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四 内容: 徽宗皇帝追复元祐党人崇宁四年九月,九鼎成。 己亥,御笔手诏:『元祐奸党诋讪先帝,罪在不赦。 曩屈常宪,贷与之生,屏之远方,固无还理,弃死贬所,岂不为宜? 今先烈绍兴,年谷丰稔,铸鼎以安庙社,作乐以协神民。 嘉祥荐臻,和气浃洽,肆颁赦宥,覃及万方。 兴造邦诬,久责遐裔,一夫失所,朕尚侧然,用示至仁,稍从内徙,服我宽德,其革尔心。 应岭南移荆湖,荆湖移江淮,江淮移近地,惟不得至四辅畿甸。 除上书已经量移及近乡人外,依下项州:一、今来朝廷宽恩,所移州军不见得地里远近。 窃虑所移,却有远近妨碍去处不同。 限指挥到五日内,许经州自陈乞去处,本州入急递申尚书省,即不得陈乞非合移路分及拘碍去处。 如愿依旧者亦听。 一、今来系特降诏许量移,今后有司不得用例检举量移,违者以违制论。 一、量移诸州人离州日,并免伴送,具起离及到日申尚书省。 邹浩,昭州移汉阳军。 陈次升,循州移鄂州。 余爽,封州移潭州。 范正平,龚州移岳州。 范柔中,雷州移全州。 黄庭坚,宜州移永州。 陈瓘,廉州移郴州。 任伯雨,昌化军移道州。 张庭坚,象州移复州(二年八月一日自鼎移象,三年四月一日,却移桂州)。 龚夬,化州移桂阳监(二年八月一日自象移化)。 李祉,英州移汝州。 王道,韶州移郴州。 梁弼,琼州移归州。 陈恂,南恩州移峡州。 马谂,南恩州移岳州。 王履,新州移归州。 郭子旂,宾州移峡州。 赵希德,宾州移荆门军。 王长民,循州移江宁府。 张林,白州移衡州。 范纯粹,鄂州移宣州。 阎守勤,全州移涟水军。 王化基,高州移全州。 曾布,衡州移舒州(廉口舒任)。 刘安世,光州移江州。 孙琮,荊门军移海州。 马涓,澧州移荆门军[1]。 李深,复州移建昌军。 曾纾,永州移和州。 蔡克明,桂阳监移饶州。 郑居简,邵州移滁州(三年四旦一日编管信州)。 韩忠彦,济州移相州(磁副济置。)范纯礼,徐州移单州(静江使副。)安焘,建昌军移襄州。 王古,温州移徐州。 曾肇,汀州移台州(明年正月十七复官。 其置汀州在二年七月十五日)。 朱师服,兴国军移秀州。 张耒,黄州移兖州。 吕希纯,汝州移河阳。 王觌,临江军移润州。 丰稷,建州移婺州。 张舜民,房州移虢州。 谢文瓘,邵武军移处州。 龚原,和州移湖州。 吴安逊,汉州移汝州。 冯说,徐州移汝州。 梁安国,齐州移泽州。 王箴,通州移陕州。 曾焘,歙州移单州。 裴彦臣,池州移广德军。 朱绂,福州移睦州。 李穆,金州移邓州。 邓世昌,密州移唐州。 王化臣,青州移济州。 李之仪,太平州移唐州。 江公望,南安军移衢州。 陈棺,归州移光州。 吕本中《杂记》:崇宁间,蔡京每谓人:『如刘安世,更雄捣硙磨,亦只说元祐是也。』京执政久,亦时有长者之言。 尝有乞将元祐臣僚编置远恶州郡者,京曰:『元祐人本无大罪,止是不合改先帝法度耳。』其后蔡京得保首领以没,未必不缘其有长者之语也。 崇宁五年正月戊戌,是夕,彗星出西方,由奎贯胃、昴、毕,至戊,没。 乙巳,诏以星文变见,避正殿,损常膳。 中外臣僚等,并许直言朝廷阙失(实有)。 又诏:『应元祐及元符末系籍人等人,合既迁谪,累年已足惩戒,可复仕籍,许其自新。 朝堂石刻,已令除毁。 如外处有奸党石刻,亦令除毁,今后更不许以前事弹纠,常令御史台觉察,违者劾奏(实无)。』诏旨有此,《实录》乃削去,不知何意也。 丁未,大赦天下,应合叙用人,依该非次赦恩与叙;应见贬责命官未量移者,与量移;应官员犯徒罪以下,依条不以赦降去官原减者,许于刑部投状,本部具元犯因依闻奏,未断者并仰依令赦原减。 诏:『已降指挥,除毁元棺奸党石刻及与系籍人叙复注拟差遣,深虑鄙浅愚人妄意臆度,窥伺间隙,驰骛抵巇,觊欲更张。 熙、丰善政,苟害继述,必置典刑。 宜喻迩遐,咸知朕意。』(实有)中书省勘会崇宁二年三月六日已后所降元祐奸党指挥共二十二项,诏除冲罢外,其逐项指挥并罢。 二年三月乙酉(六日)、七月乙巳(二十九)、九月壬午(六日)、癸巳(十七)、辛丑(二十五)、乙巳(二十九)、十月庚午(五日)、十一月辛巳(五日)、十二月己未(十四)、庚申(十五)、壬戌(十七)、己巳(二十四)、三年六月甲辰(三日)、戊午(十七)、七月壬申(一日)、戊寅(七日)、丙申(二十五)、四年二月己酉(十日)、五月戊申(十二)。 已上共十九项,余三项当考。 今检讨得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八月二十八日、十二月三十日诏凡三项,不知即是此否,姑附见,更详考(上二十五项并见《元祐党籍》)。 庚戌,三省同奉圣旨,依下项收复:曾任宰臣执政官:刘挚,追复朝请大夫。 梁焘,追复朝请大夫。 李清臣,追复左中散大夫(故雷户)。 王岩叟,追复宣义郎。 轻第二等:责授磁州团练副使韩忠彦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责授廉州司户参军、舒州居住曾布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静江军节度副使、单州安置范纯礼叙复左朝议大夫[3]、提举鸿庆宫。 责授祁州团练副使安焘叙复中大夫、提举鸿庆宫。 中大夫、衮州居住刘奉世提举明道宫(四年九月五日自沂徙兖)。 左朝议大夫章惇追复太中大夫。 轻第三等:追贬祁州团练副使黄履追复中大夫。 曾任待制以上官:苏轼追复宣义郎。 刘安世叙复承议郎。 曾肇叙复朝散郎。 邹浩叙复承奉郎,归常州。 朱光庭追复宣德郎。 轻第二等:孔文仲追复奉议郎。 范纯粹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宫。 丰稷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官。 王古叙复朝请郎、管勾明道宫。 勒停人:张舜民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 朱师服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师服安置兴国军在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除名勒停人:谢文瓘叙复承议郎、管勾太极宫。 贾易叙复朝奉郎、管勾玉局观。 吕希纯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极观。 杨畏叙复朝散郎、管勾崇禧观。 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陈次升,复朝奉大夫、知漳州。 降授朝奉大夫、提举崇福宫郭知章知虔州。 朱绂特授朝散大夫、知福州。 朝请大夫叶祖洽知建州。 (祖洽未行,丁家艰。 上官均志墓云:『大观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知洪州。』)文臣官重第一等勒停人:任伯雨,特授承务郎。 范柔中、邓考甫、龚夬、陈瓘并叙承务郎。 考甫依旧致仕(邓考甫叙复承务郎,依旧致仕。 元本无之。 今自后掇取增入。 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与范柔中俱不许放还,却不见其致仕月日)。 张庭坚,叙复承务郎,与监庙差遣。 马涓,叙复承事郎。 封觉民,追复承事郎。 文臣余官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黄庭坚,叙复奉议郎。 陈祐、李祉、并叙复宣德郎。 责授黄州别驾张耒,叙复承议郎。 李深,叙复承议郎。 李之仪,叙复朝奉大夫。 周谊,叙复朝散郎。 孙琮,叙复承事郎。 胡端修,叙复宣德郎。 赵令畴,叙复朝奉郎。 吴安逊、梁安国,并叙复宣义郎。 王箴,叙复奉议郎。 曾纡,叙复承事郎。 文臣余官勒停人:江公望,叙复宣德郎、监东岳庙。 李积中,叙复宣德郎。 汪衍,叙复承议郎。 梁宽,叙复朝奉大夫。 沈千、曹兴宗,并叙复承议郎。 王极,叙复宣德郎。 陈师锡,叙复朝请郎。 杨瑰宝,叙复朝请郎。 陈弁、洪刍、周锷,并叙复宣德郎。 黄安期,叙复奉议郎。 高渐,叙复承事郎。 萧利,叙复承议郎。 赵越,叙复右朝议大夫。 滕友,叙复朝奉郎。 陈唐,叙复宣德郎。 李昭玘,叙复朝散郎。 倪直孺、王巩,并叙复承议郎。 高茂华,叙复承事郎。 欧阳棐,叙复朝奉大夫。 陈察,叙复朝请郎、提举崇福宫。 廖正一,叙复奉议郎、监西岳庙。 刘唐老,叙复朝请郎。 杨彦璋,叙复朝散大夫。 张恕,叙复朝奉郎、管勾灵仙观。 梁士能,叙复左朝议大夫。 钱景祥,叙复承议郎。 李夷行,叙复朝请郎。 黄庭坚以下至李夷行,并吕希哲、张保源、毕仲游、常安民、晁补之、李格非、朱光裔、黄隐、苏嘉、种师极、吴安诗,并令吏部与监庙差遣。 内见任宫观、岳庙差遣人依旧。 程颐,叙复宣义郎,依旧致仕。 吴处厚,追复朝奉郎。 张夙,追复承事郎。 文臣余官轻第二等[3]:秦希甫,叙复朝散大夫。 降授宣德郎都贶,叙复朝散郎。 朝散郎钟正甫[4],叙复朝奉大夫。 许端卿,叙复承议郎。 向级,叙复左朝议大夫。 秦希甫以下并韩治,令吏部与知州差遣。 选人轻第二等:吕谅卿  郑 侠  余 爽  范正平  杨 琳  苏 眪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祐  李 新冯百药  赵 峋  李 杰  李 贲  郭执中  石 芳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  周永徽鲜于绰  王 贯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以上并于旧资上降两资收叙,送吏部与合入差遣,內无资可降人,依条注远小处。 于 肇  黄 迁  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梅君俞  寇宗颜  张居厚  李 修  黄 才  曹 盥侯显道  周遵道  林 肤  宋寿岳  王 交  张 溥许安修  胡 潜  董 庠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梁俊民  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江 洵  王公彦方 适  鹿敏求以上并令吏部注在外合入差遣。 叶世英,复假承务郎,不理选限。 吕彦祖、何大正,并许入学。 衡钧、衮公适,并与追复旧官资任。 王察,于旧资上降两资追复。 以上见在人并在外任便居住,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 内身亡者,据今来追复官品合得遗表恩泽,三分减一零数比类施行。 一名者不减。 十七日庚戌叙复刘挚等官,《实录》并削去,甚无谓也。 今用诏旨及《宣和录》追书,或须稍删之。 癸丑,诏:『元祐系籍人等,石本已令除毁讫。 所有省部元镂印板并颁降出外名籍册,并令所在除毁,付刑部疾速施行。』丁巳,诏曰:『日者符祐邪臣,乘间擅权,变乱政事,奸朋并兴,肆为诬讟,诬诋宗庙。 乖父子之恩,隳君臣之义。 推原用心,罪在不赦。 朕既承祖宗用德为治,明示好恶,止从窜斥,以为天下万世臣子之戒。 累年于兹,不忍终弃,是用差次,蠲叙复,畀禄秩,惟些不恩,顾岂复用? 尚虑奸朋,妄意私议害国,士大夫狃于邪说,胥沦溺以败类,朕甚悼焉。 布告天下,明谕朕意,毋惑。』戊午,御笔:『元祐系籍人,石本已令除毁讫。 所有从初降黜子孙、亲属职名,拘碍差注、荐举并脚色保状,立项声说,及不得取应者,并量等第与宽释,可速立法闻奏。』是日,随龙官郝随令任便居住,谢仅与知州差遣,陈彦修、卢逢原、吴珪、范致明并与知军差遣,陈羔、李熙载、元书、费恕、李景夏、慕容将美、石悈、卢君佐、田望、曾谠、李琰[5]、蔡肇、霍汉英,并令吏部与合人差遣。 郝随以下十八人并诏旨当考。 谢仅二月十六日知光州。 己未,中书省言:『近降恩霈,除石刻责降人已别降指挥外,余未经检举叙复人数不少。』诏落职及曾任京职事官监察御史已上,并开封推、判官及监司人,令刑部限半月类聚,一并申尚书省取旨外,其未复官并未复旧差遣人,并令刑、吏部不候投状,各限两月,内赃罪及私罪情重人,与依条叙复。 其公罪不以轻重,私罪情轻人,并复旧官,及与未责降已前本等差遣,如叙至两官以上者取旨。 三月戊戌,诏: 『应旧系石刻人,除第三等许到阙外,余并不得到阙下。 其前降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指挥更不施行。』勘会除第二等张士良今年二月十六日奉御宝批,为系哲宗皇帝随龙人,持许任便居住外,曾任宰臣执政等官:第一等司马光  吕公著  吕大防  刘 挚  梁 焘王岩叟  苏 辙  李清臣第二等:文彦博  章 惇  范纯仁  王 珪  韩忠彦曾 布  王 存  郑 雍  傅尧俞  赵 瞻韩 维  孙 固  范百禄  胡宗愈  范纯礼刘奉世  安 焘第三等:张商英  蒋之奇  黄 履  陆 佃曾任待制以上官第一等:苏 轼刘安世  范祖禹 孙 升 曾 肇邹 浩  朱光庭第二等:姚 勔  赵君锡  马 默  孔武仲  孔文仲吴安持  钱 勰  李之纯  孙 觉  鲜于侁赵彦若  赵 卨  王钦臣  李 周  王 汾韩 川  顾 临  贾 易  吕希纯  王 觌范纯粹  吕 陶  王 古  丰 稷  张 问杨 畏  谢文瓘  岑象求  上官均  叶 涛杨康国  朱师服第三等:陈次升  周 鼎  徐 勣  路昌衡  董敦逸郭知章  龚 原  朱 绂  叶祖洽余官第一等:孔平仲  任伯雨  尹 材  陈 瓘  范柔中邓考甫  封觉民  张庭坚  龚 夬  汤 馘马 涓第二等:黄庭坚  欧阳棐  刘唐老  秦 观  王 巩吕希哲  杜 纯  吴安诗  张保源  司马康张 耒  宋保国  黄 隐  毕仲游  常安民余 度  郑 侠  晁补之  常 立  程 颐唐义问  余 卞  李格非  孙 谔  陈 郛朱光裔  苏 嘉  王 回  李希绩  欧阳中立吕 俦  叶 伸  李茂直  吴处厚  李积中商 倚  陈 祐  虞 防  李 祉  李 深李之仪  范正平  曹 盖  杨 琳  赵 昞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佐李 新  衡 钧  衮公适  冯百药  周 谊孙 琮  王 察  汪 衍  赵 峋  胡端修李 杰  李 贲  赵令畴  郭孰中  石 芳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吴安逊  周永徽  高 渐  张 夙  鲜于绰吕谅卿  王 贯  朱 统  吴 明  梁安国王 古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  王 箴鹿敏求  江公望  曾 纡  高士育  邓忠臣种师极  钱景祥  周 綍  何大正  吕彦祖梁 宽  沈 千  曹兴宗  罗鼎臣  刘 勃王 拯  黄安期  陈师锡  于 肇  黄 迁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梅君俞寇宗颜  张 居  李 修  逢纯熙  南遵裕黄 才  曹 盥  侯固道  周遵道  林 肤葛 辉  宋寿岳  王公彦  王 交  张 溥许安修  刘吉甫  湖 潜  董 祥  杨瑰宝倪直孺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  梁俊民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叶世英  谢 潜陈 唐  刘经国  扈 充  张 恕  陈 并洪 刍  周 锷  萧 利  赵 越  滕 友江 洵  方 适  李昭玘  陈 察  高茂华杨彦璋  廖正一  李夷行  彭 醇  梁士龙第三等:韩 治  都 贶  秦希甫  许端卿  向 级钟正甫内臣第一等:张茂则  梁惟简  陈 衍  王化基第二等:梁如新  裴彦臣  李 倬  谭 康  窦 钺王 道  赵 约  黄卿从  冯 说  曾 焘苏舜民  杨 偁  梁 弼  陈 恂  张 珠李 偁  阎守勤  王 绂  李 穆  蔡克明邓世昌  郑居简  王化臣第三等:张 祐武臣第一等:郭子旂  马 谂  王长民第二等:王 履  任 濬  李 永  张 巽  李 备王献可  胡 田  赵希德  王庭臣  吉师雄钱 盛  吴休复  高士权  李 遇  潘 滋李 珫  崔昌符  李嘉亮  刘延肇  李 基第三等:姚 雄二月十六日诏,当考。 二月十四日,除高阳副总管。 四月丁丑,臣僚言: 『伏睹知江宁府徐勣、知虔州郭知章、新知漳州陈次升、知福州朱绂,是四人者,皆元佑奸党,诋诬宗庙,附会邪党。 今任以牧守,尚典方面,岂能奉行法令,体朝廷继述之意哉? 舆论纷然,咸以谓典刑若此,恐非所以明是非、示好恶于天下。 若行放罢,予以宫祠,尚为优幸。』诏朝请大夫、知江宁徐勣提举崇福宫,朝奉大夫、知虔州郭知章提举鸿庆宫,朝奉大夫、新知漳州陈次升提举明道宫,朝散大夫、知福州朱绂提举洞霄宫。 七月壬辰,诏:『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到阙者已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 集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仍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 一、系旧籍人子弟,曾任监司以上职事而身无显罪者,令本部特与升一等资任差注。 一、系旧籍人子弟,不许注授在京差遣,其余亲属,不得注在京应奏官司差遣。 一、应旧系石刻人,并不许到阙。』先是,臣僚上言:『自正月十四日降指挥,后来系籍人亲属并上书邪等人稍辐凑阙下,守候差遣,或就吏部注拟在京官司。 当时朝廷应天以实,内修政事,理固当然。 窃恐浸久,有害绍述,宜略为防限,以示好恶。』故有是诏。 十一月癸丑,臣僚上言:『伏睹崇宁五年七月三日敕:「应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 而今许到阙者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籍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 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陛下恢至仁之德,开自新之路,不忍终弃,复列仕途,兹诚尧、舜之用心也。 又虑浸久,有害绍述,故略为防限,以示好恶。 然到阙而见讫赴部,初无日限。 臣愚伏望圣慈特降睿旨[6],应系旧籍人子弟许到阙者,若到阙三日,即令投下文字,朝见讫,三日即令赴部。 所有集注、直差、朝辞、出门,自从旧条,则异趣之徒,不得倚法之脱略,而害绍述之圣政。 若乃上书邪等人公肆狂妄,非上之所建立,所谓躬自蹈之,殆与系籍子弟连坐者异矣。 是宜得罪,重于子弟。 陛下纵以仁心,矜贷此曹,亦当固为防限。 臣愚以为宜于七月三日敕内添入「上书邪等」,庶几继志述事,明示四海,仁心义政,并用不废。 天下幸甚!』从之。 大观二年三月戊辰,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检会今年正月一日赦书,元祐之初,奸臣乘间得罪放废,言念岁月之久,屡更赦宥,怀奸睥睨,报怨不已,公肆诬诋,罪在宗庙,朕不敢贷。 其尚及贬所,或情轻法重,例被放弃,或非身自犯,因人得罪,止缘贪冒,附会朋比,或志匪诬谤,言有近似,或缘辨理,语涉讥讪,或止因职事,偶涉更改。 凡此之类,可据元贬责罪犯审量其情,分轻重等第,取情理轻者与落罪籍,特与甄叙差遣。 今将元编类册内,依详赦文,先次看详到孙固、陆佃、王存、蒋之奇、赵瞻、安焘、顾临、张问、朱师服、钱勰、王钦臣、杨畏、李之纯、王纷、马默、周鼎、向级、李昭玘、欧阳棐、陈察、梁士能、杨彦章、李贲、钟正甫、许端卿、赵彦若、贾易、姚勔、吕希绩、欧阳中立、叶伸、陈郛、朱光裔、苏嘉、吴俦、常立、李茂直、司马康、都贶、邓忠臣、廖正一、吕希哲、秦希甫、张耒、杜纯四十五人。』诏除孙固、安焘、贾易外,余并出籍。 寻又看详到叶祖洽、郭知章、上官均、朱绂、种师极、钱景祥等六人。 诏并出籍。 诏旨六月十九日可考。 初草王珪、孙固出籍在四月十三日,今不取。 《实录》并不载党人出籍事,甚无谓也。 六月戊戌,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7]:『除节次看详中纳孙固等六十人外,今依赦看详到韩维、杨康国、赵卨、鲜于侁、龚原、董敦逸、吕希纯、岑象求、孔武仲、叶涛、唐义问、余卞、宋保国、李深、陈祐、商倚、李之仪、范正平、李祉、韩治、曾纡、黄隐、马谂、王履、任濬、赵希德、郭子旂、刘延肇、钱盛、吴休复、崔昌符、李遇、李珫、吉师雄、赵希夷、王庭臣、高士权、李永、王献可、李嘉亮、姚雄、潘滋、高茂华、滕友、张溥、梅君俞、杨瑰宝、林肤、彭醇、吕彦祖、陈唐、曹盥、王守、曹兴宗、高公应、黄才、江公望、黄安期、梁俊民、王贯、张集、鹿敏求、李贲、高士育、逢纯熙、赵令畴、倪直孺、沈千、宋寿岳、侯顾、赵越、周锷、萧利、高遵裕、刘渭、杨琳、邓允中、董祥、王交、杨朏、于肇、刘勃、许尧辅、谢潜、张夙、何大正、张裕、洪刍、鲜于绰、李积中、冯百药、衮公适、李新、许安修等九十五人。』诏并出籍。 诏旨故事三月二十八日可考。 《实录》无党籍事。 戊申,三省检会大观二年正月一日赦书内一项,应元祐党人,不以存亡及在籍,可特与叙官。 勘会前任宰臣执政官见存人韩忠彦、苏辙、安焘。 安焘此月十四日已卒,三省检会盖在此前。 身亡人文彦博、吕公著、吕大防、刘挚、曾布、章惇、梁焘、王岩叟、李清臣、范纯礼、黄履。 诏见存人与复一官。 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韩忠彦特授通直大夫,降授朝散大夫苏辙可特授朝散大夫,中奉大夫、提举鸿庆宫安焘可特授中大夫,故降授太子太保、潞国公文彦博可追复太子太保,故追复左光禄大夫吕公著可追复右银青光禄大夫,故追复太中大夫吕大防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请大夫刘挚可追复朝议大夫,故太中大夫曾布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左中大夫章惇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散大夫梁焘可追朝请大夫,故追复宣义郎王岩叟可追复宣德郎,故追复左中散大夫李清臣可追复中大夫,故追复左朝议大夫范纯礼可追复左中散大夫,故追复中大夫黄履可追复太中大夫。 初草六月二十九日敕。 校勘记[1]澧州 原本作『浓州』,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五改。 [2]单州 原本作『军州』,据《宋史·范纯礼传》改。 [3]轻第二等 原本作『轻第三等』,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改。 [4]钟正甫 原本脱『钟』字,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5]李琰 原本『琰』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6]睿旨 原本『睿』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7]言 原本无此字,据文意补。 发布时间:2025-11-24 20:37:47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30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