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我总要身不由己地被打上
这个黄金时代的烙印――干吗不呢?
我没有希望,又不愿相信什么;
或许我的心会因此变成里程碑,
我的脸会变成永恒的燧石,
欺骗人,也被人欺骗,然后死去:
谁说得谁?我们总归是灰尘①――
丁尼生《毛黛》――
①《圣经》里上帝曾说:“你们都是尘土,都要归还尘土。”上帝用泥土捏成亚当,而亚当的后代们最终也是在黄土中找到归宿,即所谓“归本返真”基督教的这一信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西方人的人生观。
查尔斯不知不觉地走下弗里曼家门口的台阶。此时已是黄昏,街上的煤气灯已亮了。空气清凉,薄雾缥缈,雾气中夹杂着闻惯了的煤烟味和从海德公园飘出的春天里草木的气息。查尔斯深深吸了口气。空气中微带伦敦特有的辣味。他把专门为他雇的马车打发掉,决定步行。
他慢慢地走着,心里并无明确的目的地,大致方向是朝他所属的圣-詹姆斯俱乐部走去。一开始,他沿海德公园的铁栏杆走着。那些笨重的栏杆三个星期以后在一次群众骚乱中被推倒了(这是后来朋友告诉他的,他们亲眼目睹过这一惊人事件),结果改革法案很快便获得通过。不一会儿,他拐向公园街。可是公园街的交通非常拥挤。维多利亚中期交通之拥挤与今天相差无几,而且比现在嘈杂得多,因为那时的马车轮子都带着铁箍,压在花岗石路面上嘎吱作响。于是,查尔斯找了一条自以为是捷径的小巷,从那儿到了梅凡尔区①的中心。雾气浓重起来,虽然没有浓到看不见一切的程度,但却足以给查尔斯一种扑朔迷离的梦游感觉。他感到自己似乎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是一个只能看到事物表面现象的老实人②,一个陡然被剥夺了识别事物能力的人――
①即伦敦西区,是上流社会居住的地区。
②老实人是法国哲学家、文学家伏尔泰(1694-1778)的著名哲理小说《老实人或乐观主义》中的主人公。老实人遭遇一系列无妄之灾,颠沛流离,死里逃生,终于认识到这个世界并不完善。
对查尔斯来说,失去了这种能力就等于失去了一切。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查尔斯为什么会有下面的感觉。他实在弄不清是什么东西驱使他来找欧内斯蒂娜的父亲的,那件事情完全可以靠通信的方式处理。如果现在看来他的小心是荒谬的话,那么,他关于贫穷、调整个人收入之类的谈论也莫不如此。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那样一个雾霭茫茫、容易出事的夜晚,有钱人都坐马车,步行的必定是穷人。所以,查尔斯遇到的几乎都是下层社会的人:梅凡尔区富贵人家的仆人,以及职员、售货员、乞丐、街道清扫工(那时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所以这是一种极普通的职业)、小贩、顽童、少数妓女等。查尔斯知道,对这些人来说,一年能挣上一百镑也就算是走运了,而他每年的收入比这个数高达二十五倍!尽管这样,别人还觉得他可怜呢!
查尔斯并非是个早期的社会主义者。他不觉得自己优越的经济地位在道德上有什么罪恶,这是因为他感到自己在其他方面远不能说是优越。这方面的证据比比皆是。一般说来,除去乞丐为了讨到一口热饭就得表现出一副可怜样子外,从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看不出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而他却无幸福可言,只觉得自己与时代格格不入,十分痛苦。他觉得客观环境要求一个绅士在自己的周围建立起的东西,就象古代恐龙类生物在自己身上生出的巨大防护器官一样,而正是这种器官使它们死于非命。他想到这一灭绝了的怪物,不由得放慢了步子。实际上他停住了脚步,象一块活化石一样站在那儿,看着那些更快活、更适于生存的人们在他刚才经过的一排小店铺门前熙来攘往,活象显微镜下的阿米巴虫那样。
两名演奏手摇风琴的人相互比赛技艺。一名班卓琴手后来也加入了他们的竞赛。街上还有捣马铃署泥的工人,有卖猪蹄的小贩(“刚出锅的,一个便士一只!”),还有卖热栗子的。
一位老妇在叫卖抗风大头火柴,另一位老妇在叫卖水仙花。街上还有运水工,水龙头管理员,头戴折叠帽的清洁工和戴着四方小帽的机修工。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坐在路边门口的台阶上或街道旁的镶边石上,有的倚靠在马车栏杆上,一个个象小秃鹫似的。其中,有个小孩(他象大多数小孩一样赤着脚)向着另一个在演戏的孩子吹着尖利的口哨,查尔斯看见他们便停住脚步。这时,那个演戏的孩子挥舞着手中的彩色纸条,向着站在这活跃的“舞台”一侧的查尔斯跑来。
查尔斯慌忙走开,拐进一条灯光昏暗的街道。这时,有个人跟在他的身后,尖着嗓子唱一支当年的低级下流的歌曲:
马麦杜克勋爵,您为什么不回转,
跟我一起共进热气腾腾的晚餐?
我们干掉一壶烈酒,
便可云来雨去,腾云驾雾,
便可云来雨去,腾云驾雾。
查尔斯加快了脚步,避开了那歌声和歌词的嘲弄。不过那声音使他想起了伦敦空气中的另一成分――罪恶的气息。当然,他没有亲眼看见这种罪恶,但它象煤烟一样,可以教人闻到它的气味。他不时地看到几个妓女。她们眼巴巴地看着他走过去,而不去纠缠他(查尔斯的举止完全是绅士派头,她们不敢近前,因为她们只能寻找低档猎物)。罪恶并不完全体现在这些可怜的女人身上,而是大城市给人的诡秘感。在这里,一切都可以隐而不见,秘而不闻。
莱姆是个小镇子,外来人总是处在众目睽睽之下。而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里,彼此却视而不见。没有人转身看他一眼。他几乎象个隐身人,象个不存在的人。这倒给他一种自由感,然而这却是一种可怕的感觉,因为他实际上已失去了自由――总之,他象失去温斯亚特庄园一样地失去了自由。他生活中的一切都失去了。一切都在提醒他,他失去了自由。
一男一女从他身边匆匆走过。他们讲的是法语,肯定是法国人。查尔斯听后,心想自己此时要是在国外该多好。从那里再去其他国家……再次出国旅游!要是我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要是我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他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说了不下十余遍,随后又苦笑着摇摇头,责备自己这么不实际,这么浪漫,这么不负责任。
他从一个马厩旁走过。那样的马厩在当时已经算不上是很象样的了,然而它还是在发挥着原来的作用,照旧用来养马。马的鬃毛被梳理得干干净净。马车停在马厩外面,套上车的辕马啪嗒啪嗒地用蹄子刨着地面。马车夫一面刷洗马车,一边大声地吹着口哨。一切都是在为晚间的社交活动做准备。一个念头蓦地涌上查尔斯的心头:下层社会的人比上层社会的人过得快活。他们并不象激进派所宣扬的那样,在愚蠢的富人下面痛苦地呻吟着。他们更象是幸福的寄生虫。他记得几个月前在温斯亚特的花园里偶然看见一只刺猬。他用手杖戳它,使它蜷缩起身子。他看见在它竖起的皮刺间,有许多跳跳蹦蹦的跳蚤。在生物学方面;他有丰富的知识,因此对世上这类物种间的相互关系不仅不感到憎恶,反而饶有兴趣。现在他神情如此忧郁,足可以认清刺猬是什么样的动物了:它唯一的自卫手段是装死躺下并竖起皮刺;他自己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一种竖起贵族皮刺的动物。
过了一会儿,他来到一家小五金商店门前,站在店外从窗口望着柜台,望着头戴礼帽、腰系围裙的老板。那老板正在数一些蜡烛给一个十岁光景的小女孩;那女孩望着他,红红的指头夹着一个便士,向他高高举起。
买卖。商业。他涨红了脸,想起了弗里曼先生对他的提议。这当儿他已明白过来,那种提议是对他所属阶级的侮辱与蔑视。弗里曼应当懂得,他查尔斯是永远不会去经商的,永远不会去当老板。那种建议一提出来时,他本应当断然拒绝的。但是,他的一切财富都要来自弗里曼,在这种情况下,他又怎能拒绝呢?查尔斯心中不满的原因正在于此:他感到自己是一个被收买的丈夫,是他岳父的傀儡。不过,在他那个阶级中,婚姻在传统上都是如此。这种传统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发展起来的:在那个时代。上流社会的婚姻是一种公认的买卖合同,丈夫和妻子都得遵守合同的条款,即用金钱来购买地位。可是如今婚姻却被说成是贞洁,是神圣的结合,是基督教用以创造爱情的方式,而不是纯粹的互相利用。即便是查尔斯愤世嫉俗地接受这种传统,但他也知道,欧内斯蒂都决不会允许让爱情在他们的婚姻中成为次要原则。她永久的标准就是要查尔斯爱她,而且只爱她一人。然后,在他们的婚姻中,才能讲到其他必须的事情:他对欧内斯蒂娜的金钱应感恩戴德……
查尔斯象是被支配命运的魔术所驱使着似地来到一个角落。在一条黑乎乎的街道的尽头有一排灯光通明的高大房屋。他原以为此时应当走近皮克迪里街了,谁知这黑暗街道头上那片光灿灿的房子却在北侧。他明白过来,自己迷失了方向,无意间来到了牛津街……看来是命运的安排。就在这条街上,他望见了弗里曼先生的巨大商店。象是被磁石吸引着一般,他身不由己地穿过小巷,来到牛津街,看到了整个盖着黄瓦的巨大建筑物。大商店的窗户不久前刚换上了厚玻璃,里面摆着成批的棉花、花边、衣服、布匹,等等。每件商品上都贴着雪白的价格标签。商店仍在营业,顾客进进出出,川流不息。查尔斯很想进去看看,可是怎么也迈不开脚步。他觉得宁愿作个乞丐,蹲在店门口,也比走进去要好受得多。
这倒不是因为那所商店在他心目中不再是作弄人的玩笑,不再是远在天边的金矿,不再是海市蜃楼。此时,它威风凛凛地矗立在那儿,象一架巨大的发动机,一头庞大的野兽,正在张着血盆大口,企图吞噬走近它身边的一切。对于许多男子来说,即使能在这里站一会,了解一下这幢大楼的情况,了解一下它里面的金银财宝和它的威力――这都是查尔斯垂手可得的东西――也会感到极大的幸福。然而,查尔斯自己却呆立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对这一切视而不见,象是希望自己能够将它永远忘却似的。
毫无疑义,查尔斯对弗里曼先生的建议采取拒绝的态度,这其中有他不光彩的一面――一种势利态度,一种按他高贵祖先的信条行事的思想。同时,他的拒绝不能说与他的懒惰不无关系。他害怕工作,害怕每日如是的单调工作,害怕埋头处理琐碎事务。另外,他也有些胆小,对其他人,特别是下层社会的人,他感到畏惧,这一点大家可能早已注意到了。他影影绰绰地看到他们涌到橱窗前,看到他们从门口进进出出,络绎不绝,他厌恶跟这些人打交道。这种事是万万做不得的。
然而,他对那个建议的拒绝也有着高尚的理由。他认为,对金钱的追求并非是生活的主要目的。他自然永远不会成为达尔文或狄更斯,不会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或文学家。最糟糕的是他只能成为半瓶子醋的业余爱好者,成为一个懒汉,一个只让别人工作而自己却毫无成就的平庸之辈。可是他对自己的碌碌无为有某种奇怪的自尊,觉得自己甘愿碌碌无为(除象刺猬的那种皮刺之外一无所有),这倒是贵族所保持的最后一点体面,也几乎是他最后的一点自由。他心里非常明白:一旦他走进那个店里,一切就都完了。
大家可能认为查尔斯所处的是一种历史性的困境。我不想为贵族作什么辩护。在很久以前那个四月的夜晚,查尔斯就悲观地想象过贵族是一个正在灭亡的“物种”,到一九六九年我在写这部小说时,这一点比那时更显而易见了。死亡并不是事物的某一方面,而是事物的本质。死亡的仅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本身是永存的。在贯穿于我们叫作生存的这一系列灭亡形式之中,在某种劫后余生的东西。对维多利亚时代贵族绅士最好的品性,我们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骑士身上,也可以从现代我们叫作科学家的身上看到。正是从这一点上看,历史的长河总是不停息地奔流着。
一二六七年,查尔斯①带着法国人的新观念在寻求圣杯②;六百年后,即一八六七年,查尔斯对经商颇为反感;今天的查尔斯可能是一位计算机科学家,他对那些善良的人道主义者的大声疾呼充耳不闻,那般人自身已开始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是多余的。人们可能觉得这三个查尔斯之间毫无联系。事实远非如此。他们都反对“占有”是生活的目标这一见解。不论是占有一个女人的身子,是占有高额利润,还是占有支配一切的权方,他们一概反对。科学家也只不过是一种存在形式,最终也将被新的形式所取代――
①这里的查尔斯不是指历史上的某一个人,而是指当时的任何一个英国人。“带着法国人的新观念”,指一○六六年,法国诺曼人征服英国以后从法国带去的观念。
②根据古代传说,圣杯指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以前与门徒吃最后的晚餐时所使用的杯子。约瑟又用这个杯子来盛接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从伤口流出来的鲜血。这个杯子经过几次转手,最后落到骑士蒂特瑞尔手里。他在萨尔法奇山上建了一座小礼拜堂,把这个圣杯安放在里面。这个故事见“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传奇”,在欧洲流传很广。
实际上,这一切都与《圣经-新约全书》中所记载的“荒野的引诱”这一神话有着密切的、永远的联系。凡受过教育、有着洞察力的人都会不知不觉地进入自己的荒野,一生中迟早会受到引诱。他们对诱惑的拒绝可能是愚蠢的,但却永远算不上罪过。您不是为了继续进行教学而刚刚拒绝了一项有利可图的商业应用性研究吗?您最近的一次画展不如上一次出售得多,可您不是照旧坚持自己的新风格吗?您不是刚刚作出了一项决定,坚持不准影响您本来的利益和占有机会吗?由此看来,切勿认为查尔斯对那个建议的反应仅仅是势利贵族的条件反射。要看清他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要力争战胜历史的人,虽然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促使查尔斯力争战胜历史的东西决不仅仅是人类保持个性的通常本能。他有着多年的思考和自我认识。他的整个过去,即过去他干正经事所花的精力,似乎是他为认识现实而必须付出的代价。虽然他无法使现实符合他的梦想,但他决不相信自己的所有愿望都毫无价值。他探讨过人生的真谛,而且,他相信自己偶然窥见到了人生的真谛。他没有才能,没法将自己窥见到的东西告诉他人,这难道也是他的过错?在一个旁观者看来,他是一个浅薄的涉猎者,一个毫无成功希望的业余爱好者?不管怎么说,他至少早已弄清,人生的真谛是不可能在弗里曼的商业里找到的。
然而起关键作用的――至少对查尔斯来说是如此――是适者生存的原理,特别是他那天夜晚在莱姆与格罗根东观地进行讨论的该原理的一个方面:人只能把自我分析的能力看作一种为适应环境而斗争的有利条件。当时他们两人都认为,人的自由意志并没有面临险境。如果一个人不得不改变自己以适应生存――甚至弗里曼也认识到这一点――那么他至少有选择变化方式的权利。不过理论总归是理论,实践(查尔斯正在实践着)却是另外一码事。
他被捆住了手脚。他不应当被捆住,但事实却是如此。
他在时代的强大压力面前一时束手无策。他觉得周身冷飕飕的,特别是一想起弗里曼便感到愤怒和寒冷,感到内心深处的寒冷。
一辆马车从他身边驶过,他扬了扬手仗。上车后他便倚在散发着霉味的皮座椅上,闭上了眼睛。一个可以使自己找到安慰的念头掠过脑海。您可能以为那念头是希望?是决心?是勇气?都不是。他盼望的是一碗加牛奶的五味酒和一品脱香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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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家楼》戴家楼作者:[法]莫泊桑/李青崖译1每天晚上将近11点钟,他们都到那儿去,就像上咖啡馆一样自然。常在那儿碰面的有六到八个人,而且总是这几个。他们并非酒色之徒,而是城里的头面人物。商人和年轻人。他们喝着查尔特...
《带小狗的女人》据说,在堤岸上出现了一个新面孔:一个带小狗的女人。德米特里·德米特里耶维奇·古罗夫已经在雅尔塔生活了两个星期,对这个地方已经熟悉,也开始对新来的人发生兴趣了。他坐在韦尔奈的售货亭里,看见堤岸上有一个年...
《先知》纪伯伦集诗人与画家于一身,他的散文诗多以爱和美为主题,充满了浓郁的诗情和哲理,其成就堪与泰戈尔媲美。纪伯伦的《先知》,按他自己的说法,是“思考了一千年”才写成的,是一位严肃的作者以严肃的态度为严肃的读者进行了严肃的思考而写下的严肃的作品。
《阿格尼丝格雷》《艾格妮丝・格雷》以第一人称的写法,以女主人公的经历为主线,以她的痛苦体验、幸福追求为表现内容――作品前半部分,描写了格雷小姐两度做家庭教师的辛酸感受;后半部分,表现了她的爱情追求,并以她终于获得了爱情和幸福作结,表达了她渴求真诚的道德与幸福生活的强烈渴望,这些也正是作者安妮在现实中艰难为生和在理想中渴望幸福的真实写照。
《福尔摩斯探案续集》本书系柯南道尔的儿子所写的有关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共有六个短篇:《福尔克斯-拉斯奇案》、《阿巴斯红宝石奇案》、《两妇人奇案》、《黑天使奇案》、《德普特福德恐怖奇案》和《红寡妇奇案》。作者模仿他父亲的笔法,叙述了六个惊险奇特的故事,故事悬念很强,情节紧张,引人入胜。
《艾略特诗集》――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1888-1965)是英国20世纪影响最大的诗人,被称为“但丁最年轻的继承者之一”。艾略特自称在宗教上是英国天主教徒,政治上是保皇派,文学上是古典主义者。1948年获诺贝尔奖文学奖。
《三剑客》这部历史小说以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朝代和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黎塞留掌权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描写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和他们的朋友达尔大尼央如何忠于国王,与黎塞留斗争,从而反映出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的种种情况。小说时间起止是1624-1628年。
《白朗宁夫人十四行诗》十四行诗的故乡在意大利,它原是配合曲调的一种意大利民歌体,后来才演变为文人笔下的抒情诗,以莎士比亚成就最高,英国文学史上每一时期的重要诗人如弥尔顿、雪莱、拜伦、济慈都曾写过十四行诗。《葡萄牙人十四行诗》是白朗宁夫人的代表作,历来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的珍品,和《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相互媲美。
《愤怒的葡萄》《愤怒的葡萄》是美国现代小说家约翰・斯坦贝克(1902――1968)的作品,发表于一九三九年。这部作品描写美国三十年代经济恐慌期间大批农民破产、逃荒的故事,反映了惊心动魄的社会斗争的图景。小说饱含美国农民的血泪、愤慨、和斗争,可以说是美国现代农民的史诗,也是美国现代文学的一部名著。
《罗亭》那是个静谧的夏天早晨。太阳已经高悬在明净的天空,可是田野里还闪烁着露珠。苏醒不久的山谷散发出阵阵清新的幽香。那片依然弥漫着潮气,尚未喧闹起来的树林里,只有赶早的小鸟在欢快地歌唱。缓缓倾斜的山坡上,自上到下长满了刚扬花的黑麦。山顶上,远远可以望见一座小小的村落。一位身穿白色薄纱连衣裙,头戴圆形草帽,手拿阳伞的少妇,正沿着狭窄的乡间小道向那座村庄走去。一名小厮远远跟在她后面。
《毁灭》《毁灭》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小说描述的是苏联国内战争时期一九一九年夏秋之间远东地区一支游击队的命运:莱奋生的部队受到日本干涉军和白军的追击,一面奋不顾身地战斗,一面突破敌人的包围,虽然损失了许多战士,但仍准备迎接新的战斗。
《白痴》《白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重返文坛后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写于一八六七年秋至一八六九年一月。它揭露了资本主义残暴不仁,显示出作者高度的艺术才华。小说中一系列细节和场面所以具有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还因为富于象征性,对现实进行高度概括。娜斯塔西娅・菲里波芙娜把十万卢布扔进壁炉,全体来宾都屏息凝神地望着那熊熊的火焰怎样吞食这笔巨款,一个个眼睛充满血丝,心痛欲裂,恨不得一下子把它抓到自己手中。这个场面象征着对金钱蔑视和崇拜这两种势力的搏斗,写得十分精彩,在世界文学中也是少见的篇章。
《贵族之家》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深刻反映时代的社会小说。其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他们的爱情经历与悲欢离合,都和他们所处的时代和历史现实紧密相关。作品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都具体地表现出时代和历史的烙印,他们在恋爱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特点和利害考虑,都是一种入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性表现。艺术的形象思维的产品能够达到如此高度的思想概括程度,在世界文化史上并不多见。因此,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
《初恋》《初恋》带有屠格涅夫自身经验的痕迹,描写了父与子同时对公爵小姐齐娜依达的恋情。初恋带着令人陶醉的喜悦,象无声闪电与少年主人公心中勃发的无声的、隐秘的情感相呼应,可公爵小姐齐娜依达寻求着热烈的、真实的却只能给她带来痛苦的爱情;而带给她痛苦、踩碎她的心的人正是少年主人公的父亲――
《济慈诗选》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年10月31日-1821年2月23日),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作家之一,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才华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去世时年仅25岁,可他遗下的诗篇誉满人间,他的诗被认为完美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特色,济慈被人们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圣经故事》《圣经》,是有史以来发行量最大的一本书。它是犹太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西方的文学、艺术,尤其是中世纪的作品,很多都取材于《圣经》。《圣经》中的典故,亦在大量的西方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等经典著作中被屡屡引用。正像不研究佛学就无法深入了解中国文化一样,不知道《圣经》里都讲了些什么,都有些怎样的故事,也就无法深入了解西方文化。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是十九世纪世界三大著名短篇小说巨匠之一,1880年《羊脂球》的发表使他一举成名,该篇亦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作者将处于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羊脂球”与形形色色、道貌岸然的所谓上层人物做对比,充分显示出前者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美好心灵以及后者极端自私、寡廉鲜耻的丑恶灵魂。
《陀思妥耶夫斯基短篇小说选》(彼得·伊凡内奇致伊凡·彼得罗维奇)最最珍贵的朋友伊凡·彼得罗维奇阁下!可以说,我四处追寻您,我最最珍贵的朋友,已经有三天了。因为我有一件极其紧要的事情,要与您商量,却又哪儿也找不到您。昨天我妻子在谢...
《交际花盛衰记》叙述风尘女艾丝苔与青年诗人吕西安秘密相爱,在一次假面舞会上,她被人认出,便想以自杀掩盖自己的身世。扮成西班牙教士的越狱苦役犯伏脱冷救了她,将她控制在自己手中。伏脱冷也因救过吕西安的命而成为吕西安的主宰,并企图通过他向统治者报仇。为了有足够的钱扶持吕西安进入统治阶层,他逼迫艾丝苔重操旧业,充当金融家纽沁根的情妇。艾丝苔含恨自杀。吕西安和伏脱冷受牵连而被捕入狱。不久,吕西安也在狱中自尽,伏脱冷在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他在狱中与当权人物作了一番激烈搏斗后,终于归顺官府,当了巴黎警察局保安处处长。
《恋爱中的女人》《恋爱中的女人》,是D・H ・劳伦斯最伟大、最有代表性、最脍炙人口的两部长篇小说之一(另一部是《虹》),他本人也认为它是他的“最佳作品”;
《贝姨》巴尔扎克这篇小说描写的是巴黎生活,通过描写主人公贝姨在巴黎各时期度过的不同日子,反映了贵族在资本主义社中的没落以及新的社会形势的到来使得人们无所适从,说明了资产阶级的本性跟以往的统治者一样,人们的生活只能靠自己。
《美国悲剧》德莱塞在《美国悲剧》中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邪恶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卡门》经典名著,《嘉尔曼》(又译作《卡门》)是法国作家梅里美的主要代表作。卡门就是嘉尔曼,都译自法语“CARMEN”。故事发生在西班牙,主人公嘉尔曼是个聪明美丽、独立不羁、又十分任性的吉普赛女郎。她是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要求自由的女性。她身上有邪恶的特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重要的是她的真诚、坦率、刚毅不屈。她蔑视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法律,用恶习的方式反抗社会,是社会的叛逆者。这部小说发表不久就被改编成歌剧,由法国作曲家比才(1838―1875)作曲。
《十日谈》该作讲述1348年,意大利佛罗伦萨瘟疫流行,10名男女在乡村一所别墅里避难。他们终日游玩欢宴,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共住了10天讲了百个故事,这些故事批判天主教会,嘲笑教会传授黑暗和罪恶,赞美爱情是才华和高尚情操的源泉,谴责禁欲主义,无情暴露和鞭挞封建贵族的堕落和腐败,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想。
《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塞万提斯《堂·吉诃德》是欧洲最早的长篇现实主义小说之一,享有世界声誉。塞万提斯一再声明,他写《堂·吉诃德》是为了讽刺当时盛行的骑士小说,“把骑士小说的那一套扫除干净”。其实,作品的实际效果远远超出了这一“宗旨”。它通过堂·吉诃德的游侠冒险,描绘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西班牙社会广阔的生活画面,展示了封建统治
《列夫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传》:托尔斯泰一岁半丧母,九岁丧父,青少年时代的托尔斯泰,不仅常为思想苦恼,还为自己丑陋的相貌感到绝望。
《约翰·克里斯朵夫》《约翰·克利斯朵夫》(Jean-Christophe)是一部通过主人公一生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奋斗的一生,从儿时音乐才能的觉醒、到青年时代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和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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