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吴澄 撰
仲尼居,曾子侍。仲尼,孔子字。居,坐也。曾子,孔子弟子,曾氏,名參,字子輿,魯南武城人。子者,曾氏門人稱其師也。卑者在尊者之側,曰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女知之乎?」女,音汝,下同。〇[1]子,孔子也。孔門諸弟子稱師曰「子」,諸弟子之門人稱其師,則著氏以别之。此經曾氏門人所記,稱其師既冠以氏,故於其師之師得専稱「子」。先王,謂古先聖王。至,極也。德者,得也。要,總會也。道,猶路也。德謂己所得,道謂人所共由。蓋[2]己之所得人之所共由者,其理曰仁、義、禮、智,而仁兼統之。仁之發爲愛,而愛先於親,故孝爲德之至、道之要也。孝者,其心有順而無逆。以孝教天下,使皆化而爲順,故曰「以順天下」。民,謂庶人。上,謂天子在諸侯之上,諸侯在卿大夫之上,卿大夫在士之上;下,謂士在卿大夫之下,卿大夫在諸侯之下,諸侯在天子之下也。孝,順德順道也,以順德順道順天下者,天子也。順逹於庶人,則其内之兄弟、夫婦,外之比[3]閭、族黨,靡有乖爭。順逹於諸侯、卿大夫、士,則爲下者順事其上,而上無怨於下;爲上者順使其下,而下無怨於上。天地之間一順充塞,九族既睦,百姓昭明,黎民於變時雍,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唐、虞、成周之盛也。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席,坐席也。曾子侍師而坐,師有問,故起,避正[4]席而立。敏,速也。不敏,猶言遲鈍,此辭讓而對也。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夫,音扶,下同。〇本,木之根,榦枝所由以生也。孝爲至德,故己之德,此爲本。孝爲要道,故教人之道,由此而生。復坐,吾語女。語,去聲。〇復,還也。夫子之言未竟[5],又將更端而語之,以曾子避席起立,故命之還坐而聽也。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身,總言其大體,分言其細。髮,毛髮。膚,皮膚。毀,謂虧辱。傷,謂破損。孝者愛親,而身者親之枝,故愛親必自愛身始。以身之百體有髪有膚,一皆父母所與也。立,樹立也,揚,傳播也。身存之時,所行者道,使吾身之名傳播於没世之後,而父母之名亦因以顯,此爲能立其身也。孝之始終皆在此身,蓋人子之身即父母之身,始則保其身以全所有,終則成其身以彰所自,可謂孝矣。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事親者,不敢毀傷,其大也,左右就[6]養等事在其中矣。事君者,推愛親之心以愛君也。立身者,行道揚名之謂也。〇前言「至德要道」,蓋言在上者之孝而通乎下,「夫孝」以下二句結前意也;後言「孝之始終」,蓋言在下者之孝而通乎上,「夫孝」以下三句結後意也。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惡,烏路反。下同。〇親,謂父母。不敢惡者,愛之也。人,謂他人。自王宫、王族以至臣庶,皆是不敢慢者,敬之也。己所得人所效,曰德教。加,被及也。百姓,以國言。刑,儀法也。四海,以天下言。天子之事親,在爲世子時。及爲天子,則宗廟之祭,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此愛敬其親也。夫愛親者,於人無不愛;敬親者,於人無不敬。推此一心,由親及疏,以天子之貴而不敢惡慢於人,則平日能盡愛敬於事親,可知矣。有諸内必形諸外,近而國中,遠而天下,皆視效之,而無不愛敬其親焉。是其德教被及於百姓,儀法於四海也。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離,力智反。〇驕,矜肆也。危,謂勢將隕墜。制,以刀裁物也。節如竹節[7],度如尺度,有分限也。溢,如水之溢出。保,謂不亡失。社,土神。稷,穀神。凡封建列[8]國爲立社稷之壇壝,其君主而祭之。和,謂不乖離。民,謂農及工商。人,謂士及府史胥徒。社稷、民人,皆諸侯所受於天子以爲國者也。位不期驕,禄不期侈。諸侯貴爲一國之主,其位之崇,如自高臨下,處之者易以危;富有一國之財,其禄之豐,如水滿器中,持之者易以溢。在臣民之上能不自驕,則雖高不危,謂不以陵傲召禍而致卑替,所以長守其貴也;制財用之節能謹侯度,則雖滿不溢,謂不以僭侈費財而致虛耗,所以長守其富也。位不卑替,財不虛耗,然後能長有其國,使社稷不至於失亡,而民人不至於乖離也。諸侯,謂五等國君。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德行、擇行、行滿,並下孟反。〇服合禮制,曰法服。天子冕十有二旒。虞制: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六章會於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繡於裳。周制: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公自袞冕以下如王之服,其冕九旒,衣會龍、山、華蟲、火、宗彝五章,裳繡藻、粉米、黼、黻四章。侯、伯自鷩冕以下如公之服,其冕七旒,衣會華蟲、火、宗彝三章,裳與公同。子、男自毳冕以下如侯、伯之服,其冕五旒,衣會宗彝、藻、粉米三章,裳繡黼、黻二章。孤自絺冕以下如子、男之服,其冕三旒,衣會粉米一章,裳與子、男同。卿大夫自玄冕以下如孤之服,其冕無旒,衣無章,裳繡黻,六冕服,並以絲爲之,玄衣,纁裳。士則弁而不冕,衣裳皆無章。卿大夫於六冕服得服其一,爵弁服、皮弁服、玄冠服三等,與士同。凡服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服,服之也。言爲世,則曰法言。道,言之也。率德而行,曰德行。「非法不言」,「法」即上文所謂「法言」。「非道不行」,「道」即上文所謂「德行」。口過,謂言不合法,出口有差。怨惡,謂行不合道,召怨取惡。所言皆法言,則口無可揀擇之言,雖「言滿天下」,在己亦無口過;所行皆德行,則身無可揀擇之行,雖「行滿天下」,在人亦無怨惡。卿大夫立朝則接對賓客,出聘則將命他邦,故言行滿天下。三者,服、言、行也。人之相與,先觀容飾,次交言辭,後考德行。孟子言:「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意與此同。首服、次言、次行者,蓋先輕而後重。是故以下申言言、行而不及服者,蓋詳重而略輕,下文又以「三者備矣」總結之也。祭法「卿大夫立三廟」。宗字門中有示,廟之名也。寢之前,屋有東西廂者,曰廟。卿大夫,謂王朝侯國之臣。王之卿六命,大夫四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爵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長,貞丈反。〇資,取也。取事父之道以事母,則愛同於父;取事父之道以事君,則敬同於父。蓋愛心生於所親,敬心生於所尊,母之親與父同,君之尊與父同,故一取其愛,一取其敬。惟父,親尊並至,則愛敬兼隆也。士之位卑,在上有天子、諸侯爲之君,有卿大夫爲之長,皆己所當事者。孝即愛也,母至親也,故愛同於父。君則非如父與母之親也,然亦當以愛父、愛母之孝而愛之。君,至尊也,故敬同於父。長則非如父與君之尊也,然亦當以敬父、敬君之敬而敬之。愛君爲忠,敬長爲順。忠謂盡心無隠,順謂循理無違。上,謂君與長在己之上也。禄,所食之俸。位,所居之官。士有田禄,則得祭祀其先,故庶人薦而不祭。士無田則亦不祭,其禄位與祭祀相關。士謂王朝、侯國之小臣,及卿大夫之家臣。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公、侯、伯之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養,羊尚反。〇道,謂四時之行。因天之生長收蔵而耕耘斂穫,各順其時,用天道也。利,謂五土之宜。因地之沃衍隰臯,而稻粱黍稷各隨所宜,分地利也。生財有道而又慎謹其身,不爲非僻,不犯刑戮,用財有節,量入爲出,以給父母之衣食,俾無闕供也。庶人,謂王畿國都家邑之長[9]。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之終,謂立身;孝之始,謂事親。孝無終始,謂不能事親、立身也。患,禍難也。不能事親、立身,則禍難必及之,甚則天子不能保其天下,諸侯不能保其國,卿大夫不能保其家,士、庶人不能保其身也。
右經一章。凡四百二字。朱子曰:「此夫子、曾 [10]子問答之言,而曾氏門人之所記也。疑所謂孝經者,其本文止如此。其下則或者雜引傳記以釋經文,廼孝經之傳也。竊嘗考之,傳文固多傅會,而經文亦不免有離析增加之失。顧自漢以來,諸儒傳誦,莫覺其非。至或以爲孔子之所自著,則又可笑之尤者。蓋經之首統論孝之終始,中廼敷陳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而其末結之曰:『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其首尾相應,次第相承,文勢聯屬,脈絡貫通,同是一時之言。而後人妄分以爲六、七章,又增『子曰』及詩、書之文,以雜乎其間,使其文意分斷間隔。故今定此六、七章者合爲一章,而删去引書、引詩及『子曰』字,以復經文之舊。其傳文之失,又别論之如左。」 澄謂以上經文,朱子合其離析,去其增加,以復於舊,既得之矣。然細味之,則與大學經文純是聖言者頗覺不侔。「終於立身」下敷陳五孝,語辭體段各異,似非同出一時。諸侯、卿大夫、士三節尤爲繁複,疑亦有掇取他書附會其間者。但自末周、先秦時已有之,蓋如二記、三傳所載聖言,雖皆出於七十子之後,而所傳所聞不無失實、失當者爾。
古文「居」上有「間」字。案[11]:許慎説文所引古文無。「侍」下有「坐」字。案:居即坐也,與上句義重。禮小戴記云:「仲尼燕居,子張、子貢、子防侍。」「孔子間居,子夏侍。」大戴記云:「孔子間居,曾子侍。」並無「坐」字。此經與彼所記,當爲一例。「先王」上有「參」字,「德之本」「教之所由生」「蓋天子之孝」「所以長守貴」「所以長守富」「蓋諸侯之孝」「蓋卿大夫之孝」「蓋士之孝」「此庶人之孝」,九句之末並無「也」字。「禄位」作「爵禄」,「分地」作「因地」,「故自天子」下有「已下」字,依大學經文例,亦不應有。凡此,疑皆僞稱得古文者妄增减改易,以異於今文,故今所定悉從今文。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此言孝之推也。王者事父母於宗廟而孝,故事天地於郊社亦明察也。蓋事天如事父,事地如事母,能事父母,則知所以事天地矣。明察,謂於其禮、其義能精審也。長幼順,故上下治。長,貞丈反。〇此言悌之推也。悌於家而長幼之序順,故自國至天下皆興悌,而上下之分不亂也。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申上文「長幼順」之義。謂雖天子之貴,亦必有長。所當尊者,諸父;所當先者,諸兄也。父兄皆祖考之胤,孝於祖考,則悌於父兄矣。禮,國君燕族人與父兄,齒,天子之禮未聞。宗廟致敬,不忘親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行,下孟反。〇申上文「事父孝」「事母孝」之義。致,推之至極也。謂天子宗廟之祭,極盡其敬者,不忘其親也。謂之親者,視如生存也。此事親之孝。平居修身,謹慎所行者,恐辱其先也。謂之先者,念所本始也。此立身之孝。祭時知所以事親,而平日不知所以立身,亦未得爲孝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天地明察,神明彰矣。致敬於宗廟,則父母之鬼神著矣。著,猶祭義「致慤則著」之「著」,如見所祭也。明察於郊社,則天地之神明彰矣。彰,謂微之顯,「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也。人鬼而曰神者,言雖屈而伸也;天地之神而曰明者,言雖幽而顯也。惟祭者極其誠敬,故如此。孝弟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弟,亦作悌,後並同。〇通,謂感格而無隔[12]礙。光,謂變化而有光輝。由宗廟事父母之孝,充之以事天地而神明彰,此孝之至而「通於神明」也;由一家長幼順之悌,充之以治國平天下而上下治,此悌之至而「光於四海,無所不通」也。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詩大雅文王有聲之篇,引之以證「無所不通」之義。思,語辭。
右傳之首章。凡百九字,釋「先王有至德要道」。由一念而感神明,至德也;由一家而逹四海,要道也。朱子曰:「此有格言焉。」〇舊本今文次第十一章後,古文次第五章後,朱子謂當次第十章後、第十一章前。今詳此章,文理精深,正釋「至德要道」之義。其曰「昔者明王」云者,釋經文「先王」字也,當爲傳之首章。「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八字錯簡,在「故雖天子」之上。今詳「故」字,承上起下,申説上文「長幼順」之義,而「宗廟致敬」廼申説章首「事父孝」「事母孝」之義,「天地明察」則因章首「事天明」「事地察」而言。「著矣」「彰矣」二句,文法協比,不應間隔。下文「通於神明」,又承「神明彰矣」一句而言,如此辭意方屬[13]。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懽心,以事其先王。以孝治天下,謂天子能孝於先王,而推其愛敬於一家、一國,以及天下之萬國也。遺,謂忘之而不省録。小國之臣,謂子、男之卿大夫。子、男五十里爲小國,伯七十里爲次國,公、侯百里爲大國。公、侯、伯、子、男五等,國君也。萬國,通五等君臣而言。小國之臣且不遺,則其君之爲子、男,與夫大[14]於子、男而爲公、侯、伯者,有以得其懽心可知矣。如是,廼所以事其先王也。蓋能孝於先王,然後能推之以及天下,而得萬國之懽心。否,則是其[15]所以事先王者,有未至也。天子無生親可事,故以事其先王爲孝。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况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懽心,以事其先君。治國,以孝治其國也。謂諸侯能孝於先君,而推其愛敬於一家,以及一國之百姓也。侮,謂忽之而不矜恤。鰥,老而無妻;寡,老而無夫,民之窮者。士則民之秀也,百姓通士、民、鰥、寡而言。窮民且不侮,則凡眾民,與夫秀於民而爲士者,有以得其懽心可知矣。如是,廼所以事其先君也。蓋能孝於先君,然後能推之以及一國,而得百姓之懽心。否,則是其所以事先君者,有未至也。諸侯亦無生親可事,故以事其先君爲孝。或曰:「子謂天子、諸侯無生親可事,獨無母存者乎?」曰:「聖人立言,舉尊以包卑,故上章及此章,與中庸論武王、周公,皆以宗廟事死之孝而言。若有母存,則事生之孝,固在其中矣。」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况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懽心,以事其親。治家,以孝治其家也。謂卿大夫能孝於親,而推其愛敬於一家之人也。失,謂不得其心。臣妾,家之賤者。妻子,家之貴者。人通妻子、臣妾而言。於臣不失,則子可知;於妾不失,則妻可知。如是,廼所以事其親也。蓋能孝於父母,然後能推之於一家之人,而得其懽心。否,則是其所以事親者,有未至也。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夫,音扶。〇親安,指事親者而言。鬼享,指事先君、先王者而言。享、饗通,謂歆享[16]其祭也。舉天下,則國家在其中。和平,謂各得懽心,而無有乖戾偏頗也。天灾之甚者爲害,人禍之甚者爲亂。由鬼享而上逹,則天道順而無灾害;由親安而下逹,則人道順而無禍亂。此以孝治天下之極功也。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行,下孟反。〇詩大雅抑之篇。覺,大也。大德行,即謂「至德要道」。四國順之,謂東西南北四方之國,皆興於孝而爲順也。
右傳之二章。凡百四十二字,釋「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以孝治者,順天下也;得懽心者,和睦無怨也。朱子曰:「此言雖善,而非經文正意。蓋經以孝而和,此以和而孝。」澄謂此傳正是發明經中「以孝而和」之旨[17]。所謂以事先王、以事先君、以事親者,言己有是孝,愛敬一念,由親及疏,由尊及卑,上下两間,同乎一順。故家國天下無一不得其懽心,未有不得於親而能得於人者。孝子之效驗至此,廼所以見其事先、事親之孝云爾,非謂先得他人之懽心,而後以之事其先、事其親也。舊注以爲得彼懽心,以助祭享、助奉養,蓋害於辭而失其意,朱子亦牽於舊注之説故云。〇舊本次第四章後,古文「不敢失」作「不敢侮」,「如此」上無上「也」字。
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爲貴。人之行莫大於孝,行,下孟反。〇性者,人、物所得以生之理。行者,人之所行也。人、物均得天地之氣以爲質,均得天地之理以爲性。然物得氣之偏,而其質塞,是以不能全其性;人得氣之正,而其質通,是以能全其性而與天地一。故得天地之性者,人獨爲貴,物莫能同也。性之仁義禮智統於仁,仁之爲愛先於親,故人率性而行其行,莫大於孝也。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夫,音扶。〇此又因孝之大,而推言之嚴尊也。謂孝固大矣,然孝之事不一,而莫大於尊其父。尊其父之事亦不一,而莫大於天子之禮,祀其父以配天。然得遂此心、盡此禮者,惟周公而已,故曰周公其人。蓋自武王有天下之後,周公始制此禮,以尊其父文王也。郊者,國門之外。宗者,文王之廟。天子七廟:祖廟一,昭廟三,穆廟三。祖廟百世不毀,昭穆六世後親盡,則祧其有功德當,不祧者謂之宗。武王、成王時,文王居穆之第三廟。康王、昭王時,文王居穆之第二廟。穆王、共王時,文王居穆之第一廟。懿王時,文王親盡,在三穆之外,以其不當祧也,故以[18]穆廟北,别立一廟,以祀文王,是名爲宗,不在七[19]廟之數。穆王以前,文王雖未别立廟,遞居三穆廟中,然即其所居之廟亦名爲宗,蓋初祔廟時,已定爲百世不祧之宗故也。明堂者,廟之前堂。凡廟之制,後爲室,室則幽暗;前爲堂,堂則顯明,故曰明堂享人。鬼尚幽暗,則於室祀;天神尚顯明,故於堂也。上帝即天也,祀之於郊,則尊之而曰天;祀之於堂,則親之而曰帝。冬至,於國門外之南郊,築壇爲圜丘祀天,而以始祖后稷配。季秋,於文王廟之前堂祀帝,而以文王配。后稷封於邰,周家有國之始;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周家有天下之始,故以后稷配天、文王配帝也。此禮一定,而周公之父,世世得配天帝,此周公所以獨能遂其嚴父之心也。然亦因其功德,禮所宜然,非私意也。四海之内,謂四方諸侯。其職,謂土物之貢。來祭,來助祭也。玉山汪氏嘗疑,嚴父配天之文非孔子語。陵陽李氏曰:「此言周公制禮之事爾。猶中庸言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太 [20]王、王季也。周公制禮,成王行之。自周公言則嚴父,成王則嚴祖也。謂嚴父,則明堂之配,當一世一易矣,豈其然乎?」司馬公曰:「周公制禮,文王適其父,故曰嚴父。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父配天。孝子之心,誰不欲尊其父?禮不敢逾也。祖己曰:『祀,無豐於昵。』孔子論孝,亦曰『祭之以禮』。漢以高祖配天,光武配明堂。文、景、明、章,德業非不美,然不敢推以配天。近世明堂皆以父配,此廼誤識孝經之意,違先王之禮[21],不可以爲法也。」
右傳之三章。凡九十六字,釋「德之本」。朱子曰:「此因論武王、周公之事而贊美其孝之辭,非謂凡爲孝者皆欲如此也。况孝之所以爲大,自有親切處,而非此之謂乎?若必如此而後爲孝,則是使爲人臣子者皆有今將之心,而反陷於大不孝矣。讀者不以文害意焉可也。」〇舊本今文連第七章爲一章。朱子從古文,離爲二章。古文「無以加於孝」上有「其」字,「來」下有「助」字。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夫,音扶。行,下孟反。〇經,如布帛在機之直縷,條理一定者也。義,裁制得宜者也。則,效法也。蓋孝者,天地之理,民效法而行之。既分言天經地義,又總言天地之經,則義在其中矣。則天之明,因地之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上文言民以天地之理而爲行,此言聖人以天地之理而爲教也。明理之顯著者,即所謂經也。因,遵依也。教者,化誨而使之效。政者,勸進[22]而使之正也。肅,言其聲容。嚴,言其法令。信從其教之謂成,服從其政之謂治。
右傳之四章。凡六十字,釋「教之所由生」。朱子曰:「春秋左氏傳載子太叔爲趙簡子道子産之言,曰:『夫禮,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性。』其下陳天明、地性之目,與其所以則之、因之之實。然後簡子贊之曰:『甚哉!禮之大也。』此易『禮』字爲『孝』字,而文勢不若彼之通貫,條目不若彼之完備。明此襲彼,非彼取此也。」〇舊本次經後,朱子次第六章後。古文「經」「義」「行」下無「也」字。「因地之義」,今文「義」作「利」,此一字定從古文。章末舊有六十九字,朱子删去。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爲人父者也;教以弟,所以敬天下之爲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爲人君者也。以孝教天下之人者,不待各至其家,日見其人而諭之,但上所行,下自效之耳。孝施於兄則爲弟[23],施於君則爲臣,同一順德也。上之人躬行孝、弟、臣以教,則天下之人無不效之,而各敬其父、兄與君。是上之人自敬其父、兄、君者,廼所以敬天下之爲人父、爲人兄、爲人君者也。邢氏曰:「案祭義『祀明堂所以教孝,食三老五更所以教弟,朝覲所以教臣』,祭帝稱臣,亦以身率下也。」詩云:『豈弟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豈,苦在反。弟,待禮反。〇詩大雅泂酌之篇。豈,樂也。弟,易也。躬行孝、弟、臣之德者,樂易之君子也。人皆效之,而各敬其父、兄與君,是足以爲民之父母。非有孝之至德,其何能逹此一順之德於天下之大乎?
右傳之五章。凡八十三字,申釋「至德」「以順天下」。〇舊本次第六章後,朱子以次經後。古文「父者」「兄者」「君者」下無「也」字。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弟;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君教以孝,則民知有親而愛其父;君教以弟,則民知有禮而順其兄。風者,上之化所及。俗者,下之習所成。移,謂遷就其善。易,謂變去其惡。安,謂不危。治,謂不亂。由父子之和,而被之聲容以爲樂,則氣體調暢,而無有乖戾,所以風隨上而遷,俗自下而變也;由長幼之序,而著之節文以爲禮,則名分森嚴,而無有陵犯,所以爲上者不危,爲民者不亂也。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悦,敬其兄則弟悦,敬其君則臣悦,敬一人而千萬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眾,此之謂要道也。」又承上文「禮」字而言。禮之實,不過敬而已。居上者,自敬其父、兄、君,則下之爲人子、爲人弟、爲人臣者效之,各皆懽悦以事其父、兄、君矣。夫上之自敬其父、兄、君也,所敬者不過一人,若是其寡也;下效之而和悦於其父、兄、君者,廼至千萬人焉,若是其眾也。此所以爲道之要。悦者,深愛和氣、愉色婉容之謂。上所教者,言敬而不言愛,下所效者,言愛而不言敬,互文以見也。
右傳之六章。凡八十一字,申釋「要道」「民用和睦,上下無怨」。〇舊本次第八章後。古文「要道」下無「也」字。
子曰:「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慈子孝,廼天性之本然。父尊子卑,又有君臣之義,亦天分之自然也。朱子曰:「『君臣之義』之下,當有脱簡,不能知其爲何字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人子之身,氣始於父,形成於母。其體連續,是爲至親,無有大於此者。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既爲我之親,又爲我之君而臨乎上,其分隆厚,是爲至尊,無有重於此者。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養,羊尚反。〇親生之而在膝下,一體而分,戀慕相親,自有愛心。及孩幼漸長,奉養父母,日益尊嚴,自有敬心,聖人因其固有而教之耳。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悖,薄對反。〇愛敬之心,皆由親而推以及人。不愛敬其親,而以愛人爲德、敬人爲禮,則悖矣。悖,逆也。由本及末爲順,舍本趨末爲逆。
右傳之七章。凡百一字,申釋「德之本」「教之所由生」。朱子曰:「此皆格言。」〇舊本古文次第三章後,今文無章首。「子曰」字而連第三章爲一章,「故親生」至「以教愛」二十四字在「聖人之教」上,而上屬第三章「何以加於孝乎」之下。「聖人之教」至「本也」二十字在「以教愛」下,而下屬章首「父子之道」之上。朱子姑從古文分在第三章,而謂其文不屬,以今文連此章者爲是。澄案:此兩節合在此章,但文失其次。漢藝文志引此云:「『父母生之,續莫大焉』『故親生之膝下』,諸家説不安。」蓋當時編簡猶未錯亂,今考而正之,則文屬而意完矣。古文「之道」「之義」下無「也」字,「不愛其親」上無「故」字,有「子曰」字而别爲一章。章末舊有九十二字,朱子删去。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養,羊尚反。下同。樂,音洛。喪,平聲。〇居,謂父母閒居無事之時。養,謂進飲食時。居、養、病皆事生,喪、祭皆事死。敬、樂、憂、哀、嚴,各於其時,務盡其極也。事親者居上不驕,爲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爲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爲不孝也。」醜,眾也,謂[24]與己同等者也。兵,謂相刃。三牲,牛、羊、豕也。事親者,以身不毀傷爲孝。居人之上而矜肆以陵下,則必取滅亡;爲人之下而悖逆以犯上,則必遭刑戮;在同等之中而與之鬭爭,則必相戕殺。三者皆喪身之事。苟或不除,則親之遺體將不能保,雖日具盛饌以養親之口體,何足以爲孝哉[25]?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也。墨之屬千,劓之屬千,剕之屬五百,宫之屬三百,大辟之屬二百,總之爲三千。刑施於有罪者,然三千條之中,不孝之罪最大。朱子曰:「此因上文『不孝』之云而繋於此。」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要,一遙反。〇要君,謂脅束之使從己。非聖人、非孝,謂人之所行非聖人之道,子之所行非孝道也。君制命於上,臣恭順於下,要君從己,是不知有上也。聖人言行爲萬世法,不學聖人,是不知有法也。父母至親,不善事之,是不知有親也。無此三者,人道滅矣,故曰「大亂之道」。此因上文而言不孝於親者,必不能事君、立身。不能事君故無上,不能立身故無法,不能事親故無親。項氏曰:「『非』字與前經『非先王』之『非』同。」
右傳之八章。凡百二十八字,釋「始於事親」,末又兼及「事君」「立身」以起下章。朱子曰:「此亦格言也。」〇舊本「子曰五刑」以下别爲一章,今案:此廼再引夫子之言以足前意,當合爲一章。古文「孝子之事親」下無「也」字,「三者不除」上有「此」字。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進,謂自私家而適公所。退,謂自公所而歸私家。盡忠,謂事有當陳者,罄竭其心。補過,謂責有未塞者,彌縫其闕。將,謂助之於後。順,謂導之於前。匡,謂正之於微。救,謂止之於顯。其,指君而言。下以忠事上,上以義接下,故相親。朱子曰:「『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左傳所載士貞子語。」澄案:宣公十二年,晉荀林父爲楚所敗,歸而請死。士貞子諫曰:「林父之事君,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其敗也如日月之食。」於是晉侯使復其位。補過,謂自補其過,非謂補君之過。邢氏曰:「韋注云:『退歸私室,則思補其身過。』國語:『士朝而受業,晝而講貫,夕而習復,夜而計過。』」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詩小雅隰桑之篇。遐、何通。言心乎愛君,何不形於言乎?雖不言而藏之中心,何日而忘之?蓋言之於口者,其愛淺;藏之於心者,其愛深也。
右傳之九章。凡四十九字,釋「中於事君」。〇舊本今文次首章後,古文次第十一章後。而下並屬第十二章之前,朱子謂次當在此。古文「君子」下無「之」字,「事上」「相親」下無「也」字。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後世矣。」行,下孟反。〇孝親、弟兄、理家,始於事親之事也;忠君、順長、治官,中於事君之事也。行,即行此三者。成,謂完備也,必可移而後謂之成。身存而行成,故身没而名立。内對外言,後對今言。蓋行成於内,則名立於外;名立於後,由行成於今也。
右傳之十章。凡四十五字,釋「終於立身」。第八章釋「事親」,而章末兼及「事君」「立身」。此釋「立身」,而章首先舉「事親」「事君」,以見始、中、終相貫之義。〇舊本今文次第五章後,古文次首章後。而下有閨門一章,今删去,説見後。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夫,音扶。〇孝者曰愛、曰敬而已,愛施於下爲慈,敬見於外爲恭。生而安親者,孝之始;死而揚名者,孝之終。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與,平聲。〇孝子於親,有從順而無違逆。然親有過而亦從順,則陷親於不義矣,故必下氣怡色柔聲[26]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則復諫。三諫不聽[27],則號泣而隨之,庶可以感悟其親也。昔者天子有爭[28]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爭,去聲,亦作諍。下同。〇爭,謂諫止其非,若有爭然。馮氏曰:「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如書言九德、六德、三德,特以降殺等差言爾。」真氏曰:「無道而不失天下國家者,蓋於失道必爭之。雖失而旋復,所以免於危亡也。」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離,力智反。〇司馬公曰:「士無臣,故以友爭。」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此通庶人而言。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爲孝乎?」焉,於虔反。
右傳之十一章。凡百四十三字,廣經中五孝之義,言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皆當有過則諫,非徒從順而已。朱子曰:「此不解經而别發一義。」古文「則聞命矣」,「則」作「參」,「敢問」下無「子」字。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喪,平聲。書云:「百姓如喪考妣。」禮記檀弓云:「夫子之喪顔淵,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子夏喪其子,曾子曰:『喪爾親,使民未有聞焉。』」曾子問云:「喪慈母如母。」禮與孟子云:「養生喪死無憾。」並平聲讀。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也。偯,於豈反。不樂,音洛。〇偯,聲舂容而有餘也。禮記閒傳云:「大功之喪,三曲而偯。」此父母之喪,哀痛之極,故其哭[29]也氣竭而息,無復餘聲。舉措進退之禮,不修飾爲容儀。有事直致其言,不治擇成文辭。身服美衣不以爲安,故服惡哀[30]。耳聞樂聲不以爲樂,故不聽樂。旨,味之美也。口食美味不以爲甘,故不飲酒食肉。此六者,皆孝子哀慼之眞情自然而然。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也。親死水漿不入口,三日廼食粥。蓋過三日則死,此教民無以親之死而傷子之生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雖哀,毀不可殞滅其性而死,必爲之節。故居喪之禮,不沐浴,不酒肉,然頭有瘡[31]則沐身,有瘍[32]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年五十者不致毀,六十者不毀。凡此皆聖人之政,爲民制禮節哀而全其生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孝子之於親,有終天之痛,視三年之久,猶駟之過隙,哀豈能忘哉。然遂其情則無有窮已。故喪制,父母之喪至重,亦不過三年者,示民以有終竟之時也。爲之棺椁衣衾而舉之,尸之外衣,衣之外衾,以襲以殮;衾之外棺,棺之外椁,以殮以殯。舉,謂舉尸加其上,納其中也。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此言朝夕、朔望之奠。簠[33],盛稻粱器,外方内圓。簋,陳[34]黍稷器,外圓内方。案士喪禮:朝夕奠,脯醢而已,盛以籩豆;朔月殷奠,始有黍稷,盛以瓦敦。卿大夫祭禮,少牢饋食,亦止用敦盛黍稷以公食,大夫禮推之。竊意,天子、諸侯之殷奠,廼備黍稷稻粱,而器用簠簋。此傳所云,蓋舉上而言之也。擗踊哭泣,哀以送之。擗,婢亦反。〇擗,以手擊胸也。踊,以足頓地也。哭者口有聲,泣者目有淚。此謂柩行之時,送形而往,哀其不返也。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卜,灼龜以視吉凶也。宅,墓穴也。兆,塋域[35]也。厝,猶置也。將置柩於其處,必乘生氣,無地風、水泉、沙礫、樹根、螻蟻之屬,及他日不爲城郭、溝池、道路,然後安。卜者,決之於神也,不卜則擇之以人。葬書備言其術之理,可稽焉。中州土厚水深,不擇猶可,偏方土薄水淺,凡地不皆可葬。苟非其地,尸柩之朽腐敗壊至速,與舉而委之於壑同,孝子之心忍乎?先擇後卜尤爲謹重。所謂謀及廼心,謀及士民,而後謀及卜筮也。案士喪禮:筮宅卜日。大夫以上,則葬日與宅兆皆用龜卜,或亦用筮。此云卜,蓋通言之。爲之宗廟以鬼享之。初喪至葬,有奠無祭,蓋猶以人禮事之。既葬,迎精而反,廼以虞祭易奠,卒哭而祔於祖。喪畢而遷於廟,始純以鬼禮事之。享者,祭祀人鬼之名。春秋祭祀,以時思之。既除喪,每嵗四時,感時之變思親,不忘報本反始,事之如其生存。言春秋則包四時矣。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親生,則事之以愛敬;親死,則事之以哀慼。生死皆致其孝,然後足以盡生民之本,備死生之義。民之生也,心之德爲仁,仁之發爲愛。愛親,本也;及人,末也。故孝爲生民之本。義者,宜也。生而愛敬,死而哀慼,理所宜然,故曰死生之義。孝子之事親終矣。」此句總結上文[36],言喪親之孝廼孝子事親之終事。
右傳之十二章。凡百四十三字,廣經末終始之義。經所謂終,指立[37]身而言。此傳言喪親爲事親之終,朱子曰:「此亦不解經而别發一義,其語尤精約也。」〇古文「喪親」「之情」「傷生」「之政」「有終」五句之末,並無「也」字,「傷生」下,今文亦無「也」字。考之禮記喪服四制篇有「也」字,爲是。
孝經章句曩因朱子刊誤校定,子文受讀,歷觀唐注、宋疏及諸家解,其説雖詳,其義亦有未明暢者,廼輯此訓釋,授之諄切卑瑣,蓋取蒙穉易曉而已。吴澄識。
刊誤。經傳正文之中,已悉除去朱子所塗之字。今並劉炫所增一章,别録於後,而備論之。
大雅云:「無念爾祖,聿修厥德。」凡十一字,古文同,在經文「終於立身」下。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凡十一字,古文同,在經文「蓋天子之孝也」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氷。」凡十四字,古文同,在經文「蓋諸侯之孝也」下。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凡十字,古文同,在經文「蓋卿大夫之孝也」下。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凡十一字,古文同,在經文「蓋士之孝也」下。已上引書一,引詩四,朱子删去,説見前。
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凡六十九字,古文同,在傳四章「其政不嚴而治」下。朱子曰:「『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與上文不屬,溫公改『教』爲『孝』,廼得粗通。而下之[38]所謂『德義』『敬讓』『禮樂』『好惡』者,却不相應,疑亦裂取他書之成文,而强加裝綴以爲孔子、曾子之問答,但未見其所出耳。文既可疑,而謂聖人見孝可以化民而後以身先之,於理又已悖矣。况『先之以博愛』亦非立愛惟親之序,若之何而能使民不遺其親邪?其所引詩亦不親切,今並删去。」
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凡九十二字,古文「不在於善」下無「而」字,「不貴也」作「所不貴」,「政令」上無「其」字,餘並同。凡九十字在傳七章「謂之悖禮」下。
案春秋左氏傳:文公十八年,季文子曰:「以訓則昏,民無則焉,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以去之。」襄公三十一年,衛北宫文子曰:「君有君之威儀,其臣畏而愛之,則而象之。」又曰:「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愛,進退可度,周旋可則,容止可觀,作事可法,德行可象,聲氣可樂,動作有文,言語有章,以臨其下。」朱子曰:「此雜取左傳所載季文子、北宫文子之言,與上文既不相應,而彼此得失又如前所論子産之語。今删去。」
子曰:「閨門之内,具禮矣乎。嚴父,嚴兄,妻子臣妾猶百姓徒役也。」凡二十四字,今文無,古文在傳十章之後,十一章之前。
朱子曰:「因上章三『可移』而言。嚴父,孝也;嚴兄,弟也;臣妾,官也。」邢氏正義説已見前。今詳此章淺陋,不惟不類聖言,亦不類漢儒語,是後儒僞作,明甚。而朱子不致疑者,蓋因溫公信之而未暇深考耳。况十一章之首,作傳者承十章之末而發問,若有此章,則文義間隔,故特據正義之説黜之。
* * *
[1] 此處間隔四庫本爲空格,續四庫本爲〇,今從續四庫本。下同。
[2] 蓋,續四庫本作「蓋」。下同。
[3] 比,續四庫本作「业」。
[4] 正,續四庫本作「坐」。
[5] 竟,續四庫本作「竞」。
[6] 就,續四庫本作「親」。
[7] 竹節,四庫本原作「竹」,據續四庫本增「節」。
[8] 列,續四庫本作「侯」。
[9] 長,續四庫本作「民」。
[10] 曾,四庫本原作「鲁」,據續四庫本改。
[11] 案,續四庫本作「按」。下同。
[12] 隔,四庫本原作「格」,據續四庫本改。
[13] 方屬,續四庫本脱此二字。
[14] 夫大,續四庫本作「大夫」。
[15] 其,四庫本原作「則」,據續四庫本改。
[16] 享,續四庫本作「饗」。
[17] 旨,續四庫本作「意」。
[18] 以,續四庫本作「扵」。
[19] 七,續四庫本作「文」。
[20] 太,續四庫本作「大」。
[21] 禮,四庫本原作「法」,據續四庫本改。
[22] 進,續四庫本作「禁」。
[23] 弟,續四庫本作「悌」。下同。
[24] 謂,四庫本原作「爲」,據續四庫本改。
[25] 孝哉,四庫本原作「孝」,據續四庫本增「哉」。
[26] 怡色柔聲,四庫本原作「怡聲柔色」,據續四庫本改。
[27] 三諫不聽,四庫本原作「不聽」,據續四庫本增「三諫」。
[28] 爭,續四庫本作「爭」。下同。
[29] 哭,四庫本原作「痛」,據續四庫本改。
[30] 哀,四庫本原作「衰」,據續四庫本改。
[31] 瘡,續四庫本作「創」。
[32] 瘍,續四庫本作「蕩」。
[33] 簠,四庫本原作「簠簋」,據續四庫本删「簋」。
[34] 陳,續四庫本作「盛」。
[35] 塋域,續四庫本作「荣城」。
[36] 上文,續四庫本作「此章」。
[37] 立,續四庫本作「本」。
[38] 之,續四庫本作「文」。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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