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五十七 内容: 神宗皇帝宰相不押班治平四年四月乙卯。 初,御史中丞王陶等屡言韩琦自嘉祐末专执国柄,君弱臣强,乞行罢退,是日,陶遂极口诋琦,意谓必能逐去。 既而上不许,陶始失望。 辛酉,先是,御史台以状申中书云:『检会《皇祐编敕》,应正衙常朝及横行,并须宰臣立班。 常朝日轮宰相一员押班,寻常多据赞引。 官称宰臣,更不过来。 窃虑上项编敕仪制别有冲替,更不行用。 伏乞明降指挥。』时闰三月己丑也(己丑,三月十一日)。 中书不报,中丞王陶因以状白宰相云:『天子新即位,不应隳废朝仪。』又不报,陶遂劾奏韩琦、曾公亮不臣,至引霍光、梁冀等事为谕,斥韩琦骄主之色过于霍光。 且言欲保全琦族,故劾奏之。 其略曰:『琦等久居重位,新辅嗣君,忽千官瞻视之庭,蔑如房闼;艰再拜表议之礼,重若邱山。 沮格台文,侮傲风宪。 宜加显罚,用肃具僚。』据《会要》,陶以闰三月十一日问押班事,其弹奏必在此月,但不得其日耳。 《日录》:『闰三月十一日,呈台官言:宰相合逐日文德殿押班,呈讫,以遇退朝早,即轮正衙押班。 四月八日,王陶言二相不赴文德押班,进呈及留身说呈讫。』可参考,更详之。 甲子,韩琦、曾公亮再上表待罪,诏答不允,仍断来章。 琦再上表,据琦集及王珪答诏。 乙丑,陶入对言:『近弹奏韩琦、曾公亮不赴文德殿立班。 琦等虽上表待罪,而卒不肯赴。 并臣言郭逵小人,不堪大用;王举元、蔡挺、薛向转官加职,次序不当;御药院内东门司高居简、王中正等当罢免。 不蒙施行。 盖臣才识浅下,言皆非是,岂可更处风宪? 乞罢职除一闲郡[1],臣更不敢入台,见归私居待罪。』又申中书乞休。 韩绛、彭思永等例责降。 韩琦亦屡请罢,不许,遂在告不出。 丙寅,上命翰林学士司马光为御史中丞,与王陶两易其职。 丁卯,光入对。 上谕曰:『已除卿中丞。』光曰:『言职人所惮,臣不敢辞。 但王陶言宰相不押班,竟不赴,而陶遽罢言职。 虽不押班细故也,陶言之过,然爱礼存羊,固不可废。 自顷宰相权重,今陶复以言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 臣请俟宰相押班,然后受诏。』上许之。 时光中丞诏已进入,而陶学士之命,中书独持之不下。 戊辰,参知政事吴奎、赵概面对,坚请绌陶于外,上不许。 请复授枢密直学士,领群牧使,许之。 既而上直批付中书,以陶为翰林学士。 时宰相未入,奎即具奏曰:『臣虽至愚,岂不知废格诏旨,获罪至重? 然陛下初即位,圣德日新,上天助顺,风雨时若。 乃者闰月以来,寒暄不节,暴风屡作。 今兹时雨愆亢,螟蜷孽生,险说纷纭,震骇群听。 原其所以如此者,过不在他,止一王陶而已。 按:陶天资薄险,势利是视,巧诈翻覆,情态万状。 索其深蕴,真市井小人之不若也。 陛下念其东宫之旧,首加任使,擢为中丞。 今乃挟恃旧恩,专为险恶,轻肆狷愤,织罗交构,摧辱大臣,排抑端良,意欲天下权势一归于己。 且郭逵、蔡挺迁改,臣等以谓陛下处置皆当,故即奉行,亦累具开陈,陛下必尽记忆。 至如韩琦、曾公亮不押班事,盖以久来相承,寝成废礼,非是始于二臣。 陶以台制弹劾,举职便可,何至引背负芒刺、目为跋扈,肆意深诋? 以此见陶处心积虑,在于排陷大臣,呼吸群众,以为已用,自图威柄,窃弄国权者也。 臣等早来屡陈欲王陶补外,令其思过。 陛下重难其事。 今除旧职并差遣,臣等不得守义固争,已负大罪。 今若又行内批指挥,除陶翰林学士,乃是由其过恶更获美迁,不惟臣等取轻群众,无以自立,且使天下待陛下为何如主哉? 唐德宗猜疑大臣,信任群小,陆贽以直道昌言,反见斥逐。 裴延龄、韦渠牟、李齐运以纤屑狡狯倚为腹心,天下至今称德宗为至闇之主。 臣诚望陛下上法尧舜及三代之君,不愿陛下为唐德宗贻讥万世也。 王陶不黜,陛下无以责内外大臣展布四体,兴辑正统。 愿陛下无溺私,断之不疑。 邵亢亦缘攀附,职为谏长,不能自持正论,轻为王陶驱迫妄言,当显黜以厉群臣。 臣辄违制旨,罪固深重,亦乞必行典刑。』己巳,奎遂称疾卧家,乞罢政事。 上封奎札子以示陶,陶即具奏推谢,寻复劾奎附宰相、欺天子六罪,其略曰:『臣窃见奎以死党之节而济以沈雄,有大奸之才而饰以记诵。 少缘文彦博,以非才得科名。 及为谏官,附会彦博,欺罔仁宗,阴为培植维持之计。 为唐介弹击被黜,是时搢绅朝士丑其为人,目为谏贼。 奎为小官时,亦尝为富弼所知。 及弼当国,属翰林学士员阙,弼以奎朋党,又为仁宗所疏薄,久之不补,奎大怀怨怼,辄令韩绛奏弼[2],以快私忿。 臣与奎有旧,亦尝规其背人主而附权臣。 及为谏官,又言其党人韩绛、陈升之等,连文彦博,自是与臣匿怨为仇。 后韩琦引用为枢密大使,谏官杨畋愤其奸邪,论奏,会畋病死,遂盗厥位。 及时服除,当复枢府。 见韩琦方立党以倾彦博,又见琦名位事势愈盛于前,彦博之力不复能引重升荐,乃自陈顷为唐介弹奏彦博而言其附会,恐同居枢府不便,意要发扬彦博前事,及欲结媚韩琦,又以自防言事官将此押弹,欲先事奏陈,使不能复发。 陛下观奎此数节,天资险薄,惟势利视事,巧诈翻覆,情态万状。 索其深蕴,真市井小人之不若者,是奎言臣耶? 奎自谓耶?』又曰:『仁宗自至和服药之后,临朝简默,政事不复厉精选任,差除尽归宰执。 然能以腹心耳目寄之于台谏,大臣犹怀恐惧,不敢泰然作奸。 先朝继统以来,深居九重,久之方亲国政,危疑自处,惟恐凌夺,欲为则不得,欲言则不敢,窘束牵制,谏屈不暇[3]。 琦等自知其非,思所以固宠保位之术,遂乃悦媚先帝,尊崇濮王,盈廷正议,忽而不顾。 思人主与台谏官自立仇敌,忠谠之士谴逐外郡,人心不平,物论洶洶。 先帝后虽追悔,掣肘不敢改为,以至忧悒成疾,奄终一代。 琦等方以两朝顾命傲然自居,顾视朝廷,惟己所欲。 且琦执政一年,上自两府大臣、中外要职,莫非亲旧,根盘节错。 异己者必逐,附已者必升。 中常之人,各顾身计,言必不用,适助祸殃。 如臣是陛下东宫旧臣,复为宪府之长,琦等亲被弹击,不敢自言,奎乃为琦主谋,击臣报怨。 自兹以往,人谁敢言? 臣处执宪之位未满两月,而遽邈退[4],岂臣有欲自图国政、窃弄威权之迹也哉?』又曰:『陛下欲除臣翰林学士之职,臣岂敢当之? 愿从奎言,投于散地。 必退之志,陛下固已察之。 伏惟哀矜,使臣得脱强臣怨仇之手,他日全名节以死,归骨九泉,臣之幸也。』侍御史吴申奏:『故事,御史中丞因言事求罢,居家待罪,朝廷旨不允,或宣召入台,至于再三,确辞然后听去,所以重风宪之任,宠耳目之官,体貌直臣,以厉其节。 王陶今日上章,明日除代,未有罢免遄速如此之甚也。 乞留陶依旧供职。』并上疏劾奎有无君之心,数其五罪。 上以手札赐知制诰、知谏院邵亢,趣进入陶学士诰。 亢遂言:『御史中丞职在弹劾,阴阳不和,咎由执政。 奎所言颠倒,失大臣体。 陛下新听政,命出辄废,何以令天下?』上由是有逐奎意。 司马光入对,上亦以奎奏示光,光请止还陶旧职。 上许之,既又欲与陶待读学士。 光退,翌日(二十二日己丑也),复奏曰:『侍读学士与翰林学士资级略同,若授陶此职,臣恐奎必未肯出。 陛下新践祚,大臣屡有不安其位者。 奎素名质直,万一因此激发举动,更有过当,若亟行罢免,则深失士大夫之望。 若屡诏不出,则愈损陛下之威。 况陶既以言事不听辞免台职,待罪之际,若更加以美官,臣窃料陶亦不敢受。 欲望圣慈止还陶未作中丞时旧职,则奎前者已经商量,不敢不出。 陶既是旧职,受之亦安,庶免纷纭,重伤朝廷大体。 臣蒙陛下虚己下问,不敢不奏。』庚午,上批付中书:『御史中丞王陶、侍御史吴申、吕景过毁大臣。 王陶除枢密直学士、知陈州,吴申、吕景各罚铜二十斤。 吴奎位在执政,而弹劾中丞,以手诏为内批,三日不下,除资政殿大学士、知青州。 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兼侍读司马光权御史中丞。』奎乞守本官知潍州,不许。 司马光复奏:『外议籍籍,皆以为奎不当去,所以然者,由奎之名望素重于陶,虽今者封还诏书,径归私第,举动言语,颇有过差,然外庭之人不知本末,但见陛下为陶之故罢奎政事,其罚太重,能不怪骇如此? 臣恐其余大臣皆不自安,各求引去。 陛下新登大宝,先帝梓宫在殡,若举朝大臣纷纷尽去,则于四方观听殊似非宜。 臣愚欲望陛下收还奎青州敕告,且留奎在政府,以慰士大夫之望,安大臣之意。 陛下以奎违诏而黜之,威令已行,嘉奎质直而留之,用意尤美。 奎始负大谴,慑服陛下之英断,终蒙开释,衔戴陛下之深恩,上下欢悦,诚无所损。 昔汉高帝疑萧何受贾人金,械系于狱,感王卫尉一言,赦令复位,君臣恩礼,相待如初。 况于一出人间,何为不可留也? 陛下素知臣非朋附大臣之人,故敢不避形迹,极意尽言,但为朝廷惜大体耳。』上不怿。 光中丞告时在閤门,上复收入,后三日,乃付中书。 先是,上封陶疏以示琦,琦奏曰:『臣非跋扈者,陛下遣一小黄门至,则可缚臣以去矣。』上为之动,问知制诰[5]、知谏院滕甫,甫曰:『宰相不押班诚可罪,若以为跋扈,则为欺天陷入矣。』奎之罢政事也,琦犹在告,公亮方侍伺。 赵概复奏增奎一官,为户部侍郎。 辛未,公亮入对,恳请留奎。 上许之。 壬申,追取奎青州告,召对延和殿慰劳,使复为参知政事,曰:『成王岂不疑周公耶?』上初议罢奎,谓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曰:『奎罢,当以卿代。』方平力辞。 上曰:『卿历三朝,无所阿附,左右莫为先容,可谓独立杰出矣。 先帝已欲用卿,今又何辞?』方平曰:『韩琦久在告,意欲保全奎。 奎罢,必不复起。 琦勋在王室,愿陛下复奎位,手诏谕琦,以全始终之分。』上嗟叹良久,继出小纸曰:『奎位执政而击中司,谓朕手诏为内批,持之三日不下,不去,可乎?』方平复论如初,上讫从之,于是遣内侍张茂则赐琦手札曰:『卿援立先帝,功在王府。 自朕纂承,虚怀托赖,惟是同德,岂容间言? 昨王陶等所言过为诬訾,至于事理,朕所自明。 但中丞屡斥[6],颇动朝议,欲除学士,意者示之美迁,其寔使去言路。 不谓卿亦有章表遽然避位,是著朕之不德,益骇天下之听。 已处分王陶旧职出知陈州,乃君臣大义,卿其勿以为嫌。 国之休戚,卿当与朕共之。 言发于诚,想宜知悉。』吴奎既复位,邵亢更以为言。 上手札谕亢曰:『此无它,欲起坚卧者尔。』坚卧者,盖指琦也。 陶为人隽利,眉目疏秀,美书翰,惟辩急,色厉而内荏。 初事韩琦甚谨,故琦深器之,骤加拔用。 阴知上不悦执政之专,既为中丞,谋易置大臣,虚次相以自拟。 陈荐密劝琦备陶,琦不信,陶果劾奏琦。 琦传云:『英宗既立,琦编群臣姓名,各品题之以进,然最所重者陶,首加拔用。 后觉陶佞,疏之。 及为御史中丞,意犹不满,遂劾奏琦。 世益以知人为难。』按:所称觉陶佞,稍疏陶,恐饰词,今不取。 初建东宫,英宗命以蔡抗为詹事,琦因荐陶。 文彦博私谓琦:『盍止用抗?』琦不从,遂并用二人。 及琦为陶所攻,彦博谓琦曰:『颇记除詹事时否?』琦大愧曰:『见事之晚,真宜受挞!』此据司马光《日记》,云彦博谓琦:『詹事旧无二员。』按太宗升储,林特、张士逊二人并兼詹事。 旧无二员,或是唐制,今不取。 《日记》又云:乐道以太子登位,不受詹事敕,执政许之。 当考。 旧纪书诏王陶过毁大臣,罢御史中丞,为枢密直学士、知陈州。 昊奎位执政,弹劾中丞,格手诏三日不下,罢为资政殿学士、知青州。 新纪但书奎罢,仍不载因由。 据《五朝史》例,当从旧纪。 五月,御史台官既被绌罚,宰臣韩琦、曾公亮言:『臣等近以中丞王陶弹奏不过文德殿押班,先尝面奏:旧以前殿退,晚及中书聚厅见客,日有机事商议,故不及押班,为岁已久,即非始自臣等。 今检详唐及《五代会要》,每月凡九开延英。 则明其余不坐之日,宰臣须赴正衙押班。 及延英对宰臣,日未御内殿前,令閤门使传宣放班,则宰臣更不赴正衙押班明矣。 本朝自祖宗以来,继日临朝,宰臣奏事。 祥符初,敕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押班,当日似未尝讨论,故行之不久,渐复隳废,缘中书朝退后议政动踰时刻,若日赴文德殿押班,则于机务尝有妨滞。 欲乞下太常、礼部详定典故。』从之。 及司马光为中丞,即奏:『臣窃闻宰臣复有文字,乞下礼官详定合与不合押班。 臣闻王者设官分职,譬犹一体,以宰相为股肱,以台谏为耳目,固当同心协力,以佐元首。 若各分彼我,互争胜负,欲求其身之安,何由可得? 近者御史中丞王陶请宰相依旧制赴文德殿押班,宰相若从其请,岂有后来纷纭? 乃坚执不行,迭相激发,遂至王陶语言过差。 今王陶既补外官,宰相已赴押班,臣谓朝廷可以无事矣。 而宰臣复有此奏,万一礼官有希旨迎合者,以为宰相不合押班,台司欲默而不言,则朝廷之仪遂成隳废,欲辩论是非,则无时休息也。 陛下新即大位,四方之人举首倾耳,以观大化,而朝廷不闻肃雍济济之风,数有变色分争之丑,臣窃为陛下惜之! 伏望陛下特降圣旨,令宰臣依国朝旧制押班。 所有下礼院文字,乞更不令详定。』癸未,上批:『自今宰臣春分后辰正牌上垂拱殿视事,未退,更不赴文德殿,令御史台放班前下。 太常礼院详定指挥,更不施行[7]。』既而司马光又奏:『臣窃见从来垂拱殿视事,比于中书、枢密院及其余臣僚奏事毕,春分以后,少有不过辰初;秋分以后,少有不过辰正。 自陛下临御以来,惟近因服药,曾于辰牌以前驾起入内,自余皆在辰牌以后。 然自今以后无事之日,宰臣永不赴文德殿,臣窃以为文德殿为天子正衙,宰臣为百僚师,率百僚既在彼常朝,则宰臣理当押班,斯乃前世旧规,自祖宗以来,未尝更张。 伏望陛下特降圣旨,令宰臣一依国朝旧制押班。 若陛下以前者已降手诏,必欲限时刻者,即乞自春分后遇辰正牌上、秋分后巳牌上,并依手诏施行,犹庶几此礼不至遂废。』乃诏春分、秋分后辰正牌上,垂拱殿视事未退,宰臣更不过文德殿押班。 《实录》云:故事,宰相奏事讫,赴文德殿押班。 其后奏事,有至日昃未下,以故不复过殿,习以为常。 及王陶为中丞,劾宰相违故事不恭,于是百官至巳后数刻未退,人厌苦之,故有癸未之诏。 今不取。 戊子,龙图阁直学士韩维知颍州。 初,王陶罢御史中丞为翰林学士,维言:『宰相跋扈,法所当治也。 御史中丞言是,则宰相安得无罪? 若其非中丞,安得止罢台职而已? 今为翰林学士,是迁也。 陛下既不能辩明大臣,使负恶名,有不自安之意,又使言者无名罢去,疑惑远方。 愿庭对群臣,使是非两判。 及吴奎,御批罢参知政事,迁一官知青州,维以为奎素有学问,敦笃持重。 可任以事,擢参大政,众谓得人。 今才数月,止因论事之际少失婉顺,便加斥逐。 进退大臣,不当如此。 且执政罢免则为降黜,今复迁官,则为褒进,理难并行。 此与王陶罢中丞而加翰林学士何以异? 赏罚所以明天下之耳目,岂可不谨乎?』陶既出,维亦累求外补。 上从之。 未行,改汝州。 《日记》云:乐道之与长文哄也,秉国、曼叔、彦先更上殿言。 乐道出,秉国亦求出,命知颍州。 侍御史吕景通判濠州。 初,景既罚金,因言:『自臣入台,方逾两月,凡所论奏,不敢阿附。 尝言枢府兵柄方镇带之,于体非便,乞罢郭逵签书并宣抚之任。 又宰相于文德殿立班,乃祖宗旧制。 今既隳废,损国体。』又言:『王举元四岁八迁,蔡挺资浅用速,夏倚超擢太优,陈汝羲贪邪阴险,不当召试。 不蒙施行,盖臣材识浅陋,不能开悟圣心。 今王陶已降外郡,而臣止从罚,在臣之义,岂敢苟安? 望罢臣言责,显加黜降。』三奏待罪,故有是命。 王陶赴陈州,上表谢到任,凡数千言,专诋毁执政。 其略曰:『预知孤忠,必犯众忌。 方权臣之久盛,复众党之已深。 禄去王室者十年,政在私门者三世。 言事忤意者决行斥逐,立朝守正者公肆忌嫌。 闻手诏一出,则迁怒以责人;议山陵一费,则怀忿而形色。 以直道事君者为大恶,以颛心附己者为至忠。』又曰:『方幸幼君之足陵,岂思天戒之可畏?』又曰:『元台高卧而有要,次辅效尤而愈悍。 夜取敕告于上阁,藏在私家;朝请宣召于御前,押归政府。 转主心易于拳石,夺君命轻若鸿毛。 昔真宗久疾,丁谓弄权,已去复留,异时同恶。 尚犹再行告病,少挟以为邪;不敢便毁制书,全无名而复位。』上素喜陶文,往往成诵。 执政怒,将请其罪。 司马光言:『臣窃闻政府以王陶上表言辞狂率,恣为诋毁,多过其室,欲有敷奏,乞重加降责。 审或如此,恐不可许。 何则? 自仁宗皇帝以来,委政大臣,宰辅之权,诚为太重。 加以台谏官被贬者多,因斥大臣之过失少。 因犯人主之颜色,是威福之柄潜移于下。 方将奋乾刚之盛德,伸元后之威断,收还利器,以救其弊。 今者王陶肆其褊心,失于详慎。』言语不密,流布远近。 虽寔有罪,然陶前者出知陈州,陛下盖以先帝梓宫在殡,特为大臣屈意行之。 今若又以表文诋毁大臣,重加责降,臣恐人主之权益轻,大臣之势遂成,兴衰之机,于此乎在,不可不察也。 臣愚欲望陛下于执政进呈王陶谢上表之际,但谕以躁人之辞,不足深罪,前已左迁在外,岂可更加贬责? 若其再三执奏,陛下当正色语以王陶前作中丞,讥切朕躬,非无过当之言,朕亦未尝加怒,欲以开广言路,岂可以触犯卿等,则必欲再三责降,方为快意邪? 若犹执意不已者,陛下但不复应答,彼当自退。 所以然者,非以保全王陶,盖欲使其余臣僚知陛下英武,万一它日大臣有欺罔朝廷为大罪者,群臣敢言之耳。 凡此,皆陛下圣智所能自知,臣复屑屑尽言者,诚荷陛下不世之恩,贪于报效,不复自顾形迹之嫌故也。』陶遂得免。 吕公著恐上惑陶说,将复召之,即奏疏曰:『臣伏见自陛下即位以来,中外皆称圣明。 昨因王陶渎乱天听,上下震骇,寻已黜守外藩,继一露奏表章,历诋近臣,及论大臣不轨,又漏泄上前密语。 陛下以其宫邸之旧,尝加眷遇,兼谓出于一时狷忿,特赐函容,不加重遣。 陛下之恩德可谓至矣,陶宜日夜循省咎愆,以答上仁。 今闻复有章表,长恶不悛,如此,乃是包藏祸心。 非特出于一时之狷忿也。 且以陛下之聪明,至其指执政之得失,数群臣之长短,固亦有然者矣。 若遂以为大臣有不臣不轨之心,则陛下固不以为然,朝廷士大夫皆不以力然也。 今议者以为陶虽在外,而陛下眷念不衰,向后必须召用。 臣窃恐奸邪小人因奏对之际,必有希合上旨,蔽陶之罪,谓其能忠直敢言。 伏望陛下割一人之私恩,採天下之公论,登用中立之士,杜绝阿党之原。 毋为偏见邪说所惑,则天下幸甚!』宰相辞郊赏熙宁元年八月癸丑,宰臣曾公亮等言:『伏见故事:南郊礼毕,陪祀官并蒙赐。 方今河朔菑诊,调用繁冗,所宜自内裁节。 凡二府禄廪丰厚,颁赉频仍,更于此时,尚循旧式,宣非臣等所安。 欲望特从诚请,大礼毕,两府臣僚罢赐银绢。』诏送学士院取旨。 司马光奏曰:『议者或以为两府所赐无多,纳之不足以富国,而于待遇大臣之礼太薄,颇为伤体。 臣愚窃以为不然。 古者冢宰制国用,视年之丰耗,量入以为出,固不可于饥馑之时,守丰登之法也。 是故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明君臣上下皆当深自贬损,以救民急也。 向者庆历之末,河决商胡,民田虽伤,官仓无损,而河北父子相食,饿殍蔽野。 今河决之外,加以地震,官府民居,荡为粪壤,继以霖雨,仓粟腐朽,军食且乏,何暇及民? 冬夏之交,民必大困,甚于庆历之时。 国家岂可坐而视之,不加赈救乎? 况复城橹须修,河防应塞,百役并兴,所费不赀。 当此之际,朝廷上下,安可不同心协力,痛加裁损,以狥一方之急? 凡宣布惠泽,则宜以在下为先;撙节用度,则宜以在上为始。 今欲裁损诸费,不先于贵者近者,则疏远之人,安肯甘心而无怨乎? 必若为臣有大勋于天下,虽锡之山川土田附庸,何为不可? 若止因郊礼陪位而受数百万之费,臣窃有所不安矣。 臣前所谓赏赐无节者,此亦其一也。 虽臣下不辞,犹应裁减,况其自辞,裁之何损乎? 傥若但务因循,姑息度日,欲裁损乘舆供奉之物,则曰减于制度,大为削弱,非所以华国。 欲裁损大臣无功之赏,则曰所减无多,亏损大体,非所以养贤。 欲裁损群臣浮冗之费,则曰人情不悦,恐致生事,非所以安众。 如此,则是国家永无可省之日,下民永无苏息之期,必至于竭涸穷极,然后止也。 且君子之所向者,义也;小人之所狥者,利也。 为国者,当以义褒君子,利悦小人。 今大臣以灾害之故辞锡赉,以佐百姓之急,义可褒也。 陛下从而听之,乃所以为厚,非所以为薄也。 虽然,两制银绢止于二万匹两,未足以杀今日之灾。 又国家旧制,每遇郊礼,大赉四海,下逮行伍,无不霑洽,不可于公卿大夫全无赐予。 臣愚以为文臣自大两省以上,武臣及宗室自正任刺史以上,内臣自押班以上,将来大礼毕,所赐并宜减半,俟它年丰稔,自依旧制。 其文武朝臣更不减,似为酌中。 臣亦知此物未能富国家,因此渐思减损其余浮费,自今日为始耳。』安石曰:『国用不足,由未得善理财之人故也。』光曰:『善理财之人,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 如此,则百姓穷困,流离为盗,岂国家之利耶?』安石曰:『此非善理财者也。 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光曰:『此乃桑洪羊欺汉武帝之言,司马迁书之,以讥武帝之不明耳。 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 桑洪羊能致国用之饶,不取于民,将焉取之? 果如所言,武帝末年,安得群盗蜂起,遣绣衣使者追捕之乎? 非民疲极而为盗耶? 此言岂可据以为实?』安石曰:『太祖时,赵普等为相,赏赉或以万数。 今郊赉匹两不过三千,岂足为多?』光曰:『普等运筹惟幄,平定诸国,赏以万数,不亦宜乎? 今两府助祭,不过奏中严,外办沃盥,奉帨巾,有何功勤,而得比普等乎?』与安石争论久之。 王珪曰:『司马光言省费自贵近始,光言是也。 王安石言所费不多,恐伤国体,安石言亦是也。 惟陛下裁之。』上曰:『朕亦与司马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可也。』是日,适会安石当制,遂以上前所言意草批答曰:『朕初嗣服,于祖宗之制,未有所改也。 卿等选于黎献,位冠百工,或辞或受,人用观政,朝廷予夺,所以驭臣。 贵贱有等,势如堂陛。 惟先王之制国用,视时民数之多寡。 方今生齿既繁,而赋入又为不少,理财之义,殆有可思,此不之图而姑务自损,祗伤国体,未协朕心。 方与勋贤虑其大者,区区一赐,何足以言? 所乞宜不允。』公亮等遂不敢复辞。 校勘记[1]罢职除一闲郡 原本作『罢除职一闲郡』,据《续长编拾补》卷一乙正。 [2]辄令韩绛奏弼 原本『令』、『奏』二字作墨丁,据《续长编拾补》卷一补。 [3}谏屈 原本『谏』字作墨丁,据《续长编拾补》卷一补。 《续长编拾补》句下注云:『二字恐有脱误。』[4]邈退 原本『邈』字作墨丁,据《续长编拾补》卷一补。 [5]知制诰 原本脱『知』字,据文意补。 [6]屡斥 原本『屡』字作墨丁,据《续长编拾补》卷一补。 [7]更不 原本『更』上衍一『更』字,据文意删。 发布时间:2025-11-23 20:08:55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30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