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五十八 内容: 神宗皇帝欧阳修诬谤庆历五年八月甲戌,降河北都转运按察使[1]、龙图阁直学士欧阳修知滁州(事见《韩欧石贵罢》)。 至和元年七月戊子,龙图阁直学士、吏部郎中欧阳修知同州。 先是,修守南京,以母忧去。 服除入见,上恻然怜修发白,问在外几年? 今年几何? 恩意甚至。 命判吏部流内铨。 小人恐修用,乃伪为修奏乞汰内侍挟恩、今为奸利者,宦官人人忿怨。 杨永德者,阴求所以中修,会选人张俅、胡宗尧例改京官,批书以二人尝犯法,并循资。 宗尧前任常州推官,知州以官舟假人,宗尧连坐。 及引对,修奏宗尧所坐薄,且更赦去官,于法当迁。 谗者因是言:宗尧,翰林学士宿子,故修特庇之,夺人主权。 修坐是出守。 修在铨曹未浃旬也。 八月癸巳,判吏部南曹、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吴充同知太常礼院,同判吏部南曹、太常丞、直集贤院冯京同判登闻鼓院。 二人皆以胡宗尧故易任。 充上疏为欧阳修辩,不报。 敕修罢判流内铨。 知谏院范镇言:『铨曹承禁中批旨,疑则奏禀,此有司之常也。 今谗人以为挠权,窃恐上下更相畏,谁敢复论是非? 请出言者主名正其罪,复修等职任。』凡再言之,帝意解,而宰臣刘沆亦请留修。 帝谓沆曰:『卿召修谕之。』沆曰:『修明日陛辞,若面留之,则恩出陛下矣。』戊申,令修刊修《唐书》。 治平四年正月丁丑,神宗即位。 三月,降工部侍郎、御史中丞彭思永为给事中、知黄州,主客员外郎、殿中侍御史里行蒋之奇为太常博士、监道州酒税。 先是,监察御史刘庠劾参知政事欧阳修入临福宁殿,缞服下衣紫衣。 上寝其奏,遣使谕修令易之。 朝论以濮王追崇事疾修者众,欲击去之,其道无由。 有薛良孺者,修妻之从弟也,坐举官被劾,内冀会赦免,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良孺竟坐免官,怨修切齿。 修长子发娶盐铁副使吴充女,良孺因谤修帷簿事连吴氏。 集贤校理刘瑾与修亦仇家,亟腾其谤。 思永闻之,以语其僚属之奇,之奇始缘濮议合修意,修特荐为御史,方患众论指目为奸邪,求所以自解,及得此,遂独上殿劾修,乞肆诸市朝。 上疑其不然,之奇引思永为证,伏地叩首,坚请必行。 之奇初不与同列谋之,后数日,乃以奏藁示思永,思永助之奇,言修罪当贬窜,且曰:『以阴讼治大臣诚难,然修首建议濮园事犯众怒。』上乃以之奇、思永所奏付枢密院。 修上章自列曰:『之奇诬罔臣者,乃是禽兽不为之丑行,天地不容之大恶。 臣苟有之,是犯天下大恶;无之,是负天下至冤。 犯大恶而不诛,负至冤而不雪,则上累圣政,其体不细。 乞选公正之臣辨理,先次诘问之奇所言:是臣闺门内事,自何所得? 因何彰败? 据其所指,便可推寻,尽理根穷,必见虚寔。』上初欲诛修,以手诏密问天章阁待制孙思恭,思恭极力救解,上寤,复取之奇、思永所奏以入,并修章批付中书,令思永、之奇分析所闻,具传达人姓名以闻。 之奇言得自思永,而思永辞以出于风闻,年老昏缪,不能记主名。 且言:『法许御史风闻言事者,所以广聪明也。 若必问其所从来,因而罪之,则后不得闻矣。 宁从重谪,不忍塞天子之言路。』因极陈大臣朋党专恣非朝廷福。 修复言:『之奇初以大恶诬臣,本期朝廷更不推穷,即有行遣。 及累加诘问,惧指出所说人姓名,朝廷推鞫,必见虚妄,所以讳而不言。 臣忝列政府,动繫国体,不幸枉遭诬陷,惟赖朝廷推究虚实,使罪有所归。』章凡三上,而充亦上章,乞朝廷力与辨正虚寔,明示天下,使门户不致枉受污辱。 于是上复批付中书曰:『凡朝廷小有关失,故许传议闻奏。 岂有致人大恶,便以风闻为托? 宜令思永等不得妄引浮说,具传达人姓名,并所闻因依,明据以闻。』思永与瑾同乡,力为瑾讳,乃言:『臣待罪宪府,凡有所闻,合与僚属商议,故对之奇说风闻之由。 然暧昧无定,当戒之奇勿言,无所逃罪。』而之奇亦奏:『此事臣止得于思永,遂以上闻。 如以臣不当用风闻言大臣事,臣甘与思永同贬。』故思永、之奇同降黜。 上手诏赐修曰:『数日来,以言者污卿以大恶,朕晓夕在怀,未尝舒释。 故数批出,诘其所从来,讫无以报。 前日见卿文字,力要辨明,遂自引过。 今日已令降黜,仍榜朝堂,使中外知其虚拟。 事理既明,人疑亦释,卿宜起视事如初,无恤前言。』它日,上谓吴奎曰:『蒋之奇敢言,而所言暧昧。 既罪其妄,欲赏其敢。』奎曰:『赏罚难并行。』乃止。 《墨吏·孙思恭传》云:思恭性不忤物,犯之不校。 欧阳修初不知思恭,以为诈。 及修为言者所攻,上将诛修,手诏密问思恭,思恭极力救解。 《朱史》以为:『言者攻修,先帝加诘问。 既辩明,赐手诏召之。』岂有诛修之意? 遂删去。 按:司马光《日记》以之奇等奏付枢密院,后数日,乃复取入,密诏问思恭。 必非《墨史》之妄,今仍掇取附见。 壬申,尚书左丞、参知政事欧阳修为观文殿学士、刑部郎中[2]、知亳州[3]。 彭思永等既以论修贬,而知杂御史苏案、御史吴申言犹不已,修亦三表乞罢,故命出守。 初,英宗以疾未亲政,太皇太后垂帘,修与二三大臣主国论,每帘前奏事或执政聚议,事有不合,未尝不力争。 台谏官至政事堂论事,事虽非己出,同列未及启白,而修已直前折其短。 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请[4],前此执政多媕阿不明白是非,至修,必一二数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 用是怨诽者益多。 英宗尝称修曰:『性直不避众怨。』修亦尝诵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既出守,遂连上六表乞致仕,不从。 修年才六十也。 司马光弹劾治平四年四月丙寅,命翰林学士司马光为御史中丞。 癸酉,司马光始受御史中丞诰,奏疏曰:『臣蒙陛下拔于众臣之中,委以风宪。 天下细小之事,皆未足为陛下言之,敢先以人君修心治国之要为言,此诚太平之原本也。 臣闻修心之要有三,一曰仁,二曰明,三曰武。 仁者,非妪煦姑息之谓也。 修政治,兴教化,育万物,养百姓,此人君之仁也。 明者,非烦苛伺察之谓也。 知道义,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此人君之明也。 武者,非强亢暴戾之谓也。 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此人君之武也。 故仁而不明,犹有良田而不能耕也;明而不武,犹视苗之秽而不能耘也;武而不仁,犹知获而不知种也。 三者兼备,则治国而强,阙一焉则衰,阙二焉则危,三者无一焉则亡。 自生民以来,未之或改焉。 治国之要亦有三,一曰官人,二曰信赏,三曰必罚。 夫人之才性各有所长,官之职业各有所守。 自古得人之盛,莫若唐虞之际,稷、契、皐陶、垂、益、伯夷、夔、龙各守一官,终身不易。 苟使之更来迭去,易地而居,未必能尽善也。 故人主诚能收采天下之英俊,随其所长而用之,有功者劝之以重赏,有罪者威之以严刑,譬之乘轻车、驾骏马,总其六辔,奋其鞭策,何往而不可至哉? 昔仁宗时,臣初为谏官上殿,首曾敷奏此语。 先皇帝时,臣曾进历年图,又以此语载之后序。 今幸遇陛下始初清明之政,虚心下问之际,臣复以此语为先者,诚以臣平生力学,所得至精至要尽在于是。 愿陛下勿以为迂润【杰按:润,应为"阔"之误】,试加审察,若果无可取,则臣无所用于世矣。』论宰相不押班(元本事)。 六月庚申,兵部负【杰按:负,为"员"之误】外郎、直龙图阁兼侍读王广渊知齐州。 先是,司马光言:『王广渊以小人之质,负倾巧之才,外依政府,内结近习。 国家本以馆阁宠贤彦,迩英待儒雅,皆非广渊所宜滥处。 伏望夺去职名,除一远地监当,亦足以醒天下之耳目。』御史蒋之奇亦言:『广渊人品庸凡,天资险谲。 先帝校自常僚,置之文馆,不思献纳忠规,而乃肆为奸佞。 方擢用之际,司马光列章数十上,事寝不行,愈自矜夸藩邸故旧,入则结高居简为内应,出则与孙固为死交。 陛下重明初升,四海皆照,岂容魑魅,尚在朝廷?』广渊亦自请郡,故有是命。 既而光又言:『今闻广渊带职知齐州,仍赐章服,乃是赏之,非黜也。 向使广渊自改官以来谨身守分,不为奸谄,以至今日,不过作第二任通判。 今所得乃如此,岂可谓奸谄无益哉? 且陛下使广渊补外者,心已知其奸邪之迹也。 今复以职名章服宠之,是劝人效广渊所为,恐非国家之福。』不听。 广渊入辞延和外殿,上哀恸久之,卫士皆感泣。 七月戊寅。 上初即位,内臣以覃恩升朝者皆罢内职,独勾当御药院高居简等四人留如故。 天章阁待制孙思恭尝以为言,上曰:『居简有功。』思恭退,询于人,云:『刘庠之绩建储也,居简觇见「太子」二字,亟报上于颍邸。 及英宗升遐,居简亟出召二府。 中宫闻之怒,诘居简曰:「召二府,谁之命也?」居简曰:「太子令召之。」又于怀中探黄衣以被上体。 此上所谓有功者也。』思恭复奏疏:『陛下先帝之嫡长子,当为嗣者,非陛下而谁? 居简当先帝大渐之时,已怀二心,私自结纳,又矫称太子之命召两府,以累陛下孝德,此皆当诛之罪,奈何反以为功?』上不听。 司马光奏言:『居简性资奸回,工谗善佞,久处近职,罪恶甚多。 谨案:祖宗旧制,勾当御药院官至内殿崇班以上,即须出外。 盖以日月浸久,官资稍高,则防其凭恃威灵,窃弄权柄,远鉴汉、唐之祸,深为子孙之虑故也。 陛下即位之初,内臣以覃恩迁官者尽补外职,独留御药院四人,天下首以此一事讥陛下之失。 况居简于众人之中最为狡猾,伏望遵祖宗旧典,应御药院官至崇班以上者,尽授以向外差遣。 其高居简乞远加窜逐,以解天下之惑。』又言:『居简所能,止于谗佞。 佞者,不过巧言令色,希意迎合,快人主之欲以市其权,使人主溺于荒宴而不自知也。 谗者,不过离人君臣,间人骨肉,惑人主之心以固其恩,使人主陷于倾危而不自悟也。 有是二者,其可近乎? 或闻陛下欲待居筒自求引退,臣未晓所谓。 若国之大臣耆年有德,闻望素高,一日偶有小失,未为外人所知,陛下务存终始,使自引去,以全其名则可矣。 若居简闺闼小臣,罪盈恶积,所宜肆诸市朝,以戒俭人,而尚足为之隐乎?』壬午,光对延和殿,又极言之。 上曰:『祔庙毕,自当去。』光曰:『闺闼小臣,何系山陵先后? 彼知当去而置肘腋,尤非所宜。 舜去四凶,不为不忠;仁宗贬丁谓,不为不孝。』上命留札子,光请以付枢密院。 上从之。 癸巳,高居简为供备库使,罢御药院。 司马光累劾居简,上虽以章付枢密院,犹未施行。 光言与居简难两留,求外郡,请对。 吕公弼曰:『光今日必决去就。』时光立殿下,上指之曰:『已来矣!』公弼曰:『陛下欲留居简,必逐光;欲留光,必逐居简。 居简内臣,光中丞,顾择其重者。』上曰:『今当如何?』公弼曰:『罢其御药,优迁一官可矣。』上命与供备,曰:『光得毋复争?』公弼曰:『待光上殿,但语以居简已出矣,光必自止。』上从之。 光因曰;『凡左右之人,不须才智,但令谨朴小心不为过,斯可矣。』八月辛亥,司马光言:『臣窃闻陛下好令内臣采访外事,及问以群臣能否,臣愚窃以为非也。 陛下内有两府、两制、台谏,外有提转、牧守,皆腹心耳目,股肱之臣也。 陛下诚能精择其人,使之各举其职,荐举贤能,纠案奸慝,论政事得失,述民间利病,皆令列于奏牍,明白啟陈,其尸禄偷安及挟私欺罔者,小则罢黜,大则诛窜,谁则不尽公竭诚,以承休德? 如此,则天下之事犹一堂之上,陛下何患于不知哉? 今深处九重之内,询于近习之臣,采道听途说之言,纳曲肘附耳之奏,不验虚实,即行赏罚,臣恐谗臣得以逞其爱憎,而陛下为之受其讥谤也。 近闻王中正差往陕西勾当公事,有知泾州刘涣曲加谄奉。 鄜延路钤辖吴舜臣违失其意,俄而迁涣镇宁留后、知恩州,舜臣降华州钤辖。 众人皆言:中正所为审或如是,中正弄权已有明验。 伏望圣兹详思臣言,凡欲知天下之事,当询访外庭之人。 其王中正不可令勾当御药,或奸佞之臣豫设机谋,以经营两府者,必不可用。』光疏早入,晡后,以手诏问王中正事得之于何人,光即具奏:『中正有无此事,惟陛可以知之。 阙门之外,何由知其虚实? 若其果有此事,陛下得以为戒;若其无有,臣敢避妄言之罪?』光盖得之孙永,永亦尝以为言。 上曰:『舜臣本隶温成阁,先帝尝言其不才。 昨阅边臣姓名,舜臣在其中。 朕自黜之,非缘中正也。』九月己亥,司马光上疏:『窃闻边臣言赵谅祚部将轻泥怀侧,欲以横山之众攻谅祚归命。 朝廷许令招纳。 进谋者但言其利,不言其害。 为今之计,莫若收拔贤俊,随材受任,以举百职。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以修庶政。 选择监司,澄清守令,以安百姓。 屏绝浮费,沙汰冗食,以实仓库。 询谋智略,察验武勇,以选将帅。 申明阶级,剪戮桀黥,以立军法。 料简骁锐,罢去羸老,以练士卒。 全整犀利,变更苦窳,以精器械。 俟百职既举,庶政既修,百姓既安,仓库既实,将帅既选,军法既立,士卒既练,器械既精,然后惟陛之所欲,为复灵、夏,取爪、沙,平幽、蓟,收蔚、朔,无不可也。』疏奏,上责枢密使文彦博曰:『轻泥怀侧,司马光何由知之?』且言光忿躁,欲加重责,始有复还翰林之议。 壬寅,司马光对延和殿,言:『赵谅祚称臣奉贡,不当诱其叛臣,以兴边事。』上曰:『此外人妄传耳,无之。』光曰:『外人言杨定、高遵裕、薛向、王种建是策。』上曰:『数人者皆习边事,但使之安集熟户耳。』光曰:『王种多诡诈,尝嗾羌叛而招之以为功。 今以其父用之,正如赵之将括耳。 且陛下知薛向之为人否?』上曰:『知之。』光曰:『以为端方? 以为险巧?』上曰:『固非端方士也,但以其知钱谷及边事。』光曰:『钱谷诚知之,河朔见钱抄至今为利。 边事则未知也。』又言:『张方平文章之外,奸邪贪猥。』上曰:『有何实状?』光曰:『言之但皆在赦前耳,又审谛者不敢言,请言臣所目见者。』上作色曰:『朝廷每有除拜,众言辄纷纷,非朝廷好事。』光曰:『此乃朝廷好事也。 知人,帝尧难之,况陛下新即位,万一用一奸邪,若台谏循嘿不言,陛下从何知之? 此乃非好事也。』上曰:『卿何不言郭逵?』光曰:『言者已多,何必臣? 若其才也,臣安敢与人朋党言事乎?』上曰:『逵内行不修。』光曰:『此谗人之言也,欲以暧昧之事中伤之,使之喑呜,无以自明,亦犹蒋之奇言欧阳修内乱。 愿陛下但察逵之才不才而进退之,勿信谗言也。』上曰:『吴奎附宰相否?』光曰:『不知也。』上曰:『奎有罪否?』光曰:『奎□□□□□□□□□,但士论与奎而不与陶。』上曰:『结宰相与结人主孰为贤?』光曰:『结宰相为奸邪,然希意迎合、观人主趋向而顺之者,亦奸邪也。』上曰:『两府孰可留? 孰可用?』光曰:『此乃陛下威权所当采择,小臣岂敢与闻? 然居易以俟命者,君子也;由迳以求进者,小人也。 陛下用人当用君子,不当用小人也。』癸卯,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司马光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滕甫为右谏议大夫、权御中丞。 光言:『臣昨论张方平参知政事不协众望,臣识浅材下,其言既不足采,曏者仁宗时,包拯最名公直,与台谏官共言方平奸邪贪猥。 欲知方平为贤为不肖,乞尽令检取包拯等言、方平奏章及开封府陈升之两处推勘刘保衡公案,并方平在秦州奏边上事宜状,即知臣所言,非一人私论也。 所有新命,臣未敢祗受。』光等诰敕下通进银台司,吕公著且奏封驳[5],上手诏谕光曰:『适得卿奏换卿禁林,复兼劝讲。 倘谓因前日论奏张方平不当故有是命,非朕本意也。 朕以卿经术行义为世所推,今将开延英之席,得卿朝夕讨论,敷陈治道,以箴遗阙,故命进读《资治通鉴》,此朕之意。 吕公著所以封还者,盖不知此意耳。』于是取告敕直付閤门,趣光等令受。 光又奏:『臣愚暗不达圣旨,又恐累吕公著上言。』上曰:『公著方正,朕使之掌银台,固虑诏令有失,欲其封驳耳,奈何罪之?』公著亦具奏:『臣近为降司马光等告敕以为不便,遂具封驳,窃知巳直降付閤门。 朝廷既以臣言不当,显然黜责,其所降敕告,亦须经由本司。 盖臣虽可罪,而此职终不可废。 若因臣一言不当,遂使今后封驳之司不能复举其职,则是祖宗法度由臣而坏。』上手批公著奏:『可一两日求对来,当谕朕意,以释卿惑。』它日登对,上顾公著,谓曰:『朕以司马光道德学问,欲常在左右,非以其言事也。』又尝谓公著曰:『光方直,如愚阔何?』公著曰:『孔子上圣,子路犹谓之迂;孟轲大贤,时人亦谓之迂,况光岂免此名? 大抵虑事深远,则近于迂矣。 愿陛下更察之。』先是,御史台门无故自坏,后十余日而光罢。 吕诲劾王安石熙宁二十四年四月戊戌,权知开封府滕甫知瀛州。 甫以父讳辞,改知郓州。 知瀛州李肃之为天章阁待制、知开封府。 先是,知定州孙长卿岁满,上欲令甫与长卿易任。 富弼、曾公亮未对,王安石独以为宜。 弼请徐议之。 既退,安石谓弼、公亮曰:『甫奸人,宜在外。』他日进见,上又欲令肃之代长卿,弼极称其才,公亮曰:『肃之不如长卿。』安石曰:『长卿细密,然两人者皆可试府事也。』于是命肃之代甫,而长卿再任知定州。 甫性疏达,在上前论事,如家人父子,言无文饰,洞见肝膈,上待甫甚厚。 时遣小黄门持短封御札问事,甫往往夸示于人,或见御札用字有误者,因谗甫以为扬上之短,上由是疏焉。 安石尝与甫同考试,语言不相能,深恶甫,故极力排出之。 甫之辞,言于上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党人。 愿陛下少回当日之眷,无使臣为党人所快,则天下之事君为得,而事党人为无益矣。』上为改容。 五月癸未,郑獬知杭州,王拱辰判应天府,钱公辅知江宁府。 獬与滕甫相善,王安石素恶之,目为『滕屠』、『郑沽』。 尝言于上曰:『獬极险,不宜使在内。』故事,两制差除,必宰相当笔。 时富弼在告,曾公亮出使西京,王安石遽自当笔,议者皆疑安石行其私意。 御史中丞吕诲即奏曰:『侍臣者盖近于尊,实陛廉隆峻之级也。 进之以礼,退之以礼,乃君臣之分,邦国之礼也。』宣徽使王拱辰言[6]:『陛下即政之初,还其旧官,委寄北都,召入供职,不闻有过。 迁谪在外,臣不知陛下用何人荐论而召之? 因何人訾毁而黜之? 翰林学士郑獬在三班院,皆称公当,权府亦甚平允,不闻瘝旷,遽然补外,传闻见禁罪人喻兴与妻阿牛谋杀妇人阿李公事,獬不肯用新法理断,将欲论列,故有是逐。 虽转官得郡,实夺其权也。 知制诰钱公辅先因营救滕甫,遂罢谏院,今又被逐,盖甫与王安石素所不足,今无罪被黜,甚伤公议。 龙图阁直学士韩贽代还未及两月,亟除知江宁,复又何名? 臣不惜四人之去,所惜者朝廷之体无俾,权臣盗弄其柄。 以臣言是,乞追还四敕;以臣言非,愿并臣屏逐。』又奏曰:『近除陆诜知成都府,就移吴中复知成德军。 数日之间,差除特异。 况宰相不书敕,本朝故事,未之闻也。 传云御批付出,臣窃疑焉。 陛下进退近臣必有常理,不应有加膝坠渊之意。 如从执政进拟,则是自外制中,尤非圣哲驭下之体也。』上出诲奏示执政曰:『王拱辰等出,外间纷纭,知否?』赵抃、王安石皆曰:『不知。』上曰:『除拱宸宣徽使,自为再任,岂是拔擢?』又谓安石曰:『诲为人所使殊不知卿用心。』安石曰:『此三人者出,臣但愧不能尽理论情,暴其罪状,使小人知有所惮。 不意言者乃如此!』丙戊,王安石以吕诲劾章乞辞位,上即封还其奏,令视事如故。 丁亥,安石具表谢,上又令中使抚谕趣入,安石亦称病乞告,上又再令中使趣入。 甲午,安石乃入见。 上谓安石曰:『诲殊不晓事,诘问又都无可说。』上又谓安石曰:『吕诲言卿每事好为异,多作横议,或要内批,以自质证,又诈妄希会朕意。 此必是中书有人与如此说。 朕与卿相知,如高宗、傅说,亦岂须他人为助?』安石曰:『高宗用傳说,起于匹夫版筑之中,所以能成务者,以旁招俊乂,列于庶位故也。』上曰:『近臣中只有吕公著,又与吕公弼相妨。』安石曰:『富弼在密院时,妇翁晏殊为相,此亦近例。 如吕公著行义,陛下所知,岂兄弟为比周以负陛下? 今富弼、曾公亮大抵欲不逆流俗,不更弊法,恐如此,难持以久安,难望以致治。』上亦患之。 六月丁巳,诏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吕诲落中丞,以本官邓州。 前此诲上疏曰:『臣窃以大奸似忠,大诈似信。 唯其用舍,系国休戚。 知少正卯之才言伪而坚,顺非而泽,强记而博,非大圣孰能去之? 唐卢杞,天下谓之奸雄,唯德宗不知,终成大患。 所以知人之难,尧舜犹病。 陛下即位之初,起王安石知江宁府,未几,召为学士,搢绅皆庆陛下得人。 及参机务,命论未允。 臣谨案: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众所共知。 今略疏十事。 臣指陈猥琐,烦渎高明,诚恐陛下悦其不辨,久于倚毗,情伪不得知,邪正无复辩。 大奸得路,群阴汇进,则贤者渐去,乱由是生。 臣究安石之迹,固无远略,惟务改作,立异于人。 徒文言而饰非,将罔上而欺下。 臣窃忧之。 误天下苍生,必斯人也,陛下图治之宜,当稽于众。 方天灾屡见,人情未和,惟在澄清,不宜挠浊。 如安石久居庙堂,必无安静之理,臣所以沥恳而言,不虞滨祸。 况陛下志在刚断,察于隐伏,当质于士论,然后知臣言之中否。 然诋讦大臣之罪,不敢苟逭,孤危若寄,职分难安。 当复露章,请避怨敌。』疏奏,安石亦求去位。 上赐安石诏曰:『昨日已曾面谕朕意,谓悉谅也。 今得来奏,甚骇朕怀。 今还卿来奏。 天下之事当变更者,非止二三,而事事如此,奚政之为也? 卿其反思职分之当然,无恤非礼之横议,视事宜如故。』安石既留,而诲坐贬。 八月癸卯,侍御史刘琦监处州盐酒税[7],御史里行钱顗监衡州盐税[8]。 初,御史知杂刘述及琦、顗等言:『窃见陛下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未逾半年,中外人情嚣然不安,盖以其专肆胸臆,轻易宪度,而无忌惮之心也。』时述坐判刑部缴敕札被劾未伏,故琦、顗先贬。 顗将出台,于众坐骂孙昌龄曰:『平日士大夫未尝知君名,正以王安石昔居忧金陵,君为幕府官,奴事安石,故安石荐君、彭思永,得举为御史。 今日亦当少念报国,奈何专欲附安石求美官? 顗今得罪,分当远窜,君在后为美官。 自谓得策耶? 我视君犬彘之不如也!』遂拂衣上马。 司马光言:『知杂御史刘述、集贤校理丁讽、审刑详议官王师元皆以执守谋杀刑名被劾,侍御史刘琦、钱顗皆以论执政降监酒税。 彼谋杀已伤自首刑名,天下皆知其非。 今朝廷既违众议而行之,又罪守官之臣,恐重失天下之心也。 夫绁食鹰鸇,求其鸷也。 执而烹之,将何月哉? 如皮公弼,陛下明知其贪;阎充国,陛下明知其猥。 二人皆以知县权发遣三司判官。 及得罪而出,皆为知州。 今琦、顗止以忤犯大臣降充监当,然则狂直之罪重于贪猥,得罪大臣甚于得罪陛下也? 臣恐天下侧目箝口,以言为讳,威福下移,聪明壅蔽,非国之福。 乞赦刘述勿劾,琦、皐与本资。』不报。 丙午,诏同修起居注范纯仁罢同知谏院。 初,纯仁以言薛向不可为发运使事不合,又申中书曰:『今日忽闻诏命,以台官刘琦等言多失实,事辄近名,擅去官曹,规喧朝听,各落御史,降充监当者,闻命之际,中外震惊,盖人臣以率职为忠,人君以纳谏为美,是以仁宗开言路,优容谏臣,执政不敢任情,小人不能害政,以致太平日久,亿兆归心。 先帝容纳直言,未尝变色。 是时吕诲等与纯仁为御史,亦尝擅纳告身,皆蒙慰谕。 主上思绍先烈,而因二三执政不能以道致君,教化或失。 其后先刑赏,或乖于轻重。 中书藏其本末,但致外议喧腾,凡居言责之臣,敢不即时论奏? 既许风闻言事,即是过失得知,而柄臣遂捃摭其罪,主上将何所赖? 且参政以文学自负,议论得君专任己能,不晓时事,而又性类率易,轻信难回,举意发言,自谓中理。 欲求近切功,忘其旧学。 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讲五霸富国强兵之术。 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 鄙老成为因循之人,弃公论为流俗之语。 异己者指为不肖,合意者即谓贤能。 所以荐薛向为周才,指吕诲为无用。 主上无从谏之美,时政有揠苗之忧。 曾相公年高不退,廉节已亏,且欲见容,惟务雷同,苟且旧好,拘文守法,今则一切依随。 赵参政心知其非,而辞辩不及,凡事不能力救,徒闻退有后言,此皆朝廷大臣所为,安得政令无失?』公亮等以纯仁状进,又落起居舍人、同修起居注。 三年十二月辛酉,右谏议大夫、知邓州吕诲提举嵩山崇福宫。 先是九月,上欲移诲知河南,命未下而寝。 诲虽在外,遇朝廷有大得失,犹言之不置,于是以疾求闲,故有是命。 四年五月丙戌,右谏议大夫、提举崇福宫吕诲致仕。 诲言:『臣本无宿疾,偶值医者用术乖方,殊不知脉候有虚实,阴阳有逆顺,诊察有标本,疗治有后先。 妄投汤剂,率情任意,差之指下,祸延四肢,寝成风痹,遂艰行步。 非只惮跌戾之苦,又将虞心腹之变,势亦及此,为之奈何? 虽然,一身之微,固未足恤,其如九族之托,良以为忧。 是思逃禄以偷生,不俟引年而送政。』盖以身疾谕朝政也。 诲病亟,手书属司马光为墓铭,光往省之,至则目且瞑。 光呼曰:『更有以见属乎?』诲张目强视之曰:『天下事尚可为,君实勉之!』遂卒。 诲卒在十日甲午,今并书。 哲宗元祐元年五月丁丑,侍御史刘挚言:『故谏议大夫吕诲为御史中丞,为人忠信刚正,立朝行己,有古人之节、大臣之风。 在言路前后三黜,皆以击奸邪忤权势,最后尤以直道大义为公议所高。 诲死于散地,在熙宁四年,官至侍从,朝廷未尝有所赠恤。 诲之妻今在,生事微薄,有子皆碌碌小官。 臣愚欲望圣慈嘉诲之有识敢言,不获用禄,不得及于世,哀其至节,特赐褒及,以表显之;录其诸孤,稍赐任使。 非独以慰幽壤,盖亦以劝天下之忠义。』诏诲特赠通议大夫,男由庚与堂除合入差遣。 校勘记[1]转运按察使 原本『转运』后衍『使』字,据《长编》卷一五七删。 [2]刑部郎中 原本『郎中』二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九补。 [3]亳州 原本作『豪州』,据《长编》卷二○九改。 [4]及所请 原本此三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二○九改。 [5]封驳 原本作『对驳』,据文意改。 [6]王拱辰言 原本脱『言』字,据《续长编拾补》卷四补。 [7]盐酒税 原本作『监酒税』,《续长编拾补》卷五作『酒税』,注云:『《宋史》本纪作盐税。』[8]盐税 原本作『监税』,据《续长编拾补》卷五改。 发布时间:2025-11-23 20:12:28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30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