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著
阅读主题
白色 暗黑 明黄 浅绿 草绿 红粉 深灰 米色
正文字体
黑体 宋体 楷体
字体大小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五十五

英宗皇帝

濮议

治平元年五月癸亥,宰臣韩琦等奏:『陛下即位以来,仁施泽浃。九族既睦,万国交欢。而濮安懿王德盛位隆,所宜尊礼。伏请下有司议濮安懿王及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合行典礼,详处其当,以时施行。』诏须大祥后议之。

二年四月戊戌,诏礼官及待制以上议崇奉濮安懿王典礼以闻,宰臣韩琦等以元年五月奏进呈故也。

六月。初议崇奉濮安懿王典礼,翰林学士王珪等相顾不敢先发[1],天章阁待制司马光独奋笔立议。议成,珪即敕吏以光手藁为案。其议曰:『况前代之入继者[2],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册,或出母后,或出近臣,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祇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拔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恩,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者,皆先帝之德也。臣等愚浅,不达古今,窃以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国,极其尊荣。谯国、襄国太夫人、仙游县君亦改封大国太夫人。考之古今,实为宜称。』议上,中书奏:『王珪等议,未见详定濮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珪等议:『濮王于仁宗为兄,于皇帝宜称伯而不名,如楚王、泾王故事。』议者或欲称皇伯考,天章阁待制吕公著曰:『真宗以太祖为皇伯考,非可加于濮王也。』

是月己酉,中书又奏:『按《仪礼》:「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及案令文与《五服年月敕》并云:为人后者,为其所后父斩衰三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齐衰期。即出继之子,于所继生父母,皆称父母。又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今王珪等议称皇伯,于典礼未见明据。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官议奏。』诏从之。执政意朝士必有迎合者,而台谏皆是王珪等,议论洶洶。未及上,太后以珪等议称皇伯考为无稽,且欲缓其事,须太后意解。甲寅,降诏曰:『如闻集议议论不一,宜权罢议,当令有司博求典故,务合礼经以闻。』翰林学士范镇时判太常寺,即率礼官上言:『汉宣帝于昭帝为孙,光武于平帝为祖,则其父容可以称皇考,然议者犹或非之,谓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统也。今陛下既考仁宗,又考濮安懿王,则其失非特汉宣、光武之比矣。凡称帝称王,若皇考,立寝庙,论昭穆,皆非是。』因具列《仪礼》及汉儒议论、魏明帝诏为五篇奏之。执政得奏,怒,召镇责曰:『诏书云当令检详,奈何遽列上耶?』镇曰:『有司得诏书不敢稽留,即以闻,乃其职也,奈何更以为罪乎?』于是台官自中丞贾黯以下各有奏,乞早从王珪等议。侍御史知杂事吕诲言:『臣谨按《仪礼》:「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盖为大宗斩,还为小宗,期不二斩[3],明于彼而判于此也。又按:令文与《五服年月敕》:出继之子,于所生皆称父母。称父母者,所以别其本,正于后也。在属籍当行除祔,斯令之意可明也。如汉宣、光武皆称父为皇考者,二帝上承本宗,皆非旁继,于今事体略不相类。王珪等议濮安懿王于仁宗皇帝其属为兄,于皇帝合称皇伯而不名,于《礼》得矣。及引元佐、元俨称皇兄、皇叔之类,皆本朝典礼,安得谓之无据?臣窃原敕意,直欲加濮安懿王为皇考,与仁庙同称,如是则尊有二上,服有二斩,礼律之文,皆相戾矣。云臣伏望陛下开广圣虑,精勤孝治,不作无益,以害至公。既罢三省集议,当别降诏旨,以王珪等议为定。以前后所献不一,尽降出外,辨正是非,明其有罪,宾之于法,可以涣释群疑,杜绝邪论。』奏留中不行。司马光又言:『臣伏见乡者诏群臣议濮安懿王合行典礼,翰林学士王珪等二十余人皆以为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凡两次会议,无一人异辞,所以言者盖欲奉懿王以礼,辅陛下以义。而政府之意,独欲尊濮王为皇考,巧饰词说,误惑圣听,不顾先王大典,蔑弃天下之公议,使宗室疏属皆已受封赠,而崇奉濮王之礼至今独未施行,此众所以抑郁而未为称惬者也。或恐陛下未能知二议是非,臣请为陛下别白言之:政府言《礼》、令文、《五服年月敕》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即出继之子,于所生皆称父母。」臣案:礼法必须指事立文,使人晓解。今欲言「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之服」,若不谓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谓其不识文理也。又言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臣案:宣帝承昭帝之后,以孙继祖,故尊其父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祖考,以其与昭穆同故也。光武起布衣,诛王莽,亲冒矢石,以得天下,名为中兴,其实创业。虽自立七庙,犹非太过,况但称皇考,其谦损甚矣。今陛下亲为仁宗之子,以承大业。《传》曰:「国无二君,家无二尊。」若复尊濮王为皇考,则置仁宗于何地耶?政府前以二帝不加尊号于其父祖,引以为法则可矣,若为皇考之名亦可施于今日,则事恐不侔。以此言之,濮王当称皇伯,又何疑矣?愿陛下上稽古典,下顺众志,以礼崇奉濮安懿王,如珪等所议。此亦和天人之一事也。』

八月庚戌,史馆修撰、同知谏院蔡抗知制诰,兼判国子监。初议追崇濮安懿王,抗引《礼》为人后大一统之义,指陈切至,涕下被面。帝雅信重抗,因感悟,亦泣。会京师大水,推原咎证,在濮王议。执政欲遂所建,以抗在言路不便之,罢其谏职。

九月丙子,给事中、权御史中丞贾黯为翰林侍读学士、知陈州,从所乞也。先是,黯与两制合议,请以濮王为皇伯,执政弗从。数诣中书争论,会大雨水。时黯已被疾,疏言:『简宗庙,逆天时,则水不润下。今二三执政知陛下为先帝后,乃阿谀取悦,违背经义,建两统二父之说,故七庙神灵震怒,天降雨水,流杀人民。』于是引疾求出,而有是命。后十二日卒,口占遗奏数百言,犹以濮王议为请。

十二月,郊祀既毕,侍御史知杂事吕诲复申前议,乞早正濮安懿王崇奉之礼,且言:『国家承五代余弊,文武之政,二府分领,然而军国大事,皆得合议。今议崇奉濮安懿王,此事体至大者,而终不谋于枢府,臣所未谕。两制及台谏论列者半年,外臣抗疏者不一,而枢府大臣恬然自安,如不闻知。以道事君者,固如是耶?今佞人进说,惑乱宸听,中书遂非,执守邪论,当有以发明经义,解释群疑。臣欲乞中旨下枢密院,及后来进任两制臣僚同共详定典礼,以正是非。久而不决,非所以示至公于天下也。』诲寻进对延和殿,开陈恳切。上谕诲曰:『群臣虑本宫兄弟众多,将过有封爵,故有此言。』诲即辨其不然。退又言:『臣窃思仁宗于堂兄弟辈尚隆封爵,况陛下濮宫之亲,其谁敢间?近日中宫与皇太后受册,内外欢庆。必若恩及天伦,乃为盛美,虽甚愚者,不应献此言。欲乞宣示姓名,与众共罚!』诲前后既七奏,不从,因乞免台职补外,又四奏,亦不从。遂劾韩琦曰:『琦请下有司议濮王典礼,比再下两制,用汉宣、光二帝故事,欲称皇考。窃原诏旨,本非陛下之意,琦导谀之过也。永昭陵土未干,玉几遗音尚在,乃心已革,谓天可欺,致两宫之嫌猜,贾天下之怨怒,谤归于上,人所不忍。言者辨论半年不决,琦犹遂非,不为改正,得谓之忠乎?』又曰:『陛下即位以来,进秩疏封,赏功报德,不为不至。而琦略无谦损,益肆刚愎,半岁之内,两次求罢,无疾坚卧,要君宠命,犹曰「自谓孤忠之可立,岂知直道之难行」。果知人臣进退之分、天道盈虚之理,不应形斯言于章奏也。』又曰:『方今士论沸腾,人心愤郁,得不揽威柄之在手,戒履霜之积微?罢琦柄任,黜居外藩,非止为国之福,亦以保琦族于始终也。』

《濮王申陈》以诲劾琦疏附三年正月二十七日后,又疏斥琦不忠者五,并及颍府僚友不用正人,颇与此异。此据诲章奏。冯洁已《御史台记》亦以此为第六疏,与《申陈》所载并同。然修称濮议半年不决,则恐不当在明年,且明年诲已累章弹欧阳修,不应后章全不及修。今来参酌。附此年末,更须考详。『不知直道之难行、自谓孤忠之可进。』按:琦集乃《甲辰冬罢相表》。甲辰,治平元年也。

三年春正月壬午,吕诲以前后十一奏乞依王珪等议,早定濮安懿王追尊典礼,皆不报。乞免台职,不报。是月王戌[4],即与侍御史范纯仁、太常博士监察御史里行吕大防合奏曰[5]:『豺狼当道,击逐当先;奸邪在朝,弹劾敢后?伏见参知政事欧阳修首开邪议,妄引经据,以枉道悦人主,以近利负先帝,欲累濮王以不正之号,将陷陛下于过举之讥。朝论骇闻,天下失望。政典之所不赦,人神之所共弃。当属吏议,以安众意。至如宰臣韩琦,初不深虑,固欲饰非,傅会其辞,絓误上听,以至儒臣辑议。礼院讲求,经义甚明,佥言无屈。自知已失,曾不开陈。大臣事君,讵当如是?公亮及概备位政府,受国厚恩,苟且依违,未尝辨正。此而不责,谁执其咎?臣等地居言职,势不嘿全。请尚方之剑,虽古人所难;举有国之刑,况典章犹在。伏请下修于理及正琦等之罪,以谢中外。且议既不一,理难并立。昔师丹之说行则董宏坐其罪,董宏之论胜则师丹废于家。臣等及修,岂可俱进?言不足用,愿从窜责,上不辜陛下之任使,下不废朝廷之职业。臣等之志足矣!』戊辰,又奏:『修博识古今,精习文史,明知师丹之议为正,董宏之说为邪,利诱其衷,神夺其鉴。废三年不改之义,忘有死无贰之节。仁宗虞主始祔,陵土未干,而遽开越礼之言,欲遵衰世之迹,致陛下外失四海臣庶之心,内违左右卿士之议。原修之罪,安得而赦?』癸酉,又奏:『修备位政府,不能以古先哲王臻治之术开广上意,发号施令,动合人心,使亿兆之民鼓舞神化,希意邀宠,倡为邪说,违礼乱法,不顾大义。将陷陛下于有过之地,而修方扬扬得志,自以为忠。及乎近臣集议,礼官讨论,迁延经时,大议不决,而又牵合前代衰替之世所行缪迹,以饰奸言,拒塞正论,挟邪罔上,心实不忠。为臣如此,岂可以参国论哉?琦庇恶遂非,沮抑公议;公亮及概依违其间,曾不辨正,亦非大臣辅弼之体。伏望圣慈奋然独断,将臣等前后章疏付外施行,庶分邪正,以服天下。』诲等论列不已,而中书亦以札子自辨于上曰:『臣伏见朝廷议濮安懿王典礼,两制、礼官请称皇伯,中书之议,以为事体至大,理宜审重,必合典故,方可施行。而皇伯之称考,于经史皆无所据。方欲下三省百官,博访群议,以求其当。陛下屈意,手诏中罢。而众论纷然,至今不已。臣以谓众论虽多,其说不过有三,其一曰宜称皇伯,是无稽之臆说也。其二曰简宗庙、致水灾者,是厚诬天人之言也。其三曰不当用汉宣、哀为法,以干乱统纪者,是不原本末之论也。臣请为陛下条列而辨之。』又曰:『惟其立庙京师,乱汉祖宗昭穆,故平、晏等以为两统二父非礼,宜毁之。定陶共王初但号共皇,立庙本国,师丹亦无所议。至其后立庙京师,欲去定陶,不系以国,有进于汉统之渐,遂大非之,故师丹议云:定陶共皇谥号已前定议,不复改,而但论立庙京师为不可耳。今言事者不究朝廷本议,不寻汉臣所非者何事,此臣所谓不原本末也。中书之议,本谓称伯无稽,而《礼》经有不改父母之义。名号犹未定,故尊崇之礼皆未及议,而言事者便引汉去定陶国号、立庙京师之事等诬朝廷,以为干乱大统,何其过论也!』又曰:『为人后者,既以所后为父矣,圣人又存其所生父母者,非曲为之说也。盖自天地以来,未有无父而生之子也。既有父而生,则不可讳其所生者矣。夫无子者得以宗子为后,是《礼》之所许,然安得无父而生之子以为后乎?此圣人所以不讳无子者,立人之子以为后也,亦不讳为人后者有父母而生,盖不欺天、不诬人也,故为人后者承其宗之重,仕其子之事,而不得复归于本宗,其所生父母,亦不得往与其事。至于丧服,降而抑之,可以义断,惟其父母之名不易者,理不可易也。』又曰:『子为父母服,谓之正服;出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齐衰,谓之降服;又为所后父斩衰三年,谓之义服。今若以本生父为皇伯,则濮安懿王为从祖父,反为小功,而濮安懿王夫人是本生嫡母也,反为义服。自宗懿而下,本生兄弟于礼虽降,犹为大功,是《礼》之齐衰期,今反为小功。《礼》之正服,今反为义服。于本生止服小功,于宗懿兄弟反服大功,此自古所以不称所生父为伯叔者,称之则礼典乖违,人伦错乱如此也。』上意不能不向中书,然未即下诏也。执政乃相与密议,欲令皇太后下手书,尊濮安懿王为皇,夫人为后,皇帝称亲。又令上下诏谦让,不受尊号,但称亲,即园立庙,以示非上意。且欲为异日推崇之渐。

丙子,中书奏事垂拱殿。时韩琦以祠祭致斋:上特遣中使召与共议。既退,外间言濮王已议定称皇。欧阳修手为诏草二道,一纳上前。日中,太后果遣中使赍实封文书至中书,执政相视而笑。诲等闻之,即奏:『臣自去秋以来,相继论列中书不合建议加濮王非正之号。不蒙开纳,又于近日三次弹劾欧阳修首启邪议,导谀人君,及韩琦、曾公亮与赵概等依违傅会,不早辨正,乞下有司议罪,亦未付施行。盖由臣等才识浅陋,不能开悟圣明,早正典礼,又不能击去奸邪,肃清朝纲,遂至大议久而不决,中外之人,谤论洶洶。若安然尸禄不自引非,则上成陛下之失德,下隳臣等之职业。因缴纳御史告敕,居家待罪,乞早赐黜责。』上以御宝封告敕,遣内侍陈守清趣诲等令赴台供职。诲等以所言不用,虽受告敕,犹居家待罪。丁丑,中书奏事,上又遣中使召韩琦同议,即降敕称准皇太后手书:『吾闻群臣议称,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吾再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仍尊濮安懿王为濮安懿皇,谯国、襄国、仙游并称后。』又降敕称上手诏:『朕面奉皇太后慈旨,已降手书如前。朕以方承大统,惧德不胜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且欲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俾王子孙主祭祀。皇太后谅兹诚恳,即赐允从。』诏下,判太常寺吕公著上言:『称亲之说,盖汉宣帝时有司奏请史皇孙故事。按:曾孙即宣帝所生之父。宣帝为昭帝之后,是以兄孙遥继祖统,于汉家无两考之嫌。史皇孙初无爵谥,有司奏请之,始故且称亲,其后既已立谥,只称悼园。然则亲字非所以为称谓。且陛下入继大统,虽天下三尺之童,皆知懿王所生,今但建立园庙,以王子承祀,是于濮王无绝父之义,于仁宗无两考之嫌,可谓兼得之矣。其亲字既称为难立,且义理不安,伏乞寝罢。』不报。戊寅,吕诲等又奏:『臣窃思前敕三省集议,因皇太后手书切责大臣,遂罢集议。今有此命,始末相戾,群情震骇,重以疑惑。』又曰:『盖首议者欲变兹事,自外制中苟逭深责,使天下怨谤归于人主,今复贻于母后,得谓之忠乎?』纯仁又奏:『皇太后自撤帘之后,深居九重,未尝预闻外政,岂当复降诏旨,有所建置?盖是政府臣僚苟欲遂非掩过,不思朝廷祸乱之原。且三代以来,未尝母后诏令于朝廷者。秦、汉以来,母后方预少主之政,自此权臣为非常之事,则必假母后之诏令以行其志。今一开其端,弊原极大,异日或力权臣矫托之地,甚非入主自安之计。』韩琦见纯仁奏,谓同列曰:『琦与希文恩如兄弟,视纯仁如子侄,乃忍如此相攻乎?』是日,閤门两以诏谕赴台供职,诲等又奏云:『今濮安典礼虽去殊号,而首举邪议之臣未蒙显责,中外犹以为惑,臣等何敢自止?』己卯,又奏:『今濮王陪葬熙陵,列子孙之序,奉邑守卫皆已严具,必别起园寝。增广制度,当须改卜,易其灵竁。不憔熙陵隔绝,亦与润王分别。顾其典礼,疑有未安。』庚辰,又奏:『近睹皇太后手书,追崇之典,并用哀、威衰世故事,乃与政府元议相符,中外之议,皆以为韩琦密与中宫苏利涉、高居简往来交结,上惑母后,有此指挥。盖欲归过至尊,自掩其恶。卖弄之迹,欲盖而彰。欺君负国,乃敢如此!』辛巳,又奏:『若欲准汉宣故事,以濮王为亲,则襄国已降,自当为母,于皇太后岂得安哉?』又曰:『称亲之礼,岂宜轻用?首议之臣,安得不诛?臣等待罪于家,屡蒙诏旨,促令供职,而跟躇未敢承命,以此故也。』上令中书降札子,趣使赴台供职,而诲等缴还札子,并前后所奏九状申中书,坚辞台职。是日,诏避濮安懿王名下一字,置濮安懿王园令一人,以大使臣为之,募兵二百人,以奉园为额。又令河南置栢子户五十人,命带御器械王宁世、权发遣户部判官张徽度懿王园庙地图上,皆从中书所请也。吕公著言:『晋尚书王彪之等议所生之讳,臣下不当四边。当时以彪之议为当。臣愚欲乞特降旨,濮安懿王名下一字,惟上书奏事者并听回改,余公私文字不须讳避,庶与祖宗文庙名讳小有差别。』

壬午,中书进呈吕诲等所申奏状。上问执政当何如,琦对曰:『臣等忠邪,陛下所知。』欧阳修曰:『御史以为理难并立,若以臣等为有罪,即当留御史;若以臣等为无罪,则取圣旨。』上犹豫久之,乃令出御史,既而曰:『不宜责之太重也。』诲罢侍御史知杂事,以工部员外郎知蕲州,纯仁以侍御史通判安州,大防落监察御史里行,以太常博士知休宁县[6]。故事,知杂御史解官皆有诰词。时知制诰韩维当直,又兼领通进银台司门下封驳事。执政恐维缴词头不肯草制,及封驳敕命,遂径以敕送吕诲等家,仍以累不遵禀圣旨赴台供职为诲等罪。维言:『罢黜御史,事关政体,而不使有司与闻,纪纲之失,无有甚于此,宜追还诲等敕命,由银台司使臣得申议论,以正官法。』又求对,极论其失,请追还前敕,令百官详议,以尽人心。复召诲等还任旧职,以全政体。皆不从。是日,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傅尧俞兼侍御史知杂事。司马光言:『今陛下徇政府一二人之情,违举朝公议,尊崇濮王,过于礼制。天下之人,已知陛下为仁宗后志意不专,怅然失望。今又取言事之臣群辈逐之,臣恐累于圣德,所损不细。伏望圣慈亟令诲等还台供职,则天下翕然皆歌陛下之圣明,虽禹之乐闻善言,汤之改过不吝,不是过也。』吕公著言:『陛下自即位以来,纳善从谏之风未形于天下。今诲等何罪,全台被黜?窃恐义士钳口,忠臣解体。臣愿陛下以天地之量包荒含垢,特追诲等敕命,令依旧供职,则天下幸甚!』

三月辛酉,同知谏院傅尧俞知和州,侍御史赵鼎通判淄州,侍御史赵瞻通判汾州。瞻自契丹使归,以尝与吕诲言濮王事家居待罪。而尧俞辞新除侍御史知杂事告牒不受,稽首上前曰:『臣初建言在诲前,今诲等逐而臣独进,不敢就职!』上数谕留,尧俞等终求去,故有是命。司马光言:『比蒙圣恩宣谕濮王称亲事,云「此字朕本不欲称,假使只称濮王与仙游县君,有何不可。」臣乃知陛下至公,初无过厚于私亲之意,直为政府所误,以至外议纷纷,必谓旦夕下诏罢去亲名。其已出台官,当别有改除,现在台官,亦优加抚谕,使之就职。今忽闻傅尧俞等二人相继皆出,中外之人无不惊愕,此盖政府欲闭塞来者,使皆不敢言,然后得专秉大权,逞其胸臆。伏望陛下勿复询于政府,特发宸断,召还傅尧俞等,下诏更不称亲。如此,则可以立使天下愤懑之气化力欢忻,谤诽之语更为讴歌矣。』不从。光遂奏请与尧俞等同责,且家居待罪。又奏:『陛下即位之年,臣已曾上疏,预戒追尊之事。及过仁宗大祥,臣即与尧俞等诣政府,白以为人后者不得顾私亲之义。当两制、礼官共详定时,臣又独为众人手撰奏草。若治其罪,臣当为首,其吕诲等系后来论列,既蒙谴逐,如臣等岂宜容恕?纵陛下至仁,特加保庇,臣能不愧于心乎?』有诏促光赴经筵供职。光又奏:『臣与傅尧俞等七人同为台谏官,共论典礼。凡尧俞等所坐,臣大约皆曾犯之。今尧俞等六人尽已外补,独臣一人尚留阙下,使天下之人皆谓臣始则倡率众人共为正论,终则顾惜禄位,苟免刑章。臣虽至愚,粗惜名节,受此指目,何以为人?非徒如是而已,又使讥谤上流,谓国家有所偏颇。臣用是昼则忘餐,夕则忘寝,入则愧朝廷之士,出则惭道路之人,藐然一身,措之无地。伏望圣慈曲垂矜察,依臣前奏,早赐降黜。』凡四奏,卒不从。御史中丞彭思永上疏,请正典礼,召还言事者。因自求罢,不许。

思永以去年十月为中丞。方吕诲等争论典礼,思永不应默。诲等既斥逐,而思永居位如故,则思永虽言之,必不力。本传云乞召还斥逐者六人及自求罢,今且附见,当考。《御史台记》云:台僚以濮议俱被黜,思永媕阿,不一言营救,议者丑之。

壬戊,屯田员外郎、签书江宁节度判官事孙昌龄为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监永丰仓郭源明为监察御史里行。甲子,都官员外郎黄照为侍御史,太常博士蒋之奇为监察御史里行。初命王珪等举官,已除昌龄及源明,而尚阙两员。中书以珪等前所举都官员外郎孔宗翰等七名进,而照中选。上又特批之奇为御史。欧阳修素厚之奇,之奇前举制策不入等,尝诣修,盛言追尊濮王为是,深非范百禄所对。修因力荐之,即与照并命。庚午,新除监察御史郭源明奏免除命,乞追还吕诲等。诏听源明免,以告牒纳中书。辛未,手诏曰:『朕近奉皇太后慈旨,濮王令朕称亲,仍有追崇之命。朕惟汉史本生父称曰亲,又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既有典故,遂遵慈训,而不敢当追崇之典。朕又以上承仁考庙社之重,义不得兼奉私亲,故但即立园庙,俾王子孙世袭濮国,自主祭祀,远嫌有别。盖欲为万世法,岂皆权宜之举哉?而台官吕诲等始者专执合称皇伯、追封大国之义。朕以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世,并无典据。追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道。向自罢议之后,而诲等奏促不已,忿其未行,乃引汉哀帝去恭皇定陶之号,立庙京师,干乱正统之事,皆朝廷未尝议及者,历加诋诬,自比师丹,意欲摇动人情,眩惑众听,以至封还诰敕,擅不赴台。明缴留中之奏于中书,录传讪上之文于都下。暨手诏之出,诲等则以称亲立庙皆为不当。朕览诲等前疏,亦云「生育之恩,礼宜追厚,俟祥禫既毕,然后讲求典礼,褒崇本亲。」今乃反以称亲为非,前后之言,自相牴牾。尧俞等不顾义理,更相倡和,既挠权而示众,复归过以取名。朕姑务含容,屈于明宪,止命各以本官补外,尚虑缙绅之间、士民之众不详本末,但惑传闻。欲释群疑,理当申谕。宜令中书门下俾御史台出榜朝堂及进奏院过牒告示,庶知朕意。』

四月丙戌,礼院言:『濮安懿王建庙当行祭告。而宗襆丧未除,请权以本宫诸弟摄事,其祝文令教授为之。』初,命翰林学士冯京撰祝文,京曰:『本院未有体式,乞下礼院议。礼院议称「皇帝某谨遣官恭告于亲濮安懿王」。既而以前诏俾王子孙奉祠事,乃更定此议。乙未,金部员外郎、直龙图阁兼天章阁侍读傅卞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卞议濮王典礼与执政意合,故骤进。

卞本传云:上疏言:『外忧可以预防,奸邪无状,所当深察。富弼有大臣器,不当在外。』当考。

六月辛卯,太常博士刘庠为监察御史里行。庠私议濮王事与执政意合,故命以言职。

七月甲寅,屯田员外郎吴申为殿中侍御史。初,刘庠举申自代,上曰:『朕固知申。』遂擢用焉。庠,申门人也。自傅卞议濮王事称旨,庠及申私论与卞协,故相继并居言职。

八月己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崇文院检讨吕公著知蔡州。公著尝言濮安懿王不当称亲,乃颁讳于天下,又请追还吕诲等,皆不从,即称疾求补外官,家居者百余日。上遣内侍杨安道即家敦谕,又数令公著兄公弼劝之。公著起就职,不数月,复上章请出,而有是命。

四年五月甲辰,屯田员外郎张唐英为殿中侍御史里行。唐英,双流人。初,英宗立,上《谨始书》言:『为人后者为之子。恐它日有引定陶故事以惑圣听者,愿杜其渐。』既而台谏官相次黜逐,故王珪、范镇谓唐英有先见之明,故荐之。

熙宁三年三月,因言青苗法,上曰:『人言何至如此?』赵抃曰:『苟人情不允,即大臣主之,亦不免人言,如濮王事也。』王安石曰:『先帝诏书明言濮安懿王之子不称濮安懿王为考,此是何理?人有所生父母、所养父母,皆称父母,虽闾巷亦不以为碍,而两制、台谏乃欲令先帝称濮安懿王为皇伯。欧阳修笑其无理,故众怒而攻之,此岂是正论?司马光为奏议,乃言仁宗令陛下被衮服冕,世世子孙南面有天下,岂得复顾其私亲哉?如此言,则是以得天下之故可以背弃其父母,悖理伤教,孰甚于此?且《礼》「为人后者为之子。」虽士大夫亦如此,岂是以得天下之故为之子也?司马光尝问臣,臣以此告之,并谕以上曾问及此事,臣具如此对。吕诲所以怒臣者,尤以此事也。』

二年四月十三日,富弼言:『先朝稍逐言事者,人遂罕敢言事。』上曰:『如台谏言濮王事,全无理。』王安石曰:『言濮王事虽非尽理,然当时言者以为当更追崇未已。及罢称皇,亦以为言有力。当时言者虽未尽理,于时事亦不为无庸。』按:安石初对上所言则如此。不一年,即深诋台谏。谓安石不奸邪,可乎?因掇取注此。

校勘记

[1]先发 原本无『发』字,据《长编》卷二○五补。

[2]况 原本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补。

[3]期不二斩 原本『期』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补。

[4]是月壬戌 原本无此四字,据《长编》卷二○七补。

[5]太常博士 原本作『太学博士』,据《长编》卷二○七改。

[6]休宁县 原本作『休宁□□』,据《长编》卷二○七改补。

网友评论

“杨仲良”相关作品

  •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慧远 · 著
  • 沙门不敬王者论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慧远 · 著
  • 九转灵砂大丹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佚名 · 著
  •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刘通微 · 著
  •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佚名 · 著
  • 静庵文集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王国维 · 著
  • 太上洞神五星赞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佚名 · 著
  • 二程外书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朱熹 · 著
  • 道德真经颂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蒋融庵 · 著
  • 明真破妄章颂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张继先 · 著
  • 道德篇章玄颂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宋鸾 · 著
  • 庄子内篇订正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吴澄 · 著
  • 文始真经注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牛道淳 · 著
  • 二程遗书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朱熹 · 著
  • 茅盾散文集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微信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

链接已复制
佛教导航 - 开启智慧之旅,连接十方法缘 | fjdh.org.cn智慧莲华 - 赋能寺院数字化升级,打造智慧弘道平台趣知道 - 提问与分享,人人都是知识分享家 | Quzhidao.Com地藏孝亲网--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给农网地藏经顺运堂 - 专业家居风水布局,八字命理分析,助您家宅兴旺,运势亨通弘善佛教网-传播正信正知佛法的佛教网站国学在线 - 国学网,国学学校,国学经典,国学地图品读名篇佳句,涵养诗意人生 - 古诗词网哦嘿养殖网 - 热门乡村养殖发展项目_养殖技术知识分享生死书 - 佛教文化传承与生命智慧探索平台地藏论坛-佛教网络净土_佛法综合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