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皇帝
钱议
蜀钱
太平兴国七年八月。伪蜀广政中,始铸铁钱,每钱一千,以易铜钱四百;凡银一两,直钱一千七百;绢一匹,直钱千二百,而铸工精好,殆与铜相乱。既平蜀,沈伦等悉取铜钱上供,及增铸铁钱,易民铜钱,益买金银装发,颇失裁制,物价滋长。寻又禁铜钱入川界,铁钱十乃直铜钱一。太平兴国四年,始开其禁令,民输租及榷利,每铁钱十纳铜钱一。时铜钱已竭,民甚苦之,商贾争以铜钱入川界,与民互市,每铜钱一得铁钱十又四。其明年,转运副使、右赞善大夫张谔言:『旧市夷人铜,斤给铁钱二百。望增为千钱,可以大获。』因复铸铜钱。民租当输钱者,许且令输银及绢,俟铜钱多,即渐令输之。诏许市夷人铜,斤止给钱五百,然卒难得铜,而转运副使、右补阙聂咏同转运判官、秘书丞范祥皆言民乐输铜钱,请每岁递增壹分,后十岁即全取铜钱。诏从其请。咏、祥因以月俸所得铜钱市与民,厚取其直,于是增及三分,民萧然,益苦之,或剜佛像、毁器用、发古冢,才得铜钱四五,坐罪者甚众。知益州、工部郎中辛仲甫具言其弊,乃诏使臣吴承勋驰传至成都审度利害。仲甫集诸县令佐问之,或潜持两端,莫敢正言。仲甫责之曰:『君等御前及第,天子门生,何不为长久计,反畏聂补阙、范秘丞乎?』乃皆言其不便。先是,诸州官榷酒酤,官物不足于充用,多赋于民,益为烦扰,仲甫并罢之。承勋复命。己卯,诏剑南东西、峡路诸州民输租及榷利,勿复徵铜钱,罢官酤酒,禁诸州不得擅徵物价。召聂咏、范祥及东川转运使覃同、转运卜伦皆下御史狱,咏、覃杖脊配役将作监,祥、伦免为庶人。覃、伦亦以月俸铜钱市与民,厚取其直故也。其后西川转运使刘度建议,请官以铁钱四百易民铜钱一百。既从之,盐铁使王明曰:『若此重铜钱而轻铁钱,则物价弥贵矣。』
淳化二年十一月己巳,宗正少卿赵安易言:『尝使蜀,见铁钱轻而物价踊,每市罗一匹,为钱二万。请如刘备时,改制大钱十当百,臣愿得专其事,不三二年,民得轻,货物益贱,有大功利。』诏集三省官议。吏部尚书宋琪等咸以为:『刘备时患钱少,因而改作;今安易之请,乃患钱多。必若改制,必不能久。』而安易论请不已,遂召见,安易极陈利害。事下中书,咸以为便,即遣安易驰传诣剑南,募工徒改铸大钱。未行,盐铁使李惟清言曰:『蜀土铸钱,行之已久,公私获济。官吏千百余计,未尝有言者。安易轻恣胸臆,变易法制。若以一钱当十,贫民卖物,旧得百钱者,今但得十钱;军人、官吏受俸旧千钱者,今但得百钱,此尤非便。』上以语宰相,宰相复召安易语之,利害锋起,宰相不得决。度支使魏羽以为:且可于一州铸大钱行用,以观其效。安易复私自募匠,铸成大钱百余,销炼数四,皆烂然光洁可爱。捧持求见,云:『此坚好,可行用。』因掷于殿陛下,示不可破者。上以其议坚,乃从之,御书钱式,遣安易与供奉官尹荣赍诏诣川、峡诸州治铸,所在并为御书钱监,诸州旧贮小钱,悉辇送民间,小钱亦许送监,计其数给以大钱。若改铸未集,许民大小兼用。既而一岁裁成三千余贯,众口籍籍,以为不便。又遣使询蜀之官吏居民,亦皆以不便为辞。会安易入奏事,因留不遣,即令罢冶铸。
别本《实录》遣赵安易、尹荣等诣川、峡铸钱在淳化三年六月甲戌。今从本志。安易,普之弟也。
江南钱
太平兴国二年。初,江南李煜旧用铁钱,于民不便。二月壬辰朔,樊若水请制监于升、鄂、饶等州,大铸铜钱,凡山之出铜者,悉禁民采,并取以给官铸。诸州官所贮铜钱数,尽发以市金帛、轻货上供及博籴谷麦。铜钱既不渡江[1],益以新钱,民间钱愈多,铁钱自当不用,悉铸为农器,以给江北流民之归附者,且除铜钱渡江之禁。诏从其请,民甚便之。
七年四月,诏江南民私铸铅、锡及轻小钱,颇乱禁法,自今公私所用,每千钱须及四斤,先蓄者悉送官。
太平兴国八年三月,诏虔州市铅、锡六万斤,斤为钱二十九,增六钱。信州市铅斤为钱十五,增五钱;饶州市炭秤为钱,十增三钱,从转运使张齐贤之请也。齐贤初除转运使,辞日,上面命曰:『江左初平,民间不便事一一条奏。』齐贤曰:『臣闻江南旧以铁钱为币,今改用铜钱,民间难得,而官责课,颇受鞭挞,此最不便。』上曰:『汉时吴王即山铸钱,江南多出铜,为朕密经营之。』初,李氏岁铸六万贯。自克复增冶匠,然不过七万贯,常患铜及铅、锡之不给。齐贤乃访得江南承旨丁钊,历指饶、信、虔州山谷产铜、铅、锡之所,又求前代铸法,惟饶州永平监用唐开元钱料,坚实可久,由是定取其法,岁铸三十万贯,凡用铜八十五万斤、铅二十六万斤[2]、锡十六万斤。齐贤即诣阙,面陈其事。诏既下,颇有言其妄者,令中书召齐贤问讯,齐贤词甚确,乃可之,丁钊亦得复补殿前承旨,掌锡场。或又言新法增铅、锡多者,齐贤固引唐朝旧法为言,始不能夺。然唐永平钱法,肉、好、周、郭精妙,齐贤所铸虽岁增数倍,而稍为粗恶矣。
至道二年十月己未,诏以池州新铸钱监为永丰监。先是,饶州有永平监,兵匠多而铜、锡不给,知州马亮请分其工之半,别置监于池州。诏从之。于是岁增铸钱数十万缗。亮,合肥人也。
农田
何承矩屯田之利
淳化四年三月。初,何承矩至沧州,即建屯田之议,上意颇向之。既而河朔频年霖雨水潦,河流湍溢,壤【杰按:壤,疑为"坏"字之误,盖"壞"字,编者误书为"壤"。】城垒民舍,处处蓄为陂塘,妨民种艺[3],于是承矩请因其势大兴屯田,种稻以足食。会临津令黄懋亦上书,请于河北诸州兴作水田。懋自言闽人,本乡风土,惟种水田,缘山导泉,倍费功力。今河北州军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三五年内,公私必获大利。因诏承矩往河北诸州按视,复奏如懋言。壬子,以承矩为制置河北沿边屯田使,入内供奉官阎承翰、殿直段从古同掌其事。以懋为大理寺丞,充判官,发诸州镇兵万八千人给其役,凡雄、莫、霸州、平戎、破虏、顺安军兴堰六百里[4],置斗门,引淀水灌溉。初年稻值霜不成,懋以江东霜晚,稻常九月熟;河北霜早,又地气迟一月,不能成实;江东早稻以七月熟,即取其种,课令种之。是年八月,稻熟。始承矩建水田之议,沮之者颇众,又武臣亦耻于营茸佃作。既而种又不熟,群议益甚,几罢其事。及是,承矩即载稻穗数车,遣吏部送阙下,议者乃息。自是蒲苇蠃蛤之饶,民赖其利。
《实录》于是月甲午,先载承矩上言,即命大作水田。及壬子,乃以承矩为制置使,懋为判官。按:上得懋书,又令承矩按视;承矩复奏,然后施行,恐甲午日未有大作水田之命也。今从本志。甲午,初六日;壬子,二十四日。
陈尧叟等建水利垦田之议
至道元年正月,度支判官陈尧叟、梁鼎上言:『唐季以来,农政多废,民率弃本,不务力田,是以家鲜余粮,地有遗利。臣等每于农亩之业,精求利害之理,必在修垦田之制,建用水之法。讨论典籍,备穷本末。自汉、魏、晋、唐以来,于陈、许、郑、颍暨蔡、宿、亳至于寿春,用水利垦田,陈迹具在。望选稽古通方之士,分为诸州长吏兼管农事,大开公田,以通水利。发江淮下军散卒及募兵以充役,每千人,人给牛一头,治田五万亩。虽古制一夫百亩,今且垦其半,俟久而古制可复也。亩约收三斛,岁可得十五万斛。凡七州之间置二十屯,岁可得三百万斛,因而益之,不知其极矣。行之二三年,必可致仓廪充实,省江谁漕运。其民田之未辟者,官为种植;公田之未垦者,募民垦之。岁登,所取其数,如民间主客之例,此又敦本劝农之要道也。《傅子》曰:「陆田命悬于天。」人力虽修,苟水旱之不时,则一年之功弃矣。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苟修,则地利可尽也。且蛊灾之害,又少于陆。水田既修,其利兼倍,与陆田不侔矣。』上览奏嘉之,即遣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乘传往诸州按视,经度其事。选,庐江人;亮,南充人也。
二年四月丁酉,皇甫选、何亮等上言:『先受诏往诸州兴水利。按,郑渠元引泾水,自仲山西抵瓠口,并北山东注洛,袤三百余里,溉田四万顷,收皆亩一锺。三白渠亦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余里,溉田四千五百顷。两渠共溉田四万四千五百顷。今之存者不及二千顷,乃二十二分之一分也。皆由近代改修渠堰,寝隳旧防,失其水利,故灌溉之功绝少于古。臣等先至郑渠相视,用功最大,并仲山东、西凿断岗阜,首尾三百余里,连亘岸壁,堙废已久,度其制置之始,泾河平浅,直入渠口。既年代遥远,泾河日深,水势渐下,与渠口相悬,水不能至。峻崖之处,渠岸摧毁,荒废岁久,实难致力。其三白渠溉泾阳、高陵、云阳、三原、富平六县田三千八百五十余顷,此渠衣食之原也。望令增筑堤堰,以固护之。旧有斗门一百六十七,以节制其水,皆毁壤【杰按:壤,坏之误。】,请悉缮治,令用水有准。渠口旧有大石门,谓之洪门,今亦陨圮。若再议兴制,则其工甚大,且欲就近度其岸势,别开渠口,以通水道,岁令渠官行视岸之阙薄,水之淤损,即时缮修疏洽之。禁豪民无令峻渠导水,以擅其利。泾河中旧有石堰,修广皆百步,捍水雄壮,谓之将军翣。废坏已久,基址具在。杜思曾献议请兴此翣,而功不克就,其后止造木堰,凡用材一千三百余,数岁出于沿渠之民。涉夏水潦荐至,渠暴涨,水堰遂壤【杰按:壤,坏之误。】,漂流散失,至秋复率民以修葺之。数敛重困,无有止息。欲自今溉田毕,命工拆堰木置于岸侧,可充三二岁修堰之用。所役沿渠之民计田出丁,凡调万二千人,谓之水利夫。将军翣可造堰,各有其利,固不惮劳,不烦岁役其人矣。择能吏专掌其事,置于泾阳县,以时行视,往复甚便。』又言:『郑、许、陈、颍、蔡、宿、亳七州之地,其公私闲田凡三百五十一处,合二十二万余顷。盖民力不能尽耕。汉、魏以来,杜预、召信臣、任峻、司马宣王、郑艾等立制,垦辟之地,由南阳界凿山开岭,疏导河水,散入唐、郑、襄三州以溉田。诸处陂塘坊埭,大者长三十里至五十里,阔二丈至八十丈,高一丈五尺至二丈。其沟渠大者长五十里至八十里,阔三丈至五丈,深一丈至一丈五尺,可行小舟。臣等周行历览,若皆增筑陂堰,劳费甚烦。欲望于堤防未壤【杰按:壤,坏之误。】可兴水利者,先耕二万余顷,他处渐图建置。』时著作佐郎孙冕总监三白渠,诏冕依选等奏行之,募民耕垦七州之田,自邓州始,皆免赋入。复令选等举一人,与邓州通判同掌其事。选与亮分路按焉。
陈靖垦田之议
至道二年七月庚申,太常博士、直史馆陈靖上言曰:『先王之欲厚生民而丰其食者,莫大于积谷而务农也。臣早任计司判官,每获进对。伏闻圣训,以为稼穑农耕政之本。苟能劝课田亩,康济黎元,则盐铁、榷酤,斯为末事。谨按:天下土田,除江浙、荆南、陇蜀、河东等处地里敻远,虽加劝督,亦未能遽获其利。况古者强干弱枝之法,必先富实于内。今京畿周环三十州,幅员三数千里,地之垦者,十才二三,税之入者,又十无五六,复有匿里舍而称逃亡,弃农耕而事游惰。逃亡既众,则赋额日减,而国用不充,敛收科率,无所不行矣。游惰既众,则地利岁削,而民食不足,寇盗伤杀,无所不至矣。又安能致人康物阜、地平天成者乎?望择大臣一人有深识远略兼领大司农事,典领于中;又于郎吏中选才知通明能抚民役众者为副,执事于外。自京东、西择其膏腴未耕之处,申以劝课。臣又尝奉使四方,深见田民之利害,污莱极目,膏腴坐废,亦加询问,颇得其由,皆诏书累下,许民复业,蠲其常租,宽以岁时。然乡县之间,扰之尤甚,每一户归业,则刺报所由,朝耕尺寸之田,暮入差科之籍,追胥责问,继踵而来,虽蒙蠲其常租,实无补于损瘠。况民之流徙,始由贫困,或被私债,或逃公税,亦既亡遁,则乡里敛其资财,至于室庐什器、桑枣材木,咸计其直。或县官用以输税,或债主取以偿逋。生计荡然,还无所诣,以兹浮荡,绝意言归。奸心既萌,何所不至?如授臣斯任,则望借以闲旷之田,广募游惰之辈,诱之耕凿,未计租赋,许令别置版图,便宜从事。酌民力之丰寡,相农亩之硗肥,均配俾之,无烦督课,令其不倦。其逃民归业,丁口授田,烦碎之事,并取大司农裁决。耕桑之外,更课令益种杂木、蔬果,孳畜羊犬、鸡豚。给授桑土,潜拟于井田;营造室居,便立于保伍。逮于养生送死之具,庆吊问遗之资,咸俾经营,并立条制。俟至三五年间,生计成立,有家可恋,有土可怀,即计户定征,量田收税。以司农新附之召籍,合计府旧收之簿书,斯实敦本化人之宏略也。若民力有不足,官借缗钱,或以市餱粮,或以营耕具。凡此给授,委於司农,比及秋成,乃令偿值,依时价折估,纳之于仓,以其成数关白户部。』上览之喜,谓宰相曰:『朕思欲恢复古道,革其弊俗,驱民南亩,至于富庶。前后上书言农田利害多矣,或知其末而阙其本,有其说而无其用。靖此奏甚谙理[5],可举而行之,正是朕之本意。』因召对奖谕,令条奏以闻。靖又言:『逃民复业及浮客请佃者,委农官勘验,以给授田土,收附版籍,州县未得议其差役。其乏粮种耕牛者,令司农以官钱给借,民输税外,有荒田愿附司农之籍者,民有牛岁责以租课愿隶籍受田者,并定其田制为三品,以膏沃而无水旱之患者为上品,虽沃壤【杰按:壤,坏之误。】有水旱之虞、埆瘠而无水旱之虑者为中品,既硗瘠复患于水旱者为下品。上田人授百亩,中田百五十亩,下田二百亩,并五年后收其租,亦只计百亩,十收其二。 一家有三丁者,请加授田如丁数以给。五丁者,从三丁之制:七丁者给五丁,十丁者给七丁,至十丁三十丁者为限。若宽乡田多,即委农官裁度以赋之。其室庐、蔬韭及桑枣、榆柳种艺之地,每户及十丁者给百五十亩,七丁者百亩,五丁者七十亩,三丁者五十亩,二丁三十亩。除桑功五年后计其租,余悉蠲其课。令常参官于幕职州县中各举所知一人堪任司农丞者,授诸州通判,即领农田之务。又虑司农官属分下诸州,民顽已久,未能信服,更或张皇纷扰,其事难成,望许臣领三五官吏,于近甸宽乡设法招诱,俟规画既定,四方游民,必尽麇至,乃可推而行之。』吕端曰:『靖所立田制多改旧法,又大费资用。望以其状付有司详议。』乃诏盐铁使陈恕等于逐部择判官一人通知农田利害者,与靖同议其事。恕与户部使张鉴、度支副使栾崇吉、户部副使王仲华、盐铁判官唐尧叟[6]、度支判官李归一共议,请如靖之奏。乃诏以靖为劝农使,按行陈、许、蔡、颍、襄、郑、唐、汝等州,劝民垦田。以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副之。选、亮上言功难成,愿罢其事。上志在勉农,犹诏靖经度。未几,三司以为费官钱多,万一水旱,恐遂散失,其事遂寝。
靖为劝农使在八月辛酉,今并书之。
塞滑河
太平兴国八年五月丙辰朔,河大决滑州房村,泛澶、濮、曹、济诸州民田,壤【杰按:壤,坏之误。】居人庐舍。东南流至彭城界,入于淮。有司议大发丁夫塞之。上曰:『乡者发民塞韩村决河,卒不能成,但为劳扰。』乃令出卒数万人,赐以内府金帛,令内客省使郭守文往护其役。
九月,郭守文塞决河,堤久不成[7]。上谓宰相曰:『今岁秋田方稔,适值河决,塞治之役,未免重劳。言事者言诸河之两岸古有遥堤,以宽水势。其后民利沃壤,咸居其中,河之盛溢,即罹其患。当令按视。苟有经久之利,无惮复修。』戊午,遣殿中侍御史济阴柴成务(本志作太常丞刘锡。今从《实录》及《会要》)、供奉官葛彦恭缘河北岸,国子监丞赵孚、殿直郭载缘河南岸,西自河阳,东至于海,同视河堤之旧趾。凡十州二十四县,并勒所属官司件析堤内民籍税数,议蠲赋,徙民兴复遥堤利害以闻。孚等使回,条奏曰:『臣等因访遥堤之状,所存者百无一二,完补之功甚大。臣闻尧非洪水,不能显至圣;禹非导川,不能成大功。古者派为九河,始能无患。臣以谓治遥堤不如分水势,自孟至郓,虽有堤防,惟滑与澶最为隘狭。于此二州之地,可立分水之制。宜于南、北岸各开其一,北入王莽河,以通于海;南入灵河,以通于淮。节减暴流,一如汴口之法。其分水河,量其远近,作为斗门,启闭随时,务平均济,通舟运,溉农田。如此,则惟天惠民,茂宣于德泽;分地之利,普洽于膏腴。既防水旱之患,可获富庶之资也。』朝议以河决未平,重惜民力,寝其奏焉。时多阴雨,上以河决未塞,深忧之,谓宰相曰:『修防决塞,盖不获已。秋霖洊降,役民滋苦。岂朕寡德,致其灾沴乎?』赵普对曰:『尧水汤旱,时运使然。陛下劳谦勤恤,过自刻责,下臣恐惧无所措。望少宽宸虑,以俟天灾弭息。』丁丑,上以河决未塞,遣枢密直学士张齐贤乘传诣白马津,用一大牢,加璧以祭。
十二月癸卯,滑州言河决已塞,群臣称贺。先是,役丁夫十万余,功久不就,议者多请罢之。殿旨刘吉确称役不可罢,即令助郭守文监督。及是而堤成,未几,河复决。丙午,右补阙、直史馆胡旦献《河平颂》。
雍熙元年正月丙辰,遣使按行河决所坏民田。
三月壬子,遣翰林学士宋白乘传祭白马津,沉以太牢,加璧焉,河决将塞故也[8]。先是,塞房村决河,用丁夫凡十余万,自秋逾冬,既塞而复决。上以方春播种,不可重烦民力,乃发卒五万人,令步军都指挥使田重进总督其役,供奉官刘吉自赞请行,具言若河决不塞,当夷族。上壮之,使副重进。吉亲负土,与役徒晨夜兼作,戒从吏勿言。使者至,密访,乃得之。归以白于上,上甚喜。内侍石全振者领护河堤[9]性苛急,号为『石爆裂』。数侵侮吉,吉默不校。 一日,吉与乘小艇至中流,语之曰:『君恃贵近,见凌已甚。我不畏死,当与君同见河伯尔!』将荡舟杀之[10]。全振号哭,搏颊求哀,吉乃止,自是不复敢侵侮吉矣。己未,滑州言河决已塞,群臣称贺。吉之功居多,即授西京作坊副使,赐予甚厚。上作《平河歌》以美成功。蠲水所及州县民今年田租。
校勘记
[1]渡江 原本作『度江』,据《长编》卷十八改。
[2]二十六 《长编》卷二十四作『三十六』。
[3]妨民种艺 原本脱『民』字,据《长编》卷三十四补。
[4]八百 原本作『六七』,据《长编》卷三十四改。
[5]谙理 原本作『诣理』,据《长编》卷四十改。
[6]唐尧叟 《长编》卷四十作『谭尧叟』。
[7]堤久不成 原本作『议久不成』,据《长编》卷二十四改。
[8]自『三月壬子』至『将塞故也』 《长编》卷二十五是日之下无此语。
[9]石全振 《长编》卷二十五作『石金振』。
[10]荡舟 原本『舟』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十五补。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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