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智慧大□□
□□□□□在情 喻如意珠无价宝
一切诸法禅观中 是大相应观行主
若得最胜相应法 于瑜伽中无与等
或现梵释四天王 或作外道大仙众
或复变化作佛身 普遍法界能出现
或现八臂菩萨等 或现三目光焰盛
彼得瑜伽自在者 能作世间种种身
能擐慈悲大甲胄 执持欢喜以为弓
巧射智慧善法箭 破彼无明微细中
具大势力能速疾 执持智慧坚铁杵
摧彼无明烦恼[穀-禾+卵] 普遍碎尽无有余
一切力士中最尊 复执金刚火焰杵
为欲调伏众生故 即现金刚可畏身
或复现作真金色 光明众宝自庄严
为救贫穷众生故 即现转轮圣王身
若行微妙众善业 能受种种胜乐果
若能如法教训人 于彼平等无异见
于彼饥渴热恼者 为作种种美饮食
若在疾病苦恼中 现作医王能救疗
于彼盲冥无智者 为作清净智慧眼
能行百亿佛刹中 慈心调伏众生故
不患劬劳辞疲倦 久习慈悲以为体
一切神足自在力 证得瑜伽登彼岸
不顾好恶慈悲时 一切时中常能度
谄曲斗诤最恶处 终不暂时起舍心
容仪皎然如日月 光明随念应时发
迅疾速现如电光 照彼俱胝诸佛刹
调伏无量众生类 平等一时使清净
普能变化诸佛身 一念之间悉皆现
三界深广如大海 普遍涝漉诸有情
巧能张彼善法网 将入调伏佛法城
由彼调伏网力故 遍能救漉诸众生
随所救接得济者 安置法岸无暂停
已度有情一切众 犹如大海水中沙
出已即便示正道 佛法中胜勿须疑
佛能执彼法铃铎 遍令一切普知闻
以彼振铃传法力 烦恼如海咸销尽
譬如日光明相现 黑暗障目并蠲除
令彼愚痴无智人 烦恼销灭慧光净
无明烦恼弊其目 一切杂染并随行
为欲利益众生故 次第咸令获清净
随诸众生示神变 犹如明月水中现
邪智生盲恶众生 佛对面前而不现
譬如饿鬼临大海 尽见海水皆枯竭
如是薄德恶众生 口常说言无有佛
此等薄德有情类 诸佛如来不能救
譬如生盲无目人 明珠对前而不见
谁能有力令观彼 无垢清净妙法身
譬如百亿日光明 焰网相覆莫能见
喻如少福诸天子 下界凡人犹不见
何况自在大天身 岂诸凡愚而得见
于彼自在天色像 五通仙人尚不见
何况非天八部神 及恶众生而能见
要由承佛神力故 能与一切众生乐
瑜伽观者净其心 彼人聪惠即能见
若有福德众生者 常感诸佛在其前
圆光围绕共庄严 复具三十二相好
若知如是大精进 能见智惠深广海
此等众生当不久 功德广大亦如海
若能听此妙伽他 自身修行及得见
舍命生大莲华中 诸佛说法而能听
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说此颂已。顶礼佛足。还复本坐。尔时世尊。告地藏菩萨摩诃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能善说是妙伽他。若有人能受持读诵系念思惟。是人即得一功诸佛无等法藏。亦得不忘诸佛智慧如来秘密藏。故不久于三界中。即得解脱。既自解脱。亦令一切众生而得解脱。能令听者依我教行。说此语时。无量天人。入一乘道。复有无量他方菩萨。证得究竟不退转位。
瑜伽法镜经常施菩萨所问品第三
尔时众中有一菩萨。名曰常施。承佛神力从座而起。偏袒一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而白佛言。今有少疑。敢欲咨问。虑诚烦扰。恐伤圣心。唯愿世尊。不为咎。尔时世尊。告常施菩萨。如来已度世间八法。恣汝所问。何须疑也。尔时常施菩萨。白佛言。世尊。如来入涅槃已千五百年后。一切下劣诸有情等。不复睹见如来变化色身。不闻真法义味。正法灭时。像法尽时。众生恶心恶意炽盛。无真实时。彼时众生。若为调伏。为说何法。云何而住。云何修行。作何福业。最为殊胜。免堕恶趣。唯愿世尊。哀愍解说。
尔时世尊。告常施菩萨言。苦哉苦哉。未来众生。无少慈悲。数造恶业。何以故。当尔之时。一切众生。愚暗力故。不知己益。作福弥积。如妙高山 获报甚少。善男子未来世中。一切苾刍及苾刍尼。邬波索迦。邬波斯迦。国王。王子。大臣。官长。婆罗门。长者。筏舍。式达罗等。于我教法律仪之中。无尊重心。于三宝所。无恭敬心。无真法义少分。亦无由此所作一切众善。一心求名求利求胜他故。无有一念作出世心。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像法之时。无量恶事。作恶转盛。云何恶事。何者是也。一切道俗。不识法轨。不依法行。一切俗人无有方便。俗人设会。求福之时。请唤苾刍及苾刍尼。恐来多故。起悭惜心。即便遣人。防门守户。不相识者。莫令放入。贫穷乞人。老病之者。亦不听入。如此设会。徒众丧饮食。了无善分。复招罪业。由不平等施故。复有众生。一心为自利故。希求福德。不为利他。不取他教。见他修福。不能随喜。助其少分。善男子。汝应当知。如此众生。无有少福。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时。复有诸众生等。见他旧时破塔破寺破经破像零落毁坏。无心修理。有人劝修。而作是言。非我先宗眷属所造。何用修。为我宁更自造立新者。何假修故。善男子。汝应知之。修理故者。得无造新。根本功德。更得胜福。由此造立新者。不如修故之福无量无边。复有众生。见他多人聚集一处。作诸福业。及各随力分而行布施。见他施己。嫉姤我慢。为名闻故。倾自家中所有财物。总用布施。如是之人。得福甚少。何以故。为心姤故。无慈悲故。及见贫穷孤独困厄乞人。见已骂辱推摈驱逐。令出门外。不与一物。如是众生。名为颠倒作福。名为痴狂修福。亦名不正作福。如是善业。流转诸有。彼诸人等。于饥贫人上。须起慈悲。纵多财物金银严具衣服饮食床卧敷具。如是等施。不患贫之。用财甚多。获福甚少。汝应知之。
复次善男子。我于一时处处经中。为众说法。若有众生。无巧方便。无慈悲者。种种布施。于阿僧祇劫中十方佛所及诸菩萨声闻缘觉乃至己身。以用布施。为供养故。彼人功德。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常施。若有一人。有慈悲者。尊重之心。及有方便布施畜生一抟之食。此人功德。胜前功德。百千万倍。无数无边。何以故。以慈悲心。爱乐布施。得大果故。以彼难得食故。无所希望故。
复次善男子。我于处处经中说布施者。为令在家出家人。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恶疾重病。苦恼困厄乃至狗等。常行施。于未来世。我诸弟子。不解我意。专施敬田。不施悲田。敬田者。名为三宝。悲田者。名为贫穷孤老乃至蚁子。何以故。于未来世。此二种田。悲田最胜。
复次善男子。若有富贵之人。多饶财物。独行布施。从年十二。至于百岁。为求名闻。供养三宝。我说。此人功德甚少。不如复有多人同心不问贫富贵贱在家出家。共相劝化。若多若少。各随力分。舍少财物。聚集一处。相续不绝。布施一切贫穷孤老。恶疾重病。困厄悲田。我说。此人福德最大。假使不施。念念之中。施功常生无有穷尽。若有信心。随喜之者。其所获福。亦复如是。独行布施。其福甚少。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我诸弟子。乐好衣服。乐好饮食。乐求利养。为痴爱所覆故。悭贪嫉姤。广大积聚。种种财物。于悲田中。了无施心。不修慈悲。专行恚怒。见他作福。详共讥嫌。咸言。此人邪命谄曲。求觅名利。若见贫穷乞者。轻贱毁弄。见人施与。复轻笑之。说其过恶。共赞毁言。出家之人。何用布施。佛如是说。出家苾刍。合行二行。一者诵习。二者禅定。及学多闻智慧。何用布施纷扰之事。善男子。若于众生。无慈愍心。即去佛道。甚悬远也。是故善男子。汝应当知。如是之人。是魔眷属。若有作善修福德者。若道若俗。说其过恶。如是等人。命终之后。堕大地狱。寿命长远。地狱受苦。经历多劫从地狱死。堕饿鬼中。头如太山。咽如针孔。腹如大海。经十二年。不闻水名。何况得见。受大饥饿。从饿鬼出。于五百世。堕畜生中。从畜生出。五百世中。生贫贱家。常受苦恼。无有一念适意之时。何以故。见他施时。不随喜故。求他过故。
复次善男子。我于过去无量劫中。我为贫穷受苦诸众生故。递相劝化。积物一处。以用布施。由此缘故。速得成佛。及十方世界。现在诸佛。亦从布施。而得成佛。我于一切经中。说诸波罗蜜。皆从布施。以为初首。善男子。譬如一人双足俱折。意欲远涉诣于宝所。此人能远逝。不所求得不。不也。世尊。何以故。为无足故。世尊。告曰。彼人亦尔。于五波罗蜜中。求觅成熟。乃至经于殑伽沙劫中。不行布施。终不能到涅槃彼岸。何以故。若不布施。则无有戒。若无有戒。则无悲心。若无悲心。则无慈心。若无慈心。则不能忍。若无忍辱。则无精进。若无精进。则无禅定。若无禅定。则无智慧。无智慧故。常为无量客尘烦恼之所得便。善男子。为斯义故。此檀波罗蜜。布施法门。三世诸佛。所共敬重。复化众生。令于檀波罗蜜尊重布施。是故四摄法中。财摄最胜。善男子。我或一时。赞叹持戒。我或一时。赞叹忍辱。我或一时。赞叹精进。我或一时。赞叹禅定。我或一时。赞叹智慧。我或一时。赞叹头陀。我或一时。赞叹少欲知足。或复一时。赞叹声闻。或复一时。赞叹独觉。或复一时。赞叹菩萨。如是种种。随机不同。善男子。未来世中。多有罪业。苾刍不解我意。各执所见。递相是非。不行我法。为此义故。令我教法颠倒错乱。实是佛法。说为非法。实非佛法。说是佛法。作是说故。我此真法。便被破灭。但有少分相似法。在彼恶苾刍。作如是说。像法亦灭。像法灭已。教法都尽。善男子。如是苾刍。不能解我甚深之义。亦不解我方便智慧。然不知时。升师子座。自失威仪。为他说法。随文取义。不取真旨。违背实相。常自赞言。我今所说。与佛无异。其余法师。不闲法义。诳惑道俗。自见己长。于大众中。为名利故。常赞己德。善男子。如是苾刍。作是语者。堕大地狱。具受诸苦。从地狱出。轮转生死。
复次善男子。诸恶苾刍。见他坐禅。而起轻嫌。详共讥论。此人愚痴。何所修学。但唯慵懒。有何禅定。诈现禅相。诳或他人。不听经论。无所知解。岂能坐禅。善男子。如是之人。作是语者。多劫受苦。无有出期。
复次善男子。如是诸恶苾刍。为名利故。递相是非。灭我真实法律。不依师学。自心坐禅。自执己见。以非为是。不能分别是邪是正。向诸道俗。常作是言。我解禅法。我能知实。我能见是。善男子。如是之人。灭我法眼。自堕地狱。
复次善男子。我诸恶弟子。自言我解经律。彼实不解。自身破戒。不能会解我真实义。作如是言。世尊所说毗奈耶中。听许食肉。善男子。我若解说食肉之过。一切声闻缘觉。初地菩萨。心皆迷闷。无所了知。情怀忧苦。善男子。如是等人。虚妄谤我。善男子。毗奈耶中。为病患人。听食三种清净肉者。皆是不可思议。汝应知之。善男子。吾从成佛已来。乃至今日。我声闻弟子。处处受肉食者。凡夫众生。见彼食已。作是念言。实见食肉。不知我有善巧方便。颠倒妄说。获大重罪。复有众生。见诸病患苾刍食肉之时。深入无量智慧法门。复有无量见者。断下烦恼。断上烦恼。断中烦恼。复有苾刍。度脱众生。出离生死。入如来道。得达彼岸。何以故。善男子。此是如来。教化说法。不可思议。为欲调伏一切众生故。汝应知之。我声闻弟子。未曾食啖众生肉也。况诸菩萨。我于毗奈耶中。为病苾刍。顺世间医。须食三种清净肉者。是何等肉。善男子。当知彼肉不从四大而生。不从胎生不从卵生不从湿生。不从化生。不与识合。不与命合。非实非虚。当知世间。都无此肉是我方便。作如是说。不解我意。自损己身。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诸恶苾刍。于国国城城村村寺寺处处。讲说经律论等。随文取义。不达如来深密要义。善男子。我出于世。为大众说食众生肉。无有是处。若食肉者。无有慈悲。无慈悲者。非我弟子。我非彼师。何以故。此大众中。各有异性。各有异见。何况未来世者。善男子。今此众中。或见如来住世一劫。或见如来入般涅槃。或有或生。都不见我。或见我身。或不见我身。或见我身倍长三人。或见如来光明之身。或见大身。或见化身。或见报身坐莲华藏师子之座。菩萨围绕。住于无量世界海中。随大众心而为说法。或有见我法身同于虚空。无有色像。周遍法界。清净无碍。或有见我住娑罗双树间。或不见者。或见此地土沙砾石。惑见此地种种树林土石墙壁周匝围绕。或见此地及墙壁等俱是七宝。或见四宝庄严。或见众宝庄严。或见如来过去未来现在起行游化之处。见如是等不可思议希有之事。何以故。一切众生。业行不同。是故所见。各异。善男子。如来终无异相。应如是知。
复次善男子。诸佛出世。令使一切依法行人皆悉远离染著世间。亦复不离世间。显示实相清净法界。以妙梵音。说清净法。以种种方便摄诸众生。若有不解。依我法者。不得摄受。不得利益。所以者何。为一切众生业行意乐各各不同。为斯义故。于一切法中。所解各异。一切声闻缘觉。以自力故。不测佛意。何况未来愚痴等辈。善男子。如是如来佛之威力。不可思议。应如是知。
复次善男子。像法时中。多有诸恶苾刍。不能解我善巧方便秘密之义。以彼愚痴。自在说法。随文取义。不得深意。又亦不求秘密之义。而自称言。我解佛之所说甚深之义。我亦能说甚深之义。当知此人。是三世诸佛怨家。灭我法眼。像法正法。亦能灭尽。善男子。诸佛所说。有二种法。一是世谛。二是真谛。所闻法者。亦如是听。亦如是修。若不解者。远离真实。唯有像法。当尔之时。多有乐行恶行苾刍。不会真理。不信我之所说教法。执云。非佛所说。如是等人。为邪见故。堕大地狱。多劫受苦。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多有诸恶苾刍。自赞毁他。常作是言。我是法师。我是律师。我是头陀。此三种人。为自赞故能灭我法。更非余人。善男子。我之教法。一切外道。而不能灭。魔王眷属。亦不能灭。此三种人。以愚痴故。尚灭像法。何况正法。如是等人。增上慢故。颠倒说法。是律非律。错教坐禅。以自高故。毁辱我法。如是等人。舍命之后。速疾堕于阿鼻地狱。譬如高山顶上射箭而下。如是等人。亦复如是。经历多劫。受大苦恼。
尔时常施菩萨。白佛言。世尊。如是等人。受地狱苦。罪恶众生。何时得出。佛告常施菩萨言。善男子。汝应当知。我说。此罪恶众生。于地狱中。多时受苦。余业不尽。难有出期。
复次善男子。我灭度已。一千五百年后。我教法中。恶法渐兴。非法羯磨。出现于世。实非沙门。自称沙门。实非梵行。自称梵行。破戒苾刍。遍赡部洲。处处充满。为利养故。不修道德。弃舍我教。爱乐非法。多畜八种不净之物。自具十恶。不行十善。舍离律仪。未满十夏。畜二沙弥。以承事己。与他小僧。乐作依止。乐度俗人。出家将为弟子。乐作和上及阿阇梨耶。乐与他人。受其大戒。以自高故。令诸道俗轻贱我法。不生敬重。如是苾刍。堕诸恶趣。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多诸道俗。造诸寺舍佛堂塔庙衢路道边。处处充满。及佛形像或在山林旷野。或在道边。或在巷路。多人阓闹 臭秽恶处。破落毁坏。无有一人发心修理。设有见者。便自念言。修他故者。不及造新。为名利故。遂造新寺及以塔庙。虽造塔寺。不生敬重。请僧在寺。不与饮食衣服卧具汤药。反更于中。借取乞贷。餐啖僧食。及借床敷毡褥。奴婢畜生。车乘庄田。及诸珍宝金银等物。借贷不得。即便驱逐。如是檀越。堕三恶趣。经历多时。受诸苦恼。
善男子。未来世中。多诸官长。上中下类。如是官人。不信罪福。取诸四方僧物。如是等人。皆堕恶道。善男子。自今以后。不应取三宝财物。驱使三宝奴婢畜生。抑逼差科。乃至不应生一念之心。何况檛朾驱使奴婢。更从索物。下至索一斗半斗。如其不与。及被嗔责。起是恶心。皆堕恶道。
复次善男子。一切国王王子大臣长者居士婆罗门等。教汝行法。若见众僧。莫问多少。勿简持戒破戒及与大小。应生敬重。不得轻慢。若欲供养。随其力分。若能家内清净。设供备办饮食及净坐处。别有客僧入会。不禁门户。其心欢喜。若能如是普供养者。其福无量。若有俗人。三业粗犷。打骂众僧。恶心系念。如是之人。堕诸恶道。若能三业调柔。如法供养。即生善道。
复次善男子。当尔之时。一切道俗。若有欲作大福业者。宜并齐心。为一切众生。聚集施物。无碍施与一切老病贫穷悲田乞人。如是布施虽少功德甚多。
复次善男子应修破寺破塔破像破经。如前所说。得无量福。复次善男子。于未来世。我法之中。多有三宝。被人轻贱。正以苾刍及苾刍尼不如法故。身披法服。经理俗务。市肆贩卖。涉路往来。或复营农。贮积粜籴。或复使人商贾求利。常行如是非法活命。或作种种工巧之业。为财利故。或作画师。或作金师。或作木匠。或占候星宿。或作卜师。或占相男女种种吉凶。或作医师。或行咒术。并结咒索。或自歌舞。教他歌舞。或乐群聚。竞夸饮兴。每常醉乱。酒酣无礼。不识尊卑。互相嘲谑。或时谄曲。为他说法。以求人意。或时诊候他脉。针炙治眼。或复坐禅。不能自正。以邪定法。占睹吉凶。或策使鬼神说人祸福。专行此事。以求衣食。或有苾刍。托附俗官。为动弦管。并共棋博。或行媒媾令彼欢喜。或假他势力。侵削道俗。所得财物。分与俗官。如是苾刍尼等。专行如此非法之事。为衣食故。以自活命。令诸俗人不生敬重。唯除菩萨利益众生。及以怜愍此等人故。
尔时世尊。复告常施菩萨言。善男子。未来世中。一切道俗多造恶业。造佛形像及菩萨像。或时雕刻。或复彩画。将以贩卖。一切道俗。为功德故。买归供养。行此事者。二俱得罪。堕于地狱。五百生中。常被他卖。何以故。为行非法买卖像故。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多有众生。不知罪福。上祖已来。或自己身。所造佛像。经书幡花伞盖。卖与他人。以活妻子。及邪行处用。善男子。此亦不应买卖。当尔之时。一切国王宰相城主县长。有势力者。捉得此人。应重谪罚。驱令出国。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一切道俗。造立形像。皆不具足。即便废罢。或作半身。或手足不成。或有眼耳口鼻。悉不成就。粗有影向而已。或造塔庙。不安形像。或造寺宇。亦不具足。彼若破坏。不肯修理。如此人辈。获无量罪。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诸恶苾刍。于所住寺。自共立制。若有四方客僧来住。莫令放入。令作食限。下至一日二日。设多饮食。惜不供食。善男子。是诸苾刍。命终之后。堕于地狱饿鬼畜生。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苾刍苾刍尼。及以沙弥。以常住僧物。如似己有。随意取用。非时食啖。或与亲友。余残饮食。是诸苾刍。及以沙弥。乃至千佛出世。永不闻法。常在三涂无忏悔处。若共此人。同住居止。羯磨布萨。所作法事。悉不得成。复更得罪。
复次善男子。若有具犯四重五逆。易救可忏。若侵损三宝乃至一豪一粟。自在取与。非时食啖。永沈苦海。终无出时。或现在世。受诸病苦。若共此人同住语论往来狎习。日夜得罪。若不忏悔。不能永舍。彼人命终之后。堕于地狱。
善男子。未来世中。多有苾刍及苾刍尼。邬波索迦。邬波斯迦。国王太子王子。大臣官长。中宫妃后。乃至家长。破戒恶行。无羞无耻。无惭无愧。不解忏悔。以是因缘。令法秽浊。当知即是。三恶趣人。我以方便。令彼罪人随所犯处。还从彼境。殷重忏悔。罪得除灭。而得解脱。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诸恶苾刍及苾刍尼。执著寺舍及所住处。如似俗人护己舍宅。不令他入。于我所说毗奈耶藏。不能依法四月一移。恋著房舍。如毗舍遮。见余苾刍住阿兰若。威仪具足。衣钵自随。于其住处。四月一移。终不忘失。诸恶苾刍。见是事已。而便轻笑。咸作是言。此之苾刍。志性不定。[跳-兆+參]扰多务。失心狂乱。如颠病人数作移动。彼恶苾刍。自破戒行。见他行法。而生讥诮。以是因缘。获大罪报。便堕地狱。
复次善男子。未来恶时。若苾刍苾刍尼。及诸俗人。欲学大慈大悲心者。须忍受他恼诽谤打骂。若有人能起此心者。即是我弟子。我亦是彼师。何以故。应作是念。我过去世时。曾为一切众生父母。一切众生。无始已来。亦曾与我而作父母兄弟姊妹六亲眷属。善男子。以是义故。于一切众生。而起慈悲愍念。自观己身秽恶危脆。不生爱著。当尔之时。不惜身命。种种方便。救济一切苦厄众生。若有国主大臣。若城邑聚落主。若势力长者婆罗门等。天龙八部。宜应护持。及有苾刍。若男若女。应劝此人。不令退转。助其势力。莫令恶人为作留难。不令恶人侵欺财物。如是助者。其人功德。说不可尽。善男子。当尔之时若有施主。起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一切受苦众生乃至蚁子。其人功德。无有穷尽。善男子。吾说此布施悲田所有功德。我若广说。穷劫不尽。未来众生。闻者欢喜。惑复迷闷。涅槃时到。为汝略说。应如是知。说此语已。默然而住。
尔时。一切诸来大众。闻世尊说像法时事。及像法末时。又闻涅槃时到。举体战栗。身毛皆竖。悲啼号哭。不能自胜。尔时世尊。起大悲心。告诸大众。止勿悲哭。世间法尔。有生必灭。一切诸法。悉皆无常。无主无我。涅槃空寂。无有过者。更莫啼泣。以法自裁。复告常施菩萨。且置是事。汝以何相观如来耶。复以何相观众生乎。
常施菩萨白佛言。世尊。我观如来。亦非过去。亦非未来。亦非现在。不住此岸。不到彼岸不住中间。非有非无。不起不灭。非色非不色。非有为非无为。非断非常。非有漏非无漏。同虚空等法性。从初成道乃至涅槃。于其中间。不见如来说一句法。非同众生见有出没说法度人。如来境界不可思议。不可以识识。不可以智知。出过三界。不离三界。众生无能辄惟忖之。设对目前。亦不能测。一切众生之相。亦复如是。非有非无。非内非外。非聚非散。而常流转虚妄受苦。无始已来。执著我见。我见缚故。长夜受苦。无有穷尽。众生之性。本来寂静。于未来世。一切众生。亦皆空寂。有无俱空。如镜中像。如水中月。如热时炎。如健达缚城。如空中云。如梦知电如幻如化。如向如泡。菩萨由是不舍众生四大之相。为若此也。执有我者。应如是观。世尊。一切众生。□□□□皆一心作。更无余法。我观众生相貌如是。此是不可思议。唯有如来。自觉之法。非诸声闻缘觉。及初地菩萨之所能量。当知。如来于众生。所有大悲心。应众生机。普为说法。无能过者。我今观佛及诸众生。为若此也。
尔时。会中无量天人。闻此语已。成发无上正等觉心。及获圣果。尔时世尊。告常施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之所说。正应如是。一切众生。于如是观。一切诸佛。亦如是观。得无上道。善男子。此经中。说菩萨之法及观行法。应如是行四摄六度。应当如是观众生相。
复次善男子。行布施时。不观福田及非福田。不求名闻。若见贫穷孤老一相苦相。应如是施。应如是观。不见施者。不见受者。不见施物。三事体空。平等无碍。无有住著。何以故。一切诸法无我。是真实法。所施之时。不望受报现在未来人天胜乐。为诸众生。求无上道。令诸众生得无尽乐故。应如是施。为欲摄取诸恶众生令住善。法而行布施。我亦如是。摄诸众生。而行布施。如汝先说。不应住于有无之相而行布施。如是布施。最为殊胜。若有见闻随喜之者。彼人所获。善巧方便。及殊胜福。应如是知。
复次善男子。譬如有人。于夜梦中。见种种事。或见自身。而被系缚。受种种苦。生大忧恼。然后得脱。即便更见。国人咸集。策立为王。势力自在。受大快乐。作是思惟。我先受苦。今复自在。受大快乐。作是念已。忽然睡觉。苦乐之事。莫知所在。如此梦事。非有非无。一切诸法。亦复如是。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说是法已。无量菩萨。证得无上正等菩提。无量菩萨。得入一生补处。无量菩萨。各随所修。皆得升进。无量人天。得四圣果。无量声闻。入菩萨位。无量众生。发菩提心。
佛告常施菩萨。善男子。未来世中。四众弟子。得闻此经。发起信心。生欢喜者。所得功德。无量无边。如见我身。等无有异。若有诽谤不信毁呰此经。如毁吾身。等无有异。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及诸大众。汝好受持。常莫忘失。此经一名像法。二名决疑。三名济拔安养贫穷孤独。四名最下世界悲田胜法。五名示所犯者瑜伽法镜如是受持。
尔时。一切大众。苾刍苾刍尼。邬波索迦邬波斯迦。天龙药叉。[仁-二+達]达缚。阿素洛。揭路荼。紧捺浴。莫呼洛伽。人非人等。闻佛所说。顶礼佛足。心大欢喜。信受奉行。各各严办阇维之具。哀动天地。
佛说示所犯者瑜伽法镜经一卷
景龙元年岁次景午十二月二十三日三藏法师室利末多(唐云妙惠)于崇福寺翻译
大兴善寺翻经大德沙门师利笔受缀文
大慈恩寺翻经大德沙门道安等证义
大首领安达摩译语
至景云二年三月十三日奏行
太极元年四月 日正议大夫太子
洗马昭文馆学士张齐贤等进
奉敕 太中大夫昭文馆学士郑喜王详定
奉敕 秘书少监昭文馆学士韦利器详定
奉敕 正议大夫行太府寺卿昭文馆学士沈佺期详定
奉敕 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右谕德昭文馆学士延悦详定
奉敕 银青光禄大夫黄门侍郎昭文馆学士上柱国李又详定
奉敕 工部侍郎昭文馆学士上护军卢藏用详定
奉敕 左散骑常侍昭文馆学士权兼检校右羽林将军上柱国寿昌县开国伯贾膺福详定
奉敕 右散骑常侍昭文馆学士权兼检校左羽林将军上柱国高平县开国侯徐彦伯详定
奉敕 银青光禄大夫行中书侍郎昭文馆学士兼太子右庶子崔湜详定
奉敕 金紫光禄大夫行礼部尚书昭文馆学士上柱国晋国公薛稷详定
延和元年六月二十日大兴善寺翻经沙门师利检校写
奉敕 令昭文馆学士等详定入目录讫流行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来,岂有幽司?”认为超脱因果报应支配的关键在于反 心,反心就是“冥神”,即停止精神活动,求得精神解脱。 此文载《弘明集》卷五。
《沙门不敬王者论》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
《九转灵砂大丹》九转灵砂大丹,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灵砂大丹之法。先作准备:将水银、硫黄炒研成青金头末,造炉铸鼎,升砂煮砂,用花银作银珠子。准备完毕开始炼九转丹。第一转先以银珠与煮过灵砂配合成药头,人炉固济,升火伏炼而得初真丹。然后以前转所炼丹药为料,再加砂添汞烧炼。依次得到第二转正阳丹、三转绝真丹、四转灵妙丹、五转水仙丹、六转通玄丹、七转宝神丹、八转神宝丹、九转登真丹。书中详载各转所需药物及入药烧炼方法。据称从第五转起,所得丹药可点汞成金。至九转丹成,服之可以升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凡三十卷。唐代菩提流志译。又作不空罥索经。说不空罥索观世音菩萨之秘密修行法门。分七十八品。今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册。不空罥索咒经(隋代阇那崛多译)、不空罥索神咒心经(唐代玄奘译)、不空罥索咒心经(菩提流志译)、圣观自在菩萨不空王秘密心陀罗尼经(宋代施护译)等,皆出自本经卷一母陀罗尼真言序品。不空罥索陀罗尼仪轨经二卷(唐代阿目佉译)则出自本经之母陀罗尼真言序品、秘密心真品、秘密成就真言品等。又本经经文与大日经相类处颇多,由此推知,大日经之编纂与本经亦有关联。
《静庵文集》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太上洞神五星赞》太上洞神五星赞,原题张平子(东汉张衡)撰,疑为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为天文星占之书,观察木、火、水、金、土五星在二十八宿中运行情况,以占验灾祥吉凶。又叙述禳解灾祸之法,有施舍、修德、设醮,转诵金简玉经等方法,谓行之可逢凶化吉。经名「五星赞」,应为「五星占」之误。
《二程外书》南宋理学家朱熹编纂的程顥、程颐讲学语录。12卷。 成书于乾道癸巳 (1173年) 元月。《二程遗书》 皆门人当时记录,而于二程之语则有所遗漏,朱熹于是取诸人集录参照删削,得此12篇。凡采朱光庭、罗从彦等7家所录,又胡安国、游酢家本及建阳大全集印本3家,又传闻杂记,共152条,以补《遗书》所未备,均以 “拾遗”标目。自谓取材较杂,真伪相间,不如《遗书》之精审,故称为《外书》。此书虽“记录未精,语意不圆”,但“其言足以警切学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92) 。认为 “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尽命”(《二程外书》卷11)。主张“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为学本” (同书卷1) 。是研究二程思想体系的重要著作。《四库全书》收录。另有《河南程氏全书》,《西京清麓丛书正编》、《洪氏唐石经馆丛书》、《四部备要》收录《河南程氏外书》。
《道德真经颂》道教经籍。题“茅山蒋融庵撰”。分81章,以七言诗颂解《道德经》,但不引原文。其注完全脱开了《道德经》辞句。劝人无心,不著名相,超然物外修大道。作者为茅山道士,全书以诗歌唱颂形式注解《老子》。经总序颂云:“紫雾光中信息通,聊将黄叶玩儿童。若拘语句明宗旨,辜负当年白发翁。”认为要理解《老子》的主旨,不在于字句的训诂,而在于靠直觉去“悟”。又第一章颂云:“绵绵密密绝胚胎,动着尘埃拨不开。今日为君通一线,一齐吹向此门来。”以气喻道,以胚胎喻人心。道无所不在又无可捉摸,人心中也有道在,只是被后天尘埃埋没,故不能得道。只要清静修炼,便能拂去尘埃,直见本心,独得妙悟,如风过穴,豁然贯通。可见南宋茅山道已深受禅宗顿悟说的影响。其诗颂注解形式在道教经典注疏、弘传中亦别具特色。
《明真破妄章颂》题“虚靖张真君著”。虚靖即第三十代天师北宋张继先。“玄”字不避讳,疑为元人依托。七言绝句43首。述雷法。以心为玄关,述先天祖炁和真阴阳,批评其它雷法皆为妄。
《道德篇章玄颂》题“新授郢州防御判官将仕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宋鸾”序,称宋鸾撰本颂。“匡”字缺笔,宋鸾盖北宋人。以七言韵语注《道德经》81章大意,摘引《道德经》部分词句。颂文内容强调虚静并主张修炼长生。
《庄子内篇订正》经名:庄子内篇订正。元人吴澄撰。二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文始真经注》一名《文始真经直解》。道教经籍。南宋牛道纯撰。9卷。前有《关尹子》传略、《文始真经直解跋引》。以月照千江、因指见月的比喻来解说不可思议、不容言说的奥秘。以妙有真空的思想注解《关尹子》,每句都注,颇为详明。
《二程遗书》理学著作。宋程颢、程颐著,朱熹编。是程颢、程颐门人所记其师讲学的语录。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二程死后,所传诸家语录散乱失次,并且各以己意,不能统一。朱熹家藏旧本,皆著当时记录主名,语意相承,头尾相贯,未经后人之手,最为精善。后又以类访求附益,略据所闻岁月先后编次,并以“行状”之属八篇为《附录》。该书是二程门人耳闻目睹二程嘉言善行的记录,真实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思想体系。
《茅盾散文集》散文随笔集。《茅盾散文集》毕竟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散文集,它是散文和杂文的结集。作者说,这些文章是被“逼”着写的,收集起来出版,也是因为书店要稿子,“拿这些来充数”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在30年代产生过影响,也奠定了茅盾作为散文家的地位。郁达夫曾说: 茅盾的“观察的周到,分析的清楚,是现代散文中最有实用的一种写法,然而抒情炼句,妙语谈玄,不是他的所长。”到30年代,茅盾真正地按郁达夫的说法,“利用他之所长而遗弃他之所短”,写作了不少速写和随笔,成就了作为散文家的茅盾。待到1935年12月,茅盾编了散文的自选集《速写与随笔》,由开明书店出版,被列为“开明文学新刊”之一种,可见其成绩之斐然了。
《文始真经言外旨》道教经籍。南宋陈显微撰。9卷。《文始真经》即《关尹子》。作者认为老子之道,不可言说。而关尹请老子强为之说,必然言未尽意。关尹当为老子第一弟子,述成此书,以披露《老子》奥旨,其文可贵,然文约义丰,后世难知,故再阐述关尹之意。又认为《文始真经》九篇排列的次序,是说明“一化为九,九复归为一”的意思。作者弟子称此书“探老、关骨髓,述成言外经旨”,故名。
《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一卷,唐不空译。自不空罥索神变真言经之第二十八卷抄译者。世所谓光明真言,即此中之陀罗尼也。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译曰步掷。金刚神之名也。有播般曩结使波金刚念诵仪一卷。
《北方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全一卷。为唐代不空(705~774)所译之密教经典。又作毗沙门天王随军护法真言、毗沙门随军护法真言。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乃叙述毗沙门天诸种成就法、毗沙门天王之咒及画像法、根本印、吉祥天女印、赞等,并引用四天王经,列举其念诵法及解秽陀罗尼。又其中诸成就法一段与多闻天王陀罗尼仪轨为同本异译。
《冰揭罗天童子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述说冰揭罗天童子之念诵法、造像法、陀罗尼法、印契等。
《燕都日记》《燕都日记》系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三月以后冯梦龙的日记。日记环绕李自成进攻燕都,明王朝灭亡之故实,带及许多方面有关实况,其中若干细节,为一般正史所未详。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汉传因明著作,唐慧沼著。该著是对商羯罗主《因明入正理论》要义诠释的汇集,对《因明入正理论》解题目在《大疏》五解的第三解下更助二解。对“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本欲成法依有法,不欲成有法依法”、“显因同品”等作了专门的阐释。现存于日本《续藏经》第一辑第八十六套第五册,商务印书馆1923年影印出版。
《苕溪渔隐丛话》南宋胡仔编。10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84年版。该书是在《诗话总龟》影响下编辑的,两者是姊妹篇,集中了北宋以前诗话的精华。在编排体例上,以人为纲连类而及,对一些琐闻轶句采取分类附录办法,眉目清楚。凡属大家,均出其名,以年代为先后,把作家与作品、作品与本事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文学流变的脉络清楚地呈现出来。于记事之外,兼重品评,学术性强。作者阅读面广,对于所辑录的材料经过严格选择,附有案语评议,申明自己的观点。纵横比较,眼界开阔。如论杜甫的诗学渊源、《杜鹃行》等,都能在充分引证前人论述的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更为深刻、全面的看法。对杜诗出典、乘槎典故、韩愈《听颖师弹琴》、王建《宫词》中他人误入之作的探讨辨析,亦具此特点。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公案,作者把主资料收集在一起,对研究者十分有用。作者独特的批评眼光还表现在能总结、点明诗歌本身的特殊规律,如对杜甫律诗变体、律诗扇对格的界定、分析皆令人信服。书中还经常引用三山老人(作者的父亲》语录评论某一诗人或作品,亦多精见,如论杜甫五言排律腾挪跌宕的格局、论《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的深刻寓意等等。作者论诗,推崇李杜,认为他们都是集大成者。此外还收有
《因明义断》佛典注疏。唐慧沼撰。一卷。是《因明入正理论》的论释书。旨在辨析诸家有违本论宗旨的言论,同时宣扬初祖窥基之说。慧沼另撰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阐发本书未涉及的论点。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薛氏集异记》小说。唐薛用弱撰。二卷,又作一卷或三卷。用弱字中胜,河东(今山西)人。长庆、太和时曾任光州刺史等职。是书所记多为隋唐时奇闻异事,主人公多为士人、诗家、释道者流。故事情节完整,亦较曲折,有形象刻画,叙述颇具文采。如王积薪妇姑对弈、狄仁杰赌集翠裘、王维奏“郁轮袍”曲、王之涣三诗人旗亭画壁诸故事等等
《佛说顶生王因缘经》宋北印土沙门施护等译,佛在祇园,因胜军王请问,为说往昔修布施行。从王顶生,乃至统四大洲,诣忉利天,总经一百十四帝释谢灭。
《四分戒本疏》又名《四分律戒本疏》、《四分戒疏》。佛教戒律注疏。作者不详。或首题:“沙门慧述”。四卷。北图有藏12等三十七号,其中不少卷子首尾可相接。英法等国藏有S.1144、P.2064等近二十号。《敦煌劫余录》谓:此文“与唐法砺所撰之《四分戒本疏》互校,文句虽有出入,意旨要自不殊。考《续高僧传·法砺本传》:‘讲律临漳,休与有功。’《慧休本传》亦云:‘尝听砺公讲律。’此疏或即慧休法师听讲时笔录。而今藏本殆后人依据慧师所录,增益而成耶?”此文分门与法砺疏同,内容亦较接近。但沙门“慧”是否名“慧休”,或“慧述”本身即为人名,待考。此文与法砺疏是何关系尚需研究。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卷一、二、三等三卷收入第八十五卷。
《性命古训辨证》傅斯年著,1947年商务印书馆版,分上下2卷,共22章。辨证了周代金文中生、令、命三字之统计及字义;《周诰》中性字、命字;《诗经》、《论语》、《左传》、《国语》中之性字、命字;告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言性之本原及区别;生字与性、令、命诸字之语言学关系;阐释了周初人之帝、天、天命无常之义;诸子天人论道源;自类别的人性观至普遍的人性观;《墨子》非命论;汉代性之二元说,理学之地位。本书是为辨证阮元《性命古训》而作,对研究中国伦理学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大乘四法经释抄》大乘四法经释抄,一卷,佚名,编号二七八四。
《庄子解》解说《庄子》一书的著作。中华书局1964年本,1册,33卷。王夫之著,王敔《增注》,王孝鱼整理。此书说解《庄子》,注重其思想内容及方法。每篇之首,冠以篇解,综括全篇大意。每段之后,加以解说,以描述庄子的思维过程。王氏认为《寓言》和《天下》乃全书序例,非庄子本人不能写出,内篇亦出庄子之手。对杂篇《庚桑楚》尤为重视,以为庄子基本思想已囊括其中。《让王》、《说剑》、《渔父》、《盗跖》四篇定为赝作,屏不解说。至于各篇中单词句义,也往往有新的解释。此书评《庄子》,志在除去前人以儒佛两家所作的附会,还其历史本来面目,同时还隐为指出其局限。王敌对本书的《增注》,引用古今各家之说颇多,对明代名著,亦偶有采录。此书整理时用金陵刻本作底本,参校湘西草堂本。书前有点校说明,以及清王天泰、董思凝的两篇序言。
《论道》哲学著作。金岳霖著。为作者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本体论著作。除绪论外,分8章。书中所说的“道”,既源于中国传统哲学,又不完全与之相同。如老子所说的道是“先天地生”的“万物之宗”,而金氏的道主要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川流不息运动变化的根据、历程和规律。同时也吸取了西方哲学家休谟《人性论》混淆理与势、否定客观规律的教训,认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而从本体论上解决了被休谟动摇了的科学理论基础问题。所以作者认为,他的“道”是“不道之道,各家所欲言而不能尽的道,国人对之油然而生景仰之心的道,万事万物之所不得不由,不得不依,不得不归的道”(《论道》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页)。作者认为,世界上存在三大文化区:希腊、印度和中国。“每个文化区有它的中坚思想,每一中坚思想有它最崇高的概念,最基本的原动力。”(同上书第16页)中国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是道,中国思想与感情两方面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道。作者以道作为他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说明他要发扬和继承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书中把逻辑分析方法应用于哲学研究,在旧中国亦开风气之先。本书由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1987年重印。
《新庵译屑》《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署“上海新庵主人译述”。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吴趼人应周桂笙(即新庵主人)之请,为之编辑并作序。并将周桂笙原为《知新室新译丛》所写《弁言》置于卷首。但当时并未以单行本出版。吴趼人去世后,周桂笙大约又增加了若干篇目,计得九十题九十四篇,与其所著《新庵随笔》合编为一册,合称《新庵笔记》,其中卷一、卷二为《新庵译屑》上、下,卷三、卷四为《新庵随笔》上、下,并增任堇《序》一篇,于1914年8月由上海古今图书局出版。 《新庵译屑》所收作品来自四个部分: (一)《知新室新译丛》,共计二十篇,全部入选《新庵译屑》。 (二)《新庵译萃》,共计六十七篇,入选《新庵译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结婚》,同题四篇,均入选《新庵译屑》。 (四)散作十题十一篇,除《俭德》一篇选自《新庵随笔》外,未见在报刊上发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译作。 在《新庵译屑》九十题九十四篇译作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二篇。此外,原《新庵译萃》中有一篇《欧洲糖市》,也附吴趼人的评语,而《新庵译屑》漏收,今为之补入。如此,《新庵译屑》总计为九十一题九十五篇,其中吴趼人加评者三十三篇。
《律戒本疏》律戒本疏两种各一卷,一,首缺,北周玄觉题记,编号二七八九。二,首缺,西魏昙远题记,编号二七八八。
《先秦学术史》收录傅斯年有关先秦学术研究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战国子家叙论、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社会的缘故、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等内容。
《律杂抄》律杂抄,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〇。
《小经理》现代短篇小说。赵树理著。沈阳东北新华书店1948年8月初版。列入“大众文艺小丛书”。作品描写了解放区供销合作社新旧人物矛盾和斗争的故事。三喜“从小就是个伶俐的孩子”,但是“因为家穷”,“没有念过书,不识字”,“长大了不甘心,逢人便好问个字”,“也认了好几百”。1942年减租减息后,他在与合作社旧经理、原来的高利贷者张太的斗争中,表现积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群众推选他任合作社经理。当上经理后,三喜暗下决心刻苦学习,克服缺少文化的困难,掌握了合作社的业务知识,战胜了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的掌柜王忠的捉弄和刁难,如磨洋工、装病等,办好这个小小村的合作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经理。小说以通俗、形象的语言,简短的篇幅,表现了合作社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新人。
《陶甓公牍》晚清徽州知府刘汝骥所编撰,清宣统辛亥(1911)夏安徽印刷局校印,刘汝骥在晚清新政时期组织对徽州进行社会调查的文献汇编,凡十二卷:卷一“示谕”;卷二至卷九“批判”,包括吏科、户科、学科、兵科、刑科、工科、宪政科等;卷十“禀详”;卷十一“笺启”;卷十二“法制科”,包括民情习俗、风俗习惯、绅士办事习惯等。内容涉及晚清徽州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具史料价值,是研究晚清徽州乃至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转型、民众生活及社会变迁等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实干家潘永福》赵树理著。发表于《人民文学》1961年4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传记体小说。潘永福是山西沁水县农民出身的干部,参加革命前热心为群众办事,又有熟练的生产技术,深受群众爱戴。参加革命后当了农村干部,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作品着重表现他在1959年和1960年办农场、修水库等工作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作风。尤其在经营管理上,讲究实际,精打细算,管理有方。作品选择人物一生中的若干典型事例,热情歌颂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无产阶级实干精神,是对当时“浮夸风”的有力批判。小说一发表,是一篇切中时弊、醒人耳目的优秀之作。
《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宗四分比丘随门要略行仪,一卷,首缺,编号二七九一。
《地持义记》佛典注疏。作者及原经卷数不详。似为五卷。首残尾存。尾题“《地持义记》卷第四。沙门善意抄写受持流通末代。”是对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的疏释。现存残卷自卷七“云何菩萨四无碍慧”疏释至卷八《法方便处菩萨相品第一》末。因卷一佚亡,故科分不清,但释义精辟扼要,研究者或谓作者受真谛译《大乘起信论》影响。据《新编诸宗教藏总录》,隋慧远撰有《地持经义记》十卷,今唯存三卷,已编入日本《卐字续藏》,但与此《义记》不同。历代大藏经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三部律抄》三部律抄,一卷,首缺,旷许题记,编号二七九三。
《后山谈丛》四卷。宋陈师道 (1053—1101)撰。陈师道字履常,一字无己,号后山,彭城 (今江苏徐州)人,博学精深,熟通诸经,喜作诗,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张来、晁补之、李荐并称“苏门六君子”。由苏轼等荐为棣州 (今徐州)教授,徽宗时,官至秘书省正字。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后山诗话》传于世。此书陆游《老学庵笔记》疑为后人伪托,或以为是其少时所作。余嘉锡 《四库提要辨证》考证: 陈师道《后山集》前,有其门人魏衍附记,称 《谈丛》、《诗话》别自为卷,故此书确为陈师道所作。此书所记皆宋代政事、边防、朝野琐事、文人轶闻等,共二百七十一条,对研究宋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笔简洁高古,颇具文学性。有 《四库全书》本、《宝颜堂秘笈》本、《学海类编》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后山集》后附刊本。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李伟国点校本,与 《萍州可谈》合刊。
《十六大罗汉因果识见颂》天竺沙门阇那多迦译,范仲淹序,其内容乃十六国大阿罗汉为摩拏罗多等诵佛说因果识见悟本成佛大法之颂偈颂皆押韵语义俱妙。经首有对“因果识见”的题解:因者因缘;果者果报;识者识自本心;见者见其本性。若因缘有善果报有福则自识其本心见其本性使万法不生当得成佛。
《妙法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大莲华三昧秘密三摩耶经、无障碍经、莲华三昧经。收于卍续藏第三册。本经系以密教观点来解说妙法莲华经,全经以金刚萨埵之请问及大日如来之答说形式所成。其内容,初举‘归命本觉心法身’等二颂八句之本觉赞;此赞偈颇为著名,被视为古来三世诸佛随身之偈,又为一切众生成佛之文。次述法华经二十八品中之前十四品以文殊为本尊,后十四品以普贤为本尊之义,并阐说五重、九重之普贤。其后又于方便秘密三摩耶品、见宝塔秘密三摩耶品等诸品之中,分别宣说‘十如是’与‘八叶九尊’之配当方法、宝塔与法华经根本一字阿字之深旨、提婆达多之本源、龙女及草木成佛之密咒、久远实成如来之尊形、心真言、住所,与常不轻菩萨礼拜之意义等。
《甲申纪事》记录明末史事的丛刻,又名为《甲申纪闻》。明代冯梦龙辑。共十三卷,附录一卷。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城。紧接着,明朝残余势力又拥戴福王朱由崧登基,在南京建立了弘光小朝廷,史称“南明”。同年九月,“九王子”顺治帝从沈阳迁至北京,将北京定为清朝首都。从此,开始了清王朝将近二百七十年统治中国的历史。关于这一年的史事,有许多文人墨客对其挥毫泼墨,有的记叙当时事变的过程,有的记录明亡时诸大臣的各种言行,还有的搜集各种轶文怪事敷演为文。冯梦龙的《甲申纪事》便是汇集记载甲申之年史事的诸多野史稗乘稍加编辑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两卷是作者自己的创作而成的,如第二,第三卷。
《书集传》《尚书》学著作。宋蔡沈所作《尚书》注本。六卷。蔡从学于朱熹,朱熹死前一年命蔡作此书,故书中不少地方融进了朱熹的学说成果。其自序说:“沈自受读以来,沈潜其义,参考众说,融会贯通,乃敢折衷。微辞奥旨,多述旧闻。二典三谟,先生盖尝是正,手泽尚新,呜呼,惜哉!《集传》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师说,不复志别。”该本遍注梅赜所献《古文尚书》五十八篇,并于篇中分别标明今文古文的有无,改正《孔传》的训诂。疏通证明,比孔颖达疏简易清晰,且大体精当。元代将此书与古注疏并立学官,而独此书倍受士子青睐。明代永乐年间,胡广奉敕撰《书传大全》,用《蔡传》为主,此后,一直用作试士的标准注本,直到清末科举制度废止时。该书于宋理宗淳祐(1241——1252)年间由其子蔡杭进于朝廷时,附有《小序》一卷,专门辨驳百篇《书序》的讹误。元末明初的刊行本尚连《小序》,然《宋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亦止六卷,似不包括《小序》。有《四库全书》本。
《德育鉴》近代梁启超编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作为《新民丛报》临时增刊发行。分《辨术》、《立志》、《知本》、《存养》、《省克》、《应用》六章,其重点在《知本》一章。认为“道德之根本则无古无今无中无外而无不同”,“道德者,不可得变革者也”(《德育鉴·例言》)。在道德修养方法上批评朱熹而推崇王守仁,认为“朱子之大失,则误以智育之方法为德育之方法”,是“头痛灸头,脚痛灸脚”,抓不住根本,终无收效之期(《德育鉴·知本》);王守仁专主“致良知”,是“专治病根”,可以收到“一了百了”的效果。宣称“致良知”说“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同上)。认为“今日求精神教育”时“惟有奉阳明先生为严师”,以王学为“独一无二之良药”(同上)方可。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专集》第6册。
《至大金陵新志》元南京都邑志。十五卷。元张铉撰。刊行于至正四年(1344年)。该志采用纪传体,分为图考、通纪、世表、代表、志、谱、列传、摭遗、论辨。图考“以著山川郡邑形势”;通纪“以见历代因革,古今大要”;表、志、谱、传“以及天人之际,究典章文物之归”;摭遗论辨“以综言行得失之微,备一书之旨,文摭其实,事从其纲”。卷一,地理图。卷二,金陵通纪。卷三,金陵表。卷四,疆域志。卷五,山川志。卷六,官守志。卷七,田赋志。卷八,民俗志。卷九,学校志。卷十,兵防志,卷十一,祠祀志。卷十二,古迹志。卷十三,人物志。卷十四,摭遗。卷十五,论辨。
《诗经世本古义》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察院,几为忌者所害。漳州破,抑郁而卒。着有《周易订诂》、《诗经世本古义》。是书论《诗》专主孟子“知人论世”之旨,依时代为次,故名曰“世本古义”。始于夏少康之世,以《公刘》、《七月》、《大田》、《甫田》诸篇为首;终于周敬王之世,以《曹风·下泉》之诗殿后。计三代有诗之世,凡二十八王,各为序目于前。又于卷末仿《序卦传》例,作属引一篇,用韵语排比成文。凡名物训诂,考证详明,典据精确,有可取之处。然于史实颇多舛误,读者当引以为鉴。是书有清嘉庆二十四(1819)年谢氏刻本。清徐时栋校并跋,另有《四库全书》本。
《雨山和尚语录》二十卷,清上思说,有塔铭。南岳下第三十七世,嗣巨渤恒。卷第一住庐山镜湖院语,卷第二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三住延令庆云寺语,卷第四住东鼓法轮寺语住龙舒白云院语,卷第五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六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七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八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九住如皋大觉院语,卷第十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一住昭易极乐院语,卷第十二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三住海虞三峰清凉院语,卷第十四住维扬天宁寺语,卷第十五机缘,卷第十六颂古,卷第十七诗偈,卷第十八法语书问,卷第十九杂着,卷第二十佛事。
《清河书画舫》十二卷。中国书画著录书。明代张丑撰。丑生平在《张氏书画四表》中著录。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取黄庭坚“米家书画船”诗句意为此书名。前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严诚序及例略。卷一至卷二为三国、晋(莺字号、嘴字号),卷三至卷五为南北朝、唐、五代(啄字号、花字号、红字号),卷六至卷十一为宋元(溜字号、燕字号、尾字号、点字号、波字号、绿字号),卷十二为明(皱字号)。全书共收自晋钟繇至明仇英一百四十家。其中书家包括少数书兼画家共七十人左右,书画几乎各占一半。以书画家为纲,以其书画作品流传者为目。首列真迹,次采与真迹有关之题跋等,各注所出。其题跋有录自真迹,有录自书画史、书谱、书品、题跋、著录及各家文集,有据传闻补入。均为有作者生平、作品的形成、品评、流传、递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时有张丑进行评论及考证的按语。所采详备,考证亦精审。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明代赏鉴之家考证多疏,是编独多所订正”。如《宋史·米芾传》载米芾卒年四十八,而米芾尚有四十八岁以后所作真迹流传;张丑据此考证,认为米芾生于皇祐三年(1051年),卒于大观元年(1107年),年五十七,恰与米芾印迹“辛卯米芾”相合,足补《宋史
《丽情集》宋代文言传奇小说集。北宋张君房纂辑。是书专录“古今情感事”,故名。原本二十卷,《郡斋读书志》著录,今已佚。《类说》、 《绀珠集》均收有此书,但均为摘引片断, 不是原文。宛委山堂本《说郛》所收,与《绀珠集》大致相同,似即据后书转录。今人程毅中撰《〈丽情集〉考》, (刊《文史》十一辑),以《类说》本为基础,广征宋、元、明人著作,辑考此书的篇目、本事、作者及出处等,共得三十八篇。
《蕉庵诗话》魏元旷的《蕉庵诗话》及其续编在民族意识领域总体以满汉民族关系探讨为中心,围绕社会鼎革导致的遗民思想与遗民意识内容,具体落脚在以下方面:称颂遗民节义,斥责临危易主、变节之人,记录变名、易服、复辟之故事,蕴归隐之志,以史笔载录诗词,以春秋笔法展现"孤露遗臣"之情怀。这种"关乎时政"的特征固然与诗歌理论的贫乏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社会鼎革下作者的民族情感变化及在社会转型中的心态。
《献贼纪事略》作者无名氏。不分卷。本书主要记述明末陕西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事迹,对其起义始末记述较为完整,是研究明末农民起义大西军的重要资料。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整理本。
《千金宝要》医方著作。6卷。唐孙思邈原撰,宋郭思编纂于宣和六年(1124年)。此书乃选取《千金方》中部分医论和有效单方,使人知防病于未发之前及已病后治疗之法;并附有郭思及他人效方。分妇人、小儿、中毒等17篇。为使之广泛流传,宣和六年(1124年)刻碑于华州公署;迄明景泰六年(1455年)杨胜贤以石碑于冬月不便摹印,始易刻木板印行。明隆庆六年(1522年)秦王守中喜其方之简便,药之近易,鉴于天下之游耀州真人洞者,岁无虚日,日无虚时,因刻石于洞前。其碑现仍完整珍藏陕西耀县药王山真人洞前千金宝要碑亭内。现有明隆庆六年刻石之拓本及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的近10种刊本、石印本。
《续通典》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温疫论》《温疫论》亦作《瘟疫论》,系温病专书。2卷,补遗一卷。明·吴有性撰。书成于1642年(崇祯15年)。书中讨论瘟疫证治,吴氏谓“温”、“瘟”二字没有区别,都属于温热病范围,因以“温疫”名书。书中阐明了瘟疫与伤寒相似而迥殊的新见解,认为“温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湿,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又称疠气、戾气)。指出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又列举温疫与伤寒相反的十一种情况(如脉、舌等的不同),提出温疫先里后表,里通表和的治疗总原则,创用达原饮、三消饮等方剂予以调治,开后世治温疫一大法门。原书2卷未多加诠次,很象是随笔记录而成。清代编《四库全书》时,将下卷安神养血汤、太极丸等条,以及成书后陆续补入的正名、伤寒例正误、诸家瘟疫正误等篇,并为一卷,以作补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曰:“瘟疫一证,始有绳墨之可守,亦可谓有功于世矣。”同时指出书中不足为:“其谓数百瘟疫之中,乃偶有一伤寒;数百伤寒之中,乃偶有一阴证,未免矫枉过直。”该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康熙年间日本即有刊本,国内翻刻本及阐释发挥之书甚多,建国后有多种铅印书及评注本。
《现报当受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本经的主旨是讲罪业报应。谓一妇人因嫉妒,杀害妾生之子,后世得种种恶报。又因曾解衣带布施辟支佛,故后值佛拯救。此经最早见录于《大周刊定众经目录》,被判为伪经,故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是否疑伪经尚需研究。
《像法决疑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本经谓如来应常施菩萨所问,回答未来像法世界中众生作何福德最为殊胜的问题。认为应修慈悲心,布施贫穷孤老及至饿狗,提出布施更胜于敬佛法僧三宝,为六度之首。经中对像法期中,僧俗人等的造恶及佛法的颓废作出种种预言,谓善必有恶,盛必有衰,虽佛法亦不能免。最后谓未来世四辈弟子能于本经生欢喜心,所得功德无量无边。本经最初见录于《法经录》,被判为伪经,但后世亦有人持不同意见。历代大藏经未收,敦煌遗书有收藏。日本曾据传入的经本收入《卐字续藏》。敦煌出土后,又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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