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二十七 内容: ○按月分俸《南史。 阮长之传》:宋以前郡邑官田禄,以芒种为断。 芒种前去官者,则一年禄悉归后人。 至元嘉末,始改此科,计月分禄。 是按月分俸,自宋元嘉末始也。 然《封氏闻见记》:准例替人,五月五日以前到者,得职田米。 高利自濠州改楚州,欲以米让前人,乃到处淹泊,候过数日始到。 士论称之。 则唐制又不按月也。 或此职田米又是亻奉外所得,另有一例耳。 ○京官月费京官俸银之外,别有月费一种,起于前明。 明初,诸司皂隶主驺从,宣德间始有纳银免役者。 因杨士奇言,亦京禄薄,改名曰柴薪银。 天顺以来,始以官品崇卑定立名数,每岁银解户部。 在京诸司则皆出自畿内及山东、山西、河南州县,南京诸司则皆出自南畿。 此月费所由来也(见傅维麟《明书。 杨士奇传》)。 按宣德时,顾佐为都御史,有奸吏诬奏佐受隶金,私遣归。 上密以语杨士奇,士奇曰:“中朝官俸薄,仆马薪刍皆资之隶。 遣隶归,隶得归耕,官得资费,朝官皆然。 盖自永乐中至今,先帝固已知之,以故增朝官俸。 ”(《顾佐传》)○预借俸钱选人出京,必借京债,其利最重,到任即须子母偿还,最为陋弊。 令甲:凡谒选官得缺后,预借养廉,以免丐贷,所以恤下养廉,法至善也。 按《旧唐书。 武宗纪》:会昌二年二月,中书奏:选官多京债,到任填还,致其贪求,罔不由此。 今请令得官者,许连状相保,户部各备两月加给料钱,至支时折下。 所冀初到官任,不带息债,衣食稍足,可责清廉。 “从之。 又宋元中,孙觉奏云:”臣备员吏部,见每一阙出,争者至一二十人,虽烟瘴地亦不辞。 尝访其故,以授远阙例得先借料钱,远者三月得四十余千故也。 “则此制唐、宋亦有之。 ○致仕官给俸致仕官给俸之例,起于汉平帝诏天下吏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其禄,以一与之终身。 盖其时王莽专政,欲以收众心,故有此举也。 (《白虎通》云:七十致政,其有盛德者留,赐之几杖,在家者三分其禄,以一与之。 又引《王记》曰:臣致仕于君者,养之以其禄之半。 是汉时本有此说,而莽窃之以邀誉耳。)然《汉书》石奋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周仁以二千石禄归老,张欧请免,天子亦宠以上大夫禄归老,则优老之典,本不自莽始,特未著令以前致仕,给禄须出特恩,既著令以后,则凡二千石以上致仕者皆可得耳。 历代致仕给俸之例,有著为定令者,有不著为定令者。 《后汉书》:邓彪请老,章帝赐钱三十万,以二千石禄终其身。 第五伦请老,以二千石俸终其身。 刘昆乞骸骨,诏赐洛阳第舍,以千石禄终其身。 则王莽之制,至东汉已废,其给俸者仍出特赐也。 《唐书》:虞世南致仕,诏禄赐同于职事。 许敬宗致仕,仍朝朔望,续其俸禄。 唐休请老,给一品全禄。 张仁愿致仕亦给全禄。 宋请老,以全禄退居东都。 王邱既老,药饵不给,诏给全禄,以旌洁吏。 解琬告老,诏以金紫光禄大夫致仕,准品给全禄。 杨于陵致仕,诏俸料全给。 元时许有壬致仕,给俸终其身。 阎复乞归,给半俸终其身。 此不著为令而出特恩者也。 《后魏书》:孝明帝令年满七十致仕者,给半禄。 《隋书》:大业五年诏,品官七十以上不堪居职者,量给廪禄,以终其身。 《辽史》本纪,穆宗诏左右从班老耄者,增俸以休于其家。 宋初致仕官给俸亦出特恩。 如王彦超致仕,太祖诏给大将军俸。 上官正致仕,赐全俸,仍给以见钱。 至太宗淳化元年,始诏凡致仕官皆给半俸。 (《独醒志》谓:宋自章圣后,始命致仕者给半俸。 则太宗时犹未著为令,与《宋史》互异。)真宗大中祥符五年,诏赐致仕官全禄。 仁宗景二年,诏自今两省、大卿、监正、刺史、ト门使以上致仕,给俸如分司。 《金史》:熙宗诏文武官五品以上致仕者给半俸。 世宗又诏职官年七十以上致仕者给半俸。 此著为定令,凡致仕者皆得之,不必随时请旨者也。 宋又有宫观使,为致仕者食禄之地。 《神宗纪》:制宫观官,以处卿监、监司、知州之老者。 其议本起于王安石,青苗法行,诸老臣多致仕去,故设此以慰之。 然王旦致仕,以太尉领玉清昭应宫使。 初旦以宰相兼使,今罢相,犹领之。 其专领使自旦始,则致仕兼宫观使神宗以前已有之,又不自安石始。 盖神宗以前仅为宰相优老之地,至神宗时乃多立各路宫观名目,使卿监以下皆得藉此食俸耳。 又《宋史。 谢泌传》云:近制,文武官告老皆迁秩给半俸。 泌请自今七十以上求退者,许致仕,因疾及犯赃者,听从便。 诏从之。 然宋时虽以疾去及犯赃去者,皆得邀迁秩给半俸矣。 此又立法太滥也。 明初无加恩致仕官之例。 《明史。 杨鼎传》:成化十五年,鼎致仕,赐敕驰驿归,命有司月给米二石,岁给役四人。 大臣致仕有给赐,自此始。 自后多有月廪岁夫之制。 然宣德中顾佐致仕,赉钞五十贯,命户部复其家,则已有加恩者。 又成化七年,御史奏致仕尚书魏骥年已九十八岁,乞仿前代优老故事。 诏遣行人存问,有司月给米三石。 命未至而卒。 此皆明代加恩致仕官故事,然视唐、宋则甚减矣。 ○诰敕本朝之制,凡内外文武官所得诰命,皆有撰定文字,各按其品级填写。 虽有大势力者,欲增损一字不能,所以杜浮伪之风也。 按《宋史。 孙洙传》:百官迁叙,用一定之词。 洙建言:“群臣进秩,事理各殊,而同用一词。 或一门之内,数人拜恩,而格以一律,殊为苟简。 ”诏自今封赠荫补,每大礼一易,他皆随等撰定。 是宋制所谓大礼一易者,盖亦有一定诰词。 至明则否。 《涌幢小品》云:国朝文臣诰敕穷工极巧,大失丝纶之体。 高拱、张居正虽皆有禁,终不能改。 惟勋戚武弁,勒为定式,篇篇一律。 即王府至重,然亲王而下,圹志亦有定式,未免太泥。 “倘有应叙功迹,从何记载乎? 则前明之有定式者,惟勋戚武弁,而文臣皆随时撰作,毋怪乎谀词满纸也。 (《明史。 许士柔传》:故事,赠官诰,属诰敕房中书职掌。 崇祯初,追恤被魏奄所害诸忠臣,则翰林能文者亦为之。 后中书以为侵官。 崇祯三年,仍令诰敕中书为之。)本朝则诰敕不论文武,皆有定式,而碑文、祭文,临时令翰林诸臣撰拟,于禁绝谀伪之中,仍不没人之实,可谓尽善矣。 ○封赠洪景卢云:封赠先世,自晋、宋以来有之,迨唐始备。 然唐世赠典惟一品乃及其祖,余官只赠父耳。 长庆后稍变通,权德舆罢相,为检校吏部尚书、兴元节度使,表纳检校吏部尚书,请回赠其祖亻垂。 诏不许纳宫,而赠亻垂为尚书礼部郎中。 此后世赠之始也。 《白乐天集》亦有户部尚书杨于陵赠其祖为吏部郎中,祖母崔为郡夫人制词。 然德舆身为检校吏部尚书,而赠其祖不过礼部郎中,于陵为户部尚书,而赠其祖不过礼部郎中,则亦不能以子孙之官全赠其祖也。 《宋史》:李虚己当南郊恩封,请以罢妻封以授祖母。 寇少孤,鞠于祖母王氏,及登朝,乞以妻封回授。 赵概逢郊,恩当任子进阶,乞回其恩封母郡太君。 诏皆许之,后遂为例。 此则宋时可以己官全赠其先,较唐制又稍优矣。 元许有壬言:“今制封赠祖父母,降于父母一等。 ”则元时封赠先世亦尚有差别。 本朝令甲:一二品封三代,三品以下封二代,六品以下封一代,皆全用其本身官秩,并许以本身封典回赠其祖,则例封一代者,实亦得封二代。 圣朝锡类之仁,超出前世万万矣。 又前代回赠之例,有推及本生祖父者。 《旧唐书》:崔植有《陈情表》,云:“亡父婴甫,是臣本生,亡伯甫,是臣承后。 嗣袭虽移,孝心则在。 请以在身官秩,特乞回赠本生。 ”诏赠婴甫吏部侍郎。 《容斋随笔》云:宋李幼出继于叔。 入相,表求赠所生父母官诰。 诏赠其本生祖温太子太傅,祖母权氏莒国太夫人,本生父超太子太师,母谢氏郑国太夫人。 有明大臣中移封本生大父母者,有大学士杨士奇、少保朱衡、太宰张翰。 其庶僚移封本生父母者,京官起于嘉靖中修撰诸大绶,外臣起于万历中长坦令刘学曾,异途起于嘉靖中都事欧阳念、鸣赞乔可跻,俱见《涌幢小品》。 至本生祖父之外别有移封者,唐李德裕为荆南节度使,遇当追赠,奏乞回赠其兄故楚州刺史德修,诏赠礼部尚书。 刘总奏请追赠其外祖溪州刺史张懿,乃赠懿工部尚书,其妻李氏赵国夫人。 宋王曾为参知政事,以幼孤,育于叔父母,奏请改葬。 乃诏赠其叔宗元工部员外郎,母严氏怀仁县太君。 欧阳修少孤,其叔教之学。 既贵,乞以一官回赠。 诏赠郎中。 是又恩例之出于祖父外者也。 近日大司寇胡公云坡幼鞠于其嫂,乞以本身诰封回赠,特蒙俞允。 旷荡之恩,无微不逮,更有非臣下意计所敢及者矣。 ○父在封母不称太王溥《五代会要》“母妻叙封事例”:乾元年,中书帖吏部废置司,父在,母进封,合加太字事例申上。 废置司以前后格敕内,凡母皆加太字,在殁并同,即不说父在不加太字。 惟晋天福五年,中书舍人艾颖、八年尚书门郎中尹倔,皆父在,母封县君,不加太字云云。 盖由子封母,固宜加太,而父在,母不称太,亦情理之当然也。 ○贴黄今刑部本及督抚题刑名本,例有贴黄,以篇幅繁多,节其略别为一幅,贴于本后,所以便观览也。 王敬哉《冬夜笺记》谓,明崇祯中,辅臣李国普奏仿古人撮黄之法,以定比式,遂沿至今。 (顾宁人亦谓,崇祯元年三月,令上疏者自撮疏中大要,不过百字,附疏尾。)按唐本有贴黄之制,乃诏敕所用。 叶石林云:唐降敕皆黄纸,有所更改,亦以黄纸贴之,谓之贴黄。 宋奏札皆白纸,而意有未尽,另以黄纸贴于后,亦谓之贴黄。 是宋之贴黄,已与唐之贴黄异。 然宋制贴黄乃奏札所不能尽者,另开条件,书以黄纸,附于正文之后。 如司马温公、苏东坡诸集皆有之,或一疏后至十数条。 今贴黄则但摘取奏中紧要语贴于后。 是宋贴黄主乎详,今贴黄主乎简,今之贴黄又与宋之贴黄异。 且今奏疏用白纸,贴黄亦用白纸。 按江邻几《杂志》云:审刑奏案,贴黄上更加撮白。 王阮亭谓不知撮白为何语。 抑知今之贴黄,正宋之撮白耳。 ○仕宦避本籍《汉书》:严助,会稽吴人,既贵,上问助居乡时为友婿富人所辱。 助曰“愿为会稽太守”。 乃拜助为会稽守。 又朱买臣,会稽郡吴人,后出为会稽守。 韩安国,梁成安人,为梁内史。 《后汉书》:景丹,栎阳人,光武以其功封为栎阳侯,谓“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故以封卿。 ”是汉时尚无回避之例。 杜佑《通典》谓汉时丞尉及诸曹掾多以本郡人为之,三辅则兼用他郡人,而必特奏。 可见汉时掾属官更无用本郡者。 《蔡邕传》:朝议以州县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互相监临,于是又有三互法,禁忌转密。 邕乃上疏,极言其弊。 然则回避本籍以及亲族相回避之例,盖起于后汉之季也。 然魏、晋以来,亦有不拘此者。 《魏书》:张既,冯翊人,魏武使为雍州刺史,谓之曰:“还君本州,可谓衣绣昼游矣。 ”朱灵,清河人,魏文帝封为俞阝侯,欲以昼绣荣之。 《南史》:丘灵鞠,乌程人,为乌程令,柳元景随孝武入讨,孝武曰:“事成,何所欲? ”元景曰:“愿还乡里。 ”及孝武即位,乃以为雍州刺史,以元景家襄阳也。 张岱,吴郡人,为吴郡太守。 齐高帝诏以家为府。 后从子绪亦为吴郡太守。 柳庆远,襄阳人,梁武以为雍州刺史,诏曰:“卿衣锦还乡,吾无西顾忧矣。 ”张敬儿,南阳人,以功乞为本郡,乃除为南阳太守。 吕僧珍,东海人,梁武欲荣以本州,乃拜南兖州刺史。 又以刘之遴为南郡守,诏曰:“卿母年高,故令卿衣锦还乡,尽荣养之道。 ”侯安都母乐居乡里,陈武帝乃以安都弟晓为东衡州刺史,安都子秘为始兴内史,并在家侍养。 孙,吴人,陈武帝谓曰:“昔朱买臣愿为本郡,卿岂有意乎? ”乃授吴郡太守。 陈武帝本吴兴人,在梁朝时,其子昌为吴兴太守。 帝以乡里父老尊卑有数,特令蔡景历为佐吏辅之。 《魏书》:毛鸿宾,北地人,孝明帝改北地为北雍州,以鸿宾为刺史,曰:“昼锦荣卿也。 ”游明根告老,其子肇求解官归侍。 孝文帝欲令禄养,乃出为本州魏郡太守。 甄琛,中山人,后为定州刺史。 《北齐书》:封隆之,四为冀州刺史,其本州也,素得乡里人情。 其子绘复为本州。 《后周书》:李穆一家叔侄三人,皆牧宰乡里。 苏亮,武功人,为岐州刺史。 朝廷以其作牧本州,特给鼓吹,先还家,并给骑士三千,羽仪游乡党,欢饮旬日,然后入州。 令孤熙,敦煌人,为敦煌太守。 晋公护谓曰:“公一门之内,须得衣锦之荣,故命之。 ”王杰,金城人,为河州刺史。 朝廷以其勋望,故荣以本州。 刘雄,临洮人,周武以为河州刺史。 先已为本县令,至是复刺本州,乡里荣之。 柳敏,河东人,为河东郡守。 虽统御乡里,而处物平允,甚得时誉。 苏椿为武功郡守,既是本郡,惟清俭自居。 冯迁为陕州刺史,迁本寒微,一旦为本州,惟谦谨接待乡邑。 《隋书》:田式,祖安兴、父长乐及式,三世为本郡太守。 此隋时不避本籍也。 《唐书》:姜,上わ人,高祖命为秦州刺史,谓“故乡锦衣,用答元勋。 ”丘和为交趾太守,闻高祖登极,来朝。 帝以和本稷州人,乃命为稷州刺史以自养。 张士贵,洛州人,高祖命为洛州刺史,曰:“令卿衣锦昼游。 ”薛登,常州义兴人,武后授为常州刺史。 张九龄,韶州人,以亲老求归养,玄宗乃以其弟九皋、九章为岭南刺史。 贺知章归老,诏以其子僧子为会稽郡司马,使侍养。 (《封氏闻见记》:侍郎唐皎掌选,问选人稳便,对曰:“家在蜀。 ”乃注吴。 有言亲在江南,即注陇右。 有一信都人,心希河朔,给曰:“愿得淮淝。 ”即注漳滏间一尉。 是朝廷特命者或不拘本籍,而选法原有回避本籍之例。)《宋史》:周祖以王晏家彭城,乃授为武宁军节度使,俾荣其乡里。 王仁镐,邢州人,周世宗授为安国军节度使,制曰:“眷维襄国,实卿故乡。 分予龙节之权,成尔锦衣之美。 ”宋朝授本籍之例,大概有三:一以便就养,一以优老臣,一以宠勋臣。 《太祖本纪》:乾德五年,县尉鄢陵许永,年七十五,自言父年九十九,两兄皆八十余,乞一官以便养。 乃授永鄢陵令。 彭乘,益州人,求便养,得知普州。 蜀人得守乡郡自乘始。 陈希亮,眉州人,初蜀人官蜀,不得通判州事,希亮以母老,愿折资为县,乃令知临津县。 朱昂家江陵,致仕时,诏以其子正辞知公安县,以便侍养,许归江陵。 张泳,濮州人,初仕时,乞掌濮州市税以便养,许之。 蔡襄,仙游人,以母老知福州,后又知泉州。 杨绘,绵竹人,以母老请知眉州。 刘,彭城人,知广州,以母老求内徒,遂知徐州。 喜曰:“昔布衣随计,今以侍从官三品典乡郡,过始望矣! ”洪皓自金归,以母董氏年八十余,乞补外。 乃以徽猷阁学士出守饶州乡郡(见《独醒志》)。 文文山,吉安人,初除湘南提刑,辞免,乞便郡养亲,乃差知赣州(见《文山纪年录》。 此皆以亲老而不避本籍也。 按《真宗纪》:诏亲老无兼侍者,特与近任。 《仁宗纪》:选人父母年八十以上者,权注近官,是宋时本著为令。)邢以老乞给假归曹州,上曰:“便可权与本州,何须假耶? ”遂拜工部尚书、知曹州。 吕大防,蓝田人,罢相,改永兴军使,便其乡社。 任中师年老,上书言:“家本曹州,愿得守曹。 ”遂以之知曹州。 范纯夫引疾乞归,章十上,乃得请,以待制知梓州(见《晁氏客语》)。 韩子华兄弟为颍州贵族,罢相后,仍帅乡郡。 或贺以启曰:“夙推荀氏之龙,仍致颍川之凤。 ”(见《王公四六话》)汤思退知枢密院事,垂相而病,除大资政,留守金陵,即其乡也。 未第时,兄弟皆就食府庠,人以为荣(见周益公《玉堂杂记》)。 此皆以优礼老臣,使不避本籍也。 韩魏公,安阳人,后出镇大名,即其乡郡。 欧阳公为作《昼锦堂记》。 公殁后,其子忠彦以坟墓缺照管,乞以其弟粹彦监相州酒税。 神宗御批曰:“韩琦有功于国,特依所乞。 今后常注其现仕子孙一人,随本资任当相州一差遣。 ”(见《韩魏公君臣相遇传》)后琦之孙治守相州,治之子肖胄乞侍其父疾,诏即除肖胄守相州,代其父任。 徽宗谓曰:“先帝诏韩氏世官于相,今父子相代,荣事也。 ”琦守相,作昼锦堂,治作荣归堂,肖胄又作荣事堂,三世守乡郡,人以为荣。 此又特宠勋臣,而使世官乡邑,不避本籍者也。 其他亦有不尽关优老便养,而使官于乡者。 王,大名人,太祖使领大名,谓曰:“此卿故乡,所谓昼锦者也。 ”范促淹,苏州人,亦尝知苏州。 汪彦章,微州人,后仍知徽州,其谢表有曰:“城郭重来,疑千载去家之鹤;交游半在,或一时同队之鱼。 ”至南宋之末,以军事重,更多有使守乡郡者。 李芾家衡州,摄湘潭县,知永州,又知潭州。 崔与之,广州人,后以广东安抚使知广州,即家治事。 陈,常州人,初为丹徒县尉,后摄常州通判,守城死。 此又以军兴需人不避本籍也。 (按《高宗纪》:绍兴二年,诏监司避本贯。 则宋制回避本籍,惟在监司。 故应孟明,婺州人,除浙东提点刑狱,以乡郡引嫌,乃改授江东。)《金史》:李晏,泽州高平人,年老致仕,乃诏其子昭略为泽州刺史。 张大节,代州人,徒知太原府,以并代乡郡,故荣之。 元世祖时,许衡归老河内,特命其子师可为怀孟总管以便养。 吴当,抚州人,为江西肃政廉访使,左迁抚州总管。 赵雍,湖州人,松雪之子,为昌国海宁守。 则金、元时亦间有不避本籍者。 回避之例,至明始严。 然太祖初设浙东提刑,即以龙泉人章溢为佥事,又命其子存道守处州。 而处州人胡深,亦为浙东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总制处州军民事。 又洪武四年正月,河南府知府徐麟以母老,家在蕲州,请终养,诏即改为蕲州知府。 是太祖时固不拘乡贯也。 《漱石斋闲谈》记永乐中。 命御史邵巡按两浙,辞以本籍不当往。 上曰:“以卿浙人,知浙中利病故耳。 ”浙人授浙官,即须辞免,则回避本籍已为成例可知。 以后亦间有不回避者。 叶春,海盐人,宣德、正统间凡三为浙江巡抚,治事于乡。 王彰,彰德人,亦巡抚河南。 《彰传》谓:终明之世,大臣得抚乡土者,彰与春而已。 然此外亦尚有王瑜,淮安人,后镇淮安,总督漕运;魏源,江西建昌人,宣德中永新民乱,帝命源往抚之;又景泰中,命吴人杨翥之子为本邑主簿,是亦不止春与彰二人而已也。 本朝督抚大吏,亦往往有此。 盖常调官例须回避,所以杜瞻徇之弊。 至于亲信大臣,原可不拘成例,是固立贤无方之意也。 其常调官仍有亲老改补近省之例,既不碍于临下,又可便于养亲,可谓通乎人事,斟酌至当矣。 ○亲族回避亲族回避,起于后汉,已见《蔡邕传》。 按《晋阳秋》:刘弘为荆州都督诸军事,诏以弘婿夏侯陟为襄阳太守,乃荆属郡也。 弘表陟姻亲,旧制不得相监临。 乃罢之。 可见晋时此例已严。 《宋书》:刘祗为中书郎,江夏王义恭领中书监,服亲不得相临,表求解职。 孝武诏曰:“昔二王两谢,俱至崇礼,自今三台五省,并同此例〔原漏”例“字〕。 ”《唐书》:贾敦颐为瀛州刺史,弟敦实为饶阳令。 旧制,大功之嫌不连官。 朝廷以其治行相高,故不徒以示宠。 此以其治行特破成例,则亲族回避之例自严也。 杨于陵为户部侍郎,其子嗣复迁社部员外郎,以父子同省,乞换他官。 诏同司亲大功以上,非联判勾检官长皆勿避,官同职异,虽父子兄弟无嫌(时各部同一尚书省,故云同省)。 此又于应回避之中稍示区别,职事不相统摄者,不必避也。 韦抗为御史兼按察京畿,弟拯方为万年令,兄弟领本部,时以为荣。 此虽职相统摄,然或以按察系暂时差遣,非久任者故尔。 《元史》:大德七年,以行省官久任,多与所隶编氓联姻害政,诏互迁之。 然大德八年又诏:父子兄弟有才者,许并居风宪。 则元时亲族回避尚疏阔矣。 ○起复俗以满服后补官为起复,此甚非也。 《霏雪录》云:起复者,丧制未终而夺情起视事,如欧公所作《晏元献神道碑》“迁著作佐郎,丁父忧去官,已而真宗思之,即其家起复为淮南发运使”,及史嵩之遭父丧经营起复是也。 又宋制并系之官衔,如“起复左仆射中书门下平章事臣赵普”是也。 今以服阕为起复,误矣。 又赵《朝野类要》云:以解官持服而朝廷特擢用者,名起复,即夺情也。 王阮亭亦引此以证俗说之谬。 今按《南使》萧坦之居母丧,起复为领军将军。 《旧唐书》苏瑰卒,诏其子起复为工部侍郎。 抗表固辞,诏许终制。 张九龄丧母,诏夺哀起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九龄固辞,不许。 《通鉴》:唐顺宗时,王叔文用事,既而有母丧,韦执谊多不用其语,叔文乃日夜谋起复。 宪宗时,昭义节度使卢从史遭父丧,朝廷无起复之命,乃赂宦官吐突承璀,请发本军讨王承宗,以冀起复。 昭宗时,韦贻范为相,多受人赂,许以官。 遭母丧,去位日,为债家所噪,乃日夜谋起复。 此皆在丧起复者也。 《五代史》:郑余庆尝采唐士庶吉凶礼为《书仪》两卷,明宗见其有起复之制,叹曰:“儒者所以隆孝悌,无金革之事而起复,可乎? ”《宋史》夏竦丁母忧,潜至京师,依中人张怀德为助。 王钦若方善竦,遂起复知制诰,以左司郎中为翰林学士。 杨亿丁母忧,未卒哭,起复为工部侍郎。 《元史》:监察御史陈思谦言:内外官非文武全才及有金革之争者,不许夺情起复。 是元时亦尚不以服阕为起复也。 按:《宋史》向子湮坐言者降三官,起复知潭州。 则凡降官而复职者,亦皆谓之起复,又不专指停丧授职者。 ○未葬亲不许入仕古时又有亲未葬不得入仕之例。 《晋书。 载记》:常炜言:“魏、晋之制,祖父未葬者,不听服官。 ”按郑默、华е二传,其时虽不行三年丧,然未有不葬而仕者。 《南史》:兖州刺史滕括、乌程令顾昌,皆以不葬亲而入仕为清议所鄙。 《唐书》:颜真卿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有诏终身不齿。 是唐时虽未有定例,而犯者必黜其官。 周广顺中,诏亲未葬者不许入仕。 《宋史》:吴充奏:士大夫亲殁,或藁殡数十年,宜限期使葬,著为令。 又刘综奏:京朝官当任远官者,率以父母未葬为辞,意求规免。 请自今父母葬者,许请告营办,审官投状,明言父母已葬,方许依例考课,违者并罢其官。 从之。 是周、宋时尝著为令甲。 按《刘传》:与弟焕皆侍从,而亲丧未葬,坐夺职。 《王子韶传》:御史张商英劾子韶不葬父母而冒转运使判官之任,乃贬知商邮县。 又《道山清话》:孙莘老入相,不及一年而罢,坐父死不葬故也。 后莘老作《家庙记》自辨,刘器之为其集序,可见宋时此禁甚严。 ○一产三男有赏令甲:一产三男者,督抚具本达部,照例给赏。 此本古制也。 《国语》:越王勾践时,民间生三男者,公与之母。 注:乳母也。 生二人者与之饩。 是此制本起于勾践。 汉章帝赐诸怀妊者胎养谷人三石,复其夫勿算,则并于怀胎时亦给以养赡矣(见《宋史。 韩纲传》)。 《晋载纪》:石勒时,黎阳人陈武妻一产三男一女,赐以乳婢一口、谷一百石、杂纟采四十匹。 堂阳人陈猪妻产三男,赐衣帛廪食,乳婢一口,复三岁勿事。 《北史。 邢邵传》:旧格生两男者赏羊五口,不然则绢十匹。 仆射崔暹奏革之。 邵云:“此格不宜辄断。 ”可见汉、魏以来,以为定制。 至如各史本纪遇此事必书,则始于《五代史》。 如后唐同光二年左熊威将赵晖妻一产三男子,天成元年硖石县民高存妻一产三男子,汉乾元年内黄民武进妻一产三男子是也。 欧阳公谓此因变异而书者。 《金章宗纪》:礼官言:一产三男,内有才行可用者,量材叙用。 其奴婢所生,旧制官给钱百贯,以资乳哺,尚书请更给四十贯,赎以为良。 制可。 ○旌门法式《五代史。 李自伦传》:户部奏:“前登州义门王仲昭六世同居,其听事步栏,前列屏树乌头,正门〔原缺”门“字〕阀阈一丈二尺,乌头二柱端冒以瓦桷,筑双阙一丈,在乌头之南,三丈七尺,夹树槐柳十有五步。 今李自伦旌表请如之。 ”敕曰:“此故事也,今式无之。 其量地之宜,高其外门,门安绰楔,左右建台,高一丈二尺,广狭方正称焉。 圬以白而赤其四角,使不孝不悌者可以悛心而易行焉。 ”然则旌门之式,旧最繁重,至五代始改从简易,第安绰楔于门而已。 《宋史。 孝义传》:旌郭义家,于其所居前安绰楔,左右建土台,高一丈二尺,下广上狭,饰以白,间以赤。 盖亦沿五代之制,皆官为建造也。 今制:应旌表者,官给银三十两,听其家自建其坊。 制或设于门,或别建他所,或四柱,或二柱,其上亦有用乌头者,盖合唐、宋、五代之制而参用之。 ○国忌日不决囚国忌日不决囚,唐以来已有此制。 按《旧唐书》太和五年御史奏:均王傅王堪男,国忌日于私第科决罚人。 特降诏:国忌日惟禁饮酒举乐,至于科罚人吏,本无明文。 但缘其日不合厘务,官曹即不得决断刑狱,其小小笞责。 固无所妨。 今后有此类,台府更不要举奏,此事亦见《家斋随笔》。 是唐时国忌日,百官以体务故不决断刑狱,已沿为故事矣。 元微之诗云:“缚遣推囚名御史,狼籍囚徒满田地。 明日不推缘国忌。 ”又《唐书。 裴宽传》:礼部言忌日享庙请用乐,宽奏:“庙尊忌卑则作乐,庙卑忌尊则备而不奏。 ”遂定为制。 后世忌日不举乐,盖本此。 ○孕妇缓刑《北史》:崔浩定律令:妇人当刑而有孕者,许产后百日乃决。 后世孕妇缓刑始此。 《魏书》:北海王元愉以谋逆诛,将并诛其孕妾李氏。 崔光奏曰:“李今怀妊,例待分产,乞停李狱以俟孕育。 ”帝从之。 此浩定律后事也。 然汉《刑法志》:景帝诏:“孕而未乳当鞠系者,皆颂系之。 (颂,容也。 容之,不桎梏也。 亦见《刑法志》。)又《王莽传》:莽子宇以血洒莽门,发觉,饮药死。 宇妻怀子系狱,须产子乃杀。 干宝《晋书》:毋邱俭起兵被诛,其孙女适刘氏,以孕系廷尉。 则孕妇迟刑,本汉、魏之制,岂元魏时此律已废,至浩而又著为令欤? ○听重囚妻孥入狱令甲:长系之囚,许妻孥入视。 其无子者,并许其妻入宿。 按《后汉书。 吴传》:安丘男子毋邱长有醉客辱其母,长杀之。 既就狱,谓曰:”赦汝非义,刑汝不忍。 汝有妻子乎? “对曰:”有妻无子。 “乃令其妻同宿狱中,妻遂怀孕。 长临刑,告母曰:”妻若生子,当名之曰吴生也。 “《晋书。 曹摅传》:有张兑为父报仇,有妻无子,县令乔智明愍之,令兑妻入狱,后遇赦得免。 《北史》:后周时,裴政为司宪,用法宽平。 囚徒犯极刑者,许其妻子入狱就之。 至冬将行决,皆曰:”裴大夫致死于我,死无所恨。 “此皆听重囚妻孥入狱之故事也。 特其时尚未有定制,故长吏法外行仁。 后世著为成例,其即此欤? ○笞臀汉《刑法志》:文帝除肉刑,以笞代劓刖。 后以笞数多,反多死,景帝乃递减笞数。 又诏定令:“笞者,长五尺,用竹,其本大一寸,未薄半寸,皆平其节。 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 ”自是笞者得全。 丘谓:“笞所用之材,所制之度,所行之人,所施之处,皆定于此。 ”《唐书》:宇文审以夏楚无小大之制,始创杖架,以高庳度杖长短。 此又后世头号、二号之始也。 《知新录》:夹棍起于宋理宗时,以木索并用,夹两股,名曰夹帮。 又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 拶见于《庄子》罪人交臀历指,注谓即今背剪拶指也。 拶音赞,入声。 韩昌黎诗:“崩胜相排拶。 ”今俗读作斩音。 ○滴血验尸有滴血之法,其来已久。 按《南史》:孙法宗以父被孙恩戕于海ㄛ,乃沿海寻求。 闻世间论是至亲,以血沥骨,当悉凝浸,乃操刀,见枯骸则刻肉灌血,如此十馀年,臂胫无完皮。 梁豫章王综母吴淑媛,本齐东昏妃,武帝纳之,七月生综。 综自疑为东昏子,闻俗云以生者血滴死者骨渗入,即为父子,乃私发东昏墓,出其尸,沥血试之。 既有征矣,又自杀其次男,沥血试之。 然则滴血之法,其起于六朝欤? 《唐书》:王少元求父尸于野,不可识。 或告曰:“以子血渍而渗者,父尸也。 ”少元果得父尸。 ○税契市易田宅,既立文券,必投验官府,输纳税钱,给以印凭,谓之税契。 此起于东晋时。 按《隋志》: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牛马、田宅,有文券者,率钱一万,输作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 历代遂因之不废。 然其制卖者出钱多,买者出钱少,殊非平允。 其后定制,但令买者出钱,不知始于何时。 按洪景卢以“民间投税皆买者独输,故为数多者,率隐减价直,赊立岁月,因此转滋告讦。 乞蠲其半,使民皆乐输”,下户部议格。 然则买者出钱,南宋时已如此也。 ○戒石铭郡县厅事之南有亭,书“尔俸尔禄,民膏民脂。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谓之《戒石铭》。 《留青日札》谓是黄庭坚所书。 《续通鉴纲目》亦载:宋绍兴二年,以黄庭坚所书《戒石铭》颁于州县刻石。 然其实非起于绍兴,乃宋太宗书之颁于天下也。 (《宋史。 本纪》:太平兴国八年夏四月,班外官戒谕辞,盖即此。)而太宗则又本蜀孟昶之文而节之。 景焕《野人闲话》载孟昶全文:“朕念赤子,旰食宵衣。 言之令长,抚养惠绥。 政存三异,道在七系。 驱鸡为理,留犊为规。 宽猛得所,风俗所移。 无令侵削,无使疮痍。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赋与是切,军国是资。 朕之赏罚,固不逾时。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 为民父母,莫不仁慈。 勉为尔戒,体朕深思。 ”共二十四句。 洪容斋谓昶词虽多,转不免挂一漏百,经太宗删节,弥觉简括不遗。 然则此铭太宗时已颁行,后山谷曾书之,至绍兴中,复以山谷所书颁行耳。 《客中闲集》亦记戒石本于孟昶,而宋太宗删之。 而欧阳公《集古录》谓戒石起于唐明皇,特不见其词耳。 则又在孟昶之前矣。 然欧阳谓明皇之词已不可见,亦疏于考据。 明皇有《赐诸州刺史题座右》诗云:“眷言思共理,鉴梦想维良。 猗欤此推择,声绩著周行。 贤能既俟进,黎献实伫康。 视人当如子,爱人亦如伤。 讲学试诵论,阡陌劝耕桑。 虚誉不可饰,清知不可忘。 求名迹易见,安贞德自彰。 讼狱必以情,教民贵有常。 恤茕且存抚,老弱复绥强。 勉哉各祗命,知予眷万方。 ”此即其戒石词也。 按《商书》制官刑,儆于有位。 则戒誓之辞,其来最古。 《文心雕龙》云:汉扬雄有卿、尹、州、牧箴二十五篇,崔る、胡广又补缀为《百官箴》。 《北史》:何妥为《龙州刺史箴》,勒于州门外(亦见《隋书》)。 此又戒石之所也。 《七修类稿》又记浙中各官厅,别有四句云:“天有昭鉴,国有明法。 尔畏尔谨,以中刑罚。 ”此不知起于何人。 (《瓮牖闲评》记有人于《戒石铭》每句下各添一句,云:“尔俸尔禄只是不足,民膏民脂转吃转肥。 下民易虐来的便著,上天难欺他又怎知。 ”)○清慎勤匾各衙署讼堂多书“清慎勤”三字匾额,此本之《世说注》。 李秉《家诫》曰:昔尝侍坐于先帝时,有三长史俱见,临辞出,上曰:“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 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 ”并受诏。 上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 ”或对曰:“清为本。 ”上顾吾,吾对曰:“清、慎之道,相须而成,必不得已,慎乃为大。 ”上曰:“卿言得之矣。 ”此“清慎勤”三字所本也(亦见《三国志。 李通传》注)。 ○乡都图今江南各县中,分民居为某乡某都某图。 谢少连作《翕县志》,谓[B115]音鄙,乃都鄙之遗制也。 赵宦光亦曰:都鄙本作[B115],俗误读作图。 顾宁人非之,而引《嘉定县志》曰:[B115]即里也。 以每里册首一图,故不曰里而曰[B115]。 又引《萧山志》谓:改里为图,自元始。 然宁人亦失于考。 按《宋史。 袁燮传》:燮为江阴尉常平使属当赈灾,燮命每保画一图,田畴、山水、道路悉载之。 合保为都,合都为乡,合乡为县。 征发、争讼、追胥,披图可立决,以此为荒政首。 则乡都图之制起于南宋也。 (江南等省又有鱼鳞册,明洪武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量度田亩方员,次以字号,编类为册,状如鱼鳞相次,号曰鱼鳞图册。)○省今制分天下为各省,盖仍前明之制,而明则因元之旧也。 元时诸路各设行中书省,是以有省之名。 前明改行省为布政使司,而口语相沿不改,故犹称省耳。 原省之名之所起,则本于汉。 按《汉书。 昭帝纪》:帝年幼,帝姊鄂邑公主共养省中。 注伏俨曰:蔡邕云:本为禁中,门ト为禁也。 后以孝元皇后父名禁,故避之曰省中也。 卫宏《汉官旧仪》注亦曰:省中,禁中也。 成帝外家王禁贵重,朝中讳禁,故曰省。 然则本由禁中改曰省中,后世以中书、尚书诸官署设在省中,遂移为官署为名,曰中书省、尚书省。 《唐书。 杨收传》:汉制,总制群官曰省,分务而治曰寺是也。 至元设行中书省于各路,遂又移为方州之名,曰各直省也。 然行省之称,亦不自元始。 陆放翁诗:“往者行省临秦中,我亦急服叨从戎。 ”又云:“行省当年驻陇头,腐儒随牒欲西游。 ”是南宋已有行省之称,然惟四川安抚大使则称之,他尚无此名。 金宣宗时,州县为元兵残破,乃随处设行省,以治一方。 如兴定三年,有东平行省蒙古纲,河北行省侯挚。 又《苗道润传》:诏山东行省谕李琛与道润和解。 又靖安民愿隶潞州,诏河北行省审处之。 是金末亦已有行省矣。 ○履历按《魏书。 源子恭传》:时有亡人许周,伪称梁黄门侍郎。 子恭疑之,表云:“据其履历清华,则家累应不轻。 今来归化,何其孤迥? ”履历二字始见此。 《宋史。 王彦超传》:太祖欲罢诸宿将兵柄,从容置酒,召武行德等宴,谓:“卿等久临剧镇,非所以优贤之意。 ”彦超喻旨,即请老。 行德等尚自陈夙昔战功及履历艰苦。 《雷德骧传》:大宗谓宰相曰:“朕欲择转运使,所患不知其人履行。 可令德骧录京朝官履历功过之状,以便引对。 ”《毕士安传》:或荐张洎文学,太宗曰:“洎视士安词艺践历固不减,但履行远在下耳。 ”《卢知原传》:为吏部尚书,以官秩次第履历总为一书,功过殿最,开卷了然。 《石豫传》:左肤为御史,履历与豫略同。 是履历二字,至宋时始为官场成语。 ○民壮今州县官衙前给使者,有民壮,饩于官而供役,其名则起于前明。 天顺初,令召募民壮,鞍马器械悉从官给,本户有粮免五石,仍免户丁二名。 至弘治间,又令州县选取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每里佥二名或三名、五名,春、夏、秋每月操一次,冬操二歇三,遇警调集,官给行粮。 后王阳明破氵利头等贼及平宸濠,皆用其力。 此说见《涌幢小品》。 而《明史。 兵志》则云:正统二年,募军余民壮,愿自效者,人给布二匹、月粮四半。 景泰初,募直隶、山东、西民壮,守大同、紫荆等关。 弘治二年,立佥民壮法。 州县七八百里以上里佥五人,五百里里四人,三百里里三人,百里里二人。 有司训练,遇警调发,给以行粮。 富民不愿,则上直于官,官为雇募。 隆庆中,又定一家有三丁者籍一,州与大县可得千五六百人,小县可得千人。 隶抚臣操练,岁无过三月,月无过三次,练毕归农,复其身。 ○官府乘轿轿本起于南俗,山行非舟车可通,故有此器。 《史记。 河渠书》引《夏书》曰:禹山行即桥。 桥即轿也。 《汉书》:淮南王安《谏武帝伐越书》曰:舆轿而逾岭。 臣瓒曰:今竹舆车也。 江表作竹舆以行云。 是轿之为器,三代时已有之,然皆在南方,且以竹为之,如今兜子之类也。 其在北方则有辇。 《诗》云:我任我辇。 《说文》:辇,挽车也,从车从<夫夫>(音们)。 <夫夫>在车前引之,则如今之手挽车也。 手挽车其下有轮,非如后世之肩舆也。 然《左传》栾盈将为乱,范宣子使二妇人辇以如公宫。 南宫万自宋奔陈,以乘车辇其母,一日而至。 则古时惟妇人始得乘辇,其非妇人,则虽天子亦皆乘车,故周穆王犹用八骏。 《吕氏春秋》:出则以车,入则以辇。 此或秦制有用辇者,尚非肩舆也。 《史记》:汉初,天子不能具钧驷,将相或乘牛车。 又凡征召贤士,多用安车蒲轮。 而黄霸为扬州刺史,治行第一,赐车盖特高一丈。 宣帝时,蔡义给事将军幕府,家贫,常步行,门下客共为买犊车。 可见西汉有官皆乘车,或贫不能具马,则以牛驾车。 阴就以人辇,为井丹所叱,则东汉亦皆乘车也。 魏、晋以来,乘车而改用犊。 《世说》:石崇、王恺并游,日晚,争入洛阳。 崇牛数十步后迅若飞禽,恺牛绝走不能及。 又《太平广记》:王异惧妻妒,私置众妾于别馆。 妻曹氏侦知,率婢仆二十馀人,持刀欲出。 导遽命驾,亲以麈尾柄助御者打牛,乃得先去。 《宋书》:何偃乘在前,刘在后。 谓偃曰:“君辔何疾? ”偃曰:“牛骏驭精故耳。 ”朱修之拜户部尚书,牛奔,坠车折脚,乃辞尚书。 《南齐书》:陈显达诸子并精车牛,当世快牛陈世子青、王三郎乌、吕文显折角、江瞿昙白鼻,而皆集陈舍。 《南史》:商悝于张侯桥浦中得金佛像,载之长干巷,牛不肯进。 乃令牛人任牛所之,牛竟至阿育王寺。 梁武当齐明帝世,避猜忌,常乘折角小牛车。 刘之遴梦当为折臂太守,后牛奔堕车,伤右手,遂典郡。 颜延之常乘羸牛车,路逢其子竣卤簿,即屏住道侧以愧之。 《北史。 晁崇传》:道武克姚平时,牛大疫,道武所乘车巨,数百,亦同日毙。 彭城王勰遇祸时,被召入东掖门,牛不肯进,乃去牛而人挽以入。 明山宾家常乏用,因货所乘车牛,既售,仍告以牛漏蹄。 《北齐书》:中尉出清道,王公皆遥住车,去牛轭顿地,俟其过。 《隋书》:牛弘弟弼醉,射杀弘驾车牛。 弘还宅,其妻迎谓曰:“叔射杀牛。 ”弘无所怪,但云作脯。 是六朝时,上自天子,下至士大夫,皆乘牛车。 所谓短辕犊车、长柄麈尾,亦一时风尚使然也。 然其时南朝亦间有乘肩舆者。 《晋书》:陶渊明令一门生两儿舁舆。 《宋书》:武帝与范泰登彭城,泰有足疾,特命乘舆。 檀道济伐魏归,兵少敌众,乃令军士悉甲,身自乘舆,徐出外围。 《南史》:桂阳王休范反,乘肩舆至垒南。 江夏王宝元反,乘八冈舆,手执绛麾幡,随崔慧景至都。 王敬则起兵,至武进陵口恸哭,乘肩舆而前。 垣崇祖守寿春,魏人攻之。 崇祖肩舆登城,手决堰水,魏人溺死无算。 梁天监中,益州民焦僧护作乱,萧渊藻年未弱冠,自乘肩舆,巡行贼垒,击平之。 又韦体素弱,未尝乘马,每战常乘板舆,督励将士,勇气无敌。 是皆六朝已乘肩舆之证。 盖轿本南俗,浸寻而及于王公士大夫,或私用之,尚未著为定令耳。 唐都长安,承北朝之制,百官皆乘马。 《唐书》:刘知几议释奠仪曰:“古大夫以上皆乘车,以马为服。 魏、晋后以牛驾车,江左尚书郎辄乘马,则御史劾之。 颜延年罢官,乘马出入,世称放诞。 此乘马宜从亵服之明证。 今陵庙巡谒,王公册命,士庶迎娶,则盛服官履乘辂车。 他事无车,故贵贱通乘马。 比者法当驾所临,侍臣皆马上朝服,非惟不师于古,亦是取惊流俗。 ”是唐初官僚皆乘马。 李靖与侯君集同还省,君集马过门数步乃觉,靖知其有异虑。 武元衡为相,遇盗被刺,马归,始知之。 裴度马上被斫,毡帽厚,得不死,犹断鞅而去。 程大昌《演繁露》亦记唐时朝官出使,皆乘驿马,间有乘担子者,夫皆自雇。 是皆乘马不乘轿之明证。 然亦已有乘肩舆者。 马怀素、褚无量侍讲读于禁中,许肩舆至内馆。 苗晋卿年老,许肩舆至中书。 此皆特典。 其后张弘靖镇幽州,用人舆出入。 杨复恭乘肩舆至太极殿。 又《文昌杂录》:令狐荐裴坦知制诏,非裴休意也,坦入时见休愧谢,休曰:“令狐丞相之举,休何力。 ”乃顾左右肩舆而出。 《北梦琐言》:杜审权出领江西,乘肩舆出都,门生饯别于灞桥。 《五代史》:后唐庄宗将称帝,张承业自太原肩舆至魏极谏。 又庄宗以卢程为相,拜命之日,乘肩舆导从喧呼。 庄宗闻之,以问左右,对曰:“此宰相担子入门。 ”《宋史》:李为周太祖相,以病乞致仕,周祖不许,赐白藤肩舆,召至便殿勉谕。 然则宰相及大臣乘肩舆,盖自唐初有特恩赐者,其后自相沿仿,渐以成习,沿至五代,遂为常制也。 宋初百官亦乘马,王旦有控马卒,年满辞去。 公问以控马几年,曰:“五年。 ”公曰:“吾不省有汝。 ”既去,又呼问曰:“汝乃某人乎? ”盖逐日控马,但见其背,未见其面,至是因其去而见其背,方省也。 刘贡父初入馆,乘一骒马。 或规之,刘欲以青布作小系之尾后,曰:“吾俸入俭薄,因就廉值取此马以代步,不意诸君督过之深,姑为此以掩言者之口耳。 ”王荆公在金陵,尝乘驴。 或有进肩舆者,公怒曰:“奈何以人代畜! ”是可见北宋时有百官乘马之制。 《建炎朝野记》云:东都旧制,耆德大臣或宗室尊行者,特恩许乘肩舆。 高宗至磁州,宗泽以所乘轿进,黑漆紫褥,上却之。 以旧制在京百官不用肩舆,所以避至尊。 高宗是时未即位,故却不御也。 (按宗泽有所乘轿,岂是时外任官已有乘轿之制欤?)建炎元年,上驻跸维扬,以砖滑,许乘轿。 《呈史》谓唐宰相皆乘马,五代始用担子。 本朝惟文潞公年高,以太师平章军国,司马温公以病不能乘骑,乃许乘担子。 《云麓漫抄》亦云:故事,百官入朝并乘马。 政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以雪滑,暂许乘车轿,不得入宫门,候路通,仍依常制。 高宗南渡后方乘轿,遂相沿不改。 是近代乘轿,实始于宋南渡也。 筌翁《贵耳集》云:自渡江以前,无今之{乔},只是乘马。 洪容斋记绍兴三十年为参详官,各乘马赴贡院。 至淳熙十四年司贡举,则乘轿者十人而九矣。 盖南方本少马,且砖石地,不便乘骑,而又无朝廷明禁,遂不觉日趋于安逸耳。 朱国祯云:明初三品以上乘轿,四品以下乘马,在外自大使以下皆乘马,武官勋戚亦如之。 惟年老公侯及拜三公者赐轿,然后得乘。 嘉、隆以来,南京无大小皆乘舆,惟有两人四人之分。 而北京亦用肩舆出入,即兵马指挥亦然。 在外惟典史乘马,恐不久亦当变矣。 《明史。 霍韬传》:南京给事中曾钧,骑马不避尚书刘龙、潘珍轿。 龙、钧互讦奏,霍韬因劾钧,且请禁小臣乘轿。 廷议如韬奏,而南京给事御史乘轿自如。 又嘉靖中,郭宗皋为巡按行部,乘马不御肩舆。 以不御肩舆即为美谈,至入之本传,则其时皆御肩舆可知。 王新城《池北偶谈》云:今江宁、开封各官皆用暧轿施帷,余省各官不施帷,盖犹有古褰帷之意云。 ○养济院、育婴堂、义冢地顾宁人谓漏泽园之设,起于蔡京,不可以人而废法。 按《宋史。 徽宗纪》:崇宁元年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给养。 二年,又置漏泽园。 《夷坚志》亦云:崇宁间,设孤老院以养孤老,安济坊以养病人,漏泽园以瘗死者。 《通鉴》亦谓:崇宁间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朝廷课以为殿最。 谚曰:“不养健儿,却养乞儿。 不管活人,只管死尸。 ”计其时,正京当国,是以顾宁人谓起于京。 然《管子。 入国篇》:凡国都有掌孤,凡孤幼不能自生者属之。 其亲戚故人养一孤者,一子无征、养二孤者,二子无征。 有痼疾不能自存者,官收而衣食之。 是恤孤养疾,本属古制。 《南齐书》:文惠太子与竟陵王子良俱好释氏,立六疾馆以养穷人。 《梁书》:普通三年。 诏置孤独园,以恤老幼。 《后魏书》:宣武诏太常立一馆,使京畿内处疾病者咸令居处,便医治之。 《旧唐书。 武宗纪》:废天下僧寺,寻以悲田养病坊,以僧尼还俗,无人主持,恐残疾无以自给,乃命两京量给寺田,诸州或七顷,或十顷,择本处耆老勾当(盖唐时养病坊属寺僧经营)。 是恤孤养疾,六朝及唐已著为令甲而《宋史》苏轼知杭州,裒羡缗二千、黄金五十两,作病坊以处病者。 常知广德军,亦置慈幼局。 则宋亦已有之,在蔡京之前。 其漏泽园之设,《月令》已有掩骼埋。 《后汉书。 桓帝纪》:诏京师死者相枕,若无亲属者,可于官Й地葬之,表识姓名,为设祠祭。 则后汉亦早有此制。 而宋初又已著令:贫无葬地者,许以官地安葬。 见于范同奏疏。 天禧中,于京城外四禅院买地,瘗无主骸骨,每具官给六百文,幼者半之。 见《韩魏公君臣相遇传》。 又《宋仁宗纪》:嘉七年,诏开封府市地于四郊,给钱瘗贫民之不能葬者。 《神宗纪》:元丰二年,诏给地葬畿内寄之丧无所归者,官瘗之。 韩魏公镇并州日,亦官钱市田数顷,给民安葬。 是义冢之法,蔡京前已有之,亦不自京始也。 盖京特踵其法,遍行州郡以沽誉,并入之课程耳。 叶石林守许昌日,有押运使宋升,以营造西内需用灰布,竭牛羊骨不足,至取漏泽园人骨屑灰用之。 其时正京在朝,若果力行善政,则权相方设园瘗骨,臣下敢即取骨作灰乎? 宁人亦未知深考,而谓善政之始于京,不免为京所欺也。 宋淳七年,创慈幼局,乳遗弃小儿。 民间有愿收养者,官为倩贫妇就局乳视,官给钱米。 此又后世育婴堂之始。 《香祖笔记》:杭州养济院,祀严嵩为土地神。 说者谓嵩籍没后,寄食于养济院而死,故祀之于院。 按《清波杂志》:蔡京死于潭州,数日不得殓,以青布裹尸,藁葬漏泽园。 然则京亦可祀于漏泽园为土地神也欤? 发布时间:2025-12-10 22:31:44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31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