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皇帝
修唐书
明道二年十一月丙寅[1],崇文院纂《唐遗事》,翰林学士承旨盛度请命官刊修《唐书》故也。
庆历五年五月己未,翰林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判集贤院王尧臣、翰林学士史馆修撰张方平、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判史官修撰余靖并同刊修《唐书》。
闰五月庚子,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曾公亮、宗正丞崇文院检讨兼天章阁侍讲赵师民、殿中丞集贤校理何中立、校书郎宋敏求、大理丞馆阁校勘范镇、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邵必并为编修《唐书》官。必以为史出众手非是,卒辞之。
七年六月庚戌,命参知政事丁度提举编修《唐书》。
皇苗兀年六月甲戊,改命同刊修《唐书》、翰林侍读学士宋祁为刊修官。
三年二月戊申,翰林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给事中、史馆修撰宋祁坐其子与张彦方游,出知亳州。
三月乙卯,知亳州宋祁就州修《唐书》,易史馆修撰为集英殿修撰。
至和元年七月甲子,诏修《唐书》宋祁、编修官范镇等速上所修《唐书》。
二年十月庚戌,翰林学士、刊修《唐书》欧阳修言:『自汉而下,惟唐享国最久。其间典章制度,本朝多所参用。所修《唐书》,新制最宜详备。然自武宗以下并无《实录》,以传记、别说考正虚实,尚虑阙略。闻西京内中省寺、留司御史台及銮和诸库有唐朝至五代以来奏议案簿尚存,欲差编修官口口夏卿诣彼检讨。』从之。
嘉祐四年六月戊戌,翰林学士欧阳修等上所修《唐书》二百五十一卷,刊修及编修官皆进秩,或加职,仍赐器币有差。
修国史
景德四年八月丁巳,诏修太祖、太宗正史,宰臣王旦监修国史,知枢密院事王钦若、陈尧叟、参知政事赵安仁、翰林学士晁迥、杨亿并修《国史》。初,景德二年,毕士安卒。时寇准止领集贤殿大学士,日一以参知政事权领史馆事。及旦为相,虽未兼监修,其领史职如故,于是始正其名。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国史院进所修《太祖纪》。上录纪中义例未当者二十于条,谓王旦、王钦若等曰:『如以钟鼓楼为室,漏窑务为甄宫,岂若直指其名?悉宜改正之。』钦若曰:『此盖晁迥、杨亿所修。』上曰:『卿尝参之耶?』旦曰:『朝廷撰集大典,并当悉心,务令广备,初无彼此之别也。』因诏:『每卷自今先奏草本编修官及同修史官。其初修或再看,皆详具载其名。如有改正增益事件、字数,亦各于名下题出,以考其勤惰焉。』
九年二月丁亥,监修国史王旦等上《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优诏答之。戊子,加旦守司徒,修史官赵安仁、晁迥、陈彭年、夏竦、崔遵度并进爵赐物有差。王钦若、陈尧叟、杨亿尝豫修史,亦赐之。
天圣五年二月癸酉,命参知政事吕夷简、枢密副使夏竦修《真宗国史》,翰林学士宋绶、枢密直学士刘筠、陈尧佐同修,宰臣王曾提举之。故事,宰臣自领监修国史。至是以曾提举,乃降敕焉。
《会要》云:修《两朝国史》时,王旦未领监修,故特授敕。曾已监修而再授敕为提举,盖一时之制也。
九月甲寅,以龙图阁学士兼侍讲冯元同修国史。
十月乙酉,监修国史王曾言:『唐史官吴兢于《实录》正史外。录太宗与群臣对问之语为《贞观政要》。今欲采太祖、太宗、真宗《实录》、日历、时政记、起居注其间史迹不入正史者别为一书,与正史并行。』从之。
七年三月壬午,上谓监修国史王曾曰:『先朝美政甚多,可谕史官详载之。』
八年六月癸巳,监修国史吕夷简等上新修国史于崇政殿。初,太祖、太宗正史帝纪六、志五十、传五十九,凡一百二十卷。至是修真宗史成,增纪为十,志为六十,传为八十,总百五十卷。故事,史成,由监修而下皆进秩,而夷简固辞之。甲午,修国史夏竦、同修国史宋绶、冯元、编修官王举正、谢绛、李淑、黄鉴、管勾内臣韩守英、承受蓝元用、罗崇勋、供书皇甫继明并迁官职,龙图阁待制马季良专督三司应报文字,亦赐勋一转。
嘉祐四年九月甲寅,史馆修撰欧阳修言:『史之为书,以纪朝廷政事得失及臣下善恶功过,宜藏之有司。往时李淑以本朝正史进入禁中,而焚其草。今史院但守空司而已。乞诏龙图阁别写一本下编修院,以备检阅故事。』从之。
江氏《杂志》:陈相就史馆检先君传,云尝为县小吏,因此进本入內。至今史馆无国史。与欧阳修所言不同,当考。《会要》载修言但称史馆,不出李淑姓名。当考。
删定编敕
天圣四年九月壬申,命翰林学士夏竦、蔡齐、知制诰程琳等重修定编敕。时有司言:『编敕自大中祥符七年至今,复增及六千七百八十三条,请加删定。』帝问辅臣曰:『或谓先朝诏令不可轻改,信然乎?』王曾曰:『此险人之言也。咸平中删太宗朝诏令,十存一二。盖去其繁密之文,以便于民,何为不可?今有司但详具本末,又须诏臣等审究利害,一一奏禀,然后施行也。』上然之。
十一月甲辰,诏见行编敕,又续降宣敕,其未便者,听中外具利害以闻。
七年五月己巳,诏以新令及附令颁天下,始命官删定编敕。议者以唐令有与本朝事异者,亦命官修定,成三十卷。
九月,编敕既成,合《农田敕》为一书,视祥符敕损百有余条。其丽于法者,大辟之属十有七;流之属三十有四;徒之属百有六;杖之属二百五十有八;笞之属七十有六。又配隶之属六十有三,大辟而下奏听旨七十有一。凡此皆在律令外者也。于是诏下诸州阅视,听其言未便者。寻又诏尽一年无改易,然后镂极【杰按:极,应为"板"之误。】颁行。
明道元年三月戊子,始行《天圣编敕》。
二年五月己丑,语曰:『敕令者治世之经,而数动摇,则众听滋惑,何以训迪天下?天圣所修敕令既已颁宣,自今有司毋得辄请删改。有未便者,中书、枢密院具奏听裁。』
景祐三年七月,禁民间私写编敕、刑书及毋得镂板。
庆历三年八月。《天圣编敕》既施行,自景祐二年至今,所增又四千七百余条。丁酉,复命官删定。翰林学士吴育、侍御史知杂事鱼周询、知谏院王素、欧阳修并为详定官,宰臣晏殊、参知政事贾昌朝提举。
十月丁巳,史官修撰王质、集贤殿校理天章阁侍讲曾公亮同详定编敕。
四年五月癸酉,司勋员外郎吕绍宁请以见行编敕年月后续降宣敕,令大理寺检法官意律门分十二编,以颁天下,庶便于检阅,而无误出入刑名。从之。
七年正月己亥,《庆历编敕》成,凡十二卷,别总例一卷,视《天圣敕》增五百条,大辟增八,流增五十有六,徒减十有六,杖减三十有八,笞减十有一;又配隶减三,大辟而下奏听旨者减二十有一。详定官张方平、宋祁、曾公亮并加勋,及赐器币有差。
嘉祐二年八月丁未,韩琦又言:『天下见行编敕,自庆历四年以后,距今十五年,续降四千三百余件,前后多牴牾。请加删定。』乃诏宰臣参知政事曾公亮同提点详定编敕。
七年四月壬午,宰臣韩琦等上所修《嘉祐编敕》,起庆历四年,尽嘉祐三年,凡十二卷。其元降敕但行约束而不立刑名者,又析为《续附令敕》凡五卷,视庆历敕,大辟增六,流减五十,徒增六十有一,杖增七十有三,笞增三十有八,配隶增三十,大辟而下奏裁听旨者增四十五云。
修定历法 真宗附
咸平四年三月庚寅。初,《乾元历》气朔渐差,诏判司天监京兆史序等考验前法,研竅旧文,取其枢要。编为新历。于是历成来上,赐名《仪天》,命翰林学士朱昂为历序颁行之。修历官迁秩、改服章、赐帛有差。
大中祥符七年七月乙未,上览司天监知历数官表求改秩,因谓宰相曰:『历象,阴阳家流之大者也。以推步天道、平秩人时为功,究灾祥吉凶者,虽有妙术,必待之而成。近年惟秋官正赵昭逸能专其业。始王熙元等上《仪天历》,独昭逸请覆算。熙元等不从。后二岁,历果差。昭逸言荧惑度数稍谬,推验亦如其说。平居算策未尝离手,熙元亦伏其精,一言,后人鲜及也。』熙元,处讷子。
天圣元年三月辛卯,司天监上新历。赐名《崇天》,保章正张奎、灵台郎楚衍等所造也。命翰林学士晏殊为历序。
天圣九年闰十月壬戌,司天监上《重修崇天历》。
庆历元年十二月丁丑,司天监上所修《崇天历》。
皇祐四年十一月甲辰,诏司天监、翰林天文院以唐《戊寅》、《麟德》、《大衍》、《五纪》、《正元》、《观象》、《宣明》、《崇真》八历及皇朝《应天》、《乾元》、《仪天》、《崇天》四历算此月太阴真食及时辰分野[1],各具两本以闻。仍命知制诰王洙及编修《唐书》刘羲叟参定,以司天监言此月十五日太阴当食也。明年三月,洙言:『据司天监李用晦等称,十一月望月食十分,七历并同。复圆在昼,不辨辰刻。推验起亏时刻,内《宣明》算在丑正二刻,《仪天》在丑正三刻,《应天》、《乾元》寅初一刻,《崇天》寅初二刻,《大衍》、《景福》寅初三刻,而其夜食寅初四刻。推《大衍》、《景福》相近。然《景福》算景祐三年四月朔日食二分强,而《崇天》、《乾元》、《宣明》不食,后果不食。《大衍历》算唐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日食八分半,十三年十二月壬戊朔日食十五分之十三,至是皆不食,所以一行《大衍历议》云:「假令理历者因开元二食曲变交限以就之,则所协甚少,所失甚多。」用晦等亦不敢指定《大衍》、《景福》为密。伏缘历数日月交食,诸历互有亲疏,不可常为准的。盖日月动物,岂不少有盈缩?亦变常不定。历象必无全密,所谓天道远而人道迩。古来撰历名贤,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绰、李淳风、僧一行等,尚不能第究,况用晦等浅学,止依古法推步,难为指定日月所食疏密。又据羲叟言,古圣人历象之意,止于恭授人时。虽则预考交会,不必吻合辰刻,故有修德救食之理。天道神变,理非可尽,设谓必可尽耶,则先儒不容自为疏阔。又《大衍》等七历所差不多,法数大同而小异,亦是递相因藉,乘除积累,渐失毫釐。且辰刻更筹,惟据刻漏,或微有迟速,未必独是历差。按《隋历志》日月食既有起讫,早晚亦或变常进退。于正见前后十三刻半内候之,今止差三刻。或是天道变常,未为乖谬。又一行于开元中治历,以《大衍》及李淳风《麟德》、刘绰《皇极》三历校日食三十七事,《大衍》课第一,所中才二十三,《麟德》得五,《皇极》得十。如一行聪明博达,时谓圣人,宣考古今,尚未能尽,如淳风辈,益以疏远。况圣朝《崇天》历法颁用逾三十年,诞布海内,熟民耳目,方将施行无穷,兼所差无几,不可偶缘天变,轻议改移。诘其本原,盖亦出于《大衍》,其《景福历》行于唐季,非治世之法,不可循用[3]。』诏乃用《崇天》历法。
中书枢密分合 神宗附
庆历二年七月壬寅朔,知谏院张方平言:『朝廷政令之所出在中书,若枢密院,古无有也,盖起于后唐权宜之制,而事柄遂与中书均,分军民为二体,别文武为两途。为政多门,自古所患。今朝纲为弛,边事日生,西、北交有凭陵之志。二府之中,岂无才猷之士?臣向尝面论之,而陛下谕臣:今倚以为用者犹不任职,若更选用,诚乏可使之人。臣请于外择人,陛下以为疆事未宁,边臣无功,岂当遽召而用之?审如圣意,则所用者不过燕安朝路、容身养望者尔。若然,则劳臣益解体,武士益离心矣。陛下试思臣前议,断自渊衷,特废枢密院。或重于改为,则请并本院职于中书,其见任枢密使、副不才者罢之,诸房吏且皆如旧,亦足以一政事之本,通赏罚之权,省冗滥之费,塞侥幸之望。改而张之,不伤体裁,而制之不动众。陛下幸与一二宗臣旧老深图此议而必行之。』不报。戊午,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吕夷简判枢密院,户部侍郎、平章事章得象兼枢密使,枢密使晏殊同平章事。初,富弼建议宰相兼权枢密使,上曰:『军国之事,当悉归中书。枢密非古官。』然未欲遽废,故止令中书同议枢密院事。及张方平请废枢密院,上乃追用弼议,特降制命夷简判院事,而得象兼使,殊加同平章事,为使如故。壬辰,诏晏殊班张耆之上。
九月。初,命宰臣吕夷简判枢密院事。既宣制,黄雾四塞,霾风终日,朝论甚喧。参知政事王举正言:『二府体均,判名太重,不可不避也。』右正言田况复以为言,夷简亦不敢当。丙午,夷简改兼枢密使。
庆历五年十月庚辰,罢宰臣兼枢密使。时宰臣贾昌朝、陈执中言:『军民之任,自古则同。有唐别命枢臣,专主兵务。五代始令辅相亦带使名。至于国初,尚沿旧制。乾德以后,其职遂分,是谓两司对持大柄[4],实选才士,用讲武经。向以关陕未宁,兵议须一,复兹兼领,适合权宜。今西夏来庭,防边有序,当还使印,庶协邦规。臣等愿罢兼枢密使。』既降诏许之,乃诏枢密院:『凡军国机要,依旧同商议施行。』
十一月癸未,枢密院请:『自今进退管军臣僚、极边长吏、路分兵马钤辖以上,并与宰臣同议。』从之。
神宗【杰按:神宗无治平年号,治平乃仁宗年号也。】治平四年。中书、枢密院议边事多不合。赵明与西人战,中书赏功而密院降纳;东郭达修堡栅,密院方诘之,而中书已下褒诏。御史中丞滕甫言:『战守,大事也,安危所寄。今中书欲战,枢密欲守,何以令天下?愿敕大臣:凡战守除帅,议同而后下。』上善之。
熙宁三年五月壬子,置审官西院。上尝语及西院事,安石曰:『止是五代分置。』曾公亮曰:『欲分宰相权尔。』上曰:『前代乱,岂缘不分枢密院乎?』(详见《审官西院》)
五年七月,前处州缙云县尉、编修三司敕并诸州敕并诸司库务岁计及条例删定官郭逢原上疏曰:『臣闻能自得师者王。古圣人未尝无师,孟子称尧所以待舜之礼,可谓至矣。以齿则尧长,以爵则舜贱,以德则舜固无以加于尧者,而尧尚尊礼之如此。今区区之末礼,于安石尚如有惜,不明示于天下,皆臣之所未谕。夫宰相代天理物,无所不统,未闻特设事局补除官吏,而宰相不预者也,今之枢密是已。臣愚以为当废去枢府,并归中书。除补武臣,悉出宰相。军旅之事,各责其师。合文武于一道,归将相于一职,复兵农于一司,此尧舜之举也。今王安石居宰辅之重,朝廷有所建置于天下,特牵于枢府而不预,则臣恐陛下任安石者,盖不专矣。』疏奏,上甚不悦。他日,谓安石曰:『逢原必轻俊。』安石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见所上书,欲并枢密院,废募兵。』安石曰:『人才难得,如逢原,亦且晓事,可试用也。』
闰七月壬戌,执政同进呈河东保甲事,枢密院但欲为义勇强壮,不别名保甲。上从王安石议。文彦博请令王安石就中书一面施行。上曰:『此大事,须共议乃可。』(详见《保甲》)
十一月丁卯,贬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张商英为光禄寺丞、监荆南税。先是,商英言博州官吏失入赃不满军贼二人死罪。枢密院检详官刘奉世党庇亲戚,令法官引用赃满五贯绞刑断例,称博州官吏不见断例,失奏裁,止从杖罪取勘;又院吏任远恣横私徇凡十二事,而枢密院党庇不案治。枢密使、副文彦傅、吴充、蔡挺因此不入院,遣吏送印于中书,中书不受。上闻之,遣使促彦博等入院。彦博等言:『台官言臣等党庇吏人,与之相知漏泄。乞以其章付有司明辨黑白,然后正臣等违命之罪。』商英又言:『乞以臣所言博州失入刑名下有司定夺,并以任远事送开封府根治。若臣不当,甘伏斧钺。』于是王安石曰:『密院方治御史李则事,商英乃随攻博州事以报之。李则事御史所治,诚不当不自咎,更挟忿攻人,岂所谓怀忠良以事君者?』故有是命。先是,台勘劫盗李则死罪失出,奉世驳之。诏纠察刑狱司劾治。商英遂上章历诋执政,言:『此出大臣私忿。愿陛下收还主柄,自持威福,使台谏为陛下耳目,无使为近臣胁迁。』上为停诏狱,商英坐是与安石忤。及言博州事,彦博又疑商英阴附中书,故不能平。商英既坐出,上谓安石曰:『御史言事不实亦常事。彦博等别有意,乃以为御史欲并枢密院归中书,不知御史初无此议论也。』安石曰:『中书欲并密院果何利?若谓臣与彦博等多异论故并密院,臣故与彦博合议政事,姑以利害言之,何苦欲并密院乎?』
礼仪院废置
天圣元年四月辛丑,罢礼仪院,从枢密副使张士逊等所请也。以知礼仪院翰林学士晏殊、龙图阁直学士冯元为判太常礼院,同判太常礼院官为同知院。判太常礼院,典礼所出。大中祥符中又增置礼仪院,以辅臣领其事,于是始罢。
礼仪院占公人二十二人,岁费钱千七百余贯,非泛行礼,支给在外日逐行遣,祗应不多。详定仪制久来属太常寺及礼院管勾,今请停罢,所有承受、宣敕、行遗公案诸般文字,并付本院。
明道元年五月庚辰,诏太常礼院日轮知院一员在院点检典礼公事。初,同知太常礼院薛绅言:『汉、魏以来,每朝廷大政,必下礼官、博士定议。《唐六典》:太常置博士四人。今知礼院官,盖古博士之任也。国朝同知院四员,日使直本院。其后或别领职事,因循废置。请如故事,轮一员在院。』乃下两制议,而翰林学士冯元等言:『咸平元年正月,敕太常礼院同判院官四员:张复、杨嵎专领祠祭,而宋绶、晏殊常在礼仪院祗应文字。后移三馆于右掖门西,与礼仪院相接,而同判院官皆带馆职,因而更不赴。今既废礼仪院,又三馆移入禁中,请如绅所奏施行。』绅,映子也。
咸平、祥符二敕,《会要》有之,《实录》并不载,今附见此,不别书。
康定元年五月乙丑,以判太常寺、翰林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李仲容兼礼仪事,判太常礼院知制诰吴育、天章阁待制宋祁并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先是,谢绛判礼院,建言:『太常寺本礼乐之司,今寺事皆本院行之,于体非便。请改判院为判寺兼礼仪事。其同知院,凡寺先申判寺,然后施行。其关报及奏请检状,即与判事同签。』于是始从绛言也。
玉清昭应宫灾
天圣七年六月丁未,大雷雨,玉清昭应宫灾。宫凡二千六百一十楹,独长生崇寿殿存焉。翌日,太后对辅臣泣曰:『先帝力成此宫,一夕延燔殆尽,犹有一二小殿存尔。』枢密副使范雍度太后有再兴葺意,乃抗言曰:『不若燔之尽也!』太后诘其故,雍曰:『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为灰烬,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将葺之,则民不堪命,非所以祗天戒也。』宰相王曾、吕夷简亦助雍言。夷简又推《洪范》灾异以谏,太后默然。太庙斋郎苏舜钦诣登闻鼓院上疏曰:『烈士不避斧钺而进谏,明君不讳过失而纳忠,是以怀策者必吐上前,蓄冤者无至腹诽。然言之难不如容之难,容之难不如行之难。有言之必容之,有容之必行之,则三代之主也,幸陛下留听焉。臣观今岁,自春徂夏,霖雨阴晦,未尝小霁,农田被灾者几于十九。臣以为任用失人,政令多遗,赏罚弗中之所召也。天之降灾,欲悟陛下。而大臣归咎于狱之滥,陛下听之,故肆赦天下。以为禳救如此,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断决滞讼以平水旱,不闻用赦。故赦下之后,阴霾及今。前志曰:「积阴生阳,阳生则灾见焉。」乘夏之气,发泄于玉清官,雹雨杂下,烈焰四起,楼观万叠,数刻而尽,非慢于火备,乃天之垂戒也。陛下当降服减膳,避正寝,责躬罪己,下哀痛之诏,罢非业之作,拯失职之民,察辅弼及左右无裨国体者罢之,穷弄威权者去之。念政刑之失,收刍荛之论,庶几可以变灾为祜。浃日之间,未闻为此,而将计工役以图修复。都下之人,闻者骇惑,聚首横议,咸谓非宜。皆曰:章圣皇帝勤俭十余年,天下富庶,帑府流衍,乃作斯宫。及其毕工,海内虚竭。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数遭水旱,虽政赋咸人而百姓困乏,若大兴土木,则费用不知纪极,则力耗于内,百姓劳于下,内耗下劳,何以为国?况天灾未已,违之是欲竞天,无省己之意。逆天不祥,安己难任,欲求厚贶,其可得乎?今为陛下计,莫若采吉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给,而征税宽减,则可以谢天意而安民情矣。夫贤君见变,修道以除凶;乱君无象,天不谴告。今幸天见之变,是陛下修己之日,岂可忽哉?昔前汉宣帝之三年,茂陵白鹤观灾,诏曰:「乃者火灾降于孝武园馆,朕战栗恐惧。不烛变异,罪在朕躬,群有司又不肯极言朕过,以至于斯,将何寤焉?」夫茂陵不及上都,白鹤馆大不及此宫。彼尚降诏四方,以求己过。是知古之帝王忧危念治汲汲如此。臣又按《五行志》,贤佞分别,官人有序,率由旧章。礼重功勋,则火得其性。若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自上而降。及滥灾妄起,烧宗庙,燔宫室,虽兴师徒而不能救,故鲁成公三年新宫灾,刘向谓成公信三桓子孙之谗、逐父臣之应;襄公九年春宋火,刘向谓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奔鲁之应也。今宫灾,岂亦有是乎?愿陛下恭默内省而追革之,罢再造之劳,述前世之法,天下幸甚!』舜钦时年二十一岁,易简之孙,耆之子也。
舜钦上疏,正史不栽其月,集亦不载月,今附见。
甲寅,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平章事王曾以使领不严,累表待罪。乃罢相,出知兖州,寻改青州。
七月癸亥,以玉清昭应宫灾,遣使奏告诸陵。乙丑,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中书舍人、同修国史宋绶落学士。绶领玉清昭应宫判官,而宫灾,故责之。内侍为都监、承旨,停、降、赎铜有差。道士杖脊者四人,决杖者五人。知宫李知损仍编管陈州。御史台鞠火起,得知损尝与其徒茹荤聚饮宫中故也。初,太后怒守卫者不谨,悉下御史狱,欲诛之。中丞王曙上言:『昔鲁桓、僖宫灾,孔子以为桓、僖亲尽当毁者也。辽东高庙及高园便殿灾,董仲舒以为高庙不当居陵旁,故灾。魏崇华殿灾,高堂隆以台榭宫室为戒,宜罢之勿治。文帝不听,明年复灾。今所建宫非应经义,灾变之来,若有警者。宜除其地,罢诸祷祠,以应天变。』而右司谏范讽亦言:『此实天灾,不当置狱穷治。』监察御史张协言:『若反以罪人,恐重贻天怒。』言者既众,上及太后皆感悟,遂薄守卫者罪。议者尚疑将复修宫,讽又言:『山木已尽,人力已竭,虽复修,必不成。臣知朝廷必不为此,其如疑天下何?愿明告四方,使户知之。』己巳,诏以不复修宫之意谕天下。改长生崇寿殿为万寿观。
大内灾
明道元年八月壬戌夜,大内火,延燔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崇徽、天和、承明、延庆八殿,上与皇太后避火于苑中。癸亥,移御延福宫。甲子,放朝,近臣诣宫门问起居[5]。
以宰相吕夷简为修葺大内使,杨崇勋副之,殿前副都指挥使夏守赟都大管勾修葺,入内押班江德明、右班副都知阎文德管勾。令京东西、淮南、江东、河北路并发工匠赴京师。乙丑,诏群臣直言阙失。又诏只日权御崇政殿视朝,百官并入拱宸门。先是,百官晨朝而宫门不开,辅臣请对。帝御拱宸门,追班百官拜楼下,宰相吕夷简独不拜。使问其故,曰:『宫廷有变,群臣愿一望清光。』帝举帘见之,夷简乃拜。丁卯,大赦。诏营造其宫殿庭宇[6],宜约祖宗旧制,更从减省。时宦者置狱治火事,得缝人火斗,已证伏,下开封府使具狱,权知府事程琳辨其不然,乃命工图火所经处,且言:『后宫人多,所居隘。其烟灶近壁,岁久燥而焚。此殆天意,不可以罪人。』监察御史蒋堂亦言:『火起无迹,安知非天意?陛下宜修德应变,今乃欲归咎宫人。且宫人赴狱,何求不可?而遂赐之死,是重天谴也。』帝为宽其狱,卒无坐死者。是月,殿中丞滕宗谅、秘书丞刘越准诏上封事。宗谅言:『夫攻玉必以石,濯锦必以鱼。物有至贱能成至贵者,人亦有之,故颍考叔舍肉以启郑庄公之孝,少孺子挟弹而罢吴王之兵。臣之区区,窃慕于此。伏见掖庭遗烬,延炽宫闱,虽沿人事,实系天时。诏书亟下,引咎涤瑕,中外莫不感动。然而诏狱未释,鞠讯尚严,恐违上天垂戒之意,累两宫好生之德。且妇人柔弱,箠楚之下,何求不获?万一怀冤,足累和气。祥符中宫夜火,先皇帝尽索其类,属之有司,明寘以法,欲申戒于后人。若患可防而刑可止,岂复有今日之虞哉?况变警之来,近在禁掖。诚愿修德以御之,思患以防之。凡逮系者,特从原免,庶几咎灾可消,而福祥来格也。』又言:『国家以火德王天下,火失其性,由政失其本。』因请太后还政。而越言尤鲠直,皆不报。宗谅,湖南人;越,大名人也。
九月庚午,以景福殿使、雅州防御使、入内都知韩守英为都知,仍月增俸五万。宫苑使、忠州防御使、入内都知蓝继宗为昭宣使,西京作坊使、文州刺史、入内押班江德明为如京使,入内副都知、礼宾使、入内押班卢守勋领昌州刺史。又自上御药而下至内品,凡迁擢十五人,并以宫庭火,录卫乘舆之劳也。火始作,小黄门王守规独先觉,自寝殿至后苑门皆击去其锁,亟奉帝及太后至延福宫,回视所经处已成煨烬。及执政俟起居,帝曰:『非王守规引朕至此,几与卿等不相见!』乃以守规为入内殿头。守规,成勋幼子也[7]。庚寅,重作宝册,命参知政事陈尧佐书『皇帝受命册宝』,参知政事薛奎书尊号册宝,宰相张士逊书上为皇太子册宝,参知政事晏殊书皇太后尊号册宝,以旧册宝为宫火所焚也。既而有司言:『重造册宝,其沿宝法物,凡用黄金一千七百两。』诏易以银而金涂之。丙申,诏以皇太后及上阁中金银器物量留供须外,尽付左藏库,易缗钱二十万助修大内。戊戌,赐修大内役卒缗钱。
十月甲辰,改崇德殿曰紫宸,长春殿曰垂拱,滋福殿曰皇仪,会庆殿曰集英,承明殿曰端明,延庆殿曰福宁,崇徽殿曰宝慈,天和殿曰观文。大宁门曰宣祐,宣和门曰迎阳,
左右勤政门曰左右嘉福。己酉,再赐修内役卒缗钱。
十月甲戌,上以修大内成,恭谢天地于天安殿,遂谒太庙,大赦改元,优赏诸军,百官皆进官一等。是日,还自延福宫。己卯,冬至。百官贺太后于文德殿,上御天安殿受朝。戊子,如京使、文州刺史、入内副都知江德明为文思使、普州团练使,左藏库副使、右班都知阎文德为洛苑使、开州刺史,并录管勾修内之劳也。其余皆作承受事,迁擢者又十三人。
校勘记
[1]十一月 原本『一』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一三补。
[2]真食 原本作『直食』,据《长编》卷一七三改。
[3]循用 原本『循』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七三补。
[4]是谓 原本『谓』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五七补。
[5]问起居 原本脱『问』字,据《长编》卷一一一补。
[6]诏营造其宫殿庭宇 原本作『□其宫殿庭宇』,《长编》卷一一一作『诏营造殿宇』,兹为补改。
[7]成勋 《长编》卷一一一作『承勋』。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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