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看家狗可以做守护神
格温普兰叫了一声:
“是你吗,狼!”
奥莫摇摇尾巴。它的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光。它望着格温普兰。
接着,它又舐舐他的手。格温普兰好像喝醉了。突然又有希望了,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奥莫!多么神奇呀!四十八小时以来,他尝尽了各式各样的所谓雷击的滋味;只有快乐的雷除外。现在呢,打在他身上的却正是这个雷。这下子有着落了,或者至少有这样的希望,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突然的干涉,这种力量可能本来就是藏在命运里的。生活说:“喏,我在这儿!”如同在坟墓最黑暗的地方,在什么指望都没有的时刻,突然得到了救药,如同天塌地暗时,在最危急的当口,突然找到了一个支点。奥莫就意味着这一切。格温普兰仿佛看见这条狼浑身披着金光。
这当儿,奥莫掉转头去。朝前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跟着它。
格温普兰跟着奥莫。奥莫摇摇尾巴,继续朝前走。
这条狼走的是艾弗罗克石壁的下坡道。斜坡一直通到泰晤士河岸。格温普兰由奥莫带路,走了下去。
奥莫不时掉转头来,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在它身后。
逢到某些重要关头,没有比一头忠实的畜生的自然本能更能洞悉一切的了。动物是头脑清醒的梦游者。
有的时候狗觉得应该跟着它的主人,有的时候它觉得应该走在主人前面。于是畜生便反过来领导自己的主人。在天色朦胧的时候,灵敏的嗅觉能够隐约地找到方向。对于狗来说,做向导似乎是它一种本能的需要。它知道现在碰到了危险,应该帮助主人度过难关吗?也许不知道。也许知道。无论如何,总有人替它知道。我们曾经讲过,在生活中常常会遇见意外的救星,我们以为这是从世界上来的,其实却是从天上来的。我们不知道上天借什么形象出现。这个动物是什么呢?天意。
到了河边,狼沿着泰晤士河岸狭长的地岬,向下游走去。
狼不嗥,不叫,默默地走着。奥莫随着自己的本能,尽自己的责任,可是它跟一个被剥夺公权的人一样谨慎,思虑重重。
又走了差不多五十步,它停了下来。右边出现了一排木栅。木栅尽头是一个立在木桩上的码头。能够看得出那儿有一个黑黝黝的东西,那是一只相当大的船。在靠近船头的甲板上,有一个微弱的亮光,好像一盏快要熄灭的风灯。
狼最后一次看清格温普兰在后面跟着,就跳上码头。这是一个长长的平台,上面装着木板,涂过柏油,由纵横交错的木桩支撑着,河水在平台下面流着。奥莫同格温普兰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尽头。
靠码头停着的是一只日本式的荷兰船,船头和船尾都装着平甲板,中间是一个很深的货舱,没有盖舱板,由一架壁立的梯子上下,货物就装在里面。因此船头和船尾各有一个舱房,像我们老式的内河船只一样,中间四进去的地方装了货物,还能起压舱作用。孩子们做的纸船就有几分像这种船。甲板下面的船舱门通中间的货舱,舱房里的亮光是从船舷上的玻璃窗透进来的。装货的时候,他们在货物中间留出一条条过道。这种船的两根桅杆分装在前后甲板上。前桅称为“保禄桅”,后桅称为“怕多禄桅”,船跟教堂一样,是依靠两位使徒领导的。在货舱上空,两甲板之间架着一座像中国桥似的旱桥。在天气恶劣的时候,左右两边的木板栏杆靠机械的作用放下来,遮住中央的货舱,把它严丝合缝地封起来,经得住狂风怒涛的袭击。这种船非常笨重,舵柄是一根大梁做的,舵的力量应该与船身的重量适应。三个人-一船主和两个水手----再加上一个孩子----实习水手----就足够驾驶这类笨重的海上工具了。我们已经讲过,前舱和后舱都没有舷墙。我们看见的这条船,船身很大,圆鼓鼓的,通体漆黑,虽然是在夜里,也能看见上面漆着白字:“伏格拉号”,鹿特丹。
当时海上正是多事之秋。像不久以前,波英特男爵的八条战船在卡尼洛角失事,就是一个例于。它们曾经逼得法国整个的舰队不得不折回直布罗陀,它们扫荡了英吉利海峡,驱除伦敦和鹿特丹之间的航路上所有的战船,使得商船可以自由来回行驶,不需要护航。
格温普兰走近了这条写着“伏格拉号”字样的船,它右舷靠岸,后甲板几乎与码头相平。只要走下一步就行了,于是奥莫跳了下去,格温普兰跟着跨了一步,人和狼就都到了后甲板上。甲板上空荡荡的,什么动静也没有。如果有旅客的话,看起来似乎也都上船了,因为船已经做好了出航的准备,货舱里堆满一包包、一箱箱的货物,看样子货已经装齐了。不用说,旅客们躺在甲板下面的舱房里,可能已经睡熟了,因为今天夜里就要开船。在这种情况之下,旅客们要到翌晨醒来的时候,才会出现在甲板上。至于水手们,他们在等待快要来到的开船时间,也许现在正在当时所谓“水手的小屋”里喝汤呢。因此被旱桥连接起来的两个甲板上都静寂无声。
狼差不多是奔跑着从码头上走过来的;可是一上了船,它就放慢了步于,小心翼翼地走着。它仍旧摇着尾巴,不过这不是快乐的表示,而是忧虑不安、疲弱无力的摇摆。它仍旧走在格温普兰前面,穿过后甲板,走过旱桥。
格温普兰走上旱桥,瞥见前面有一个灯光。这就是他刚才在岸上看到的那个灯光。一盏风灯放在前桅下面的甲板上。在漆黑的夜色里,灯光映出一个有四只车轮的东西的轮廓。格温普兰认出那是于苏斯的旧篷车。
这个曾经载着他度过童年,又像车子又像小屋的简陋的木头建筑,是用粗大的绳索系在桅杆底下的,车轮上能够看见几个粗大的绳结。由于好久没有使用,车子已经坏得不像样子;人闲易老,物闲易坏;这辆小车也歪歪斜斜的,一副可怜相。它一直闲放在那儿,所以瘫痪了;此外,它还有个神医束手的瘤疾-一衰老。蛀蚀、脱形的车子侧影,仿佛在弯腰折背,眼看就要塌下来似的。全部的构造材料都坏了。铁件生了锈,皮件开了口子,木头已经朽烂。灯光从前面的窗子里透进来,玻璃也有了裂缝。车轮好像罗圈腿。车厢、地板和车轴都仿佛疲惫不堪,总而言之,它那副背弯腰折、摇尾乞怜的样儿,简直无法形容。车辕朝上跷着,像朝上伸出的两只胳膊。各处都脱了榫子。车子下面挂着奥莫的铁链。
一个人重新获得自己的生活、幸福和爱情,照一般的规律来说,似乎应该连奔带跑、疯狂地扑上去吧。是的,不过精神上受到深刻刺激的人应该例外。谁心迷神乱地经历过一连串背信弃义的灾难,哪怕是在快乐之中,也会变得机警慎重,他因为怕把自己悲惨的命运传染给自己的亲人,给他们带来不幸,虽然在幸福之中,也要小心翼翼地前进。天堂的门重新打开了;我们在走进去以前,先要仔细观察一番。
格温普兰心里非常激动,他摇摇晃晃地环顾了一下。
狼悄悄地爬过去,躺在它的铁链旁边。
第二章巴基尔费德罗瞄准了鹰,打中了鸽子
脚踏板已经放下来,门半开半掩,里面空无一人。从前面窗格子里透进来的一点灯光,模模糊糊地映出篷车内部阴郁凄凉的景象。破木板上,于苏斯那篇颂扬爵士们的伟大的题词还清晰可辨。这些木板从外面看,好像墙壁,从里面看又好像护壁。格温普兰看见门边一枚铁钉上挂着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仿佛陈尸所里死人的衣服。
这时他既没有坎肩,也没有上衣。
灯光底下靠近桅杆的地方,有一样东西摊在甲板上。这是一张床垫,他只能看见一个角儿。垫子上大概躺着一个人,因为他看见一团黑糊糊的东西在那儿动弹。
有人在说话。格温普兰躲在篷车后面偷听。
这是于苏斯的声音。
这个声音乍听上去非常严厉,仔细听听又非常温柔,从格温普兰的童年起,它一直很好地指导着他。现在呢,它已经丧失了它那爽快的,生气勃勃的色彩,变得模糊、低沉,每句话的尾音都化成了叹息。它跟于苏斯柔中带刚的声音只不过微微有点相像罢了。这是一个失去了幸福的人的声音。声音也能够变成幻影。
与其说他在跟别人说话,倒不如说他在自言自语。再说,我们已经知道他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就是为了这个原因,他才被人看做一个怪人。
格温普兰屏住气息,免得漏掉于苏斯所说的话。他听到的是:
“这种船很危险。没有舷墙。如果人摔倒了,没有东西能阻止他掉到海里去。如果天气恶劣,就得把她搬到舱里去,那是很可怕的。一个粗心的动作,或者受到惊骇,她的动脉瘤就有破裂的危险。我见过这样的病例。唉,老天爷!我们结果会怎样呢?她睡着了吗?是的,睡着了。我看她是睡着了。她失掉知觉了?不。脉搏还很强。当然是睡着了。睡眠不过是拖延时间罢了。这是瞎眼的好处。怎样阻止别人在这儿荡来荡去呢?先生们,如果有人待在甲板上,我请求你们,千万要安静。也不要走近我们,如果你们能够原谅的话。你们知道这儿有一个人身体很不好,需要大家照顾照顾。你们瞧,她正在发烧。她年纪轻轻的。这是个正在发烧的小女孩。我把床垫摊在这儿,是为了使她得到一些空气、我解说这么一大套是为了引起你们注意。她精疲力竭地倒在垫子上,好像她已经不省人事了。可是她是睡着了。我恳切希望任何人都不要惊醒她。我这话是向女士们说的,如果这儿有女士们的话。应该可怜可怜一个年轻的姑娘。我们是可怜的江湖艺人,我求求你们发点善心。如果因为麻烦各位不出声,需要付点钱的话,我也照付。我谢谢你们,女士们,先生们。有谁在这里吗?没有。我想不会有人。我这是白费力气。这样更好。先生们,如果你们在这儿,我谢谢你们;如果不在这儿,我更加感谢。她已经满头是汗。走吧,咱们回到咱们的牢房去,再套上咱们的铁锁链子。灾难又回来了。我们又要顺水漂流啦。一只看不见的、可怕的手,这只一直压在我们身上的手,突然又把我们推到命运黑暗的一边去了。好吧,我们还有勇气。但愿她不生病就好了。我独自个这样大声谈话,真像个笨蛋;可是应该让她醒来的时候,感觉到有人在她身边。但愿不要有人突然把她惊醒!皇天在上,千万不要有声音!如果突然震动一下,把她惊醒,这是没有好处的。如果有人走过来,可真讨厌。我相信船上的人都睡熟了。谢谢老天爷大发慈悲。嗯,奥莫呢?它在哪儿?这么一闹腾,我竟然忘记把它锁起来,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已经一个多钟头没有看见它了,它大概是到外面找它的晚饭去了。但愿它不要碰上什么灾星!奥莫!奥莫!”
奥莫的尾巴轻轻打了一下甲板。
“你在这儿。好!你在这儿!感谢上帝,如果再失掉奥莫,那就太过分了。她的胳膊移动了一下。也许她马上就要醒了。不要响,奥莫!退潮了。马上就要开船了。我看今天夜里天气大概很好。没有风。旗子也顺着桅杆搭拉下来,我们这一次航行一定很平安。我不知道现在月亮应该在什么地方。可是云彩差不多没有一点动静。不会有大浪。准是个好天气。她的脸发白。这是虚弱。不,她的脸通红。这是她在发烧。不,她的脸红润润的。她已经好了!我看不清了。我可怜的奥莫,我看不清了。我们又要开始新生活了。我们重新开始工作。你看见了吧,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我们两个都要为她工作。她是我们的孩子。啊!船动了。我们动身了。水别了,伦敦!再会,再会,见鬼去吧,万恶的伦敦!”
船果然轻轻地震动一下,起锚了。船尾和码头分开了,只见船尾上站着一个人,大概是船主,他刚从舱房里上来,解开船缆,现在正在把舵。这个人正像他的身分一样,兼有荷兰人的沉着和水手的冷静,他一心一意注视着水道,除了水和风以外,什么也看不见;他俯在舵柄的尖端,隐在黑影里,在后甲板上踱来踱去,一会儿走向右舷,一会儿走向左舷,活像一个肩着一根梁木的幽灵。后甲板上只有他一个人。因为未出海口以前,不需要别的水手。过了一会儿,船驶入河心,轻轻地顺流而下,既不颠簸,也不摇摆。泰晤士河差不多不受退潮的影响,所以非常平静。船在潮水的推送下疾驶着。后面,伦敦黑沉沉的景色渐渐消失在浓雾里。
于苏斯接着说:
“不要紧,我给她吃点毛地黄得了。我怕她会突然昏迷不醒。她手心里出汗。我们在上帝面前作过什么孽啊?这个不幸来得多么快啊!灾祸临头总是迅雷不及掩耳!一块石头掉下来,好像带着爪子。简直跟老鹰抓百灵鸟似的。命运就是这样。喏,你躺在那里了,我亲爱的孩子!我们初来伦敦的时候说:这是个大城市,到处都是名胜古迹!萨斯瓦克是个漂亮的郊区。我们在那儿安顿下来。现在才知道那是可怕的地方。你们叫我留在那儿干什么?我很高兴离开。今天是四月三十日。对四月份我总是不大放心。这个月只有两个好日子:初五和二十七;有四个坏日子:十,二十,二十九,三十。无疑的,这是卡尔丹推算的历法、我希望这个日子已经过去了。离开这儿是一件乐事。我们天亮到格累森甫德,明天晚上就到鹿特丹了。他妈的!我又要开始篷车生活了。咱们一起拉车,不是吗,奥莫?”
狼尾巴轻轻敲了一下,表示同意。
于苏斯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们能离开灾难你离开一座城市一样就好了,奥莫,我们还会幸福的。唉!不幸有一个人永远不在了。阴影笼罩着活着的人。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奥莫。我们原来是四个,现在只剩下三个。人生不过是一个不断失掉我们心爱的人和事物的漫长过程。我们在身后留下一连串的悲哀。命运总是用一串无法忍受的痛苦来吓唬我们;后来连我们自己也奇怪,人怎么一上了年纪就变成碎嘴子。由于悲观失望,人也变成废物。奥莫老兄,咱们的船今天一路顺风。完全看不见圣保禄大教堂的圆顶了。我们立刻就要经过格林威治。到了那儿,就走了六海里了。唉!我再也不愿意看见充满教土、官吏和人口的首都了。我宁愿去看森林里抖动的树叶子。她脸上还在出汗!我不喜欢她前肘上的这种发紫的粗筋。里面蕴藏着寒热。唉!所有这一切简直都在催我的命。睡吧,我的孩子。好,她睡了。”
这时候,有一个声音说起话来了。这个难以形容的、又圣洁又悲惨的声音,似乎是从很高很高的地方,同时又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这是蒂的声音。
直到这时为止,格温普兰所感受的一切,都突然无影无踪了。他的天神说话了。他恍恍惚惚好像听见从生命以外的世界,从天国里传来的说话声立曰。
那个声音说:
“他走了,很好。这个世界配不上他。不过我得同他一道走。爸爸,我没有病,我刚才听见您在说话。我的身体很好,确实很好。我刚才不过是睡着了。爸爸,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幸福了。”
“我的孩子,”于苏斯问,声音透露不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回答是:
“爸爸,您不要挂心。”
她停了一下,好像要喘口气似的,接着,格温普兰听见了下面这句慢慢说出来的话:
“格温普兰不在了。现在我才是真正的瞎子。本来我不知道什么叫做黑夜。他不在了,这就是黑夜。”
声音又停了一会儿,接着又说:
“我老是害怕他会飞走。我感到他是属于天上的。现在他突然飞走了。结局只能这样。灵魂像鸟儿一样飞走了。灵魂的巢是筑在很高的去处的,那儿有一个巨大的磁石,把一切都吸到那儿去。我知道到哪儿去找格温普兰。我不会找不到路。爸爸,喏,就在那儿。以后您会来找我们的。奥莫也是如此。”
奥莫听到主人提它的名字,它的尾巴轻轻敲了一下甲板。
“爸爸,”声音接着说,“要知道,自从格温普兰不在的时候起,一切都完了。即使我愿意留在这儿,也办不到,因为人总得呼吸呀。我们不应该要求办不到的事情。我和格温普兰在一起,我活着,这是很自然的。现在格温普兰不在了,我只有死。其实事情是一样的。要么他回来,要么我到他那儿去。既然他不能回来,我到他那儿去得了。死是一桩好事。压根儿不难。爸爸,在这里熄灭了的,将要在别的地方重新燃烧起来。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痛心的。我们不应该老是不快乐。到了您所谓的星星那儿,我们就结婚,我们再也不分离,我们相亲相爱,相亲相爱,相亲相爱,这才是上天有知呀。”
“算了,不要太激动,”于苏斯说。
声音继续下去:
“比方说去年,去年春天,我们在一块儿,大家都很快乐。现在可就不同了。我想不起我们当时是在哪个小城市里,只记得那儿有树,能听见秀眼鸟的歌声。我们来到伦敦;一切都变了。我这话并没有抱怨的意思。乍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哪能知道这些事情呢?您还记得吗,有一天有个女人坐在雅座里,您说:这是一位公爵小姐!我当时就有点犯愁。我想,如果我们守在小城里,也许会好一些。后来呢,格温普兰走了,他做得对。现在轮到我了。何况您亲自告诉过我:当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的母亲就死了,一天夜里我躺在地上,雪花落在我身上,他那时也很小,也像我一样孤苦伶仃,他把我拾了起来,由于这样,我才得了活命,因此您不会奇怪我现在非动身不可,我要到坟墓里去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在那儿。因为人在生前只有一颗心,死后只有一个灵魂。您听清楚我的话了,是不是,爸爸?什么东西在动啊?我觉得我们好像是住在一幢能够移动的房子里。可是我又听不到车轮的声音。”
停了一会儿,声音又补充说:
“连昨天和今天我也分不清了。我什么也不抱怨。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可是一定出过事。”
这些温柔的话里透露出一种无法安慰的沉痛。格温普兰听见她叹息了一声,最后说:
“我一定要到他那儿去,除非他马上回来。”
于苏斯忧郁地嘟囔着说:
“我可不信显灵。”
他接着说:
“这是一只船。你问为什么屋子会移动;因为我们是在船上。安静点吧。你不可以多说话。女儿,如果你是个孝顺女儿,那就不要太激动,不要让你自己发烧。我年纪大了,如果你生了病,我是受不住的。体贴体贴我吧!不要生病啦!”
那个声音又说:
“我们在世间寻找有什么用呢?困为只有在天上才能找到他。”
于苏斯反驳她,差不多是想用命令的口气:
“安静点吧。你有时候简直是个糊涂姑娘。我命令你躺在这儿,好好休息。这样你就不会知道什么是血管破裂的危险。如果你安安静静的,我就心安了。我的孩子,你也帮帮我的忙吧。他拾了你,可是我收留了你。你使自己生病。那是不对的。你应该安静下来,好好地睡觉。一切都会好的。我拿我的人格担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再说,天气也很好。这个夜晚可能是特别为我们安排的。明天我们就到鹿特丹了,那是一个荷兰城市,靠近莫司河的海口。”
“爸爸,”那个声音说,“您瞧,两个人从小就在一块儿,他们的关系是不应该受到干涉的,因为死亡一到,就没有别的办法了,虽然我也同样爱您,可是我感觉到好像已经不完全跟您在一起了,尽管我还没有跟他待在一起。”
“好啦!赶紧睡觉吧,”于苏斯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
那个声音回答:
“我以后有的是睡眠的时间。”
于苏斯又用颤抖的声音说:
“我告诉你,我们要到荷兰,到鹿特丹去,那是个大城市。”
“爸爸,”声音接着说,“我没有病,如果您为了这个不安的话,请您放心好了。我没有热度,不过感到有些热,别的没有什么。”
于苏斯结结巴巴地说:
“咱们到莫司河的海口去。”
“我的身体很好,爸爸,可是您瞧,我觉得我快要死了!”
“不要再谈这种事情啦,”于苏斯说。
接着他又补充一句:
“老天爷,最要紧的是不要让她受到刺激!”
寂静。
于苏斯猛然叫道:
“你做什么?你为什么爬起来?躺下吧,我求求你!”
格温普兰吓了一跳,他探出头来。
第三章又找到了人间天堂
他看见了蒂。她刚从垫子上直挺挺地坐起来。她穿着一件里得紧紧的白色长袍,只露出她的优美的脖子和一部分肩膀。袖手遮住她的胳膊,衣褶遮住她的脚。他看见她手上发烧的青筋像蓝色的树枝。她浑身哆嗦着,身子摇摇摆摆,跟一支芦苇一样,随风摇曳。灯光从下面照着她。她那张美丽的脸蛋简直无法形容。散开的头发技在肩上。脸上没有眼泪。眼里充满了火焰和黑暗。她面色苍白,这种苍白仿佛是笼罩在人类面庞上的神体的晶莹。她那美丽轻盈的身段,仿佛跟她长袍的衣褶溶化在一起了。她全身的轮廓跟跳动的火焰一样,此起彼伏。同时使人感到她好像开始慢慢地变幻成一个影子。一双睁开的眼睛闪闪发光。她简直像一个从坟墓里出来的人,或者像一个站在曙光里的灵魂。
于苏斯----格温普兰只看见他的背脊----惊惶失措地举起两只胳膊。
“我的孩子!唉!老天爷!她在说胡话了。我最怕的就是这个。她再也不能受什么刺激,因为那样会致她死命,可是她又需要一点刺激,不然的话,她会发疯的。不是死就是发疯!多么可怕!怎么办!老天爷!我的孩子,躺下吧。”
这当儿,蒂又开口了。她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好似她和人间的距离已经不啻天壤了。
“爸爸,您弄错了。我不是在说胡话。您说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您对我说今天观众很多,他们都在等待着,我今天晚上必须表演。我愿意这样做。您瞧,我不是说胡话吧,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死了,格温普兰也死了。不管怎样,我还是去演戏。我同意。喏,来啦;可是格温普兰已经不在了。”
“乖孩子,”于苏斯说,“听我的话。睡在床上吧。”
“他不在了!他不在了!啊!多么黑呀!”
“黑!”于苏斯喃喃地说,“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这个字!”
格温普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走上踏板,进了篷车,从钉子上取下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他穿上上衣,披上皮披肩,接着又走下来。他的行动一直是被篷车、索具和桅杆形成的障碍物遮盖着。
蒂继续喃喃自语。她蠕动着嘴唇。喃喃的声音逐渐变成了和谐的曲子。这是《被征服的混沌》里的神秘的召唤,乐曲时断时续,虽然她对格温普兰不知唱过多少遍,可是因为昏迷的关系,有许多缺漏的地方。她唱起来了,声音又细又模糊,好像蜜蜂的嗡嗡声:
滚开吧,黑夜!
黎明唱道…………
她停下来不唱了:
“不,不对,我没有死。我刚才讲什么来着?-!我还活着。我活着,他死了。我在人间,他在天上。他走了,而我却还留在这儿。我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了。上天早先给我们一小块人间乐上,现在又把它收回去了。格温普兰!完了。我再也不会感觉到他在我身边了。再也不会。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她又唱道:
到天上去吧…………
…………我要你
离开你的
臭皮囊。
她伸出她的手,好像要在无限的空虚之中寻找一个放手的地方。格温普兰突然出现在惊呆了的于苏斯身旁,他跪在她面前。
“不可能!”蒂说,“我永远不能听到他的声音了。”
她昏昏沉沉地又唱了一遍:
离开你的
臭皮囊!
这时候,她听见一个声音,一个亲爱的声音,回答:
来哟,爱情哟!
你是灵魂哟,
我是心哟。
蒂同时感到她的手触到了格温普兰的头。她大叫一声,这种叫声简直难以形容:
“格温普兰!”
她苍白的脸上闪过一道星光似的亮光,她摇晃了一下。
格温普兰连忙接住她,把她搂在怀里。
“还活着!”于苏斯嚷道。
蒂又叫了一声:一格温普兰!”
她低下头,靠在格温普兰的面颊上,悄悄地说:
“你又来啦!谢谢你。”
她坐在格温普兰的膝头上,被他抱得紧紧的。她抬起头,转过她那温柔的面庞,一双充满光明和黑暗的眼睛盯住他,好像她能看得见他似的。
“是你呀!”她说。
格温普兰不停地吻她的衣服。人类的语言有时候是说话、哭声和呜咽声的混合体。他悲喜交集,简直语无伦次。好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又好像什么都说出来了。
“是的,是我!是格温普兰!是我,你是我的灵魂,你听见了吗?是我,你是我的孩子,我的妻子,我的星星,我的呼吸!是我,你是我的生命,我的永生!是我。我在这里,我抱着你。我还活着。我是属于你的。啊,我想我刚才差点完了!只差一分钟!如果没有奥莫!我回头再告诉你。绝望跟快乐挨得多么近呀!蒂,我们要活下去!蒂,饶恕我吧。是的!我永远是你的。你说对了。摸摸我的头,看看到底是不是我。以前的事情,你要是知道就好了!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不能再把我们分开了。我从地狱里升上了天堂。你说我又下来了,不是的,我又上来了。你瞧!我又跟你在一起了。实在对你说吧,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们又在一起了!这话是谁说的?我们又重逢了。一切的灾难都过去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快乐,没有别的。我们要重新建立我们快乐的生活,我们把门关得严严的,使坏运气永远不能再进来。我回头把经过的事情都告诉你。你一定会惊奇的。船开了。谁也不能阻止船不走。我们已经动身,我们自由了,我们到荷兰去,我们要结婚。对于养家糊口,我一点也不担心。谁能阻挡我们呢?什么也不用怕。我崇拜你!”
“不要这么快!”于苏斯讷讷地说。
蒂浑身哆嗦着,用她颤动的手指,像抚摸天神似的,抚摸着格温普兰的面庞。他听见她自言自语地说:
“神仙就是这个模样。”
接着她又抚摸他的衣服。
“皮披肩,”她说,“上衣。什么都没有变。样样都跟以前一样。”
于苏斯非常惊奇,心里乐得开了花,他一面笑,一面泪眼模糊地望着他们,自个儿嘟哝道:
“我一点也弄不明白。我真是个荒唐的笨蛋。格温普兰还活着!我是亲眼看见他被送进坟墓里去的呀!我又是哭又是笑。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个。我简直像个谈恋爱的傻子。可是我正是这样的人。我爱他们两个。算啦,老畜生!太激动了。太激动了。我怕的正是这个。不,我希望的正是这个。格温普兰,千万要体贴她。是的,让他们吻吻吧。这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一个旁观者。我这种情感实在滑稽。我是他们的幸福的寄生虫,我也分到一份幸福。这跟我毫无关系,可是又好像跟我有点关系。孩子们,我祝福你们。”
在于苏斯自言自语的时候,格温普兰大声说:
“蒂,你太美丽了。我不知道这几天我的理智到哪儿去了。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我又看见了你,可是直到现在我还难于相信。在这只船上!可是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居然把你们弄到这个地步!绿箱子哪儿去了?他们抢劫你们。他们把你们赶出来了。这是卑鄙的。哼!我要替你们报仇!我要替你报仇,蒂!我要惩罚他们。我是英国的上议员。”
于苏斯好似被一颗行星当胸撞了一下似的,向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格温普兰。
“没说的,他没有死,可是他恐怕疯了吧?”
他狐疑地支着耳朵听下去。
格温普兰接着说:
“你放心吧,蒂。我要到上议院去告状。”
于苏斯仍旧望着他,并且用手指尖敲敲自己的额头。
过了一会儿他才下定了决心:
“没有关系,”他嘟囔着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的格温普兰,你欢喜发疯就发疯好了。这是各人的权利。我呢,我很幸福。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船继续平稳地迅速前进。夜色愈来愈暗。海洋里涌来的浓雾侵入天顶,天上没有扫荡雾气的风。几颗很大的星星还勉强能够瞧见,它们一个随着一个,慢慢地消失,不大工夫,连一颗星也没有了,无际的天空漆黑而又平静。河道越来越宽了,两岸变成了两条棕色的线,跟夜色混在一起,差不多看不见了。黑暗里一切都显得无比平静。格温普兰搂着蒂,歪着身子坐着。他们一会儿谈话,一会儿大嚷小叫,一会儿嘁嘁喳喳,喁喁低语。这是疯狂的情话。欢乐之神啊!应该怎样画你的肖像呢?
“我的生命!”
“我的天!”
“我的爱!”
“我终身的幸福!”
“蒂,我醉了。让我吻吻你的脚吧。”
“原来是你啊!”
“我现在要对你说的太多了,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吻我一下吧!”
“我亲爱的妻子!”
“格温普兰,不要再对我说我长得美丽。长得美丽的是你。”
“我又找到了你,你就在我心里。这就行了。你是我的。我不是在做梦。确实是你。这是可能的吗?是可能的。我重新获得了生命。蒂!要是你知道我遇见的各种惊险就好了。”
“格温普兰!”
“我爱你!”
于苏斯喃喃地说:
“我简直乐得像个老祖父了。”
奥莫从车子底下爬出来,悄悄地围着每个人转,它不让人家注意它,一会儿舔舔于苏斯的大靴子,一会儿舔舔格温普兰的上衣,一会儿舔舔蒂的长袍,一会儿舔舔垫子。这是它向他们祝福的办法。
他们已经走过夏孙和美德威河口,马上就要出海了。无际的黑暗是那样宁静,他们毫无困难地通过了泰晤士河下游;船上不需要操作,所以没有一个水手被叫到甲板上来。船尾上,船主仍旧独个儿掌舵。船尾上只有他一个人。在船头上,风灯照着这几个快乐的人,由于这个不期而遇的巧合,他们突然从不幸的深渊升到快乐的境地。
第四章不,在天上!
蒂突然挣开格温普兰的怀抱,站起身来。她双手扪在心口上,好像要平静她的心跳似的。
“我这是怎么啦?”她说,“我有点不对劲儿。快乐憋得我喘不过气来。不要紧。很好。啊,我的格温普兰,你突然出现了,我好像受到了一个打击。幸福的打击。天大的幸福注入人的心坎,会使人觉得跟喝醉了一样。你不在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死了。真正的生命已经离开我了,你现在又把它还给了我。我感觉到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撕碎,这是黑暗被撕碎了,同时感觉到一个强烈、热情、快乐的生命涌上心头。你给我的这个生命是奇妙无比的。它是那么圣洁,使我有点感到痛苦。仿佛灵魂越长越大,我们的身体很难容纳它了。这个赛似神仙的生命,这个无限满足的生命,流进了我的脑海,贯穿了我的全身。我的胸窝里好像有一对扇动的翅膀。我觉得很奇怪。可是却很幸福。格温普兰,你使我复活了。”
她的面色白一阵,红一阵,越来越红,接着她就倒了下来。
“天呀!”于苏斯说,“你把她害死了。”
格温普兰向蒂伸出胳膊。极度的痛苦突然从心迷神醉的幸福中来临,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呀!如果他不是抱着她的话,自己恐怕也要倒下去了。
“蒂!”他浑身哆嗦着叫道,“你怎么啦?”
“没有什么,”她说,“我爱你!”
她躺在格温普兰怀里,好像一块捡起来的白布似的。她搭拉着两只手。
格温普兰和于苏斯扶着她躺在垫子上。她有气无力地说:
“我躺着喘不过气来。”
他们扶着她坐起来。
于苏斯说:
“枕头!”
她回答:
“为什么还要枕头?有格温普兰在这儿呢!”
她把头靠在格温普兰肩上;他坐在她身后扶住她,眼里充满了悲痛。
“啊!”她说,“我多么快乐啊!”
于苏斯抓住她的手腕,数脉搏的跳动。他没有摇头,他什么也没有说,只能从他眼皮迅速的跳动里猜出他的心思,眼皮痉挛地一开一合,好像要阻止泪河涌出来。
“怎么样?”格温普兰问。
于苏斯把他的耳朵贴在蒂的左胸上。
格温普兰急切地又问了一遍,同时又害怕于苏斯回答他。
于苏斯望望格温普兰,又望望蒂。他面色铁青。他说:
“现在,坎特伯雷大概就在我们左边。这儿离格累森德不远。整整一夜却是好天气。用不着耽心海上的攻击,因为舰队都在西班牙沿海的地方。我们的航行一定会顺利的。”
蒂佝偻着,脸色愈来愈白,痉挛的手指紧紧地捏住自己的衣服。她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忧伤口气,叹息了一声,喃喃地说:
“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快死了。”
格温普兰面色可怕地站了起来。于苏斯扶着蒂。
“死!你死!不,决不。你不能死。现在死!立刻死!不可能。上天是仁慈的。刚把你送回来,马上又把你带走!不。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上天有意让我们不相信他。每一样东西,天、地、婴儿的摇篮、母亲的养育、人心、爱情、星星,就都是陷阱了。老天爷成了叛徒,人类就只会上当!那就什么东西也没有!那就应该咒诅造物!一切都是深渊!蒂!你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你要活下去。我要你活下去。你应该服从我。我是你的丈夫,你的主人。我不许你离开我。啊!老天爷!啊!不幸的人!不,这是不可能的。在你死后我还在世上!这跟天上缺了太阳一样可怕。蒂!蒂!醒过来吧!这不过是一时的痛苦,马上就会过去的。我们有时候打一个寒战,事后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我绝对需要你身体健康,再也不受苦。你死!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呢?一想到这点,我就疯了。我们彼此相属,相亲相爱。你没有理由走。那是不公道的。我犯过罪吗?何况,你已经饶恕了我。啊,你不愿让我悲观失望,让我变成一个罪人,一个疯子,一个惨遭天谴的人吧!蒂!我请你,我求你,我合起双手恳求你不要死。”
他捏紧拳头,抓自己的头发,恐怖、痛苦、呜咽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跪在她面前。
“我的格温普兰,”她说,“这不是我的错儿。”
这时她唇边冒出一团鲜红的泡沫,于苏斯连忙用她的长袍的衣边揩掉,格温普兰这时正俯下身子,没有看见。格温普兰抱着她的腿,念叨不清地恳求她。
“我对你说我不愿意这样。你死!我没有力量阻止它。要死就一起死吧。只能这样。你死,我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的女神,我的爱!要知道我在这儿。我发誓,你一定会活下去。死!你可没有想到,你死了以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你能想到我无论如何不能失掉你,你就会看出来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蒂!你看,只有你一个人。我遇见了最出奇的事情。你无法想像我在几小时里面已经经历了整个的一生。我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什么也没有变。你还活着。如果你不在了,宇宙便毫无意义了。留下来吧。可怜可怜我吧。你既然爱我,那就活下去。我重新找到了你,那就是为了要留住你。等一等。我们刚刚相逢不久,是不能就这样分手的。不要心急。啊,老天爷,我心里多么难过啊!你不恨我,不是吗?你知道我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来找我的是铁棒官。你瞧好了,你一定会好一些的、蒂,我们一切都谈妥了。我们将来会幸福的。不要让我伤心绝望。蒂,我并没有对你不起!”
这些话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呜咽里挤出来的。使人能够感觉到这是沮丧和反抗的混合产物。从格温普兰心坎里涌出来的,是能够感动鸽子的叹息,是能够吓退狮子的怒吼。
蒂的回答越来越模糊不清,差不多每个字都要停顿一下:
“哎呀!没有用了。我亲爱的,我看出来你已经尽了你的力量。一个钟头以前我想死,现在我不愿意死了。格温普兰,我崇拜的格温普兰,我们从前多么幸福啊!上天把你放在我的生活里,现在他又要把我从你的生活里收回去。你瞧,我要走了。你会记住绿箱子和你可怜的小瞎子蒂的,不是吗?你会记住我的歌声。不要忘记我的声音和我说我爱你的神气!晚上,在你睡熟的时候,我会回来对你说这三个字。我们又见面了,可是快乐太厉害了。必须立刻结束。这次该我走了。我热爱我的父亲于苏斯和我们的哥哥奥莫。你们都太好了。这儿缺少空气。打开窗子吧。我的格温普兰,我没有告诉你,有一天来了一个女人,我嫉妒起来了。你也许不懂我指的是谁,是不是?把我的胳膊盖起来吧。我有点冷。费毕和维纳斯在哪儿?一个人最后会爱所有的人。你会爱那些看见你过幸福生活的人。因为我们知道我们高兴的时候,他们在那儿也快乐。为什么这一切都消失了呢?我不知道这两天出了些什么事。现在我快要死了。请你们让我穿着我身上的衣服。在我穿上它的时候,我已经预料到它是我的殓尸布。我希望把它带走。上面有格温普兰的吻。唉,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想活下去。我们在简陋的旅行篷车里过的是多么快乐的日子呀!我们唱歌。我听见鼓掌的声音!大家永不分离是多么快乐啊!对我来说,好像我和你们是在云端里生活的。虽然我双目失明,也知道不少的东西,我不会把这一天跟另外的一天混淆起来,我听了格温普兰的动静,就知道是上午,我梦见格温普兰,就知道是夜里。我感觉到有一个东西包围着我,这是他的灵魂。我们相亲相爱。这一切都消失了;连歌唱也没有了。唉,不能再活下去了!你会想念我的,我亲爱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疲弱无力。垂死时生命力的消失使她差不多停止了呼吸。她的手指紧紧握着大拇指,暗示最后的时刻已经近了。在这个童贞女临终时轻轻的疾声里,天神大概已经开始絮语了吧。
她喃喃地说:
“你们会想念我的,不是吗?因为如果没有人想念我,我就死得太伤心了。我有时候任性,我请你们原谅我。我深信,如果上天愿意的话,我们还会幸福的,我的格温普兰,因为我们占的地方并不大,因为我们可以在别的地方谋生。可是上天不愿意这样。我一点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死。我从来不埋怨我眼瞎,我从来没有得罪人。我只要求瞎着眼睛待在你身旁。唉!分离是多么凄惨啊!”
她气喘吁吁地说出来的话,好像被风吹散似的,一句跟着一句消灭了。
“格温普兰,”她接着说,“你会想念我的,不是吗?我死后所需要的就是这个。”
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
“啊!让我留在你们身边吧!”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说:
“希望你尽可能早点来找我。即使是在天上,我少了你也是不会幸福的。不要让我孤苦伶仃的待得太久,我亲爱的格温普兰!天堂就在这儿。上面不过是青天。啊!我问得慌!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亲爱的!”
“可怜可怜吧!”格温普兰大叫一声。
“永别了!”蒂说。
“可怜可怜吧!”格温普兰又叫了一声。
他用嘴亲着蒂那双冷冰冰的美丽的手。
有好一会儿的工夫,她似乎停止了呼吸。
接着,她撑着时弯抬起身来,一道电光闪过她的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个不可名状的微笑。她的声音突然变得生气勃勃。
“光明!”她嚷了起来,“我看见了光明!”
她随后就断气了。
她倒在垫子上不动了。
“死了!”于苏斯说。
可怜的老头儿好像被绝望压碎了似的,秃头俯在蒂脚下,一张胀满泪水的面孔藏在蒂长袍的衣褶里,他就这样昏过去了。
这时候格温普兰的表情可怕极了。
他站起来,抬起头,凝视上面无际的黑夜。
谁也没有注意他,大概黑暗里有一个看不见的灵魂在注视他吧,只见他高高举起双手,说道:
“我来了!”
他向着船边走过去,好像有一个幻象在吸引着他。
深渊就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
他慢慢地走着,没有朝脚下望一眼。
他脸上挂着微笑,跟蒂刚才的微笑一样。
他一直朝前走。他好像在注视什么东西似的。
他眼睛里闪着一道亮光,仿佛这是他远远看见的那个灵魂的反光。
他大声说:“好的!”
他每走一步,就离船边近一步。
他举着胳膊,头朝后仰着,眼睛一动也不动,像鬼怪似的僵硬地走着。
他既不慌忙,也不犹豫,像注定似的准确地朝前走,好像前面根本没有张着巨吻的深渊和打开的坟墓一样。他喃喃地说:“你放心吧。我跟着你。我懂得你对我做的信号。”
他的眼睛盯住天上最黑暗的一点、他在微笑。
天空一片漆黑,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可是显而易见的,他看见了一颗。
他穿过了甲板。
他四肢僵硬地走了几步,来到船边。
“到了,”他说。“蒂,瞧,我来了!”
他接着又往前走。那里没有舷墙。前面什么也没有。他又迈了一步。
他跌下去了。
夜色沉闷、黑暗;水很深。他沉下去了。他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悄悄地不见了。谁也没有看见,谁也没有听见。船继续前进,河水继续流动。
过了不久,船就到了海上。
当于苏斯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看见格温普兰,只看见奥莫在船边望着海面,向黑暗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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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毁灭》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小说描述的是苏联国内战争时期一九一九年夏秋之间远东地区一支游击队的命运:莱奋生的部队受到日本干涉军和白军的追击,一面奋不顾身地战斗,一面突破敌人的包围,虽然损失了许多战士,但仍准备迎接新的战斗。
《白痴》《白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重返文坛后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写于一八六七年秋至一八六九年一月。它揭露了资本主义残暴不仁,显示出作者高度的艺术才华。小说中一系列细节和场面所以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还因为富于象征性,对现实进行高度概括。娜斯塔西娅・菲里波芙娜把十万卢布扔进壁炉,全体来宾都屏息凝神地望着那熊熊的火焰怎样吞食这笔巨款,一个个眼睛充满血丝,心痛欲裂,恨不得一下子把它抓到自己手中。这个场面象征着对金钱蔑视和崇拜这两种势力的搏斗,写得十分精彩,在世界文学中也是少见的篇章。
《贵族之家》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深刻反映时代的社会小说。其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他们的爱情经历与悲欢离合,都和他们所处的时代和历史现实紧密相关。作品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都具体地表现出时代和历史的烙印,他们在恋爱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特点和利害考虑,都是一种入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性表现。艺术的形象思维的产品能够达到如此高度的思想概括程度,在世界文化史上并不多见。因此,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
《初恋》《初恋》带有屠格涅夫自身经验的痕迹,描写了父与子同时对公爵小姐齐娜依达的恋情。初恋带着令人陶醉的喜悦,象无声闪电与少年主人公心中勃发的无声的、隐秘的情感相呼应,可公爵小姐齐娜依达寻求着热烈的、真实的却只能给她带来痛苦的爱情;而带给她痛苦、踩碎她的心的人正是少年主人公的父亲――
《济慈诗选》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年10月31日-1821年2月23日),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作家之一,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才华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去世时年仅25岁,可他遗下的诗篇誉满人间,他的诗被认为完美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特色,济慈被人们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圣经故事》《圣经》,是有史以来发行量最大的一本书。它是犹太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西方的文学、艺术,尤其是中世纪的作品,很多都取材于《圣经》。《圣经》中的典故,亦在大量的西方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等经典著作中被屡屡引用。正像不研究佛学就无法深入了解中国文化一样,不知道《圣经》里都讲了些什么,都有些怎样的故事,也就无法深入了解西方文化。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是十九世纪世界三大著名短篇小说巨匠之一,1880年《羊脂球》的发表使他一举成名,该篇亦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作者将处于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羊脂球”与形形色色、道貌岸然的所谓上层人物做对比,充分显示出前者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美好心灵以及后者极端自私、寡廉鲜耻的丑恶灵魂。
《陀思妥耶夫斯基短篇小说选》(彼得·伊凡内奇致伊凡·彼得罗维奇)最最珍贵的朋友伊凡·彼得罗维奇阁下!可以说,我四处追寻您,我最最珍贵的朋友,已经有三天了。因为我有一件极其紧要的事情,要与您商量,却又哪儿也找不到您。昨天我妻子在谢...
《交际花盛衰记》叙述风尘女艾丝苔与青年诗人吕西安秘密相爱,在一次假面舞会上,她被人认出,便想以自杀掩盖自己的身世。扮成西班牙教士的越狱苦役犯伏脱冷救了她,将她控制在自己手中。伏脱冷也因救过吕西安的命而成为吕西安的主宰,并企图通过他向统治者报仇。为了有足够的钱扶持吕西安进入统治阶层,他逼迫艾丝苔重操旧业,充当金融家纽沁根的情妇。艾丝苔含恨自杀。吕西安和伏脱冷受牵连而被捕入狱。不久,吕西安也在狱中自尽,伏脱冷在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他在狱中与当权人物作了一番激烈搏斗后,终于归顺官府,当了巴黎警察局保安处处长。
《恋爱中的女人》《恋爱中的女人》,是D・H ・劳伦斯最伟大、最有代表性、最脍炙人口的两部长篇小说之一(另一部是《虹》),他本人也认为它是他的“最佳作品”;
《贝姨》巴尔扎克这篇小说描写的是巴黎生活,通过描写主人公贝姨在巴黎各时期度过的不同日子,反映了贵族在资本主义社中的没落以及新的社会形势的到来使得人们无所适从,说明了资产阶级的本性跟以往的统治者一样,人们的生活只能靠自己。
《美国悲剧》德莱塞在《美国悲剧》中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邪恶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卡门》经典名著,《嘉尔曼》(又译作《卡门》)是法国作家梅里美的主要代表作。卡门就是嘉尔曼,都译自法语“CARMEN”。故事发生在西班牙,主人公嘉尔曼是个聪明美丽、独立不羁、又十分任性的吉普赛女郎。她是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要求自由的女性。她身上有邪恶的特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重要的是她的真诚、坦率、刚毅不屈。她蔑视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法律,用恶习的方式反抗社会,是社会的叛逆者。这部小说发表不久就被改编成歌剧,由法国作曲家比才(1838―1875)作曲。
《十日谈》该作讲述1348年,意大利佛罗伦萨瘟疫流行,10名男女在乡村一所别墅里避难。他们终日游玩欢宴,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共住了10天讲了百个故事,这些故事批判天主教会,嘲笑教会传授黑暗和罪恶,赞美爱情是才华和高尚情操的源泉,谴责禁欲主义,无情暴露和鞭挞封建贵族的堕落和腐败,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
《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塞万提斯《堂·吉诃德》是欧洲最早的长篇现实主义小说之一,享有世界声誉。塞万提斯一再声明,他写《堂·吉诃德》是为了讽刺当时盛行的骑士小说,“把骑士小说的那一套扫除干净”。其实,作品的实际效果远远超出了这一“宗旨”。它通过堂·吉诃德的游侠冒险,描绘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西班牙社会广阔的生活画面,展示了封建统治
《列夫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一岁半丧母,九岁丧父,青少年时代的托尔斯泰,不仅常为思想苦恼,还为自己丑陋的相貌感到绝望。
《约翰·克里斯朵夫》《约翰·克利斯朵夫》(Jean-Christophe)是一部通过主人公一生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奋斗的一生,从儿时音乐才能的觉醒、到青年时代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和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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