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五
○元五【江浙等處行中書省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為路三十府一州二屬州二十六屬一縣百四十三 【 本省陸站八十處水站八十二處】
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
浙東道宣慰司都元帥府
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司
江東建康道肅政兼訪司
江南諸道行御史臺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司
·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
杭州路
湖州路
嘉興路
平江路
常州路
鎮江路
建德路
松江府
江陰州
杭州路
杭州路 【 上】 宋為臨安府元至元十三年平江南立兩浙都督府又改為安撫司十五年改為杭州路總管府二十一年自揚州遷江淮行省來治於杭改曰江浙行省置左右錄事司 【 按元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八年改江淮行省為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治杭州與志互異謹附識】 領縣八州一錢塘 【 上】 仁和 【 上與錢塘分治城下】 餘杭 【 中】 臨安 【 中】 新城 【 中】 富陽 【 中】 於潛 【 中】 昌化 【 中】 海寧州 【 中】 元元貞元年升鹽官縣為鹽官州天曆二年改海寧州
湖州路
湖州路 【 上】 唐為湖州宋改安吉州元至元十三年升湖州路設錄事司領縣五州一烏程 【 上】 歸安 【 上與烏程皆為倚郭】 安吉 【 中】 德清 【 中】 武康 【 中】 長與州 【 中】 元貞元年升長與縣為州
嘉興路
嘉興路 【 上】 宋為嘉禾郡又升嘉興府元改為路設錄事司領縣一州二嘉興 【 上倚 郭】 海鹽州 【 中】 元貞元年升海鹽縣為州 崇德州 【 中】 元貞元年升崇德縣為州
平江路
平江路 【 上】 宋為平江府元至元十三年升平江路設錄事司領縣二州四吳 【 上】 長州 【 上與吳縣並為倚郭】 崑山州 【 中】 元貞元年升崑山縣為州 常熟州 【 中】 元貞元年升常熟縣為州 吳江州 【 中】 元貞元年升吳江縣為州 嘉定州 【 中】 元貞元年升嘉定縣為州
常州路
常州路 【 上】 本常州至元十四年升為路設錄事司領縣二州二晉陵 【 中倚郭】 武進 【 中倚郭】 宜興州 【 中】 宋宜興縣元至元十五年升宜興府二十年仍為縣二十一年復升為府仍置宜興縣以隸之元貞元年府縣俱廢止立宜興州 無錫州 【 中】 元貞元年升無錫縣為州
鎮江路
鎮江路 【 下】 宋為鎮江府元至元十三年升為鎮江路設錄事司領縣三丹徒 【 中倚郭】 丹陽 【 中】 金壇 【 中】
建德路
建德路 【 上】 宋為建德府元至元十三年改建德府安撫司十四年改建德路設錄事司領縣六建德 【 中倚郭】 淳安 【 中】 遂安 【 下】 桐廬 【 中】 分水 【 中】 壽昌 【 中】
松江府
松江府宋為華亭縣屬秀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為華亭府十五年改松江府仍置華亭縣以隸之領縣二華亭 【 上海郭】 上海 【 上本華亭縣地至元二十七年以戶口繁多置上海縣屬松江府】
江陰州
江陰州 【 上】 宋為江陰軍元至元十二年依舊置軍行安撫司事十四年升為江陰路總管府後降為江陰州 【 按宋史地理志江陰軍領江陰一縣當是元時省併謹附識】
·浙東道宣慰司都元帥府 【 元治婺州大德六年移治慶元】
慶元路
衢州路
慶元路
慶元路 【 上】 宋為慶元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置宣慰司十四年改為慶元路總管府設錄事司領縣四州二鄞 【 上倚郭】 象山 【 中】 慈溪 【 中】 定海 【 中】 奉化州 【 下】 元貞元年升奉化縣為州 昌國州 【 下】 至元十四年升昌國縣為州仍置昌國縣以隸之後止立昌國州
衢州路
衢州路 【 上】 宋為衢州元至元十三年改衢州路總管府設錄事司領縣五西安 【 中倚郭】 龍游 【 上】 江山 【 下按宋史地理志禮賢縣注云本江山縣南渡後改續輿地考云元復禮賢為江山縣謹附識】 常山 【 下宋改信安今復舊名】 開化 【 中】
·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司
婺州路
紹興路
溫州路
台州路
處州路
婺州路
婺州路 【 上宋為婺州保寧軍元至元十三年改婺州路設錄事司領縣六州一金華】 上倚郭 【 東陽】 上 【 義烏】 上 【 永康中】 武義 【 中】 蒲江 【 中】 蘭溪州 【 下】 元貞元年升蘭溪縣為州
紹興路
紹興路 【 上】 宋為紹興府元至元十三年改紹興路設錄事司領縣六州二山陰 【 上】 會稽 【 中興山陰俱倚郭】 上虞 【 上】 蕭山 【 中】 嵊 【 上】 新昌 【 中】 餘姚州 【 下】 元貞元年升餘姚縣為州 諸暨州 【 下】 元貞元年升諸暨縣為州 【 按浙江通志云至正十九年改諸暨州為諸全州二十六年仍為諸暨縣謹附識】
溫州路
溫州路 【 上】 宋為瑞安府元至元十三年置溫州路設錄事司領縣二州二永嘉 【 上倚郭】 樂清 【 下】 瑞安州 【 下】 元貞元年升瑞安縣為州 平陽州 【 下】 元貞元年升平陽縣為州
台州路
台州路 【 上】 宋為台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撫司十四年改台州路緦管府設錄事司領縣四州一臨海 【 上倚郭】 仙居 【 上】 寧海 【 上】 天台 【 中】 黃巖州 【 下】 元貞元年升黃巖縣為州
處州路
處州路 【 上】 宋為處州元至元十三年立處州路總管府設錄事司領縣七麗水 【 中倚郭】 龍泉 【 中】 松陽 【 中】 遂昌 【 中】 青田 【 中】 縉雲 【 中】 慶元 【 中】
·江東建康道肅政兼訪司
寧國路
徽州路
饒州路
寧國路
寧國路 【 上】 宋為寧國府元至元十四年升寧國路總管府設錄事司領縣六宣城 【 上倚郭】 南陵 【 中】 涇 【 中】 寧國 【 中】 旌德 【 中】 太平 【 中】
徽州路
徽州路 【 上】 宋為徽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徽州路設錄事司領縣五州一歙 【 上倚郭】 休寧 【 中】 祈門 【 中】 黟 【 下】 績溪 【 中】 婺源州 【 下】 元貞元年升婺源縣為州
饒州路
饒州路 【 上】 宋饒州元至元十四年升饒州路總管府設錄事司領縣三州三都陽 【 上倚郭】 德興 【 上】 安仁 【 中】 餘干州 【 中】 元貞元年升餘干縣為州 浮梁州 【 中】 元貞元年升浮梁縣為州 樂平州 【 中】 元貞元年升樂平縣為州
·江南諸道行御史臺
集慶路
太平路
信州路
廣德路
鉛山州
集慶路
集慶路 【 上】 宋為建康府元至元十二年歸附十四年升建康路初立行御史臺於揚州既而徒杭州又徒江州又還杭州二十二年自杭州徒治建康天曆二年以文宗潛邸改建康路為集慶路設錄事司領縣三州二上元 【 中倚郭】 江寧 【 中倚郭】 句容 【 中】 溧水州 【 中】 元貞元年升溧水縣為州 溧陽州 【 中】 至元十六年升溧陽縣為溧陽路二十七年復降為縣後復升為州
太平路
太平路 【 下】 宋為太平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為太平路設錄事司領縣三當塗 【 中倚郭】 蕪湖 【 中】 繁昌 【 下】 池州路 【 下】 宋為池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為路設錄事司領縣六貴池 【 下倚郭即秋浦縣吳改為貴池】 青陽 【 下】 建德 【 下】 銅陵 【 下】 石埭 【 中】 東流 【 下】
信州路
信州路 【 上】 宋為信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為路設錄事司領縣五上饒 【 上倚郭】 玉山 【 中】 戈陽 【 中】 貴溪 【 中】 永豐 【 中】
廣德路
廣德路 【 下】 宋為廣德軍元至元十四年升為路設錄事司領縣二廣德 【 中倚郭】 建平 【 中】
鉛山州
鉛山州 【 中】 宋鉛山縣元至元二十九年割上饒之乾元永樂二鄉戈陽之新政善政二鄉來屬升為鉛山州宜隸行省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 大德元年立】 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司
福建路
建寧路
泉州路
興化路
邵武路
延平路
汀州路
漳州路
福建路
福建路 【 上】 宋為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為福州路十八年遷泉州行省於本州十九年復遷泉州二十年仍遷本州仁十二年併入杭州設錄事司領縣九州二州領二縣閩 【 中倚郭】 侯官 【 中倚郭】 懷安 【 中】 古田 【 上】 閩清 【 中】 長樂 【 中】 連江 【 中】 羅源 【 中】 永福 【 中】 福清州 【 下】 元貞年升福清縣為州 福寧州 【 上】 元升長溪縣為福寧州領二縣 【 按福建通志升州在至元二十三年謹附識】 寧德 【 中】 福安 【 中】
建寧路
建寧路 【 下】 宋為建寧軍元至元二十六年升為路設錄事司領縣七建安 【 中】 甌寧 【 中與建安俱倚郭】 浦城 【 中】 建陽 【 中 按宋史地理志嘉禾縣注云本建陽縣理宗景定元年改當是元初復舊名建陽謹附識】 崇安 【 中】 松溪 【 下】 政和 【 下】
泉州路
泉州路 【 上】 宋為平海軍元至元十四年立行宣慰司兼行征南元帥府事十五年改宣慰司為行中書省升泉州路總管府十八年遷行省於福州路十九年復還泉州二十年仍遷福州路 【 按福建通志云大德二年改為泉寧府謹附識】 設錄事司領縣七晉江 【 中倚郭】 南安 【 中】 惠安 【 下】 同安 【 下】 永春 【 下】 安溪 【 下】 德化 【 下】
興化路
興化路 【 下】 宋置太平軍又改興化軍元至元十四年升興化路設錄事司領縣三莆田 【 中宋置興化軍遷治莆田元至元十三年割左右二廂屬錄事司縣如故】 仙游 【 下】 興化 【 下軍治元在此後移於莆田此縣為屬邑】
邵武路
邵武路 【 下】 宋邵武軍元至元十三年為邵武路設錄事司領縣四邵武 【 中倚郭】 光澤 【 中】 泰寧 【 中】 建寧 【 中】
延平路
延平路 【 下】 宋為南劍州元至元十五年升南建路後改延平路 【 按福建通志云大德六年改為平路謹附識】 設錄事司領縣五南平 【 中倚郭 按宋史地理志熙南平縣據福建通志云元大德間改劍浦縣為南平縣謹附識】 尤溪 【 中】 沙 【 中】 順昌 【 中】 將樂 【 中】
汀州路
汀州路 【 下】 宋為汀州隸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升為汀州路設錄事司領縣六長汀 【 中倚郭】 寧化 【 中】 清流 【 下 按福建通志云宋哲宗元符元年置清流理宗紹定中廢元復置謹附識】 蓮城 【 下 按福建通志云元改蓮城為連城謹附識】 上杭 【 下】 武平 【 下】
漳州路
漳州路 【 下】 宋為漳州元至元十六年升漳州路設錄事司領縣五龍溪 【 下倚郭】 漳浦 【 下】 龍巖 【 下】 長泰 【 下】 南靖 【 下本南勝改今名 按福建通志云至治中析龍溪漳浦龍巖三縣地置南勝縣順帝至正十六年改為南靖謹附識】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為路一十八州九屬州一十三屬縣七十八 【 本省馬站八十五處水站六十九處】
江西湖東道肅政廉訪司
廣東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海北廣東道肅政廉訪司
·江西湖東道肅政廉訪司
龍興路
吉安路
瑞州路
袁州路
臨江路
撫州路
江州路
南康路
贛州路
建昌路
南安路
南豐州
龍興路
龍興路 【 上】 宋為隆興府元至元十二年設行都元帥府及安撫司仍領南昌新建豐城進賢奉新靖安分寧武寧八縣置錄事司十四年改元帥府為江西道宣慰司本路為總管府立行中書省十五年立江西湖東道提刑按察司移省於贛州十六年復還隆興十七年併入福建行省止立宣慰司十九年復立罷宣慰司隸皇太子位二十一年改隆興府為龍興路領縣六州二南昌 【 上倚郭至元二十年割錄事司所領城外二廂東南兩關來屬】 新建 【 上倚郭】 進賢 【 中】 奉新 【 中】 靖安 【 中】 武寧 【 中至元二十三年置寧州縣為倚郭大德八年於分寧置寧州武寧直隸本路】 富州 【 上】 本豐城縣宋屬隆興府元至元十九年隸皇太子位二十三年升為富州 寧州 【 中】 本分寧縣至元二十三年於武寧縣置寧州武寧為倚郭縣大德八年割武寧直隸本路遂徒州治於分寧
吉安路
吉安路 【 上】 宋為吉州元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總管府置錄事司元貞元年改吉州為吉安路領縣五州四廬陵 【 上倚郭】 永豐 【 上】 萬安 【 中】 龍泉 【 中】 永寧 【 下至順間分永新州立 按明勝志云永寧縣本永新州之勝業鄉元至順初守土官以鄉去州城道陰而遙民罷征役乞別置縣從之謹附識】 吉水州 【 中】 元貞元年升吉水縣為州 安福州 【 中】 元貞元年升安福縣為州 太和州 【 下】 元貞元年升太和縣為州 永新州 【 下】 元貞升永新縣為州
瑞州路
瑞州路 【 上】 宋為瑞州元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設錄事司領縣二州一高安 【 上倚郭】 上高 【 中】 新昌州 【 下】 元貞元年升新昌縣為州
袁州路
袁州路 【 上】 宋為袁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撫司十四年改總管府設錄事司隸湖南行省十九年升路隸江西行省領縣三州一宜春 【 上倚郭】 分宣 【 上】 萬載 【 中】 萍鄉州 【 中】 元貞元年升萍鄉縣為州
臨江路
臨江路 【 上】 宋臨江軍隸江南西道元至元十三年隸江西行都元帥府十四年改臨江路總管府設錄事司領縣一州二清江 【 上宋即縣治置臨江軍元至元十四年升軍為路而縣為倚郭】 新淦州 【 中】 元貞元年升新淦縣為州 新喻州 【 中】 元貞元年升新喻縣為州
撫州路
撫州路 【 上】 宋為撫州元至元十四年升撫州路總管府設錄事司領縣五臨川 【 上】 崇仁 【 上】 金溪 【 上】 宜黃 【 中】 樂安 【 中】
江州路
江州路 【 上】 宋為定海軍元至元十二年置江東西宣撫司十三年改為江西大都督府隸揚州行省十四年罷都督府升江州路隸龍興行都元帥府後置行中書省江州直隸焉十六年隸黃蘄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復隸行省設錄事司領縣五德化 【 中唐潯陽縣】 瑞昌 【 中】 彭澤 【 中】 湖口 【 中】 德安 【 中】
南康路
南康路 【 下】 宋為康軍元至元十四年升南康路隸江淮行省二十二年屬江西設事司領縣二州一星子 【 下南康治所】 都昌 【 上】 建昌州 【 下】 元貞元年升建昌縣為州
贛州路
贛州路 【 上】 宋為贛州元至元十四年升贛州路總管府十五年設錄事司隸江西省領縣五州二州領三縣贛 【 上州治所】 興國 【 中】 信豐 【 下】 雩都 【 下】 石城 【 下】 寧都州 【 下】 大德元年升寧都縣為州 【 按寰宇通志云元升寧都為州以石城屬之】 領縣二龍南 【 下至元二十四年併入信豐縣至大二年復置】 安遠 【 下至元二十四年省入會昌縣至大三年復置】 會昌州 【 下】 大德元年升會昌縣為州領縣一瑞金 【 下舊屬虔州大德元年來屬】
建昌路
建昌路 【 下】 宋為建昌軍元至元十四年改建昌路總管府置錄事司領縣三南城 【 上】 新城 【 中】 廣昌 【 中】
南安路
南安路 【 下】 宋為南安軍元至元十四年改南安路總管府割大庾縣在城四坊設錄事司十六年廢錄事司領縣三大庾 【 中倚郭】 南康 【 中】 上猶 【 下南唐為上猶宋改南安元至元十六年改永清後復為上猶 按江西通志云元至元五年改永清六年復舊名與元志異謹附識】
南豐州
南豐州 【 下】 至元十九年升南豐縣為州宜隸行省
·廣東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海北廣東道肅政廉訪司
廣州路
韶州路
惠州路
南雄路
潮州路
德慶路
肇慶路
英德州
梅州
南恩州
封州
新州
桂陽州
連州
循州
廣州路
廣州路 【 上】 宋為廣州升帥府元至元十三年內附十五年立廣東道宣慰司立總管府并錄事司領縣七南海 【 中倚郭】 番禺 【 下倚郭】 東筦 【 中】 增城 【 中】 香山 【 下】 新會 【 下】 清遠 【 下】
韶州路
韶州路 【 下】 宋為韶州元至元十三年內附十五年立總管府設錄事司領縣四曲江 【 中元初分縣城西廂地及城外三廂屬錄事司】 樂昌 【 下】 仁化 【 下】 乳源 【 下】
惠州路
惠州路 【 下】 宋為惠州元至元十六年改惠州路總管府領縣四歸善 【 下倚郭】 博羅 【 下】 海豐 【 下】 河源 【 下】
南雄路
南雄路 【 下】 宋為南雄州元至元十五年改南雄路總管府領縣二保昌 【 下本湞昌宋改今名】 始興 【 下】
潮州路
潮州路 【 下】 宋為潮州元至元十五年歸附十六年改為總管府二十二年設錄事司領縣三海陽 【 下倚郭】 潮陽 【 下】 揭陽 【 下】
德慶路
德慶路 【 下】 宋為德慶府元至元十四年廣西宣慰司以兵取之改隸廣西道十七年立德慶路總管府後仍屬廣東道領縣二端溪 【 下】 瀧水 【 下】
肇慶路
肇慶路 【 下】 宋為肇慶府元至元十六年廣南西道宣慰司定之因隸廣西十七年改為下路總管府仍屬廣東領縣二高要 【 中倚郭】 四會 【 中】
英德州
英德州 【 下】 宋為英德府元至元十三年歸附十五年立英德路總管府二十三年隆為散州 【 按廣東通志云英德路至元十五年置領貞陽滄光二縣二十三年降為州隸廣東元帥府廢二縣謹附識】 大德五年復為路至大元年復降為州領縣一翁源 【 大德五年置 按廣東通志翁源縣舊屬韶州至元十五年省入曲江大德五年復置來屬延祐六年又併入曲江謹附識】
梅州
梅州 【 下】 宋為梅州元至元十三年歸附十六年置總管府二十三年改為散州領縣一程鄉
南恩州
南恩州 【 下】 宋為南恩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南恩路總管府十九年降為散州領縣二陽江 【 幵】 陽春 【 下】
封州
封州 【 下】 宋為封州元至元十三年歸附隸西道十六年立封州路總管府後又降為散州仍屬東道領縣二封川 【 下】 開建 【 下】
新州
新州 【 下】 宋為新州元至元十六年置新州路總管府十九年降為散州領縣一新興 【 下】
桂陽州
桂陽州 【 下】 至元十九年升桂陽縣為散州割連州陽山縣來屬初隸湖南道宣慰司後隸廣東道領縣一陽山 【 下】
連州
連州 【 下】 宋為連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撫司直隸行中書省十七年廢安撫司升為連州路總管府隸湖南道宣慰司十九年降為散州隸廣東道領縣一連山 【 下】
循州
循州 【 下】 宋為循州博羅郡元至元十三年立總管府二十三年降為散州領縣三龍川 【 下】 興寧 【 下】 長樂 【 下 按廣東通志云元貞元年以長樂縣屬惠州路泰定元年還屬謹附識】
欽定續通典卷一百三十八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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