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每次站在夜十色十中我总是会获得一些恍惚的暗示,我是城市中一个十习十惯倾听的人。我总是喜欢站在大厦的顶上,仰望寂寞的天空,看到有飞鸟寂寞的身影斜斜地从我眼前消散。我的思想绵延整个世界,布拉格的第一场雪,布鲁塞尔喧嚣而空洞的机场,上海昏黄的天空和外滩发黄的外墙,拉萨湛蓝十色十的湖水,苏州深远悠扬的暮鼓晨钟,丽江古老的青石板路,东京飘零的樱花,扎幌的最后一班地铁和田间突然腾空的飞鸟每个城市都是一种印记,而我孑然一身见证一场又一场的别离与伤逝。我可以看到生命中凌十乱的碎片从眼前缓慢地飞过,捕捉到每场繁华间短促的罅隙,而我在这些片段和罅隙间起舞。当幻影消散,我热泪盈眶。每个城市,每条街道,都有人在十陽十光下彼此***地厮杀,也有太多沉默的孩子在黑暗中悄悄地流泪。我可以听到他们十内十心绝望的歌唱。那些孤独,寂寞,伤痕,死亡,别离,思念,等待,稍纵即逝的温情和绵延永恒的绝望,如同夜十色十中一支华美的骊歌。突然想到一句我看到过的最绝望的话:我就是这么地热十爱十绝望。
一、天亮说晚安——曾经的碎片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我是要到一个老师家去补十习十,书包里是成千上万的试卷和参考书。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把黑十色十的吉他,破旧的牛仔十裤十,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险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的旋律,我知道那是平克·弗洛伊德的歌。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我悄悄地低下头,我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我马上又摇了摇头然后笑了。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可是我知道,那些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的柔软的灰尘,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了。
我叫晨树,我在中国的西南角生活。很多时间在念书,很多时间不说话,很少时间看电视,很少时间睡觉。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日复一日地继续。
至于我曾经的生活,我却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它刻进了我的生命,留下深刻的痕迹,日日夜夜在我血管里奔流,不肯停息。而且,一直绝望地歌唱。
而歌唱的旋律,破裂而又华美。如同暮春樱花惨烈的凋零和飘逝。
我住在一栋三层楼的木房子里,最下十面是我父母,中间是我,最顶层是个比我大一岁的男孩子,名字叫颜叙。生活沉默,摇滚乐听到死。
颜叙来租房子的时候提着两只很大箱子,他仅仅对我十妈十妈十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我来租房。当我十妈十妈十对他讲了条件之后,他的第二句话是:好。然后他就提着箱子上去了。
我记得那天我企图帮他提一只箱子,可是发现箱子很重。他对我说,不用了,谢谢。可是依然面无表情。
很久之后我知道了那两只箱子中装满了CD碟片,除了摇滚还是摇滚。我说的很久之后是真的很久之后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整夜整夜地跑上楼去,一直听摇滚乐听到天亮。我记得每当天快亮的时候,颜叙总会站在那扇小窗户前面,伸出手指在光线中变换十陰十影,然后他会说,看,一天又这么过去了。声音里没有任何感情可是却弥漫了忧伤。我总是想看看他的眼睛在那个时候是什么样子,可是他总是背对我站在窗前。当光线汹涌着穿进房间的时候,颜叙的背影总是像烟云一样,渐渐弥散。
颜叙搬到我的楼上之后,每天晚上我都会听到天花板震动的声音,然后会有柔软的灰尘从上面掉下来,落在我的头发和肩膀上。这一切我没有告诉我爸爸,因为我知道为什么。颜叙总是在晚上戴上耳机,将音量开到可以将耳朵震聋的程度,然后随着鼓点在房间里跳舞。我记得那天我站在他的门外,从虚掩的门我看到了手舞足蹈的颜叙,他在一片黑暗和寂静中起舞,如同黑十色十的十精十灵。
后来他发现了站在门外的我,他望着我一直没有说话,脸上是孩子般抗拒的表情。我们两个就那样站在黑暗里面,彼此沉默。最后他走过来,摘下耳机,递给我对我说,你要不要?听听看。
然后我笑了,我说你跟我下来。其实我叫他下楼也没做什么,只是给他看了我整整一十抽十屉的CD,然后他笑了。嘴角有好看的酒窝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从那天之后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形影不离。
我不是个十陰十郁的孩子,我在谨慎的家庭和十精十致的物质中成长,外表干净,成绩优秀。我十妈十妈十收集了我所有的奖状和证书,一张一张看要看好半天。
可是我十内十心依然有绝望,只是连我自己都说不出来那究竟是什么,我只有在耳朵里充满暴烈的音乐和痛苦的呐喊,在看到一幅扭曲的油画,在陌生的路上看到一张陌生却隐忍着痛苦的面容,在满是霓虹的街上一直晃荡却找不到方向,在拿起电话却不知道该打给谁最终轻轻地放下的时候,我才会看见那些隐藏在十内十心的黑十色十从十胸十膛中汹涌着穿行而出,在我的眼前徜徉成一条黑十色十的河——哗啦啦,哗啦啦,绝望地向前跑。
颜叙告诉我说他原来住在城市边缘的一个9平方米大的屋子里,也是一座木质阁楼的第三层。他说他对木质阁楼的顶层有着很深的依恋。因为可以找到一扇天窗,打开来,望见星斗。我记得在一部日本的电十影中,有个边缘的少年,他住在十陰十暗的阁楼上,每天抱着吉他,一整夜一整夜拨着同一个和弦,在电十影结束的时候,是一场樱花惨烈的凋零,撄花树下,是那个等了他一整夜的女孩子,那个少年不敢下去,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然后是那个女孩一瘸一拐地离开。因为站了一整夜,脚已经麻了,然后影片仓皇地结束,像是我们的成长,不知所措。影片的最后一句台词是那个女孩抬起头对着那扇窗说的,她说:天亮的时候请你打开窗,对我说晚安。因为我要走了,我真的要走了。
颜叙在那个房子里总是整夜整夜地放着音乐,声响震得天花板上掉下细小的灰尘,他在里面总是大声地怒吼和放肆地挥舞四肢,他说那种感觉像是一遍一遍地自十杀,可是永远也无法成功。他这样告诉我的时候脸上还是没有表情。
而我总是十习十惯戴耳机。我没办法把自己就那么暴露在别人面前。有时候走过学校空旷的十操十场的时候会遇见同学,他们问我听什么,我也就说是香港流行乐。其实那个时候,我耳朵里的声音震得要让我疯掉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听摇滚,没有旋律十性十,没有完美的唱腔,可是CD还是一大摞一大摞地买。我记得有次我在离我家五站路的街区的一家音像店中找到了几乎所有的NICKCA十VE的CD,包括第一张《TenderPrey》和最后一张《MurderBallads》。最后我身无分文地从那家音像店里出来,抱着那些刚买的CD和一张老板送给我的《LetLoveIn》满心喜悦地回家。我走着回去的。穿越那些陌生的街道,看着华灯初上的暮十色十,看到几个妇人提着菜匆忙地回家,看到开往自己家的方向的公车从身边叮当作响地驶过,在一个街道的转角处我突然就停下来,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
回到家的时候我都忘记了时间,我只知道父母的脸十色十不是很好看。可是他们很相信我。他们叫我吃饭,可是我没有,我匆匆忙忙地跑上了三楼,我要去找颜叙。
那天我忘记了我回家的时间,可是我记住了那家音像店的名字:破。还有那个女老板,漂亮可是没有任何妆容,蓬乱的头发和干燥的皮肤,沉默寡言,只有眼睛依然明亮而且锐利。可是当我再去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那家店面了。我问了周围的居民,他们却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像是在看一个怪人。破消失了,像是彻底的人间蒸发。以至于我在很久之后抚十摩着那些NICKCA十VE的CD的时候,我都觉得那是一个幻觉,华美,可是一碰就碎。
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坐在天桥上,让黑十色十的风一直吹我们的头发。那些从我们脚下匆匆驶过的车总是将尖锐的车灯打在我们脸上,有漂亮女孩子走过的时候我会响亮地吹起口哨,然后笑得很放肆。每当这个时候颜叙总是笑一笑,很沉默的样子。
我和颜叙总是在我父母入睡之后从楼上悄悄下来,然后翻过铁门,跑到街上。那个铁门很多次都在我的衣服上留下了斑斑的锈迹。每次我们成功地跑出来之后,颜叙总会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大吼一声,他说这是逃亡后应该有的心态。他总是喜欢用逃亡这个词语,因为很惨烈。
有时候我们仅仅是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荡,像两个枉死在午夜的鬼。遇见24小时营业的超市我们就进去买咖啡,然后捧着纸杯吐着白气穿越冬天午夜寒冷的街道。看见美丽的广告牌就大喊一声:啊!杰作!
颜叙是学美术的,理想是做广告。我看过他的画,一层一层的十色十彩晕染开来,画面全是十抽十象的十色十块,有时候是很多杂乱而扭曲的线条,彼此缠绕,像是部分意大利歌剧的高音,回旋缠绕细得像要断掉,逐渐勒紧直到缺氧。
我们总是喜欢走陌生的路,逛陌生的街区,在快要天亮的时候在陌生的电话亭里拨一些朋友的电话对他们说晚安。我不知道这是为了新鲜感还是为了陌生的人彼此间冷漠的隔阂。颜叙说他不喜欢和很多人在一起,因为吵。而我不再欢和很十爱十说话特别是很会说话的人在一起,因为我觉得不安全。
我一直以来都喜欢一句话:我喜欢沉默的人,因为他们善良。
有一次我和颜叙经过一条喧嚣的街道,霓虹弥漫。酒吧彼此相连。颜叙带着我走进一间声响震天的酒吧,他对我说他有很多十爱十音乐的朋友在里面,他们都沉默,他们都善良。
我听摇滚CD的时候都已经十习十惯了将音量开到震天响,可是我进去之后10分钟我就头痛得像要死掉,无数的金属杂音朝我耳朵里挤进来,我看到那些扭十动身躯的人那些陶醉沉溺的人心里一阵阵地难过。后来颜叙将我拉出来了,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当我们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撞门冲出来,然后就蹲在路边吐。
颜叙对我说他认识这个女孩子,在重点高中上高三,可是却喜欢上了他的一个搞摇滚的朋友,她常常为了证明她的十爱十而跑进去,可是总是被那震天的声音震得呕吐。
我看着她素净的面容觉得心里很压抑,可是我还是站在原地看着她。突然想起《北京的乐与路》中舒琪说过的话:自十杀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找个玩摇滚的男朋友,最为痛快,因为又痛又快。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门上闪烁的字幕,原来这间酒吧的名字叫地震。
突然想起清和曾经告诉过我的一句上海小乔说过的话:我深十爱十着摇滚,因为我深十爱十着那个深十爱十着摇滚的人。
我曾经对FOX讲过颜叙这个人,然后FOX发过来一段话,他说:他肯定总是穿着黑十色十的衣服背着斑斓的画板沉默着穿越这个城市。我问他怎么会知道,他说不为什么,喜欢摇滚也喜欢画画的人都那个样子。
FOX毕业于那个最好的大学,从小家境优越且成绩好得让人羡慕。可是他却在全国几乎所有的门户网站上写摇滚乐评专栏。我问他有身边的人知道你写摇滚乐评吗?他说没有,他说身边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听摇滚乐,而且还有倾慕他的女孩子不断地送他香港的情歌CD。我说那你真的隐藏得够好,他说对,所以他叫FOX。可是他告诉我,他不在学校的时候就有点像个小朋克,背着黑十色十的吉他,凌十乱的头发,面容憔悴,匆匆地穿过街道,奔赴郊区那个低矮的平房十中等待自己的乐队。他告诉我他的乐队叫破。我突然想起在这个城市中曾经出现过的那家音像店,可是我没有勇气问他。
我和FOX认识是因为我喜欢他的论坛,也总在里面不断地贴帖子,而且时间几乎都是凌晨。后来我对他讲了他文章中的一个错误,然后他回了我一封信,对我说谢谢。然后我就很轻松地成为了他的朋友,而且让他隔三叉五地给我寄北京的CD过来。其中我最喜欢的《撞昆仑》也是他送给我的,听说极其难找。
于是我持续地收到包裹,有天我十妈十妈十从破损的信封一角看到了一张CD的封面,一个人正在用手撕十开自己的十胸十膛,我十妈十妈十很吃惊,问我是不是遭到了恐吓。
FOX和我在一个城市,这多少有点戏剧化,我总是在街上遇见一个背着黑十色十吉他的人就停下来,然后问他你是不是FOX,然后理所当然地遭到很多的白眼。有次颜叙也背着一把黑十色十的吉他走到我的面前,然后他笑笑对我说,你猜我是不是FOX。
其实我很想让FOX和颜叙认识,我想那一定很有趣。
最早引我接触摇滚的人是林岚,我初中的同桌。她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听CD,把头发垂下来遮住耳朵,当老师十抽十问到她的时候我总是撞她的胳膊,然后她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接过我匆忙写下的答案大声地念出来然后望着老师笑,然后坐下来继续听CD。脚在下十面一下一下地打着节奏。
她最早给我的一张CD是Nirvana的《InUtero》我听完了还给她的时候她问我好听吗,我说很好听,于是她说那就送给你。
林岚在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可是她没有跟着任何一方,她一个人住在市中心的一套一百四十多平米的居室里,在房间里的每面墙壁上挂满了油画并且每张油画下十面都有题目。那是她自己取的。她说她生活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地买油画来挂在墙上然后给它们新的名字,她说她曾经有个梦想是开一个很大的画廊,然后等待有意思的人走进来。我问她为什么要用曾经这个词,她望着我带着嘲讽的口气说,很简单,因为现在的我,没梦可做,听歌听到天亮,然后对自己说晚安。
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我一直站在客厅门口走不进去,因为她的地板上到处散落着CD碟片和封套,于是她就对我说如果我想到什么地方那么将脚下的碟片踢开就好了。后来很多个周末我就是坐在她家的地板上找CD,然后放进CD机中,等待难以预料的声音突然地爆炸在空旷的房间里面。
后来在我初中还没有毕业的时候,有一天林岚突然就消失了。她前一天借给我的CD还在我的CD机中转,可是我旁边的座位却突然空了。我去过她家很多次,可是大门紧闭。有好几次我将耳朵贴在大门上,企图听见里面震动的声音,听见CD碟片在地上散落的声音,可是门里面,却一直寂静如同坟墓。当我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又去找她,结果开门的是个化着浓妆的女人,于是我说对不起找错了,然后悄悄地离开。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设见过林岚,我总是在路上经过画廊的时候突然就想到她,而我抬头望向天空,只看到飞鸟惊慌失措地四面飞散,翅膀在天上划出寂寞的声响。有些人是突然就会消失的,而有些人,一辈子都会被囚禁在一个狭小的地方。
在一个冬天的晚上我和颜叙坐在街心花园,我对他讲起了林岚,结果我一直讲一直讲讲到停不下来,颜叙什么也没说,只是在最后我双手掩面沉默的时候,他才低着声音说,十爱十画的人天生就是寂寞的,因为他们总是企图在画中寻找自己向往的生命,可是却不明白,那些落在画上的十色十泽,早就已经死掉了。
那个冬天的晚上在我的记亿中变得格外的冷,颜叙的话带着口中呼出的白十色十水气,弥散在黑十色十冰凉的空气中,最终消失不见,像曾经的林岚,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我和颜叙常去的那家音像店叫麦田风暴,在一条繁华的大街上,是家很大的音像店。从大门进去是流行音乐,然后是民族歌曲,再然后是古典歌剧和乐器,在最里面的一间小屋子里,放满了有着漂亮封面的摇滚CD。我和颜叙每次总是目不斜视地一直走到最里面。
每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颜叙都会去找我们想要的CD,颜叙总是不上最后一节课,早早地在我的教室门口的走廊里坐着等我下课。我在教室里望着外面安静地听CD的颜叙,觉得他是那么寂寞而又善良的孩子,有人从他旁边经过,可是没人知道他耳朵里叫嚣的绝望的呼喊。
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坐在地板上一张一张地找,有时候拂开封面上的灰尘会看到一行惊喜的英文字母,一张找了好久的CD。那家音像店的老板是北京人,很年轻的一个小伙子,十性十格粗犷,像那些北京地下的音乐人。每次我们去的时候他都很高兴,因为很少有人走到最里面。一见到我们他总是立刻就摘下耳机然后把我拉过去对我说你来听你来听,然后大大咧咧地为我戴上耳机。
有时候我们找不到碟,他就叫我们把专辑的名字写下来,他帮我们去找。他对我们很大方,常常打折打到难以置信的地步。
后来我和颜叙送了他一幅很大的画,是《乌鸦十群十飞的麦田》,这幅复制品被他挂在店面的墙上,他每次见到我们都说很喜欢。
颜叙说,其实很多玩音乐的人都很单纯,简单得像孩子,可是还是有太多的人将他们与堕十落、吸毒、滥十交联系在一起,其实他们只是迷路的孩子,没有方向。
FOX从上大学的时候就开始一直给我寄各种各样的摇滚杂志,我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在课桌下十面匆匆地翻,书页发出哗哗的声音。
那些杂志里面到处都有FOX漂亮的字迹,圆体的英文歌词,一大段一大段没有尽头。有时候会在空白的地方画出残碎的花十瓣。那些字都是用黑十色十的钢笔书写的,那些花十瓣也是黑十色十的花朵,十陰十暗而诡异,可是仍然寂寞地开放,然后凋零。
我总是将这些杂志放在书包里,然后带着它们穿越整个城市,企图寻找它们来时的方向。遇见背着黑十色十吉他的人,我依然会停下来问他是不是FOX。
FOX总是介绍各种各样的乐队和唱片给我,然后我拿着那些陌生的名字去麦田风暴。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将他听歌的感受用黑十色十的墨水写在白十色十的打印纸上,然后经邮局转到我手里。每次都是厚厚的一叠。我总是将它们放在一个白十色十的纸盒子里,编号,装订。然后将要对他说的话扔到他的论坛里去。
颜叙喜欢在下午放学之后去人流汹涌的十字路口写生,而我就在旁边听音乐。颜叙喜欢画那些行十色十匆匆一脸麻木的人,画他们穿过街道走在斑马线上的样子。他告诉我越简单的面孔越隐藏着故事。颜叙的速写人物总是没有黑十色十的瞳仁,眼神空洞,面无表情。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没有为什么,我看到的就是那个样子。颜叙在十字路口画过的惟一的一个有眼神的人是一具十尸十体,她被车撞死在公路中十央,鲜血从她的身十体下十面蔓延出来,像朵莲花。颜叙的画中那个死在路中的女子仰望着天空,张着嘴,像是要说话。
当暮十色十降临天十色十渐晚的时候,颜叙就开始收拾画板,然后我们在路边站一会儿,然后就回家。其实我很喜欢傍晚时候的空气,一点一点白十色十的斑点散在空气牛,像是模糊年老的胶片电十影。我和颜叙就站在路边一动不动,多年以后我依然梦见这个画面。就像MTV中导演常用的手法,周围的行人都是快速地奔走,成为模糊的拉长的光线,而我们两个站在那里,清晰得毫发毕现。
我们站立在时光的外面,他们平躺在河流的下十面,而我们的青春,埋藏在洞十穴十的最里面。我听不到他们的声音看不到他们的险,只看到他们寂寞的背影,像在说再见。
我和颜叙喜欢去一家叫做翟略的咖啡厅,因为里面一直放着一张迷十幻的摇滚CD,声音飘忽隐约,我和颜叙曾经问过放这张CD的那个女服务生为什么要这样,可是她也不知道,她取出碟片给我们看,可是上面全是日文。那家咖啡厅的每面墙上都有画,有复制的名画,也有学美术的孩子的作品。临街的落地窗大而明亮,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在晚上坐在临街的位置上看外面行十色十匆匆的人。有次我们看见一个妆容十精十致可是一脸疲惫的女子一直望着我们,可是一直不说话。我以为她认识颜叙。可是颜叙告诉我,其实从外面是看不到里面的,她只是在看暗十色十玻璃中自己的影子。我跑出去,站在窗户面前,果然只能看见自己寂寞的身影印在玻璃中,而玻璃背后,只能隐约地看到颇叙深沉的笑容。
颜叙继续告诉我,其实在地铁上看车窗的人也一样,窗户外面是黑十色十的隧道墙壁,没有任何东西,其实每个人看的,只是自己单薄而明亮的影子。
在很久以后我和颜叙知道了那家咖啡厅名字的来历,翟略,原来是留下这家店的老板的名字。
在我家的后面有个破旧的教堂,尖尖的顶,顶上有口破旧得满是铁锈的钟,每天薄暮的时候就会有个穿长袍的老人去推动撞杆,然后突然响起的钟声总会惊起一十群十停在屋顶上的鸽子,它们开始在天空中寂寞地飞行。我和颜叙有时候会去那里面听唱诗,听管风琴清越的声响。记得第一次我和颜叙走进去的时候我们都戴着耳机,颜叙听着Godflesh倡导的工业重金属,而我听着同一风格的九寸钉的《PrettyHateMachine》。当我看着那些祈祷的人的专注的面孔的时候,我没有办法再将耳朵里的喧嚣继续,我摘下耳机,听着安详的风琴声,可是颜叙一脸邪气的笑,戴着耳机,轻轻地晃动着头。头发垂下来遮住了眼睛。
我和颜叙总是常常坐在那些长木椅中间听音乐,可是我再也没有听过那些吵死人的唱片,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教堂的唱诗CD。可是颜叙不管那么多,依然在有鸽子翅膀扇动声音的安静的教堂十内十听摇滚,摇滚听到死。
后来他轻描淡写地对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你看,你还是要向很多东西妥协。
他很随意地说说,可是我却认真地难过。
后来颜叙毕业了,FOX离开了,林岚消失了,而我上高三了。
后来,每次我用到这个词语我就很难过,多么无奈的一个词语,后来。
颜叙去了他心目中的中十央美术学院,在里面过着与画板各摇滚乐相依为命的生活。他总是保持着三天一封信的速度将信寄到我的家里,每次我都拿着他的信走进那扇生锈的铁门穿越青石板的院子走上二楼,然后展开他的信,看完之后就将它们放进十抽十屉。
颜叙的信总是被我一遍一遍地读,读到几乎可以背下来。就像以前读FOX的信一样我就这样一边听着他对我说北京的音乐和北京的画一边过着我的高三生活。
我收起了那些FOX寄给我的杂志如同收起了一个不醒的梦,我将它们装在一个黑十色十的盒子里,我知道它们喜欢黑暗的地方。我剪掉了遮住眼睛的头发,一脸干净地走在校园里面,我不再会半夜翻铁门出去在空荡荡或者拥挤的大街上晃到凌晨晃到天亮。曾经有一次我半夜醒来,我想出去,我穿好衣服翻过铁门,可是当我准备从最高处翻到另一面的时候,我突然就没有了冲动,我望着脚下黑十色十的地面不知道该跳还是不跳,我似乎听到颜叙在外面叫我的声音,可是我明白其实外面一个人也没有。
结果我还是没有出去,可是那个晚上我就失眠了。我坐在台灯下给颜叙写信,用黑十色十的钢笔,写漂亮的歌词,一大段一大段没有尽头,信的末尾我画了很多残碎的花十瓣,还没有画完我就哭了。眼泪掉在信纸上,让那些英文不再清晰。
写完之后我就拿出本英语题库,随便翻开一页就开始做ABCD飞快地写着答案,那天我一直做到天亮,可是我还是不想睡觉,当天蒙蒙亮的时候,我拿着笔对着窗外渐渐消散的黑十色十说,看,一天又这么过去了,然后我想起了曾经在我楼顶上彻夜跳舞的颜叙,我拾起头,可是再也看不见那些柔软的灰尘从上面慢慢地落下。
WherewereyouwhenIwasburnedandbroken?WherewereyouwhenIwashopeless?Becausethethingsyousayandthethingyoudosurroundme.Iwasstaringstraightintotheshinningsun,lostinthoughtandlostintime.FOX在他的论坛上消失已经半年了,我知道他的离开,他现在也许在英国长满香樟的干净的漂亮街道上行走,穿越地面潮十湿十贴着金黄十色十落叶的街道,看见五彩缤纷的英文广告牌,看见他曾经写给我的那种漂亮的圆体宇,听各种原版没有任何中文的CD,只是没有再给我写信。我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是否快乐,不过我想应该很幸福。
后来,后来,FOX给了我一个电话,在凌晨的时候,而我早就睡下了,因为第二天要考试。我拿起电话听到信号极其不好的嘈杂的声音,然后听到一个人不断用询问的语气叫我的名字:晨树?晨树?我握着电话,一时间觉得时光倒转,光十陰十像潮水一样哗哗地向后退,我一字一句的说,我是晨树,你是不是FOX?
我问他是不是FOX,就像我当初在大街上问那些背着黑十色十吉他的人一样。然后我听见了他在电话里面的笑声,他告诉我他在英国,生活很好,不要为他担心。他说他现在安定下来了,可以重新给我寄信寄杂志,他说你会闻到飘洋过海的CD是什么味道,他说那里有很多.摇滚的海报,十精十致得我无法想象,他说那里的地铁站里有数不清的摇滚乐手,披散着头发,自十由地歌唱到天亮,他说他的房间的地板上堆满了散落的碟片,像我曾经告诉他的林岚的地板一样,他说他写了很多信给我,现在开始慢慢地寄过来,他要我代他向颜叙问好,还问我们是不是还是半夜翻铁门出去在冷清的大街走路。后来信号就莫名其妙地突然断掉了,一下子整个房间就安静下来,而我想说的话也没有说。
其实我只是想对他说不用给我寄CD和杂志了,真的不用了,因为我现在高三了,我在用心地念书。
放下电话我就再也睡不着,我起来光着脚在地板上来回地走,地板干净而冰凉,没有任何灰尘。我抬头望了望天花板,我想看看上面还会不会掉下灰尘,想看看一个已经没有人的房间会不会再响起跳舞的脚步声,响起颜叙曾经反复唱过的平克·弗洛伊德的《AGreatDayForFreedom》。
OnthedaythewallcamedownTheythrewthelocksontothegroundAndwithglasseshighweraisedacryforfreedomhadarrived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每天背着双肩包顶着简单而纯十色十的头发穿过校园,频繁地进出图书馆,安静地做题。只是我的书包里还装着颜叙写给我的信,一封一封沉甸甸的信。有时候我会打开来,然后用10秒钟看掉一页的速度迅速地阅读那些早就烂熟于心的句子和歌词,就像我曾经迅速地哗哗地翻FOX寄给我的摇滚杂志。
有天放学的时候我经过音乐教室,看到门口有张海报上面的十内十容告诉我里面正在开一场关于摇滚的讨论会,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伸手推门走了进去。可是三分钟之后我就出来了,因为我坐下来就看到一个讲着粗话额前染着蓝十色十头发的男生坐在桌子上说他最喜欢的摇滚乐队是零点乐队,周围有一些小女生仰着头认真地看着他。我在后面安静地笑了,那个男的望着我不屑地说,你笑什么,你知道谁是迪克牛仔吗,你知道谁是臧天朔吗?他十妈十的你们这种被老师捧在手里的人怎么会知道什么是摇滚乐。我笑了,我说我真不知道,平时也就只听听刘德华。然后我转身离开。
关上音乐教室的门的时候我莫名其妙地笑了,我问自己,我看起来真的是个好孩子了吗?我抬起头,看到天空苍茫的颜十色十,我想,我曾经张扬的样子,我身上那些曾经尖锐的棱角,是再也不会出现了。
然后我背着书包很快地走回了家,回到家的时候才6点,教堂的钟声都没有敲响,鸽子也还没有开始寂寞地飞行,我放下书包,开始做一张很大的数学试卷。
没有考试的晚上我依然睡不着觉,喝一口咖啡就整晚整晚地做十习十题。
FOX的包裹开始陆续地寄来了,里面的杂志十精十美得超乎我的想象。我翻着光滑的铜版纸看着那些漂亮的CD封面和那些诡异的纹身,安静地喝水,然后认真地做题,累了就又翻翻杂志,或者给颜叙和FOX写信,凌十乱地写在草稿纸上,可是从来都没有寄出去。
而FOX寄过来的CD,我一张也没有听过,全部寄给北京的颜叙了。收到那些原版的CD颜叙高兴得像个孩子,在电话里明朗地笑。颜叙告诉我他总是听着我寄给他的CD走在北京古老的街道和各种酒吧中,也走在北京拥挤而嘈杂的地铁站里和行驶的轰隆隆作响的地铁上。他说,原来你没有妥协,还在听摇滚乐,而且听的碟比以前的更好。
每次他在信里这么说的时候我就特别的难过,我想告诉他,其实我早就妥协了,可是一直没机会说,颜叙也一直不知道,还有FOX和林岚。Whereha十veyougone?在颜叙高三的日子里,我还在高二,那个时候我无法想见高三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只是我看到颜叙的眼神中总是有些愤怒。
而现在是我高三了,颜叙在北京的冰天雪地里画寂寞的雪景。
颜叙离开之后我开始有一个梦境,那个梦境来源于林岚家墙上的一幅画,那幅画是一些蹲在地上准备起跑的人,尽管他们都望着前方,可是他们全部没有眼睛,只有空洞的眼眶。那个画面在我的梦境中就变成了我身边的人蹲着准备起跑,有颜叙,有林岚,有FOX,还有我,每个人都准备出发,可是一直也无法动弹。每个人都在说话,可是说的都是同样的一句话,一直重复一直重复。
那句话是:让我离开。
我在以后的日子中,特别是在失眠的晚上,我总是对自己说,过了这个七月,让我离开。
我放CD的十抽十屉已经没有一张CD了,我将它们全部放进了衣柜项上的一个木箱中,就像是当初颜叙来我家的时候将CD全放在箱子里面一样,我总是告诉自己过了这个七月,我就会出发,带着我的CD,去我想去的城市,住在木质阁楼里,每天在楼上跳舞,抖落灰尘。
那天爸爸看见这个木箱的时候问我里面装的什么,我想叫他不要拿下来,可是已经迟了,木箱从上面掉下来,里面的CD摔在地板上。我看着那些蒙了灰尘的碟片上的疼痛的刮痕,心里狠狠地痛起来。
今年的冬天对我来说意味着各种各样的奇迹,先是FOX开始频繁地打电话给我,他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有电话,每次我在台灯下十面飞快地写试卷的答案的时候,我手边的电话就会响起来,然后显示一个很长的号码。我知道那是FOX。他说他的屋顶上现在已经积满了厚厚的雪,像住在童话中的白雪屋子里一样,他笑的声音让我想起那天缠着我讲童话的5岁的弟弟。每次他打来电话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在听什么歌?然后我就答不出来,看着寂静空旷的房间心里有隐约的难过。那些曾经整夜整夜如水一样弥漫在我的房间中的音乐就这样悄悄地退去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而我的青春,我飞扬的岁月也就这样流走了。
第二个奇迹是我突然收到了一封寄自新疆的信,信封上除了我的地址之外就只有两个字,两个黑十色十漂亮的钢笔行书,可是就是这两个字,让我几乎难过得哭出来,那两个字是:林岚。
信封里有很厚一叠相片,里面的林岚笑容灿烂,清澈如同溪涧。她坐在空旷的草原上,野花从她的脚下一直烧到天边,她的面容清秀如同初中的时候一样,长长的头发在风里纠缠在一起,白十色十的衣服,黑十色十的鞋。
她在信里说,她一直住在新疆,因为她回到她十妈十妈十身边了,她说其实她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坚强,可以一个人生活直到死去,她对我说,晨树,我走的时候甚至没有对你说再见,因为我怕自己要难过,因为你是我在那个学校惟一的朋友。她现在依然十爱十着那些有着美丽十色十彩的画,一幅一幅地挂满了自己的房间。
里面有张照片是林岚站在一条延伸的铁轨上照的,照片上她指着那条黑十色十的铁轨安静地笑。照片背后她用漂亮的行书写着:这条铁路可以通到你现在的城市,我曾经的家。
我对着那条铁轨一直看一直看,看到眼睛都痛了,可是那条铁轨延伸到地平线的时候,还是跌落了下去,我的视线被残酷地挡回来。
最后一个奇迹发生的时候同时发生了另外一个奇迹,我的城市几乎不下雪,可是这个冬天居然下雪了。雪花弥漫在天空里面,然后我看到飞机降落,然后颜叙的笑容舒展在我面前,他对我说,晨树,我回来了。
颜叙回来的那天我旷了一整天的课,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我一直在编造借口,可是当我跨进教室的时候老师马上关切地问我昨天是不是生病了,还叫我在家多休息两天。那个时候我难过得要死。
颜叙依然留着遮住眼睛的头发,依然是黑十色十的长风衣,笑的时候依然会将一个嘴角斜斜地上扬,桀骜而又明朗。可是我的笑容已经让我的所有长辈评价为温文尔雅了。我想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也许我应该高兴。
颜叙在我的房间里走动,他四处看了看之后说,没怎么变嘛,还是老样子。他说房间里怎么这么安静,放点音乐啊,然后他拉开他的背包取出几张CD兴奋地对我说,这是买给你的,我很喜欢,你也会喜欢的。然后他拉开我的十抽十屉,然后我们两个人一起沉默。
那些数学题典英语题库在台灯软弱的光芒下耀武扬威地望着我,颜叙也望着我,我低下头来,没有说话。
颜叙,不要望着我,不要望着我,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过了这个七月,让我离开。
颜叙说,我们上去看看我的房间吧,有人住吗?我说没有,走吧,上去看看。
房间里因为长时间没有住人,弥漫着一股陈旧的味道和木头散发出来的潮十湿十的清香。颜叙在房间里兴奋地走,边走边对我讲话,他说你看这面墙上我写了好多的歌词,几乎都是我躺在床上听歌的时候写下的,你看窗子上面的那根丝,其实那是我断掉的吉他的琴弦。
颜叙转过身来,对我说,以前我就是一直在这个房间里放音乐,然后就在黑暗中在地板上整夜整夜不停地跳。
我笑了,说,然后开始有柔软的灰尘整夜整夜不停地从我天花板上掉下来。
颜叙,走吧。
我问他,去哪,问完之后我就懊恼得要死。我突然想起以前我们半夜出去的时候都是这样,颜叙说走吧,然后我就起来出门。
颜叙沉默了一会,说,出去随便走走。
我点点头,说好。
翻过铁门的时候我的风衣被铁条钩住了,跳下来的时候我听到布料撕十裂的声音。
我又走在了空旷冷清的街道上,在一个路口遇见了一个24小时的超市,出来的时候棒了杯冒着热气的咖啡。
颜叙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在经过建国路的时候一个背着黑十色十吉他的男孩子从我们身边经过,他走过去了很远之后颜叙停下来问我,他说你为什么不问他是不是Fox?我望着他张着口说不出话。颜叙一个人朝前面走去,他没有回过头,他背对我说,也许那个人,就是FOX。
在凌晨五点的时候,我们走在一条安静而空旷的街上,两边是安静高大的梧桐,光突突的枝桠斜斜地撑开来,越过我们的头顶。颜叙看见一个电话亭,于是他笑着对我说,走,我们去打电话,对朋友们说晚安。
我问他,你要打给谁?
颜叙想了想说打给你的同学吧。
我停下来望望天空,上面黑得如同最深的峡谷,我说,不用了,他们已经起床了,现在也许在看外语或者数学。然后我一个人难过地向前走。
这个冬天结束的时候颜叙就离开了,他走的时候我们已经开始上课了。那天我没有去送他,我坐在教室里看一本厚厚的参考书,也没听老师讲课。可是上完第一节课之后我还是去了飞机场送他离开。可是我没有见到他,只听到飞机起飞时巨大的轰鸣,声音从天上掉下来,砸在我的头盖骨上一直震。我观望着颜叙的离开,书包里装着今天刚发的试卷以及28页的物理知识总结,还有我所谓的沉沉的希望。
我闭上眼睛,然后想起前一天晚上颜叙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晨树,过了这个七月,你就可以重新笑得像个真正的孩子了。而我站在窗子旁边,当天快亮的时候,我对颜叙说,你看,一天又这么过了。
我对自己说,过了这个七月,请你让我离开。
回去的路上已经燃起了灯,黄十色十昏黄的街灯一点一点地漫到街上,我经过一家音像店的时候听见里面在放麦田守望者的那首缓慢迷十幻的《时间潜艇》,那个男声对我唱,看,窗外的鱼,排成队,往前追。我站下来听了很久,然后离开。离开的时候那首歌放到了最后,一个梦呓般模糊而脆弱的声音在唱Dreamscometrue。
黑十色十的风突然就灌满了我的风衣。
我仿佛又看见了在黑暗和寂静中跳舞的颜叙,在十字路口写生的颜叙,和我一起翻过铁门走在空旷的大街上的颜叙,和我一起去教堂听摇滚乐的颜叙,和我一起听钟声响起来看鸽子飞舞的颜叙看见天花板上掉下的柔软灰尘,我看见了林岚坐在散落了无数碟片的地板上,看见了她在草原上奔跑,头发向后在风中飞扬,野花沿着她跑过的痕迹一路绽放,看见她指着一条黑十色十的铁轨说,你看这条铁路通向你的城市。我仿佛听到FOX张扬的声音,看到他背着黑十色十的吉他穿越一个个城市的样子,听见他写摇滚乐评时敲打键盘的清脆的声音,看见他在英国的地铁站里听那些披散着头发的歌手,自十由歌唱直到天亮。
一个背着黑十色十吉他的男孩子从我身旁走过去,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响亮地吹了声口哨,我想停下来,可是却不知道停下来干什么,于是只有盲目地继续走。
那个晚上我就那么一直走走走,一直走到天亮,满心难过,没有方向。
当光线刺破天空的时候,我停下来,我抬起头对天空说了句晚安,可是我却不知道我在对谁说。我想那就给全世界吧。
可是那句晚安升到半空,却又掉了下来,因为没有翅膀,无法飞行。说给全世界听的晚安,最终还是掉下来,砸在我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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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岁月》这本书是彼得・梅尔夫妇在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地区第一年的生活实录。他们住在偏远的乡村,努力修葺终于买下的历经两百年的老房子。从一月里,咆哮直下隆河河谷的西北季风冻裂他们的水管开始,他们与当地的泥水匠、水管匠打起交道。月复一月,他们受够了工匠们的推拖迟延。他们想出的种种应付办法则让我们捧腹大笑。一年里,他们和猎野猪的农夫、采松露的乡人及其他乡下邻居们交上了朋友,知道了操纵山羊赛跑的秘密,避免毒蛇追踪的妙法,对于打扰他们宁静生活的观光客,愈来愈敬而远之。
《黛西之歌》本书是由纽伯瑞编写,英国著名出版家。因开创了现代英美儿童文学的发展道路而被誉为“儿童文学之父”。纽伯瑞奖,1922年由美国图书馆协会创立,每年面向全球优秀儿童文学作品颁发金、银奖。多年来,它给全世界的孩子们带来了无数美妙动人的故事。
《小巫婆求仙记》伊丽莎白是在上学路上第一次遇见詹妮佛的。看起来詹妮佛只是一个有点奇怪的女孩,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可是出乎伊丽莎白意料的是,詹妮佛竟然是个巫婆!伊丽莎白很“荣幸”地被詹妮佛选为徒弟。经过一系列奇怪而又痛苦的训练,伊丽莎白终于有资格利用咒语来制造“飞行油膏”了。就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伊丽莎白的软弱让她失去了制造“飞行油膏”的机会,当然也失去了做巫婆的资格。更令她难过的是,她失去了唯一的朋友詹妮佛。就在伊丽莎白为此大为伤心的时候,詹妮佛又出现了,后来伊丽莎白知道了詹尼佛不是巫婆,她们又恢复了友谊。
《屋顶上的小孩》出生于美国伊利诺州。本书中浓厚的南方气息正是她实际的生活写照。她的祖母来自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大家庭,而外祖母则来自于路易斯安州。在她的年龄比书中的女主角薇拉稍小的时候,有一位姨妈失去了自己的小孩儿,她清楚地记得那件事情对整个家族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虽然她姨妈的小孩儿是死于纤维性囊肿,但是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内,邻居一个小孩儿因为喝了不干净的水而感染细菌性疾病致死。正是这些记忆碰撞出写作这部作品的灵感火花。然而,真正影响她写这本书的,还是她在童年时期与家族长辈的相处经验。
《疯狂麦基》麦基是一个富于传奇色彩的男孩。他跑得比狗还快;面对小镇上最厉害的投手,他也能打出全垒打;他能解开令所有人望而却步的绳结。周围的人都认为“这孩子是个疯子”。但这并不是他成为传奇的全部原因。他酷爱读书,热情善良,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小镇上长久以来对立的两个种族关系缓和,而自己也最终找到了一个家。
《辛可提岛的迷雾》没人能捉住野马“幻影”――阿萨蒂格岛上最具野性的马。人们说它像风,肩部隆起处的白色“地图”是自由的标记。辛可提岛上的男孩保罗和妹妹莫琳为了保护野马“幻影”,决心买下它,为此不辞辛苦地捉螃蟹、采牡蛎、耙蛤……围马节令所有人惊奇,因为第一次捉马的保罗带回的不只是“幻影”,还有它的小马驹“迷雾”。为了“迷雾”和它的妈妈,保罗和莫琳会怎么做呢?本书取自真人、真事、真马,情节跌宕起伏,鼓励孩子努力实现梦想,并寓意人与动物应和谐相处。出版六十多年来,一直是最受欢迎的以马为主角的童书。
《孤女流浪记》《孤女流浪记》故事的发生背景,是猎杀女巫风潮将发未发之际的中古世纪,还未真正进入女巫被疯狂的杀戮年代,否则依照珍这样具有显著「女巫」特质的女人,应该早就难逃杀身之祸了。作者凯伦˙库什曼(Karen Cushman,1941-)对研究中世纪英国历史极有兴趣,这是《孤女流浪记》的故事背景如此逼真的主要原因,因为这是一部儿童文学中的历史小说(Historical Novel)。
《国王的五分之一》十五岁的小绘图员桑多瓦尔随西班牙军队来到美洲新大陆,却懵懵懂懂中在茫茫大海上卷入叛变,被迫离开大船,在海上遭遇飓风、大浪、饥饿等重重磨难,差点丢掉性命。然而,这只是阴谋和冒险的开始。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一块神秘的土地、未知的国度――锡博拉。据说,锡博拉的七城都是黄金装饰,条条大街都由金子铺就,珍珠宝石如同海中细沙,当地的印第安人却对这一切弃如敝屣……锡博拉的金子城吸引着所有人――残酷的上校、贪婪的士兵、虔诚的牧师、天真的印第安少女……他们结伴前往梦一般的城池。然而,九死一生之后,当传说中的财富突然之间在眼前出现,每个人的命运都因为这一次冒险,发生了无法挽回的剧变……巨大的财富真的会带来最大的幸福吗?
《惠灵顿传奇》狄克・惠灵顿生长在14世纪50年代末期英格兰西部的格洛斯特郡,是一位贵族的次子。当时的习俗是家产都由长子继承,所以年轻时的狄克并不富有,但是其家族名望和社会关系使他拥有了先天的优势。他以伦敦绸布商的身份成为那个时代最有钱的商人。他专门供应上流社会贵族最上等的丝绒、锦缎和丝绸。历史上曾有记载,英王亨利四世女儿婚礼的布料和黄金都是由他提供的。他还借贷给好几位国王数字庞大的金额,并曾三度当选伦敦市长。狄克・惠灵顿的妻子和女儿去世后,他决定将绝大部分财富奉献给公共慈善事业。
《女水手日记》1832年夏,当来自上层社会的十三岁少女陶雪洛独自登上驶往美国的海鹰号时,还不知道等待她的将是那惊心动魄的横跨大西洋之旅。航行途中,水手们一直在暗中谋划叛变。起初,陶雪洛站在尊贵优雅的谢克利船长一边,但渐渐地,在她了解到他残忍的本性后,便毅然加入到水手们的行列。很快,她被卷入了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受到审判,并且被宣判死刑,但她凭着自己的勇敢与睿智,逃过劫难。最后,当海鹰号抵达目的地时,她已成为统率全体船员的一船之长。然而,当她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回到父母身边时,却发现自己已与原来熟悉的世界格格不入了。她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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