奏选厢军以补禁军,议者非之。
简汰羸兵无虑八万余人,此据《稽古录》。放归农者六万佘,衣粮减半者二万余,及文彦博、庞籍首议并奏对,并据《记闻》。又云施昌言、李昭亮言不可尤甚。按:昌言此年正月自河北漕徙为江淮发运,恐不复言及三路事。而昭亮此年三月,方以北宣徽、武宁节度判延州,四月改天平节度,仍判延州。今削去昌言姓名,但著昭亮。《实录》、正史载省兵事极不详[31],本志云:皇祐元年,拣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禁、厢诸军,退其罢癃为半分,甚者给粮,遣还乡里,系化外居、以罪隶军或尝有战功者,悉以剩员处之。《记闻》稍删润之,本志所云『更不别出,但取京东西、河东北、陕西等路』字,改《稽古录》所称『天下』字。王德用、许怀德奏选厢军补禁军,当考。至和元年十月,范镇言大臣以募兵塞责,指此也。
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言:『伏观朝廷昨降诏旨,委诸路转运使等第,选退州郡老弱兵士,所去者衰疾尫孱之人,所存者壮盛伉健之人。议者谓练士省财,兹实为利。闻边臣各有论奏,皆谓选汰过多,窃恐所言,未悉利病。缘方今天下之患,莫甚于冗食;冗食未去,不可以节财用;财用未节,不可以除横敛;横敛未除,不可以宽民力;民力未宽,不可以图至治。欲图至洽,宜以去冗食为先。朝廷有此处置,固亦计之甚熟。今命令才下,若以横议亟改,则去弊求治,无其日矣。臣窃料招来边臣之言,亦恐缘转运使锐于专行,不与群帅协议所致。伏乞特降指挥,约束逐路转运使,所至州郡,并令先与帅臣、长吏同议,然后选择,仍不得过有张皇,使众疑惧。其选退之人,或力可耕垦而别无生业,仍乞于所居州县,据口量拨。与系官间田,使之给养,免至流离失所。朝廷前议固已至当,不可妄有改罢,仍乞诏边帅,各令遵守施行。』
降诏诸路转运使,使选退老弱,不知果是何时。庆历八年三月甲寅张方平所对策可考。
校勘记
[1]知原州 原本脱『知』字,据《长编》卷一二四补。
[2]癸未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六补。
[3]丁亥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4]甲辰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5]河北河东京东西路 原本『河北河东西路』,脱『京东』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6]弓手 原本作『户手』,据《长编》卷一二七注文改。
[7]辛丑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三一补。
[8]只如 原本作『只知』,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9]此乃 原本作『此及』,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0]贫阙 原本作『分阙』,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1]即充 原本作『却充』,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2]监押官 原本脱『监』字,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3]衣赐 原本『赐』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4]重去 原本作『重夫』,据《长编》卷一三三改。
[15]大戚 原本『戚』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6]听诣 原本作『听诸』,据《长编》卷一三三改。
[17]庚辰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三四补。
[18]自昔 原本作『自者』,据《长编》卷一三四改。
[19]逃逸 原本作『逃免』,据《长编》卷一三四改。
[20]防拓 原本『拓』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八补。
[21]庚寅 原本『庚』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九补。
[22]夏国主 原本作『忧国主』,据《长编》卷一四八改。
[23]裁择 原本作『□幸』,据《长编》卷一五四改补。
[24]王元吉 《长编》卷一五四作『黄元吉』,是。
[25]旋旋 前一『旋』字,原本作墨丁,据《长编》卷一六三补。
[26]若虽系禁军其间羸弱 原本作『若虽系其兵禁□羸弱』,句不通。据《长编》卷一六三改补。
[27]丙戌 原本作『戊寅』,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28]新弓手 原本作『引新手』,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29]战守 原本作『战手』,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30]许令 原本作『计今』,据《长编》卷一六七改。
[31]省兵 原本『兵』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六七注文补。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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