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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四

徽宗皇帝

追复元祐党人

崇宁四年九月,九鼎成。己亥,御笔手诏:『元祐奸党诋讪先帝,罪在不赦。曩屈常宪,贷与之生,屏之远方,固无还理,弃死贬所,岂不为宜?今先烈绍兴,年谷丰稔,铸鼎以安庙社,作乐以协神民。嘉祥荐臻,和气浃洽,肆颁赦宥,覃及万方。兴造邦诬,久责遐裔,一夫失所,朕尚侧然,用示至仁,稍从内徙,服我宽德,其革尔心。应岭南移荆湖,荆湖移江淮,江淮移近地,惟不得至四辅畿甸。除上书已经量移及近乡人外,依下项州:一、今来朝廷宽恩,所移州军不见得地里远近。窃虑所移,却有远近妨碍去处不同。限指挥到五日内,许经州自陈乞去处,本州入急递申尚书省,即不得陈乞非合移路分及拘碍去处。如愿依旧者亦听。一、今来系特降诏许量移,今后有司不得用例检举量移,违者以违制论。一、量移诸州人离州日,并免伴送,具起离及到日申尚书省。邹浩,昭州移汉阳军。陈次升,循州移鄂州。余爽,封州移潭州。范正平,龚州移岳州。范柔中,雷州移全州。黄庭坚,宜州移永州。陈瓘,廉州移郴州。任伯雨,昌化军移道州。张庭坚,象州移复州(二年八月一日自鼎移象,三年四月一日,却移桂州)。龚夬,化州移桂阳监(二年八月一日自象移化)。李祉,英州移汝州。王道,韶州移郴州。梁弼,琼州移归州。陈恂,南恩州移峡州。马谂,南恩州移岳州。王履,新州移归州。郭子旂,宾州移峡州。赵希德,宾州移荆门军。王长民,循州移江宁府。张林,白州移衡州。范纯粹,鄂州移宣州。阎守勤,全州移涟水军。王化基,高州移全州。曾布,衡州移舒州(廉口舒任)。刘安世,光州移江州。孙琮,荊门军移海州。马涓,澧州移荆门军[1]。李深,复州移建昌军。曾纾,永州移和州。蔡克明,桂阳监移饶州。郑居简,邵州移滁州(三年四旦一日编管信州)。韩忠彦,济州移相州(磁副济置。)范纯礼,徐州移单州(静江使副。)安焘,建昌军移襄州。王古,温州移徐州。曾肇,汀州移台州(明年正月十七复官。其置汀州在二年七月十五日)。朱师服,兴***移秀州。张耒,黄州移兖州。吕希纯,汝州移河阳。王觌,临江军移润州。丰稷,建州移婺州。张舜民,房州移虢州。谢文瓘,邵武军移处州。龚原,和州移湖州。吴安逊,汉州移汝州。冯说,徐州移汝州。梁安国,齐州移泽州。王箴,通州移陕州。曾焘,歙州移单州。裴彦臣,池州移广德军。朱绂,福州移睦州。李穆,金州移邓州。邓世昌,密州移唐州。王化臣,青州移济州。李之仪,太平州移唐州。江公望,南安军移衢州。陈棺,归州移光州。

吕本中《杂记》:崇宁间,蔡京每谓人:『如刘安世,更雄捣硙磨,亦只说元祐是也。』京执政久,亦时有长者之言。尝有乞将元祐臣僚编置远恶州郡者,京曰:『元祐人本无大罪,止是不合改先帝法度耳。』其后蔡京得保首领以没,未必不缘其有长者之语也。

崇宁五年正月戊戌,是夕,彗星出西方,由奎贯胃、昴、毕,至戊,没。乙巳,诏以星文变见,避正殿,损常膳。中外臣僚等,并许直言朝廷阙失(实有)。又诏:『应元祐及元符末系籍人等人,合既迁谪,累年已足惩戒,可复仕籍,许其自新。朝堂石刻,已令除毁。如外处有奸党石刻,亦令除毁,今后更不许以前事弹纠,常令御史台觉察,违者劾奏(实无)。』

诏旨有此,《实录》乃削去,不知何意也。

丁未,大赦天下,应合叙用人,依该非次赦恩与叙;应见贬责命官未量移者,与量移;应官员犯徒罪以下,依条不以赦降去官原减者,许于刑部投状,本部具元犯因依闻奏,未断者并仰依令赦原减。诏:『已降指挥,除毁元棺奸党石刻及与系籍人叙复注拟差遣,深虑鄙浅愚人妄意臆度,窥伺间隙,驰骛抵巇,觊欲更张。熙、丰善政,苟害继述,必置典刑。宜喻迩遐,咸知朕意。』(实有)中书省勘会崇宁二年三月六日已后所降元祐奸党指挥共二十二项,诏除冲罢外,其逐项指挥并罢。

二年三月乙酉(六日)、七月乙巳(二十九)、九月壬午(六日)、癸巳(十七)、辛丑(二十五)、乙巳(二十九)、十月庚午(五日)、十一月辛巳(五日)、十二月己未(十四)、庚申(十五)、壬戌(十七)、己巳(二十四)、三年六月甲辰(三日)、戊午(十七)、七月壬申(一日)、戊寅(七日)、丙申(二十五)、四年二月己酉(十日)、五月戊申(十二)。已上共十九项,余三项当考。今检讨得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八月二十八日、十二月三十日诏凡三项,不知即是此否,姑附见,更详考(上二十五项并见《元祐党籍》)。

庚戌,三省同奉圣旨,依下项收复:

曾任宰臣执政官:

刘挚,追复朝请大夫。

梁焘,追复朝请大夫。李清臣,追复左中散大夫(故雷户)。王岩叟,追复宣义郎。

轻第二等:

责授磁州团练副使韩忠彦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责授廉州司户参军、舒州居住曾布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静江军节度副使、单州安置范纯礼叙复左朝议大夫[3]、提举鸿庆宫。

责授祁州团练副使安焘叙复中大夫、提举鸿庆宫。

中大夫、衮州居住刘奉世提举明道宫(四年九月五日自沂徙兖)。

左朝议大夫章惇追复太中大夫。轻第三等:

追贬祁州团练副使黄履追复中大夫。曾任待制以上官:

苏轼追复宣义郎。

刘安世叙复承议郎。

曾肇叙复朝散郎。

邹浩叙复承奉郎,归常州。

朱光庭追复宣德郎。轻第二等:

孔文仲追复奉议郎。

范纯粹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宫。

丰稷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官。

王古叙复朝请郎、管勾明道宫。

勒停人:张舜民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朱师服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师服安置兴***在元年八月二十七日)。除名勒停人:

谢文瓘叙复承议郎、管勾太极宫。

贾易叙复朝奉郎、管勾玉局观。

吕希纯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极观。

杨畏叙复朝散郎、管勾崇禧观。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陈次升,复朝奉大夫、知漳州。降授朝奉大夫、提举崇福宫郭知章知虔州。朱绂特授朝散大夫、知福州。朝请大夫叶祖洽知建州。(祖洽未行,丁家艰。上官均志墓云:『大观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知洪州。』)文臣官重第一等勒停人:

任伯雨,特授承务郎。

范柔中、邓考甫、龚夬、陈瓘并叙承务郎。考甫依旧致仕(邓考甫叙复承务郎,依旧致仕。元本无之。今自后掇取增入。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与范柔中俱不许放还,却不见其致仕月日)。

张庭坚,叙复承务郎,与监庙差遣。

马涓,叙复承事郎。

封觉民,追复承事郎。文臣余官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

黄庭坚,叙复奉议郎。

陈祐、李祉、并叙复宣德郎。

责授黄州别驾张耒,叙复承议郎。

李深,叙复承议郎。

李之仪,叙复朝奉大夫。

周谊,叙复朝散郎。

孙琮,叙复承事郎。

胡端修,叙复宣德郎。

赵令畴,叙复朝奉郎。

吴安逊、梁安国,并叙复宣义郎。

王箴,叙复奉议郎。曾纡,叙复承事郎。文臣余官勒停人:

江公望,叙复宣德郎、监东岳庙。

李积中,叙复宣德郎。

汪衍,叙复承议郎。

梁宽,叙复朝奉大夫。

沈千、曹兴宗,并叙复承议郎。

王极,叙复宣德郎。

陈师锡,叙复朝请郎。

杨瑰宝,叙复朝请郎。

陈弁、洪刍、周锷,并叙复宣德郎。

黄安期,叙复奉议郎。

高渐,叙复承事郎。

萧利,叙复承议郎。

赵越,叙复右朝议大夫。

滕友,叙复朝奉郎。

陈唐,叙复宣德郎。

李昭玘,叙复朝散郎。

倪直孺、王巩,并叙复承议郎。

高茂华,叙复承事郎。

欧阳棐,叙复朝奉大夫。陈察,叙复朝请郎、提举崇福宫。廖正一,叙复奉议郎、监西岳庙。刘唐老,叙复朝请郎。杨彦璋,叙复朝散大夫。张恕,叙复朝奉郎、管勾灵仙观。梁士能,叙复左朝议大夫。钱景祥,叙复承议郎。李夷行,叙复朝请郎。

黄庭坚以下至李夷行,并吕希哲、张保源、毕仲游、常安民、晁补之、李格非、朱光裔、黄隐、苏嘉、种师极、吴安诗,并令吏部与监庙差遣。内见任宫观、岳庙差遣人依旧。程颐,叙复宣义郎,依旧致仕。吴处厚,追复朝奉郎。张夙,追复承事郎。文臣余官轻第二等[3]:秦希甫,叙复朝散大夫。降授宣德郎都贶,叙复朝散郎。朝散郎钟正甫[4],叙复朝奉大夫。许端卿,叙复承议郎。向级,叙复左朝议大夫。秦希甫以下并韩治,令吏部与知州差遣。

选人轻第二等:

吕谅卿  郑 侠  余 爽  范正平  杨 琳  苏 眪

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祐  李 新

冯百药  赵 峋  李 杰  李 贲  郭执中  石 芳

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  周永徽

鲜于绰  王 贯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

以上并于旧资上降两资收叙,送吏部与合入差遣,內无资可降人,依条注远小处。

于 肇  黄 迁  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梅君俞  寇宗颜  张居厚  李 修  黄 才  曹 盥

侯显道  周遵道  林 肤  宋寿岳  王 交  张 溥

许安修  胡 潜  董 庠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

梁俊民  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江 洵  王公彦

方 适  鹿敏求

以上并令吏部注在外合入差遣。

叶世英,复假承务郎,不理选限。吕彦祖、何大正,并许入学。衡钧、衮公适,并与追复旧官资任。王察,于旧资上降两资追复。

以上见在人并在外任便居住,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内身亡者,据今来追复官品合得遗表恩泽,三分减一零数比类施行。一名者不减。十七日庚戌叙复刘挚等官,《实录》并削去,甚无谓也。今用诏旨及《宣和录》追书,或须稍删之。

癸丑,诏:『元祐系籍人等,石本已令除毁讫。所有省部元镂印板并颁降出外名籍册,并令所在除毁,付刑部疾速施行。』丁巳,诏曰:『日者符祐邪臣,乘间擅权,变乱政事,奸朋并兴,肆为诬讟,诬诋宗庙。乖父子之恩,隳君臣之义。推原用心,罪在不赦。朕既承祖宗用德为治,明示好恶,止从窜斥,以为天下万世臣子之戒。累年于兹,不忍终弃,是用差次,蠲叙复,畀禄秩,惟些不恩,顾岂复用?尚虑奸朋,妄意私议害国,士大夫狃于邪说,胥沦溺以败类,朕甚悼焉。布告天下,明谕朕意,毋惑。』戊午,御笔:『元祐系籍人,石本已令除毁讫。所有从初降黜子孙、亲属职名,拘碍差注、荐举并脚色保状,立项声说,及不得取应者,并量等第与宽释,可速立法闻奏。』是日,随龙官郝随令任便居住,谢仅与知州差遣,陈彦修、卢逢原、吴珪、范致明并与知军差遣,陈羔、李熙载、元书、费恕、李景夏、慕容将美、石悈、卢君佐、田望、曾谠、李琰[5]、蔡肇、霍汉英,并令吏部与合人差遣。

郝随以下十八人并诏旨当考。谢仅二月十六日知光州。

己未,中书省言:『近降恩霈,除石刻责降人已别降指挥外,余未经检举叙复人数不少。』诏落职及曾任京职事官监察御史已上,并开封推、判官及监司人,令刑部限半月类聚,一并申尚书省取旨外,其未复官并未复旧差遣人,并令刑、吏部不候投状,各限两月,内赃罪及私罪情重人,与依条叙复。其公罪不以轻重,私罪情轻人,并复旧官,及与未责降已前本等差遣,如叙至两官以上者取旨。

三月戊戌,诏: 『应旧系石刻人,除第三等许到阙外,余并不得到阙下。其前降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指挥更不施行。』勘会除第二等张士良今年二月十六日奉御宝批,为系哲宗皇帝随龙人,持许任便居住外,曾任宰臣执政等官:

第一等

司马光  吕公著  吕大防  刘 挚  梁 焘

王岩叟  苏 辙  李清臣

第二等:

文彦博  章 惇  范纯仁  王 珪  韩忠彦

曾 布  王 存  郑 雍  傅尧俞  赵 瞻

韩 维  孙 固  范百禄  胡宗愈  范纯礼

刘奉世  安 焘

第三等:

张商英  蒋之奇  黄 履  陆 佃

曾任待制以上官

第一等:

苏 轼

刘安世  范祖禹 孙 升 曾 肇

邹 浩  朱光庭

第二等:

姚 勔  赵君锡  马 默  孔武仲  孔文仲

吴安持  钱 勰  李之纯  孙 觉  鲜于侁

赵彦若  赵 卨  王钦臣  李 周  王 汾

韩 川  顾 临  贾 易  吕希纯  王 觌

范纯粹  吕 陶  王 古  丰 稷  张 问

杨 畏  谢文瓘  岑象求  上官均  叶 涛

杨康国  朱师服

第三等:

陈次升  周 鼎  徐 勣  路昌衡  董敦逸

郭知章  龚 原  朱 绂  叶祖洽

余官

第一等:

孔平仲  任伯雨  尹 材  陈 瓘  范柔中

邓考甫  封觉民  张庭坚  龚 夬  汤 馘

马 涓

第二等:

黄庭坚  欧阳棐  刘唐老  秦 观  王 巩

吕希哲  杜 纯  吴安诗  张保源  司马康

张 耒  宋保国  黄 隐  毕仲游  常安民

余 度  郑 侠  晁补之  常 立  程 颐

唐义问  余 卞  李格非  孙 谔  陈 郛

朱光裔  苏 嘉  王 回  李希绩  欧阳中立

吕 俦  叶 伸  李茂直  吴处厚  李积中

商 倚  陈 祐  虞 防  李 祉  李 深

李之仪  范正平  曹 盖  杨 琳  赵 昞

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佐

李 新  衡 钧  衮公适  冯百药  周 谊

孙 琮  王 察  汪 衍  赵 峋  胡端修

李 杰  李 贲  赵令畴  郭孰中  石 芳

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

吴安逊  周永徽  高 渐  张 夙  鲜于绰

吕谅卿  王 贯  朱 统  吴 明  梁安国

王 古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  王 箴

鹿敏求  江公望  曾 纡  高士育  邓忠臣

种师极  钱景祥  周 綍  何大正  吕彦祖

梁 宽  沈 千  曹兴宗  罗鼎臣  刘 勃

王 拯  黄安期  陈师锡  于 肇  黄 迁

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梅君俞

寇宗颜  张 居  李 修  逢纯熙  南遵裕

黄 才  曹 盥  侯固道  周遵道  林 肤

葛 辉  宋寿岳  王公彦  王 交  张 溥

许安修  刘吉甫  湖 潜  董 祥  杨瑰宝

倪直孺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  梁俊民

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叶世英  谢 潜

陈 唐  刘经国  扈 充  张 恕  陈 并

洪 刍  周 锷  萧 利  赵 越  滕 友

江 洵  方 适  李昭玘  陈 察  高茂华

杨彦璋  廖正一  李夷行  彭 醇  梁士龙

第三等:

韩 治  都 贶  秦希甫  许端卿  向 级

钟正甫

内臣

第一等:

张茂则  梁惟简  陈 衍  王化基

第二等:

梁如新  裴彦臣  李 倬  谭 康  窦 钺

王 道  赵 约  黄卿从  冯 说  曾 焘

苏舜民  杨 偁  梁 弼  陈 恂  张 珠

李 偁  阎守勤  王 绂  李 穆  蔡克明

邓世昌  郑居简  王化臣

第三等:

张 祐

武臣

第一等:

郭子旂  马 谂  王长民

第二等:

王 履  任 濬  李 永  张 巽  李 备

王献可  胡 田  赵希德  王庭臣  吉师雄

钱 盛  吴休复  高士权  李 遇  潘 滋

李 珫  崔昌符  李嘉亮  刘延肇  李 基

第三等:

姚 雄

二月十六日诏,当考。二月十四日,除高阳副总管。

四月丁丑,臣僚言: 『伏睹知江宁府徐勣、知虔州郭知章、新知漳州陈次升、知福州朱绂,是四人者,皆元佑奸党,诋诬宗庙,附会邪党。今任以牧守,尚典方面,岂能奉行法令,体朝廷继述之意哉?舆论纷然,咸以谓典刑若此,恐非所以明是非、示好恶于天下。若行放罢,予以宫祠,尚为优幸。』诏朝请大夫、知江宁徐勣提举崇福宫,朝奉大夫、知虔州郭知章提举鸿庆宫,朝奉大夫、新知漳州陈次升提举明道宫,朝散大夫、知福州朱绂提举洞霄宫。

七月壬辰,诏:『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到阙者已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集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仍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一、系旧籍人子弟,曾任监司以上职事而身无显罪者,令本部特与升一等资任差注。一、系旧籍人子弟,不许注授在京差遣,其余亲属,不得注在京应奏官司差遣。一、应旧系石刻人,并不许到阙。』先是,臣僚上言:『自正月十四日降指挥,后来系籍人亲属并上书邪等人稍辐凑阙下,守候差遣,或就吏部注拟在京官司。当时朝廷应天以实,内修政事,理固当然。窃恐浸久,有害绍述,宜略为防限,以示好恶。』故有是诏。

十一月癸丑,臣僚上言:『伏睹崇宁五年七月三日敕:「应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许到阙者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籍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陛下恢至仁之德,开自新之路,不忍终弃,复列仕途,兹诚尧、舜之用心也。又虑浸久,有害绍述,故略为防限,以示好恶。然到阙而见讫赴部,初无日限。臣愚伏望圣慈特降睿旨[6],应系旧籍人子弟许到阙者,若到阙三日,即令投下文字,朝见讫,三日即令赴部。所有集注、直差、朝辞、出门,自从旧条,则异趣之徒,不得倚法之脱略,而害绍述之圣政。若乃上书邪等人公肆狂妄,非上之所建立,所谓躬自蹈之,殆与系籍子弟连坐者异矣。是宜得罪,重于子弟。陛下纵以仁心,矜贷此曹,亦当固为防限。臣愚以为宜于七月三日敕内添入「上书邪等」,庶几继志述事,明示四海,仁心义政,并用不废。天下幸甚!』从之。

大观二年三月戊辰,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检会今年正月一日赦书,元祐之初,奸臣乘间得罪放废,言念岁月之久,屡更赦宥,怀奸睥睨,报怨不已,公肆诬诋,罪在宗庙,朕不敢贷。其尚及贬所,或情轻法重,例被放弃,或非身自犯,因人得罪,止缘贪冒,附会朋比,或志匪诬谤,言有近似,或缘辨理,语涉讥讪,或止因职事,偶涉更改。凡此之类,可据元贬责罪犯审量其情,分轻重等第,取情理轻者与落罪籍,特与甄叙差遣。今将元编类册内,依详赦文,先次看详到孙固、陆佃、王存、蒋之奇、赵瞻、安焘、顾临、张问、朱师服、钱勰、王钦臣、杨畏、李之纯、王纷、马默、周鼎、向级、李昭玘、欧阳棐、陈察、梁士能、杨彦章、李贲、钟正甫、许端卿、赵彦若、贾易、姚勔、吕希绩、欧阳中立、叶伸、陈郛、朱光裔、苏嘉、吴俦、常立、李茂直、司马康、都贶、邓忠臣、廖正一、吕希哲、秦希甫、张耒、杜纯四十五人。』诏除孙固、安焘、贾易外,余并出籍。寻又看详到叶祖洽、郭知章、上官均、朱绂、种师极、钱景祥等六人。诏并出籍。

诏旨六月十九日可考。初草王珪、孙固出籍在四月十三日,今不取。《实录》并不载党人出籍事,甚无谓也。

六月戊戌,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7]:『除节次看详中纳孙固等六十人外,今依赦看详到韩维、杨康国、赵卨、鲜于侁、龚原、董敦逸、吕希纯、岑象求、孔武仲、叶涛、唐义问、余卞、宋保国、李深、陈祐、商倚、李之仪、范正平、李祉、韩治、曾纡、黄隐、马谂、王履、任濬、赵希德、郭子旂、刘延肇、钱盛、吴休复、崔昌符、李遇、李珫、吉师雄、赵希夷、王庭臣、高士权、李永、王献可、李嘉亮、姚雄、潘滋、高茂华、滕友、张溥、梅君俞、杨瑰宝、林肤、彭醇、吕彦祖、陈唐、曹盥、王守、曹兴宗、高公应、黄才、江公望、黄安期、梁俊民、王贯、张集、鹿敏求、李贲、高士育、逢纯熙、赵令畴、倪直孺、沈千、宋寿岳、侯顾、赵越、周锷、萧利、高遵裕、刘渭、杨琳、邓允中、董祥、王交、杨朏、于肇、刘勃、许尧辅、谢潜、张夙、何大正、张裕、洪刍、鲜于绰、李积中、冯百药、衮公适、李新、许安修等九十五人。』诏并出籍。

诏旨故事三月二十八日可考。《实录》无党籍事。

戊申,三省检会大观二年正月一日赦书内一项,应元祐党人,不以存亡及在籍,可特与叙官。勘会前任宰臣执政官见存人韩忠彦、苏辙、安焘。

安焘此月十四日已卒,三省检会盖在此前。

身亡人文彦博、吕公著、吕大防、刘挚、曾布、章惇、梁焘、王岩叟、李清臣、范纯礼、黄履。诏见存人与复一官。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韩忠彦特授通直大夫,降授朝散大夫苏辙可特授朝散大夫,中奉大夫、提举鸿庆宫安焘可特授中大夫,故降授太子太保、潞国公文彦博可追复太子太保,故追复左光禄大夫吕公著可追复右银青光禄大夫,故追复太中大夫吕大防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请大夫刘挚可追复朝议大夫,故太中大夫曾布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左中大夫章惇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散大夫梁焘可追朝请大夫,故追复宣义郎王岩叟可追复宣德郎,故追复左中散大夫李清臣可追复中大夫,故追复左朝议大夫范纯礼可追复左中散大夫,故追复中大夫黄履可追复太中大夫。

初草六月二十九日敕。

校勘记

[1]澧州 原本作『浓州』,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五改。

[2]单州 原本作『军州』,据《宋史·范纯礼传》改。

[3]轻第二等 原本作『轻第三等』,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改。

[4]钟正甫 原本脱『钟』字,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5]李琰 原本『琰』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6]睿旨 原本『睿』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7]言 原本无此字,据文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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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慧远 · 著
  • 沙门不敬王者论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慧远 · 著
  • 九转灵砂大丹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佚名 · 著
  •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刘通微 · 著
  •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佚名 · 著
  • 静庵文集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王国维 · 著
  • 太上洞神五星赞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佚名 · 著
  • 二程外书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朱熹 · 著
  • 道德真经颂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蒋融庵 · 著
  • 明真破妄章颂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张继先 · 著
  • 道德篇章玄颂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宋鸾 · 著
  • 庄子内篇订正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吴澄 · 著
  • 文始真经注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牛道淳 · 著
  • 二程遗书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朱熹 · 著
  • 茅盾散文集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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