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
恐从念数入道者。以今师将十心数对十弟子。但从义对。未有正文。故着恐言。
皆佛自制者。皆由他犯。方始制立。亦非无端自制也。
正内眷属者。出家二众也。
律相者。律教相也。
或重罪方便者。因简也。
采薪女者。十诵律中。虽有此缘。亦不绝分明检。
记云。
集僧唯二者。大界自然。
羯磨通三者。单白白二白四也。
六入真分判者。谓令观无生理忏耳。
记云。
焉力其难者。以世人犯罪。一向唯云。观无生忏。大小事忏。一向不为故也。
记云。
不应观理者。意云。世人但云。观理除过去罪。而不断现在相续之心。故云。而令续行也。
毕故不造新者。一得前一念罪心为故。第二刹那为新。今观前刹那妄想之心。即是无生。名为毕故。由毕故故。第二刹那自然而息。故云不造新。
又傍约十二因缘者。无明行为故。现在爱取有为新。又识名色六入触受五支为故。爱取有为新。又生老死为故。释曰。由毕无明行故故。不造现在爱取有新。又由毕现在五果故故。不造现在爱等三因新。又由毕现在爱取有新。不造未来生老死故。言毕者。藏大观此苦身无常生灭以入空。通人幻等。
记云。
不作罪时者。意云。虽不新旧业非无。应须观照破坏无始业鄣等(云云)。
无住者。有住则有生。无住无生也。
无坏者。有坏则有灭。今无坏则无灭。即是见罪心。不生不灭也。
名大忏悔者。谓遍法界忏悔也。
名庄严者。只此忏心定慧具足庄严法身也。
名破坏心识者。以见心无生。妄想分别心识皆灭也。
前两解释者。记已分出竟。
第三文者。从又罪从心生下平惟于心是也。
记云。
小乘之中但有作法者。明波离执云。小乘之中。但有作法。无观理性之文。大士即引小乘毗尼中。自有观心忏文。何但大乘。独有无生之教。故问汝何心作等。
记云。
圆教三空者。所知即真性解脱。能知即实慧解脱。境智和合。能众生令生无垢。即方便解脱也。
记云。
在弘教者。成论师及龙树是也。
记云。
长不住等者。此明相待假相。又待他无心知我有心。即横待也。又将今日身心。待昨日身心。即竖待也。又将今日悔心。待初作罪心。以亦是竖也。
随理三假者。达因成等即空是也。
净名权实乐说之辨者。明净名此中权实俱用。体法是理。实智用也。知病识药等权智用也。
罗云章
如贤愚经者。捡十智至八解脱是有为功德。二涅槃是无为功德。
乃是自显者。若为诸长者子。说出家功德。乃是将自身中所行功德。说示前人。则成自显也。
记云。
作多四句者。谓四教教教皆具心形四句。教教。复约心形。以论信法。又复约心偏圆对形辨。以亦为四句故多也。
明覆戒等者。若能覆戒无为。不令他觉。名为密行。
记云。
密积功德者。若见佛性住三德秘藏。方名密积也。
不随诸数者。法身智德无为。非界内外有为。即无二种阴入数法。岂有界内阴入法耶。又云岂同十智限局之身。故云不也。
记云。
大小名同者。只是大小俱有无为名。俱有密行名。依真依中二体自别。
记云。
何以名之为真密行者。问意。经中但以大无为。破小无为。疏家何以将真密行。斥小密行。宣不乖经耶。
答文举如意者。意云。真无为及真密行。其体无二。所以同用珠喻。余如记中。
记云。
密行中上品者。圆为上品。罗云示小乘。但是下品耳。
烦恼为中流者。由生死有烦恼。破烦恼有涅槃故。
属中依举果成因者。智者圣行二句经文。皆从果释。即是令诸长者子。慕智者之果。而行其因。故成因也。
化他功德者。前文依于非因非果法身之体。修于实相密行因果。而成自行。今还依于非因非果法身之体。修于实相密行因果。而成自行。今还依于非因非果。而成化他功德。大集明得菩萨道破烦恼魔者。彼经第九云。复次善男子。若知苦者。能坏阴魔。若远离集。破烦恼魔。若证灭者。则坏死魔。若修道者。则坏天魔。此释通于四教。但依谛智四相分也。
开六道出二十五有者。以六道名浅。二十五有名深。一一皆用三昧破之。及通界外。故须开出。
五力者。欺为信障。怠为进障。嗔为念障。恨为定障。怨为慧障。谓信故不欺。进故不怠。念故不嗔。定故不恨。慧故不怨。故云无有欺怠等。
记云。
迭生迭本者。意云。降魔既为本。意度五道等。亦互为本。互能相生四邪疑者。谓四教各有离疑懈怠邪念散乱愚痴等诸不善烦恼。
四种觉分者。此是初住已上法门也。
记云。
对前出家者。亦是对于罗云。不观中道。但云出家耳。
记云。
非谓发心即具戒体者。意云。若千里内。无能受戒师。于佛像前受戒者。要须缘佛像。以为发戒之境。及自要心和合方具(云云)。
记云。
上品咸心者。明大小乘戒。皆须用心。以为其体。若无上品之心。何能致于上品之戒(云云)。
又若于师边受者。诸佛为师文等。菩萨为尊证记境。发于誓愿。上求下化心成。方发戒品(云云)。
阿难章
九恼者。一金锵。二马麦。三寒风。四热病。五出血。六旃遮女谤。七乞食不得空钵而还。八为婆罗门害。九背病。三藏报身者。父母生身。故云报也。
四时五时者。虎岳岌于断更为三。十二年前。明三藏见有得道。名有相教。十二年后。齐至法华。明见空得道。名无相教。最后双林。明一切众生佛性阐提作佛。名常住教。宗爱师为四时。三如前。更于无相后常住。前指法华会三归一。万善悉向菩提。名同归教。定林柔次二师。四不异前。更于无相之后同归之前。指净名思益诸方等经。为丧贬折抑教。则是五时。皆不取华严。即以华严名须教。
犹是八十年佛者。古人将般若在方等前。犹同三藏佛是无常。
七百阿僧祇者。首楞严下卷。坚首菩萨白佛言。世尊。佛寿几何。何时入灭。佛告坚首。东方去此三万二千佛土。国名庄严。佛号照明庄严自在王。十号具足。今现说法。如彼佛所有寿量。我寿亦尔。又问彼佛寿命几何。佛言汝自往问。彼自当答。坚首承佛神力。乃至答言。如释迦寿。我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寿七百阿僧祇劫。释迦亦尔。古人用七百之寿。同今法身无为。故不可也。何者。七百之寿。由是有为。何名无为耶。
记云。
荣即是大者。意云。今家释十弟子。示不受弹折。皆为成于枯荣之教。以显法身。咸令物机。得涅槃无为之益。思即是行者。行支属业道也。
与行合者。爱惑润行也。
有余报身至果者。即是父母遗体生身。烦恼虽尽。果身犹在。故云果也。
三漏者。欲漏有漏无明漏三也。
记云。
具足权实者。亦是具足法应一身而已。
记云。
利及二人者。安慰阿难。为利益婆罗门。故令取乳。不须耻愧不取也。
第十六
菩萨品
得不思议依正者。正谓法身。依即寂光。
悉滞无为者。二乘已断通惑。证偏真无为。由着所证。为尘沙所障。不能出假同于菩萨。故云也。
皆沾大利者。通指衍门三教。为大利也。
一转教者。明如来为说。即是转教。依教修观。即是转观也。
故开方便引接者。引藏入通。引通入别。引别入圆也。
记云。
定及不定者。定谓显露五时次第。不定通二不定也。
记云。
横竖者。横则约行。味味皆尔。竖则约教。方等但得生苏而已。
二顿转者。此是三藏教中菩萨。来至方等得入圆者。则是显露不定。若在鹿菀得入圆者。即秘密不定也。
若生语见者。位在五品外凡。
或顺道法爱者。位在六根。著相似法爱。若得入者。名醍醐中煞人。言醍醐者。五品六根。皆禀醍醐之教。故名醍醐煞人也。
记云。
待别弹斥者。亦是只于此方等中弹斥。名为别耳。
若约行人至俱可者。法谓禀教所行之法。以法在人。故须呵破。
记云。
以教望教者。只以共教。望不共教。共名同部。三乘共闻般若故。不共名异部。独菩萨法故。
记云。
亦得有同有异者。有同者。有一德即三德故。有异者。三经各各偏举一德。
记云。
鹿菀理须密者。凡言秘密不定。钝根菩萨。对二乘论也。若显露不定。约三教利根菩萨。相对论也。
记云。
华严中四者。密通后三味也。
记云。
若尔一音至小得者。似破古人。以法华玄文第十。明古人将一音。以判一代教门。但是小得未可依用(云云)。
言一弊诸者。诗虽三百讽刺于王。意令王以正法治国。故论语云。曰思斯无邪。归于正也。今经但用一圆弹呵。何方四教机。不等同入圆矣。
记云。
入自益位者。入初住。为自益位也。
得生三土者。二同居为一。方便实报为三也。
记云。
般若同异者。约二乘及钝菩萨。名为熟苏。利根菩萨。处处得入故也。
至后三味者。广䟽云。但未证入者。至大品法花涅槃耳。
大同小异者。广䟽云。大同故说大品入。即说方等入也。小异者。亦是方生大熟耳。
记云。
明大小共者。且约三共位三乘判也。
昔呵之妙者。意在入国。故云妙也。三祇六度。至䟦致地。且指第三僧祇满。是位不退。为䟦致地也。通教亦且指位不退。别教十行。为行不退。圆教即指念不退也。
无容佛自说教者。明佛欲说教。须得菩萨辅佐。方可记说。
法事有傍正者。诸菩萨正用权傍用实。净名正用实傍用权也。
今没圆存三者。圆为能呵。三为所呵故。若圆不得意亦须破(云云)。
众生缘至众生相者。以依根本禅修得此慈。但拔四趣苦。与人天怨亲中人等乐。故名有漏也。
或有漏或无漏者。以大乘望之。小乘无漏。犹是有漏。或无漏者。当小乘涅槃是也。又缘众生五阴。法空属有漏。缘二乘涅槃。名无漏也。
唯圆然能与前三者。同体权实之慈。故具前三。又若据展转具前圆亦道理具三由。为兜率至之行者。问弥勒但为诸天子。说不退行。下文净名。何故但呵弥勒自身得菩提记。此则与被呵之由。破相违耶。答如记中。今私助一释。文正申此意。
六地齐功者。三乘至此地功齐也。
支佛与菩萨功齐。以声闻不进后位。初先总定者。此犹弥勒内心实领解之。世尊与我授四教一生之记故。根弹呵弥勒。若云无生之理。有何说示。但众生有四悉因缘。而为说记。则不致被弹呵。故先定之。
记云。
二即人天者。从人生天为二生。又从天生人亦名二生。
记云。
易滥实故。意云。别教著于断一品无明等言。则滥圆教断无明。故着示言。令人知是权而已。
又言有教无人者。别初地即初住故。
答观名离滥者。通教虽云即色是空。与圆即事而中似等。通则与大小共故。不须云显示者。亦是指示。补处菩萨。亦须更断一品无明耳。
余亦有者。通藏亦得云示者。皆是圆人遥垂迹示为也。
华严至未来成佛相。新经云。尔时善财童子。恭敬右绕弥勒菩萨摩诃萨已。而白之言。唯愿大圣开楼阁门。令我得入。时弥勒菩萨。前诣楼阁。弹指出声。其门即开。命善财入。善财心喜。入已还闭。见其楼阁。广博无量。同于虚空。阿僧祇宝。以为其地。乃至或见弥勒菩萨。初发无上菩提心时。如是名字。如是种族。如是善友之所开悟。乃至如是寿命。经尔许时。亲近供养。悉皆明见。或见弥勒最物证得慈心三昧。从是已来。号为慈氏。乃至见得忍。或见住地。或见成就清净国土。或见护持如来正教。为大法师。得无生忍。其时某处某如来所。受于无上菩提记(云云)。
法身四十一品者。应知华严虽列四十一位。不云位位皆破无明。余经列位亦尔。今从义判之。何者初住既破无明。二住已去岂不破耶。
记云。
迹中圆说者。意云。若但说前三。不能表得实本。若见说圆融之法。方知已证妙觉实本。故以说圆。而表本也。
此约体用本迹。界内事理无生者。通惑究竟尽。五分满果。为事无生。真理究竟显。名理无生也。
别教因是界内外理无生者。次第证五谛理故。
果是界外事理无生者。中理满为理无生。无明究竟尽。极果究竟满。为事无生也。
制立有果者。圆真缘合修别。则缘修显真修。兼复地住二位。高下不同。故云异也。
得渑者。有部中业入过去。同至未来。身死得谢。未来报起。如一业。成以大得。得于业法。又以小得。得于大得。第二刹那。以三大得。得前二得。及以业法。初念之时。俱成法故。又三小得。得前三大。并初刹那九法。成就第三念廿七法。论云初念作现在成。第二念作过去成。若有法俱第二念去前前之念。转成法后。法后念大小得得若无作者。初第一念亦但有法俱。亦如前作中第二念说。言法俱者。法后得同时。而起一无作法。及大小得。即则第二念中。九法俱生。并初念三。成十二法。所以第二念中。有三大得。及三小得得。初三得法同时。复有三法俱起故。第二念九法俱生。并初念三成十二法。所以第二念中六得得。于过去名过去成。又有二得得。现在法名现在成。故云初念无作现在成。第二念无作二世成。凡云大小得者。皆以大得。得于本法。复以小得。得于大得。还以大得。得于小得。故大小得。更互相得。乃至得遍虚空过去实法善灭者。计意者。五阴实法过去之善。随阴而立。以阴灭故。善则随灭故。不约过去授记。又云得报不失者。计云阴及善法虽灭。而假名我不灭。由不灭故。得至现在。亦不约此我。而授记也。
若约现在取过去等者。此约三世。皆先纵之。次难。在文可见。
心念念灭者。善在于心。故云随等。
此破三世无者。三世本无。何故计有也。
记云。
约有门用破空门者。弥勒依昙无德空门。计现在得。授未来记故。约萨婆多有门。三相不可得破之。
记云。
出三相耳者。出前三教权。
记云。
相耳假名菩萨者。名字位菩萨也。
前三非真者。既未见现结业。犹在依转。生死未得自在等。
寄破此三者。广䟽云。寄意破禀三教菩萨也。
此三种记皆非决定者。且顺四悉与记耳。
见地名观欢喜地者。此约借别名名通菩萨位语略应位位。
并出通义法身自行者。只是自修菩萨位语。略应位位。并出通义。
法身自行者。只是自修证得法身。名为自行耳。
诸师至多疑者。疑今家用切[葸-十+夕]剥[葸-十+夕]喻。引于别圆二教。
一断一切断等。
忆想者。只悕望授记。名为忆想。粗障六根净人。已断见思。故无粗也。
皆以无为法者。以一大无为法。而作本也。
二种无生者。偏圆二种也。
第十七卷
理无受记可然者。弥勒伏难云。若理与一切众生共有不得记者可然。众生虽有理。而无行。我今依理起行得记。如何更难。故云何妨等也。
惑闇渐灭者。等觉一分微烟惑耳。
若通别教至事同者。并缘修智断。为无生行也。
既默然受定者。即是默然许可也。何者。意云。问我如生如灭皆得。如疏说一约通教者。下出其相也。
若如无生灭不成智断者者。先且纵之。岂得下难破。
记云。
事理即是智境者。事谓智断。境即是如也。
记云。
今以事约行者。事谓四句。以权无生之行。
非两十番者。意云。若更约严严四门。门门三假假。假四句。则成多番。圆教真修至难存者。意云。但破不立圆义无用。所以今家约理约事。破其执心。执心若破。依圆真修。为授圆记。是则圆义存也。若有执心。则圆义不存。圆若不立。通别之义。亦不存也。由圆立故。通别可立故也。
不思议之妙智者。净名玄。照三教菩萨之执。而设难也。
深求其意者。经中但是众生等一言而已。例上下文。须约三教作并。故云也。
三是顺并者。谓将生等三顺并弥勒。名为顺并。退将弥勒一人并前三。名为逆并。
若通若并者。通谓申通。得记之理如前。若观其如下文并难为并也。
记云。
依尚可记者。只是一成一切成也。
四还约弥勒如反并者。广疏云。弥勒如无生灭得受记。贤圣如不生不灭不得受记。贤圣如不得受记者。弥勒如那独受记。若不得记。即如有异。若异则非如。若不异那得一得记一不记得。况诸贤圣不得记者。弥勒亦不得记。次弥勒如反并一切法。次反并众生皆尔。但别圆两教。皆约中道真如。作并为异也。
二结并者。应知此文。即以弥勒为初顺并。众生等三。名为顺并。又将贤圣等三。反并弥勒。名为反并也。以须顺中逆。逆中有顺故也。
答二但论体别等者。亦是将异复疏上句耳。如生公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下句复疏上二句也。
故云是则复疏两端空有齐照文略不出者。广疏云。经文不出此须义作。
若一切法不得受记者。广疏云。一切众生不得受记。弥勒亦不得受记(云云)。
当修相好者。以相好是菩萨之器故。
观令修如令净舍执病既去者。执权智断病既去也。
记云。
立中有破者。智即是立令云。不观则是反释显于立中有破故也。
破中立者。不观即是断德。名即破也。此之不观。则是大观。故名为立。则是顺释。亦此一句有两向义。又云二十五句皆破偏而立于圆。即是破中立也。若消记文。应用前释。若通说二十五句大体。则依后释。
若智不住四教者。破圆语见。故云四也。
诸句皆尔法尘对内意根者。方便教入以法尘为所缘。意根为能缘。有能有所。即是二法圆观中道。故无二也。
不见众生心行者。方便教不能任运见。但是作意方见也。
入会于理者。方便教智来入境。方会于理耳。
离于元品习者。须约四十二灯之喻。所以初住能破最初无明也。
言不与合者。全无明是法性。法性外更无法故。
去取甚难者。应去权教取实教。去无明取真如。去语见取实证。言取者。权全是实。无明全是真如。方名为取。实证亦尔。又分别经中。智断甚难也。
无比是菩提者。此明绝待以结成也。
光严章
一色光者。若据八色光明唯意地所得。则属于心。今云。色者据从骨人所放也。
琉璃光菩萨者。此是东方菩萨。闻释迦牟尼佛说涅槃不生生等。及不至至等不闻闻等。欲来此土。故先放光。令此众见佛。问文殊此是何光。文殊答。佛是第一义光。佛言。不应作如此说。应以世俗。而为解说。
非色之色者。琉璃光菩萨所放。令一切众生见。故云非色之色也。
智慧者。令一切众生见者。破其暗惑。故云。非心说心也。
答如日镜者。良由缘能显眼(云云)。
住鸠摩罗伽地者。第八住名童真住也。
心无染爱者。谓不染三惑也。
不的在后身者。人虽在等觉。法在初心。下通观行中。通初住以为初心也。
圆教事迹所明道场者。亦是圆人起应迹示。
初成妙慧道场者。判令入实也。
圆教虚空莲花为座者者。只寄别教成道处而说。以圆佛成道。亦无别处。故云犹是。
非初非后者。非初者。初心但破一品无明未是极。
不离初者。初由观入理也。
非后者。后以初为本。
不离后者。至后方极。
记云。
但附理者。只是且附道理。而立非为尽理也。
一往约观者。三教皆以念处为初心。当分果头。为后心也。
记云。
任运上求下化者。菩提心即真位上求下化也。
及缘修报者。三教皆是缘修也。
即是得愿具足者。以行慎愿一分始满。名为具足。
众行之首者。以四等导诸行。故云首也。
心无取舍者。心冥法性。即是遍法界舍也。
是能化法者。只此六通。是能化法也。
由脱成通者。以解脱是体。神通是用。故云次明也。
破恒沙无知者。真化他位。能破他同体尘沙无知也。
记云。
悉破八者。广䟽云。能除八倒。谓常无常等八也。
界内四谛至有为者。无量苦集道。皆名有为也。
无量灭谛者。存教道故。
若不见众生定性者。谓不见众生。定是九界生死也。
说四因果者。集因苦果。道因灭果。四教皆尔。故云也。
十种智力如华严者。彼第十四卷初云。尔时智首菩萨。问文殊师利菩萨言。佛子。菩萨云何得处非处智力。过未现在业报智力。根胜劣智力。种种界智力。种种解智力。一切至处道智力。禅解脱三昧染智力。宿住念智力。无障碍天眼智力。断诸习智力。若常修此观者自行也。教化众生下化他也。
第十八
烦恼生死苦报者。只是能遮二死因果也。
三闻持者。由前内心无漏失故。能持十方佛法也。
总别不二者。只是亦总亦别。善德即是非总非别。皆在初心故也。
皆破因中者。且约偏说。皆须互具。
已得圣道者。阿含经云。得那含别圆中。得首楞严三昧。
但观行觉知者。菩萨但观无常等。以伏烦恼等。
寄此修道者。以不断烦恼及阴入法。而行六度。教化众生。即是寄于烦恼及阴。而修道也。
不能伏者。只是不能调伏而已。
缘修照寂者。寂在初地方证。
证无尽灯者。位在初住。
善来者。为法而来。故名善来。
当观五欲者。婆沙云。于诸恼中。无常为最。故令观无常也。
不杖惠施者。此之三坚一一皆具止作二行。不杖是止行。惠施是作行。止煞是止行。放生是作行。真心治悭是止行。布施是作行也。
天报不久者。忉利天但寿千岁。能得几时。
无所吝惜者。即是财坚也。
华报者。三祇之内。得五事具足。一不生恶道。二不生边地。三常离女身。四诸根完具。五得宿命智。即是华报。
别教善法财者。由地前万行。至登地时。得一分财。坚是解脱分具。
记云。
解脱法财者。财属万行故也。
强贼又入者。若据女施亦是软贼。今施违于沙门之法。故属强也。
谦怪者。无以此非法等是怪。此非我宜是谦。谦谓敬也。
达色源际者。谓达色如即故云也。
化魔菩萨者。此菩萨常以化魔为事。故云也。
因机助化者。明此菩萨知诸魔女。有堪闻法之机。是故空声助净名。化诸魔也。
遮那声者。即是从法身。起一切声。应一切色。应一乐归。
三宝者。经中似别相三宝。今须从一体而释。
即得法乐者。道谛法乐也。
为苦所苦者。若不修无作念处等观。何能破二死之苦也。
因缘具足者。自内心善为因。外明师为缘。又自行为因。化化为缘。又机为因。应为缘(云云)。
别是遍历万行者。须将六度一一入。此文中如云为广菩提心。而修六度。降魔等皆尔。
胜增道长者。劝诸天女。上求下化。常令增长。日有其新故也。
记云。
即此别示是通示者。一切诸行无非净土行也。
宾主者。主如释迦应。宾如众生感也。
非时即二乘者。既未至宝所。何以取化城之证也。
过其上者者。圆教发随善心。过前三教上也。又过于无恚碍心上也。
真实知等者。如止观禅境中释喜支中说。修云如实知大知。心动至心。喜是喜支。今文剩真字。又今但云喜心不同。彼文以喜动契于心。故名法乐。故云心也。
去取难解者。此诫后人若不得。
今家明四教意者。消诸经文。皆不通畅。应看其经部。用几种道亦等(云云)。
皆得法愿具足者。自行化他。皆至圆极。方名愿足。
一油少炷小者。前譬前二教。又前三为油少。别存教道。亦属油少。
善得章
三乘至第一义理者。通教即色是空。且名善得。
即二而不二者。财法为二。财即法。法即财。方名为不二。
是檀是度者。从通教去。皆先斥前教。
次正释当教通教云。是檀檀者。财施也。是度者。财即空也。别教中。能分别位。在十行。
前呵后劝者。前呵云。不当如汝所设。后劝云。当为法施之会文是也。
记云。
今欲双明者。财即是法也。
经论多明者。少说圆教。财即是法。故云多。
记云。
既无崖者。法即界之法。故云无崖也。
慈悲至勋修者。意令于一一行法上。皆以慈悲誓愿福智导于财。以施众生。令一切众生。冥得法施之益。为值佛闻法得度之因。
一切同沾者。意云。非但七日内受者得益。遍法界众生。皆同此益。何以故尔。财即法界故。众生亦是法界故。得同沾也。
但非圆普者。谓前三教慈悲。偏理行誓愿。福德智慧。皆偏置成法。非圆事非普也。
记云。
三教心不能即者。以圆望之。前三属俗故也。
出没者。约观为出。约教为没。又通方便教为出。或唯在圆为没也。
记云。
九界若非者。九界若非佛法界者耳。
记云。
卷权归实者。卷前三界。而归佛界也。
记云。
以财引法者。意云。若无财引前人。无受法之缘。令达财施。即见一心百界千如空假中。只此三千空假中五字。摄一切佛法。大师观心。及释义之妙。专在于此。人少知之。
一如法施者。圆教主二。
如法受者。圆教四门机也。
一时供养者。一色一香。施众生时。达于所受之人。具百界千如。即空假中。以法随人。遍益于彼。故云等供。
而能双照者。六道有边。圣是空边也。
煞活于人者。煞前三教人。活于圆人。又煞煞明人。活法性人也。
上文云寂灭是菩提者。明寂灭是诸法之本。故皆居首。
又与大涅槃乐者。谓菩提涅槃。其体无二故。以涅槃而释菩提也。
若观三事见虚空佛性等者。所施众生。即是正因。能施之心。即是了因。财物即是缘因。故云即摄三智等。
记云。
为欲相成者。虽云独显。而复一一相成。何者。慈无六度。不成无缘。余例尔。离于二边者。悭施是二边也。
以离身心相者。前三教。或有身精进心不精进。心精进身不精进。名之为相。
且据内怀者。且约自行说耳。
记云。
令成圆行者。圆三脱一即具三。今且从别对耳。
起方便力者。方便有力。故云也。
起除慢法者。除法界上慢也。
念擅能舍一切法者。舍三教缘修一切法也。
六和者。一戒和敬菩提通达实相。知罪不可得。为欲安立众生。于实相理戒。方便巧同。一切持诸戒品。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戒善不断不常。未来必得菩提大果。是以敬之如佛。二同见和敬。菩萨通达实相。不得诸法不知不见。为欲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见方便巧同。一切种种。如见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知见。分别增开解。必得种智圆明。是以敬之如佛。三同行和敬。菩萨通达实相。无念无行。为欲安立众生。于实相正行方便巧同。一切修种种行。无有乖诤。亦知众生同。此诸行渐渐积功德。皆当成佛道。是以敬之如佛。四身慈和敬。菩萨住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身。慈善根力。能不起灭定。现诸威仪。与一切乐故。身与九道和同。亦知前所得乐。众生悉有佛性。未来必定当得金刚之身。故敬之如佛。五口和敬。菩萨以无缘平等大慈。以修其口。慈善根力。不起灭定。普出一切音声言语。与一切乐故。口与九道和同。亦知前所得乐。众生悉有佛性。未来必定当得无上口业。是以敬之如佛。六意和敬。菩萨心常在无缘慈三昧。以修于意。慈善根力。能不起慈定。现诸心意。与众生乐故。意与九道和同。亦知前所得意乐。众生悉有佛性如来藏。未来必定当得无上之心。是故敬之如佛。
不憎恶人者。憎即是恶。恶字入呼。如䟽释。空闲处者。只是兰若耳。
方便起诸空闲者。四悉因缘说四理也。
以具相好等者。并属缘因善也。
记云。
或云因果者。慧因智果。或俱在因。或俱在果。如止观第三记引论释。
忌前权实者。三教随情二智也。
但欲深进者。初住已上位也。
记云。
寄法华说者皆云四不可说者。即当用法华开权意也。
成法施之会者又复应知。若约说为法施者。若说圆法被于前人。名为显益。若说前三教法被前人者。但得冥成调熟种缘耳。以财布施亦尔。
彻照无染者。善得闻法施已。彻见三谛之理。更不染于事施之善。
果上四德者。以璎珞在于佛上故。表果上四德也。
经云。等于大悲。意云。虽知众生犹如虚空。与如来无二。而众生全是无明。而常大悲薰心。拔其无明之苦。与大涅槃之乐。故云等也。
不求缘修之报者。不求三教佛果之报也。
经云。最下乞人者。达此乞人。及一切众生身心。由如虚空。如来无二别。所以福田无二(云云)。
第十九
问疾品
记云。
前二处文者。前方便品。初分为二。初半品叹。德正明形益方便。二从现身有疾下。正明声益方便。方便又四。一为国王及臣民等。二为发起弟子品。三为发起菩萨品。四为发起问疾品。意乃有四。经文大判。总为二段。一从此下说菩萨品有两品半。是室外说法。明弹呵折伏。二从问疾品去有六。是室内说法。明引接摄受。即其文也。
记云。
权谋耶者。单权谋属于三教。是故问起。
今叹圆至之果者。此叹得名三德之果文已。满足云深达实相等。即三修之文。
得见净刹者。以净名神力。令时众皆见无动佛国妙喜世界。众既见已。咸皆发愿。修无动行。愿生彼国等。
大众虚心得渴仰者。明此中大众。有未曾亲见大士身。亲闻说法。但见诸王士庶弟子等。称述往昔被弹之事耳。
见闻大士神智者。神即神通。现不思议之事也。智即辨才无滞。说不思议解脱之法。
记云。
复见大士施多权变者。谓毛孔纳海等。意云。非但言说印定成经。神变之事。亦须印定起发。
阿难者。如菩萨行品经初云。是时佛说法于庵罗园。乃至阿难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缘。有此瑞应。是处忽然广博严事等。
四惬众情者。诸菩萨非不惬于众情。或三二五。不能遍惬。故不堪也。
此亦一往者。以位高人多。约高而叹。
但是一往者。皆望后择。所以前文。但成一往。
龙种如来者。悲花经云。北方欢喜世界作佛。号欢喜摩尼藏宝积佛。又楞严经云。过无量阿僧祇劫有佛。号龙种上尊王佛。
答事等从多者。明文殊净名同是古佛。金粟龙尊及居补处之极。故云事等。
从多者。二人并弘于圆。故云从多。
鸯掘从少者。既云多弘于圆。必是少弘于偏。由少施偏。致为鸯掘呵折。故云从少。以诸菩萨多弘于偏。少弘于圆。所以不得为例。
为净名称叹者。经云。善来文殊师利等是也。
记云。
义通于实者。实亦身随缘动发者。随四分缘。又随三界缘也。
四大增损者。只是四大互相害身。
四苦增加者。四大增加。重疾顿弊。
通弱别强者。还约人类。已下作之。
记云。
但是附文者。文亦是教而已。
因亦不定者。若天中起于四趣之心。而牵于下。即是顺后受业也。
因亦不定者。谓轻系地狱。或起善心。或起恶心等。得出当界等。故名不定。
取偏真者。只是智住偏真。为取自体。
不成实疾者。已证法性。虽有无明。任运而破。不圆分段实有。故云不成也。
一切法趣地者。已破无明。证法性理。地即法界。故其如教。何者。如大经妙色文是也。意云。唯妙觉不为所迁。等觉已下皆为迁。
记云。
古来不知此文难会者。不知界外。由有变 。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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