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著
阅读主题
白色 暗黑 明黄 浅绿 草绿 红粉 深灰 米色
正文字体
黑体 宋体 楷体
字体大小

卷十一 古文孝经

卷十一 古文孝经

先儒谓孔氏之家取先世《孝经》定本与《尚书》、《论语》同藏屋壁,遭秦灭学,天下之书扫地无遗。汉兴,河间颜芝之子出十八章,是为今文。及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古文始出,凡二十二章。时今文之学已盛,反遭排诋,不得列于学官。独孔安国及后汉马融为之传。诸儒党同疾异,信伪疑真。孤学沉厌,人无知者。隋开皇中,秘学生王逸于陈人处得之,河间刘炫为作稽疑一篇。时人多讥笑者。唐明皇开元中,诏议孔郑二家,刘知几以为宜行孔废郑,争难蜂起,卒行郑学。自明皇自注,遂用十八章为定。愚观孔安国《尚书序》,至其余,错乱磨灭不可复,知之语未尝不怅然太息。使其可知,则百篇之义当不止于五十有九矣。此书二十二章,与之同出,幸且无恙而忍排诋之乎。今文与古异者,虽亦无几,而辞乖义舛谬为标目,鄙浅特甚,大失先圣从容问答之旨,安可苟殉也。本朝列圣,以孝治天下,笃生贤哲大道昌明,独于古文一书,知所崇,尚后生晚学敢不懋哉。

第一章

仲尼[女夷切]闲[音闲]居,曾子侍坐。子曰:“参[所林切]!先王有至德要[因妙切]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女[音汝下同]知之乎?”(仲尼,孔子字也。闲居,燕居也。曾子,名参,字子舆。至德者,德之至要。道者,道之要也。上下,概言尊卑长幼。)

夫子将语曾子以孝,故先提至德要道。称赞而问之。德者,得其本心之谓,道者,无所不通之名。非德之外又有道也。得此为德,行此为道,非二物也。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人人皆同此性,皆具此道,德惟无以若之。而反害之,是以意我藩篱,血气用事,乖争陵犯,相挻以逞,而怨仇交作矣。先王盛世,非外立一法,强民使从已也,亦曰有至德要道,以顺乎天下,不拂乱其所固有而已。性,本和也,本睦也。尊卑长幼,本相爱悦也。同然之感,如响报声,民心翕从,行乎大顺。盎然天地间,皆春风和气矣,何怨之有哉。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音扶]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古者席地而坐。师有问,避席起答,礼也。不敏,言迟钝也。何足以知,言不明所问至德要道之旨也。)

此则论至德要道之在孝矣。得乎本心,无不是德,何以曰至?顺此而行,无不是道,何以曰要?盖孩提之童,知爱其亲,良知良能,匪虑匪学,未闻外此而他有。所谓德者,是德之本也,故曰至德,极至之谓也。教,所以阐明斯道,为风化之大原。未闻有外于此而他有。所谓教者,是教之所由生也,故曰要道,枢机之谓也。此二语,一书之纲,节节发挥,无非此旨。

复[如字]坐!吾语[牛据切]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曾子起对,故使复坐而语之。体,四肢也。肤,肌肤也。毁,亏坏也。)

此方语曾子所以为孝者如此也。三复“不敢毁伤”一语,为之感怆。不顾父母遗体,逞情欲,斗血气,轻生而弗之恤者,只为敢后,遂无所不至。凛然兢惧,常怀不敢之心,则凡起居饮食,交事应物,隐若手提铓刃,将加乎父母之身也,安敢纵乎?一发肤之微,毁伤之且不敢,况敢冒危犯险,以投宪网,沉迷湛溺,以自天阏?其生乎,此为人子者第一先务。故曰孝之始。虽然是特形体耳,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非特形体之谓也。本性本善,本心本良,浑然天成。本无亏缺,保养不失,毋忝所生,方是立身。顺此而行,须臾靡懈,方是行道。立身行道,而名或不扬于后世,犹是工夫有欠,抑犹未也。实孚而名扬,身没而不泯,父母由我有光荣焉,始了为人子者之事,故曰孝之终。

夫[音扶]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尹吉切]修厥德。(大雅,《诗》文王篇。聿,发语辞。)

此又申明立身之旨也。夫所谓孝者,始于事亲而已。岂但左右无违而谓之事亲乎?中焉事君,能尽其忠,即所以孝于亲也。然而立身,上或有未慊,则所谓全而归之者,不无可议,故必终于立身,而后可也。立身如何?修德是已。修德则不昧其本性之善,不失其本心之良,清明融怡,俯仰无愧,直至于此,方为尽孝道焉。故文王篇谓无念尔祖,可乎,亦聿修厥德耳。

第二章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津忍切]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上章已止,故再书子曰,以明更端。亲,谓父母也。德教,即上章所谓德之本,教之所由生。刑,乃刑于寡妻之刑,言为之法则也。天子,言为天之子。甫刑,吕刑也,吕侯之后改封于甫,故因以云。庆,吉庆也。赖,依赖也。)

此下五章,则开陈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其孝如此。前章所谓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岂徒为之立说,区区空言,以诏天下乎?伊尹曰:立爱惟亲,立敬惟长,始于邦家,终于四海,实德实行,施由亲始,不可诬也。故此论天子之孝,申明而发挥之。孩提之童知爱其亲,是爱亲之心,天下人人之所同也。及其长也,知敬其兄,是敬亲之心,亦天下人人之所同也。一念爱敬,则凡有亲者,皆可爱可敬矣,何者而敢恶乎?何者而敢轻慢之乎?古之人所以俯临民上,若赤子之保,如大祭之承者,非外施此于天下也,即我爱亲敬亲之心,自然有所不敢也。是故爱敬之实,的的尽于事亲,略无欠缺不满之处,则此德之教加于百姓,举凡四海,是则是效,而莫不一于爱敬矣,莫不一于爱敬而四海之孝,皆天子之孝矣。此一人有庆,兆民之所以赖也。爱敬不尽不祥莫大焉,何庆之有,何赖之有!

第三章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富贵不离[力智切]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制节,制财用之节。谨度,不越法度。溢者,满而泛溢也。社,土神。稷,谷神。诸侯有国,则祭之。民,庶民。人者,有位之人。书曰:在知人,在安民。诸侯,列国之君。诗小雅小旻篇。战战,恐惧。兢兢,戒谨。临深,恐坠;履冰,恐陷也。)

鲁君自谓寡人生于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哀,未尝知劳,未尝知惧。呜呼!此骄奢之病根也。有国之主,狃于富贵,以骄奢为当然。殊不知,骄未有不危,奢未有不溢。危且溢,倾败随至。富贵,非我有矣,可长守乎?夫子此章拳拳富贵不离其身,正切人情所欲,而言警动极有力,非徒守富贵为身计也。富贵者,先君受之天子,以遗其后嗣,以保社稷和民人,继继相传而不绝者,岂一己私物,可取为恣情纵欲之具也?天子之命于汝,而坠先君之世于汝,而斩富贵不守,社稷为墟,谓之孝可乎?分茅胙土,俾有社稷,其实正在和民人耳。一和字,其责甚重。才不和,便失分任司牧之意,便失代天理物之意。和民人,就保社稷上看,保社稷,就长守富贵上看,长守富贵,就不骄不奢上看。不骄奢,当就战战兢兢上看。战战兢兢,凛乎如深渊之临,薄冰之履,安敢放逸?不放逸,自然恭,安得骄,自然俭,安得奢。不骄不奢,不危不溢,则道心无累,天德内融,变化云为,无非大顺,而民人上下,莫不一于和矣。此虽论诸侯之孝,与君天下,初无异道,故周公首戒成王无逸欲,知稼穑之艰难。

第四章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下孟切],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下孟切,下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乌路切]。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诗》云:夙夜匪懈[佳卖切],以事一人。(法服者,先王所制礼服也。法言者,法度之言。德行者,有德之行也。无择,所言所行皆是,一无可拣择也。三者,服言行也。宗庙,卿大夫立三庙以奉祖先。卿,六卿大夫,二十七大夫。诗大雅烝民篇。夙,早懈息。一人,谓天子也。)

不敢二字,人心之大闲,反躬修省,此其律也。经曰不敢康,曰不敢荒宁,曰不敢自暇自逸,曰不敢盘于游田。而此书亦每每严斯戒。自古乱臣贼子,造一切滔天罪状,都只就敢上做出。苟敢矣,复何所忌惮也哉。服者,身之表。未有君子而小人之服者,亦未有小人而君子之服者。先王垂范莫不有制,盖甚严也。一违其制,即僭奢无章矣。言曰法言,行曰德行,先王岂外人心以为教哉。不失其本心,则言无非法,行无非德。言而非先王之法,即无稽矣。邪说诬民,妄伪驰骋矣。行而非先王之德,即伪行矣。为比德,为恶德,为凶德,无所不至矣。于斯三者,凛然怀不敢之心,自然不蹈其非。是故非法则不言,非道则不行也。前曰德行,此言非道不行,以明德与行非二致,是故之下独举言行而不及服,盖非法服不敢服即止矣。他无所用其力也。若夫德行,则于反躬修省,尚多工夫。非法不言,而或有可择之言,未可也。直是口无择言,而至于言满天下,略无口过,方尽善也。非道不行,而或有可择之行,未可也。直是身无择行,而至于行满天下,无怨无恶,方尽善也。曰服曰言曰行,如上所陈,无一不备,然后始能守其宗庙,为卿大夫之孝。愚端诵此章,至于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未尝不为之感叹。夫立乎人之本,朝佐天子理四海,一言之失,一行之亏,关国体之安危,系民生之休戚。于我乎在岂细事也。必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而后可也。用力微懈,即怠即放,种种皆差。

第五章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爵禄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吐簟切]尔所生。(资,取也,言孝则兼爱。敬长,谓官之长也。事其上,兼言君长。《诗》,小雅小宛篇。忝,辱也。所生,谓父母也。)

非谓于母,但爱而不敬也。母子恩胜,故取其爱。亦非于君,但敬而不爱也。君臣分严,故取其敬。若父则兼爱敬而适均,此皆人道之大。凡因其至情开陈之,为下文作准的,以示训也。为士者,不专主敬,而以孝亲之心事君,则无不忠矣,以敬君之心事长,则无不顺矣。忠顺两尽,略无缺失,以事其君长,然后始能保爵禄而守祭祀。为士之孝也。此其工夫,全在无忝所生上。父母全而生之,浑然天成,至粹至美。木无不敬,本无不爱,本无不忠,本无不顺。直是夙兴夜寐,战战兢兢,无须臾微懈,方是无忝。平居暇日,暗室屋漏,工夫不继,有歉于心,到事父事母事君事长时,乃始曰是宜敬也,是宜爱也,是宜忠宜顺也,则十二时内有忝,所生多矣。谓之孝可乎?末举诗云,最宜深玩此旨。当卿大夫通看臣之事君,初无异道。士卑,故又言事长。

第六章

子曰:“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羊尚切]父母。此庶人之孝。”(小止而再言,故又记子曰。因天之道,不失其耕种之时也。因地之利,不失其地之所宜种也。谨身,不敢妄作。节用,不敢妄费。)

治古之世,所以比屋,可封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者,岂农夫小民,皆修德学道之士也哉。因天而不失其时,因地而不失其利,又不妄作近刑戮,不妄费致冻馁,是虽利用出入由之,而不知至若,所以因,所以谨,所以节,则未尝非道也。如是以养其父母,亦可无憾矣。后世号为士者,往往不屑于力农,或反游荡,日浮侈纵,而不知检。身既污辱,家亦破亡,非特无以养父母,且危父母矣。视庶人之所谓孝,何如也。

第七章

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无终始,言于孝道不能有终始也。患,祸也。)

总承五章之后,复言终始之义,警策尤更深切。如上所陈,而不一一各尽其道,固不可。或者有始而不能有终,则亦未有不及于祸者。且爱敬者,德教之原也。德教者,治安之本也。本原一失,丧乱之端,四海将不可保而祸及身矣。岂但无以刑四海而已哉。曰诸侯,曰卿大夫,曰士庶人,莫不皆尔。圣训历历,昭如日星,即事证言,合若符契。未之有谓必至无幸也,可不惧诸,可不鉴诸。

第八章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音扶]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下孟切]。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因天之明,因地之义,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经,常也。义,宜也。则,法也。明者,昭然显著也。)

曾子闻,自天子至庶人,其孝如此而无终始,则有祸忽。发甚哉之叹,称孝道之大。夫子知其已明斯旨,于是又推三才之一致,而申明先王之德教如此焉。夫人但知善父母为孝,安知天之所谓经者,即此孝乎。安知地之所谓义者,即此孝乎。记曰天有四时,春秋冬夏,风雨霜露,无非教也。知其为教,则知其为经矣。地载神气,神气风霆,风霆流形,庶物露生,无非教也。知其为教,则知其为义矣。在天曰经,在地曰义,在民曰行。一也,无二致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此一是字,正指天地之经而言。岂天地之经在彼,而民强则之于此哉。天即吾心也,地即吾心也。孩提知爱,不学而能,即所谓经也。意蔽情昏,始支始离,是故不可以不则焉。则之如何,以此经为准的,使不失其因天之明,因地之义,以顺天下,所以使之则也。始言天经地义,次言天地之经,后又变经言明以见,义即经,经即明,昭然灼然,非二道也。因字最宜细玩。圣人亦岂外立一教以强民哉。天地之经,人心所固有,因其固有而道之所以顺天下也。今文,天明之上不曰因而曰则,因地之下不曰义而曰利,失其旨矣。惟因故顺,惟顺故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故凡后世愈肃而愈不成,愈严而愈不治者,不顺故也。由外铄我,而不因其本心,故也。至哉!因乎!非圣人,其孰明之!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下孟切];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呼报切]恶[乌路切],而民知禁。《诗》云:赫赫[火白切]师尹,民具尔瞻。(先者,躬行于己以率。先之博爱,言无所不爱也。遗,忘也。陈,见于政事。导,迪之,使行也。礼,防人伪。乐,养人心。故和睦。好,言所好在善。恶,言所恶在不善。知禁,知所禁忌而不敢犯也。诗小雅节南山篇。赫赫,显明也。师尹,太师尹氏也。具,俱也。)

先王见不肃而成,不严而治,而教之可以化民,如此,故但先之以博爱而民自然莫遗其亲,但陈之以德义而民自然兴行,但先之以敬让而民自然不争,但导之以礼乐而民自然和睦,但示之以好恶而民自然知禁,以顺天下,此之谓也。太师尹氏,赫赫于上,民且莫不于尔而观瞻,况人主天下表仪。因其所固有而顺导之,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焉,可诬也焉,可强也。此与首章至德要道,及次章德教加于百姓相发挥,正所谓天子之孝,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故博爱施由亲始,非无差等云也。无差等者,墨氏之说也,浮屠氏之教也,韩文公便指博爱为仁大差。

第九章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鳏,古顽切],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享,许丈切],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下孟切],四国顺之。(明王,明德之王也。遗,忘也。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也。治国,谓诸侯。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治家,谓卿大夫臣家臣。《诗》,大雅抑之篇。觉,悟也。四国,四方国也。)

前言德教加于百姓,其旨详矣。然天子之孝,又莫大于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而诸侯之孝,又莫大于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卿大夫之孝,又莫大于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于此特变先王而称明王,以发斯义。明者,本心洞然,略无微蔽,故其以孝治天下也。公平一视,略无偏党之私焉,巍巍大君,下视小国之臣,最易忘也,而不敢遗,况建邦设都,为五等之诸侯者乎。是以人心感悦,万国攸同,莫不欢忻爱戴乎。我而我得,以事其先王也。诸侯之于国,卿大夫之于家,事先君,事亲,递递皆然。而其要是只在不遗不侮不失上。然此章专论明王孝治天下,而并及治国治家者,何也?盖天下一心,风化一原。明王在上,而卿大夫无以得人之欢心,诸侯无以得百姓之欢心,则是天下之大体有亏,而所谓孝治者犹未尽也。直是治国者无愧于事先君,治家者无愧于事亲,方为大同之化。夫然,故以之事生,则亲亦欢心也,自然安。以之奉祭祀,则鬼亦欢心也,自然享。普天之下陶陶然,皆春风和气,略无纤毫乖戾,灾害自无由生,略无纤毫违怨,祸乱自无由作,此明王孝治之极功也。故复总结之曰:故明王之孝治天下如此。虽然徒谓之德行,而实未有觉,则亦不能动人矣。惟有觉之德行,常觉常明,同心同感,四国之所以顺也。有觉正谓明王。

第十章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其无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下孟切],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夫[音扶]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严,尊敬也。郊,圆丘。祀,天。后稷,名弃,尧举为农卿。舜曰:“汝后稷播时百谷。”封于邰,为周始祖十五世。至王季生文王,祖有功而宗有德,故宗祀文王也。明堂,天子布政之宫,居国南,是阳明之地,故曰明堂。上帝即天,非有二也,以主宰言之,则谓之帝耳。故经言昊天、上帝,说者颇多,曲为分别殊不观。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正是严父配天之实证,岂二也哉。)

曾子犹有其乎之问,是犹未真知孝之为大也。夫子于是又推而言之大。《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即性也。天地万物皆于此乎出也。有天地而后万物形于其间,因指万物曰天地之性,岂天地有此性而分以授万物哉。万物即天地也,无二性也,无先后之间,彼此之殊也,故曰明目视之不可见,倾耳听之不可闻。明此不可见闻之旨,可与言性矣。惟人也,独于其中,禀五行之秀,为万物之美,而又莫贵焉。然所贵于人者,以其孩提知爱,知有亲也。人而不孝与草木无异,与禽兽无异,故人之行又莫大于孝焉,善事父母皆孝也,然有父而后有母,易象乾坤,服分齐斩,固不同也。而孝又莫大于严父,尊严其父,至于配天,则至矣。故又莫大于配天焉。昔之人有行之者,其周公乎?非严父配天之事,皆不周公若也。盖其礼自周公居摄而始备,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所谓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此之谓也。然则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严父而上,人人所同,若夫配天,则天子之事举,其极盛者言之。下文乃发挥严父之旨,而申明圣人之教,所以顺天下者,如此也。

故亲生之膝[星七切]下,以养[羊尚切]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孩提之爱,是亲爱之心已。生于在膝下之时,日严者,日长一日,渐知尊严父母也。本,谓本性。)

方在膝下而亲爱自生,及渐知养而尊严日至,此非虑而知也,非旋学于外而能也。本有之性,则然也,圣人灼知此性人人所同,于是因其严而教之敬,敬则无须臾微懈,而所谓日严之心常不失矣。因其亲而教之爱,爱则无意念微累,而所谓生于膝下之心常不替矣。故夫圣人之教,所以虽不肃而自成,虽不严而自治者,岂有他哉?因严因亲,皆其本有之性故也。

第十一章

子曰:“父子之道,天性。君臣之义。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续,继续不绝也。亲有君之尊,故曰君亲临,临其上也。)

此又承上文所因者本而发之。父子之道,乃其天性,自然如此。孩提知爱其亲,岂学而能,虑而知哉。所谓本也,凡处父子而失其道者,欲念昏之,情伪夺之,血气乱之,非其本性然也。有能于此,不使外物为心害,则天性昭昭,而父子之道得矣,安有不孝者哉。且尊卑相承,又有君臣之义,家人所谓严君焉者,非可渎也。况父母生之,不特今日得有此身而已,继继绵绵,终古不绝,其为嗣续,莫此为大。而又君亲之尊临覆在上,其为恩义之厚,莫此为重。然则为人子者,乌可以不尽孝道也。夫子此章发明父母事体最为深切。观其答期可之问,止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而不他及,则宰我之,与曾子地步可知矣。

第十二章

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所不贵。君子则不然,言斯可道,行[下孟切]斯可乐[音洛],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他得切]。(悖,乱也。容止,仪容举止。象,似也。《诗》,曹风鸤鸠篇。淑,善。忒,差也。)

此亦专言德教在爱敬其亲上,至称君子。而曰进退可度,则是概论。凡有国有家者矣。夫爱亲者,德也。不爱其亲反爱他人,是谓悖德,敬亲者,礼也。不敬其亲而反敬他人,是谓悖礼。先王德教,惟曰以顺天下而已。今以其顺,则既逆之民何所取法乎。世衰俗薄,家人父子戚然而相仇,往往疏者反亲。淫朋比德,反不翅若骨肉。诩诩取下相,媚悦以为容,此曾禽犊之不若,岂足多罪。若方外异端之学,自谓有志于道者,而乃断弃纲常,离绝伦类,然后方入其学,不知所谓道何道也,其实则不在于善,皆在于凶德耳。虽得之君子所不贵,凶德二字,结正罪状甚严,然则学不本于经世,斩然自立于名教之外者,可不惧哉。君子不然。言则便须可道,不可道非嘉言也。行则便须可乐,不可乐非善行也。可道可乐,言行之准的,最宜深味。东平王谓为善最乐。夫为善之人,身心舒泰,夙兴夜寐,无非大顺,是故乐莫乐于为善行。身不义举,错乖,方为公论所不容,为大法所不宥。惴惴朝夕如坐囹圄,乐乎不乐乎?德义至于可尊,则实孚而望隆矣。作事至于可法,则时措而皆合矣。容止至于可观进退,至于可度,则动作出处,举无一之不中节矣。无斯须放逸,无毫厘差失,与前所谓凶德正相反矣。以是而临乎民上,是以其民不特畏敬且爱慕之。莫不相与,则效而求似其所为焉,无他顺故也。此德教之所以能成,而政令之所以行也。淑人正在于善,而不在于凶德者。容止进退,是谓其仪。

第十三章

子曰: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羊尚切]则致其乐[音洛]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此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居,平居无事时也。致,极也,尽也。养,饮食之奉。乐,悦其志也。乱,谓凡逆乱不顺之事。丑,同类已之等夷也。兵者,兵刃相加也。三牲,牛羊豕,谓大牢也。)

此下数章多敷明首章之旨。而此章则所谓始于事亲者也。五个致字,当就本心上看,发于本心,如四时错行,日月代明,自然莫不中节。有纤毫意念,即蔽即亏即支即离,安能无所不尽其至也。子游固习闻致哀之语,但才说致乎哀而止,便有病。五者皆备,是养生丧死种种,略无缺失,然后方谓之能事亲。虽然,又不可不知所戒也。居人上当戒于骄,骄则亡矣。为人下当戒于乱,乱则刑矣。在等夷侪伍之中,当戒于争,争则将以兵刃相加矣。此三者不去,皆丧身危父母之道。虽日用大牢,具奉口体,犹为不孝,甚言三者之不可有也。

第十四章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一遥切]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三千,即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属二百也。要者有所挟,而求上君上也,非者不然之也。)

此承上章,而极言不孝之罪,如此其大也。夫君者尊无二上,岂可要乎,而敢要之,是无君矣。圣人者大法之所自出,岂可非乎,而敢非之,是无法矣。孝者人子事亲之实德,又可非乎,而敢非之,是无亲矣。无上无法无亲,皆三纲五常之所为不立,而人纪之,所由以坏者是致大乱之道也。一个孝字,才谓之不然便是无亲,与无上无法同名大乱,况真不孝乎。此正形容不孝之罪,所以莫大者如此。

第十五章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弟[大计切]。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

此则敷明要道矣。首章专主于孝,而此兼言孝、弟、礼、乐,并及父子、兄弟、君臣,以广要道之旨,发挥旁通,周遍普洽,无往而非孝也。乐之感人最深且速,感淫哇之音即邪心生,感中正之音即善心生。故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易》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几文为制度之节,皆天则之自然,居上而无礼则危,居下而无礼则乱矣。故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夫子并举四条,乃独于礼下申明其说,见得要道在于行教,而教道之行却全在礼。然礼岂徒玉帛之云哉,所以行吾敬也。孩提知爱,谁无敬父之心。长而知敬,谁无敬兄之心。主忧臣辱,主辱臣死。元首在上,资尔股肱,谁无敬君之心。盖未有敬其父而子不悦者,非特其子悦之,凡为人子者皆悦矣。未有敬其兄而弟不悦者,非特其弟悦之,凡为人弟者皆悦矣。未有敬其君而臣不悦者,非特其臣悦之,凡为人臣者皆悦矣。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同然之感应,如响报声,不期而自应也。是故,敬一人而千万人悦。虽所敬者寡而悦者众。夫是之谓要道也。

第十六章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教以弟,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诗》云:“岂[苦在切]弟[待礼切]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家至,一一皆至其家也。日见,逐日见其人也。《诗》,大雅迥酌篇。岂弟,乐易也。)

此则敷明至德矣。首章先至德,次要道,推而达之也。此则先要道后至德,溯而求之也。前章曰敬,曰悦。此章曰教,曰敬。教而敬,敬而悦,次第参考。而所谓德之本,教之所由生,其旨昭昭矣。夫君子之教人以孝,岂一一皆至其家,日日面见而谕之哉。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盖未有敬其父而子不悦者。与前章正相应。斯感斯化,翕然大同,自有不约而孚,不言而喻耳。教以弟,教以臣,皆然。此君子所以岂弟于上,而民父母之,无他,人皆有此至德故也。君子以至德顺民,所以感其同然之心,而莫不一于顺也。苟非至德,则要之于此而违于彼,强之于东而叛于西矣,安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第十七章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丁丈切]幼顺,故上下治。天明地察,神明彰矣。(明、察,皆谓晓达也。长幼者,言乎其家。上下者,言乎其国。神明,即天地之妙。)

此又承至德、要道、顺民如此其大,而极言无所不通之旨。人知父母吾父母耳,安知父母之即天地也。何者?已之心即父母之心,父母之心即天地之心。凡未明所以事天地,是未明所以为父母也。未明所以为父母,是未明所以为己之心也。惟昔明王洞然无蔽,与未明者之事父母不同,其事父孝而事天者便明,通天于父也。其事母孝而事地者便察,通地于母也。一家之长幼顺,若上若下便自然治,通国于家也。夫事父母而至于天地明察,则神明之妙昭然灼然,变化无方,不离日用矣。是岂高深幽远在吾心之外也哉。神而曰明,以表非隐,昏者自蔽,觉者自知。

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至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亲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天子祀明堂,释奠先老,有尊也。食三老五更,有先也。)

上节大旨在通乎天地,故结语他皆略之,惟曰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此节大旨在通乎鬼神,故结语他皆略之,惟曰宗庙致敬,鬼神著矣。观书者先明乎此,而后圣训可通也。先儒谓天子至尊,继世居长,宜若无所施其孝弟者。而必有所尊,以言其有父焉。必有所先,以言其有兄焉。致敬宗庙,事死如生,无须臾而忘其亲。又恐身不修,行不谨,将倾将覆,以辱其所自出而不敢不勉焉。此皆事亲实用力之地也。夫事亲而致敬于宗庙,岂徒牺牲粢盛区区礼文之末哉。敬则此心清明,周旋俯仰无非妙用,而鬼神之德昭昭矣。

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至,极也。《诗》,大雅文王有声篇。思,念也。)

此乃总结上文两节之旨。孟子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又曰:尧舜与人同,四海同也,万古同也,天地同也,鬼神同也。此道本同而有不通者,孝弟未至也。苟至矣,即通于神明矣。岂惟神明,吾本心之光含覆无外,而且无所不通矣。是故自西自东,自南自北,而翕然大同,无一念虑之不我服者,服其所同然故也。此章极论孝弟之至,无所不通,而首以明王为言明即至矣,至即通矣。呜呼!旨哉!愚尝因是观曾子书,有“居处不庄,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行不遂,灾及于身,敢不敬乎?”又曰:“仁者,仁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忠者,忠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行者,行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夫孝,天之大经也。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行之而冲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然则曾子服行师训其庶矣乎。虽然,食息居处,动静语嘿,无一时之非孝,无一刻之非孝,何置何行何塞何冲之可言也。恐记者误。

第十八章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丁丈切]。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下孟切]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长,官之长也。理者,有伦而不乱。内,谓闺门之内也。)

此则所谓立身扬名,而与第五章士之孝相表里也。前言明王,此言君子。前言君道,此言臣道。明王与君子固不侔,而君子之事则又大非常人比矣。常人之孝未必便可移于君,常人之弟未必便可移于长,常人之居家理未必便可移于官。无他,不明故也。君子之心通达无蔽,孝亲即忠君,弟兄即顺长,理家即治官,惟无所不通是以无所不可移。非真知此道本一无二,将见触事墙面东窒而西碍矣。如之何其可移哉。惟可移,方是行之成处,方是变通不穷经世有用之学。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自然不泯。谓之行成于内,则虽穷居约处,不见其用,而名固未尝不立也。虽不用,犹用也。夫子答奚不为政之问,正是此旨。

第十九章

子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宫中之门,其小者谓之闺。具礼,言治国平天下之礼皆具也。徒役,皂牧也。)

此正发明上章所以可移者。如此“具礼”二字,最宜深玩。古先圣王立大经,明大法,所以维持三纲五常于不坏者,礼而已矣。《诗》云:人而无礼胡不遄死。言有生之不如无生也。《志》曰:人而无礼则近于禽兽。言人纪散乱,世道陵迟,尊卑长幼混然,与蠢蠢羽毛而争食者无以异也。唐明皇时,诬诋古文,谬谓闺门一章鄙俗不可行。呜呼!岂唐之君臣所能知哉!严父之礼即可移于君者,严兄之礼即可移于长者,妻子臣妾之礼,犹百姓徒役然,即所谓可移于官者。

第二十章

曾子曰:若夫[音扶]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参闻命矣。敢问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音余下同]!是何言与!言之不通也。昔者天子有争[音诤下同]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力智切]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安亲,谓生则亲安之。闻命,谓此数者已闻夫子之教。从父命,谓一于顺从也。争,谓谏止其失也。)

曾子苟通慈爱、恭敬、安亲、扬名之旨,则无此问矣。夫子重提是何言与,而责其言之不通,所以警策之也。自古人主未有无道而不亡者。此言虽无道不失其天下,非谓果以无道而不失也,盖有人焉正救之,则过恶不形,端萌遂窒,一反其无道而为有道之事,斯其所以不失耳。乃若绳愆纠谬,左右无人,拒谏饰非,刚愎自用,则丧无日矣。“虽无道”三字,所以甚言谏诤之不可无也。虽无道而且不失,苟未至无道而忠谠日闻,则其为益何如哉。有国有家,莫不皆然。以至争友,争子,皆人道所断断不可缺者。友不争而使令名之不保,固友之罪也。子不争而使陷身于不义,非父自陷,子实陷之,是奚可也。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弗争于父,臣不可以弗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焉[于虔切]得为孝乎?

观此书所告,有曰以孝事君则忠,曰事父孝则忠可移于君。所谓忠者,岂逢迎苟殉之谓乎?知逢迎苟殉之非忠,则知逢迎苟殉之非孝矣。曾子至此乃复以从父之令为问,则不惟不通于孝,是固未通于忠也。夫子责其言之不通,而于章末特与君父并言,最为明切。

第二十一章

子曰:君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补过,补君之过也。烝民诗: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将,助也。匡,正也。《诗》,小雅隰桑篇。心乎者,一心乎爱也。遐,远也,谓犹言也。)

复承上章,专明人臣忠君之义,以形容为人子者不当一于从令也。君子之事上,进侍左右,则思尽己之忠,退而家居,常思补君之过。若夫美德,固宜奉承。至于恶行而亦奉承可乎?随即正救而止绝之矣。《易》曰:上下交而其志通。此上下之所以交而志通也。此所以能相亲者也。苟心知其非谬以为是,阿谀顺旨逢君于昏,则贼矣,岂相亲之道也哉。为人子者,深味能相亲之言,将顺正救并行而不悖,庶乎其可矣。虽然,非中心亲爱念念不忘不能尔也。故援诗以证之。他日曾子答单居离之问,曰:“父母若行中道,则从;若不行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出。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辨;争辨者,作乱之所由兴也。”正合夫子斯训。

第二十二章

子曰:孝子之丧亲,哭不偯[于岂切],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音洛],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为之棺[音官]椁[音郭]衣衾而举之,陈其簠[音甫]簋[音轨]而哀戚之;擗[婢亦切]踊[音勇]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丧亲,居亲之丧也。偯,哭余声。容,容仪也。文,文华也。美,好也,旨美也。周尸为棺,周棺为椁。衣敛衣衾,被也。举谓举尸而敛之也。陈,设也。圆曰簠,方曰簋,皆黍稷器,古以竹为之,后世易之以木。擗,以手击胸。踊,足跃于地。送,送葬也。卜,钻龟而卜其凶吉也。宅,墓穴。兆,墓域也。厝,置也。春秋,包四时而言。生民之本,言民之生其本端在孝也。)

丧则致其哀,尝提其纲矣。然送终一节犹未详也,末章发之。号痛气竭,自然不偯。情绪荒迷,自然无容。触事生哀,自然不文。方毁瘠,华服自然不安。方在疚,闻乐自然不乐。方茹苦,美味自然不甘。此哀戚之情发于本心,有不知其然而然者。宰我以期丧为可己。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曰:“安。”“汝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汝安,则为之。”罪之深矣。礼亲始死,水浆不入口者三日,三日而食,是乃教民无以死者之故而伤其生。虽甚毁瘠,亦不至太迂以灭其性也。本性本中,是谓天则。太过,失性之正。伤生以身言,灭性以理言。此圣人之政体制如此。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祥一月而禫,又一月而吉。丧不过乎三年者,又所以示民之居丧有终焉。棺椁以下,叙送终节奏之详,举而敛,敛而奠,已而有祖有遣。而送之以葬,葬而虞,虞而祔。终丧而四时有祭。夫人之生,尊卑长少,群居乎天地之间,与禽兽异者,孝于父母而已。生而不孝,犹无生也。是孝者,生民之本也。生事爱敬,如前所陈。死事哀戚,如此所叙。则生民之本,庶乎其尽矣。养生丧死之义,庶乎其备矣。养生丧死两无遗憾,而孝子事亲之礼,庶乎其能终矣。

网友评论

“钱时”相关作品

  •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慧远 · 著
  • 沙门不敬王者论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慧远 · 著
  • 九转灵砂大丹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佚名 · 著
  •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刘通微 · 著
  •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佚名 · 著
  • 静庵文集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王国维 · 著
  • 太上洞神五星赞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佚名 · 著
  • 二程外书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朱熹 · 著
  • 道德真经颂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蒋融庵 · 著
  • 明真破妄章颂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张继先 · 著
  • 道德篇章玄颂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宋鸾 · 著
  • 庄子内篇订正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吴澄 · 著
  • 文始真经注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牛道淳 · 著
  • 二程遗书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朱熹 · 著
  • 茅盾散文集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茅盾 · 著
  • 文始真经言外旨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陈显微 · 著
  •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佚名 · 著
  •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佚名 · 著
  •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佚名 · 著
  •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佚名 · 著
  • 冰揭罗天童子经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佚名 · 著
  • 燕都日记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冯梦龙 · 著
  •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慧沼 · 著
  • 苕溪渔隐丛话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胡仔 · 著
  • 因明义断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慧沼 · 著
  • 薛氏集异记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薛用弱 · 著
  •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佚名 · 著
  • 四分戒本疏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性命古训辨证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傅斯年 · 著
  • 大乘四法经释抄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佚名 · 著
  • 庄子解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王夫之 · 著
  • 论道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金岳霖 · 著
  • 新庵译屑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吴趼人 · 著
  • 律戒本疏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佚名 · 著
  • 先秦学术史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傅斯年 · 著
  • 律杂抄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佚名 · 著
  • 小经理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赵树理 · 著
  • 陶甓公牍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刘汝骥 · 著
  • 实干家潘永福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赵树理 · 著
  •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佚名 · 著
  • 地持义记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 三部律抄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佚名 · 著
  • 后山谈丛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陈师道 · 著
  •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佚名 · 著
  •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佚名 · 著
  • 甲申纪事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冯梦龙 · 著
  • 书集传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蔡沈 · 著
  • 德育鉴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梁启超 · 著
  • 至大金陵新志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张铉 · 著
  • 诗经世本古义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何楷 · 著
  • 雨山和尚语录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雨山上思 · 著
  • 清河书画舫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张丑 · 著
  • 丽情集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张君房 · 著
  • 蕉庵诗话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魏元旷 · 著
  • 献贼纪事略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佚名 · 著
  • 千金宝要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郭思 · 著
  • 续通典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多人 · 著
  • 温疫论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吴有性 · 著
  • 现报当受经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佚名 · 著
  • 像法决疑经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佚名 · 著

微信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

链接已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