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皇帝
市易务免行附
熙宁五年三月丙午,诏曰:『天下商旅物货至京,多为兼并之家所困。宜出内藏库钱帛,选官于京师置市易务。』先是,有魏继宗者,自称草泽,上言:『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贵贱相倾,富能夺、贫能与,乃可以为天下。』于是中书奏在京市易务监官二、提举官一、勾当公事官一,许召在京诸行铺牙人充本务行人、牙人,内行人令供通己所有,或借他人产业金银充抵当,五人以上充一保。遇有客人物货出卖不行愿卖入官者,许至务中投卖,勾行人、牙人与客人平其价,据行人所要物数,先支官钱买之。如愿折博入官物者亦听[1],以抵当物力多少,许令均分赊请相度,立一限或两限送纳价钱,若半年纳,即出息一分;一年纳,即出息二分。以上并不得抑勒。若非行人见要物,而实可以收蓄变转,亦委官司折博收买,随时估出卖,不得过取利息。其三司诸司库务,年计物若比在外科买省官私烦费,即亦一就收买,故降是诏。赞善大夫、户部判官吕嘉问提举在京市易务,仍赐内藏库钱一百万缗为市易本钱,其余合用交钞及折博物,令三司应副。
四月丙子[2]。先是,三司起请市易十三条,其一云:『兼并之家,较固取利,有害新法,令市易务觉察,申三司按置以法。』御批减去此条,余悉可之。御史刘孝孙言:『于此见陛十宽仁优民之至。』王安石曰:『孝孙称颂此事以为圣政,臣愚窃谓此乃是圣政之阙。』上曰:『若但设法倾之,即兼并,自不能为害。』安石曰:『若不敢明立法令,但设法相倾,即是纸铺孙家所为。』
陈瓘论曰:吕嘉问请于律外别立市易较固一条[3],神考圣训以为已有律,不须立条。其时刘孝孙称颂圣训曰:『此仁厚爱民之意也。』安石奏曰:『孝孙之计非也,此事正是圣政之阙。陛下不欲行此兼并,所以窥见陛下于权制豪强有所不敢,故內连近习,外惑言事官,使之腾口也。』臣窃谓神考不欲于律外立较固之条,可谓仁厚爱民之意。刘孝孙将顺圣美,不为过也。《日录》之內,但为显扬,嘉问故不以御批为是,不以孝孙为然。于是造神考之言曰:『若设法倾之,则兼并不能为害。』又撰对上之言曰:『若不能明立法制,但设法相倾,即是纸铺孙家所为。』纸铺孙家为,是百姓制百姓不得,故止如此,岂有为天下主,乃只如孙家纸铺所为?何以谓之人主?呜呼!『设法相倾』之语谓之不诬,可乎?『紙铺孙家』之语谓之不诋,可乎?神考爱民守法,而指为阙政,力主嘉问,遂至于侮薄君父,不亦悖乎?
七月壬午,诏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辛卯,诏在京商税务、杂买场、杂买务并隶提举市易务。
闰七月。先是,上批付王安石:『闻市易买卖极苛细,市人藉藉怨谤,以为官司浸淫,尽收天下之货,自作经营。可指挥,令只依魏继宗元擘画施行。』于是安石留身白上曰:『陛下所闻,必有事实,乞宣示。』上曰:『闻榷货卖冰,致民卖雪,都不售。』安石曰:『卖冰乃西园苑,非市易务。』上曰:『又闻卖梳朴即梳朴贵[4],卖脂麻即脂麻贵。』安石曰:『若买即致物贵,即诸物当尽贵,何故脂麻独贵?』上曰:『或云吕嘉问少年不练事,所置勾当人尽奸猾,嘉问不检察。』安石曰:『嘉问所置勾当人,如沈可道、孙用勤,若不收置务中,即必首为兼并害法。今置之务中,所谓御得其道,狙诈咸作使是也。』上曰:『又闻立赏钱捉人,不来市易司买卖?』安石曰:『此事尤可知其妄。吕嘉问连日或数日辄一至臣处为事,初臣要见施行次第,若有榜如此,臣无容不知。果有此事,则是臣欲以聚敛误陛下。陛下当知臣素行,若臣不如此,即无缘有此事。』上曰:『卿固不如此,但恐所使令未体朝廷意,更须审察。』安石曰:『此事皆有迹,容臣根究勘会,以具闻奏。』
十一月丁巳,上谓王安石曰:『市易卖果实审有之,即大烦细,令罢之,如何?』安石曰:『市易司但以细民上为官私利买所困,下为兼并取息所苦,自投状乞借官钱,出息行仓法,供纳官果实。自立法以来,贩者比旧皆即得见钱,行人比旧官司兼并所费,十减八九,宫中又得好果实供应,此皆逐人所供状,及案验,事实如此。陛下谓其繁细,有伤国体,臣愚窃谓不然。今设官监酒,一升亦卖;设官监商税,一钱亦税,岂非细碎?又不以为非者,习见故也。臣以为酒税法如此,不为非义。何则?且三代之法固已如此,周官固已征商,然不云须几钱以上乃征之。泉府之法,物货之不善,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价买之,以待买者,亦不言几钱以上乃买。又珍异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供王膳,乃取市物之滞者。周公制法如此,不以烦碎为耻者,细大并举,乃为正体。但尊者任其大,卑者务其细,此先王之法,乃天地自然之理。如人一身,视听食息,皆在元首。至欲搔痒,则须爪甲,小大所在不同,然亦不可阙。天地生万物,一草之细,亦皆有理。今为政,但当论所立法有害于人物与否,不当以其细而废也。』上笑,且曰:『买得果实,诚比旧极佳,行人亦极便,但行人皆贫弊,宜与除放息钱。』安石曰:『行人比旧,已各苏息,可以存活,何须除放息钱?若行人已苏息,比旧侵刻之苦已十去八九,更须除放息钱,即见今商税所取,不择贫富,固有至贫之人,尚为税务所困,亦合为之蠲除,彼何独蠲除此?今诸司吏禄极有不足,乃令乞觅为生,不乞觅不能自存,乞觅又犯刑法。若除放息钱,何如以所收息钱增此辈禄?』明日,进呈内东门及诸殿吏人名数,白上曰:『从来诸司,皆取赂于果子行人。今行人岁入市易务息钱几至万缗,欲与此辈增禄。』上曰:『诸殿无事,惟内东门司事繁,当与增禄。』安石曰:『如入内内侍省吏人,亦当与增禄,盖自修宗室条制,所减货赂甚多故也云云。』又录??人泉府事白上曰:『此周公所为也。』上曰:『周公事未能行者岂少?』安石曰:『固有未能行者,若行之,则便于公私,不知有何不可?而乃变易,以从流俗。所见十二月乙亥朔诏,罢诸路上供科买,以提举在京市易务言上供荐席、黄芦之类六十色,凡非余州,不胜科扰,乞计钱数,从本务召入承揽,以便民也。』
六年正月己酉[5],中书言:『欲以市易务上、下界商税税翰林图画院,杂买务、杂卖场、诸宫观真仪法从、南郊、太庙、家事、府司、检详等库、都亭、怀远驿、三粮料院、内军器五库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上批:『内军器五库,官物储积,多在宫禁,及收内降物,兼自有提举、提点官,可不隶提举诸司库务。』余从之。辛亥,枢密使文彦博言:『近臣言市易司遣官监卖果实,有损国体,敛民怨,乞寝罢。至今涉旬,未闻施行。凡衣冠之家罔利于市,搢绅清议尚所不容,岂有堂堂大国,皇皇求利,而不为物议所非者乎?』王安石白上曰:『陛下近岁放百姓贷粮至二百万,支十斗全粮大军,一岁增费,亦计数十万缗,以至添选人俸、增吏禄、给押纲使臣所费,又亦百万缗。天下愚智,孰不以此知陛下不殖货利?岂有所费如此,而乃于果实收数千缗息,以规利者?直以细民久困于宫中须索,又为兼并所苦,故为立法耳。』彦博所言,遂寝不报。
二月丙子,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张焘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七年正月癸亥,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利害。先已遣蒲宗闵、沈逵,今复遣杞。其后,上与辅臣论及市易,冯京曰:『曩时西川因榷买物,致王小波之乱,故颇以市易为言。臣检《实录》,实有此说。』王安石曰:『王小波自以饥民众,不为官司所恤,遂相聚为盗,而使臣乃归咎般取蜀物上供多而致然。不知般取孟氏府库物以上供,于饥民有何利害?』上曰:『李杞行未?』安石曰:『未也。然愿陛下勿疑,臣保市易必不能致蜀人为变也。』
三月。先是,去年八月,详定行户利害所言:『乞纳诸行利人厚薄,纳免行钱,以禄吏与免行户祇应。自今禁中买卖,并下杂买务,仍置市司,估市物之低昂。凡内外官司欲占物价,则取办焉。』皆从之。上曰:『此固便于民,然须严立防禁觉察,毋使堕废。如天下百姓纳麴钱,异时盐、酒既榷,其钱不能免也。』至是,上问安石:『纳免行钱如何?或云提汤瓶人亦令出钱,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经中书指挥。中书实无此文字。』冯京曰:『闻后来如此细碎事都罢矣。』安石曰:『冯京同签书,中书文字,皆所亲见,如何去言闻不知先来如何细碎收钱,后来如何都罢?若据臣所见,即从初措置如此,非后来方不收细碎事。不知冯京何所凭据,有此奏对。且言提汤瓶亦令出钱,必有人,陛下何故不宣示,付所司考实?陛下治身以尧舜实然,所愧臣诚无复可以论谏,至于难任人,疾谗说,即与尧舜实异。如市易司,非吕嘉问,孰敢守法,不避左右近习?非臣孰敢为嘉问辨明,以忤近习?且市易事,臣一一亲经理其事,亦颇为劳费精神,正以不欲背负所学,为天下立法故也。若每每忤圣意,而又召致近习谗毁,乃作扰害百姓之事,不知臣欲以此何为?以为名则不善,以为利则无获。陛下试察臣所以区区为此者何意?』上曰:『何故士大夫言不便者甚众?』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与近习相为表里。今大小之臣,与近习相表里者极多,陛下不察耳。自古未有令近习如此,而能与治功者。』
初,吕嘉问以户部判官提举市易务,挟王安石势,陵慢三司使薛向,且数言向沮害市易事。及曾布代向为三司使,素知嘉问骄恣,怀不能平。又闻上数以市易苛细诘责中书,意欲有所更张,未得间也。是月丁巳,上夜降手札赐布曰:『闻市易务日近收买货物,有违朝廷元初立法本意。可详具奏。』布先受命察访河北,辟魏继宗同监市易务。嘉问自初建议,以至其后增损措置,莫不与闻。布遂携继宗见安石,具言曲折曰:『布翌日当对,欲悉以此白上。』安石诺之。辛酉,布对于崇政殿,具奏所闻。上览之矍然,喜见于色,问布曰:『王安石知否?』又问:『安石以为如何?』布皆对以实,且言:『事未经覆案,未见虚实。』上曰:『朕久已闻之,虽未经覆案,思过半矣。』布始得对,方待次,安石先奏事。上谓安石曰:『曾布言市易不便,知否?』安石曰:『知之。』上曰:『布言如何?』安石曰:『布今上殿必自言。』遂留身白上:『市易事,臣每日考察,恐不致如言者。陛下但勿仓卒,容臣推究,陛下覆验,更加曲直。』布与嘉问不相足,布所言既送中书,是夜,上批问安石:『恐嘉问实欺罔,非布私忿移怒。』安石具奏明其不然,于是有诏,令布与吕惠卿同根究市易务不便事。安石意主嘉问,而不以布言为是,故使惠卿居其间也。乙丑,曾布既受诏同吕惠卿根究市易务事,或为布言[6]:中书每以不便事诘嘉问[7],嘉问未尝不巧为蔽欺,至于案牍,往往藏匿改易。布又闻嘉问已呼胥吏将案牍还私家隐藏更改,遂奏乞出膀,以厚赏募告者。明日(二十六日),上批:『依奏付三司施行。』布即榜嘉问所居。又明日(二十七日),惠卿至三司,召魏继宗及行人问状,无复有异辞者。惠卿退,以继宗还官舍,诘布所以辟继宗为指使缘由,再三诱胁继宗,令诬布以增加所言。继宗不从,反具以告布。惠卿又遣温卿密造王安石,言张榜事,且曰:『行人辞如一,不可不急治继宗。若继宗对语小差,则事必可变。』而嘉问诉于安石尤切。安石欲夜收张榜,左右白以有御宝批,乃止。是日(二十八日),惠卿以急速公事求独对,布亦具继宗所告曲折以闻,并言惠卿所见不同,不可共事,乞别选官根究。未报,而中书建白:『三司承内降,当申中书覆奏取旨,擅出榜欲按治。』诏官吏特释罪,其元批依奏指挥更不施行,榜仍缴纳中书。布论:『三司奏请御批例不覆奏,且三司尝申知中书,虑无罪可放。』寻有诏如布请,惠卿等侧目矣。
四月己巳,翰林学士吕惠卿言:『奉诏与曾布同根究市易事。勾集行人照证,而有臣未到已前布所取状,臣恐当再行审覆。乞下开封府,暂追付臣处供析,即更不系禁。』中书欲依惠所乞施行,上批:『可令布、惠卿一处取问,所贵不致互有辞说。』三司既收榜放罪,上复以手札赐布,令求对。布即具陈行人所诉,并疏惠卿奸欺以闻。及是布对,上慰谕久之,因曰:『惠卿诚不可更共事。』而又陈薛向编管无罪牙人事,上惕然咨嗟曰:『此事朕与有罪,当时失于不详究,便令依奏,今已无及,维当速释之耳。』布言:『编管人情轻,一期即放逐便,其人皆已放还矣。』时上意犹必欲按治,而王安石卒不肯舍惠卿用他官。惠卿奏请审复,尽谋独变此事也。上疑焉,故仍以付两人。己卯,详定行户利害所言:『自今凡有体问行户所状,乞降本所,以凭具析申奏。』从之。上初以布言为是,已而中变,从惠卿请,送魏继宗于开封府知在[7]。布又言:『臣自立朝以来,每闻德音,未尝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为虐,固已凛凛乎间架阡陌之事矣[8]。近日嘉问奏称:熙宁六年,收息八十余万。贴黄云:近差官往河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皆未敢计息。臣以谓如此政事书之简牍,不独唐虞三代所无,历观秦、汉以来衰乱之世,恐未之有也。』上笑而颔之,谓布曰:『惠卿不免共事,不可与之喧争,于朝廷观听为失体。』退,与惠卿召行人于东府,再诘,其所陈如前不变。而王安石恳求去位,引惠卿执政。上既许之,乙酉,布复与惠卿会,惠卿颇有得色,诟骂行人及胥吏,以语侵布,布不敢校也。
丙戌,礼部侍郎、平章事王安石罢知江宁府;观文殿大学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韩绛依前官平章事、监修国史;吕惠卿为参知政事。安石为执政凡六年[9],会久旱,百姓流离,上忧见颜色。每辅臣进对,嗟叹恳恻,益疑新法不便,欲罢之。安石不悦,屡求去,上不许,而吕惠卿又使其党日诣匦函,假名投书,乞留安石,坚守新法,坚求去[10](余见《王安石事迹下》)。壬辰,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免行利害,且曰:『今日之法,但当使百姓出钱轻如往日,便是良法。至如减定公使钱人犹以为言者,此实除去衙前陪费深弊。且天下贡奉之物所以奉一人者,朕悉已罢去,人臣亦当体朕此意,以爱惜百姓为心。』冯京曰:『朝廷立法,本意出于爱民,然措置之间,或有未尽。陛下但当辟广聪明,尽天下之议,便者行之,不便者不吝改作,天下受赐矣。』
五月辛酉,中书户房比对市易务事及曾布根究市易违法事。诏章惇、曾孝宽就军器监置司,根究以闻。吕惠卿又令户房会计治平、熙宁财赋收支之数[11],与布所陈不同。上令布分析所以不同因依具奏。后八日,布对于延和殿,言户房所以不同之故。上以布言为然。布因言:『市易已置狱,朝夕窜黜。自尔必无由复望清光。』上曰:『卿为三司,案所部违法,有何罪?』布曰:『陛下以为无罪,不知中书之意如何?况臣尝自言与章惇有隙,今乃以惇治狱,其意可见。』上曰:『有曾孝宽在,事既付狱,未必不直。』布曰:『臣与惠卿争论职事,今惠卿已秉政,势倾中外,虽使臣为狱官,亦未必敢以臣为直,以惠卿为曲。然臣为翰林学士、三司使,地亲职重莫如臣,所陈之事,皎如日月,然而不得伸于朝廷,孤远之士,何以望于陛下?都邑之下,人情汹汹,怨嗟沸腾,达于圣听,然而不得伸于朝廷;海隅苍生,何所望于陛下?臣得罪窜谪,何所敢辞?至于去就,亦不系于朝廷轻重,但恐中外之士以臣为戒,自此议论,无敢与执政不同者尔!』上慰劳之曰:『卿不须如此。』自尔不复请对。后八十余日,乃贬。
七月乙卯,诏广州市舶司依旧存留,更不并归市易务。八月丙寅朔,上批:『提举市易司奏市易二年,收息钱九十六万余缗。累准朝旨[12],已支九十五万缗。可契勘何月日指挥[13],支往何处,讫无行遣。』朱史削去,以为支拔息钱不合书,新本亦削去,今复存之,此亦可见市易司为欺也。
八月壬午[14],翰林学士、行起居舍人、权三司使曾布落职,以本官知饶州;都提举市易司、国子博士吕嘉问知常州。军器监狱具,布坐不觉察吏人教令行户添词理、不应奏而奏公罪,杖八十;嘉问亦坐不觉察杂买务多纳月息钱公罪,杖六十。而中书又言:『布所陈治平财赋,有内藏库钱九十六万缗,当于收数内辖除。布乃于支数除之。今御史台推直官蹇周辅劾布所陈,意欲明朝廷支费多于前日,致财用阙乏,收入之数不足为出。当奏事诈不实,徒三年。』而有是命。魏继宗仍追一官勒停。初,市易之建,布实同之。既而揣上意疑市易有弊,遂急治嘉问。会惠卿与布有隙,乘此挤布,而议者亦不直布云。周辅,双流人也。
十二月乙亥,虞部员外郎、新知常州吕嘉问提举河北籴便粮草,复理提点刑狱资序。以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谔讼嘉问不应黜降故也。初,王安石既有江宁之命,谔与嘉问持安石而泣。安石劳之曰:『已荐吕惠卿矣!』两人收泪谢安石。
收泪谢安石,此据魏泰《东轩录》。
八年二月癸酉,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知江宁府王安石依前官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
三月戊午,上问王安石外事,安石具道:『虽胜往时,然监司未尽称职。』上曰:『人才止如此?』安石曰:『人才诚是少,然亦多观望不尽力,缘尽力则犯众,众怨则伤以法,而朝廷或不能察,不能察则反得罪,不如因循偷惰之可自安。外官固未论,如吕嘉问,内则犯近习、贵戚,外则与三司、开封日夕辨事,以守职事行法,至于置狱推究,奸罔具得,而嘉问乃以不觉察杂置务剩收人情,愿纳息钱二贯,除小处知州。若剩收息钱可罪,监官宜不免。监官以去官获免,则嘉问是因罪人以致罪,如何更有罪可科?且自来提辖场务诸省寺之属,何尝有坐辖场务不觉察杖罪降差遣者?天下皆见尽力为朝廷守法立事如嘉问,苟不容,则孰肯尽力?莫不为因循偷隋之行。』上曰:『嘉问已与复差遣。』安石曰:『李直躬之徒作转运,却令嘉问提举便籴,此岂官人之宜?』上曰:『与移一路转运。』安石曰:『陛下必欲修市易法,则须却令嘉问领市易。』上曰:『恐吴安持忌其来,又复失吴安持心。』安石曰:『臣以女嫁安持,固当为其审处。今市易事重,须嘉问与协力乃可济,不然,它时有一阙失,必更上烦圣虑。』又荐嘉问及张安国可为宰属,上皆以为可。
闰四月。上尝与岐王颢、嘉王頵击毬,戏赌玉带。頵曰:『臣若胜,不用玉带,只乞罢青苗、市易。』上不悦。
十月乙亥[15],都提举市易司言:『袁州和买绸强风[16],旧以盐准折,今乞依诸路例,每疋给钱千,从本司遣官,据合支盐数[17],以末盐钞赴州出卖。』从之。辛亥,复置杂卖场。初,三司请废杂卖场,中书户房以为不便,下三司,而三司议与前异,乃复置场。诏三司官上簿[18]。
四月甲申[19],金部员外郎、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吕嘉问兼提举市易司。王安石言:『近京师大姓,多止开质库市易,摧兼并之效似可见[20]。方当更修法制,驱之使就平理。』上曰:『均无贫固善,但此事难耳。』安石曰:『秦能兼六国,然不能制兼并,反为寡妇清筑台。盖自秦以来,未尝有推制兼并之术,以至今日。臣以为苟能摧制兼并,理财则合与须与,不患无财。臣尝论廪饩当称事政,为此也。』后数日,吴安持辞市易,上不许。安石曰:『臣与嘉问亲厚非有它,但与议市易而已。然其被诬,臣以亲厚之故,已难为之辨明,况臣女婿,恐有事愈难为言。乞别与人。』上固不许。丁亥,都提举市易司贾昌衡等言:『金宝非衣食所资,但当禁其侈僭。若有縻坏,旧法致之以死,则论罪太重;购以厚赏,则为禁太密。今新敕止坐以销金为饰者,旧法已删改。其縻坏金银,盖已无禁,然民尚循前法,未敢通用。已令本司造金银箔出卖。』上批:『市易务箔金宜罢出卖,已成者,听于后苑作折换。』
九年五月,都提举市易司言:『本司统辖抵当官钱,然检校库自隶开封府。若本库留滞左失,无缘检举,乞拨属本司统辖。』从之。
十月,王安石罢相,吴充代之。
十二月癸未朔,诏:『自今市易务上界官吏,岁比较酬奖,其提举官依旧二年一取旨。麻檾竹篾之类更不买。』
十年十一月甲寅,诏都提举市易司上界本钱,以七百万为定额,如不足,以岁所收息补满。其先借内藏库钱,以息钱二十万还之。是岁,司马光以书与吴充,请罢青苗、免役、保甲、市易之息(详见《论青苗法》)。
元丰二年正月己卯,诏:『市易旧法听人赊钱,以田宅或金银为抵当。无抵当者,三人相保则给之,皆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罚钱百分之二。贪人及无赖子第多取官贷,不能償积息,罚愈滋,囚系督责,徒存虚数,实不可得。』于是都提举市易王居卿建议,以田宅、金银抵当者减其息;无抵当徒相保者,不复给。自元丰二年正月一日以前本息之外,所负罚钱悉蠲之,凡数十万缗。负本息者,延期半年。众议颇以为惬。
四年五月己巳,诏:『内外市易务民户见欠屋业等抵当,并结保赊请钱物息罚钱并等第除放,其本钱分三季输纳,息钱并出限。罚钱分为三等第除放。第一季本钱纳足者,息罚钱并放第二季,放二分,第三季放一分。出限尚欠,即估卖抵当,及监勒保人填纳所催钱物。在京于市易务下界,在外提举司封桩。』
五年正月辛亥,都提举市易司贾青言:『市易既革去结保赊请之弊,专以平准物价及金银之类抵当,诚为良法。乞推抵当法行之畿县。』从之。
六年十一月丁酉,开封府言:『据司录司抵当免行所言,熙宁十年,始立年额。其赏罚条约,依三万缗以上场务法,自元丰元年至五年,并增当立新额,户部详度,欲酌中用元丰二年三万九千七百缗为新额。』从之。
校勘记
[1]折博 原本作『折傅』,据《长编》卷二三一改。
[2]丙子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二三补。
[3]请于 原本作『谓于』,据《长编》卷二二三补。
[4]卖梳朴 原本『卖』字作『买』,据《长编》卷二三六改。下句『卖脂麻』,原本亦作『买脂麻』,据同书改。
[5]六年 原本作『六月』,据《长编》卷一四二改。
[6]或为布言 原本脱『布』字,据《长编》卷二五一补。
[7]知在 原本『在』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二补。《长编》句下注:『此处疑有误』。
[8]阡陌 原本作『除陌』,据《长编》卷二五二改。
[9]执政 原本无『执』字,据《长编》卷二五二补。
[10]坚求去 原本『坚』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二补。
[11]会计 原本作『会讨』,据《长编》卷二五三改。
[12]累准朝旨 原本作『累年朝□』,『旨』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五五改补。
[13]月日 原本作『日日』,据《长编》卷二五五改。
[14]八月 原本脱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五五补。
[15]乙亥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九补。
[16]和买 原本作『私买』,据《长编》卷二六九改。
[17]合支 原本作『今支』,据《长编》卷二六九改。
[18]诏三司 原本脱『诏』字,据《长编》卷二六九补。
[19]四月甲申 检《长编》,此下确是熙宁八年四月甲申事,然上已出现闰四月、十月事,则此段当移至闰四月之前。
[20]可见 原本『可』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六二补。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