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一章 2 内容: “我不知道。 ”“你爸爸呢? 也不知道吗? ”孩子不做声。 “你啥也不知道,伙计,你这是怎么回事呀? ”售货员用责备的口吻逼他说。 “好吧,既然不知道,那就算了。 拿着! ”他抓过一把糖果。 “吃去吧。 ”孩子不好意思起来。 “拿着,拿着。 别耽误时间。 我该走了。 ”孩子将糖装进口袋,便准备跟在汽车后面跑,送一送流动售货车。 他唤来了那条懒得要命的长毛狗巴尔捷克。 奥罗兹库尔一直说要打死这条狗的,他说:养这样的狗有什么用? 可是爷爷一直央求他等一等,说:得养一条护羊犬,然后再把巴尔捷克带出去宰掉。 巴尔捷克啥事也不管,吃饱了就睡,饿了就钉着人讨吃的,不分自家人和外人,只要给吃的就行。 巴尔捷克就是这样一条狗。 不过有时候闹得无聊,也跟在汽车后面跑跑。 当然,跑得不远。 刚刚放开步子,接着就突然转回头,吓得跑回家。 真是条不争气的狗! 不过,带着狗跑还是比不带狗强一百倍。 不论是什么样的狗,总是一条狗……孩子背着售货员悄悄地扔给巴尔捷克一块糖。 “你小心点儿! ”他对狗警告说。 “咱们得跑很久呢。 ”巴尔捷克叫了两声,摇摇尾巴,表示还想吃。 可是他不敢再给它了。 人家会不高兴的。 人家给一大把糖,可不是喂狗的。 恰好这时候爷爷来了。 老人家是到养蜂场去的。 在养蜂场里是看不到家门口的事的。 好在爷爷回来得及时,流动售货车还没有走呢。 真巧啊。 要不然,外孙就不会有书包了。 今天这孩子真走运。 那些过分精明的人给莫蒙老汉取了个外号叫“快腿莫蒙”。 方圆左近的人都认识他,他也认识所有的人。 莫蒙所以得到这样的外号,就因为他一向对任何人,即使只有一面之识的人,都十分热忱,他乐意随时为别人做事,为别人效劳。 不过,谁也不看重他的热忱,就好比一旦开始无偿地散发黄金,黄金就不可贵了。 人们对待莫蒙,也不象对待一般地这种年纪的人那样尊敬。 跟他相处很随便。 不论为哪一位德高望重的布古族长者举行盛大的丧宴(莫蒙是布古族人,他觉得这很荣耀,从不放过参加同族人丧宴的机会),都派他宰牲口,迎接贵宾,扶贵宾下马,献茶,要不然就是劈柴,挑水。 在盛大的丧宴上,四面八方来的宾客那样多,操劳的事能少得了吗? 不论交给莫蒙什么事情,他干得又快又利落,主要是他不象别人那样偷懒耍滑。 村里那些负责操办丧宴接待大批客人的年轻媳妇,看到莫蒙干得那样麻利,总要说:“要不是快腿莫蒙,我们真招架不住! ”带了外孙远道而来的这位老人家,常常给烧茶炊的人做起下手。 别人处在他这种地位会觉得这是屈辱,会受不了的。 莫蒙却毫不在乎。 快腿老莫蒙殷勤地为客人效劳,谁也不觉得稀奇。 他叫了一辈子快腿莫蒙,本来就因为这一点嘛。 怪只怪他自己是快腿莫蒙。 要是旁人表示稀奇,说:你这么大年纪,为什么要给娘儿们当跑腿的,难道这村里的小伙子都死光了吗? 莫蒙就回答说:“死者是我的兄弟(他把所有的布古人都当作自己的兄弟。 其实,死者同其他客人的关系更为密切)。 给他办丧宴,我不来干,谁来干呢? 只有这样,我们才叫一家人,打从我们的老祖宗长角鹿妈妈起,我们布古人就是一家人了。 圣母长角鹿传给我们的是友爱,要我们一举一动、一思一念都要做到这一点……”快腿莫蒙确实就是这样的人! 老老少少都跟他“你、我”相称,可以拿他开玩笑,因为老头子是个没有脾气的人;可以拿他不当回事儿,因为老头子是个从不计较的人。 难怪俗话说,不会使人尊敬自己,就要受人欺。 他就不会。 他一生会做许多事情。 会做木匠活儿,会做马具,会堆草垛;年轻时他在农庄里干活儿,草垛堆得顶漂亮,到冬天都叫人舍不得拆掉:雨水落到草垛上,就象落到鹅身上一样,哗哗地往下流;大雪落到上面,就象盖起了两面坡的屋顶。 战争时期他当过工程兵,在马格尼托城为工厂砌过墙,被大家称誉为斯塔汉诺夫式人物。 复员后,在护林所搭起房子,管起了森林。 虽然他名义上是个辅助工,可是管理森林的就是他,他的女婿奥罗兹库尔则大部分时间出外交游。 除非有时上司突然来到,奥罗兹库尔才亲自领着上司到森林里转转,陪着打点野味,这时他才成了当家人。 莫蒙还照料牲口,还养蜂。 莫蒙从早到晚都在干活儿,忙忙碌碌地过了一辈子,可就是没有学会使人尊敬自己。 再说,莫蒙的外表也一点没有长者的威仪。 既不气派,又没架子,更不威风。 他是个老好人,而且叫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身上这个不起眼的人类特征。 古往今来现实都在教训这样的人:“别做好人,快做恶人! 给你一鞭子,再来一鞭子! 快做恶人! ”可是,不幸得很,他始终是一个屡教不改的好人。 他的睑总是笑眯眯的,笑得皱纹上起皱纹,眼睛好象总是在问:“你要什么? 你要我给你做点什么事吗? 你要怎样,只管对我讲,我马上就办。 ”他那鼻子软软的、扁扁的,好象根本没有鼻梁骨。 而且他的个头儿不高,是个麻利的小老头儿,象个半大孩子。 胡子吗,胡子也不象样。 真是好笑。 光光的下巴上三五根红毛,这就算是胡子了。 你有时可以看到:忽然有一位仪表不凡的长者骑马在路上走过,那胡须就象一抱小麦,身穿肥大的皮袄,那宽宽的羊羔皮领子翻在外面,头戴名贵的皮帽,骑的是高头大马,连马鞍也是镀了银的,――俨然一副圣人和先知气派,对这种人鞠几个躬也够荣幸的,这种人到处受人尊敬! 而莫蒙却生就的只是一个快腿莫蒙。 也许,他唯一的优点,就是不怕在别人眼前失去自己的尊严。 (他坐也不讲究,笑也不讲究,说话、回答都不讲究。 这也不讲究,那也不讲究……)就这种意义而论,莫蒙良己也意想不到,他是一个少有的幸运儿。 很多人的死,与其说是由于疾病,毋宁说是由于朝思暮想、处心积虑、时时刻刻要抬高自己的身价。 (谁又不希望充当一个聪明、漂亮、叫人看得起,同时又是八面威风、一贯正确、举足轻重的人呢? ……)莫蒙却不是这样的人。 他是个怪人,人们也就拿对待怪人的办法对待他。 只有一件事可以使莫蒙生气,那就是:在为某人筹办丧宴的时候,如果忘记了请他去参加亲属会议……在这种情况下,他往往气得不得了,而且十分难过,但这不是因为没有拿他当回事儿,――在这种会议上他反正起不了什么作用,不过到到场罢了,――而是因为破坏了古风。 莫蒙有自己的不幸和伤心事,他往往因此十分苦恼,夜里常常哭。 这一点外人几乎一无所知。 家里人是知道的。 莫蒙一看到站在流动售货车旁边的外孙,就看出这孩子有不称心的事。 但售货员毕竟是远道而来的人,老人家还是先跟他打招呼。 他赶快翻身下马,两只手一齐向售货员伸了过去。 “大掌柜,恭喜发财!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你的商队平安到达啦? 生意兴隆吧? ”莫蒙满面春风地摇撼着售货员的手。 “咱们多日没见啦! 欢迎欢迎! ”售货员听了他的话,看着他那寒碜的衣着(还是那双绽开了缝的油布靴,还是老奶奶做的那条粗麻布裤、那件破褂子,还是那件由于雨淋日晒变成褐色的破毡帽),不禁淡淡地一笑,回答说:“商队倒是平安无事。 不过,这可不好,商队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躲到森林、山谷里去了。 而且还要叫娘儿们守住每一个子儿,就象守住命一样。 这里哪怕货物堆成山,却没有人舍得花钱。 ”“别见怪,好同志,”莫蒙不好意思地道歉说。 “我们要是知道你来,决不会跑开的。 至于没有钱,那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到秋天等我们卖掉土豆……”“随你讲吧! ”售货员打断地的话。 “我反正了解你们这些臭财主。 你们住在山里,土地、干草要多少有多少。 周围都是森林,三天也跑不遍。 你不是还养牲口、养蜂吗? 可是要花钱就舍不得了。 你就买床绸被面吧,缝纫机也还有一架……““真的,没有这么多钱,”莫蒙解释说。 “我才不信哩。 你心疼钱,老头子,你一股劲儿地攒钱。 攒钱干什么呢了”“真的没有。 我可以向长角鹿妈妈发誓! ”“好吧,那就买段绒布,做条新裤子吧。 ”“要是有钱,我一定买,我向长角鹿妈妈发誓……”“唉,真拿你没办法! ”售货员摔了一下手,说。 “白跑一趟了。 奥罗兹库尔在哪里? ”“一大早就出去了,好象是到阿克塞去了。 找牧羊人有事。 ”“就是说,是作客去了,”售货员会意地、直截了当地说。 出现了很尴尬的冷场。 “你千万别见怪,好同志,”莫蒙又开口说。 “到秋天,真主保佑,等我们卖掉土豆……”“到秋天还远着哩。 ”“这么着,那就请原谅了。 要是肯赏光的话,就到我家里喝杯茶吧。 ”“我可不是来喝茶的,”售货员谢绝了。 他正要关车门,当下又望了一眼站在老汉旁边、抓住狗耳朵、已准备好跟了汽车跑的孩子,说:“那就买个书包也好。 看样子,这孩子该上学了吧? 几岁啦? ”莫蒙脑子里马上出现一个念头:他是得向苦苦劝购的售货员多少买点东西,而且外孙也确实需要一个书包,今年秋天他是该上学了。 “噢,这话对。 ”莫蒙连忙掏钱。 “我还没有想到哩。 可不是,已经七周岁,虚岁八岁了。 来,过来,”他朝外孙喊。 老人家在几个口袋里翻了一阵子,掏出一张收藏好的五卢布钞票。 看样子,这张票子他已经揣了很久,已经被压实了。 “拿去吧,大耳朵。 ”售货员一面(目夹)眼睛逗弄小男孩,一面将书包递给了他。 发布时间:2026-02-15 22:45:05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35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