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为明末凌濛初编著拟话本小说集。于1632年(崇桢五年)成书刊行,与作者前著《初刻拍案惊奇》合称“二拍”。四十卷,每卷一篇,共四十篇,其中卷二十三《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与《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三相同,卷四十已亡佚......
《初刻拍案惊奇》初刻拍案惊奇-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是明朝末年凌濛初编著的拟话本小说集。正式成书于1627年(明天启七年),尚友堂书坊于翌年1628年刊行。《初刻拍案惊奇》是模仿话本小说而创造的小说集,其题材大多取自前人。书的内容比较繁杂,思想倾向前后不尽相同,主要有描写商人思想行径、命运遭际的作品和描写婚恋的作品。其多出自前代著述,
《谭曲杂札》古典戏曲论著。明人凌濛初著。这部著作共15则。本文以元曲的“本色”为其论述明传奇优劣的标准,开宗明义就说:“曲始于胡元,大略贵当行不贵藻丽。其当行者曰本色。”因而他认为梁辰鱼始为工丽之滥觞,并对王世贞盛赞梁辰鱼之作,以及对汤显祖、沈璟、徐复祚、李日华、陆采等人的剧作都有批评之词,这些批评皆有其独到之处。他又论述了戏曲结构、戏曲结尾、戏曲声律等诸多问题,强调:“戏曲搭架,亦是要事,不妥则全传可憎矣”。他反对扭捏巧造,不合情理之作。他认为戏曲结尾“大都以词意俱若不尽者为上”,反对狗尾续貂。对于戏曲声律,他力主以《中原音韵》为准。其他方面诸如对戏曲宾白、戏曲的改编等问题也有议论。虽然这些议论都是杂记形式,缺乏系统,但其中多有闪光之处。因此这也是一部了解明人戏曲理论的重要参考书。《谭曲杂札》原只附刻于凌濛初的《南音三籁》卷首,有明末刻本和清康熙间刻本。《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将其作为专著的一种,编入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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