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禮十
○凶禮十
師弟子相為服議
朋友相為服議宋
除心喪議
周喪察舉議宋
丁憂終制議
改葬服議
改葬反虞議
父母墓毀服議明
三年而後葬變除議宋
久喪不葬服議南北朝
招魂葬議
禁火葬議
△師弟子相為服議【唐 宋 元 明】
唐
宋
元
明
·唐
唐王義方卒門人員半千何彥先行喪植松柏冢側三年乃去
·宋
宋胡瑗卒訃至京學士錢公輔與太學生徒百餘人詣興國戒壇院舉哀自陳師喪給假二日張子全書聖人不制師之服師無定體豈可一概服之故聖人不制其服心喪之可也孔子沒弔服加麻亦是服也卻不得謂無服也何基卒金履詳議曰為師服者弔服加麻心喪三年古之制也布襴俗服也今之服緦功以上者用之生絹鉤領之衫俗服也今之服緦麻者亦用之服今緦麻之服是不得同喪父無服之重也疑衰古士之弔服也其服亡矣白布深衣古庶人之弔服其制今猶存焉然古之士今之官也今之士其未仕者古之庶人也宜用古庶人之服而以深衣為弔服昔朱子之服門人用細麻深衣而布緣矣然凡布皆麻古以三十升麻為麻冕之布以十五升麻為深衣之布深衣之麻自司馬氏朱氏皆云用極細布則深衣布用苧代麻久矣其緣則孤子純以素是喪父既除之服也孔門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則以喪父服除之服為若喪父無服之服其純用素可也其冠則庶人之弔素委貌失其制矣以白布代之而加素絰於冠可也加麻之絰緦服之經也今用緦麻而小可也加麻之帶緦服之帶也今用細苧可也所謂疑衰擬於衰者也
·元
元韓擇卒門人為服緦麻者百人
·明
明錢德洪師事王守仁嘉靖丙戌舉進士未廷試而歸戊子北上途中聞守仁之喪往迎至廣信且馳書於其父具陳父生師教願為喪服父許之與同門王畿議服制德洪以父母在麻衣布絰弗敢加焉畿請服斬衰以從築場廬墓三年而後去
△朋友相為服議【宋】
宋朱子家禮為朋友緦麻三月語類云朋友麻則弔服而加麻絰爾王柏朋友服議儀禮喪服有朋友麻三字豈非朋友之服乎案鄭康成云朋友雖無親有同道之恩相為服緦之絰帶又曰士以緦麻為喪服其弔服則疑衰疑之為言擬也緦麻之布十五升疑衰十四升即白麻深衣擬於吉服也蓋緦麻服之極輕者也他無服矣止有弔服所以擬之注云弔服加麻其師與朋友同既葬除之疏云以白布深衣庶人之常服又尊卑未成服以前服之故庶人得為弔服素冠吉屨無絢其弔服圖云庶人弔服素委貌白布深衣士朋友相為服弔服加麻加麻者即加緦之絰帶是為擬衰或曰深衣吉服也而可為弔服乎僕曰注固云擬於吉服也況非止為弔服親疾病時男女改服注曰庶人深衣又曰子為父斬衰尸既襲衣十五升布深衣扱上袵徒跣交手哭是孝子未成服亦服深衣也或又曰安知深衣為弔服又為麻純乎僕曰純之以采者曰深衣純之以麻者曰麻衣純之以素者曰長衣以采緣之褒長在外則曰中衣又各自有名不可亂也今以深衣為弔服鄉閭亦行之但未有麻爾是服也勉齋黃氏考之為至詳僕於北山何先生成服日服深衣加絰帶冠加絲武即素委貌覆以白巾見者未嘗不以為怪越數日通齋葉仲成父來弔僕問昔日毅齋之喪門人何服曰初遭喪時朋友以襴襆加布帶其後共考儀禮至葬時方以深衣加絰帶僕於是釋然知無戾於禮也
△除心喪議【宋 陳 隋 唐 宋】
南北朝
隋
唐
宋
·南北朝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皇太子心喪三年禮心喪者有禫無禫禮無成文世或兩行皇太子心喪畢詔使者博議有司奏喪禮有禫以祥變有漸不宜便除即吉故其間服以纖縞也心喪已經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變除禮畢餘一期不宜復有禫宣下以為永制詔可孝武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故右光祿大夫王偃喪依格皇后服期心喪三年應再周來二月晦檢元嘉十九年舊事武康公主出適二十五月心制終盡從禮即吉昔國哀再周孝建二年二月其月末諸公主心制終則應從吉於時猶稱心禫素衣二十七月乃除二事不同領曹郎朱膺之議詳尋禮文心喪不應再禫皇代考驗已為定制元嘉季年禍難深酷聖心天至喪紀過哀是以出適公主還同在室即情變禮非革舊章今皇后二月晦宜依元喜十九年制釋素即吉
陳文帝天嘉元年八月尚書儀曹請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禫除儀注沈洙議謂至親期斷加隆故再期而再周之喪斷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頓除故變之以纖縞創巨不可便愈故稱之以祥禫禫者淡也所以漸祛其情至如父在為母出適後之子則屈降之以期期而除服無復衰麻緣情有本同之義許以心制心制既無杖絰可除不容復改玄綅所以宋元嘉立義心喪以二十五月為限今皇后於安吉居心喪之期宜除於再周詔從之
·隋
隋制齊衰心服以上雖有奪情並終喪不弔不賀不預宴 【 以上杜典不載今續纂】
·唐
唐制父在為母一周除靈三年心喪又嫁母出母妾母本生父母及父卒祖存為祖母皆心喪二十五月並解官 【 宋制同】
·宋
宋吳榮王顥為慈聖光獻太后之服易月當除顥曰身為孫而情文缺然若是可乎請如心喪禮須上禫除即吉詔可
(臣)等謹按賀循喪服要記凡降服既降心喪如常月劉智謂小功以下不稅乃無心喪又陳沈洙議元嘉立義心喪以二十五月為限惟王儉古今集記終二十七月為王逡所難何佟之儀注亦用二十五月無復心禫云云是則心禫可廢心喪不可廢也宋服制凡如適孫祖在為祖母為人後者為其所生父母之類皆許解官申心喪三年蓋由遵用前代之制自元明此制不行雖不解官而所謂心喪之實固未嘗禁也
△周喪察舉議【宋】
宋真宗天禧三年正月貢舉人郭稹等見崇政殿稹冒喪赴舉命典謁詰之即引咎殿三舉 【 時郭稹等四千三百人見於崇政殿稹以冒緦喪赴舉為同輩所訟帝命典謁詰之引服付御史臺劾問殿三舉同保人並贖金殿一舉】 四年二月翰林學士承旨晁迥上言舊制期喪百日內妨試尊長卑幼同士人病之多入京冒哀就同文試洎中選被人論訴不免坐罪請自今卑幼期服不妨取解詔從之仁宗天聖七年興化軍進士陳可言臣昨與本軍進士黃價同保臣預解送之後本軍言黃價昨赴舉時有叔為僧喪服未滿臣例當駮放竊思出家制服禮律俱無明文況僧犯大罪並無緣坐犯事還俗敕不得均分父母田園又釋門儀式見父母不拜居父母喪不絰死則法門弟子為之制服其於本族並無服式望下禮官詳議許其赴試太常禮院言檢會敕文期周尊長服不得取應又禮為叔父齊衰期外繼者降服大功九月其黃價為叔僧合比外繼降服大功哲宗元祐時程頤看詳學制謂士子遭祖父母喪不得應舉 【 按朱子曰祖父母喪不赴舉法令雖不禁士子宜行之知渡江之後載籍軼亡矣】
△丁憂終制議【元 明】
元
明
·元
元制諸職官親死不奔喪降先職二等未終喪赴官降一等不丁父母憂者罪與不奔喪同
·明
明制令百官聞喪不待報即去官後京官有勘合在外官有引起復有程限奪喪短喪匿喪有禁視昔加嚴云太祖洪武初百官聞祖父母伯叔兄弟喪俱得奔赴二十三年四月吏部言祖父母伯叔兄弟皆係期年服若俱令奔喪守制或一人連遭五六期喪或道路數千里則居官日少更易繁數曠職廢事今後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憂外其餘期服制不許奔喪但遣致祭從之英宗正統十二年令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世宗嘉靖四十二年周府南陵王睦楧上疏云文職上自九卿下及百僚皆知父母之恩行三年丁憂之制今各王府所選儀賓受封大夫郎官之職係與文職一體相同何父母身終不行丁憂之制豈為人子之道哉伏望敕下禮部自今見爵儀賓凡有父母身故宜照文職事例將半俸停止服滿之日方許開俸疏入下禮部議明年御史林潤等以為言始定儀賓守制穆宗隆慶元年吏部主事郭諫臣請衍聖公終制先是衍聖公凡遇父母之喪不行丁憂即請承襲與軍職同至是諫臣疏謂魯為上世秉禮義之國而孔子又萬世禮義之宗今國家特世封為衍聖公秩以一品者正以聖人後為能守禮以表率天下之人耳不使其子孫守三年之制其何以責天下乞許遵制丁憂一如文臣終制起復從之生員丁父母憂者不許赴鄉試及提學官科歲二試舉人丁父母憂者不許赴會試其監生及儒士丁憂者亦不許赴試景帝景泰五年御史黃溥請罷舉人監生由服以廣科目從之 【 由服者二十七月正服之外餘服程限也】
△改葬服議【北齊 唐 宋 明】
南北朝
唐
宋
明
·南北朝
北齊王元軌子欲改葬祖及祖母列上未知所服邢子才議曰禮改葬緦麻鄭玄注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惟三人而己然適孫曾孫承重者曾祖父母祖父母改葬既並三年之服皆應服緦禮文非遺漏是舉其略耳 【 杜典不載今續纂】
·唐
唐韓愈議經曰改葬緦春秋穀梁傳亦曰改葬之禮緦舉下緬也此皆謂子之於父母其他則皆無服何以識其必然經次五等之服小功以下然後著改葬之制更無輕重之差以此知惟記其最親者其他無服則不記也若主人當服斬衰其餘親各服其服則經亦言之不當惟云緦也傳稱舉下緬者緬猶遠也下服之最輕者也以其遠故其服輕也江熙曰禮天子諸侯易服而葬以為交於神明者不可純凶況其緬者乎是故改葬之禮其服雖輕以此而言則亦明矣衛司徒文子改葬其叔問服於子思子思曰禮父母改葬緦既葬而除之不忍無服送至親也非父母無服無服則弔服而加麻此又其著者也文子又曰喪服既除然後乃葬則其服何服子思曰三年之喪未葬服不變除何有焉然則改葬與未葬者有異矣古者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士踰月無故未有過時而不葬者也過時而不葬謂之不能葬春秋譏之若有故而未葬雖出三年子之服不變此孝子之所以著其情先王之所以必其時之道也雖有其文未有著其人者以知其至少也改葬為山崩水涌毀其墓及葬而禮不備者若文王之葬王季以水嚙其墓魯隱公之葬惠公以有宋師太子少葬故有闕之類是也喪事有進而無退有易以輕服無加以重服殯於堂則謂之殯瘞於野則謂之葬近代己來事與古異或游或仕在千里之外或子幼妻稚不能自還甚者拘以陰陽畏忌遂葬於其土及其反葬也遠者或至數十年近者亦出三年其吉服而從於事也久矣又安可取未葬不變服之例而反為之重服與在喪當葬猶宜易以輕服況既遠而反純凶以葬乎若果重服是所謂未可除而除不當重而更重也或曰喪與其易也寧戚雖重服不亦可乎曰不然易之與戚則易固不如戚矣雖然未若合禮之為懿也儉之與奢則儉固易於奢矣雖然未若合禮之為懿也過猶不及其此類之謂乎或曰經稱改葬緦而不著其月數則是三月而後除也子思之對文子則曰既葬而除之今宜如何曰自啟殯至於既葬而三月則除之未三月則服以終三月也 【 案袁孝尼云喪無再服若終月數是再服也魏崔長仁云鄭氏得服緦之旨謬三月之言】 曰妻為夫何如曰如子無弔服而加麻何如曰今之弔服猶古之弔服也
·宋
宋禮志太祖改葬宣祖安陵有司言案儀禮改葬緦注云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也必服緦者親見尸柩不可以無服緦三月而除之今請皇帝服緦皇親及文武官護送靈駕者亦服緦既葬而除 【 朱子云改葬服緦鄭元謂終三月而除王肅謂事畢而除俱不可攷禮宜從重從鄭可也】
·明
明集禮改葬之日內外諸親皆至各就次主人服緦麻服諸親皆素服既葬行虞祭畢主人以下出就別次釋緦麻服素服而還
(臣)等謹按改葬緦蓋緦乃主布而言服之輕者非緦必繫之三月也周禮司服凡弔王為諸侯緦衰諸侯及卿大夫亦以緦衰為弔服豈必繫之三月乎此不過改葬時見尸柩之暫服鄭注三月而除之誤矣昌黎韓氏以營葬既畢恰值三月為解亦屬附會戴德云制緦麻具而葬葬而除斯言得之矣
△改葬反虞議【宋 明】
宋
明
·宋
宋政和禮凡有改葬者皆具事日聞於官勘驗得實聽之 【 案明呂坤曰改葬非得己也濱於水則遷櫬於客土則遷必為城郭道路則遷先貧賤後富貴合而窆之則遷凡以為親也非是則否】 將改葬先於墓所隨地之宜張白布帷幕南向開戶其日內外諸親皆至墓所各就便次主人以下及妻妾女子俱緦服周親以下素服丈夫於墓東西向婦人於墓西東向皆北上婦人障以行帷俱立哭盡哀卑者再拜祝立於羨道南北向內外哭止祝三聲噫嘻啟以改葬之故內外又哭盡哀權就別所掌事者開墳訖內外又就位哭如初設席於墓下舉柩出置於席上內外俱從哭於墓所分東西位如常儀祝以功布拭棺掌饌者設饌於柩南主人盥手以琖跪奠酒再拜訖少頃徹奠進柩車於帷門外南向升柩於車遂詣幕所內外俱哭掌事者先設床於幕下有枕席周設帷 【 如不易棺則不設床】 柩車至帷門外丈夫柩東婦人柩西俱立哭掌事者舉柩入設床柩東舉尸出置於床南首遂斂如大斂之儀 【 如明衣裳不殯也】 乃設靈座於吉帷內幕下西廂東向 【 施床帷屏服飾以時上飲饍及沐如平生也】 乃葬將引柩告曰以今吉辰用即宅兆不設祖奠無反哭無方相魌頭餘如常葬之儀既葬就吉帷靈座前一虞虞如常儀其祝辭云維年月朔日辰孝子某敢昭告於考某官封諡改遷幽宅禮畢終虞夙夜匪寧啼號罔極謹以清酌庶羞祇薦虞事於考某官封諡尚饗既虞主人以下出就別所釋緦服及素服而還掌饌者徹饌掌事者徹靈座朱子曰改葬須告廟而後告墓以葬葬畢奠而歸又告廟哭而後畢事方穩當行葬更不必出主祭告時卻出主於廟
·明
明會典與宋同
(臣)等謹按晉荀訥以改葬不應反虞故開元政和諸禮皆設靈座於墓所葬畢而虞祭畢而徹無反哭之文觀朱子云又告廟哭而後畢事是仍宜反哭也
△父母墓毀服議【明】
明王廷相曰父母之墓崩毀或盜發靈柩體修之宜何服曰此痛之甚者也可無制服以臨之乎禮無正文以義而起亦可也改葬禮緦其服雖輕而用情甚重修墓更葬其事體均制緦禮也
△三年而後葬變除議【宋】
宋政和禮凡父母之喪周而葬者則以葬之後月小祥大祥取再周之禮禫亦如之若再周而後葬者則以葬之後月練又後月為大祥祥而即吉無復禫矣其未再周葬則以二十五月練二十六月祥二十七月禫若再周而未葬則俟己葬而後除服
△久喪不葬服議【陳】
陳高祖永定中有司奏前寧遠將軍建康令沈孝軌門生陳三兒牒稱主人翁靈柩在周主人奉使關內因欲迎喪久而未返此月晦即是再周主人弟息見在此者為至月未除靈內外即吉為待主人還情理申竟以事諮左丞江德藻德藻議曰王衛軍云久喪不葬唯主人不變其餘親各終月數而除此蓋引禮文論在家內有事故未得葬者耳孝軌既在異域雖己迎喪還期無指諸弟若遂不除永絕婚嫁此於人情或為未允中原淪陷己後理有事例宜諮沈常侍洙詳議洙曰禮有變正又有從宜禮小記云久而不葬者唯主祭者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己注云其餘謂旁親如鄭所解眾子皆應不除王衛軍所引此蓋禮之正也但魏氏東關之役既失亡尸柩葬禮無期時議以為禮無終身之喪故制使除服晉氏喪亂或死於寇庭無由迎殯江左故復申明其制李胤之祖王華之父並存亡不測其子制服依時釋衰此並變禮之宜也孝軌雖因奉使便欲迎喪而還期未剋宜依東關故事布此國內者並應釋除衰麻毀靈祔祭若喪柩得還別行改葬之禮德藻依洙議奏可 【 杜典不載今補纂】
△招魂葬議【唐 宋 明】
唐
宋
明
·唐
唐辪收曰招魂葬非古禮也漢魏之術皆妄也葬之為言藏也仁人於其親掩藏歸穴不豐不儉必約於禮焉延陵季子曰魂無不之此言葬形非葬魂矣禁之禮也
·宋
宋太宗淳化中有言昭成太子嬖妾張氏於都城西佛寺招魂葬其父母僭差喻制帝怒遣昭宣使王繼恩驗問
·明
明李濂招魂葬答問嘉靖丁酉冬十二月十日汴馬生北赴南宮試渡河走冰壞其舟溺而死求其尸踰月不可得其家請招魂葬焉乃質於李子李子曰史傳有之禮家之所不取也吾聞葬也者藏也所以藏其形於地下以安厝也故椁周於棺棺周於身非身無棺非棺無椁苟無其身而招魂葬焉則於義為窒於德為悖於禮為不物何也亡者不可以假存無者不可以偽有也是故禮經無招魂葬之文漢魏以還或有冒為之者而袁瓌荀組干寶孔衍之徒咸著論以非之可謂通幽明之故知鬼神之情者矣延陵季子曰骨肉復歸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是故聖人制為殯葬之禮本以掩厥形骸不以安魂為事既葬之日迎神而返於家蓋孝子之心不忍一日離也若閉靈爽於沈魄之域是為不仁樹松楸於空椁之冢是為不知仁知亡而人之道熄矣豈孝子事其親之心哉曰然則當如之何曰闔宅眷屬宜於遭溺之地備迎神之禮括髮徒跣號呼於塗而迎之以歸祠廟以妥之木主以依之祝辭以告之牲醴俎豆以享之哭泣擗踊以哀之三年而除其服歲時舉祀如常儀則庶乎其可也
△禁火葬議【宋 元 明】
宋
元
明
·宋
宋太祖建隆三年三月丁亥詔曰王者設棺椁之品建封樹之制所以厚人倫而一風化也近代以來率多火葬甚愆典禮自今宜禁之高宗紹興二十七年監登聞鼓院范同言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惟恐不至死則燔爇而棄捐之何獨厚於生而薄於死乎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識者見之動心國朝著令貧無葬地者許以係官之地安葬河東地狹人眾雖至親之喪悉皆焚棄韓琦鎮并州以官錢市田數頃給民安葬至今為美談然則承流宣化使民不畔於禮法正守臣之職也方今火葬之慘日益熾甚事關風化禮宜禁止仍敕守臣措置荒閒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少裨風化之美從之司馬光書儀世人有游宦沒於遠方子孫火焚其柩收燼歸葬者夫孝子愛親之肌體故歛而葬之殘毀他人之尸在律猶嚴況子孫而悖謬如此其始蓋出於羗俗行之既久習以為常見者恬然曾莫之怪豈不哀哉延陵季子適齊其子死葬於嬴博之間曰骨肉復歸於土命也魂氣則無不之也孔子以為合禮必也不能歸葬葬於所在可也不猶愈於焚之哉
·元
元順帝至正十五年正月北京路同知高朝列牒伏見北京路百姓父母身死往往置於柴薪之上以火焚之照得古者聖人治喪具棺椁而厚葬之今本路凡人有喪以火焚之實滅人倫有乖喪禮本省看詳送禮部議得四方之民風俗不一若便一體禁約似有未盡參詳比及通行定奪以來除從軍應役并遠方客旅諸色目人許從本俗不須禁約外据土著漢人擬合禁止如遇喪事稱家有無置備棺椁依禮埋葬以革火化之弊若貧民無地葬者聽於官荒地內埋了若無人收葬者官為埋瘞
·明
明太祖洪武三年禁止浙江等處水葬火葬中書禮部議以民間死喪必須埋葬如無地官司設為義冢以便安葬並不得火化違者坐以重罪
欽定續通典卷八十三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