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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

○大礼议武宗正德十六年夏四月,帝即位。帝兴献王子,宪宗纯皇帝孙也。宪宗生十皇子,长孝宗敬皇帝,次兴献王。弘治七年甲寅,兴献王之国安陆州。正德二年秋八月,帝生于兴邸。时黄河清,庆云

见,轸翼分。已而献王薨,帝受敕嗣理国事。至是,年十有五矣。武宗无子,临崩遗诏曰:“朕绍承祖宗丕业,十有七年。有孤先帝付托,惟在继统得人,宗社生民有赖。皇考孝宗敬皇帝亲弟兴献

王长子厚总,聪明仁孝,德器夙成,伦序当立。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寿皇太后,与内外文武群臣合谋同辞。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时三月丙寅也。翼日丁卯,遣司礼监太监韦、寿宁侯张鹤龄、驸马都尉崔元、大学士梁储、礼部尚书毛澄,赍诏谕金符之安陆州。戊寅,等至兴邸,帝迎诏国门外,至承运殿开读。已,乃登座受符朝藩卫。

四月壬午,帝辞兴献王园寝。癸未,发安陆,辞帝母蒋妃,呜咽涕泗。帝母曰:“吾儿此行,荷负重任,毋轻言。”帝曰:“谨受教。”比发安陆,帝以藩卫官校不隶有司,恐为沿途扰,特命从官骆安等严敕之,所过辞谢诸王供馈,屏绝有司珍献,禁行殿毋过奢。丁卯,礼部员外郎杨应魁上礼仪状,请由东安门入,居文华殿。翼日,百官三上笺劝进,俟令旨俞允,择日即位。大学士杨廷和命仪部郎中余才所拟也。壬寅,车驾至良乡,帝览礼部状,谓长史袁宗皋曰:“遗诏以吾嗣皇帝位,此状云何?”癸卯,至京师,止城外。廷和固请如礼部所具状,帝不许。乃御行殿受笺,由大明门入,日中即位,以明年为嘉靖元年。凡正德间冒滥军功将校,夤缘监织榷税诸弊政,尽行厘革。赦死杂犯以下末减有差。丙午,遣官往迎帝母兴献妃。

戊申,命礼官集议崇祀兴献王典礼。礼部尚书毛澄请于大学士杨廷和,廷和出汉定陶王、宋濮王事授之,曰:“此篇为据,异议者即奸谀当诛。”时有待对公交车举人张璁者,为礼部侍郎王瓒同乡士,诣瓒言:“帝入继大统,非为人后,与汉哀、宋英不类。”瓒然之,宣言于众。廷和谓瓒独持异议,令言官列瓒他失,出为南京礼部侍郎,而以侍读学士汪俊代之。尚书毛澄会公卿台谏等官六十余人上议:“汉成帝立定陶王为嗣,而以楚王孙后定陶,承其王祀,师丹以为得礼。今上入继大统,宜以益王子崇仁主后兴国。其崇号则袭宋英故事,以孝宗为考,兴献王及妃为皇叔父母。祭告上笺称侄,署名。而令崇仁主考兴献王,叔益王。”帝览曰:“父母可移易乎?其再议!”于是廷和及蒋冕、毛纪等复上言:“程颐《濮议》,最得礼义之正,皇上采而行之,可为万世法。兴献祀事,今虽以崇仁主,异日仍以皇次子后兴国,而改崇仁为亲藩。天理人情,庶两无失。”尚书澄、侍郎浚等六十余人,亦复上议如廷和言。帝不听,仍命博考典礼,以求至当。已而廷和复上言:“舜不追崇瞽瞍,汉世祖不追崇南顿君。皇上取法二君,斯圣德无累。”澄等七十余人又上议:“武宗皇帝以神器授之陛下,有父道焉。特以昭穆既同,不可为世。孝庙而上,称祖、曾、高,以次加称,岂容异议!兴献王虽有罔极恩,断不可以称孝庙者称之也。”因录魏明帝诏文以上。留中不报。御史周宣、进士屈儒、侯廷训亦各奏议如礼官指,帝终不从。六月,敕修《武宗实录》,仍命礼官集议追崇大礼。

七月,观政进士张璁上《大礼疏》,曰:“朝议谓皇上入嗣大宗,宜称孝宗皇帝为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王妃为皇叔母者,不过拘执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耳。夫汉哀、宋英皆预立为皇嗣,而养之于宫中,是明为人后者也。故师丹、司马光之论,施于彼一时犹可。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于崩殂,而廷臣遵祖训,奉遗诏,迎取皇上,入继大统。遗诏直曰:‘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初未尝明著为孝宗后,比之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较然不同。夫兴献王往矣,称之以皇叔父,鬼神固不能无疑也。今圣母之迎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义。《礼》:‘长子不得为人后。’况兴献王惟生皇上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父母之义。故皇上为继统武宗,而得尊崇其亲则可;谓嗣孝宗,以自绝其亲则不可。或以大统不可绝为说者,则将继孝宗乎?继武宗乎?夫统与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汉文帝承惠帝之后,则弟继;宣帝承昭帝之后,则以兄孙继。若必强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则古当有称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谓之统矣。臣窃谓今日之礼,宜别为兴献王立庙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则兴献王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矣。”疏入,上遣司礼监官送至内阁,谕曰:“此议实遵祖训,据古礼,尔曹何得忄吴朕!”杨廷和曰:“书生焉知国体!”复持入,上熟览之,喜曰:“此论一出,吾父子必终可完也。”是日,帝御文华,召廷和、冕、纪入,谕曰:“至亲莫若父母。”因授以手敕曰:“卿等所言俱有见,第朕罔极之恩,无由报耳。今尊父为兴献皇帝,母兴献皇后,祖母为康寿皇太后。”廷和退而上言曰:“皇上圣孝,出于天性。臣等虽愚,夫岂不知礼谓所后者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为伯叔父母。盖不惟降其服,而又异其名也。臣等不敢阿谀顺旨。”仍封还手敕。于是给事中朱鸣阳、史于光等,御史王溱、卢琼等复奏:“兴献王尊号,未蒙圣裁,大小之臣,皆疑陛下垂省张璁之说耳。陛下以兴献王长子,不得已入承大统,难拘‘长子不得为人后’之说。璁乃谓统嗣不同,岂得谓会通之宜乎?又欲别庙兴献王于京师,此大不可。昔鲁桓、僖宫灾,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以非正也。如庙兴献王于京师,在今日则有朱熹两庙争较之嫌,在他日则有鲁僖跻闵之失。乞将张璁斥罚。”奏入,俱命礼部议。八月,尚书毛澄等仍议:“给事中朱鸣阳、御史王溱等,皆欲皇上早从原议,盖有见于天理人情之公断,不容以私意为初政累也。御史卢琼、给事中史于光历数张璁建议之偏,若与仇者,岂得已哉!诚惧其上摇圣志,下起群疑,宜将张璁戒谕。”不听。

月,兴献王妃至通州。先是,礼部具议:“圣母至京,宜由东安门入。”帝不从。再议由大明左门入,复不从。帝断议由中门入,谒见太庙。朝议哗然,以妇人无谒庙礼,太庙非妇人宜入。张璁曰:“虽天子,必有母也,焉可由旁门入乎?古者妇三日庙见,孰谓无谒庙礼乎?九庙之礼后与焉,孰谓太庙非宜入乎?”上又命驾仪奉迎圣母,礼部请用王妃仪仗迓之,帝不从,命锦衣卫以母后驾仪往。又命所司制太后法服以待。至是,圣母至通州,闻朝廷欲考孝宗,恚曰:“安得以我子为人之子!”谓从官曰:“尔曹已极宠荣,献王尊称胡犹未定?”因留通州不入。帝闻之,涕泗不止,启慈圣皇太后,愿避位奉母归,群臣惶惧。

冬十月,上谕内阁杨廷和、蒋冕、毛纪曰:“朕受祖宗鸿业,为天下君长,父兴献王独生朕一人,既不得承绪,又不得徽称,朕于罔极之恩,何由得安!始终劳卿等委曲折中,俾朕得申孝情。”廷和上言:“圣谕令臣等委曲折中,以申孝情。切念大礼关系万世纲常,四方观听,议之不可不详,必上顺天理,下合人情。祖宗列圣之心安,则皇上之心始安矣。”张璁乃复为《大礼》《或问》一帙,辨析统嗣之异及尊崇墓庙之说甚悉。吏部主事彭泽录遗内阁及礼官,劝改前议,不从。璁乃赍至左顺门上之,廷和令修撰杨维璁等阻之,不得。帝览之,留中不下。廷和见势不得已,乃草敕下礼部,曰:“圣母慈寿皇太后懿旨,以朕■承大统,本生父兴献王宜称兴献帝,母宜称兴献后,宪庙贵妃邵氏称皇太后。仰承慈命,不敢固违。”帝从之。廷和意假母后示,非廷议意也。

壬午,兴献后至自通州,由大明中门入,帝迎于阙内。朝议不谒太庙,生见奉先、奉慈二殿而已。兵部主事霍韬见张璁言欲用,亦上言:“礼官持议非是。”时同

知马时中、国子监诸生何渊、巡检房浚,各上言如璁议。帝益为之心动矣。甲午,杨廷和以追崇礼成,拟上慈寿皇后及武宗皇后尊号,帝因遣司礼监谕廷和曰:“邵太后、兴献帝、后亦各拟上尊号。”廷和

等上言:“不可。宜俟明年大婚礼成,庆宫闱,加之可也。”巡抚云南都御史何孟春上言,以为兴献王不宜称考。廷和览疏,乃擢孟春吏部侍郎。给事中熊浃上言:“皇上贵为天子,圣父圣母以

诸王礼处之,安乎?臣以为当称帝、后,而祀兴献于别庙。则大统之议、所生之恩兼尽矣。”乃出为按察司佥事。浃,大学士费宏乡人也。宏虑廷和疑已,故出之。

十二月,除张璁南京刑部主事。先是,帝下《大礼》《或问》于礼部时,杨一清家居,遗书吏部尚书乔宇曰:“张生此论:圣人不易,恐终当从之。”宇不听。至是,廷和衔璁,授意吏部,除为南京主事。尚书石瑶语璁曰:“慎之!《大礼说》终当行也。”廷和寄语曰:“子不应南官,■静处之,勿复为《大礼说》难我耳。”璁怏怏而去。

都御史林俊致仕家居,廷和寓书于俊,以定国是。俊上疏曰:“孔子谓‘观过知仁’。陛下大礼未协,过于孝故耳。司马光有言:‘秦、汉而下,入继大统,或尊崇其所生,皆取讥当时,贻笑后世。’陛下纯德,何忍袭之?”疏入,留中。廷和遂奏起林俊为工部尚书。俊力辞,不听。庚寅,帝下御札,谕加兴献帝、后以“皇”字。廷和等上言:“汉宣帝继孝昭,后追谥史皇孙、王夫人曰悼考、悼后而已,光武上继元帝,巨鹿南顿君以上,立庙章陵而已,皆未尝追尊。今日兴献帝、后之加,较之前代,尊称已极。若加‘皇’字,与慈寿、孝庙并。是忘所后而重本生,任私恩而弃大义,臣等不得辞其责,愿罢归。”吏部尚书乔宇等奏曰:“皇者,正统大义。若加‘皇’字于本生之亲,则与正统溷而无别。揆之天理则不合,验之人心则不安,非所以重宗庙、正名分也。”上曰:“慈寿皇太后懿旨有谕:‘今皇帝婚礼将行,其兴献帝宜加与皇号,母兴献皇太后。’朕不敢辞,尔群臣其承后命。”廷和等见不可争,乃俱求罢归。不报。礼部尚书毛澄,侍郎贾咏、汪俊等上言:“若帝、后之上有加,则正统之亲无别。恐不可以告郊庙而布天下。内阁大臣直言规谏,宜赐谕旨。”帝不听,仍曰:“宜遵懿旨,称兴献皇帝、兴献皇太后。”于是给事中朱鸣阳等、御史程昌等、编修陈沂等百余人各上言:“加称非是。”因请斥璁。不听。

世宗嘉靖元年春正月,郊祀甫毕,清宁宫小房灾,杨廷和、蒋冕、毛纪、费宏上言:“火起风烈,此殆天意。况迫清宁后殿,岂兴献帝、后之加称,祖宗神灵容有未悦乎?”给事中邓继曾上言:“五行火主礼。今日之礼,名紊言逆,阴极变灾。臣虽愚,知为废礼之应。”主事高尚贤、郑佐相继上言:“郁攸之灾,不于他宫,而于清宁之后;不在他日,而在郊祀之余。变岂虚生,灾有由召。”帝览之心动,乃从廷和等议,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复加矣。

巡抚湖广都御史席书具疏曰:“迩者,廷议大臣,比之宋事。窃谓英宗入嗣,在衮衣临御之日。皇上入继,当宫车晏驾之后。比而同之,似或未安。故皇上嗣■大业,非继孝宗之统,继武宗之统也;非继武宗之统,继祖宗之统也。以皇上承继武宗,仍为兴献王子,别立庙祀,张璁、霍韬之议,未为迂也。礼本人情,皇上尊为天子,慈圣将临,设无尊称,于情难已。故追所生曰帝、后,上慰慈闱。今俞年改元,尊号未上,明诏未颁,毋乃拟议之未定乎?臣愚谓宜定号‘皇考兴献帝’,别立庙于大内,每时祭太庙毕,仍祭以天子之礼。盖别以庙祀,则大统正,而昭穆不紊;隆以殊称,则至爱笃,而本支不沦。尊尊亲亲,并行不悖。至于慈圣,应称曰皇母某后,不可以‘兴献’字加之。”吏部员外郎方献夫亦具疏曰:“陛下之继二宗,当继统而不继嗣;兴献之异群庙,在称帝而不称宗。继统者,天下之公,三王之道也;继嗣者,一人之私,后世之事也。兴献之得称帝者,以陛下为天子也;不得称宗者,以实未尝在位也。请宣示朝臣改议,布告天下。称孝宗曰皇伯,称兴献帝曰皇考,别立庙祀之。夫然后合于人情,当乎名实。”二疏俱中沮,不果上。

三月,上孝宗太后尊号曰昭圣慈寿皇太后,武宗皇后曰庄肃皇后,圣祖母邵氏曰寿安皇太后,本生父曰兴献帝,母曰兴国太后。先是,司礼监传谕《兴献帝册文》,朕宜称子。廷和等上言:“不可。”复传谕宜称孝子。廷和等言:“册文称‘长子’、‘本生’,文情自明,请勉行正礼。”从之。遣官诣安陆,上兴献帝尊号。命司礼太监温祥督礼仪,成国公朱辅上册宝,礼部侍郎贾咏题神主。咏遵廷和指,题其主曰“兴献帝神主”,不称考及叔,亦不叙子名。

冬十一月,寿安皇太后崩,杨廷和定为哭临一日,丧服十三日而除,文移两京,不以诏天下,礼官请素服御西角门。帝曰:“朕哀慕方切,岂忍遽从所请?”十二月,上寿安皇太后尊谥孝惠皇太后,群臣奏:“寿安皇太后服制已满,宜渐从吉典,御奉天门视事。”久之,乃允。仍命不鸣钟鼓,不鸣鞭。

二年春二月,太常卿汪举上言:“安陆庙宜用十二笾豆,如太庙仪。”从之。礼部请置奉祀官,又言:“乐舞末敢轻议。”帝命杨廷和集议之,礼部侍郎贾咏会公侯九卿等上言:“正统本生,义宜有间。八佾既用于太庙,安陆乐舞似当少杀,以避二统之嫌。”帝曰:“仍用八佾。”于是何孟春及给事中张、黄臣、刘最,御史唐侨仪、秦武等,南京给事中郑庆云各上言力争。不报。

冬十一月,奉孝惠皇太后主于奉慈殿,遣官告安陆庙。南京刑部主事桂萼日与张璁讨论古礼,其议符合。至是上言大礼,并献席书、方献夫《议草》,疏曰:“臣闻古者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闻废父子之伦,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礼官以皇上与为人后,而强附末世故事,灭武宗之统,夺兴献之宗。夫孝宗有武宗为子矣,可复为立后乎?武宗以神器授皇上矣,可不继其统乎?今举朝之臣,未闻有所规纳者,何也?盖自张璁建议,论者指为干进。故达礼之士,不敢遽言其非。切念皇上在兴国太后之侧,慨兴献帝弗祀三年矣。而臣子乃肆然自以为是,可乎?臣愿皇上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曰皇考,而别立庙于大内。兴国太后曰圣母,武宗曰皇兄,则天下之为父子君臣者定。至于朝议之谬,有不足辨者。彼所执不过宋濮王议耳。臣按:宋臣范纯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诏,亲许为仁宗子。至于封爵,悉用皇子故事,与入继之主,事体不同。’则宋臣之论,亦自有别。今皇上奉祖训入继大统,果曾亲承孝宗诏而为之子乎?则皇上非为人后,而为入继之主明矣。然则考兴献帝、母兴国太后,可以质鬼神俟百世者也。臣久欲上请,乃者复得见席书、方献夫二臣之疏,以为皇上必为之惕然更改,有无待于臣之言者。至今未奉宸断,岂皇上偶未详览耶?抑二臣将上而中止耶?臣故不敢爱死,再申其说,并录二臣疏以闻。”疏奏,上曰:“此关系天理纲常,仍会文武群臣集议可否。”

三年春正月,杨廷和罢,礼部尚书汪俊请曰:“公去,谁与主者?”适主事侯廷训据宗法为《大礼辨》,遍示群臣,俊得之,喜曰:“违斯议者,当斩也。”于是吏部尚书乔宇率九卿上言:“必以孝宗为考,而后大宗为不绝。”俊复会公侯卿佐及翰林台谏官上言:“祖训‘兄终弟及’,以同产言也。皇上为武宗亲弟,自宜考孝宗,母昭圣。前后章奏,惟张璁、霍韬、熊浃与桂萼议同。其他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部议。其当从违可知矣。”帝曰:“更参众论议之。”给事中张等三十有二人,御史郑本公等三十有一人,各抗章力论,以为当从众议。上怒其朋言乱政,俱夺俸。修撰唐皋亦言:“陛下宜考所后以别正统,隆所生以备尊称。”帝谓皋模棱持两可,亦夺俸。于是汪俊等更议“于兴献帝、兴国太后止各加一‘皇’字,以备尊称。”不报。是时楚王荣诚以仪宾沈宝疏上,代府长史李锡、南京都察院经历黄绾、锦衣卫千户聂能迁各上疏议,其言与璁议合,帝益心动。乃命取督赈侍郎席书,南京刑部主事桂萼、张璁诣京集议。时霍韬居里中,亦并召之。

兴国太后千秋节。命妇各上笺觌贺,宴赉倍常。是月晦日,昭圣皇太后圣旦。先期有旨,命妇免入朝贺。朱淛、马鸣衡上言:“暂免朝贺,在寻常固可。然当议礼纷更之时,正人心匆惶之际,忽传报罢,安得无疑?窃谓此意若出太后,其间必有因事拂抑之怀,往时存殁之感;若出自圣意,则母子至情,有隆无已。岂可以圣旦嘉节,而辍此盛礼哉?”疏入,帝怒,命逮讯。侍郎何孟春论救,不报。已而陈逅、李本,刑部员外郎林惟聪各抗言:“马鸣衡、朱淛不知太后懿旨,辄有论列。原其本心,以为议礼之初,太后辄不受朝。人将谓陛下之心有所偏主。而奸谗之流,或从而乘间献媚,其祸有不可言尔。今乃下之诏狱,加以严刑。天下闻之,将谓陛下以宫闱之故,罪及言官。本生、正统之义,不能无所轩轾。而忠臣义士且将杜口结舌,不敢复议天下事矣。”帝怒其烦扰,并逮系考讯。大理卿郑岳论救。不报。

三月,奉兴献帝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为“本生母章圣皇太后”。初,帝召张璁等,都御史吴廷举恐璁至,不变初说。请敕诸生及南京大臣及耆德旧臣,各陈所见,以备采择。璁、萼乃复上疏,申明统嗣之辨。璁且曰:“今之加称,不在皇与不皇,实在考与不考。若徒争一‘皇’字,则执政必姑以此塞今日之议。臣恐天下知义礼者,仍必议之不已也。”帝嘉纳之。是日,帝御平台,召冕、纪、宏谕加尊号及议建室,冕对曰:“臣等愿陛下为尧、舜,不愿为汉哀。”帝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冕等不能对。乃命草诏加上尊号,给事中张等、御史朱实昌等交章力谏,帝切责之。敕礼部曰:“圣母昭圣慈寿皇太后特加尊号为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又敕曰:“本生父兴献帝、本生母兴国太后今加称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本生母章圣皇太后’。”又曰:“朕本生父母,已有尊称,仍于奉先殿侧别立一室,尽朕追慕之情。”礼部尚书汪俊上议曰:“皇上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为本生父立庙大内,从古所无。惟汉哀帝尝为共王立庙京师,师丹以为不可。请于安陆庙增饰为献皇帝百世不迁之庙,俟他袭封兴王子孙,世世奉享。陛下岁时遣官祭祀,亦足以伸至情矣。”上曰:“朕奉太庙,岂敢间越,与汉哀帝不同,务协公论,以伸至情。”吏部尚书乔宇等复奏曰:“皇上圣睿,于宗法大小,必洞然无疑。故曰建室,以避立庙之名也。于奉先殿侧,以避大内之名也。推此,则专于大宗,必降于小宗。安陆祭祀,无庸改议矣。”时湛若水、石瑶、张、任洛、汪举等皆具奏。不听。于是汪俊求去,上切责,罢之。

户部侍郎胡瓒等上言:“大礼已定,席书督赈江、淮,实关民命,不必征取来京。”上从之。并止璁等勿来。时璁、萼已抵凤阳矣。见邸报敕加尊号,乃复上疏,极论两考之非。且曰:“臣知‘本生’二字,决非皇上之心所自裁定,特出礼官之阴术。皇上不察,以为亲之之辞也。不知礼官正以此二字为外之之辞也。必亟去二字,继统之义始明,而人心信从矣。”疏入,上命复召来京。蒋冕言于帝前,曰:“二人若来,必扑杀之。”帝不问,而遣人趋使速来。遂降中旨,以书为礼部尚书。给事中安盘等上言:“大礼之失,自霍韬、张璁欲考本生,而邪说始起。自桂萼进席书、方献夫之论,而邪说益张。乞寝书新命,治萼等奸罪。”张汉卿等亦上言:“书督赈乖方,煮粥误民,致死生民数万,宜正国法,以快人心。”南京给事中黄仁山等亦上言:“书巧诈邪佞,私蓄议藁而不自进,阴托桂萼代奏干宠。而璁、萼每造书所,必在暮夜,其为阴类忄佥人无疑。乞加罢斥,召还汪俊。”南道御史田麟等亦上言:“汪俊、席书邪正相反,进退失宜。且祖制上卿俱推举简用,今何取于书而出自内降耶?乞同璁、萼并黜,以避贤路。”俱不报。

礼部侍郎吴一鹏等会侯、伯、卿贰、翰林、台、省,力言建室之非,且曰:“臣等遵祖训本礼经,守师丹、程颐之论,以悟主心。姑停建室,仍庙安陆,岁时遣官奉祭。俟异日皇子众多,袭封兴王,世世承享。”帝曰:“朕承天命,奉宗祀,孝养圣母。皇考陵园,远在安陆,卿等安乎?今党同执奏,败父子之伦,伤君臣之义。欺朕冲年,眇忽纲常。其奉先殿西室,亟行修饰,尽朕岁时急切之情。”于是修撰吕冉、编修邹守益俱上疏争之。帝怒,俱逮赴镇抚司考讯。给事中张、章侨,御史张鹏翰等交章论救。不报。已而狱具,谪冉解州判官,守益广德州判官。

命内阁拟撰圣母昭圣皇太后与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册文,帝遣司礼官传谕,欲于昭圣册内称嗣皇帝,献皇帝册内称孝长子。章圣册内加称圣母,自称长子。蒋冕等力言不可,仍以原文封进。帝览之,遂于献皇帝册内加一“孝”字,章圣册内欲去“本生母”三字。冕等复上言:“此字惟宗庙祝文用之,今称长子,已尽孝情。又加此字,有干正统。且‘本生母’三字,系敕谕拟定,亦难轻去。”仍封还。御批乃依原文,止称长子,章圣册内加一“圣”字。

帝御奉天殿受贺,布诏天下,诏曰:“朕躬膺天命,嗣承皇兄武宗毅皇帝大统,奉宗祀。惟我皇考孝宗敬皇帝神谟圣政,是继是行。仰惟圣母昭圣慈寿皇太后拥翊之功,莫罄名言。本生父、母兴献帝、兴国太后鞠育之恩,罔殚报称。尊称未极,恒用歉然。恭奉册宝,加上圣母尊号曰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兴国太后曰‘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义专隆于正统,礼兼尽夫至情。”是时张璁至东昌,读诏书叹曰:“执政忍为此欺乎?两考并称,纲常紊矣。”蒋冕求罢归,帝曰:“朕方倚任,共图治理。建室礼仪,朕自裁定。”既而冕上言:“皇上恭诣仁寿宫,加上尊号,圣母昭圣皇太后遽有懿旨,免命妇入贺,其故非臣等所知。又命书为礼部尚书,璁、萼复取来京,圣意所向,中外不能无疑。宜追寝前命。”不报。冕遂移疾乞去,帝从之。御史王泮等疏留不报。

五月,以奉先殿西室为观德殿,欲安献皇帝主也。礼部侍郎吴一鹏、朱希周,郎中江必东,员外郎翁盘,主事彭黯等上言:“献皇帝主在安陆庙中,神灵攸依。奉先殿西室,宜设神位,以便时享,如奉慈殿之仪。”不报。遣司礼监太监赖义、京山侯崔元、侍郎吴一鹏之安陆,改题神主,奉上册宝,尊号曰“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迎如京师。一鹏等复上言:“历考前代,无自寝园迎入大内者。况安陆乃启封之地,献皇帝神主不宜轻动。惟永祀安陆,则本生之情尽,而正统之义得。”不报。

霍韬将赴召,复上言力辨二统之非。而席书在凤阳,亦上《大礼考议》,言:“诸臣讲学不明,固执私意。”且曰:“斯礼也,廷臣耆旧,自有知者,不敢犯众。而璁、萼等感激不平,力犯群议,举朝疾之如仇,甚可畏也。臣途穷矣,尚言此者,九庙神灵使之言耳。”

六月,璁、萼至京,复同上疏条七事,极论两考之非,以伯孝宗而考兴献为正。俱留中不下。鸿胪寺少卿胡侍上言:“唐睿宗不当兄中宗,宋太宗不当兄艺祖。不当称兄,则不当称伯明矣。”帝怒其狂率,出侍为潞州判官。初,张璁、桂萼至京师,廷臣欲捶击之,无一人与通,璁、萼称疾不出。数日后,退朝班,恐有伺者,出东华门走入武定侯郭勋家。勋喜,约为内助。台谏官交章攻击,以为当与席书并正其罪。章十余上,俱报闻。给事中张取群臣弹章奏发刑部,令拟璁等罪。尚书赵鉴私语曰:“若得俞旨,便扑杀之。”帝廉知之,遂降中旨,命桂萼、张璁为翰林学士,方献夫为侍讲学士,切责、鉴,罪之。璁、萼、献夫各上疏辞,不允。吏部尚书乔宇上言:“萼等偏执异说,摇动人心,愿赐罢黜。”帝怒,切责之。宇遂求去,从之。修撰杨慎,廷和子也。率同官姚涞,编修许成名、崔桐,简讨边宪、金皋等上言:“君子小人不并立,正论邪说不并行。臣等所执者,程颐、朱熹之绪也;萼等所言者,冷褒、段犹之余也。学术不同,议论亦异,臣等耻与萼等同列。”上罢其俸。给事中李学曾等、御史吉棠等亦争之,俱下狱外补。已而南京尚书杨旦、颜颐寿、沈冬魁、李克嗣、崔文奎及侍郎陈凤梧,都御史邹文盛、伍文定等复以为言。俱切责之。员外郎薛蕙著《为人后解》,以驳璁、萼之议,略曰:“《礼》:‘立后者,重大宗也。适子不为后,轻小宗也。’‘为人后者为之子。’言虽出《公羊》,实与《仪礼》相表里。既为之子,则当称父矣,而可仍曰伯、叔父乎?”帝览之怒,逮系诏狱。已而释之。

秋七月,璁、萼既拜新命,复列十三事以上:一曰三代以前无立后之礼,二曰祖训亦无立后,三曰孔子射于矍圃,斥为人后者,四曰武宗遗诏不言继嗣,五曰礼轻本生父母,六曰祖训侄称天子为伯、叔父,七曰汉宣帝、光武俱为其父立皇考庙,八曰朱喜尝论定陶事为坏礼,九曰古者迁国载主,十曰祖训皇后治内,外事无得干预,十一曰皇上失行寿安皇太后三年丧,十二曰新颁诏令决宜重改,十三曰台谏连名上疏,势有所迫。皆条列礼官欺罔之罪。疏入,留中。何孟春为论条辨,帝切责之。璁、萼复辞职,不许,乃就官。帝采其议,屡遣司礼监官至阁谕毛纪等,去册文“本生”字。纪等力言不可。亡何,帝御平台召,纪等责之曰:“此礼当速改。尔辈无君,欲使朕亦无父乎?”纪等惶怖退。召百官至左顺门,敕曰:“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今更定尊号曰‘圣母章圣皇太后’,后四日,恭上册宝。”何孟春退,草疏达旦,语礼部侍郎朱希周曰:“此礼复更,礼官尤当争之。”于是希周率郎中余才、江必东等上言:“皇上考孝宗、母昭圣,已越三年。今更定之谕,忽从中出,则明诏为虚文,不足取信于天下。”孟春与尚书秦金、学士丰熙等及翰林、寺、部、台谏诸臣,各上言力争“本生”二字不宜削。章十三上,俱留中不报。

戊寅,帝朝罢,齐居文华殿,金献民、徐文华倡言曰:“诸疏留中,必改孝宗为伯考,则太庙无考,正统有间矣。”何孟春曰:“宪宗朝尚书姚夔率百官伏哭文华门,争慈懿皇太后葬礼,宪宗从之,此国朝故事也。”杨慎曰:“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王元正、张等遂遮留群臣于金水桥南,曰:“万世瞻仰,在此一举。今日有不力争者,共击之!”何孟春、金献民、徐文华复相号召。于是秦金、赵鉴、赵璜、俞琳、朱希周、刘玉、王时中、张润、汪举、潘希曾、张九叙、吴琪、张瓒、陈沾、张缙、苏民、余瓒、张仲贤、葛桧、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贾咏、丰熙、张璧、舒芬、杨继聪、姚涞、张衍庆、许成名、刘栋、张潮、崔桐、叶桂章、王三锡、余承勋、陆钅弋、王相、应良、金皋、林时、王思凡二十人,谢蕡、毛玉、曹怀、张嵩、王、张■、郑一鹏、黄重、李锡、赵汉、陈时明、郑自璧、裴绍、宗韩、楷黄、臣胡、炳凡十有六人,余翱、叶奇、郑本公、杨枢、刘颖、祁杲、杜民表、杨瑞、张英、刘谦亨、许中、陈克宅、谭■、刘、张录、郭希愈、萧一中、张恂、倪宗岳、王璜、沈教、锺卿密、胡琼、张濂、何鳌、张曰韬、蓝田、张鹏翰、林有孚凡三十有九人,余宽、党承志、刘天民、马理、徐一鸣、刘勋、应大献、李舜臣、马冕、彭泽、张、洪伊凡十有二人,黄待显、唐升、贾继之、杨易、杨淮、胡宗明、栗登、党以平、何岩、马朝卿、申良、郑漳、顾可久、娄志德、徐嵩、张庠、高圭、安玺、王尚志、朱藻、黄一道、陈儒、陈廷鸾、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休、李录、周诏、戴亢、缪宗周、丘其仁、祖琚、张希尹、金中夫、丁律凡三十有六人,余才、汪必东、张■、张怀、翁盘、李文中、张氵粲、张镗、丰坊、仵瑜、丁汝夔、臧应奎凡十有二人,陶滋、贺缙、姚汝皋、刘淑相、葛潮、刘漳、杨仪、王德明、汪溱、黄加宾、李春芳、卢襄、华钥、郑晓、刘一正、郭持平、余祯、陈赏、李可登、刘从学凡二十人,相世芳、张{山我}、詹潮、胡琏、范禄、陈力、张大轮、叶应骏、白辙、许路、戴钦、张俭、刘士奇、祁敕、赵廷松、熊宇、何鳌、杨濂、刘仕、萧樟、顾铎、王国光、汪嘉会、殷承叙、陆铨、钱铎、方一兰凡二十有七人,赵儒、叶宽、张子衷、汪登、刘玑、江珊、金廷瑞、范钅总、庞淳、伍余福、张凤来、张羽、车纯、蒋珙、郑镏凡十有五人,毋德纯、蒋同仁、王玮、刘道、陈大纲、锺云瑞、王光济、张徽、王天民、郑重、杜鸾凡十有一人,俱赴左顺门跪伏,有大呼高皇帝、孝宗皇帝者。帝闻之,命司礼监谕退,不去。金献民曰:“辅臣尤宜力争。”朱希周乃诣内阁告毛纪,纪与石瑶遂赴左顺门跪伏。上复遣司礼太监谕之退,群臣仍伏不起,自辰迨午。帝怒,命司礼监录诸姓名,收系诸为首者丰熙、张、余宽、黄待显、陶滋、相世芳、毋德纯等八人于狱。杨慎、王元正乃撼门大哭,一时群臣皆哭,声震阙廷。上大怒,遂命逮系马理等凡一百三十有四人于狱。何孟春等二十有一人,洪伊等六十有五人,姑令待罪。

己卯,上圣母章圣皇太后册宝。庚辰,锦衣卫以在系官上请,初逮系时有奔匿者。至是,悉追系之。并待罪者,总二百有二十人。上责之,命拷讯丰熙等八人编

伍,其余四品以上者俱夺俸,五品以下者杖之。于是编修王相等一百八十余人各杖有差,王相与王思、裴绍宗、毛玉、胡琼、张曰韬、杨淮、胡琏、张灿、申良、臧应奎、牟瑜、余祯、安玺、殷承叙、李可登等十有七人俱病创,先后卒。

恭穆献皇帝主至自安陆,帝迎于阙内,奉谒奉先、奉慈二殿。已乃奉于观德殿,上册宝,尊号曰“皇考恭穆献皇帝”,不复言“本生”。是日,复趣席书来京。南京祭酒崔铣以灾异陈言:“议礼一事,

或摈斥,或下狱,非圣朝美事。”上不悦,令致仕。而陈先为给事中,言事忤旨,出为按察司佥事。至是,上言曰:“陛下察几致决,毅然去‘本生’二字,有人心者,咸谓始全父子之恩,无不感泣。乞罢乔宇、夏良胜以息邪说,复史道、于桂、曹嘉以作正气。”帝悦,复以为给事中。逮系修撰杨慎,编修王元正,给事中刘济、安盘、张汉卿,御史张原、王时柯于诏狱,复扑之。谪杨慎、王元正、刘济戌边。何孟春调南京工部。毛纪罢。

南宁伯毛良上言:“杨廷和要定策功,沮挠大礼,使陛下失天伦之正,废追崇之典。”千户聂能迁、百户陈纪、教谕王价、录事钱子威,各论奏议礼差谬,更正得宜。俱留中不报。

八月,席书至京。以孝宗考名未正,悉发诸议留中者,命礼部集议。郑岳、徐文华仍力言:“孝宗祝享、昭圣册宝,尊奉已久,不宜轻改。”帝切责之。胡世宁时居忧里中,亦上言与璁等合。帝嘉之。

九月,改称孝宗敬皇帝为皇伯考,昭圣皇太后为皇伯母。初集议时,汪伟、郑岳、徐文华等犹与璁等力辨可否,武定侯郭勋遽曰:“祖训如是,古礼如是,璁等言当。《书》曰:‘人臣事君,当将顺其美。’”于是书、萼、璁及献夫会公鹤龄、侯勋、鸾等六十有四人上言:“三代之法,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人无二本。孝宗伯也,宜称曰皇伯考。昭圣伯母也,宜称曰皇伯母。献皇帝主,别立祢室,不入太庙。尊尊亲亲,两不悖矣。”议上,从之。乃改称孝宗为皇伯考,昭圣为皇伯母。祭告天地宗庙,布诏天下。安陆松陵,帝既改名显陵等诸陵矣。及大礼既定,百户随全请改迁显陵。下工部议。尚书赵璜等上言:“太祖不迁皇陵,太宗不迁孝陵,愿以为法。”帝命礼臣会多官集议,尚书席书等会公、侯、九卿诸廷臣上言:“乞治全罪。”帝曰:“先陵远在安陆,朕瞻仰哀切,其再议之。”书与璁、萼等复上言:“举大事当顺人心。今多官皆曰:‘帝魄不可轻动,地灵不可轻泄。’臣等敢不尽言。”帝乃罢议,命显陵祭如七陵。

十二月,评事韦商臣上言:“臣以廷平庶狱为职。臣自今年七月授官以来,见以大礼伏阙,触犯圣怒,大臣改任者,何孟春一人;编戍者,学士丰熙等八人;决杖死者,编修王思等十有七人;以忤使臣而逮系者,副使刘秉鉴、知府罗玉等若干人;以织造抗使臣逮系者,布政使马卿、知府查仲道等若干人;以失仪下狱者,御史叶奇、主事蔡干等五人;以京堂官为所属讦奏下狱者,御史任洛、副使任忠等二人。此皆国家大狱,上干天象,下骇民俗,所关甚巨者也。臣不敢爱死,惟陛下大奋明断,将诸臣录复其官,及其子孙,庶不失钦恤之意。”疏入,调外。巡抚江西都御史陈洪谟亦言之,留中不报。

四年春三月,诏修《献皇帝实录》。夏四月,光禄寺丞何渊请立世室,崇祀皇考于太庙。帝命礼部

集议,尚书席书等上议:“《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周以文、武有大功德,乃立世室与后稷庙,皆百世不迁。我太祖立四亲庙,德祖居北,后改同堂异室。议祧则以太祖拟文世室,太宗拟武世室。今献皇帝以藩王追崇帝号,何渊乃欲比之太祖、太宗,立世室于太庙,甚无据。”不报。张璁、桂萼俱言不可。璁曰:“臣与廷臣抗论之初,即曰:‘当改为献皇帝,立庙京师。’又曰:‘别立祢庙,不干正统。’此非臣一人之私,天下万世之公议也。今渊乃以献皇帝为自出之帝,比周文、武,不经甚矣。上干九庙之威监,下骇四海之人心,臣不敢不为皇上言之。昔汉哀帝尊定陶共王为共皇,立庙京师,比孝元帝,至今非之。今渊请入献皇帝于太庙,不知序于武宗之上与?武宗之下与?昔人谓孝子之心无穷,分则有限。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之,均为不孝。别立祢庙,礼之得为者也。此臣昧死劝皇上为之;入于太庙,礼之不得为者也。此臣昧死劝皇上勿为。”席书会群臣复上议争之。大学士费宏、石瑶、贾咏,尚书廖纪、秦金及九卿、台谏官,各上疏力争,俱不报。璁、萼乃谓书曰:“观德殿规制未备,宜圣心未慊也。须别立庙,不干太庙。尊尊亲亲,并行不悖。”书等遂上议:“宜于皇城内择地,别立祢庙,不与太庙并列,祭用次日。尊尊亲亲,庶为两全。”从之。

六月,作世庙。初,席书上《庙议》有曰:“亲尽之期,与孝庙同。”帝问其故,书对曰:“我朝德祖比后稷,太祖、太宗比文、武,皆百世不迁。懿祖以下,随世而祧。献皇帝与孝宗同世,亲尽同祧。”帝曰:“别庙不与祖宗序列,他日奉祧,藏于何所?何以伸朕世享之情?其再议之。”书上言:“宜藏主寝殿,岁暮出祭,如太庙议。”帝曰:“皇考生朕一人,入继大统。今特立庙,世世不迁,伸朕孝思。”乃命工部相地,于太庙左环碧殿旁立庙。前殿后寝,一如太庙,而微杀其制。路由阙左门入。已而命定庙名曰世庙。礼科给事中杨言等上疏,乞罢世室,略曰:“祖宗身有天下,大宗也,君也。献皇帝旧为藩臣,小宗也,臣也。以臣并君,乱天下大分。以小宗并大宗,干天下大统,无一可者。”不听。

十二月,席书上《大礼集议》,帝命颁赐藩府及中外群臣,仍令各省刊布以传。五年夏六月,《献皇帝实录》成。秋七月,帝以观德殿在奉慈殿后,地势迫隘,欲改建于奉先殿

左。工部尚书赵璜言:“移观德殿于奉先殿左,必与奉慈殿对峙。孝肃太皇太后,献皇帝之祖母,孝惠皇太后,又圣母也。庙出其左,恐神灵有所不安。”席书亦言:“世庙之建,民劳俞年。今甫告成,力亦当节。”帝复谕大学士费宏等曰:“迁观德殿与奉慈殿无预,卿等勿蹈前日之误。”宏等乃乞敕礼、工二部卜日营度,给事中张嵩、卫道,御史郭希愈、陈察等各上言:“灾异非常,乞仍旧以宽民力。”不报。丁丑,世庙成,帝自观德殿奉献皇帝主于世庙。复自武英殿迎献皇帝神位于观德殿。礼成,群臣表贺,撰《世庙乐章》。

九月,帝奉章圣皇太后谒见世庙。先是,帝谕辅臣曰:“圣母欲谒世庙,卿谓何如?”费宏、杨一清曰:“国初礼制,皇后谒太庙。永乐时,改谒奉先殿,无至太庙者。”帝以问璁、萼,对曰:“唐《开元礼》有皇后庙见之仪。国初,皇后谒太庙,内外命妇陪侍。永乐止谒奉先。皆当时礼官失考,非祖制也。皇太后中宫,宜先见太庙,以补前礼之阙;次谒世庙,以成今礼之全。”宏、一清曰:“璁、萼所引《开元礼》,不可为法。国初礼文未定,二臣欲复庙见,是彰祖宗之阙也,不可。”席书、刘龙曰:“高皇帝准古庙见礼,为大婚册后之制,未及施行。复定册后,止谒奉先殿。璁、萼所引,俱大婚礼。今世庙告成,是大祭礼,不可附会。章圣皇太后宜于奉主之后,祗谒观德殿,则祖宗法守之益坚矣。”璁、萼曰:“周天子宗庙之祭,王服衮冕而入,立东序;后服副而入,立西序。九献各四拜,是天子与后共承宗庙也。皇上毅然举行,以复古礼,未为不可。”因自具仪以上,席书等不能难。大学士石瑶上言:“祖宗家法,凡后妃入宫,未有无故复出者。太庙尊严,乃天子对越之所,非时享祭,亦未轻出入,而况后妃乎?汉、唐之季,事不师古,女祸时作,其患不可胜言,可不虑哉!”帝怒,切责之。席书等乃上请“圣母谒庙,必得上同行,以主斯礼”。从之。

礼部议:“祭世庙用太庙次日。”太常寺谓:“时享太庙及观德殿,先三日斋戒,先一日视牲。今祭用次日,则斋戒、视牲日各不同。且岁暮之际,难于次日举行。”礼部复请“岁暮权与太庙同日”。帝曰:“俱用同日次第举行。”

六年春正月,谕修《典礼全书》。张璁纂《要略》二卷以进,上言:“此礼之失,非今日,自汉、宋诸臣争之;故皇上之改,改汉、宋诸君也;臣等之争,争汉、宋诸臣也。昔唐有《开元礼》,宋有《开宝礼》,所载皆仪文制度而已。今宜如《通鉴凡例》,以年月日为纲。事关大礼者必书,备载圣裁。乃辑为《要略》以献。”帝命付史馆纂述。

费宏等定议世庙乐舞,止用文舞随堂。何渊上言:“世庙乐舞未备。”下礼部集议,侍郎刘龙等议:“宜仍旧。”帝谕辅臣再议,大学士杨一清、贾咏、翟銮上言:“汉高帝以武功定天下,故奏武德文治舞。惠、文二帝不尚武功,故止用文治昭德。世庙止用文舞,亦此意也,不为缺典。”张璁独上言:“《王制》有曰:‘祭用生者。’皇上身为天子,尊献皇为天子父,宜以天子礼乐祀之,缺一不可。且天子八佾,为人六十有四;诸侯六佾,为人三十有六。国朝太庙文武佾各八,计百有二十八人。王国宗庙,文武佾各六,计七十有二人。献皇在藩时,固用七十有二人,今乃六十有四,可乎?以天子父不得享天子礼乐,何以式四方、法万世?”帝从之。

七年夏六月,《明伦大典》成,加张璁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追夺议礼诸臣官,敕曰:“大学士杨廷和谬主《濮议》。尚书毛澄不能执经据礼。蒋冕、毛纪转相附和。林俊着论迎合。乔宇为六卿之首,乃与九卿等官,交章妄执。汪俊继为礼部,仍注邪议。吏部郎中夏良胜,胁持庶官,望遂邪志。何孟春以侍郎掌吏部,鼓舞朝臣,伏阙喧呼。朕不欲已甚,姑从轻处:杨廷和为罪之魁,以定策国老自居,门生天子视朕,法当夷市,特宽宥削籍为民。毛澄、林俊俱已病故,各夺其生前官职。蒋冕、毛纪、乔宇、江俊俱已致仕,各夺职闲住。何孟春情犯特重,夏良胜酿祸独深,俱发原籍为民。其余两京翰林、科、道部属,大小衙门各官,附名入奏,或被人代署而已不与闻者,俱从宽不究。其先已正法典或编戍为民者不问。尔礼部揭示承天门下,俾在外者咸自警省。”

秋七月,加上皇考、圣母尊号,皇考为恭睿渊仁宽穆纯圣献皇帝,圣母为章圣慈仁皇太后。诏告天下。

八年十月朔,日食。刑部员外郎邵经邦上言:“《诗十月之交》,刺无良也。意者陛下以议礼之故,亟用张璁。皇父专权,致召天变,则所议者不为公礼矣。可守也,亦可变也;可成也,亦可毁也。”疏入,帝怒其疏末有引用茅焦语,谪镇海卫,与杨慎等永远不宥。死戍所。

十五年冬十月,更世庙为献皇帝庙。帝谕礼部尚书夏言曰:“朕思皇考庙名,似大不安。太宗百世不迁,故名世室。恐皇考亦敦让太宗,宜别拟议。且‘世‘字,来者或用作宗号,今施于皇考,徒拥虚名。可会郭勋、李时议之。”既而又谕曰:“皇考庙止称献皇帝庙,庶别宗称,以见推尊之意。”于是夏言上言:“礼惟有功德者,别立庙祀,百世不迁,名之曰‘世’,周之文、武,世室是也。皇考献皇帝虽笃生皇上,比迹契、稷。而前有文皇,既称太宗,义当尊让;后有圣帝,必为世宗,理宜虚。今钦定献皇帝庙,庶几明祀正,而公议定。”帝从之,命以所议付史馆。

十二月,九庙成,献皇帝庙止修时祀,以避丰祢之嫌。十七年五月,议集明堂秋飨礼。先是,皇考献皇帝止举时祀,不祀太庙。于是扬州府同知致仕丰坊上言:“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

大于配天。宜建明堂,尊皇考为宗,以配上帝。又天下郡邑,宜各立明堂,岁时祝拜君上,以尊朝廷。勿寄位释宫,亵体统。”下礼部议。坊,熙子也。尚书严嵩上言:“诸儒论礼不一。臣惟明堂、圜丘皆以事天地。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正应古之方位。明堂秋飨之礼,即此可行,不必更建。至于侑飨之礼,《传》以为万物成形于秋,故秋祀明堂,以父配之。自汉武迨唐、宋诸君,莫不皆然,主亲亲也。至于钱公辅、司马光、孙、程、朱诸贤所论,主祖宗之功德。今以功德则宜配文皇;以亲则宜配献皇。第揆以严父之旨,以皇考而不得配,陛下庸有所弗宁矣。至于称宗之礼,则未有帝宗而不太庙者。臣不敢妄议,以负陛下,惟圣明裁择。”帝以示夏言,言不敢议。帝曰:“明堂秋飨,宜于奉天殿行之,其配享皇考称宗,不为过情,何在为不宜也。”复命集议。户部侍郎唐胄疏争之,曰:“三代之礼,莫备于周。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帝。未闻成王以严父之故,废文王配天之祭,移于武王也,皇上嗣统之初,廷臣执为人后之说,于是力正大伦者,惟张孚敬、席书诸臣。及何渊有建庙之议,陛下嘉答诸臣,亦云:‘朕奉天法祖,岂敢有干太庙!’顾今日乃惑于丰坊耶?臣谓明堂之礼,诚不可废。惟当奉大宗配,于礼为宜。若献皇帝得圣人为之子,不待称宗议配,而专庙之享,百世不迁矣。”疏入,上大怒,下胄锦衣狱,出为民。尚书嵩乃上言:“考秋飨成物之旨,严父配天之文,皇考侑飨,允合周道。”帝嘉纳之。

秋七月,议皇考于太庙。初,帝因严嵩请,既敕礼部议,又谕嵩曰:“太宗靖难,功与开创同,当称祖以别之。”嵩遂上议曰:“古者父子异昭穆,兄弟同世次。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庙,不系父子故也。晋则十一室而六世,唐则十一室而九世。宋真宗诏议太庙礼,学士宋议以太祖、太宗合祭同位。其后图,又以太祖、太宗同居昭位,皆古事之可据者。皇考亲孝宗弟,臣谓宜奉皇考于孝宗之庙。我太祖即位,仁祖虽自布衣,必享天子之祀。皇考顾独阙焉,圣心必有所不安。”又曰:“古礼:宗,无定数;祖,非有功者不得称。汉世称祖者二:高祖,世祖。光武再造汉室,故无二祖之嫌。我文皇定鼎持危,功莫大焉。尊称为祖,圣见允宜。”嵩奏出,群臣翕然无异议。时张孚敬死已六年矣。

九月辛巳,奉太宗文皇帝为成祖,皇考献皇帝为睿宗。癸未,皇考于太庙。辛卯,大飨上帝于玄极殿,奉睿宗配享。二十年夏四月辛酉,九庙灾。时久不雨,是日初昏,阴雨骤

至,大雷雹以风。忽震火起仁庙,烈风嘘之。须臾,毁其主,延及成祖主,亦毁,遂及太祖昭穆群庙,惟献庙独存。二十四年秋七月,太庙成,布诏天下。

穆宗隆庆元年春三月,礼科左给事中王治上言:“献皇帝入庙称宗,在今日犹有当议者。盖献皇虽贵为天子之父,实未尝南面临天下,而今乃与祖宗诸宗、诸帝并列;虽亲为武宗之叔父,然尝北面武宗,而今乃设位于武宗之右。揆之古典,终为未合。故先帝于献皇帝庙之后,世庙之享,犹不忘设。是先帝之心,亦自有不安者。臣以为献皇太庙,千万岁后,不免■迁;若专祀世庙,则亿万世不改。惟陛下下廷臣议求至当,以妥献皇之灵,以光先帝大孝。”章下所司,格不行。

谷应泰曰:孝宗仁圣,麟趾不蕃。武庙盘游,前星失耀。再世衰微,古今至变也。当是时,重继嗣者私恩,重承统者大义。而世宗以臣绍君,以弟承兄。敷天臣民,谁忍孝宗之嗣一传卒斩者?既已斩焉,则忠臣义士不能复续,求其同气之近者立之,统在嗣亦在矣。所以武宗遗诏,不敢子视世庙也。既已兄称武庙,因欲并考孝宗,则孝以无孙反因得子,于义为诬;称子逼武,二统嫌孝,于理亦碍。况父子至亲,岂可隔世轶代,妄相附属?比之定陶、濮王生视寝膳,死视敛含,曾有鞠[B13W]之恩,蚤定父子之分者,迥相判也。既不考孝,即考兴献,天下有无父之人乎?汉宣不皇其父,未尝不考皇孙;光武不皇其父,未尝不考南顿。既考兴献,即当皇兴献,天下有子为天子,父为列侯者乎?据称兵逆父,遂不敢皇,犹之舜不王瞍,禹不王鲧也。兴献以肇篆启圣,俨然皇焉。亦犹之周王王季,周王文王也。汤不王商癸,而周王王季;光武不王南顿,而世宗王兴献。踵事增华,礼以义起,孝子之至也。所疑者,考兴献,则疑于无孝宗;皇兴献,则疑于跻武宗。凭几弥留,奉迓入继,不能得世宗而延其嗣,反欲召兴献而乱其统,此举朝所以沸腾,百官所以号泣也。

不知太庙者,承统之地,皇而不庙者有异;称宗者,继统之名,皇而不宗者亦殊。懿文太子亦得为康皇帝,英宗斥成阝王,然亦称景泰帝。不入庙,则地不逼;不称宗,则名不嫌。亲近则尊,亲尽则祧。辟之遥除之官,追赠之号。曲体罔极之私情,无预朝廷之名器。乃世宗尊为天子,必欲使之不王其父;兴献为天子父,必欲与之共臣其子,此则议礼诸臣之过也。至于观德殿足矣,必欲迁近太庙,与之同门;献皇帝足矣,必欲削去“兴献”,崇加徽号。见太后于世庙,著献皇之《实录》,折衷礼经,毋乃不伦。兴国皇太后圣旦,则宴赉有加;昭圣皇太后千秋,即传免朝贺。传闻乖异,存殁伤心。卒之不加宗,不入庙,杀徽称,止迁葬,则亦璁、萼有功于存统也。

若夫廷和等之伏阙呼号,甚于牵裙折槛;世宗之疾威杖戍,竟同元佑党人。大礼未成,大狱已起,君臣交失,君子讥焉。而廷和戮及身后,杨慎谪死贬所。濮议诸臣,旋蒙赐还;兴国之狱,无复金鸡。此则世宗乏锡类之仁,亦璁、萼诸人无休休之量也。至于丰坊倡议,严嵩附和,严父之说兴,睿宗之号进。孝宗几疑通宫,武庙嫌跻新鬼,以明察始,以丰祢终。盖丰坊固子政之刘歆,分宜实议礼之林甫,善作者不必善成。惜乎!不令张孚敬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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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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