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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六

徽宗皇帝

八行取士

大观元年三月甲辰,诏以八行取士: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悌,善内亲为睦,善外亲为姻,信于朋友为任,仁于州里为恤,知君臣之义为忠,达义利之分为和。孝、悌、忠、和为上,睦、姻为中,任、恤为下(实有)。诏曰:『学以善风俗,明人伦,而人材所自出也。今有教养之法,而未有善俗明伦之制,殆未足以兼善天下。孔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知己者,未之有也。」盖设学校,置师儒,所以敦孝悌。孝悌兴则人伦明,人伦明则风俗厚,风俗厚则人材成、刑罚措。朕考成周之隆,宾兴万民,以六德六行,否则威之以不孝、不悌之刑。比已立法,保任孝、悌、睦、姻、任、恤、忠、和之士。去古绵邈,士非里选,习尚科举,不孝、不悌,有时而容,故任官临政,趋利犯义,诋讪贪污,无不为者。此官非其人,士不素养故也。近因余暇,稽《周官》之书,制为法度,颁之学校。明伦善俗,庶几古。一、诸士有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悌,善内亲为睦,善外亲为姻,信于朋友为任,仁于州里为恤,知君臣之义为忠,达义利之分为和。一、诸士有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见于事状[1],著于乡里者,耆邻保伍以行实申县,县令佐审察,延入县学,考验不虚,保明申州如令。一、诸士八行,孝、悌、忠、和为上,睦、姻为中,任、恤为下。士有全备八行,保明如令,不以时随奏,贡入太学,免试为太学上舍,司成以下引问考验,较定不诬,申尚书省取旨,释褐命官,优加擢用。一、诸士有全备上四行,或不全一行而兼中等二行,为州学上舍上等之选;不全上二行,而兼中等一行,或不全上三行,而兼中二行者,为上舍中等之选;不全上三行,而兼中等一行,或兼下一行者,为上舍下等之选;全有中二行,或中等一行而兼下一行者,为内舍之选。余为外舍之选。一、诸士以八行中三舍之选者,上舍贡入外舍,在州学半年不犯第二等罚,升为内舍,仍准上舍法。一、诸士以八行中上舍选而被贡入太学者,上等在学半年,不犯第三等罚,司成已下考职行实闻奏,依太学贡士释褐法取旨推恩,中等依太学上等法,待殿试推恩,下等依太学中等法。一、诸士以八行中选,在州县,若太学皆免试,补为诸生之首,选充职事及诸斋长、谕。一、诸生以八行考士,为上舍上等,其家依官户法:中下等免户下支移折变借倩身丁,内舍免支移身丁。一、诸谋反、谋叛、谋大逆(子孙同)及大不恭、诋讪宗庙、指斥乘舆,为不忠之刑;恶逆、诅骂、告言祖父母、父母,别籍异财、供养有阙、居丧作乐、自娶,释服匿哀为不孝之刑;不恭其兄、不友其弟、姊妹、叔嫂相犯,罪杖为不悌之刑;杀人、略人、放火、强奸、盗若窃盗、杖及不道为不和之刑;谋杀及略卖缌麻以上亲、殴大功尊长、小功尊属若内乱,为不睦之刑;诅骂、告言外祖父母与外姻有服亲、同母异父亲若妻之尊属,相犯至徒,违律为婚、停妻娶妻,若无罪出妻,为不姻之刑;殴受业师、犯同学友至徒,应相隐而辄告言,为不任之刑;诈欺取财、罪杖告嘱、耆邻保伍有所规求避免,或告事不干己,为不恤之刑。一、诸犯八刑,县令佐、州知通以其事自书于籍,报学,应有入学,按籍检会施行。一、诸士有犯不忠、不孝、不悌、不和,终身不齿,不得入学;不睦十年;不姻八年;不任五年;不恤三年。能改过自新,不犯罪而有二行之实,耆邻保伍申县,县令佐审听入学,在学一年,又不犯第三等罚,听齿于诸生之列。』

六月庚午,御笔令诸州学以御制八行、八刑刻石。从江东转运副使家彬奏请也。

八月庚午,资政殿学士、中太一宫使兼侍读郑居中乞以所赐御书八行、八刑模刻于石,立之学宫。从之。

十二月壬午,御笔:『八行、八刑之士,所在皆得以名闻,不限在学不在学,令学制局申明行下。』从提举福建路学事陈汝锡奏请[2]。

四年正月庚子朔,中丞吴执中言:『窃闻迩来诸路以八行贡者,如亲病割股,或对佛燃顶,或刺臂出血,写青词以祷,或不茹荤,常诵佛书,以此谓之孝;或常救其兄之溺,或与其弟同居十余年,以此谓之悌;其女适人贫不能自给,取而养之于家为善,内亲又以婿穷窭,取而教之为善;外亲此则人之常情,仍以一事分为睦、姻二行。尝一遇歉岁,率豪民以粥食饥者而谓之恤。夫粥食饥者,乃豪民自为之而已,独谓之恤,可乎?又有尝收养一遗弃小儿者,尝救一跛者之溺以为恤。如此之类,不可遽数。伏愿下之太学,俾长贰、博士考以道义,别白是非,澄去冒滥,勿使妄进。申饬天下郡县长吏及学事司审察考验,要皆得行实,有其人则必公举,无其人勿以妄贡,务在奉承诏旨,不失法意而已。』从之。

政和元年十一月乙酉,京畿提举学事林震乞自今应以八行延入县学者,并依州学外舍生例给食。从之。

三年闰四月甲寅,诏八行许添差诸州教授。从奉议郎王愈奏议也。

七月己亥,新提举永兴军路学事施坰言:『陛下制为八行法,行之累年,士以行实闻于朝廷,载在仕版,已足以劝矣。尚取行实之尤异者,旌其门闾,使乡里至愚者,皆知迁善远罪。』从之。

三年九月癸酉,诏八行人多占学额,日久致妨士人入学。可依条限贡发施行。

六年十二月甲戌,臣僚上言:『欲乞今后八行预贡之人,必与诸州贡士混试太学上舍,俟其中选,然后随所中等第与之升舍[3]。应所推恩,如上舍法。不中选者,还之本贡。』手诏:『依所奏。』

重和元年八月丁巳,御笔:『诸州添差八行教授,自今许添大藩,不预执事。』

州县学武学附

崇宁元年八月甲戌,右仆射蔡京谓:『以学校为今日先务,乞天下并置学养士。如允所请,乞先次施行。一、乞罢开封府解额,除量留五十人充开封府上著人取应外,余并改充天下贡士之数。所有诸州、军额,各取三分之一添充贡士额。一、乞天下并置学养士,郡小或举人少,则令三二州学者聚学于一州。一、乞置州学,并差教授二员。一、乞增置田业养士。应奉路常平户绝土田物业,契勘合用数拨充,如不足,以诸色系省官田宅物业补足。一、乞以三舍考选法遍行天下,听每三年贡入太学上舍试,仍别为号令为三等。若试中上等,补充太学上舍;试中中等,补充下等;试中下等者,补充内舍,余为外舍生。虽补止及中下等,或不及等,及科举遗逸,而学行为乡里所服,委知州、通判、监司依贡士法贡入,委祭酒、司业、博士询考得实,当议量材录用。一、乞令郡守、监司保任贡士,若贡士到太学试中上等。及考选升舍人多,即等第立法推赏。一、乞诸县置学于本县,委令佐擘画地利,及不系省杂收钱内桩充费用。一、乞学生自县学考选升州学。一、乞州县并置小学。一、乞并立学生在学升黜法。一、乞外任官子弟许入学取应,在外官子弟、亲戚,法不合在本处取应者,许随处入学,即不升补与贡,在学迨及一年,给公据,许赴太学取应国子监解名。一、乞州、县学职掌学谕、学长,许差特奏名人。一、乞禁不得教学生非经、史、子书文字。』诏令讲议司立法颁降,仍差将作少监李诫于城南门外踏逐,修置外学。

十二月丁丑,诏:『诸邪说詖行非先圣之书,并元祐学术政事,不得教授学生,犯者屏出。』诏:『诸路教授序官,外官小者,并在本州录事参军之上,其供给承务郎以上,依签判,余依职官例。』戊寅,宰臣蔡京等上《诸路州县学勅令格式》,乞镂板颁降。从之。尚书右仆射蔡京等言:『臣等昨具陈乞诸路置学养士,伏承诏旨,令讲议司立法施行。谨以元陈,请画一,并参酌《太学敕令格式》,取其可以行于外者,修立成《诸路州县敕令格式》,并一时指挥凡十三册。谨缮写上进以闻。如得允当,乞下本司镂板颁行。其看详者,乞送国子监收掌。所有今日已前,应州县学校条件已系新书收载者,更不行用。』诏疾速镂板颁行。

二年正月甲申,诏:『诸路教授自外任移者,除依条通考任,许就任升改,其教导有方、贡试如法者,仍听保明再任。内广南路应升改者,减举主一人。』辛丑,诏:『学校长善育材,无以文胜质;选质兴能,无以私挠法。毋恪于始而怠于终,毋便己私而挠官事。』

三月乙酉,讲议司言:『诸路、州学生以前举终场人数,二百人以上以一百人为额,数少者以二州、三州并附一州聚学。今聚学尚有不及二百人之处,即于法未有定额。欲将所并聚学并旧有教授不及二百人之处,听以前举终场三分之二立为定额。其上舍、内舍及拨定人,盖视一百人之额,得随数减定。』从之。

四月戊午,诏提举司:『每路教授及十人以上者,岁举改官增三人,不及者一人,不许举它官。有能训导学生中太学上舍数及八分者,提举学事官保明以闻,国子监验实,依太学博士正录法改官。』庚午,诏国子监印书,赐诸州县学。

五月庚辰,户部言:『提举学事司乞州县学之费,通一路财用应副。』从之。戊子,诏不置教授州军置学处,学生以百人为额。

六月丙辰,诏县学生不及二十人处,许依州学例,并附邻近大县,一处教养。

八月丙寅,讲议司言:『县学格内三旬所试,乞改为月试,季一周之,孟月试义,仲月试论,季月试策。』从之。

三年正月己丑,诏诸路增养县学弟子员,大县五十人,中县四十人,小县三十人。癸丑,中书省勘会:『天下已置学养士,士在学校,月书季考,行艺纯备,方与人贡,其选颇艰,而科举取一日之长,人乐侥幸,众易以趋,故异意与怠惰之人多惮于入学,甚失朝廷教养之意。』诏[4]:『五路学生在州学一年,方许取应。余路在学半年,仍通县学月日。即取应人众,而学校所养数少,虽令在学半年,其不在学之人尚多者,仰学事司较量,相度闻奏二辛丑,诏:『季考月书,乡举里选之法。以其间有未便事节,近已委有司别行讲究,虑修立法度忽遽,未易成就,犹须宽假岁月,精加考求,期于协顺人情,选拔乡贤寒俊而后已[5]。所有后来科场,可更令参以科举取士一次,使远方举人知悉。』

三月壬寅,奉议郎黄辅国言:『元丰中,太学生休假日,引诣武学射厅习射。绍圣尝著为令。乞颁其法于诸路州学。』从之。朝奉大夫、直龙图阁、成都府路转运副使季孝广迁一官,以点检邛州学生费乂、韦直方、绵竹县学生庞汝翼答策,诋讪元丰政事故也。乂、直方、汝翼并送广南编管,永不得入学。

六月丙午,诏诸路州军未曾置学处并置学。

七月庚子,诏诸路知州、通判并增入『主管学事』四字。

八月戊午,诏诸路应缘学校奉行违慢,令监司纠察,申尚书省。辛酉,醴州醴陵县学生季邦彦特送五百里外编管,元考较长谕屏出学。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兼提举学事元书言邦彦试卷言涉谤讪也。

九月癸未[6],诏诸路应副修盖学舍了毕,提举学事及州县官,各与减磨勘年有差。壬辰,诏诸州别为斋舍,教养材武之士,随人数多寡,许令人学,并依进士法。其考选校试升补,取今武学条制看详,修定颁下。

十一月丙申,祀昊天上帝于圆邱,以太祖皇帝配。礼毕大赦。『今来兴建学校,废罢科举,欲考士素行,以绝倖冒,务得实材。然虑州县未能奉承诏令,人未劝向,尚有遗逸,致多士未尽在学,或艰于考选校定。所取上舍、内舍生不敷额数,或学宇卑陋,食饮疏薄,未足以称朕教养待士之意。已差提举学事官分诣天下,仰疾速遍行所部,推原法意。有不如令者,按罪以闻。除将来科举一次外,并由学校升页。』

四年闰二月辛未[7],诏:『应诸路州学,据学粮余数额外增养学生,并依额内人条例施行。』

四月壬午[8],诏:『诸州县生徒试补入学,经试终场,及自外舍升内舍者免身丁,内舍仍免借升上舍,即依官户法。』

九月己亥,制曰:『朕闻先王成人有德,小子有造。今天下承平,休养日久,垂髫幼稚,在所乐育。仰学事司、州县长吏多方劝谕,令入小学,依大学例量舍支数,破与饮食。其考选校试之法,仰三省措置取旨,庶几有造之时。』

十二月乙亥,尚书省言:『诸路学校各已就绪,其所贡人,今来中选,多旧日科举遗落老成之士,乡举里选之效,已见于此。士之在学,月书季考,苟有成材,理当不埃岁月,便合入贡。今仿《周官》,每岁考德行道艺、三年大比之意,为岁贡之制。俟满三岁,则赴殿试,第其高下推恩,庶使士益知勉。诏大司成兼侍讲薛昂等看详增损,修立条约以闻。』从之。

送昂等看详,乃十月二十七日圣旨;为岁贡之制,乃尚书省建议薛昂等看详增损耳,非昂等创为也。《实录》删修失实,今改正。

五年二月丁未,诏:『去年正月指挥,诸州添置武学,教养武士。至今踰年,教养每州无几,而月有按试弓马,考校程文,使教官不得专意儒学,又管勾、按试兵官、教头皆有添给食钱,官中旋置鞍马,盖造马屋,营葺射圃,百端糜费,有虚名,无实效,可罢去。』

七月庚子,诏曰:『学校以善风俗人伦,治则兴,乱则废,非特教养而已也。乃者亲诏有司,以月书季考之密,退送烦劳,待养有方,未当士心,故令考正。若罢县学,则士非里选,废学粮,则人无所养。减教授则五师,并提举则无总,名存实废,甚非教育之本。朕恭览熙宁诏书,以俟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则庶几可复古矣。复乡举里选,布之天下,以追三代之隆,神考之志也。而各减废,于朕继述之孝,其可得乎?其县学提举官、学田粮教授,并各依旧退送者,更展一试,待给假,许不限次数,以优士之在学者。《诗》不云乎:「君子能长育人材,则天下喜乐之矣。」咨尔多士,宜体朕意。』

甲辰,诏:『已降指挥,举行学制。比阅前后法令犹未备,虑失士心,或因而烦扰,有害学政。可依下项:一、天下学生既令岁贡,将来人贡,其数必多。所有辟雍,并令依旧,仍依崇宁四年十二月已前指挥施行。二退送学生既展一年,俟之不为不久,待之不为不尽。比览科举旧法,有因赦理举,许特奏名推恩之法。学生贡至辟雍士一试退送,未有理举推恩之文,退送之人,所以患无归。学生贡至辟雍,试不中退送者,并与理为到省举送,依例施行。』

九月乙卯,学制局言:『臣等检会崇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朝旨,诸州学别为斋舍,教养武士,续有条画,颁下诸路。后来人学之人已多。昨因今年二月废罢,寻未曾复置。臣等伏覩御制学校新法,内一项逐州解额,五路已有指挥,十人取一名。可令以前榜所解额,于数内以一分充贡武士额。臣等未审今来立教养武士法,合依旧遍行天下,或止于三路、五路施行。乞降睿旨,别具合措置事件闻奏。』御笔:『山西出将,气俗使然。所当先者,平治之时,武不可废。可依已降指挥置武士斋,仍以所给解额,取一分充贡额,无则贡文士。』

十一月乙巳,大司成兼侍讲薛昂、国子监司业强渊明言:『窃谓文学之士,自县升之州,由州贡之辟雍,又合而试之,第为上舍、内舍之等,而推恩侍殿试,或升之太学,其法可谓备矣。而武士之制,虽有武学,外置解额,而选考升贡之法,将见周王于迈六师及之之盛,如成周之时,仰有以副陛下奖育人材之意。』从之。

十二月癸未,学制局上《诸路州县学勅令格式》等凡三十五册,诏颁布行之。

大观元年十二月壬午,建州浦城县丞徐秉哲迁一官[9],以县学生系籍者千余人,此一路最多,秉哲实专考校事。提举学事司乞加优奖,故有是命。

二年五月庚戌,提举京西南路学事路瑗言:『臣所领八州三十余县,比诸路最为褊小,管学舍乃至三千三百余人,赡学田业等,岁收钱斛六万三千余贯石。窃计诸路学舍生徒田业钱斛之数,何翅数百万?此旷古所未尝有也。』诏有司总会诸路州军县文武、大小学生,并学费所入所用实数,具图册上之御府,副在辟雍,仍宣付史馆。从之。

九月乙丑,诏:『诸路州学有阁藏书,皆以经史为名。方今崇八行以迪多士,尊六经以黜百家,史何足言?应□置阁处[10],赐名曰「稽古」。』

三年八月己丑,诏:『学校法度,已见完备,惟在奉行。可令诸路提举学事司检察州县,如稍有懈弛,及辄妄议,按劾以闻,当议重责。』

四年八月戊寅,诏州小学生更不给食。又诏:『自今取贡额三分,于大比前一年解发[11]。不及学及虽入学而见系退黜者,方得取应。』又诏:『所在学生及五百人,许置教授二。员其不及五十人者不置,以本州在任有出身官兼领。』寻改『五十人』作『八十人』(详见《大学》一篇中)。

政和元年正月辛未,诏:『诸路州军学生不及八十人处,不置教授。若系熙、丰曾置教授,虽不满八十人,自合存留。』

二年五月壬申,臣僚上言:『参以科举废罢,县学岁升之法非便。』诏:『自今并依大观三年四月以前指挥,其后降指挥更不施行。』(见《太学》)

三年四月甲申,宣义郎黄冠言:『欲令天下士,自乡而升之县学,自县学而升之州,则通谓之选士可也。其自称则曰外舍生。又其才之向成,而升之内舍,则谓之俊士,其自称则曰内舍生。又其才之已成而贡之辟雍,然后谓之贡士焉。其自称也,亦以是而已。』从之。

六月丁巳,诏武学,州县外舍生称武选士,内舍生称武俊士。庚申,尚书省言:『学校养士,以待天下贤能,可以作人材,敦士行,兴教化。自县学升之州,自州升之辟雍,自辟雍升之太学,然后命官,则县学为升贡之本。今天下令佐,吏部注授,多非其人。俗吏则以滴水穿石为不急,不加察治,纵其犯法;庸吏则废法容奸,漫不加省,有罪不治,以故学生在学,殴斗争讼,至或杀人,盖令佐不加训治,州学不切举察,提举官失于提按,以致如此。不惟士失其行,亦官废其职。今具下项云云。』诏依。

十一月癸卯,诏:『补荫入官人,随学人所在州学,仍别为斋,公私试附州学生,别作号考校。』

十二月甲寅,河北路转运判官张孝纯言:『《周官》以六艺教士,必射而后行。古者诸侯贡士,天子试之于射宫。乞诏诸路州郡,每岁荐贡士于学,因讲射礼。』从之。

四年三月丁丑,诏:『诸路应小学生及百人处,并增差教谕一员。』

六月庚午,诏小学仿太学,立三舍法。

八月辛亥,诏:『诸路学校及三百人以上者,三分增一分;百人以上者,增一分之半。即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路学生数少者,仰提举学事司具可增与不可增,及所增数闻奏。』

九月辛卯,诏以辟雍大成殿名颁之诸路州学。从河南尹蔡安持奏乞也。

五年十一月庚辰,诏:『应县学生三经赴岁升而不预升人州学者,依三不赴条例除籍。』

宣和二年十月己巳,尚书省言:『契勘州县武学已罢,内外愿入京武学人,乞依元丰法试补。入学举试人,旧制系与武学外舍人类试,取一百人同上舍生发解。缘科举已罢,今此仿新旧法令,尚书省于大比前二年春季,检举降敕下兵部,依元丰法奏举。其被举人,限当年冬季到阙,与免试。补试入学,充外舍生,依与校定人,赴次年公试。其考选、升补、推恩,并依大观武学法。』从之。

校勘记

[1]忠和 原本作『忠行』,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七改。

[2]学事 原本作『学士』,误。《会要·选举》一二之三五:『大观元年十二月一日,提举福建路学事陈汝锡奏事。』今据改。

[3]然后 原本作『然复』,据文意改。

[4]诏 原本作『语』,据文意改。

[5]乡贤寒俊 原本作『寒乡□俊』,《长编拾补》卷二十三作『寒俊』。兹据文意补『贤』字。[6]癸未 原本『未』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四补。《长编拾补》原校云:『《十朝      纲要》是月辛巳朔。』

[7]四年 原本作『四月』,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五改。

[8]四月壬午 原本『四』字作墨丁。《长编拾补》卷二十五系此条在闰二月,不切。按:《长编》行文,凡同一个月内之甲子,其前不重复月份。此处既云『□月』,显然不可能同在闰二月。据钱大昕《四史朔闰考》,是月朔日在己巳,下推六十日,其下一己巳在四月。壬午在己巳后十三日,故此云『某月壬午』,当是四月壬午。

[9]浦城 原本『城』字作墨丁,据《宋史·地理志》补。

[10]应□置阁处《长编拾补》卷二十八径作『应置阁处』,兹仍其旧。

[11]解发 原本作『解法』,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九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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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佚名 · 著
  •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刘通微 · 著
  •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佚名 · 著
  • 静庵文集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王国维 · 著
  • 太上洞神五星赞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佚名 · 著
  • 二程外书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朱熹 · 著
  • 道德真经颂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蒋融庵 · 著
  • 明真破妄章颂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张继先 · 著
  • 道德篇章玄颂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宋鸾 · 著
  • 庄子内篇订正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吴澄 · 著
  • 文始真经注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牛道淳 · 著
  • 二程遗书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朱熹 · 著
  • 茅盾散文集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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