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皇帝
修经义
熙宁四年二月丁巳朔,中书奏定贡举新制:进士罢诗赋,帖经、墨义,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以《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本经,次兼经,并大义十道。务通义理,不须尽用注疏,次时务策二道、礼部五道(礼部五道,当考)。中书撰大义式颁行。京东、陕西、河北、河东、京西五路先置学官,中书选择逐路各三五人,虽未仕有经术行谊者,亦许权教授,给下县主簿、尉俸;愿应举者亦听。候满三年,有五人奏举,堂除本州判,同主簿、尉,仍再兼教授。即经术行谊卓然、为士人所推服者,除充教授。其余州军,并令两制、两省、馆阁、台谏臣僚奏见任京朝官选人、有学行可为人师者,中书体量堂除逐路官,令兼本州教授。
五年正月戊戌,王安石以试中学官等第进呈,且言黎优、张谔文字佳,第不合经义。上曰:『经术今人人乖异,何以一道德?有所著可以颁行,令学者定于一。』安石曰:『《诗》已令陆佃、沈季良作义。』上曰:『恐不能发明[1]。』安石曰:『每与商量。』季长,钱塘人,安石妹婿也。壬寅云云。上言勘河决事,乃独遣程昉,安石云云,以疾病为辞。上默然良久,乃曰:『朕欲卿文字宜早录进。』安石曰:『臣所著述,多未成就,止有训诂文字,容臣缀缉进御。』
五月壬辰,上谓王安石等曰:『蔡确论太学试极草草。』冯京曰:『闻举人多盗王
安石父子文字。试官恶其如此,故抑之。』上曰:『要一道德。若当如此说,则安可臆
说?《诗》、〈书》法言相同者,乃不可改。』安石曰:『柔远能迩,《诗》、〈书》皆有是言,
别作言语不得。臣观佛书,乃无经合。盖理如此,则虽相去远,其合犹符节也。』
六年三月乙酉,命知制诰吕惠卿兼修撰国子监经义[2],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王雱
兼同修撰。先是,上谕执政曰:『今岁南省所取,多知名举人,士皆趣义理之学,极为美
事。』王安石曰:『民未知义,则未可用,况士大夫乎?』上曰:『举人对策,多欲朝廷早
修经义,使义理归一。』乃命惠卿及雱,而安石以判国子监沈季长亲嫌,固辞雱命,上弗
许。已而又命安石提举。安石又辞,亦弗许。
丁卯,旧纪书『诏王安石设局置官,训释《诗》、〈书》、〈周礼》义』,即此事也,今不别出。
四月壬辰,新赐进士及第余中为大理评事,朱服为淮南节度推官。邵纲为集庆军节度推官,叶唐懿为处州军事推官,叶棣为秀州司户参军,练亨甫为睦州司法参军,并充国子监修撰经义所检讨。上初疑棣等未称职,王安石曰:『今乏人检讨文字,若修撰,即自责成吕惠卿。』上乃许之。
十月辛未,光州刺史、附马都尉马敦礼乞立《春秋》学官,不许。先是,上以敦礼不识王安石,遣敦礼诣中书见之。敦礼求独见,安石辞以不曾被旨,与众见之。是日,上问安石:『见敦礼否?』安石对以如前。上曰:『卿尝以《春秋》自鲁史亡[3],其义不可考,故未置学官。敦礼好学不倦,于家亦教发[4],第未知此意耳。敦礼但读《春秋》而不读传,〈春秋》未易可通。』冯京等曰:『汉儒初治《公羊》,后乃治《谷梁》,《左氏》最后出。』上曰:『汉儒亦少有识见者。』
十一月庚辰,修撰经义所检讨洪州进士徐禧为镇南军节度推官、中书户房习学公事。禧与吴著、陶临皆以白衣为修撰经义所检讨,至是,又以选人入中书习学,行检正事。初,吕惠卿荐禧所为策二十四篇,上善之,曰:『禧言朝廷以经术变士人,十已八九变矣。然蹈袭人之语,而不求心通者,亦十八九,此言是也。观禧文学,晓政事,宜试之于有用之地。』王安石曰:『中书检正官如章惇辈,朝廷当即有差除。后更用人如有不称,艰于退绌,欲置入为习学。』上以为然,于是以禧为之。中书五房习学公事自此始。七年四月丙戌,礼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王安石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观文殿大学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韩绛依前官平章事、监修国史;翰林学士、右正言兼侍讲吕惠卿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己丑,王雱为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雱以疾不能朝,又诏特给俸,免朝谢,许从王安石之江宁,仍修撰经义。又诏王安石依旧提举详定国子监修撰经义,参知政事吕惠卿同提举。
九月庚子[5],命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崇政殿说书吕升卿同兼修撰经义。
八年二月,王安石再入相。
五月,御史蔡承禧言吕升卿招权慢上,并及吕惠卿。是日乙丑,进呈经义,上曰:『所辟检讨刘谷,谷必通经义。惠卿言其人有学问有行。』王安石曰:『臣亦闻其有行,但不识之。』上曰:『检讨须有补于修经,不然,虽有行,何补?有行之士,自别有用处。』时承禧言升卿辟谷,与官俸,令教小儿而已。安石时与惠卿俱对,上顾安石,称其独无私。前此亦屡有此言,盖为惠卿发也(余见《王安石》、《吕惠卿》等)。
六月丁未,同修经义吕升卿言:『《周礼》、《诗》义已奏,《尚书》有王雱所进义,乞更不删改。』从之。时升卿辄删改安石、雱《诗》义,安石、雱皆不悦,故升卿有是言,然亦不能解也。王安石上《诗》、《书》、〈周礼》义序。诏付国子监,置之三经义解之首。先是,安石撰《诗》序,称颂上德,以文王为比,而上批:『得卿所上三经义序,其发明圣人作经大旨,岂复有加?然望于朕者,何其过欤?责难之义,在卿固所宜者。传于四方,贻之后世,使夫有识考朕所学所知,及夫行事之实,重不德之甚,岂胜道哉?恐非为上为德之义也。其过情之言,可速删去,重为修定,庶付有司,早得以时颁行。』及进呈,上曰:『以朕比文王,恐为天下后世笑。卿言当为人法,恐如此非是。』安石言:『称颂上德,以为比于文王,诚无所悔。』上曰:『〈关雎》文王之诗,皆文王盛德。周世世修德,莫如文王,朕如何可比?兼如陟降庭止之类,朕岂不自知其不能邪?须当改之,但言解经之意足矣。』安石曰:『陛下诚或未能事事如是,然陛下于陟降,岂有爱恶之私心乎?是乃所以为直也已。上圣所怀,深仁谦损,臣敢不奉承诏旨,庶以仰称尧禹不争不伐之心!』遂改撰以进上,乃颁行之。
九月辛未,王安石言:『臣子雱奉诏撰进《诗》义,设官置局,有所改定。臣以文词义理当与人共,故不敢专守己见为是。既承诏颁行,学者颇谓有所未安。所有经局改定诸篇,谨录新、旧本进呈。内虽旧本,今亦小有删改,并于新本略论所当删复之意。』诏安石并删定吕升卿所解《诗》序以闻。吕惠卿白上曰:『两日前,余中、叶唐懿来,为臣言安石怒臣改其《诗》义中等。昔与臣同进呈,安石以为忘之,当时只进呈《诗》序,令但用旧义耳。臣意以为未审,遣升卿往讯之,果然。升卿曰:「家兄与相公同改定进呈。」安石怒曰:「安石为文岂如此?贤兄亦不至如此!此曾旼所为,训诂亦不识。」臣甚怪之,而未谕其怒之意,此为人所间耳。臣之弟兄于安石,陛下所亮云云。』上曰:『安石无它意。经义只为三二十处训诂未安,今更不动序,只用旧义,亦无害。』惠卿曰:『安石欲并序删定,置局修撰非一日。今既皆不可用,而转官受赐,于理何安?臣亦当夺官。』上曰:『岂有此理!』惠卿曰:『然纵朝廷不夺,臣何面目?安石言垂示万世,恐误学者。《洪范》义凡有数本,〈易》义亦然。后有与臣商量,改者三二十篇,今市肆所卖新改本者是也。制置条例司前后奏请均输、农田、常平等敕,无不经臣手者,何至今遽不可用,反以送练亨甫?臣虽不才,岂至不如亨甫?』上曰:『卿不须去位。』惠卿曰:『臣岂可以居此?』
十月,参知政事吕惠卿出知陈州。
十二月辛亥,王安石上再撰《诗·关雎义解》。诏并前改定诸《诗》序解付国子监,镂板施行。
置武学
熙宁五年六月乙亥,枢密院言:『仁宗时尝建武学,既而中辍,乞复之。』
庆历三年五月丁亥置武学,八月戊午罢之。
诏于武成王庙置武学,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凡使臣未参班,并门荫、草泽人。许召京朝官保任,试验人材、弓马。应试武举合格者,方许入学,给常膳,习诸家兵法。教授官纂次历代用兵成败及前世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愿试阵队者,量给兵伍肄习。在学及三年,则具艺业保明考试。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试。凡试中,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白身与经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三年无遗阙,与亲民或巡检。如至大使臣有失,两省或本路铃辖以上三人保举堪将领者,并与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仍差兵部郎中韩缜判学,内藏库副使郭固同判,赐食本钱万缗。初,枢密院修武举条令,不能答策者,止答兵书墨义。王安石恐入官太冗,兼近方学究但知诵书,及愚鲁不晓事废之,今又置武举墨义一科,其所习墨义又少于学究,所取武艺又不难及,则向时为学究者,乃更应武举。若收得如此人作武官,亦何补于事?上曰:『朕亦语密院以墨义不可用。』至是垂进呈武举条制,乃悉从中书所定。
闰七月壬子,诏武学生员以百人为额,遇科场前一年,委枢密院降宣命,武臣路分都监及文臣转运判官以上,各奏学堪应武举者一人。其被举人遇生员阙,愿入学者听,仍免试。生员及应者不过二三百人,春、秋各一试,步射以一石三斗,马射以八斗,或弓八斗、矢五发中的,或别习武伎,副之策略。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者,并为优等,补上舍,以三十人为额。三班使臣无赃罪及私罪情轻,仕族或草泽人无违负,亦听入学量试。马射以六斗,步射以九斗,策一道,孙、吴、〈六韬》义十道,以五通为合格。春、秋试。内舍生马步射、马战应格、对策精通、士行可称者,上枢密院。不应格而晓术数、知阵法、智略可用,或累试优等,悉取旨补上舍。武艺又进者,枢密院审察人材,旋加试用。
『生员及应举者不过二百』以下至『旋试用』,并以《选举志》增入。《实录》『武学言乞在学生员春、秋各一试』至『三十人为额』,及『三班使臣至五通为合格』,并系之八月八日。今并从本志入此。又《实录》六年八月一日与此相重,略有不同处,今两存之。
九月辛酉,诏武学士试大义十道,分两场,从御史刘孝孙请也。后试武举人亦如之。
六年八月壬戌朔,武学言:『春、秋试法,内舍马步射、马战应格、对策精通、士行可称者,上枢密院补上舍生。虽不应格,而能精晓术数阵法、智略可用,或累试策优等,别取旨补上舍。武艺、策略累在下等者,复降外舍。上舍无过三十人,别斋增给食。如累试又优等及武艺进者,上枢密院审察人材试用。』从之。
十月戊寅,三班奉职种翊为右班殿直、閤门祗侯、武学教授。初,三班使臣入仕年已及格常调官者,虽有法,试尤草略。至是命立新格,程其能否而进退之。翊弓马、策问皆入高等,特擢之。
七年二月,枢密院言:『武学补试生员,前此无立定时限。四方游士困于伺候,乞随在学上舍生,以春、秋二时引试,仍下进奏院遍行,庶使远方通知朝廷招豫之意。』从之。
八年正月甲寅,诏罢诸将参谋。初置三十将,许举武学生充参谋。谏官范百禄言:『边事未有机警,何用布衣参谋?徒长奔竞耳!』
三月庚申,中书言进士王致尧状:『伏睹条制,武学比科场开设。自来进士唱名后四五月间,始差官兵部锁试发解,以此致进士,同时差官锁试,欲依所请。』诏自今武举与进士同差官锁试。
五月丁卯,太学进士杨伋权武学传授,候一年召试。伋撰述《李靖兵法》,并上图议,特录之。壬午[6],河北第八副将臧景言马射六事,诏景即武学召殿前马军司教押马军使臣,以所陈六事并下五路经略司及将官,依此教习。军马六事者,一日顺騌直射[7],二日背射,三日盘马射,四日射亲,五日野战,六日轮弄。景各为说,以晓习射者。
七月丁亥[8],诏武举人先试《孙》、〈吴》、〈六韬》大义共十道,为两场;次问时务边防策一道,与锁听人同考试[9]。马军司试弓马,差官监试。武举试格前后参错,至是始加裁定。
八月丁酉[10],别试所言:『武举人试《孙》、《吴》、《六韬》大义,《六韬》本非完书,义理讹舛,无所考据。欲止于孙、吴书出义题。』从之。
十年六月癸未,诏武学教授以四百员为额。
元丰元年闰正月丁亥,大名府元城县主簿吴璋上所注《司马穰苴兵法》三卷,诏送武学看详。其后武学言有可采,诏璋候武学教授有阙,试兵机、时务策各一道取裁。
六月癸丑,诏:『武学上舍生在学一年,不犯第二等过,委主判同学官保明免解,从上毋过二人。内于贡举法自应免解,及已该免解后,更又在学二年以上无殿罚,免阁试。』
六年四月壬申,诏宣德郎、武学博士蔡硕罢博士,专编修军器什物法度,仍支旧任职钱。先是,监察御史王相奏:『近武学补上内舍生,其博士蔡硕以修军器法制权罢职事,乞权差官考试。』
案:硕自元丰四年以兼编修除本学直日外,余悉不复总领已一年有余。且博士职专教导,而硕一月之间,诣学者不过七八。硕知力不能兼,当辞其一,而乃利其俸入不自祈免者,盖时兄确为宰相,而人莫敢让故也。如此,何以示天下?故有是命。
教阵法
熙宁五年五月丁未[11],诏以泾原路蔡挺教阵队[12],于崇政殿引见,仍颁其法于诸路。先是,挺在泾原建勤武堂,诸将五日番上教阅,五伍为队,五队为阵。阵横列,三鼓而出之,并三发箭,复位,又鼓之,逐队枪刀齐出,以步鼓节之力击刺状,十步而复以上。凡复位,皆闻金即退。骑兵亦五伍为列,四鼓而出之,射战盘马。先教前一日,将官点阅完补,及赴教,再阅之。队中人马皆强弱相兼,强者籍姓名为奇兵,隐于队中,遇用奇,则別为队出战。泾原路内外凡七将,又泾、仪州左右策应将,皆马步兵各十阵,分左右,自第一至五,每阅一阵,此其大概也。上善其法,故颁焉。
六年五月庚戌,诏诸路经略司结队并依李靖法,三人为一小队,五人为一中队。赏罚候成序日取裁。
十二月己亥,上谓辅臣曰:『李靖团力之法,以三人得意者为队,已令李浩试之懿、洽二州,疑亦可行。』王安石等曰:『三代至于汉、魏,皆以五人为伍。至如三人,若一人战死,押官执刀在后,即斩二人,恐不可。』庚辰,上复论司马、孙、吴及李靖团力之法。王安石曰:『古论兵无如孙、吴者,以其粗见道故也。如日有短长,月有死生;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五色之变,不可胜观;奇正之变,不可胜穷,益粗能见道,故其言有及于此。』上曰:『能知奇正,以奇为正,乃用兵之要。奇者,天道也,正者,地道也。地道有常,天道则变无常。至于能用奇正,以奇为正,以正为奇,则妙而神矣。』安石曰:『诚如此,天能天而不能地,地能地而不能天。能天能地,利用出入,则所谓神也。神故能以奇为正,以正为奇也。』上善李靖结队法,召贾逵问之,逵以为非。诏中书、密院同议之,安石曰:『今但结三人为队,又结五人为伍。相搏执,以观其孰胜,则可用与否立见矣。』上乃令郭固与殿司各为一法,试其可否。上又论兵,以为:『能知阴阳五行之理,而役使之则尽矣,要在通理而已。』安石曰:『天地乃为阴阳五行所使。通阴阳五行之理,是所谓精义入神以致用,所为无不可者,何但兵而已!』丁亥,诏程昉于沿河采车材三千两,下军器监制造战车。上修严武备,既采唐李靖三人队法,欲试行之。且以北边地平,可用车为营卫,因内出手诏,令二府讲求,而有是诏。
七年二月丙子,上批:『已降旨,令吕惠卿、曾孝宽比较三人、五人队法。可疾速比较,具事实以闻。』后惠卿等奏至,而上旨卒用五人相结为队法。
三月,上患诸将行军都无行阵之法。安石曰:『若要用兵,先须朝廷因古人之宜讨论法制,然后择将帅授之,兵乃可用。今人人以私意妄相搏击,殊无法制。人命至重,诚宜早计深虑。』
六月甲午,上论结队法,因叹州兵之难,以谓:『今人边臣晓知奇正之体者已自无人,况奇正之变乎?且天地五行之数不过五,故五阵之变出于自然,非强为之耳。』韩绛曰:『臣昔尝请置讲说之官,今欲令诸路帅臣各具战阵之法来上,取其所长,立以为法。』上可之,乃诏五路安抚使各具可用阵队法,及访采知阵队法者陈所见以闻。
十月,上以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及置阵形势等,遣近侍李宪付鄜延帅赵卨,俾讲求,推及诸路。诏卨曰:『阵法之详,已令宪面谕。今所图止是一小阵。卿其从容析问,宪必一一有说。然置阵法度,久失其传。今朕一旦据意所得,率尔为法,恐有未尽。宜无避忌,但具奏来。』继又诏卨曰:『近令李宪赍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付卿[13],同详议施行可否。及因以团立将官更置阵[14],想卿必深悉朝廷经画之意。如日近可以了当,宜令李宪赍赴阙。』于是卨奏:『臣伏详置阵之法以结队为先。按:李靖法五十人为一队,每三人自相得意者结为一小队,合三小队为一中队,合五中队为一大队,余押官、队头、副队头、左右傔旗五人,即充五十,并相依附。凡诸队头与贼相杀在右,傔旗急进相救。若左右傔旗被贼缠绕,以次行人进前相救。其进救人又被贼缠绕,以次后行人急须进救。其前行人被贼后行人不救者,押官、队头即斩之。今圣制:每一大队合五中队,五十人为之;中队合三小队,九人为之;小队合三人为之,亦择心意相得者,又选壮勇善枪者一人为旗头,令自择如己艺、心相得者二人为左右傔,次选勇悍者一人为引战,又选军校一人,执刀在后为拥队。凡队内一人用命,二人应援;小队用命,中队应援;中队用命,大队应援。如逗挠观望,不即赴救,致有陷失者,本队仰拥队军旅、次队委本辖队将审观不救所由斩之。其有不可救或赴救不及,或自交敌体被重创但非可救者,皆不坐。其说虽与古同,而用法犹为精密。此盖陛下天锡勇智,不待学而能也。然而议者谓四十五人而一长,不若五人而一长之密。且以五人而一长,即五十人而十长也。推之于百千万[15],则为长者多,而统制不一也。至如周制,五人为伍,属之比长;五伍为两,属之闾胥;四两为卒,属之族帅;五卒为旅,属之党正;五旅为帅,属之州长;五帅为军,属之命卿。此犹今之军制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廂,四廂都指挥而下各有节级,有员品,亦昔之比长、闾胥、族帅、党正之任也。议者谓什伍之制于都法为便,然都法恐非临阵对敌决胜之术也。况八阵之法久失其传,圣制焕然一新,稽之前闻,若合符节。盖法制一定,易以致人,敌好击虚,吾以虚形之;敌好背实,吾以实形之。然其所击者非其虚,所背者非其实,故逸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此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也。臣误蒙训谕,早暮以思,偶有所见,不敢不尽。』(据《兵志》四卷十月事附见,当考。)
八年二月戊寅,上批:『见校试七军营阵,以分数不齐,前后抵捂,难为施用。可令见校试,宜摭其可取者,草定入军法以闻。』初,诏枢密院:『按,唐李靖兵法世无完书,杂见《通典》,离析讹舛。又官号、物名,与今称谓不同,武人将佐,多不能通其意。可令枢密院兵房检详官与检正中书刑房王震、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曾昉、中书吏房习学公事王白、管勾国子监丞郭逢原校正,分类解释,令可行。』后又差枢密副都承百张诚一、入内押班李宪与震、逢原行视宽广处[16],关殿前司差马军二千八百人教李靖营阵法,以步军副都指挥使为都大提举,诚一、宪为同提举,震、逢原参议公事,夏元象、臧景等为将,副部队将、勾当公事凡三十九人。诚一等初用李靖六花阵法,约授兵二万人为率。为七军,内虞候军各二千八百人,取战兵千九百人为七十六队,战兵内每军弩手二百、弓手三百、马军五百、跳荡四百、奇兵四百,辎重每军九百,是为二千八百人。上谕李宪等曰:『黄帝始置八阵法,败蚩尤于涿鹿。诸葛亮造八阵图于鱼腹平沙之上,垒石为八行。晋桓温见之,曰:「常山蛇势。」文武皆莫能识之,此即九军阵法也。后至隋韩擒虎,深明其法,以授其甥李靖。靖以时遭久乱,将臣通晓其法者颇多,故造六花阵,以变九军之法,使世人不能晓之。大抵八阵即九军。九军者,方阵也。六花阵即七军。七军者,圆阵也[17]。盖阵以圆为体。方阵者,内圆而外方;圆阵即内外俱圆矣。故以圆物验之,则方以八包一,圆以六包一,此九军、六花之阵大体也。六军者,左右虞候各一军,为二虞军;左右厢各二军,为军四厢,与中军共为七军。八阵者,加前、后二军,共为九军。本朝祖宗以来,置殿前马步军三帅,即中军前后军帅之别名,而马步军都虞候,是为二虞候军;天武捧日龙神卫四厢,是为四厢军也。中军帅总制九军,即殿前都虞候,专总中军一军之事务,是其名实,与古九军及六花阵相符而不少差也。今论兵者,俱以唐李筌《太白阴经》中所载阵图为法,失之远矣。朕尝览近日臣僚所献阵图,皆妄相惑,无一可取。果如此辈之说。则两敌相遇,必须遣使预约,战日择一宽平之地,仍夷阜塞壑,诛茅伐木,如射圃教场,方可尽其法耳。以理推之,知其不可用也决矣。今可约李靖法为九军营阵之制。然李筌之图乃营法,非阵法也。朕采古之法,酌今之宜,曰营,曰阵,本于一法而已。止则曰营,行则曰阵。在奇正言之,则营为正,阵为奇也。』故有是诏。太学进士杨伋权武学传授,候一年召试,及撰述《李靖兵法》,并上图议,特录之。
九年四月己丑,上与辅臣论营阵法,以谓:『为将者少知将兵之理,且如八军、六军,皆大将居中。大将譬夫心也,诸军则四体也。运其心智,以身使臂,以臂使指。攻其左则右救,攻其右则左救,前后亦然,则兵何由败也?』
五月辛酉,诏:『诸保甲可依新除队法结队,并印新结队图付兵部,每一都给之一图。结队之法,三人为一小队,三小队为一中队,五中队为一大队。并引战一人居前,拥队一人执刀居后,傔二人居左、右,执旗一人居中。凡五十人,皆选士也。有马人与无马人各为队,队中其械,或纯用一色,或杂用弓弩、刀斧、枪盾,皆于结队时商定教习。』
元丰元年十一月乙亥,诏:『近分配殿前步军司标排手教头五十九人,可令逐司所管枪手,均选蹻捷轻健堪教之人,每名各教九人,令阮根往来巡视指教,贾逵、燕达按阅,候教成日,取旨引见。』后贾逵、燕达等言:『近降东南队法,五人为一小队:一人牌手,二人枪手,二人弩手[18]。五小队为一中队,两中队为一大队[19]。今阮根反以八人为一队,又减大排一增小排二,减弩一增弓二,与东南所用器仗不同。乞止依东南队法,以弩手代小排。若去敌稍远,则施箭凿,近则左手持弩,如小排架隔次第,右手执刀劈斫,庶与长兵相兼。』从之,仍令枪手兼习标。
六年二月己酉,诏燕达、王渊取一军合用人将按试营阵。先是,上亲以古兵法制九军营阵,凡出战下营,互变分合,作止进退,方圆尖直,肄习皆尽其妙,至是命燕达。
八年三月,哲宗即位。
元祐元年二月,殿前马步军司言:『准朝旨,相度到高翔上言,乞依旧教阅御阵事,欲于教阵日与新阵相兼。』诏:『遇教阵,隔旦更互教习。所有元丰七年六月甲申指挥勿行。』先是,祖宗置九军营阵,为方、圆、曲、直、锐,凡五变为五阵,遂罢教习御阵。至是,复以旧阵互教。
校勘记
[1]恐不能 原本无『恐』字,义不周。兹据《长编》卷二二九补。
[2]知制诰 原本脱『知』字,据《长编》卷二四三补。
[3]鲁史亡 原本『亡』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四七补。
[4]教发 原本作『教及』,据《长编》卷二四七改。
[5]庚子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五六补。
[6]壬午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四补。
[7]顺騌 原本『騌』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六四补。
[8]丁亥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六补。
[9]锁厅 原本作『韬厅』,据《长编》卷二六六改。
[10]丁酉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七补。
[11]丁未 原本作『壬寅』,据《长编》卷二三三改。
[12]蔡挺 原本作『蔡提』,据《长编》卷二三三改。
[13]结队 原本作『结阵』,据前文及《长编》卷二五七改。
[14]团立 原本『立』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七补。
[15]百千 原本作『百十』,据《长编》卷二五七改。
[16]与震 原本脱『与』字,据《长编》卷二六○补。
[17]圆阵 原本脱『圆』字,据《长编》卷二六○补。
[18]二人弩手『二』,《长编》卷二四九作三。
[19]中队 原本脱『中』字,据《长编》卷一一九四补。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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