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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四十四

仁宗皇帝

马政

天圣四年九月戊申,三司请市籴刍粟,上因问辅臣诸坊监牧马几何[1],王曾对曰:『当今比五代马多数倍,计刍秣费,岁不下百万,盖措置利害失其要。若以陕西蕃部人中马立定数,余听民间市易,二三年间,必大蕃息,此与畜之外厩无异也。祖宗旧制,以群牧司总天下马政,其属有左、右骐骥院,分领左、右天驷监、左、右天厩坊。畜病马有牧养上下监牧,兵校长有提举、指挥使、副使、员僚十将、节级、兽医、槽头刷刨、长行,调上乘有小底。诸监之在外者,知州、通判兼领之,各据刍地列棚,并课士卒春夏出牧,秋冬入厩。孳息有赏,耗亡有罚,其为条教甚备。然马之孳息不足以待国用,常市于边州。雍熙、端拱间,沿边牧市,河东则麟、府、丰、岚州、火山军、唐龙镇、浊轮寨[2],陕西则秦、渭、泾、原、仪、延、环、庆、阶州、镇戎[3]、保安军、制胜关、浩亹府,河西则灵、绥、夏州,川峡则益、文、黎、雅、戎、茂、夔州、永康军,京东则登州。自赵德明据有河南,其牧市惟麟、府、泾、原、秦、阶、环州、岢岚、火山、保安军,其后止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置场。天圣中,犹得蕃部省马总三万四千九百余匹云。』

明道元年,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监废,京师须马,取之河北,道远非便。』诏遣左厢提点王舜臣往度利害。舜臣言:『镇宁、灵昌、东平、淳泽四监虽废,然其地犹牧本监骐骥院马。洛阳单军镇监去京师近,罢之非便。』乃诏复二监,以牧河北孳生马。

二年七月,范仲淹安抚江淮,陈八事,其五曰:『沿边市马,岁几百万缗,罢之则绝边人,行之则困中国。然自古骑兵未必为利,开元、天宝间,牧马数十万匹。禄山为乱,王师败于函谷,曾何救焉?且骑兵之费,钱粮、刍粟、衣缣之类,每一指挥,岁费数万缗,其间老弱者尚艰于乘跨,况战斗乎?然西北戎马不可不收:既至京师,宜多鬻于民间,假其刍牧,或有边用,一呼可集。又重税以禁江淮小马,勿使至近里州军,则西北之马可行,外慰边心,内为武备,且减刍牧以亿万计。』上嘉纳之。

宝元二年五月丙申,群牧司请下秦州增价市马,从之。

康定元年二月,诏京畿、京东西、淮南、陕西路括市战马。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敢辄隐者,重真之法。宰臣、枢密使听畜马七,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五,尚书、学士至知杂、閤门使以上三,升朝官閤门祗侯以上二,余命官至诸司职员、寺观主首皆一,节度使至刺史、殿前马步军都指挥使至军头司、散员副兵马使皆勿括。出内库珠偿民马直,又禁边臣私市,阙者官给。

出內库珠还马直乃月未,今从本志。书并本志云:并边七州军免括马。盖此后事,今削去。

韩琦言:『陕西科扰频仍,民已不胜其困,请免括此一路,安众心。』从之。(此据《家传》,当考。)

十二月丁未,诏开封府、京东西、河东路括驴五万,以备西讨,从陕西经略使所上考策也。

括驴五万,孙沔奏议,或可删。附魏泰《东轩录》云:陈执中天资滑稽,谑玩无礼。庆历中,韩魏公琦帅陕西,将四路进兵入平夏,以取元昊。师行有日矣。尹洙与执中有旧,荐于韩公。韩召之,谕以入界事。执中雅不欲为是行,因问韩公曰:『北之族帐无定,万一迁徙深远,以致我师,无乃旷日持久乎?』韩公曰:『今大兵入界,则倍道兼程矣。』执中曰:『粮道岂能兼程乎?』韩曰:『吾已尽括关中之驴以驮粮食。驴行速,与兵相继也。万一深入而粮食尽,自可杀驴而食矣。』执中徐曰:『驴子大好酬奖。』韩大怒其无礼,遂不使入关,然四路进兵亦竟无功。按:括驴乃康定元年十二月事,泰误谓庆历中。今附见于此。

庆历元年七月,诏诸路本州厢军军员阙马,听自市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高四尺一寸者,官用印附籍,给刍粟。

八月甲申,诏河北置场括市战马,沿边七州军免之。

按:康定元年二月括市马,止是京东西、淮南、陕西等路。庆历元年八月,乃河北。《实录》于此即书免缘边七州军,盖指河北,而本志则于康定元年二月并书其事,恐误也。今从《实录》。又按《朔历》:河北转运使乞于天雄军等六处置场买马,诏除雄、霸等七州军不买外,余二十七州军并依六场例收置。然则本志误审矣。

二年六月戊寅,诏河北转运使司籍民间所养马,有边警则给价市之。

五年七月甲戌,枢密院言:『咸平初,陕西振武乡兵许结社买马,以升填广锐军。往岁河东已尝如此例。今河东诸军阙马,又广锐指挥人数不足,欲听本路宣毅、义勇乡兵结社置马,官助其价,以升填广锐之阙。』从之。

壬子,內出藏库绢二千万,市马于府州、苛岚军。

营田

天圣四年九月辛未,废襄、唐二州营田务,以田赋民,每顷输税五分,诸州所差耕卒并牛并放还。先是,襄州有荒田四百八顷余八十亩,唐州百七十顷。自咸平二年,转运使耿望奏置营田务,每岁于属县差借种田人牛,夏又借耨田夫六百人,秋又借刈获夫千五百人,岁入甚广。后转运使张巽改其法,召水户四十一分种之,未几皆诉免,务遂废。景德二年,转运使许逖复奏兴之,而岁添役兵夫。至是,转运使言其非便,诏遣屯田员外郎刘汉杰与转运使同定利害,而汉杰言:『务自复至今,襄州得谷三十三万余石,为缗钱九万余;唐州得谷六万余石,为缗钱二万余。而所给吏兵俸廪、官牛杂费,襄州十三万余缗,唐州四万余缗。』得不偿失,故废之。

转运使当是余献卿。耿望事见咸平二年四月,与此差异。欧阳修为许逖行状,亦不载复营田务事,当考。

庆历元年十月辛丑,诏:『陕西用兵以来,本路所入税赋及内库所出并留两川,上供金帛不可胜计,而犹军储未备,宜令逐路都部署司经置营田,以助边费。』

十一月乙卯,右正言、直集贤院田况言:『镇戎、原、渭州地方数百里,尝被西寇钞略,无复农作。今竭关中之力,耗都内之钱,才可赡延州、保安军粮刍之费,若更供亿它路,则邦计危蹙可优。臣谓宜以贼马所践无人耕种之地大兴营田,以新拣退保捷军,每五百人置一堡,等第补人员,每三两堡置营田官一员,令以时耕种,农隙则教习武艺,以备战斗。今老弱罹杀害,而壮者悉被驱虏,将来纵有归业,皆家资荡然,不能自耕其田土,并官为收买之。如愿复旧地者,以官所种田苗半给之,庶几农田不荒,而边计可纾也。』是月,范仲淹奏攻守二议。其议守曰:『臣观西戎居绝漠之外,长河之地,倚远恃险,未易可取,建官置兵,不用禄食。每举众犯边,一毫之物,皆出其下,风集云散,未尝聚养。中国则不然,远戍之兵,久而不代,负星霜之苦,怀乡国之望,又日给廪食,月给库缗,春冬之衣,银鞋馈输,满道不绝,国用民力,日以屈乏,军情愁怨,须务姑息,此中原积兵之忧异于外裔也。臣谓寇敌纵降,塞垣须守,当务经远,古岂无谋?臣观汉赵充国兴屯田,大获地利,遂破先零。魏武于战伐之中,令带甲之士随宜垦辟,故不甚劳,大功克举,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唐置屯田,天宝八年,河西收二十六万石,陇西收四十四万石。孙武曰:分建诸侯,以其利利之。使食其地之毛,实役其人民之力,故赋税无转徙之劳,徭役无怨旷之叹。臣昨在延州,见知青涧城种世衡言:欲于本处渐兴田利。今闻仅获万石。臣今观之,边寨皆可使弓手士兵以守之,因置营田,计亩定课,兵获羡余,中籴于官,人乐其勤,公收其利,则转输之患,久可息矣。且使其兵徙家塞下,重田利,习地势,父母妻子共坚其守,比之东兵,功相远矣。』

十二月戊寅,诏陕西四路部署及转运使并兼营田使[4],转运判官兼管勾营田事。戊子,大理寺丞宋回为内殿崇班、管勾陕西路营田。

二年正月乙丑,诏以同州沙苑监牧地为营田。

三年七月,范仲淹、韩琦言:『臣等窃见陕西昨来兴置营田,本欲助边,以宽民力。除沿边空闲膏腴地土处开垦外,其近里州县,官吏不能体朝廷之意,将远年瘠薄无人请佃逃田,抑勒近邻人户分种,或令送纳租课。又自来人户租佃官庄地土,每亩出课不过一二斗,今亦勒令分种,每亩须收数斗,致贫户需纳不前,州县追扰,无时暂暇,缘人户自用兵已来,科率劳弊,至于已业,尚多荒废,实无余力,更及营田。其所出租课,多是抱虚送纳。窃睹编敕指挥,不得将逃户田土抑勒邻人佃莳,盖恐害民。况今岁灾旱犹甚,理当优恤,不可非理烦扰,使之重困。臣等欲乞特降指挥,应陕西近里州军营田一切废罢,如元条租佃,即令依旧额出租;如元系远年瘠薄逃田,旧税额重无人请佃者,即与减定税额,召人请佃。所贵疲民受赐,归感睿仁。』诏罢陕西内地营田。

均赋

庆历三年十月丁未,诏天下税籍有伪书、逃徙,或因推割用幸走移,若请占公田而不税输,如此之类,县令、佐能究其弊,以增赋入者议赏。初,洺州肥乡县田赋不平,久莫能治[5],转运使杨偕患之。大理寺丞郭谘曰:『是无难者,得一往,可立决也。』偕即以谘摄令,并遣秘书丞孙琳与共事。谘等用十步方田法四出量括,得其数,除无地之租者四百家,正无租之地百家,收逋赋八十万,流民乃复。及王素为谏官,建议均天下田赋,欧阳修即言:『谘与琳方田法简而易行,愿召二人者。』三司亦以为然,且请于亳、寿、汝、蔡四州择尤不均者均之。于是遣谘与琳先往蔡州,首括上蔡一县,得田二万六千九百三十余顷,均其赋于民。既而谘言州县多逃田,未可尽括。朝廷亦重劳人,遂罢。

《记闻》以为执政不然其议沮罢之,谘本传以为遭母丧去。今从《食货志》。

嘉祐四年八月己丑。自郭谘均税之法罢,论者谓朝廷徒恤一时之劳,而失经远之虑。至皇祐中,天下垦田,视景德增四十一万七千余顷,而岁入九谷,乃减七十一万八千余石。盖田赋不均,故其弊如此。其后田京知沧州,均无棣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唐田,岁增赋谷帛之类,无棣总千一百五十二,聊城、高唐总万四千八百四十七。既而或言:沧州民不以为便。诏谕如旧。是日,复遣职方员外郎孙琳、都官员外郎席汝言、虞部员外郎李凤、秘书丞高本分往诸路均田,从中书门下奏请也。本独以为田税之制其废已久,不可复均,朝廷亦不遽止。后虽均数郡田,其于天下,不能尽行。

五年四月丙戌,令权三司使包拯、右谏议大夫吕居简、户部副使吴中复同详定均税。

六月丙寅,命天章阁待制张掞同详定均税。

九月丙申,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吕公弼同详定均税。

十二月。先是,知永兴军刘敞朝辞日,言关中岁比不登,民多流移,请发仓赈之。又言均田扰民。上令于所部采访利害以闻。及敞至永兴,具奏孙琳在河中府用方田法打量均税,百姓惊骇,各恐增起税租[6],因此斫伐桑柘,赖转运使薛向处处张榜告谕[7],方得暂止。访闻只打量万泉一县,近须一年乃毕。蒙减者则必欣喜,被增者自然怨嗟,词诉狱讼,恐自此始。乞且召还孙琳,更俟丰岁,庶几灾伤之余,不至惊忧。敞意谓琳用方田法步地,千步为方,方度之,诚使其核实无颇,然但为能知田亩高下尔。至于均税之法,以地肥瘠为差,其勤力从事田亩修治者则赋重自若,其惰窳不事事而田亩荒瘠者因获减赋,然此尚以肥瘠言也。吏非廉明,用心不一,或不能尽知田事,或挟私与夺,上无由察也。故均田之害,人皆知之,独主事者乐其名。敞所以求待丰岁者,恶斥言之耳。敞又以为琳之度田,起自万泉、龙门,此两邑皆山田,崎岖三二百里间,审如琳法[8],非旬岁,不可周遍也。琳皆不出一月而奏异功。会敞奏至,中书信琳言,即具报,敞但降敕榜,禁民毋得残桑柘而已。其后河中民果诉增减田税不平,凡数万户。

敞事具敞行状及奏议。

欧阳修亦言:『臣为谏官时,尝首言均税事,乞差郭谘、孙琳。蒙朝廷依臣所言,起自蔡州一县,以方田均税事方施行,而议者多言不便,寻即罢之。近者伏见朝廷特置均税一司,差官分往河北、陕西均税,始闻河北传言人户虚惊,斫伐桑枣,尚不为信。次见陕西州军有上言岁俭民饥,乞罢均税者,稍已疑此一事果为难行。而朝廷之意决在必行,言者遂不能入。近者又见河北人户凡千百人聚诉于三司,然则道路传言与州郡上言虽为不足信,其如聚集千人于京师,此事不可掩蔽,则民情可知矣。盖均税非所以规利而本以便民,如此,民果便乎?窃知朝廷本只以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初不令其别生额外之数也。近闻卫州、通利军括出民冒佃田土,不于见在管榷数内均减,重者摊与冒佃户,却生立税数配之,此非朝廷之意,而民所以诉也。又闻澶州诸县,于见令实额管榷外,将帐头自来桩坐有名无纳及失开阁两项远年税数,并系祥符、景德已前,以至五代长兴年桩管虚数,并摊与见今人户。又闻以地肥瘠定为四等,其下等田有白减带碱地,并碱卤沙薄可殖地、死沙不殖地,并一例均摊与税数,谓此虽不可耕种,尚有煎盐。且河北之民自祖宗以来,蒙赐恩恤,于行盐禁,只令据盐斤两纳税。今煎盐者已纳盐税,又令更纳田税,岂祖宗所以惠河北民之意?又闻河南不殖之地系禁盐地分者,亦均摊与税,又不知民何以纳也?澶、卫去京师近,偶可闻知者如此,其余远地,所谓均税悉便于民,其可得乎?以此见朝廷行事至难。小人希意承旨者,言利而不言害。俗吏贪功希赏,见小利,忘大害,为国敛怨于民。朝廷不知则已,苟已知之,其可不为救其失哉?欲望圣慈特赐指挥,令均税所只如朝廷本议,将实榷见在税数量轻重均之,其余生立税数及远年虚数,却与放免,及未均地分,并且罢均。且均税一事,本是臣先建言,今闻事有不便,臣固不敢缄默。』

欧阳修言不得其时,今附刘敞后,当是未除枢副,十一月已前,或因敞对论此,修亦具奏,时为翰林学士,九、十月之间也。

六年五月丁酉,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吕景初同详定均税。

七月壬辰,同修起居注、同知谏院司马光同详定均税。光既立条约,下诸路监司施行,又言:『国家凡欲立事,当先使赏罚明白,然后事无不成。职方员外郎秦植前通判德州,均五县税,皆得平允,并无词诉。若与愚庸之人烦扰败事,同归常调,一无殿最,则能吏解体,必无成功。伏望朝廷察其勤瘁,优加酬奖,并其余均税官吏随其功过,量行惩劝,则来者睹之,无不尽力矣。』

建仓

常平仓

景祐元年七月。天下常平仓置已久,领于司农寺,至是月壬子,始诏诸路转运使与州长吏举所部官,专主常平钱粟。既而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言:『本路丁口百五十万,而常平钱粟才四十余万,岁饥不足以救恤。愿自经一画,增为二百万,它无得移用。』许之。枢密直学士杜衍亦尝建议曰:『岁有丰凶,谷有贵贱,计本量委散滞取赢,宜究其术。若官以法平之,则农人有利,粟有所泄。今豪姓蓄贾乘时贱收,而拙业之人旋致罄竭,水旱则稽伏不出,须其翔踊,以牟厚利,而农民贵粜,九谷散于穰岁,百姓困于凶年。虽劝课官家至日见,亦奚益于事哉?盖常平仓制度不立,有名而无实。谓宜量州郡远近、户口众寡。时有饥熟,取贱出贵,严以赏罚,课责官吏,出纳无壅,增损有宜。公籴未充,则禁争籴以规利者。籴毕而储之,则察其以供军为名而借假者。夫香象珠玑久藏府库,非衣食之急。若州郡阙母钱,愿斥卖赐之,补取其乏。』

衍传,常平议在衍为中丞后。今掇出附见。衍为中丞,乃明年二月也。

康定元年十二月丙戌,诏司农寺以常平钱百万助三司给库费。自景祐末,不许移用常平,数年间有余积矣,而兵食不足,故降是诏。

庆历二年八月壬申,诏河南府、孟、郑、滑、陈、许、颍、蔡、邓、唐、随等州发常平仓粟,以赈贫民。

四年正月,陕西谷价翔贵,丁丑,诏转运使出常平仓米贱粜贫民。

七月。先是,范仲淹以灾异数见,请行数事,其三曰:『今诸道常平仓,司农寺管辖,官小权轻,主张不远。逐【杰按:应是"诸"之误。】处提点刑狱多不举职,尽被州府借出常平仓钱本使用,致不能及时聚籴,每有灾沴及遣使安抚,虽民委沟壑而仓廪空虚,无所赈发,徒有安抚之名,而无救恤之实。又国家养民之政本在务农,因民之利而利之,则朝廷不劳心而民自养。臣请选辅臣一员兼领司农寺,力主天下常平仓,使以时聚籴,以防灾沴。首诏诸略提点刑狱,今后得替上殿,并先进呈本路常平仓斛数目,方得别奏公事。移任者亦须依此发奏,方得起离。仰司农寺常切纠举,及委辅臣等速定劝农赏罚条约,颁行天下。』

皇祐三年十二月癸巳,诏天下常平仓依元籴价,粜以济贫民,毋得收余利,以希恩赏。

义仓

庆历元年九月乙亥,诏天下立义仓。自乾德初置义仓,未久而罢。明道二年,诏议复之,不果。景祐中,集贤校理王琪上疏,引隋唐故事请复置,曰: 『唐贞观中,自王公以下,垦田亩税二升,其实太重。至永徽以后,自上户以降,计户以粟,亦复不均。今宜令五等以上户计夏、秋二斗别输一升,随税以人,水旱税减则免输,州县择便地别置仓贮之,领于转运使。今以一中郡计之,正税岁入十万石,则义仓岁得五千石,推而广之,其利博矣。』因言:『明道中最为饥歉,国家欲尽贷饥民则兵食不足,故民有流转之患。是时兼并之家,出粟数千石即补官,是岂以爵为轻欤?特爱民济物不获已而为之尔,与夫乘岁之丰收羡余之人,于天下之广,为无穷之利,岂不大哉?且兼并之家,占田常广,则义仓所人常多;中下之家,占田常狭,则义仓所人常少。及水旱赈给,则兼并之家未必待此而济,中下之家实先受其赐矣。损有余补不足,天下之利也。』事下有司,会议者异同而止,于是琪复上其议,上纳之。已而众论纷然,以为不便,遂诏令第上三等户输粟,寻复罢。

止令上三等戶输义仓,乃明年正月戊午日事。

皇佑五年十二月,左司谏贾黯建言:『天下无事,年谷丰熟,则民人安乐,父子相保。一遇水旱,则流离死亡,捐弃道路。发仓廪以赈之则籴不足,课粟富人则力不瞻,转输千里则不及事,移民就谷则远近交困。朝廷之臣、郡县之吏,仓卒不知所出,则民饥而死者,已过半矣!夫水旱之灾,虽尧、汤所不克,今不思所以备灾之术,而岁幸年谷之熟,则是求出于尧、汤所不可必者也。臣尝读隋史,见所谓立民社义仓者,取之以时而藏之于民,下足以备凶荒,而上实无所利焉。愿仿隋制,诏仿天下州军,遇年谷丰熟,立法劝课,蓄积以备灾,此孟子所谓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亦不为虐者也。况取之以为民耶?』下其议司农寺,且命李兑与黯合议以闻,乃下诸路度可否,而以为可行者才四路,余或谓赋税之外两重供输,或谓恐招盗贼,或谓已有常平足以赡给,或谓置仓烦扰。于是黯复上奏曰:『臣尝判尚书刑部,见天下岁断死刑多至四千余人,其间盗贼率十七八。原其所自,盖愚民迫于饥寒,因之水旱,枉陷重辟,故臣请立民社义仓,以备凶岁。今诸路所陈,类皆妄议。若谓赋税之外两重供输,则义仓之意,乃教民储积,以备水旱。官为立法,非以自利,行之既久,民必乐输。若谓恐招盗贼,则盗贼利在轻货[9],不在粟麦。今乡村富室,有贮粟数万石者,亦不闻有劫掠之虞。且盗贼之起,本由贫困。臣建此议,欲使民有贮积,虽遇水旱,不忧乏绝,则人人自爱而重犯法,此正销除盗贼之原也。若谓已有常平仓足以赡给,则常平之设,盖以准平谷价,使无甚贵甚贱之伤,或遇凶荒,发以赈救,则已失其本意,而常平之费又出公帑。方今国用颇乏,所蓄不厚。近岁非无常平,而小有水旱,辄致流离,饿莩起为盗贼,则是常平果不足仰以赈给也。若谓置仓廪敛材木恐为烦扰,则臣闻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义仓之设,本为百姓,晓谕诚至,约束诚勤,则下民虽愚,宜无所惮。况今州县修治邮传驿舍,皆敛于民,岂于义仓,独畏烦扰?人情可与乐成,不可与虑始。如臣言可采,愿自朝廷断而行之。』然当时牵于众论,终不行。

广惠仓

嘉祐二年八月丁卯,置天下广惠仓。初,枢密使韩琦请罢鬻诸路户绝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输之课给在城老幼贫乏不能自存者。既建仓,乃诏逐路提点刑狱司专领之,岁终具所支纳上三司,十万户以上留一万石,七万户八千石,五万户六千石,三万户四千石,二万户三千石,万户一千石,不满万户一千石,有余则许鬻之。

校勘记

[1]辅臣 原本作『转臣』,据《长编》卷一○四改。

[2]浊轮寨 原本作『浊沦寨』,据《长编》卷一○四改。

[3]镇戎 原本作『领戎』,据《长编》卷一○四改。

[4]陕西四路 原本作『陕西西路』,据《长编》卷一三四改。

[5]田赋不平久莫能治 原本作『田赋莫□久不能治』,据《长编》卷一四四改补。

[6]『及敞至永兴』至『各恐增起税组』 原本脱『兴』至『各』凡二十二字,致文意不畅,兹据《长编》卷一九二补。

[7]处处 原本脱『处』字,据《长编》卷一九二补。

[8]三二百里间审如琳法 原本作『三二百里□□而琳法』,据《长编》卷一九二改补。

[9]轻货 原本作『轻贷』,据《长编》卷一七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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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远 · 著
  • 沙门不敬王者论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慧远 · 著
  • 九转灵砂大丹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佚名 · 著
  •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刘通微 · 著
  •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佚名 · 著
  • 静庵文集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王国维 · 著
  • 太上洞神五星赞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佚名 · 著
  • 二程外书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朱熹 · 著
  • 道德真经颂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蒋融庵 · 著
  • 明真破妄章颂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张继先 · 著
  • 道德篇章玄颂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宋鸾 · 著
  • 庄子内篇订正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吴澄 · 著
  • 文始真经注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牛道淳 · 著
  • 二程遗书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朱熹 · 著
  • 茅盾散文集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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