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宗皇帝
丁谓事迹
天禧三年正月丙戌,知江宁府丁谓言:『启承天节道场,甘露降。』仍献五言诗。有诏褒答,有和诗赐焉。
四月丁酉,知江宁府丁谓言:『中使雷允恭诣茅山投进金龙玉简,设醮次,七鹤翔于坛上。』上作书赐谓。
六月戊子,保信军节度使丁谓自江宁来朝,召之也。戊戌,以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寇准为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平章事,保信节度使丁谓为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故事,节度使除拜当降麻,翰林学士盛度以为参知政事当属外制,遂命知制诰宋绶草辞,谓甚恨焉。谓在中书,事准谨甚。常会食,羹污准须,谓起徐拂之。准笑曰:『参政国之大臣,乃为长官拂须耶?』谓甚愧之,由是倾诬始萌矣。丁未,以同玉清昭应宫副使、吏部侍郎林特为尚书左丞、玉清昭应宫副使。特性邪险,善附会,故丁谓始终善特,亟引用之。
四年六月丙申,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寇准为太子太传、莱国公。先是,准为枢密使,曹利用副之。准素轻利用,议事有不合者,准辄曰:『君一匹夫耳,岂解此国家大体耶?』利用由是衔之,而丁谓以拂须亦恨准。及同为枢密使,遂合谋欲排准。翰林学士钱惟演见谓权盛,附离之,与讲姻好,而惟演女弟实为马军都虞候刘美妻。时上不豫,艰于语言,政事多中宫所决。谓等交通诡秘,其党日固,故刘氏宗人横于蜀,夺民盐井。上以皇后故,欲舍其罪,准必请行法,重失皇后意,谓等因媒孽之。准尝独请,间曰:『皇太子人望所属,愿陛下思宗庙之重,传以神器,以固万世基本。丁谓佞人也,不可以辅少主。愿择方正大臣为羽翼。』上然之。
正传云:丁谓、钱惟演,佞人也,不可辅少主。按此时惟演但为翰林学士,不当便与丁谓同日而语。附传亦不载惟演,恐正传误增,今不取。张唐英《仁宗政要》又载准言丁谓持才挟奸,曹利用恃权使气。恐唐英所载亦不得实。利用恃权使气当在太后垂帘时,今犹未也。陈绎《拜罢录》说止称丁谓。
准乃属翰林学士杨亿草表,请太子监国,且欲援亿以代谓。亿畏事泄,夜屏左右为之辞,至自起剪烛跋,中外无知者。既而准被酒泄所谋。
亿至自剪烛跋,此据附传,今正传削去。《龙川别志》乃云:亿私语其妻弟张演曰:『数日之后,事当一新。』语稍泄。丁谓夜乘妇人车,与曹利用谋之。不知《别志》何所据。然《别志》所称立太子、废刘后,则是准罢相后周怀正之谋[1],而亿所草,乃请太子监国表尔。虽附传,亦以为微服过利用为在此时,盖误也。《拜罢》与附传同。今正传已改之。附传及《拜罢录》并云『草制』,正传但云『草表』,今从正传。
谓等益惧,力谗准,请罢准政事。上不记与准初有成言,诺其请。会日暮,召知制诰晏殊入禁中,示以除目。殊曰:『臣掌外制,此非臣职也。』乃召惟演。须臾,惟演至,极论准专恣,请深责。上曰:『当与何官?』惟演请用王钦若例,授准太子太保。上曰:『与太子太傅。』又曰:『更与加优礼。』惟演请封国公,出袖中具员册以进。上于小国中指『莱』字。惟演曰:『如此,则中书但有李迪,恐须别命相。』上曰:『姑徐之。』殊既误召,因曰:『恐泄机事,臣不敢复出。』遂宿于学士院。及宣制,则非殊畴昔所见,不知殊所见除目又何等也。殊不以告人,故亦莫得其详去【杰按:去,当为"云"之误。】。
《仁宗实录》、寇准附传、陈绎《拜罢录》、司马光《记闻》、张唐英《政要》、曾氏《隆平集》、苏氏《龙川别志》并误以准,初罢相时事即周怀正所谋,盖不考其日月故也。国史正传已略正之,但不详尔。今取钱惟演《日记》及江休复《杂志》附益之。请太子监国,准奏也;传位太子、废皇后,周怀正谋也。准以监国表泄罢相,以怀正谋泄远贬,二事初不同。诸书见准坐怀正继贬,谓准本谋如此,其实谋出怀政,准未必知耳。仁宗景祐元年四月,以王曙言进谥,杨亿亦但云『草奏』请太子亲政,不云『草制』也。《龙川别志》又言使亿草诏书,遣曙出使诛异己者,曙藏去之,亿实不然。今止从《实录》。
七月癸亥,上对参知政事李迪、兵部尚书冯拯、翰林学士钱惟演于滋福殿。是日,惟演又力排寇准曰:『准自罢相,转更交结中外,再求用。晓天文卜筮者皆遍召,以至管军臣僚、陛下亲信、内侍无不着意。恐小人朋党诳惑圣听,不如早令出外。』上曰:『有何名目?』惟演曰:『闻准已具表乞河中府,见中书未除宰相,兼亦闻有人许以再用,遂不进此表。』上曰:『与河中府何如?』惟演乞召李迪谕旨。上曰:『李迪何如?』惟演言:『迪长者,无过,只是才短,不能制准。』因言:『中书宜早命宰相。』上难其人,惟演对曰:『若宰相未有人,可且着三两员参知政事。』上曰:『参政亦难得人。』问今谁在李迪上,惟演对:『曹利用、丁谓、任中正并在李迪上。』上默然。惟演又言:『冯拯旧人,性纯和,与寇准不同。』上亦默然,既而曰:『张知白何如?』惟演言:『知白清介,使参政则可,恐未可为宰相。』上颔之。惟演又言:『寇准宜早令出外。准朋党盛,王曙又其女婿,作东宫宾客,谁不畏惧?今朝廷人三分,二分皆附准矣。臣知言出祸从,然不敢不言,惟陛下幸察!』上曰:『卿勿忧。』惟演再拜而退。丙寅,以礼部侍郎、参知政事李迪为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平章事,兵部尚书冯拯为枢密使、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拯拜枢密使,盖用惟演之言也。迪既为宰相,而准为太子太傅、莱国公如故。先是,冯拯以兵部尚书判都省。上欲加拯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召学士杨亿使草制。亿曰:『此舍人职也。』上曰:『学士所职何官?』亿曰:『若除枢密使、同平章事,则制书乃学士所当草也。』上曰:『即以此命拯。』拯既受命枢密院[2],领使者凡三人,前此未有,人皆怪疑。曹利用、丁谓因各求罢。上徐觉其误,召知制诰晏殊诘之,将有所易置。殊曰:『此非臣职也。』遂召钱惟演入。对曰:『冯拯故参知政事,今拜枢密使,当矣。但中书不应止用李迪一人,盍迁曹利用、丁谓过中书?』上曰:『谁可?』惟演曰:『丁谓文臣,过中书为便。』又言:『玉清昭应宫未有使,谓首议建宫,宜即令领此。』又言:『曹利用忠赤,有功国家,亦宜与平章事。』上曰:『诺。』庚午,以枢密使、吏部尚书丁谓平章事[3],枢密使、检校太尉曹利用加同平章事,皆用惟演所言也。
此段参取钱氏及司马氏《日记》修入。晏殊诏召,恐不至再,当考。冯拯自兵书加吏书,必参政,《日记》偶脱,今追填之。杨亿所云『此舍人职』,盖参政制乃舍人所当草也。
上既从钱惟演之言,擢丁谓首相,加曹利用平章事,然所以待寇准者犹如故。谓等惧,谋益深。壬申,准入对,具言谓及利用等交通踪迹。又言:『臣若有罪,当与李迪同坐,不应独被斥。』上即召迪至前质之,两人论辨良久。上意不乐迪,再三目准令退。及俱退,上复召迪入对,作色曰:『寇准远贬,卿与丁谓、曹利用并出外。』迪言:『谓及利用须学士降麻,臣但乞一知州。』上沉吟良久,色渐解,曰:『将取文字来。』迪退后,作文字却进。上遽然曰:『卿等无它,且留文字商量。』更召谓入对。谓请除准节钺,令出外。上不许。
此据钱惟演《记》删修。准、迪、谓入对皆二十二日。
越明日,杨崇勋等遂告变,周怀政伏诛。又三日,准乃远贬。告周怀政废立(事见《怀政谋废立》),发朱能天书(见《朱能伪造天书》)。丁丑,太子太傅寇准降授太常卿、知相州;翰林学士盛度、枢密直学士王曙并落职,度知光州,曙知汝州,皆坐与周怀政交通,而曙又准婿也。准亲吏张文质、贾德润并黜为普宁、连山县主簿,后又除名,配隶封、贵州,朝士与准亲厚者,丁谓必斥之。杨准【杰按:杨准,应是"杨亿"之误。】尤善准,而请太子监国奏又亿所草也。及准败,丁谓召亿至中书。亿惧,便液俱下,面无人色。谓素重亿,无意害之,徐曰:『谓当改官,烦公为一好词耳。』亿乃稍安,卒保全之。当时宰相爱才如此,谓虽奸邪,议者亦以此称焉。
八月,太子太保、判杭州王钦若自以备位东宫,请入朝。甲申,召之,徙知相州。太常卿寇准知安州。初,李迪与准同在中书,事之甚谨。及准罢,丁谓意颇轻迪,于是谓等不欲准居内郡,白上,欲远徙之。上命与小州。谓退而署纸尾曰:『奉圣旨,除远小处知州。』迪曰:『向者圣旨无远字。』谓曰:『君面奉德音,欲擅改圣旨,以庇准耶?』二人忿斗,盖自此始。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准坐朱能叛,再贬道州司马。制词云:『不务敦修,密凭凶慝。辱余辅弼,玷乃缙绅。』仍以其事溥告诸州,御史台揭榜朝堂。自准罢相,继以三黜,皆非上本意。岁余,上忽问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见寇准,何也?』左右亦莫敢对。
此据司马光《记闻》。《丁谓传》云:周怀政事败,议贬准。帝意欲谪准江淮间,谓退而除道州司马,独王曾以帝语质之。谓顾曰:『居停主人勿复言。』盖指曾以第舍假准也。按『居停』之语,在仁宗初再贬雷州时,曾缘此,遂谋去谓。《龙川别志》当得之。以圣旨质谓乃李迪,其事见《记闻》,今从之。若此时曾已诘谓,则当迪、谓忿争时,曾亦必不助谓矣。国史恐误也。徐度《国纪》所载恐不然,今不取。
癸卯,卫尉卿慎从吉为光禄卿致仕,司封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杜尧臣改卫尉少卿、知陕州,皆坐与寇准亲善也。
九月己未,以枢密副使周起为户部侍郎、知青州,佥书枢密院事曹玮为宣徽南院使、环庆路都部署,兼管勾秦州兵马。起素善寇准,而玮亦不附谓,谓恶之,并指为准党,故俱罢黜。
十月丙午,太常寺太祝丁翊为内殿崇班,从其父宰相谓所乞也。
十一月乙丑。自寇准贬斥,丁谓浸浸擅权,至除吏不以闻。李迪愤懑,尝慨然语同列曰:『迪起布衣,十年余位至宰相,有以报国,死且不恨,安能附权臣为自安计乎?』及是,上对辅臣于承明殿,欲令太子莅政于外,皇后居中详处。辅臣等请以太子监国,望令中书、枢密院大臣各兼东宫职任。时迪已带少傅,欲得中书侍郎、尚书,谓执不可,遂草熟状,谓加门下侍郎兼少师,迪加中书侍郎兼左丞,其余迁改有差(详见《辅导太子》)。故事,两省侍郎无兼左右丞者,而迪旧人,亦当迁尚书。谓专意抑迪,迪不能堪,变色而起。丙寅晨朝待漏,谓又欲以林特为枢密副使,仍领宾客。迪曰:『特去岁迁右丞,今年改尚书,入东宫,皆非公迁,物议未息。况已奏除詹事,何可改也?』因诟谓,引手板欲击谓,谓走得免。同列极意和解,不听,遂入对于长春殿。内臣自禁中奉制书置榻前,上曰:『此卿等兼东宫官制书也。』迪进曰:『臣请不受此命。』因斥谓奸邪:『弄权中外,无不畏惧。臣愿与谓同下宪司,置对具言。昨林特子在任,非理决罚人致死,其家诣阙诉冤,寝而不理,盖谓所党庇,人不敢言。』又曰:『寇准无罪见斥,朱能事不当显戮,东宫官不当增置。又钱惟演亦谓之姻家,臣愿与谓、惟演俱罢政柄,望陛下别择贤才为辅弼。』又曰:『曹利用、冯拯亦相朋党。』利用进曰:『以片文只字遭逢圣世,臣不如迪;奋空拳,捐躯命,入不测之寇,迪不如臣也。』上顾谓曰:『中书有不当事耶?』谓曰:『愿以询臣同列。』乃问任中正、王曾,皆曰:『中书供职外,亦无旷阙事。』顷之,谓、迪等先退,独留枢密使、副议之。上怒甚,初欲付御史台,利用、拯曰:『大臣下狱,不惟深骇物听,况丁谓本无纷竞之意,而与李迪置对,亦未合事宜。』上曰:『曲直未分,安得不辨?』既而意稍解,乃曰:『朕当即有处分。』惟演进曰:『臣与谓相亲,忽加排摈,愿退就班列。』上慰谕久之,乃命学士刘筠草制,各降秩一级罢相,谓知河南府,迪知郓州。制书犹未出,丁卯,迪请对于承明殿,又请见太子于内东门,其所言盖不传,而谓阴图复入,惟演亦恐谓出则己失援,白上欲留之,并请留迪。因言:『契丹使将至,宰相绝班,冯拯旧臣,过中书甚便。若别用人,则恐生事。』上可之。
迪对承明殿,不知言何事,而《实录》、正史皆不载,今特表而出之。
戊辰,命谓以户部尚书、迪以户部侍郎归班。事颇迫遽。其制词,舍人院所草也。筠所草制讫不行。是日,惟演及中正、曾等并如初议迁秩,领东宫官。而太子议政诏书及拯、利用等皆制格。
《百官表》:谓以户书知河南、迪以户郎知郓州,皆系戊辰日。
己巳,谓入对于承明殿。上诘所争状,谓曰:『非臣敢争,用迪忿詈臣尔。臣不当与之俱罢,愿复留。』遂赐坐。左右欲设墩,谓顾曰:『有旨复平章事,乃更以杌子进?』于是入内都知张景宗、副都知邓守恩传诏,送谓赴中书,令依旧视事。仍诏迪出知郓州,放朝辞,即时赴任。时已命学士刘筠草制,以拯为相,领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制入而未出也。谓既复相,其制亦卒不行。谓始传诏召刘筠草复相制,筠不奉诏,乃更召晏殊。筠既出院,遇殊枢密院南门,殊侧面而过,不敢揖,盖内有所愧焉。
《拜罢录》云:迪欲兼左丞,王曾等以为不可。又云:迪语拯喧戾,上连叱之。又云:上称迪无礼。又云:时契丹使将至,宰相绝班,于是复欲相谓。钱惟演请并留迪、王曾等,言谓无过,曲在迪,请令出,三两月复召之。此皆陈绎私意曲笔,与正史、《实录》及诸家书并不合,今不取。独所云惟演请并留迪,或不妄。盖迪与谓初并出守,寻复留,不知何故,当是从惟演议耳。然惟演实为谓计,当时不得已且并留迪,故谓卒留而迪竟出也。《龙川别志》载二相忿争,又与《实录》、正史不同,且云刘筠辞不草制,乃命钱惟演。按:此时惟演已副枢密,《别志》误矣。《记闻》亦以为草制者惟演也,今皆不取。然留丁谓、出李迪,其谋实自惟演,但不当草制,而草制者晏殊也。《御史台记·刘筠传》云:十一月丙辰。除丁谓兼少师,李迪兼少傅,冯拯与曹利用并兼少保。筠当制,麻入未宣,迪、谓忿争于帝前。戊辰,筠复直,谓罢为户书、知河南府,迪罢为户侍、知郓州,拯为昭文,曾为集贤。制既入,谓复留。要筠改制,筠不从,卒命他学士为之。拯遂为集贤,曾依旧为副枢。此《记》载王曾事与他书不同,当考。宋绶作筠墓铭亦云:『上在东宫,始议邦政,以枢务备三孤。筠当上麻,入而事遽易。丞相要筠改诏,筠拒不往,卒用他学士为之。』然则迪、谓等初领东宫职及罢相,两制皆筠所草也。
庚午,吏部尚书、平章事丁谓加左仆射、门下侍郎兼太子少师,枢密使、同平章事冯拯为右仆射、中书侍郎兼少傅、平章事,枢密使、同平章事曹利用兼少保。是日,诏:『自今中书、枢密院、诸司该取旨公事仍旧进呈外,其常程事务,委皇太子与宰臣、枢密使以下就资善堂会议施行讫奏。』壬申,皇太子见宰相、枢密使于资善堂,诸司职掌以次参谒。
十二月己丑,以资政殿大学士、太子太保王钦若为司空,职如故,止立学士班。丁酉,钦若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初,钦若与丁谓善,援引至两府。及谓得志,稍叛钦若,钦若恨之。时上之不豫久,事多遗忘。钦若先以太子太保在东宫,位三少上。谓不悦,因改授司空。钦若宴见,上问曰:『卿何故不之中书?』对曰:『臣不为宰相,安敢之中书?』上顾都知送钦若诣中书视事,谓令设馔以待之,曰:『上命中书设馔耳。』钦若既出,使都知入奏:以无白麻,不敢奉诏。因归私第。有诏学士院降麻,谓乃除钦若使相,为西京留守。上但闻宣制,亦不知误也[4]。
《记闻》载钦若入资善堂见太子,位三少上。丁谓方用事,寻有诏:钦若以太子太保归班。钦若袖诏书白上:『臣已归班,不晓诏旨。』上留其诏,改除司空。按:钦若以太子太保归班,天禧三年六月甲午初罢相时事,此时谓犹未入中书也。若已为太子太保,又令归班,则诏旨果不可晓,恐谓亦不至此谬,或《记闻》误也。改除司空,参取《记闻》及本传;押赴中书视事及为使相、除河南,则参取《记闻》及江休复《杂志》稍删润之。
五年正月丁酉,翰林学士刘筠见上久疾,丁谓浸擅权,叹曰:『奸人用事,安可一日居此?』表求外任,乃授右谏议大夫、知庐州。旧制学士罢职,多为侍读学士或龙图阁学士,筠但除谏议大夫,谓沮之也。
三月壬寅,辅臣以天章阁成,并进秩。丁谓为司空,冯拯为左仆射,曹利用为右仆射,任中正为工部尚书,钱惟演为右丞,王曾为吏部侍郎,张士逊为给事中。初,利用止加所邑,谓等谓与同迁。命已下,乃帖麻宣授。
范镇《东斋记事》云:『曹利用先赐进士出身,而后除仆射,乃知进士之为贵也如此。』不知镇何所据,附传、正传俱无之,当考。
十一月甲申,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王钦若有疾,诏遣中使将太医诊视。先是,钦若累表请就医京师,未报。丁谓密使人绐钦若曰:『上数语及君,甚思一见。君第上表径来,上必不讶也。』钦若信之,即令其子右赞善大夫从益移文河南府,舆疾而归。谓因言钦若擅去官守,无人臣礼,命御史中丞薛映就第按问,钦若皇恐伏罪。戊子,责授司农卿、分司南京,夺从益一官。转运使及河南府官皆被罪[5],仍班谕天下。
十二月壬戊,徙知应天府、翰林侍读学士、兵部侍郎张知白知亳州。初,知白在中书,与王钦若不协,于是钦若分司南京,丁谓欲知白修怨也。已而知白侍钦若加厚,谓怒,故徙之。
乾兴元年二月甲辰,丁谓封晋国公[6]。戊午,真宗崩,仁宗即位,遗诏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初,辅臣共听遗命于皇太后,退即殿庐草制,军国事兼权取皇太皇处分。丁谓欲去『权』字,王曾曰:『政出房闼,斯已国家否运,称权尚足示后。且言犹在耳,何可改也?』谓乃止。曾又言:『尊礼淑妃太遽,须它日议之,不必载遗制中。』谓怫然曰:『参政果欲擅改制书耶?』曾复与辨,而同列无助曾者,曾亦止。时中外汹汹,曾正色独立,朝廷赖以为重(详见《太后垂帘》)。庚申,命宰臣丁谓为山陵使。先是,辅臣请皇太后御殿。太后遣内侍张景宗、雷允恭谕曰:『皇帝视事,当朝夕在侧,何须别御一殿也?』乃令二府详定仪注。王曾援东汉故事,请五日一御承明殿,太后坐左,皇帝坐右,垂帘听政。既得旨,而丁谓独欲皇帝朔望见群臣,大事则太后与帝召对辅臣决之,非大事悉令雷允恭传奏,禁中画可以下。曾曰:『两宫异处而柄归宦官,祸端兆矣!』谓不听。癸亥,太后忽降手书,处分尽如谓所议。盖谓不欲令同列与闻机密,故潜结允恭,使白太后,卒行其意。及学士草词,允恭先持示谓,阅讫乃进。
欧阳修作《晏殊神道碑》云:『丁谓、曹利用各欲独见奏事,无敢决其议。殊建言:群臣奏事,太后者垂帘听之,此无得见。议遂定。』附传、正传俱无此,今亦不敢取。
甲子,始听政。丙寅,宰臣丁谓加司徒,冯拯加司空,枢密使曹利用加左仆射[7],并兼侍中。参知政事王曾谓丁谓曰:『自中书令至谏议大夫、平章事,其任一也。枢密珥貂可耳。今主幼,母后临朝,君执魁柄,而以数十年旷位之官,一旦除授,得无□公议乎[8]。』谓不听。戊辰,贬道州司马寇准为雷州司户参军,户部侍郎、知郓州李迪为衡州团练副使[9],仍播其罪于中外。准坐与周怀政交通,迪坐朋党附会也。始议窜逐,王曾疑责太重。丁谓熟视曾曰:『居停主人恐亦未免耳。』盖指曾尝以第舍假准。曾踧然惧,遂不复争。知制诰宋绶当直,草责辞,谓嫌其不切,顾曰:『舍人都不解作文字耶?』绶逊谢,乞加笔削。谓即用己意改定。诏所称『当丑徒干纪之际,属先皇违豫之初。罹此震惊,遂至沉剧』,皆谓语也。
江休复《杂志》云:吕文靖作舍人,值旬假,丁晋公宅会客忽来招,遂趋往。至则怀中出词头帘下[10],草寇莱公雷州制。既毕,览之不怿,曰:『舍人都不解作文字耶?』吕逊谢再三,乞□笔增损[11],遂注两联曰:『当孽竖乱常之日,乃先皇违豫之初。罹此震惊,遂至沈剧。』按:吕夷简天禧四年九月自知制诰改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不在舍人院久矣。又下诏责寇准等,乃二月二十九日,其草诏时非旬假可知,恐江氏误也,今不取,当从《龙川别志》,当直舍人乃宋绶。《龙川别志》:丁谓逐李迪,命宋绶草责词。绶请其罪名,谓曰:『春秋无将,汉法不道,皆其事也。』宋不得已,从之。词既上,谓犹嫌其不切,多所改定其言,上前争议曰:『罹此震惊,遂至沈顿』,谓所定也。按:《实录》具载寇准及李迪责词,准则云:『为臣不忠。』迪则云:『附下济恶。』并无『春秋』、『汉法』等语,当是宋绶但从谓指草诏,却自用己意行文,故不同耳。『罹此震惊,遂至沈顿』乃叙说周怀政谋反事,准坐与怀政通交,迪坐附会准,初不叙争议上前事也。盖迪与准同责,而《别志》偶不及准,故妄以争议事附著之。然争议亦何至『震惊』、『沈顿』?今不取。
谓恶准、迪,必欲致之死地,遣中使赍敕,就赐二人。中使承谓指,以锦囊贮剑,揭作马前,示将有所诛戮状。至道州,准方与客宴,客多州吏也[12]。起逆中使,中使避不见。问其所以来之故,不答。众皇恐不知所为,准神色自若,使人谓之曰:『朝廷若赐准死,愿见敕书。』中使不得已,乃授以敕。准即从录事参军借绿衫着之,短才至膝,拜敕于庭,升阶复宴,至暮乃罢。及赴贬所,道险不能进,州县以竹舆迎之。准谢曰:『吾罪人,得乘马幸矣。』冒灾瘴,日行百里,左右为之泣下。既至,吏献以图经,首载州东南门至海岸十里。准恍然曰:『吾少时尝为诗,有曰「到海只十里,过山应万重」,今日思之,人生得丧岂偶然耶?』中使至郓州,迪闻其异于它日,即自裁,不殊救之乃免。人往见迪者,中使辄籍其名;或馈之食,留至甚腐,弃捐不与。迪客邓余怒曰:『竖子欲杀我公以媚丁谓耶?邓余不畏死,汝杀我公,我必杀汝!』从迪至衡州,不离左右,迪由是得全。或语谓曰:『迪若贬死,其如士论何?』谓曰:『异日好事书生弄笔墨,记事为轻重,不过曰「天下惜之」而已!』宣徽南院使、镇***留后曹玮责授左卫大将军、容州观察使、知莱州。玮时任镇定都部署,丁谓疑玮不受命,诏河北转运使、侍御史韩亿驰往收其兵。先是,忆尝受诏为向敏中诸子析私财,丁谓使所亲谕亿,欲市向氏长安华严川田。亿至向第,面戒诸子曰:『上田衣食之原,决不可鬻!』由是忤谓意。谓欲缘是并中亿,而玮得诏,即日上道,弱卒十余人,不以弓韔矢菔自随,谓卒不能加害。户部侍郎、知青州周起责授太常少卿、知光州,给事中、知杭州王随授秘书少监、知通州,知海州王曙授鄂州团练副使,兵部郎中、知光州盛度授和州团练副使,凡前附寇准事者,并再加贬绌。
六月庚申,西京作坊使、普州刺史、大内押班雷允恭以擅易皇堂事伏诛(详见《雷允恭擅易皇堂》)。初,丁谓与允恭协比专恣,内挟太后,同列无如之何。太后常以上卧起晚,令内侍传旨中书,欲独受群臣朝。谓适在告,冯拯等不敢决,请谓出谋之。及谓出,力陈其不可,且诘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后意。又尝议月进钱充宫掖之用,太后滋不悦。允恭既下狱,王曾欲以山陵事并去谓,而未得间。 一日,语同列曰:『曾无子,将以弟之子为后。明日朝退,当留白此。』谓不疑曾有异志也。曾独对,具言谓藏祸心,故令允恭擅移皇堂于绝地。太后始大惊。谓徐闻之,力自辨于帘前。未退,内侍忽卷帘曰:『相公谁与语?驾久起矣!』谓皇恐不知所为,以笏叩头而出。癸亥,辅臣会食资善堂,召议事,谓独不与,知得罪,颇哀请钱惟演,遽曰:『当致力,无大忧也。』冯拯熟视惟演,惟演踧踖。及对承明殿,太后谕拯等曰:『谓身为宰相,乃与允恭交通?』因出谓尝托允恭令后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尝干谓求管勾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状,因曰:『谓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与卿等议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识其矫诬。且营奉先帝陵寝,所宜尽心,而擅有迁易,几误大事!』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谓与允恭同议,称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虚实。赖圣神察其奸,此宗社之福也!』太后怒甚,欲诛谓。拯进曰:『谓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诛大臣,骇天下耳目。且谓岂有逆谋哉?第失奏山陵事耳。』太后稍解,令拯等即殿庐议降黜之命。任中正言:『谓被先帝顾托,虽有罪,请如律议。』王曾曰:『谓以不忠得罪,宗庙尚何议耶?』乃责谓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宰相罢免皆降制。时亟欲行,止召当直舍人草词,仍榜朝堂,布谕天下。谓所坐,但私庇允恭,不忍破其妄作,未必真有祸心。然天资险狡,多阴谋,得政岁久,恶不可测,虽曾以计倾之,而公论不以为过也。
魏泰云:吕许公权知开封,鞫雷允恭狱,凡行移推劾文字及追取证左之人,一切止自允恭,略无及谓之语。狱具,欲上闻。谓信以为无疑,遂令许公对。公至上前,方暴其绝地之事。按:劾狱就巩县,內侍罗崇勋实主之,许公但与鲁宗道复视皇堂,无与狱事也。魏泰所闻误矣。以计倾谓乃王沂公,然与狱事亦无与。《龙川别志》所载,盖得其实。泰又云:沂公独入札子,乞与山陵已前,一切內降文字,中外并不得施行。又乞今后凡两府行文字,中书须宰相参政、密院须枢密使副佥书闻,方许中外承受。两宫可其奏。谓闻之,愕然自失,由是深惮沂公。事俱不见于国史、《实录》。以理势度之,谓方与允恭交结,沂公虽有此奏,亦未必从。愕然自失,当是沂公独对,发其擅易皇堂事耳,今并不取。丁谓附传及正传并云:遗制,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谓乃增权字。及太后称制,又议月进钱充宫掖之用,太后深恶之,因允恭擅易皇堂,遂并录谓前后欺罔事窜之。按王曾《言行录》:谓乃欲去权字者,传误矣。僧文莹《湘山录》载仁庙纂临才十二岁,未能待旦,起已日高。太后遣中人传旨中书:『为官家年少起晚,恐稽留百官班次,每日祗来这里体会。』丁晋公谓在告,冯相覆奏曰:『乞候丁谓出,与商量。』及丁参告,太后又传旨晋公,公奏曰:『臣等尚闻皇帝传宝受遗,若移大政于它处,则理势不顺,难以承禀。』晋公由此忤太后意。复面责同列曰:『此事诸君即当中覆,何须某出?』足见顾藉自厚也。晋公更衣,冯谓鲁参曰:『渠必独作周公,令吾辈为莽、卓,乃真宰存心也。』丁谓忤太后旨,此当得其实。然谓初议独欲皇帝朔望见群臣,大事则太后与帝召对辅臣决之。今乃不欲太后独受群臣朝,似与前相戾。或奸邪,亦往往坚持小正,以售其大不正。又谓意太后未必罪己,故敢如此也。但文莹所载,尚多抵牾,且丁谓未败时,鲁宗道安得遽为参政?今略删取,并月进钱书之。
丙寅,参知政事任中正罢为太子宾客、知郓州,坐营救丁谓故也。中正弟中行、中师并坐降绌。
七月戊辰朔,降丁谓子太常丞、直集贤院珙为太子中允,落职,监郢州税;珝、玘、珷各追一官,并勒令随父;知河南府薛颜素与丁谓厚善,庚午,命知应天府赵湘与颜易任。壬申,玉清昭应宫副使、翰林侍读学士、刑部尚书林特落职归班;礼部郎中、知制诰、史馆修撰祖士衡落职、知吉州。降侍御史、知宣州章频为比部员外郎、监饶州酒税,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礼部郎中苏维甫知宣州,权户部判官、工部郎中黄宗旦知袁州,权盐铁判官、工部郎中孙元方知宿州,周嘉正知金州,户部判官、度支员外郎上官佖知晋州,金部员外郎、权磨勘司李直方知淄州,并坐丁谓党也。己卯,降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权判盐铁句院潘汝士知处州[13],汝士,谨修子,丁谓婿也。殿中丞、集贤校理、知开封县钱致尧落职、监池州酒税。始丁谓知江宁,致尧为府从事。及谓入相,擢为馆职,知赤县,倚谓势纳赂,谓败,并黜之。先是,女道士刘德妙者尝以巫师出入丁谓家。谓败,逮系德妙,款伏。谓尝教言:『乃所为不过巫事,不若托老君言祸福,足以动人。』于是即谓家设神像,夜醮于园中,雷允恭数至请祷。及真宗崩,引入禁中,及因穿地得龟蛇,令德妙持入内,绐言出其家山洞中,乃复教云:『上即问若所事何知为老君,第云相公非凡人,当知之。』谓又作二颂,题曰《混元皇帝赐德妙》,语涉妖诞。辛卯,再贬谓崖州司户参军,诸子并勒停。玘又坐与德妙奸,除名,配隶复州,籍其家,得四方赂遗不可胜纪。其弟诵、说、谏悉降黜,仍以谓罪状布告中外。始谓命宋绶草寇准责辞,绶请其故,谓曰:『春秋无将,汉法不道,皆证事也。』绶虽从谓旨,然卒改易谓本语不纯用。及谓贬,绶又当制,即草词曰:『无将之戒,旧典甚明;不道之笔,常刑罔赦。』朝论快焉。谓初逐准,京师谓之语曰:『欲得天下宁,当拔眼中钉。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不半岁,谓亦贬,人皆以为报复之速,天道安可诬也?谓窜崖州,道出雷州,准遣人以一蒸羊逆之境上。谓欲见准,准拒绝之。闻家僮谋欲报仇,亟杜门使纵博,毋得出,伺谓行远,乃罢。壬辰,诏中外臣僚有曾与丁谓往来者,一切不问。时遣侍御史方谨言籍谓家,得士大夫书,多于请关通者,悉焚之,不以闻,世称其长者。谨言,莆田人也。
十月己亥,左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知泉州陈靖为秘书监致仕。靖雅善丁谓,及谓贬,党人皆逐,提点刑狱、侍御史王耿乃言靖老病无政事,不宜久为乡里官,故有是命。
十一月丁卯朔,枢密使钱惟演罢为保大节度使、知河阳。初,惟演见丁谓权盛,附离之,与为婚姻。谓逐寇准,惟演与有力焉。及序枢密直学士题名石,独刊去准名,曰:『逆准削而不书。』谓祸萌,惟演虑并得罪,遂挤谓以自解。冯拯恶其为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刘美,实太后姻家,不可预政,请出之,乃出惟演为镇国留后,即日改今命。
天圣元年三月戊戌,太常博士丁诵、大理寺丞丁说、閤门祗侯丁谏并与在外监当,皆谓之弟也。
七月己丑,给事中、集贤院学士寇瑊知邓州。初,上封者言瑊与丁谓厚善,故自成都代还,特黜之。
三年十二月癸亥,徙崖州司户参军丁谓为雷州司户参军。谓家寓洛阳,尝为书自克责,叙国厚恩,戒家人毋辄怨望,遣人至西京留守刘煜祈付其家[14],戒使者伺煜会众僚时达之。煜得书不敢私,即以闻。上见之感恻,故有是命。谓雅多智,是犹出于揣摩也。宰相言谓天下不容其罪而窜之,今不缘赦宥,未可以内徙。上曰:『谓斥海上已数年,欲令生还岭表耳。』
魏泰序此事谬妄甚,今不取。张唐英所载差近之,故正史循用。然谓必不敢上表,特与其家人书耳。唐英亦误。
五年十二月。是岁南郊肆赦,中外以为谓必还。殿中侍御史陈炎上疏曰:『乱常肆逆,将而必诛。左道怀奸,有杀无赦。丁谓因缘俭佞,巧据公台,贿赂苞苴,盈于私室。威权请谒,行彼公朝。引巫师妖术,厌魅宫闱,易神寝龙岗,冀消王气。今烟柴展礼,涣汗推恩,必虑谓潜输琛货,私结要权。假见要荒,冀移善地。李德裕只因朋党,不获生还;卢多逊曲事王藩,卒无牵复。请更不原赦。』上然之。
八年十一月戊辰,南郊。
十二月壬辰,以雷州司户参军丁谓徙道州司户参军。始南郊肆赦[15],中外议谓必将内徙。刑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刘随言:『彼擅移于陵域,将不利于君亲。只合取彼头颅,置诸郊庙。』殿中侍御史张畅言:『谓奸邪弄国,罪当死,无可怜者。且大臣窜逐,本与天下弃之。今复还,是违天下意。』由是止徙道州。
明道元年十一月丙申,诏苏州所没丁谓庄田还给其家,仍以其子前内殿承旨珝为供奉官。
景祐四年闰四月,光州言秘书监致仕丁谓卒。王曾闻之,语人曰:『斯人智数不可测,在海外,犹用诈得还。若不死,数年未必不复用。斯人复用,则天下之不幸,可胜道哉?吾非幸其死也!』
校勘记
[1]则是 原本作『则自』,据《长编》卷九十五改。
[2]枢密院 原本『院』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九十六补。
[3]丁谓平章事 原本作『丁谓□平章事』,其墨丁衍,据《长编》卷九十六、《宋史》卷二八三《丁谓传》删。
[4]不知误 《长编》卷九十六作『不之寤』。
[5]转运使及河南府官皆被罪 原本『被罪』之上九字均为墨丁,据《长编》卷九十七补。
[6]丁谓封晋国公 原本脱『丁谓』二字,据《长编》卷九十八补。
[7]曹利用 原本『曹』字空阙,据《长编》卷九十八补。
[8]得无□公议乎 《长编》卷九十八作『得无公议乎』。按:《长编》显脱一字,故文意不通。此墨丁或当为『乖』字。『乖公议』即违背公议也。
[9]团练副使 原本作『团练使副』,据《长编》卷九十八、《宋史》卷三一○《李迪传》乙正。
[10]帘下 此二字原本为二墨丁,据《长编》卷九十八补。
[11]乞□笔 《长编》卷九十八作『乞笔』,无墨丁。
[12]客多州吏 原本脱『客』字,据《长编》卷九十八补。
[13]处州 《长编》卷九十九作『虔州』。
[14]刘煜 原本『煜』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四补。下二处同补。
[15]始南郊肆赦 原本句上有二墨丁,据《长编》卷一○九删。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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