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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三十

仁宗皇帝

圣德

天圣四年七月辛未,诏两川所造锦绮、鹿胎、透背欹正等岁减上供之半,其大小绫及花纱,仍令改织绢,以供边费。先是,上封者以此为言。上谓辅臣曰:『朕意政欲如此,宜亟行之。』王曾等曰:『锦绮纂组,有害无益。臣约一锦之费,可为绢数匹。陛下崇俭节费,以惠远人,臣等敢不奉诏!』

十二月壬午,幸玉清昭应宫、开宝寺、景灵宫祈雪。故事,车驾还,必作乐前导。上精意以祷,命毋作乐。既雪,辅臣皆贺。上喜曰:『力田之民,自今有望矣。』

二月壬戊[1],上问古今乐之异同。宰相王曾曰:『古乐用于天地、宗庙、社稷、山川、

鬼神,而听者莫不和悦。今乐则不然,徒娱人耳目而荡人心志[2]。自昔人君流连荒亡者,莫不由此。』上曰:『朕于声伎固未尝留意,内外燕游,皆勉强尔。』张知白曰:『陛下盛德,外人岂知之?愿令吕夷简备书《时政记》。』

七年三月丙戌,遣官祈晴。上因谓辅臣曰:『昨令视四郊,而麦已损腐,民何望焉?此必政事未当天心也。古者大辟,外州三覆奏,京师五覆奏,盖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审狱议罪,毋或枉滥。』又曰:『赦不欲数,然舍是无以召和气。』

夏四月庚寅,赦天下,免河北被水民赋租。京师自三月朔雨不止,前赦一夕而霁。

八年八月丁亥,召近臣及宗室观三圣御书于龙图、天章阁,又观瑞谷于元真殿。从臣赋诗,赐御飞白字各一轴,遂宴蕊珠殿。

明道二年七月。先是,右司谏范仲淹以江淮、京东灾伤,请遣使循行,未报。仲淹请问曰:『宫掖中半日不食当如何?今数路艰食,安可置而不恤?』甲申,命仲淹安抚江淮[3],所至开仓廪,赈乏绝,禁淫祀。奏蠲庐、舒折役茶、江东丁口盐钱。饥民有食乌昧草者,撷草进御,请示六宫贵戚,以戒侈心。又陈八事,上嘉纳之。

十二月丙申,上谓辅臣曰:『每退朝,凡天下之奏,必亲览之。』吕夷简曰:『若小事皆关圣览,恐非所以辅养圣神。』上曰:『朕承先帝之托,况以万机之重,敢自泰乎?』又曰:『朕日膳不欲事珍美,衣服多以缣缯为之,至屡经澣濯,而宫人或以为笑。大官进膳,有虫在食器中,朕掩而不言,恐罪及有司也。』夷简曰:『陛下孝以奉先,俭以临下,虽古盛德,何以加此?』上曰:『此偶与卿等言之,非欲闻于外,嫌其近名耳。』

宝元元年。帝留意农事,每水旱为忧。六月甲申,诏天下州军每旬上雨雪状,著为令。戊子,权知司天少监杨惟德言:『来岁己卯闰十月,则庚辰岁正月朔日当食。请移闰于庚辰岁,则日食在前正月之晦。』上曰:『闰所以正天时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许。

张唐英《政要》云:景祐四年冬,司天监上言:『明年正旦日食。』此谓三朝之始,人君尤忌之,请移闰月以避之。上亦以为然,以问大臣。参知政事程琳曰:『日者阳之长,人君之象。今有所食,盖陛下乾刚之道忽有所亏而致。惟修德政可以免。』上曰:『卿言及是,朕亦思之。不如自责,可以答天变。』上畏天之变,不为日食所惑如此也。

宝元二年四月乙丑,放宫人二百七人。上因谕宰臣张士逊等曰:『不独矜其幽闭,亦可省宫掖浮费也。近复有人邀车驾,献双生二女子,朕却而不受。』士逊对曰:『前代帝王,多为女色所惑。今陛下不受其献,又减放宫嫔,诚盛德之事也。』然天圣末,士逊亦尝纳女口于宫中,为御史杨偕所弹云。

七月戊午[4],知谏院韩琦请自今双日[5],止御后殿视事。上问辅臣以故事,张士逊对曰:『唐五日一开延英,盖资闲燕,以辅养圣神。』上曰:『与夫宵衣旰食,固不侔也。

前代帝王靡不初勤政事,而后失于逸豫,不可不戒也。』时上感小疾,太医数进药,故琦有是请。上讫不从。

八月庚午,上谓宰臣张士逊曰:『帝王之明在择人,辨邪正,则天下无不治矣。』士逊对曰:『知人则哲,惟帝其难之。若选用得材,又邪正分别,尧舜不易此道也。』

庆历元年八月甲申,上谓辅臣曰:『昨造一小殿禁中,而有司不谕朕意,过为侈丽。然不欲毁其成功。今大相国寺方造殿,藏太宗御书寺额,可迁置之。』因言:『朕于内寝,多以黄布为茵褥。』吕夷简等对曰:『陛下孝以奉先,俭以率下,虽圣人之盛德,孰加乎此?』上曰:『偶与卿等言及之,非欲闻于外,恐其近名尔。』乙酉,诏两制检阅《唐书》纪、传中君臣事迹近于治道者,录一两条上之,从翰林学士苏绅之言也。绅言:『唐宪宗故事,尝令近臣具前代得失之迹,绘图以备观览。』谏官张方平亦言:『唐室治乱,于今最近。请取其可行于今有益时政者,日录一二条上进。兹亦贾谊、晁错借秦谕汉之意也。』

二年五月己丑,罢左藏库月进钱千二百缗。上语辅臣曰:『此《周官》所谓供王之好用者。朕宫中无所费,其斥以助县官。』

三年九月丙戌,命史馆检讨王洙、集贤校理孙甫、集贤校理欧阳修同编修祖宗故事。先是,枢密副使富弼言:『臣尝观自古帝王理天下,未有不以法制为首务。法制立然后万事有经,而治道可必。宋有天下九十余年,太祖始革五代之弊,创立法度。太宗克绍前烈,纪纲益明。真宗承两朝太平之基,谨守成宪。近年纪纲甚紊,随事变更,两府执守,便为成例,施于天下,咸以为非,而朝廷安然奉行,不思刬革。臣今欲选官置属,将三朝典故及讨寻久来诸司所行可用文字分明类聚,编成一书,置在两府,俾为模范,庶几颓纲稍振,弊法渐除。此守基图、救祸乱之本也。』上纳其言,故命洙等编排,弼总领之。明年九月书成,分别事类凡九十六门,二十卷。其间典法深大,今世不能遵守者,于逐事后各释其意;意相类者,止释一事;事理明白者,更不复释。

庆历四年三月己卯,上于迩英阁出御书十三轴,凡三十五事:一曰遵祖宗训,二曰奉真考业,三曰祖宗艰难不敢有坠,四曰真宗爱民孝思感噎,五曰守信义、六曰不巧诈,七曰好硕学,八曰精六艺,九曰谨言语,十曰待耆老,十一曰进静退,十二曰求忠正,十三曰惧贵极,十四曰保勇将,十五曰尚儒籍,十六曰议释老,十七曰重良臣,十八曰广视听,十九曰功无迹,二十曰戒喜怒,二十一曰明巧媚,二十二曰分希旨,二十三曰从民欲,二十四曰戒满盈,二十五曰伤暴露兵,二十六曰哀鳏寡民,二十七曰访屠钓臣,二十八曰讲远图术,二十九曰辨朋比,三十曰斥谄佞,三十一曰察小忠,三十二曰监迎合,三十三曰罪己为民,三十四曰损躬抚军,三十五曰一善可求小瑕不废。顾丁度等曰:『朕观书之暇,取臣察上言及进对事,自可施于治书,书以分赐卿等。』度及曾公亮、杨安国、王洙等拜赐,因请注释其义。帝许之。丙戌,丁度上《答迩英圣问》一卷。帝览之终篇,指其中体大者六事付中书、枢密院,令奉行之。《答圣问》者,即释前所赐三十五事也。其序曰:『伏奉宣示御书文字三十五轴,仰窥圣旨,皆陛下上念祖宗,下思政治,即安危成败、忠邪善恶之事询谋下臣,使进裨补,敢不竭愚?窃思自古求治之主,靡不欲兴理道,安邦国,纳忠正,退奸邪,广聪明,致功业。然行此数事,在明与威、断耳。明则不惑,威则善柄,断则能行。总是三者,守而勿失,非圣人孰能为之?臣等尝读《唐书》,见宪宗英悟,留心庶政。宰臣陈说政要,必往复诘问。既尽其理,则曰:「凡好事口说则易,躬行则难。卿等既为朕言之,常须行之,勿空陈而已。」李绛对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陛下今日处分,可谓至言。然臣绛亦以天下之人从陛下所行,不从陛下所言。惟愿每言之则必行之。」宪宗深所嘉纳。今臣等亲承圣谕,敷明治要,亦愿陛下日与辅臣举此事目,推而行之,无使唐之君臣专美前代也。』

六年二月癸丑,司天监言:『日当食三月朔。』上谓辅臣曰:『日食之咎甚大,所以谴告人君,愿罪归朕躬,而无及臣庶也。凡民之疾苦,益思询究而安利之。』宰臣贾昌朝对曰:『陛下发德音,足以应天弭变,臣等敢不夙夜悉心,上副恤民之意?』

七年三月癸巳,诏曰:『自冬讫春,旱暵未已,五种弗入,农失作业。朕惟灾变之来,应不虚发。殆不敏不明,以干上帝之怒云。』上每命学士草诏,未尝有所增损。至是杨察当笔,既进诏草,以为未尽罪己之意,令更为此诏下之。

皇祐三年五月辛亥,眉州彭山县上《瑞麦图》,凡一茎五穗者数本。上曰:『朕尝禁四方献瑞。今麦秀如此,可谓真瑞矣。其赐田夫束帛以劝之。』

六月丁亥,无为军献芝草三百五十本。上曰:『朕以丰年为瑞,贤臣为宝。至于草木鱼虫之异,焉足尚哉?知军茹孝标特免罪,仍戒天下,自今不得以闻。』戊子,汝州部署杨景宗求为郡。上谓辅臣曰:『景宗章惠太后之弟,朕岂不念之?然性贪虐,老而益甚。今与郡,则一方之民受祸矣。』不许。

四年四月。先是,内出欹器一,陈于迩英阁御坐前,谕丁度等曰:『朕思古欹器之法,试令工人制之,以示卿等。』命以水注之,中则正,满则覆,虚则欹,率如《家语》、苟卿、《淮南》之说。其制度精好,度等列侍观之。帝曰:『日中则昃,月盈则亏。朕欲以中立临天下,当与列辟共守此道。』度拜曰:『臣等亦愿毋倾满以事陛下。』因言太宗尝作此器,真宗亦尝著论。庚辰,帝制《后述》,以赐度等。

十月庚寅,上谓辅臣曰:『比日上封言政事得失者少,岂非贤路壅塞所致乎?其下閤门、通进银台司、登闻理检院、进奏院,自今州县奏请及臣僚表疏,毋得辄有阻留。』

五年三月癸亥,幸万寿观辞三圣御容。甲子,奉安太祖于滁州天庆观瑞命殿,太宗于并州资圣院统平殿,真宗于澶州开福院信武殿,各以辅臣为迎奉使、副,具仪仗导至近郊,内臣管勾奉安,百官辞观门外。其后上谓辅臣曰:『并州言:四月二十二日奉安太宗御容,仍以《平政记》来上,盖纪太平兴国四年征讨之役。是时车驾亦以四月二十二日至太原城下,何其异也?』

五月甲子,诏谏官、御史上章论事,毋得朋比以中伤善良。又诏:『两省、两制、台谏官、三馆带职、省府推判官等次对言事,凡朝政得失、生民利病、灾异时数,直言无隐,不得朋私挟情,抉摘阴细,无益治道,务在公实。观文殿以下学士至侍制合直牒閤门上殿者,许请对,余官第奏封事;涉机密者,并用薄纸重封,以防漏泄。』

六月壬辰,诏诸路转运使上供斛斗,依时估收市之,毋得抑配人户。仍停考课赏罚之制。先是,三司与发运司谋聚敛,奏诸路转运使上供不足者,皆行责降,有余则加升擢,由是贪进者竞为诛剥,民不堪命。上闻之,特降是诏,天下称庆。

至和元年正月壬申,碎通天犀,和药以疗民疾。时京师大疫,令太医进方,内出犀牛角二本,析而观之,其一通天犀也。内侍李舜卿请留供帝服御,帝曰:『吾岂贵异物而贱百姓哉?』立命碎之。

嘉祐七年十二月丙申,幸龙图、天章阁,召辅臣、近侍、三司副使、台谏官、皇子、宗室、驸马都尉、主兵官观祖宗御书。又幸宝文阁,为飞白书分赐从臣,不逮馆阁。作《观书》诗,韩琦等属和。遂宴群玉殿,传诏学士王珪撰诗序,刊石于阁。

庚子,再会于天章阁观瑞物,复宴群玉殿。帝曰:『天下久无事,今日之乐,与卿等共之,宜尽醉勿辞。』赐禁中金花盘香药。又召韩琦至御榻前,别赐酒一卮。从臣沾醉,至暮而罢。

八年正月丙戌,中书、枢密院奏事于福宁殿之殿西阁,见上所御幄帟裀褥皆质素暗弊,久而不易。上顾韩琦等曰:『朕居宫中,自奉止如此,亦生民之膏血也,可轻费之哉?』

政迹

乾兴元年,上封事者言:『圣朝开国以来,天下承平六十余载。然民间无蓄,稍或饥馑,立致流移。盖差役赋税之未均,形势豪强所侵扰也。又有诸般侥幸,影占门户。其户下田土稍多,便作佃户名字。若不禁止,则天下田畴半为形势所占。』诏三司委众官定夺奏闻。三司参议,欲应臣僚不以见任、罢任所置庄田定三十顷,衙前将吏合免户役者,定十五顷为额。

天圣二年三月己丑,同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张君平言:『南京、陈、许、徐、宿、亳、曹、单、蔡、颍等州,古沟洫与畿内相接,岁久不治,故京师数罹水患。请委官疏凿之。』诏从其请。君平陈八事,一曰商度地形,循古迹深广之数,州计土工置籍,以记其事。二曰功不如所计,或水壅害民田,官坐罪,赏费直。三曰察吏贪墨,傍缘役事,箕敛民钱者。四曰知州、通判、令佐,能诱部民佐工费,书为劳课,与家口便官,功多与重赏。五曰禁民筑堰竭猪水捕鱼,以障河流。六曰浚治毕,按新书广深凡几何校功力,因其所出土积为隄[6]。七曰凡沟洫,上广一丈则下广八尺,深四尺,高阜加深焉,用此为率,宽隆折计之[7],便于覆视。八曰古沟乎淤为民田系赋籍,虽开治者,以乡县保证除其赋。悉颁为定令。

三年四月丁丑,三馆所写书万七千六百卷,藏太清楼。初,大中祥符中火,焚馆阁书,乃借太清楼书补写。既而本多损蠹者,因命别写还之。

四年闰五月戊申。初,解州之永丰渠始后魏正始二年,都水校尉元清引平坑水西入黄河以运盐[8],而周、齐之间废绝。隋大业末,都水监姚暹决堰浚渠,由陕入解。唐末至五代不复治。至本朝湮浅,舟不通,盐运大艰,主运者耗家产几尽。州校麻处厚诣阙诉,而右班殿直留逵因请治渠[9],起安邑至白家场。转运使王博文亦言其便。复诏三司度利害。是岁卒成之,公私果利。

八月丁亥,诏修泰州捍海堰。先是,堰久废不治,水患海涛害民田。监西溪盐税范仲淹言于发运副使张纶,请修复之。纶奏以仲淹知兴化县,总其役。难者谓涛患息则积潦必为灾。纶曰:『涛之患十九而潦之灾十一,获多亡少,岂不可乎?』役既兴,会大雨雪,惊涛汹汹,至是役夫散走,旋泞而死者百余人。众喧言堰不可复。诏遣中使按视,将罢之。又诏淮南转运使胡令仪同仲淹度其可否。令仪力主仲淹议,而仲淹寻以忧去,犹为书抵纶,言复堰之利。纶表三请,愿自总役,乃命纶兼权知泰州,筑堰自小海寨东南至耿庄凡一百八十里,而于运河置闸,纳潮水以通漕。踰年堰成,流傭归者二千六百余户。民为纶立生祠。令仪及纶各迁官。令仪,陈留人;仲淹,吴人也。

十月辛卯,淮南转运司言:楚州北神堰、真州江口堰修水闸成。初,堰度舟,岁多坏,而监真州排岸陶鉴、监楚州税王乙并请置水闸堰旁,以时启闭。及成,漕舟果便,岁省堰卒十余万。乃诏发运司他可为闸处,令规画以闻。鉴、乙等并迁官。

五年十月辛未[10],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同知礼院王皡上所撰《礼阁新编》六十卷。初,天禧中,同判太常礼院陈宽请编次本院所承诏敕,其后不能就。皡因取国初至乾兴所下诏敕,删去重复,类以五礼之目,成书上之。赐五品服。皡,曾弟也。

七年八月丁亥朔,诏曰:『先帝患吏廪不给,而洁廉者亡以劝,故并赐之公田。岁月浸深,侵牟滋长,狱讼数起,反重失先帝之意。其罢天下职田,官收其入,以所直均给之。仍委三司别为条约。』先是,上封者言:『职田有无不均,吏或不良,往往多取,以残细民。请罢之。』诏资政殿学士晏殊与三司、审官、三班院、吏部流内诠参议,皆以为然,乃降是诏。

九年二月癸巳,诏曰:『职田所以惠廉吏,而贪者并缘为私,侵渔细民,滋益为害。比诏有司罢职田,如闻勤事吏禄薄不足以自瞻,朕甚悯焉。其复给职田,即多占佃夫。若无田而令出租者,以枉法论。』先是,下三司裒职田岁入之数,计直而均给之,未能即行。上因阅天下所上狱,多以贿败者,遂降是诏。

明道二年十二月。始,天圣六年,罢诸路提点刑狱官。八年复置,又权停。于是上谓辅臣曰:『诸路刑狱既罢提点官,转运司不能一一躬往谳问,恐浸致冤滥。宜选贤明廉干不生事者委任之,则民受其赐矣。』乃复置诸路提点刑狱官,仍参用武臣(此据《政要》)。

景祐元年四月丁丑,诏直史馆宋祁、郑戬、国子监直讲王洙同刊修《广韵略》,仍命知制诰丁度、李淑详定。时祁等言:『《广韵略》多疑混字,举人程试,间或误用,有司论难,各执异同,乃致上烦亲决,故请别加撰定。』

四年六月丙申,诏国子监以翰林学士丁度所修《礼部韵略》颁行。初,崇政殿说书贾昌朝言:『旧《韵略》多无训释,又疑混声与重叠出字,不显义理,致举人诗赋,或误用之。』遂诏度等以唐诸家韵本刊定,其韵窄者凡十三处,许令附近通用;疑混声及重叠出字,皆于本字下解注之。

景祐二年九月壬辰,诏翰林学士张观等刊定《前汉书》,下国子监颁行。前代经、史

皆以纸素传写,虽有舛误,然尚可参雠。至五代官,始用墨板摹印六经,诚欲一其文字,使学者不惑。太宗朝又摹印司马迁、班固、范蔚宗诸史,与六经皆传,于是世之写本悉不用。然墨板讹驳,初不是正,而后学者更无他本可以刊验。会秘书丞余靖建言《前汉书》官本谬误,请行刊正。诏靖及国子监直讲王洙尽取秘阁古本对校,踰年,乃上《汉书刊误》三十卷。至是改旧摹本以从新校,然犹有未尽。而司马迁、范蔚宗等史尤脱乱,惜其后不复有古本可定正也。

宝元元年正月甲辰,雷。丙午,以灾异屡见,下诏求直言曰:『朕躬之阙遗,执事之阿枉。政教未臻于理,刑狱未协于中。在位壅蔽之人,效官贪墨之吏,仰谏官、御史、百僚密疏以陈,悉心无隐。限半月内实封进纳。朕当亲览,靡及有司。择善而行,固非虚饰。』丙辰,又诏曰:『比者善气弗效,阴眚屡见,地大震动,雷发不时。推原天谴之所由,岂吏为贪弛苛虐,使狴牢淹系而赋调繁急欤?或受赇鬻直,下情壅蔽,以亏和致戾欤?转运使、提点刑狱,其案所部吏以闻。』

二年三月,编修院上历代户口数:前汉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后汉千六百七万七千九百六十,魏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二,晋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宋九十万六千八百七十,后魏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北齐三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后周三百五十万,隋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唐九百六万九千一百五十四;太祖二百五

十万八千九百六十五,太宗朝三百五十七万四千二百五十七,真宗朝八百六十六万九千七百七十九;宝元元年一千一十一万四千二百九十。先是,上御迩英阁,读真宗皇帝所撰《正说·养民》篇,见历代户口登耗之数,顾谓侍臣曰:『今天下民籍几何?』翰林侍读学士梅询曰:『先帝所作,盖谓前代帝王恭俭有节,则户口充羡;赋敛无度,则版图衰耗,炳然在目,作监后王。自五代之季,生齿凋耗。太祖受命,而太宗、真宗继圣承祧,休养百姓。今天下户口之数,盖倍于前矣。』因诏三司及编修院检阅以闻,至是上之。

康定元年五月己未,权三司使郑戬言:『诸道转运副使即汉刺史、唐观察使之职,其权甚重。汉法:刺史许六条问事。唐校内外官考定二十最,观察使在焉。是必责功过,明黜陟,吏勤其官,朝乃称治。今国家承平八十载,不用兵四十年,生齿之众,山泽之利,当十倍其初。而近岁以来,天下货泉之数,公上输入之目,返益减耗,支调微屈,其故何哉?由法不举、吏不职、赏沮之格未立也。臣近取前一岁所谓铜盐茶酒之课者以为比,凡亏租额实钱数百万贯。且前之失既已数十百万,若今又恬然不较,则军国常须将何以取办?臣故曰:宜循汉、唐故事,行考课法。欲乞应诸道转运使、副今后得替到京别差,近上臣僚与审官院同共磨勘一任内本道诸处场务所收课利与租额,近年都大比较。除岁有凶荒别敕权阁不比外,其余悉取大数为十分,每亏五釐以下,罚两月俸,一分以下,罚三月俸;一分以上,降差遣。若增及一分以上,亦别与升陟。』从之。

九月,合奉宸五库为一库,在延福宫内旧宜圣殿。五库一曰宜圣殿内库,二曰穆清殿库,三曰崇圣殿库,四曰崇圣受纳真珠库,五曰崇圣殿乐器库。于是合五库为一,改名奉宸,仍铸印给之。十二月己巳,诏讨西贼。庆历四年四月丙辰,诏三司丞、郎、给、谏以上、两省待制以上,御史中丞、正卿、监岁得举正郎以下朝官不得过三人;起居郎、舍人、三司副使、知杂御史、少卿岁得举员外郎以下朝官不得过二人;左右司郎中、司谏、正言、三院御史并馆职、知谏院、天章阁侍讲、三司判官、开封府推判官并员外郎以上及正郎见任知州有出身无赃罪者,并岁得举太常博士以下朝官不得过二人;安抚、制置、发运使、转运使、副、提点刑狱、朝臣于本部内得举正郎以下朝官;提点刑狱使臣、发运、转运判官得举本部内员外以下朝官并限人数,仍于状内开说其人堪充何任使,同共以闻。

皇祐元年二月戊辰[11],权三司使叶清臣以转运司弛慢,损失财用,有误支计,言:『伏见提点刑狱,朝廷以庶狱之重,时置考课一司。臣欲乞今后转运使、副得替[12],亦差两制臣僚考校,分上、中、下六等。若考入上上,与转官升陟差遣;上下者,或改章服,或外差遣;及中上者,依旧与合入差遣;中下者,差知州;下上者,与远小处知州;下下者,与展磨勘及降官差遣。仍每到任成考,并先供考帐申省,关送考课院。』诏从之。仍令磨勘提点刑狱院一处施行。

四月,钱彦远上疏曰:『唐开元户八百九十余万,而定垦田一千四百三十余万顷。今国家户七百三十余万,而定垦田二百一十五万余顷。其间荒废之田,不下三十余万顷,是田畴不辟而游手多也。劝课其可不兴乎?本朝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通判皆带劝农之职,拜敕结衔,正在督课。而徒有虚文,无劝导之实。谓宜置劝农司,以知州为长官,通判为佐官,选清强幕职州县官为判官。先以垦田顷亩及户口数、陂塘、山泽、沟洫、桑柘著之于籍,然后委劝农官设法劝课,兴利除害,以俟岁终转运使考较赏罚之。』

二年五月庚午,诏举官为县令,自今河北、陕西转运使、副岁各举十二人;提点刑狱各六人。河东、京东西、淮南转运使、副各十人,提点刑狱各五人。两浙、江东、江西、福建、荆湖南北、广南东西、益、梓转运使、副各四人,提点刑狱各四人。夔州路转运使、副四人,提点刑狱三人。六路制置发运使、副各六人。府界提点刑狱三人。知开封府并诸州府军盖各一人。仍止得举所部官。初,同提点京西刑狱张易官临满将代,并举县令十六人。上因谓辅臣曰:『县令与民最近,故朕设保举之法。今易所举猥多,必以请托故也。』遂令裁定其数。

七月乙丑,上谕辅臣曰:『近日职司,以长史不理闻者多矣,中书未尝施行。且长吏民之性命,可不重乎?宜择其甚者罢之,小者易之。』文彦博等惭谢而退。于是自鄂州王开、台州吕士宗等,或以衰老,或以弛慢而罢斥,对移者凡十六人。

嘉祐二年七月辛卯,命翰林学士承旨孙抃、御史中丞张昪磨勘转运使及提点刑狱课绩。初,知谏院陈旭言:『朝廷有意天下之治,宜自转运使始。今辄上选用、责任、考课三法,其选用法曰:以公正明断,惠爱为本。公正可使纠肃官吏,明断可使决治烦剧,惠爱可使恤民之隐。苟无数者之长,即以补他职,其禄赐恩典,视转运使可也。其责任法曰:今举其功务有五,一称举贤才,各堪其任;二按劾贪污,修举政事;三实户口,增垦田;四财用充足,民不烦扰;五兴利除害。仍令岁终条具所施行者以闻。其考课曰:故事,转运使给御前历子,岁满上审官院考校之,三司亦尝立考校陞黜条,卒不行。盖委计司则先财利而忽民事,在审官又因循常务而无课第之实。按:汉世御史中丞外督部刺史,今宜付御史台考较为三等,仍与中书门下参覆其实。其上等量所部事之剧易而保进之,中等退补小郡。若风绩尤异,即擢以不次。其职事弛废,不俟岁满,明行黜削。』于是以岁满所上功状分殿最为上、中、下三等,用唐考功四善之法以稽行实,其等亦如之。始以命昪等,然卒无所进退焉。

八月庚戌,韩琦言:『近颁方书诸道,以救民疾。而贫下之家,力或不能及。请自今诸道节镇及并、益、庆、渭四州岁赐钱二十万,余州、军、监十万,委长吏选官合药,以时给散。』从之。

三年十二月己酉,翰林学士韩绛言:『中书门下,宰相所职,而以他官判省,名不相称。更定其制,百司常务多白二府。请详其轻重,移付于下,使大臣不为细故撄虑,得以专意政事。又章服所以别尊卑,今走吏与公卿不殊。请依唐制,以品数为等。其因年考及阶品合服者,须未尝犯徒罪,乃听。又台阁、省寺,典章所由出也。今独有敕条文案而已。本朝故事、名臣遗范,无所传录。请依《周礼》、《唐六典》著为一书。』诏翰林学士胡宿、知制诰刘敞详以闻。敞等条列改正裁损申明十事,其后皆不果。

详定乘舆之制

康定元年九月。初,三驾皆以待礼事[13]。而车驾近出,上用常役以行,议者以为近于阔略,于是参知政事宋庠言:『车驾行幸,非郊庙大礼具陈卤簿,其常日导从,惟前有驾头,后拥扇伞而已,殊无前典所载公卿奉引之盛。其侍从及百司官属,下至厮役,皆杂行道中。步辇之后,但以亲事官百许人执檛而殿,谓之禁卫。诸班禁骑,颇与乘舆相远,而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所过者旗亭、市楼,皆垂帘外蔽,士民凭高可瞰,而逻司、街使曾不呵止。威令弛废,习以为常。且黄帝以神功盛德,犹假师兵为营卫,盖所以防微御变也。汉、魏以降,有大驾、法驾、小驾之仪。至唐,又分殿中、诸卫、黄麾等仗,名数、次序,各有施设。国朝承五代荒残之余,事从简略,鸣鉴游豫,仅同藩镇,而尽去戈戟、旌旗之制,非所谓旄头先驱、清道后行之谨也。此皆制度放失,惮于改作之咎。谓宜委一二博学近臣,检寻前代仪注及卤簿,令于三驾诸仗内参定。今以乘舆常时出入之仪比三驾诸仗,酌取其中,稍增仪物,具严法禁,上以尊宸极,下以防未然,革去因循,其在今日。』诏太常礼院与两制详定,遂合奏请班直、禁兵、步骑为禁卫,仍旧数复增清道马百,佩弓矢为五重,骑而执罕毕者一,骑而执牙门旗前后四,骑而执绯绣凤氅二十四、雉扇十有二,皆分左右。天武兵徒行者执柯舒,亲从兵增其数三百,殿前指挥使增为二百,并骑,左右相对。开二门,门间容二丈,以拟《周礼》之入门。凡前牙门旗、后牙门旗,前为禁卫,辄入者论以法。禁乘高下瞰、垂帘外蔽、夹道喧呼驰走者。颇著于令。其后浸弛云。』

嘉祐六年七月己丑,太常礼部院及整肃仪卫所并言:『请自今驾出,以閤门祗侯并内臣各一员挟驾头左右,次扇筤,以亲从兵二十人从其后。』先是,幸睦亲宅,内侍抱驾头坠马,驾头坏。御史中丞韩绛乞增乘舆出入仪卫之禁。事下太常礼院等处恭议,而定此制。

江休复《杂志》云:韩绛问李淑:『驾头何物?』曰:『百讲坐之一。』刘敞访之王洙,云:『御坐传四世矣。』乃初即位所坐。

定集议官制

明道二年七月己巳,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言:『国家每有大事,必集议于尚书省,所以博访论议,审决是非。近详定庄献明肃皇后、庄懿皇太后陞祔事,而尚书省官有带内外制或兼三司副使,多移文不赴。且带职尚书省官,一时之选,宜有建明,而反以职任自高,辄不赴集,诚未副朝廷博谋之意。请自今每有集议,其带职尚书省官,如托事不赴者,以违制论。』从之。

景祐四年三月。先是,诏从段少连所请,尚书省官带内外制及兼三司使、副不赴集议者,以违制论。集贤校理赵良规以为不可,上言曰:『国朝故事,令敕、仪制别有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著位,视品与前朝异同,无在朝叙职、人省叙官之说。若全不论职,则后行员外郎兼学士,在朝立丞、郎上,入省居比、驾下;知制诰、待制入朝与侍郎同立,入省分厕散郎;员外郎任三司副使、郎中任判官,在三司为参佐,入本省为正员,所以旧来议事集,尚书省官带职者不赴,别诏三省悉集,则及大小两省;内朝官悉集,则及学士、待制、三司副使;更集他官,则诸司三品、武官二品,各次本司长官。故事:尚书省官带知制诰、中书省奏班部簿,即是于尚书省、御史台了不著籍,故有「绝曹」之语。又凡定学士、舍人两省著位,除先后入外,若有陞阶,皆特禀朝旨,岂有在朝入省迭为高下?』诏御史台、礼院详定,久不决。于是判礼院冯元等奏曰:『会议之文,由来非一,或出朝廷副旨,或徇官司旧规,故集本省者即南省官;集学士、两省台官者,容有内制、给舍、中丞;集学士、台省及诸司四品以上者,容有卿、监;集文武百官者,容有诸卫。盖谋事有大小,集官有差等,率系诏文,乃该余职。段少连以太常易名之细,考功覆议之常,误为群司普当会席,列为具奏,婴以严科,遂使绝曹清列还入本行,分局常员略无异等。请臣僚拟谥,止集南省官属,或事缘体大,临时敕判,兼召三省、台、寺,即依旧例。』御史台别奏云:『今尚书省官任内制者系台省之籍,无坐朝之实。论职官之言,正为绝曹者设,岂可受禄?则系官定俸,议事则绝曹为辞。况王旦、王化基、赵安仁、晁迥、杜镐、杨亿,皆当预议于尚书者,故相李昉为主客郎中、知制诰,曰屡经都省议事。散骑常侍徐铉见江南旧儒所说次第略同,又议大事,仆射、御史大夫入省,唯仆射至厅下马。于今行之,所以重本省也。故都堂会议,列状以品,就坐以官。忽此更张,恐非通理。』礼官吴育曰:『两奏各有未安。尚书制度虽崇,亦天子之有司。在朝廷既殊班列,入有司辄易尊卑,是以朝省为彼我,官职分二事也。两制近职若有事议,而云绝班不赴,非所以求至当。且知制诰中书省奏班簿,是谓绝班。翰林学士亦知制诰,不绝班簿,此因循之制,未为确据。纵绝班有例,而绝官无闻。一人命书,三省连判而都无所系,止为俸钱,岂命官之理?今取典故中最明一事,足以质定:祥符五年,仆射上事仪,绝班之官别头赞引,不与本省官同在迎班。请凡会议,省官带近职者别作一行而坐,自为序列,非以相压。若诏两制、台省、诸司、卫官毕集,则各从其类,自作一行,书议如其次。』诏:『尚书省议事,应带职官三司副使以上并不赴;如遇集议大事,令赴别设坐次。』

校勘记

[1]二月壬戌 按:此条亦在天圣四年,当置本卷之首。见《长编》卷一○四。

[2]荡人心志 原本作『伤人心志』,据《长编》卷一○四改。

[3]安抚 原本作『安辅』,据《长编》卷二二改。

[4]戊午 原本作『丁巳』,据《长编》卷三一四改。

[5]韩琦 原本作『韩玮』,据《长编》卷三一四改。

[6]所出土 原本作『所出上』,据《长编》卷一○二改。

[7]折计 原本脱『计】字,据《长编》卷一○二改。

[8]都水校尉 原本作『都水使者』,据《长编》卷一○四改。

[9]留逵 《长编》卷一○四作『刘逵』。

[10]辛未 原本作『丁卯』,据《长编》卷一○五改。

[11]二月戊辰 原本作『二年』,据《长编》卷一六六改补。

[12]今后 原本作『今从』,据《长编》卷一六六改。

[13]三驾皆以待礼事 原本作『三驾□□□礼事』,据《长编》卷一二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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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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