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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五

徽宗皇帝

明堂

崇宁四年八月丁亥,库部员外郎姚舜仁言:『伏闻神宗皇帝尝诏侍臣,欲考古三雍之制,开明堂辟雍,以发政施仁。其初志盖将以追配黄帝三代之治。元格纷攘之后,纪纲法度,靡复存者。陛下天纵之圣,独见于昭旷之先,而执政大臣相与发明神考之遗训,肇建外学,规制辟雍,而弦诵之音遍于天下,兹盛德之举也。』又曰:『今陛下恢复先烈,搜请上仪,体虞庠之制,立近郊之学,即丁未之方、辟雍之教,与夫区区之汉、唐增焕祈年之馆、大营避暑之宫,万万相辽矣。臣伏愿陛下上规黄帝三代之遗制,下采《戴礼》、经传群儒之硕论,即国之东,丙巳之地,正明堂之大礼,革元祐权宜之设,定崇宁不刊之规,具大驾之卤簿,备五路之礼容。俾夫旗物舒布于国门,鼓吹徐引于驰道。万国诸侯,咸觌于缛礼;四方宾客,咸睹于盛仪,则烈祖在天,罔不来格;上帝时歆,罔不顾諟。陛下虽未及登封泰华之巅,禅地汾阴之北,而横经四学,阅礼三雍,临辟水以擎群英之纲,御明堂而受四海之贽,顾不盛哉?』又曰:『臣谨考古礼,绘成图式,以献其制。中为一堂,上设重屋,太室居中,四阿重屋,四门四堂,各为一室。其八室以通八方,以拟八卦。外辟四门,以示明四目、达四聪之义。四面各为五门,以应五行,皆法《礼记·明堂位》之文。堂修十四步,其广十四步二分。步之一应《周官》世室之制。其崇九尺,以应《周官》一筵之数。门堂取则于正堂三之二,其修九步三分步之一,其广十一步一:分步之二。其门堂各为一室,取则于门堂三之一,其修三步十分步之一,其广三步六十八步之五十三。室居中,其修四步,其广四步三分步之二。四阿重屋,各为一室,其修三步,其广三步二分步之一。每室为四户,以法四时。四旁为八窗,以象八节。皆法三代之制。总而计之,凡九室以象九州,三十六户以法三十六旬,七十二牖以应七十二气,九阶以周天之道九,上圆下方以体天地之形。四隅无壁,以法皇道之四达。户设而不闭,以示不藏。室覆以茅,贵其质也。东序、西序合二百一十有六,乾之策也。验之于古则有稽,参之于《礼》则不悖。奢不至靡,俭不至陋,号为《崇宁明堂定制之图》。爰汉历唐,兹礼殆废,举而行之,意在今日,千载一时,超绝遂古。臣愚妄议典礼,死有余地。』戊子,诏曰:『朕若稽先王飨帝之义,严父之礼,布政之居,夏有世室,商有重屋,周有明堂。对越在天,以孝以享。朕承祖宗积累之绪,永惟先帝盛德休烈,惧无以称,而宗祀之报,尚有阙焉。中夜以兴,怵惕靡究。比诏有司审加论定,具图来上,于礼有稽,追三代之坠典,黜诸儒之异说,作而成之,庶几乎在。朕将秩礼祗载,昭事上帝,佑我烈考,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其姚舜仁所奏《明堂图》,可依所定营建。』

蔡絛云:先是,崇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宰相蔡京等进呈库部员外郎姚舜仁请即国丙、巳之地建明堂绘图以献。上曰:『先帝常欲为之,有图见在禁中。然考究未甚详。』京曰:『明堂之制,见于《礼记》、《周官》之书,皆三代之制,参错不同,学者惑之。舜仁留心二十余年,始知《周官》、〈考工记》所载三代之制,为文各互相备,故得其法。今有二图,其斋宫悉南向,一随四时方所向。』上曰:『可随四时方所向。』仍令将作监李诚同舜仁上殿。八月十六,李诚、姚舜仁进《明堂图》。上谓诚等曰:『圣人郊祀,后稷以配天,配以祖宗。祀文王于明堂,配以考。两者当并行。明堂之礼废已久,汉、唐卑陋不足法,宜尽用三代之制,必取巨材,务要坚完,以为万世之法。』遂诏依舜仁等所奏《明堂图》议,唯不得科率劳民,仍令学士院降此诏云。

十月己巳,诏:『明堂功力浩大,须宽立期限营建,俟过来年丙戌妨碍外,取旨兴功。仍令胡师文、梁子美各于本部出材。本处据合用造成熟材般辇上京。其见役工可权罢。』

胡师文淮南发运,梁子美河北都运。《实录》但云诏修建明堂,俟过来岁兴役,不显因由。今用诏旨删修。八月二十四日,初下诏修建。

五年正月丙午,诏:『近以肇建明堂,下诸路和买材植物料。已买到者,速偿其价,渐次附纲送京师;未买者并罢。其抛造工作,如已造或愿输官者,依实直给价;未造者罢之。官司如敢督索,并科违制之罪。』

政和五年七月丁丑,手诏:『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远而尊,故配祖于郊;近而亲,故配严父于明堂[1]。今三岁一郊,侑我烈祖而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于殿寝,礼盖云阙。朕嗣承先烈,君极万邦,罔极之怀,欲报无所,夙兴夜寐,靡遑宁处。崇宁之初,尝诏建立。去古既远,历代之规模,无足循袭。朕万机余闲,黜诸儒臆说,刺经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风,上圆下方,参合先王之制,必庶几焉。相方视址,于寝之南,僱工鸠材,自我作古,以称朕昭事上帝率见昭考之心。』御笔:『修制明堂,国之大政,即与前后营造事体不同。应有司官属,自当竭力奉上,以成大功。如是修制所抽人匠、取索材料、材植,如敢占吝隐讳,不即发遣应副者,监官不以官高低,并行除名勒停,送广南远恶州军编管。』

八月癸卯,诏:『修建明堂,布告大廷,依大礼例奏告天地、宗庙、社稷、宫观、诸陵及五岳、四渎等。』己酉,诏秘书省移于他所,以其地为明堂。杭州观察使陈彦言:『明堂基宜正临丙方,稍东方以据福德之地。』故有是诏。壬子,手诏曰[2]:『明堂之制,自三代以还,有为之君,虽欲稽法先王,终不能如古,盖违经徇俗,惑于众说,失其旨意。朕承惟严父飨帝之礼尚阙未备,取《考工记》所载,考其互见之文,得其制作之本,命工伻图,无一不合。』又曰:『朕万机之暇,取夏后氏益土室之度,兼商人四阿重屋之制,从周人度以九尺之筵、上圆象天、下方象地、四户以合四序、八窗以应八节、五室以聚五行、十二堂以听十二朔、九阶四阿,每室四户,夹以八窗。兼三代之遗制,黜诸儒之臆说。飨帝严父、听朔布政于一堂之上,于古皆合,其制大备。宜令明堂使司遵图建立,以称朕意。布告中外,咸使闻知。』于是内出明堂小样于崇政殿,集百官宣示,命太师、鲁国公蔡京为明堂使,宣和殿学士蔡攸讨论指画制度,显谟阁待制蔡鯈、蔡翛、殿中监宋升参详,兴德军留后梁师成为都监,保康军留后童师敏为承受。以开封尹盛章弹压兵匠章罢,以王革代之,复以章为参详明堂使。蔡京言:『夏后氏世室,堂修十四步(方六尺为步),广明七步半。土室方四步,广益四尺。木、火、金、水四室各方三步,广益三尺。商人重屋,堂修七寻(八尺为寻),崇三尺,四阿重屋。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则五室各自方一丈八尺。三代之制,修、广不相袭。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寻,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广。今若以二筵为太室,方一丈八尺,则室之中设版位、礼器已不可容,理当增广。今从周之制,以九尺之筵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五延(四丈五尺),共为九筵。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尺(三丈一尺),广四筵(三丈六尺),共七筵,益四尺五寸。十二堂,古无修广之数,今亦度以九尺之筵。明堂、元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五筵(四丈五尺)。左右个各修、广四筵(三丈六尺),青阳、总章各修广四筵(三丈六尺),左右个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三筵,益四尺(三丈一尺)。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堂总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广二十一筵(一十八丈九尺)。』诏悉从之。

七年三月壬子,御制《明堂上梁文》。

四月丙子,诏亲祠明堂。

六月戊午,太师、鲁国公蔡京进封陈、鲁国公。己未,童贯加检校少傅、威武军节度使,梁师成为检校少保、兴德军节度使。宣和殿学士蔡攸为宣和殿学士[3]、大中大夫盛章迁两官,显谟阁待制蔡鯈、蔡翛并为龙图阁直学士。皆以明堂成推赏也。

明堂推赏,童贯及粱师成降制,蔡攸以下别降御笔。《实录》不书贯及师成,盖疏略也,今增入之。自余转正任、横行者尚多,姑从《实录》,更不一一书之。

乙亥,太师、鲁国公蔡京等上表,请御明堂听朝,颁常视朔。诏答不允。表三上,乃从之。

九月辛卯,祀上帝于明堂,以神宗皇帝配飨。

十月乙卯朔,御明堂平朔左个,以是月天运政治布告于天下,又颁来岁岁运历数。

癸未,蔡京等三上表,恭请皇帝御明堂,负扆百辟南面,以听天下。从之。

重和元年十二月壬寅,御制《明堂颂》。

官制

政和二年九月癸未,诏曰:『朕所与共天下之政者,惟二三执政之臣,而官称之,实未足以垂万世。我神考训迪厥官,有司不能奉承。仰惟前代,以仆臣之贱充宰相之任,六卿之职为三公之官,有志改为,或未遑暇。朕遹追来孝,若昔大猷,短稽三代公孤之名,考左辅右弼之号,是正名实,惟古之师,分职率属,期予以治。官不必备,而惟其人。衹于新书,克谨厥服,同底于道,以成烈考之志,岂不韪与?公、少若除三公,即为宰相,合不带太宰、少宰、左辅、右弼之任。三少、特进以下,即带太宰等官称治省事。三公新官太师,旧官太师;太傅,旧官太傅;太保,旧官太保。此古三公之官,为宰相之任,今为三师。古无三师之称,合依三代为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为真相之任。三少,新官少师,旧官太尉;少傅,旧官司徒;少保,旧官司空。太尉以下,旧为三公,缘司徒、司空、周六卿之官,非三公之任,乃今之六曹尚书是也。太尉,秦官,居主兵之任,亦非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合罢,并依周制,立三孤之官,乃次辅之位。三孤贰公洪化,寅亮天地,或称为三少,为次相之任。尚书省令,太宗皇帝曾任,今宰相之百已多,不须置。新官太宰,旧官左仆射;新官少宰,旧官右仆射。门下省新官左辅,旧官侍中;中书省新官右弼,旧官中书令。』

《实录》有此,但略加删润,令以诏旨别修为尚书令者,唐太宗也。当时有失稽考,今但存本文。蔡絛亦同此误。蔡絛《国史后补》:官制,国朝尚唐故事,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尚书令、侍中、中书令为三省长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元丰中官制行,皆如故,独改平章事为尚书左、右仆射。至政和初,仿《周官》之制,遂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易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少,盖古谓之三孤。孤之为名不雅,因以为『三少』焉。尚书令,开国初,太宗皇帝尝为之,后不敢拜,以为故事则如故。若侍中、中书令,因易为左辅、右弼,虽易名焉,亦未始有除授者。至左、右仆射,则改为太宰、少宰,又复存太尉,乃仿秦、汉、以为掌兵官,其恩礼仪物咸视执政,盖特命武臣焉。而三公者,当时为官不必备,惟其人,非前日之制,特为官称而已,乃职任焉,故以三公兼领三省事。三省事,宰相未尝不兼领,但不若今制,以三公别总三省事为官长矣。时鲁公既为太师,乃号公相,盖以三公而下兼相任者。然鲁公惧权重,固辞此任,丐免书门下省者,以枢密院事皆过门下省,不欲任兵柄故也。上始不听,鲁公曰:『今独臣免书而已,其制固存。』乃从之。行之久矣,宣和七年,李邦彦执政,鲁公既罢而致仕,乃改太师,直以尚书令代为三公,盖塞复相之路,而使不敢拜焉。

诏曰:『在昔神考,董正治官,肇建文阶,以禄多士。职联合治,各有等差。名实既实,以克用乂。而武选官称循沿末世,有志未就,以迄于今,述而后明,靡敢怠废。朕夙夜惟念易而新之,训迪厥官,自我作古。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凡尔有官,尚谨乃止,钦我成宪,其尔之休。所有武阶,磨勘、迁改、请给、奏荫等,凡厥恩数,悉如旧章。咨尔有众,其祗新书,无忽正任。』

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右六阶仍旧不带持节等横行新官。通侍大夫,旧官内客省使;正诗大夫,旧官延福宫使;中侍大夫,旧官景福殿使;中亮大夫,旧官客省使;中卫大夫,旧官引进使;拱卫大夫,旧官四方馆使;左武大夫,旧官东上閤门使;右武大夫,旧官西上閤门使;中亮郎,旧官引进副使;中卫郎,旧官引进副使;左武郎,旧官东上閤门副使;右武郎,旧官西上閤门副使,右一十二阶大夫又带遥郡,仍旧。内通事舍人、閤门祗侯、看班祗侯仍旧。

皇城使以下新官:武功大夫,旧官皇城使;武德大夫,旧官宫苑使、左右骐骥使、内藏库使;武显大夫,旧官左藏库使、东作坊使、西作坊使;武节大夫,旧官庄宅使、六宅使、文思使;武略大夫,旧官内园使、洛苑使、如京使、崇仪使;武经大夫,旧官西京左藏库使;武义大夫,旧官西京作坊使、东西染院使、礼宾使;武翼大夫,旧官供备库使。右八阶带遥郡仍旧。

皇城副使以下新官:武功郎,旧官皇城副使;武德郎,旧官宫苑副使、左右骐骥副使、内藏库副使;武显郎,旧官左藏库副使、东作坊副使、西作坊副使;武节郎,旧

官庄宅副使、六宅副使、文思副使;武略郎,旧官内园副使、洛苑副使、如京副使、崇义副使;武经郎,旧官西京左藏库副使;武义郎,旧官西京作坊副使、东西染院副使、礼宾副使;武翼郎,旧官供备库副使。右八阶。

内殿承制以下小使臣新官:敦武郎,旧官内殿承制;修武郎,旧官内殿崇班;从义郎,旧官东头供奉官;从义郎,旧官西头供奉官;忠训郎,旧官左侍禁;忠翊郎,旧官右侍禁;成忠郎,旧官左班殿直;保义郎,旧官右班殿直;承节郎,旧官三班奉职;承信郎,旧官三班借职;进武校尉,旧官三班差使;进义校尉,旧官三班借差。右十二阶。

入内内侍省两省新官:供奉官,旧官东头供奉官;左侍禁,旧官西头供奉官;右侍禁,旧宫殿头;左班殿直,旧官高品;右班殿宜,旧官高班;黄门,仍旧祗侯;侍禁,旧官祗侯殿头;祗侯殿直,旧官高班;祗侯黄门内品,旧官祗侯内品;祗侯内品,仍旧祗侯内品;贴祗侯内品,仍旧贴祗侯内品。右一十一阶,八阶改,三阶仍旧。

大将等新官:进武副尉,旧官大将;进义副尉,旧官正名军将;守阙进义副尉,旧官守阙军将。右三阶。

殿侍新官:下班祗应,差在京宗室及外州军祗应称殿侍非是,除东、西班应奉人依旧外,余改作下班祗应;南班环卫官、诸卫大将军、诸卫将军、率府率、率府副率别无职领,不碍官制,合仍旧;卫官各有三等: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共四十八阶: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4]、左右千牛卫、左右卫,合依旧;率府率、率府副率五等十阶;左右卫司御率府率、左右卫清道监门内率府率、左右卫司御清道率府副率、左右监门率府副率、左右内率府副率合仍旧。

医职新官:和安大夫、成和大夫、成安大夫、成全大夫,旧官军器库使;保和大夫,旧官西绫锦使;保安大夫,旧官榷易使;翰林良医,旧官翰林医官使,和安郎、成和郎、成安郎、成全郎,旧官军器副使;保和郎,旧官西绫锦副使;保安郎,旧官榷易副使;翰林医正,旧官翰林医官副使。令吏部依此颁行。

朱胜非云:元丰议官制,殿帅张诚一有眷,数言事。內出诚一札目送局,请改内侍官名局官。苏颂、蔡京、王震、陈稹同奏事进呈。神宗顾视左右曰:『此无內臣。祖宗为此名,盖有深意,岂可轻议?』取札子入御袖。至崇宁初,蔡京相徽宗,置殿中监,近侍遂有分职。郑居中执政,议武选,其后命下,文、武俱称郎、大夫,內侍预焉。自是押班、都知、殿头、內养等各一切革去。盖京与居中皆结阉寺以进,故与之为地如此。

诏节度使以下更不带持节等,只称某军节度使之类。其通侍、正侍、中侍大夫三阶内外通转,所理磨勘,并依横行旧例。又诏通侍、正侍、中侍大夫请受,并依元旧官则例支破。诏新定三公、辅弼并武选等官名自,来年正月一日奉行。尚书省言:『检会政和三年六月八日朝旨,吏部与重修敕令所同共讲究到分曹建掾指挥,令尚书省别行措置云云。今契勘昨吏部与勅令所讲定到诸州六曹参军,置员多寡不称,立定左右治狱参军名称非古。又六曹参军外吏,依开封置散参军,员额混淆无别。按:古有六曹掾名,可依旧复置,庶官称不杂,分职联治,各有分守。今拟州府分曹建掾格目如后:

三京:河南府旧一十一员,大名府旧九员,应天府旧十员。今置一十五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通判,次签判,曹官、掾官:士曹参军一员、士曹掾一员、户曹参军一员、户曹掾一员、仪曹参军一员、仪曹掾一员、兵曹参军一员、兵曹掾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刑曹掾一员、工曹参军二员,分左、右,管推勘公事、工曹掾一员,并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

大藩五十二处,并繁难,旧九员,共四处,今置一十三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曹官:士曹参军一员、户曹参军一员、仪曹参军一员、兵曹参军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工曹参军一员,并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监当,如使阙,限满过一月无人就,即差职官。掾官:士曹掾一员,兼仪曹、户曹掾一员、兵曹掾一员,兼工曹、刑曹掾三员,分左、右,管推公事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差判司。旧七员、八员共四十六处,今置十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曹官:士曹参一员、士曹掾一员,兼户曹,管左推勘公事、户曹参军一员、户曹掾一员、仪曹参军一员、仪曹掾一员,兼兵曹;管右推勘公事、兵曹参军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刑曹掾一员,兼工曹,兼管检法、议刑,并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监当。如使阙,限满过一月无人就,即差职官。余州二百六十处,旧七员、八员事繁共一十三处,今置一十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成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5],次经任监当。曹官:士曹参军一员、士曹掾一员,兼户曹参军一员,管左推勘公事、仪曹参军一员、仪曹掾一员,兼兵曹、兵曹参军一员,管右推勘公事、刑曹参军一员、刑曹掾一员,兼工曹、工曹参军一员,管检法、议刑,并差职官。次录参,次判司。七员、事简六员事繁共四十处,今置九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经任监当人。曹官、掾官:士曹参军一员、士曹掾一员,兼户、仪曹、户曹参军一员,管左推勘公事、仪曹参军一员、兵曹掾一员,兼刑曹、兵曹参军一员,管右推勘公事、刑曹参军一员,并差判司,兼检法、议刑、工曹参军一员,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旧六员事简共四十处,今置七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经任监当人。曹官、掾曹:士曹参军一员、户曹参军一员、仪曹参军一员,兼管左推勘公事、兵曹参军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工曹参军一员,兼管右推勘公事,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旧五员事简共五十二处,今置六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经任监当。曹官、掾官:士曹参军一员,兼管左推勘公事、户曹参军一员、仪曹参军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工曹参军一员,兼管右推勘公事,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旧四员事简共四十九处,今置五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经任监当。曹官:士曹参军一员,兼仪曹,管左推勘公事、户曹参军一员、兵曹参军一员,兼工曹,管右推勘公事、刑曹参军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旧二员、一员事简共十四处,今置三员:司录参军不置,曹官:士曹参军一员,兼仪曹,兼推勘公事;户曹参军一员,兼兵曹;刑曹参军一员,兼工曹,兼管检法、议刑,差判司(诏旨)。又奏:『契勘左右选员多阙少。学校教养,以成其材,既命以官,无阙除授,天下事务,比祖宗时过多,而分职置官,尚仍祖宗之旧。诸州官少,乏治事之人,吏部员冗,无试用之地,盖失措置久矣。今除已添差县丞等外,以吏部人数凡四万三千有奇,而吏部阙额一万四千有奇,是三人待阙,端闭六年,然后得禄。士大夫不至廉谨,亦良以此。今因参定州县曹掾,量增员数五百余处,虽未足以称事建官,亦以助吏员云云。』诏依新定官名,自来年正月一日奉行诏旨。

蔡絛云:政和间,鲁公又建白天下分曹建椽,其实患员多阙少,且立规模之美而已。其后议者皆不以为然,复罢矣。初,尚书省措置內六项云:一、兼事务近,有司将诸司管勾官于不许差出官內兼充,显有相妨。及其余旧来兼管及合委官事务,诸路州军不一,谓如军资库、诸司管勾官、架阁库、理欠凭由、磨勘司、粮料院、仓库给纳、监库务之类,今来并合依旧兼领。如所兼事务与今定官属合行那移,自今所属于合差出官内差,或不合差出官于法合差者,相度事繁简,别无妨碍,即差委施行。一、今来所置官属,并先以见任人升等填阙,候通理满替日,依新法施行。谓如大藩曹官,合差承务郎以上人,若本等人不足,且权令见任职官充。又如余州曹官,合差职官人若不足,即以见任判司权充之类。除以见任官差填外,不足即依新定格目差除。一、今来合置司录参军,其本州见任有签判及录参,并类承务郎以上者,欲将签判改充內曹官合差选人处,即权令见令录、参充。近上曹官,候通理满替,替罢,即以新法差注施行。如愿罢者听。內无签判处,其见任录、参系承务郎以上者,即就改充。一、司录参军纠举诸案稽迟,在六曹官之上。其不置司录处,即合適判纠举。一、应已分定六曹去处,如行移、关牒、申奏文字之类,并只以本曹佥书官及知、通系御,內事有干别曹者,即同御系书。谓如工曹文字內有干刑曹者,即两曹通书行遣之类。一、应今来分曹椽条件,与大观三年四月以前已降指挥,合通行者,并兼行。内有相妨者,从今来指挥。其上件月日已后指挥更不施行。

校勘记

[1]配严父 原本『配』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三十四补。

[2]手诏 原本作『年诏』,据文意改。

[3]宣和 原本『宣』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三十六补。

[4]左右监门卫 原本脱『卫』字,据《长编拾补》卷三十一、《宋史·职官志》补。

[5]□□□《长编拾补》卷三十一无此三字,不知所云,兹仍其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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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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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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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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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融庵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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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张继先 · 著
  • 道德篇章玄颂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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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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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熹 · 著
  • 茅盾散文集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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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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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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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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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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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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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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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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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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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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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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