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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九

徽宗皇帝

陈瓘贬逐

元符三年三月甲戌,承议郎、权发遣卫州陈瓘为左正言。

九月甲戌,左正言陈瓘为右司谏。己卯,右司谏陈瓘言:『向宗良兄弟交通宾客,漏泄机密,陛下知之乎?皇太后知之乎?』又曰:『皇太后不待祔庙,果于还政,事光前古,名垂后世。陛下所以报皇太后者宜何如者?臣恐假借外家,不足以为报也。』又曰:『宗良兄弟依倚国恩,冯籍慈荫,夸有目前之荣盛,不念倚伏之可畏。所与游者,连及侍从,希宠之士,愿出其门。裴彦臣无甚干才,但能交通内外,漏泄机密,遂使物议籍籍。或者以为万机之事,黜陟差除,皇太后至今与也,良由中外关通,未有禁戒,故好事之人,得以益传耳。』庚辰,上批:『陈瓘累言皇太后尚与国事,其言多虚诞不根。可送吏部与合入差遣。』三省请以瓘为郡,上不可,乃添差监扬州粮料院。瓘初不知被责,复求翌日见上,閤门不许,瓘即具以札子缴进,其一再论景灵西宫;其二论章惇罢相制所称国是;其三、其四皆指陈蔡京罪恶。甲申,翰林学士曾肇上书皇帝及皇太后曰:『夫以皇太后定策之明,还政之速,著人耳目,可谓盛矣。今陈瓘以一言上及,遂至贬斥,虽非皇太后圣意,然四方万里之远,岂能家至户晓?万有一人或谓皇太后有所不容,则于盛德,不为无累,此臣倦倦之私,不能无疑也。以臣愚计,皇帝以瓘之所言狂率而逐之,皇太后以天地之量隐忍包容,特下手书而留之。则天下之人必曰:「皇帝恭事母仪,容小臣妄议,其孝如彼;皇太后功德巍巍,而能含洪光大,虽有狂言,不以为罪,其仁如此。」两谊俱得,岂不美哉?』丁亥,诏新添差监扬州粮料院陈瓘知无为军。时瓘已出国门,即于门外露章辞免曰:『臣昨者自闻隔对已后,曾将上殿札子具状缴进,为言蔡京在绍圣中亲写奏札,乞诛灭刘挚等事。上件札子所言,在监扬州粮料院以前。陛下若以臣言为是,则当如臣所请,按京之罪,明正典刑,然后改臣差遣,以示听纳;若以臣言为非,则是臣事发[1]更为[2],其罪益大,重加贬窜,乃得允当。今京桀骜自肆,无所畏惮,而臣章屡上,未蒙降出,则是陛下不以臣言为信矣。不信其言而轻于改命,传之天下,人必骇惑。』又实封奏曰:『京在朝廷,则国家未安。臣虽移得差遣,有何安乎?臣之不敢受命者,其说如是。露章所言,未甚子细,复以此章干渎圣听,所以尽倦倦之诚也。所有知无为军勅不敢秪受,迤逦前去扬州,听候指挥。』诏不许辞免。

十月丙寅,上曰:『瓘言事极不可得,暂贬亦不久。前日遣人送黄金百两,瓘受赐泣下。』布曰:『陛下待遇如此,宜其感泣也!』

建中靖国元年三月戊寅,承议郎、知无为军陈瓘为著作佐郎、实录院检讨官。

七月丁卯,著作郎陈瓘为右司员外郎。瓘力辞实录检讨官,从之。

八月壬子。先是,右司员外郎陈瓘进《国用须知》,其言曰:『臣闻神宗有为之叙,始于修政事。政事立而财用足,财用足而根本固,此国家万世之利,而今日所当继述者也。臣近缘都司职事,看详内降札子,裁减吏员冗费,以防加赋之渐,为国远虑,天下幸甚。然今日朝廷之计,正以乏财为患。西边虽已罢兵,费用不可卒补,遂至于耗根本之财,坏神考之政,加赋之渐,兆于此矣。臣昨守无为。奉行诏令,窃见一年之内,连下五勅,而天下诸路三十年蓄藏之物,皆已运之于西边。隳先政于罢兵之后,资国计于冗费之余,譬如决江河之大防,蓄沟浍之小润,非日无涓涓之助,何以补汤汤之流?大违神考之心,殊乖继述之义。臣职事所及,理不可嘿。今撰到《国用须知》一本奏闻。』又进《目录辨》,曰:『臣瓘去年五月十八日对紫宸殿,奏札子云:「臣闻王安石《目录》七十余卷,具载熙宁中奏对议论之语,此乃人臣私录之书,非朝廷之典也。自绍圣再修神考实录,史官请以此书降付史院,凡《目录》、《政记》、《神宗御集》之所不载者,往往专据此书。追议刑赏,夺宗庙之美,以归臣下,故臣愿诏史官别行删修。以成一代不刊之典。其日蒙批付三省,后不闻施行。盖绍圣史官请以《实录》降付史院者,为今宰相故也。臣位下人微,轻议大典,诚以宗庙至重,义不敢嘿。盖唯神宗皇帝体道用极,宪天有为,自得师臣,授以政柄,虽尹暨汤,咸有一德,无以复异,而嘉谟嘉猷,实出我后。以言乎经术,则微言奧义,皆自得之;以言乎政事,则改法就功,取成于心。是则神考之独志,而安石之所以归美者也。用事之臣暗于此理,讬奉宗庙,独尊安石;假绍述于诏令,寓好恶于刑赏,至于纂记私言,如嗣考事,遂使密赞之语宣扬于外。而一朝大典祖述故事,但专美于人臣,不归德于我后,凌压宗庙,以植其私,事之乖谬,莫大于此!岂惟负神考在天之灵?抑亦失安石事君之意,臣所以倦倦而不能已也。因以所见,撰成《目录辩》一篇,具状奏闻。』是日,瓘与左司员外郎朱彦周谒左仆射曾布于都堂,以书责布曰:『阁下德隆功夫,四海之内所赞颂也。然谓阁下无过则不可。尊私史而压宗庙,缘边废而坏先政,此二者,阁下之过也。违神考之志,坏神考之事,在此二者,天下所共知,而圣主不得闻其说。蒙蔽之患,孰大于此?』又曰:『熙宁条例司之所讲,元丰右曹之所守,举朝公卿,无如阁下最知其本末。今阁下独擅政柄,首坏先烈,弥缝雍蔽,人未敢议。他日主上因此两事,以继述之事问于阁下,将何以为对?当此之时,阁下虽有腹心之助,恐亦不得高枕而卧也。』又曰:『阁下于瓘有荐进之恩,瓘不敢负,是以论吉凶之理,献先觉之言,冀有补于阁下。若阁下不察其心,拒而不受,则今日之言,谓之负恩可也。』布读瓘书大怒,已而笑谓瓘曰:『此书他人得之必怒,布则不然,虽十书亦不较。』瓘又以《目录辩》及《国用须知》纳布而出。癸丑,瓘又录所上布书及《目录辩》、《国用须知》,具状申三省曰:『昨诣尚书省校书,蒙中书相公面谕其详,谓瓘所论为元祐单见浅闻之说,兼言天下未尝乏才,虽有十书,布亦不动。瓘不达大体,触忤大臣,除申御史台乞赐弹劾外,伏乞敷奏,早得窜黜。』甲寅,三省进呈。上顾曾布曰:『如此报恩地耶?』布曰:『本不欲喋喋,然理有当陈者,不敢已。臣绍圣初在史院,不及两月,以元祐所修《实录》凡司马光《日记》、《杂录》,或得之传闻,或得之宾客所记之事,鲜不遍载,而王安石有《目录》,皆当日君臣对面反覆之语,乞取付史院照对编修,此乃至公之论。其后绍圣重修《实录》,数年乃成书,臣盖未尝见,当日修书乃章惇、蔡京,今日提举史院乃韩忠彦。而瓘以为臣尊私史,压宗庙,不审何谓也。神宗理财,虽累岁用兵,而所至府库充积。元祐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臣坏三十年根本之计,恐未公也。』上曰:『卿一向引瓘,又欲除左右史。朕道不中议论。偏今日如何?』布愧谢。而韩忠彦等皆言:『瓘必欲去,当与一郡。』布曰:『臣本不与之校,朝廷优容,无所不可。』遂以瓘知泰州。上令责瓘,忠彦及陆佃皆曰:『瓘之言诚过当,若责瓘,则瓘更以此得名。

曾布必能容瓘。』乃以瓘知泰州。布始欲瓘附己,使人谕意,将大用之。瓘语其子正汇曰:『吾与丞相议多不合,今乃欲以官相饵。吾有一书将遗之,汝为我书。』且曰:『郊恩不远,恐失与汝官,奈何?』正汇再拜,愿得书。瓘喜。明日,持以见布,布果大怒,遂有海陵之命[3]。先是,瓘以都司权给事,何执中为礼部侍郎,一日,以简抵瓘曰:『早见贵人,公即真矣!』故瓘语正汇云尔。中书舍人邹浩奏:『瓘素以声闻推重一时,今到都司曾未逾月,遽令出外,恐非所以示天下而慰公议也。伏望收还新命,以全朝廷待士之体。所有录黄,未敢签书行下。』不从。右谏议大夫陈次升言:『瓘首蒙进擢,搢绅之间,咸以为贺。今闻瓘以宰属议论不合,因此罢去。审如所传,不惟有遗人材,亦虑有失人望。伏望圣慈更赐详酌施行。』

崇宁元年五月乙亥,陈瓘管勾冲祐观(余见《治元祐党人》)。

大观四年十一月戊寅,诏通州安置陈瓘与自便。

此据《丁未录》。大观四年十一月戊寅,诏通州安置人陈瓘与自便。初,瓘自合浦放还,居四明。而其子正汇干至余姚,适闻蔡崇盛诧蔡京有动摇东宫主语,正汇即日自陈于杭帅蔡薿。薿方是时结蔡京为死党,遂执正汇送京师,而飞书告京,俾预为计。事下开封制狱,知开封李孝称,酷吏也,乃并下明州捕瓘。士民哭送之,瓘不为动。既就狱,顾其子,笑曰:『不肖子,烦吾一行!』孝称胁瓘,使证正汇之妄。瓘曰:『正汇闻京将不利于社稷,传于道路,遽自陈告。瓘以所不知弃子之恩,而指其为妄,则情所不忍;挟私情以符合其说,又义所不为。况不欺不贰,平昔所以事君教子,岂于利害之际有所贪畏,自违其言乎?蔡京奸邪,必为国祸,瓘固尝论于谏省,亦不待今日语言间也。』时内侍黄经臣监勘,闻所对,失声叹息,谓瓘曰:『主上正欲知实状,右司第依此置对。』其后狱具,竟坐正汇以所言过实,流窜海岛,而瓘亦有通州安置之命。瓘之谢表曰:『脱死幽缧,置身善地,上恩曲逮,孤泣横流。伏念臣投窜之余,年龄已暮,皆有自诒之戚,天实谴之,灾非无妄,而来人谁矜者?议律难道于常究,原情独赖于清衷。积感弥深,论报无所,此盖伏遏皇帝陛下则尧之大,用舜之中,宥罪每发于深慈,施刑宁失于过厚。不遗疏远,咸与并包。臣敢不上体宽仁,静思愆咎,终于屏迹,益坚爱主之诚?死而有知,尚图结草之报。』瓘留通久之,至是,方许其自便。瓘谢表曰:『恩由独断,泽被孤忠。刑部之执守虽坚,天子之福威无壅。乃公朝之盛事,岂小己之私荣?恭叙感悰,仰渎高听。伏念臣昨蒙善贷,赐以生还,萍迹孤踪,久寄食于异县,荜门干蛊,常委事于长男。所营不足以藩身,其出每缘于糊口。去庭闱者累月,闻道路之一言。耳受而辄行,亲危而不顾。缘帅司深疾其多事,故传者多指为病狂,万口嗷嗷,两路汹汹。狐突教子,素存不贰之风;曾参杀人,宁免至三之惑?事既匿而难晓,时寝久而并疑。制所深严,就逮于重江之外,狱辞平允,阅实于片言之中。矜其无罪之可书,许以还家而自使。出阛扉而涕感,瞻魏阙而神留。寻沐宽恩,移置近地。海岛万里,不如无予之无忧;淮壖一身,弥觉有身之有患。擢发不足以数臣之罪,沥血不足以写臣之心。羔羊之性自公,犬马之情爱主。忘身殉国,初无悔吝之私;抱疾呼天,惟恃精诚之格。忽因诏谕,特免拘维。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尧大并容,舜明洞照,人人皆使之得所,事事惟恐其太偏。继志用神考之心,应天以格王之实。旧弊若冰之将释,新庆如川之方流。家国平康,内外交泰,遂使赦无留令,昔阻隔而今行;士有宿愆,始弃置而终宥。全家荷德,无路酬恩。蝼蚁之力至微,但知恭顺;蒲柳之身已老,尚可縻捐。望天虽隔于戴盆,向日敢忘于倾藿!』正汇告变,已见三月十一日,更须考详,存一去一。瓘、正汇事,通州安置在大观四年三月,其放自使在十月。附传乃于羁管台州后云:『寻放自便,归江州。』误也。政和元年十月责台州,复官自便盖在五年后。既复官自便,乃还寓通州。六年秋,始至江州。七年,除太平观,寻居住南康军。移楚州,卒。瓘《南窗颂》云:『自崇宁壬午流窜,丙申闰月之九江,始有南窗。』

政和元年正月,诏明州取陈瓘《尊尧集》送编修政典局,从张商英建请也。

五月,再下通州,取陈瓘《尊尧集》送编修政典局。

九月辛巳,诏:『陈瓘自撰《尊尧集》,语言无绪,并系诋诬,合行毁弃。送与张商英,意要行用,特勒停、送台州羁管,令本州当职官常切觉察,不得放出州城。月具存在申尚书省。』

公谪台州,朝旨不下司,行移峻急。所过州县,皆令兵甲防送,不得稽留。至台久之,莫敢以居屋借赁者,暂馆僧舍,而郡守以十日之法,每遣厢巡起遣,故十日必为之迁一寺。时未有郡守,通判朱兴忠摄郡事。朱与公有先世之契,观望特甚。人为公不平,处之淡然,不以介意。公到台数月,朝廷起迁人石悈知州事。二十五日,悈知台州,且令赴阙之官。士论汹汹,咸谓将有处分于公也。悈至,果扬言怖公。视事次日,即遣兵官突来约束,不得令出入,取责邻人防守状,又置逻卒数铺,前后巡察,抄录宾客书问之往还者,虽亲戚家书,殆至隔绝。未几,复令兵官突入所居搜检行李。摄公至郡庭,垂帘如制狱,其实只是朝旨取索公《尊尧集》副本,悈于旨外施行,意在迫胁。继又出公于僧舍,使小吏监守,对榻坐卧,窘辱百端。人情忧怖,虑有不测。公誓以死报国,而义不为儿女态,故安之不以为挠,悈亦不敢挠犯。技术寝穷,终不能为公害。公谪台州于法合,进谢表,台州不为发递。表未得达,而石悈之来,声势甚异,料其必受蔡薿风旨,意在得其所秘书,必将搜索及行李,于是为封事,缴连谢表。封缄于箧,题以臣名。悈至,固如所料,而以缄题之故,不敢辄开,遂以奏御。薿与何执中皆怒之,未几,罢悈台州,而公自此始免他虞。或问公:『何以审其如此?』公曰:『吾与薿,初无他故,故薿怀遗书之愧,而其党未必知结党相招,实自为计。今显其迹,则胁使之术有行也。』石悈摄公至郡也,欲以刑狱怖公,公见州庭狱具罗列,知其意,遽发问曰:『今日之事,岂被旨耶?』悈非所料,失措而应曰:『有尚书省札子。』卷帘出示公札子所行,盖取《尊尧集》副本,以为系诋诬蔑之书,合申缴毁弃也。公曰:『然则朝廷指挥取《尊尧集》耳。追某至此,复欲何为?』因问之曰:『君知《尊尧》所以立名乎?盖以神考为尧,而以主上为舜也。助舜尊尧,何诋毁诬?何相学术浅短,名分之义未甚讲求,故为人所劫,使请治《尊尧》之罪,将以结党固宠也。君所得于彼者几何?乃亦不畏公议,干犯名分乎?请具申某此语,某将显就诛戳,不必以刑狱相恐。』悈不待公言毕,屡揖公退。寻语人曰:『不敢引其说尚自如此,良可畏也!』瓘表及封事,具十二月十七日。

十二月乙卯,臣僚上言:『陈瓘所撰《尊尧集》十卷,大纲取《日录》之事,解释成文。有论及王安石事。臣虽不见《尊尧集》全文,但瓘建中靖国间,尝以安石《日历》为不然。昨来大臣领政典局,知瓘素有异论,欲助成非谋,故下瓘家取索。欲望圣慈特降睿旨,严赐禁约,不得传习。如有已曾传录之家,并乞立限缴纳,仍乞下瓘家取索藁本,一切焚毁。』诏依奏。『其《尊尧集》,仍令知台州石悈于陈瓘、衡州于张商英处取,及元降付张商英御批真本,并缴进闻奏。』

五年八月丙寅[4],陈瓘特叙承事郎,许自便。

瓘自政和元年九月送台州羁管,凡五年,始降旨叙官自便。叙官自便,盖缘立太子赦五年三月十七日指挥。《丁未录》云以郊霈沾恩,误也。瓘初以宣德郎被谪,而叙官乃承事郎,镌降也。被命之后,忽得州牒,备坐省札云:『奉御批叙复数內,陈瓘叙复未当,合于见存官外叙一官,仍取旨与差遣。符州告示本官知委。』陈瓘既供知委,还寓通州。数月,又有省札下通州,令瓘具家状陈乞差遣。人皆贺瓘,以为起废有渐。瓘曰:『此庙堂欺君玩世之术耳。若与差遣,岂应见问?上闻吾叙官,不当见于御批,诸公不敢,但已为此迁□之说,以塞上旨。家状虽当供,差遣其可乞耶?彼谓吾不堪贫困,必乞怜耳。』乃报以『家状昨因削籍,毁弃无凭』,供具事果不行。瓘既寓通州,而盛章与石悈有隙,取密旨编置通州,扬言为瓘报仇。瓘闻而叹曰:『此岂盛世所宜有耶?』因谋徒避,遂望家,至九江卜居焉。六年闰月,乃至江州。今因石悈编置通州在五年八月十四日,即附著此。

七年十二月,宣德郎、管勾太平观陈瓘自江州移南康军居住。

瓘始自通州徙江州,杜门不出,谒而来者不拒。逾年忽有旨,不许出城,月申存在。又更易守臣,日降不下司文移[5],以俟新守之到。人俱叵测,为之震惧,交游间至有索平时往还书问者,有碎瓘所书碑刻者。瓘亦自期以死。刘安世闻之,以书抵瓘曰:『此乃鹤相恐胁,濮上之策,技止此尔。』阅数日,方知王寀得罪,而谗者以谓瓘来居王寀之乡,因以危言陷瓘,赖上察之,止令于南康居住云。

宣和二年十二月丙申。是岁,南康军居住、宣德郎、管勾太平观陈瓘移居楚州。始,王寀得罪,瓘自江州移南康。及方寇作,或又为飞语云:『瓘女婿已为寇所劫。』欲加中伤。然上讫保全,故卞、京党人莫能害也。

六年二月辛丑,承事郎、管勾太平观陈瓘卒。

邹浩贬逐

崇宁元年三月辛酉,兵部侍郎邹浩为宝文阁待制、知江宁府,浩乞补外也(已上见《复用元祐党》)。

四月癸卯,宝文阁待制、新知江宁府邹浩知杭州。

闰六月丙寅[6],宝文阁待制、知杭州邹浩知越州。辛未,诏曰:『朕仰惟哲宗皇帝严恭寅畏,克勤祗德,元符之末,是生越王。奸人造言,谓非后出。比阅臣寮旧疏,适见椒房诉章,载加考详,咸有显证。其时两宫亲临抚视,嫔御、执事在旁,缘何外人得入宫禁,杀母取子?实为不根。为人之弟,继体承祧,岂使沽名之贼臣,重害友恭之大义,诋诬欺罔,罪莫大焉。其邹浩可重行黜责,以戒为臣之不忠者,庶称朕昭显前人之意。如更有言及者,仍依此令,进奏院遍牒施行,仍检会邹浩元奏札子,并元符皇后诉章,宣示中外。』邹浩札子:『臣闻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邦国无流离之患,边境无征伐之苦,黎民繁庶,万国咸宁。当是时,可以嬉游后宫,非焦心劳力之秋也。而谓宰相寇准曰:「朕观自古乱天下、败国家者,未尝不因女子。是以褒姒灭周,妲己亡商。朕之后宫女子巧媚百生,朕未尝顾盼焉。」然则仁祖之意,岂不欲垂裕后昆邪?奈何陛下遽忘其业乎[7],臣观陛下之所为,愈于桀纣而甚于幽王也。杀卓氏而夺之子,欺人可也,讵可欺天乎?卓氏何辜哉?得不愈于桀纣者也?废孟氏而立刘氏,快陛下之志也。刘氏何德哉?得不甚于幽王也?臣观祖宗有唐虞尧舜之德,而陛下有桀纣幽王之行,不识陛下寝餗安乎?顷年彗星出于西方,灾谴为大。陛下避正殿以塞天变,减常膳以销天谴[8]。宰相章惇谓陛下曰:「未足损陛下盛德。』又闻江西敷奏累年饥馑,陛下责以宰臣燮理之功。宰相章惇谓陛下曰:「天灾流行,无世无之。』且以尧九年水、汤七年旱为解。惇为辅弼,忍发此言!今闻陛下以立刘氏,惇之策也。臣今谏陛下去废后之丑行,行复后之大德。听臣之直谏,而出惇之奸言,使天下之人,共仰首以见日月之光,盛大之世。不然,祖宗百有余年基业,将颠覆于陛下之手矣!昔唐褚遂良谏高宗立武昭仪,不听,叩头流血,以笏置殿阶曰:「还陛下此笏,乞归田里。」今臣谏陛下不听,愿归田里,力农园,为乱世之民。愿脍臣心以献惇,斩惇首以谢天下!』

元符三年五月,元符皇后上皇太后表:『臣妾窃以臣僚数有章疏,今言妾生故越王事非有实,不言中外,谤莫能止。在妾之分,寝处难安。重念朽质,不能殒灭,至使上累哲宗皇帝。况降旨之日,亲承两宫玉音,一旦几成虚诞之文,若宫掖尚行欺罔之议,则何以取信天下?窃以其时大臣及掌事之人,即今尽存,伏望圣慈降下臣寮章疏,付与有司,明行鞫问。傥有实状,岂不知过?若系虚妄,亦乞严行惩戒,以绝反覆兴谤之例。如默而不言,虑玷哲宗皇帝于方册,曷可传之万世?妾伏睹绍圣之间,元祐皇后亲被睿旨,放逐一尼。后来通说事端,差官制勘,有雷公式图画之迹。御史录验,备载案牍,迁徙道宫,众所共知,岂缘他人?乃今新进之人不究其理,谓妾遭遇哲宗皇帝,欲快人情,务摅前忿。岂存内外轻重之理,祗报先朝未用之怨。众口铄金,可不惧哉!欲乞特降睿旨,检取元祐皇后制院一宗公案,及推勘官吏付有司,再行讯治,以示中外。如妾稍有干涉用情,不敢拱手而居后位之列。若不沥诚详具奏闻,安能辩雪?伏望皇太后陛下悯怜哲宗至孝至仁,照鉴妾之负冤无告,出自宸断,特赐矜察。』于是贬通直郎、宝文阁待制、新知越州邹浩为杭州别驾、永州安置。元符后刘氏上表称谢言:『伏睹诏书,布告中外,责邹浩诬罔故邓王非妾所生等事,以正朝廷之风化,以叶泰陵之圣德,衔冤上诉,俟明命于三年;颁诏亟行,示信恩于四海。下以称在廷之公议,上以慰哲庙之神灵。仰荷睿明,惟知感泣。伏以妾奉京辇良家之子,玷先朝侍御之联,雨露既及于凡材,草木焉知其帝力?属邓王载诞之后,适长秋虚位之时,被两宫之玉音,及群臣之佥议,旋加册命,进掌后宫。非天克相以谁为?在妾何缘而自致?奸邪横逆,指爱子作他人;中外动摇,视诏词为诳语。以妾身而敢恨,顾先帝以何如?亦当自反其所言,信出不根之私语。且以元佑皇后因逐一尼,遂倡事端,逮从制勘,禁书图画之备露,御史录案之甚明。自取之刑,俄闻废命。案牍固存于朝论,推原岂本于妾身?方群小之肆诬,实众尤之难辨。当陛下承祧之始,属钦圣垂帘之间,泣血书辞,呼天雪愤,庶几中外,备见终始。岂期元祐之朋邪,竞蓄前朝之怨憾。喜闻人过,岂验是非?增饰烦言,更加伤害。方且拟议以深斥,尚何封章之可行!妾所痛者,虑伤先帝之明恩;妾所重者,恐乱后世之信史。惟大事之若是,曷小己之足论?终期群枉之冰销,果赖至仁之洞察。奋英谋而独断,绍列圣以御图。邪正剖分,黑白昭著。奸言伪说,难逃圣览之明;巧诋深冤,灼见沽名之贼。曲文平悃,昭示四方,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尧舜相承,文武善继,上追兄弟友恭之义,下怜母子孤露之情,辩百年疑似之非,正万世昭明之典。妾殒身何报,没齿知荣,生当竭节,以答圣恩;死亦无憾,而见哲庙。』诏并送史官。浩之本章,绍圣间即焚之。今所降者,蔡京使其党伪为浩疏也。

此据汪藻所编诏旨。今《徽宗实录》乃削去,但于《邹浩传》载浩本章及诏耳。《哲宗实录》于元符二年闰九月二十六日乙未,越王薨,因载崇宁元年闰六月十八日手诏,并元符皇后谢表。新录辨诬曰:初,元符皇后之立,邹浩上疏极论,坐贬新州。太上皇帝即位,遂复召用。时蔡京寝用事,忌浩,因求浩旧疏不得,乃使其党作为疏,曰『臣闻仁宗皇帝垂拱四十二年』,至『斩惇之首以谢天下』。此疏盛行,而实非浩疏也。继而京执政,故有是札子,及皇后刘氏上表。按:《实录》止合载当年之事,以事系日。以上三项,系事在三年之后,见合删修入《徽宗实录》。今去全文一千三十七字,然旧初不载邹浩伪疏。又今所修《徽宗实录》既削去崇宁诏书,又削刘后谢表,但于《邹浩传》载浩本疏及诏书耳。今史院诏旨改元符皇后诉皇太后表,只作《上皇帝》,比旧所传诏旨,已自不同。又不载刘氏谢表,不知何也,当考。要是此段并非实事,邹浩疏、元符皇后《上皇太后表》及《谢徽宗表》,皆蔡京为之也。《丁未录》云:『上欲再贬浩,而三省求浩元疏不获,下浩取稿。浩奏以元稿不存。陈瓘闻而叹曰:「若后日有撰恶语以进者,将何以自明?」已而章惇果伪撰浩疏,袖以进。』按:惇元符三年九月八日已罢相,伪邹浩者,乃蔡京也。

甲戌,知枢密院蒋之奇言:『近上札子,为元符二年内,送简子与邹浩,见般出观音院待罪,乞重行黜责。伏蒙圣恩,特降中使宣押,仍封还札子者。窃以邹浩上章狂妄不根,王法所弃。臣于是时,身为从官,不能详审,乃缘乡闬之故,猥以尺牍通问,罪应窜斥。哲宗皇帝隆宽善贷,止解近职,出守便郡。到官未几,复移帅府。天地之施,死且不报。伏遇皇帝陛下应天宝命,绍履尊极,臣旋被宠擢,召还禁直。继蒙简拔,擢贰枢管。甫及期年,擢冠右府。望轻德厚,粉骨难酬。惟夙夜戮力尽瘁,庶以少答万分。今邹浩旧章发露,降散官闲置。臣备位大臣,前日之事,不敢蔽欺不言,以幸苟免。伏望圣慈下臣章有司,俾详议臣罪,特从贬降。』诏不许收留,仍封还札子。戊寅,起居舍人范致虚言:『伏睹诏旨,邹浩狂悖诋诬先朝之罪,已复正典刑。按:浩所为如此,臣子之义,所宜共弃。而昨于邹浩未得罪之时,趋往相见,因此罣于吏议,自太学博士冲替。昨蒙登极大霈。除落过名,依旧复充太学博士。因缘召对,遂叨近侍。虽荷陛下宽恕,弃瑕收录,未赐谴责,在臣于义,自难安处。伏望早赐指挥,正臣罪辜。臣见在家待罪,不敢更供职事。』诏令供职(余见《党籍》)。

校勘记

[1]事发 原本二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六补。

[2]更为 原本二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六补。

[3]海陵 原本作『海宁』,《长编拾补》卷十八同。《元丰九域志》卷五:『泰州,海陵郡,军事。治海陵县。』兹据改。

[4]五年八月丙寅 按:《长编拾补》卷三十四漏揖此条及以下注文。

[5]不下 原本『不』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三十六补。

[6]闰六月丙寅 原本『闰』字上衍『辛未』二字,据《长编拾补》卷十九删。

[7]其业 原本『业』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九补。

[8]常膳 原本作『尝膳』,据文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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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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