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十一 古文孝经 内容: 卷十一 古文孝经先儒谓孔氏之家取先世《孝经》定本与《尚书》、《论语》同藏屋壁,遭秦灭学,天下之书扫地无遗。 汉兴,河间颜芝之子出十八章,是为今文。 及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古文始出,凡二十二章。 时今文之学已盛,反遭排诋,不得列于学官。 独孔安国及后汉马融为之传。 诸儒党同疾异,信伪疑真。 孤学沉厌,人无知者。 隋开皇中,秘学生王逸于陈人处得之,河间刘炫为作稽疑一篇。 时人多讥笑者。 唐明皇开元中,诏议孔郑二家,刘知几以为宜行孔废郑,争难蜂起,卒行郑学。 自明皇自注,遂用十八章为定。 愚观孔安国《尚书序》,至其余,错乱磨灭不可复,知之语未尝不怅然太息。 使其可知,则百篇之义当不止于五十有九矣。 此书二十二章,与之同出,幸且无恙而忍排诋之乎。 今文与古异者,虽亦无几,而辞乖义舛谬为标目,鄙浅特甚,大失先圣从容问答之旨,安可苟殉也。 本朝列圣,以孝治天下,笃生贤哲大道昌明,独于古文一书,知所崇,尚后生晚学敢不懋哉。 第一章仲尼[女夷切]闲[音闲]居,曾子侍坐。 子曰:“参[所林切]! 先王有至德要[因妙切]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女[音汝下同]知之乎? ”(仲尼,孔子字也。 闲居,燕居也。 曾子,名参,字子舆。 至德者,德之至要。 道者,道之要也。 上下,概言尊卑长幼。)夫子将语曾子以孝,故先提至德要道。 称赞而问之。 德者,得其本心之谓,道者,无所不通之名。 非德之外又有道也。 得此为德,行此为道,非二物也。 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 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 ”人人皆同此性,皆具此道,德惟无以若之。 而反害之,是以意我藩篱,血气用事,乖争陵犯,相挻以逞,而怨仇交作矣。 先王盛世,非外立一法,强民使从已也,亦曰有至德要道,以顺乎天下,不拂乱其所固有而已。 性,本和也,本睦也。 尊卑长幼,本相爱悦也。 同然之感,如响报声,民心翕从,行乎大顺。 盎然天地间,皆春风和气矣,何怨之有哉。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音扶]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 ”(古者席地而坐。 师有问,避席起答,礼也。 不敏,言迟钝也。 何足以知,言不明所问至德要道之旨也。)此则论至德要道之在孝矣。 得乎本心,无不是德,何以曰至? 顺此而行,无不是道,何以曰要? 盖孩提之童,知爱其亲,良知良能,匪虑匪学,未闻外此而他有。 所谓德者,是德之本也,故曰至德,极至之谓也。 教,所以阐明斯道,为风化之大原。 未闻有外于此而他有。 所谓教者,是教之所由生也,故曰要道,枢机之谓也。 此二语,一书之纲,节节发挥,无非此旨。 复[如字]坐! 吾语[牛据切]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曾子起对,故使复坐而语之。 体,四肢也。 肤,肌肤也。 毁,亏坏也。)此方语曾子所以为孝者如此也。 三复“不敢毁伤”一语,为之感怆。 不顾父母遗体,逞情欲,斗血气,轻生而弗之恤者,只为敢后,遂无所不至。 凛然兢惧,常怀不敢之心,则凡起居饮食,交事应物,隐若手提铓刃,将加乎父母之身也,安敢纵乎? 一发肤之微,毁伤之且不敢,况敢冒危犯险,以投宪网,沉迷湛溺,以自天阏? 其生乎,此为人子者第一先务。 故曰孝之始。 虽然是特形体耳,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非特形体之谓也。 本性本善,本心本良,浑然天成。 本无亏缺,保养不失,毋忝所生,方是立身。 顺此而行,须臾靡懈,方是行道。 立身行道,而名或不扬于后世,犹是工夫有欠,抑犹未也。 实孚而名扬,身没而不泯,父母由我有光荣焉,始了为人子者之事,故曰孝之终。 夫[音扶]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大雅云:无念尔祖,聿[尹吉切]修厥德。 (大雅,《诗》文王篇。 聿,发语辞。)此又申明立身之旨也。 夫所谓孝者,始于事亲而已。 岂但左右无违而谓之事亲乎? 中焉事君,能尽其忠,即所以孝于亲也。 然而立身,上或有未慊,则所谓全而归之者,不无可议,故必终于立身,而后可也。 立身如何? 修德是已。 修德则不昧其本性之善,不失其本心之良,清明融怡,俯仰无愧,直至于此,方为尽孝道焉。 故文王篇谓无念尔祖,可乎,亦聿修厥德耳。 第二章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爱敬尽[津忍切]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 ”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上章已止,故再书子曰,以明更端。 亲,谓父母也。 德教,即上章所谓德之本,教之所由生。 刑,乃刑于寡妻之刑,言为之法则也。 天子,言为天之子。 甫刑,吕刑也,吕侯之后改封于甫,故因以云。 庆,吉庆也。 赖,依赖也。)此下五章,则开陈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其孝如此。 前章所谓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岂徒为之立说,区区空言,以诏天下乎? 伊尹曰:立爱惟亲,立敬惟长,始于邦家,终于四海,实德实行,施由亲始,不可诬也。 故此论天子之孝,申明而发挥之。 孩提之童知爱其亲,是爱亲之心,天下人人之所同也。 及其长也,知敬其兄,是敬亲之心,亦天下人人之所同也。 一念爱敬,则凡有亲者,皆可爱可敬矣,何者而敢恶乎? 何者而敢轻慢之乎? 古之人所以俯临民上,若赤子之保,如大祭之承者,非外施此于天下也,即我爱亲敬亲之心,自然有所不敢也。 是故爱敬之实,的的尽于事亲,略无欠缺不满之处,则此德之教加于百姓,举凡四海,是则是效,而莫不一于爱敬矣,莫不一于爱敬而四海之孝,皆天子之孝矣。 此一人有庆,兆民之所以赖也。 爱敬不尽不祥莫大焉,何庆之有,何赖之有! 第三章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 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 富贵不离[力智切]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 盖诸侯之孝。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制节,制财用之节。 谨度,不越法度。 溢者,满而泛溢也。 社,土神。 稷,谷神。 诸侯有国,则祭之。 民,庶民。 人者,有位之人。 书曰:在知人,在安民。 诸侯,列国之君。 诗小雅小旻篇。 战战,恐惧。 兢兢,戒谨。 临深,恐坠;履冰,恐陷也。)鲁君自谓寡人生于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哀,未尝知劳,未尝知惧。 呜呼! 此骄奢之病根也。 有国之主,狃于富贵,以骄奢为当然。 殊不知,骄未有不危,奢未有不溢。 危且溢,倾败随至。 富贵,非我有矣,可长守乎? 夫子此章拳拳富贵不离其身,正切人情所欲,而言警动极有力,非徒守富贵为身计也。 富贵者,先君受之天子,以遗其后嗣,以保社稷和民人,继继相传而不绝者,岂一己私物,可取为恣情纵欲之具也? 天子之命于汝,而坠先君之世于汝,而斩富贵不守,社稷为墟,谓之孝可乎? 分茅胙土,俾有社稷,其实正在和民人耳。 一和字,其责甚重。 才不和,便失分任司牧之意,便失代天理物之意。 和民人,就保社稷上看,保社稷,就长守富贵上看,长守富贵,就不骄不奢上看。 不骄奢,当就战战兢兢上看。 战战兢兢,凛乎如深渊之临,薄冰之履,安敢放逸? 不放逸,自然恭,安得骄,自然俭,安得奢。 不骄不奢,不危不溢,则道心无累,天德内融,变化云为,无非大顺,而民人上下,莫不一于和矣。 此虽论诸侯之孝,与君天下,初无异道,故周公首戒成王无逸欲,知稼穑之艰难。 第四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下孟切],不敢行。 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下孟切,下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乌路切]。 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 盖卿大夫之孝。 《诗》云:夙夜匪懈[佳卖切],以事一人。 (法服者,先王所制礼服也。 法言者,法度之言。 德行者,有德之行也。 无择,所言所行皆是,一无可拣择也。 三者,服言行也。 宗庙,卿大夫立三庙以奉祖先。 卿,六卿大夫,二十七大夫。 诗大雅烝民篇。 夙,早懈息。 一人,谓天子也。)不敢二字,人心之大闲,反躬修省,此其律也。 经曰不敢康,曰不敢荒宁,曰不敢自暇自逸,曰不敢盘于游田。 而此书亦每每严斯戒。 自古乱臣贼子,造一切滔天罪状,都只就敢上做出。 苟敢矣,复何所忌惮也哉。 服者,身之表。 未有君子而小人之服者,亦未有小人而君子之服者。 先王垂范莫不有制,盖甚严也。 一违其制,即僭奢无章矣。 言曰法言,行曰德行,先王岂外人心以为教哉。 不失其本心,则言无非法,行无非德。 言而非先王之法,即无稽矣。 邪说诬民,妄伪驰骋矣。 行而非先王之德,即伪行矣。 为比德,为恶德,为凶德,无所不至矣。 于斯三者,凛然怀不敢之心,自然不蹈其非。 是故非法则不言,非道则不行也。 前曰德行,此言非道不行,以明德与行非二致,是故之下独举言行而不及服,盖非法服不敢服即止矣。 他无所用其力也。 若夫德行,则于反躬修省,尚多工夫。 非法不言,而或有可择之言,未可也。 直是口无择言,而至于言满天下,略无口过,方尽善也。 非道不行,而或有可择之行,未可也。 直是身无择行,而至于行满天下,无怨无恶,方尽善也。 曰服曰言曰行,如上所陈,无一不备,然后始能守其宗庙,为卿大夫之孝。 愚端诵此章,至于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未尝不为之感叹。 夫立乎人之本,朝佐天子理四海,一言之失,一行之亏,关国体之安危,系民生之休戚。 于我乎在岂细事也。 必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而后可也。 用力微懈,即怠即放,种种皆差。 第五章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爵禄而守其祭祀。 盖士之孝。 《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吐簟切]尔所生。 (资,取也,言孝则兼爱。 敬长,谓官之长也。 事其上,兼言君长。 《诗》,小雅小宛篇。 忝,辱也。 所生,谓父母也。)非谓于母,但爱而不敬也。 母子恩胜,故取其爱。 亦非于君,但敬而不爱也。 君臣分严,故取其敬。 若父则兼爱敬而适均,此皆人道之大。 凡因其至情开陈之,为下文作准的,以示训也。 为士者,不专主敬,而以孝亲之心事君,则无不忠矣,以敬君之心事长,则无不顺矣。 忠顺两尽,略无缺失,以事其君长,然后始能保爵禄而守祭祀。 为士之孝也。 此其工夫,全在无忝所生上。 父母全而生之,浑然天成,至粹至美。 木无不敬,本无不爱,本无不忠,本无不顺。 直是夙兴夜寐,战战兢兢,无须臾微懈,方是无忝。 平居暇日,暗室屋漏,工夫不继,有歉于心,到事父事母事君事长时,乃始曰是宜敬也,是宜爱也,是宜忠宜顺也,则十二时内有忝,所生多矣。 谓之孝可乎? 末举诗云,最宜深玩此旨。 当卿大夫通看臣之事君,初无异道。 士卑,故又言事长。 第六章子曰:“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羊尚切]父母。 此庶人之孝。 ”(小止而再言,故又记子曰。 因天之道,不失其耕种之时也。 因地之利,不失其地之所宜种也。 谨身,不敢妄作。 节用,不敢妄费。)治古之世,所以比屋,可封人人。 有士君子之行者,岂农夫小民,皆修德学道之士也哉。 因天而不失其时,因地而不失其利,又不妄作近刑戮,不妄费致冻馁,是虽利用出入由之,而不知至若,所以因,所以谨,所以节,则未尝非道也。 如是以养其父母,亦可无憾矣。 后世号为士者,往往不屑于力农,或反游荡,日浮侈纵,而不知检。 身既污辱,家亦破亡,非特无以养父母,且危父母矣。 视庶人之所谓孝,何如也。 第七章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无终始,言于孝道不能有终始也。 患,祸也。)总承五章之后,复言终始之义,警策尤更深切。 如上所陈,而不一一各尽其道,固不可。 或者有始而不能有终,则亦未有不及于祸者。 且爱敬者,德教之原也。 德教者,治安之本也。 本原一失,丧乱之端,四海将不可保而祸及身矣。 岂但无以刑四海而已哉。 曰诸侯,曰卿大夫,曰士庶人,莫不皆尔。 圣训历历,昭如日星,即事证言,合若符契。 未之有谓必至无幸也,可不惧诸,可不鉴诸。 第八章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子曰:“夫[音扶]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下孟切]。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因天之明,因地之义,以顺天下。 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经,常也。 义,宜也。 则,法也。 明者,昭然显著也。)曾子闻,自天子至庶人,其孝如此而无终始,则有祸忽。 发甚哉之叹,称孝道之大。 夫子知其已明斯旨,于是又推三才之一致,而申明先王之德教如此焉。 夫人但知善父母为孝,安知天之所谓经者,即此孝乎。 安知地之所谓义者,即此孝乎。 记曰天有四时,春秋冬夏,风雨霜露,无非教也。 知其为教,则知其为经矣。 地载神气,神气风霆,风霆流形,庶物露生,无非教也。 知其为教,则知其为义矣。 在天曰经,在地曰义,在民曰行。 一也,无二致也。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此一是字,正指天地之经而言。 岂天地之经在彼,而民强则之于此哉。 天即吾心也,地即吾心也。 孩提知爱,不学而能,即所谓经也。 意蔽情昏,始支始离,是故不可以不则焉。 则之如何,以此经为准的,使不失其因天之明,因地之义,以顺天下,所以使之则也。 始言天经地义,次言天地之经,后又变经言明以见,义即经,经即明,昭然灼然,非二道也。 因字最宜细玩。 圣人亦岂外立一教以强民哉。 天地之经,人心所固有,因其固有而道之所以顺天下也。 今文,天明之上不曰因而曰则,因地之下不曰义而曰利,失其旨矣。 惟因故顺,惟顺故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故凡后世愈肃而愈不成,愈严而愈不治者,不顺故也。 由外铄我,而不因其本心,故也。 至哉! 因乎! 非圣人,其孰明之!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下孟切];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呼报切]恶[乌路切],而民知禁。 《诗》云:赫赫[火白切]师尹,民具尔瞻。 (先者,躬行于己以率。 先之博爱,言无所不爱也。 遗,忘也。 陈,见于政事。 导,迪之,使行也。 礼,防人伪。 乐,养人心。 故和睦。 好,言所好在善。 恶,言所恶在不善。 知禁,知所禁忌而不敢犯也。 诗小雅节南山篇。 赫赫,显明也。 师尹,太师尹氏也。 具,俱也。)先王见不肃而成,不严而治,而教之可以化民,如此,故但先之以博爱而民自然莫遗其亲,但陈之以德义而民自然兴行,但先之以敬让而民自然不争,但导之以礼乐而民自然和睦,但示之以好恶而民自然知禁,以顺天下,此之谓也。 太师尹氏,赫赫于上,民且莫不于尔而观瞻,况人主天下表仪。 因其所固有而顺导之,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焉,可诬也焉,可强也。 此与首章至德要道,及次章德教加于百姓相发挥,正所谓天子之孝,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故博爱施由亲始,非无差等云也。 无差等者,墨氏之说也,浮屠氏之教也,韩文公便指博爱为仁大差。 第九章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 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鳏,古顽切],而况于士民乎? 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 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 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享,许丈切],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 ”《诗》云:有觉德行[下孟切],四国顺之。 (明王,明德之王也。 遗,忘也。 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也。 治国,谓诸侯。 老而无妻曰鳏。 老而无夫曰寡。 治家,谓卿大夫臣家臣。 《诗》,大雅抑之篇。 觉,悟也。 四国,四方国也。)前言德教加于百姓,其旨详矣。 然天子之孝,又莫大于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而诸侯之孝,又莫大于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 卿大夫之孝,又莫大于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于此特变先王而称明王,以发斯义。 明者,本心洞然,略无微蔽,故其以孝治天下也。 公平一视,略无偏党之私焉,巍巍大君,下视小国之臣,最易忘也,而不敢遗,况建邦设都,为五等之诸侯者乎。 是以人心感悦,万国攸同,莫不欢忻爱戴乎。 我而我得,以事其先王也。 诸侯之于国,卿大夫之于家,事先君,事亲,递递皆然。 而其要是只在不遗不侮不失上。 然此章专论明王孝治天下,而并及治国治家者,何也? 盖天下一心,风化一原。 明王在上,而卿大夫无以得人之欢心,诸侯无以得百姓之欢心,则是天下之大体有亏,而所谓孝治者犹未尽也。 直是治国者无愧于事先君,治家者无愧于事亲,方为大同之化。 夫然,故以之事生,则亲亦欢心也,自然安。 以之奉祭祀,则鬼亦欢心也,自然享。 普天之下陶陶然,皆春风和气,略无纤毫乖戾,灾害自无由生,略无纤毫违怨,祸乱自无由作,此明王孝治之极功也。 故复总结之曰:故明王之孝治天下如此。 虽然徒谓之德行,而实未有觉,则亦不能动人矣。 惟有觉之德行,常觉常明,同心同感,四国之所以顺也。 有觉正谓明王。 第十章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其无以加於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 人之行[下孟切],莫大于孝。 孝莫大于严父。 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 夫[音扶]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 (严,尊敬也。 郊,圆丘。 祀,天。 后稷,名弃,尧举为农卿。 舜曰:“汝后稷播时百谷。 ”封于邰,为周始祖十五世。 至王季生文王,祖有功而宗有德,故宗祀文王也。 明堂,天子布政之宫,居国南,是阳明之地,故曰明堂。 上帝即天,非有二也,以主宰言之,则谓之帝耳。 故经言昊天、上帝,说者颇多,曲为分别殊不观。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正是严父配天之实证,岂二也哉。)曾子犹有其乎之问,是犹未真知孝之为大也。 夫子于是又推而言之大。 《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太极即性也。 天地万物皆于此乎出也。 有天地而后万物形于其间,因指万物曰天地之性,岂天地有此性而分以授万物哉。 万物即天地也,无二性也,无先后之间,彼此之殊也,故曰明目视之不可见,倾耳听之不可闻。 明此不可见闻之旨,可与言性矣。 惟人也,独于其中,禀五行之秀,为万物之美,而又莫贵焉。 然所贵于人者,以其孩提知爱,知有亲也。 人而不孝与草木无异,与禽兽无异,故人之行又莫大于孝焉,善事父母皆孝也,然有父而后有母,易象乾坤,服分齐斩,固不同也。 而孝又莫大于严父,尊严其父,至于配天,则至矣。 故又莫大于配天焉。 昔之人有行之者,其周公乎? 非严父配天之事,皆不周公若也。 盖其礼自周公居摄而始备,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所谓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此之谓也。 然则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 严父而上,人人所同,若夫配天,则天子之事举,其极盛者言之。 下文乃发挥严父之旨,而申明圣人之教,所以顺天下者,如此也。 故亲生之膝[星七切]下,以养[羊尚切]父母日严。 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 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孩提之爱,是亲爱之心已。 生于在膝下之时,日严者,日长一日,渐知尊严父母也。 本,谓本性。)方在膝下而亲爱自生,及渐知养而尊严日至,此非虑而知也,非旋学于外而能也。 本有之性,则然也,圣人灼知此性人人所同,于是因其严而教之敬,敬则无须臾微懈,而所谓日严之心常不失矣。 因其亲而教之爱,爱则无意念微累,而所谓生于膝下之心常不替矣。 故夫圣人之教,所以虽不肃而自成,虽不严而自治者,岂有他哉? 因严因亲,皆其本有之性故也。 第十一章子曰:“父子之道,天性。 君臣之义。 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君亲临之,厚莫重焉。 ”(续,继续不绝也。 亲有君之尊,故曰君亲临,临其上也。)此又承上文所因者本而发之。 父子之道,乃其天性,自然如此。 孩提知爱其亲,岂学而能,虑而知哉。 所谓本也,凡处父子而失其道者,欲念昏之,情伪夺之,血气乱之,非其本性然也。 有能于此,不使外物为心害,则天性昭昭,而父子之道得矣,安有不孝者哉。 且尊卑相承,又有君臣之义,家人所谓严君焉者,非可渎也。 况父母生之,不特今日得有此身而已,继继绵绵,终古不绝,其为嗣续,莫此为大。 而又君亲之尊临覆在上,其为恩义之厚,莫此为重。 然则为人子者,乌可以不尽孝道也。 夫子此章发明父母事体最为深切。 观其答期可之问,止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而不他及,则宰我之,与曾子地步可知矣。 第十二章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以顺则逆,民无则焉。 不在于善,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所不贵。 君子则不然,言斯可道,行[下孟切]斯可乐[音洛],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 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政令。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他得切]。 (悖,乱也。 容止,仪容举止。 象,似也。 《诗》,曹风鸤鸠篇。 淑,善。 忒,差也。)此亦专言德教在爱敬其亲上,至称君子。 而曰进退可度,则是概论。 凡有国有家者矣。 夫爱亲者,德也。 不爱其亲反爱他人,是谓悖德,敬亲者,礼也。 不敬其亲而反敬他人,是谓悖礼。 先王德教,惟曰以顺天下而已。 今以其顺,则既逆之民何所取法乎。 世衰俗薄,家人父子戚然而相仇,往往疏者反亲。 淫朋比德,反不翅若骨肉。 诩诩取下相,媚悦以为容,此曾禽犊之不若,岂足多罪。 若方外异端之学,自谓有志于道者,而乃断弃纲常,离绝伦类,然后方入其学,不知所谓道何道也,其实则不在于善,皆在于凶德耳。 虽得之君子所不贵,凶德二字,结正罪状甚严,然则学不本于经世,斩然自立于名教之外者,可不惧哉。 君子不然。 言则便须可道,不可道非嘉言也。 行则便须可乐,不可乐非善行也。 可道可乐,言行之准的,最宜深味。 东平王谓为善最乐。 夫为善之人,身心舒泰,夙兴夜寐,无非大顺,是故乐莫乐于为善行。 身不义举,错乖,方为公论所不容,为大法所不宥。 惴惴朝夕如坐囹圄,乐乎不乐乎? 德义至于可尊,则实孚而望隆矣。 作事至于可法,则时措而皆合矣。 容止至于可观进退,至于可度,则动作出处,举无一之不中节矣。 无斯须放逸,无毫厘差失,与前所谓凶德正相反矣。 以是而临乎民上,是以其民不特畏敬且爱慕之。 莫不相与,则效而求似其所为焉,无他顺故也。 此德教之所以能成,而政令之所以行也。 淑人正在于善,而不在于凶德者。 容止进退,是谓其仪。 第十三章子曰: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羊尚切]则致其乐[音洛]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 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 此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居,平居无事时也。 致,极也,尽也。 养,饮食之奉。 乐,悦其志也。 乱,谓凡逆乱不顺之事。 丑,同类已之等夷也。 兵者,兵刃相加也。 三牲,牛羊豕,谓大牢也。)此下数章多敷明首章之旨。 而此章则所谓始于事亲者也。 五个致字,当就本心上看,发于本心,如四时错行,日月代明,自然莫不中节。 有纤毫意念,即蔽即亏即支即离,安能无所不尽其至也。 子游固习闻致哀之语,但才说致乎哀而止,便有病。 五者皆备,是养生丧死种种,略无缺失,然后方谓之能事亲。 虽然,又不可不知所戒也。 居人上当戒于骄,骄则亡矣。 为人下当戒于乱,乱则刑矣。 在等夷侪伍之中,当戒于争,争则将以兵刃相加矣。 此三者不去,皆丧身危父母之道。 虽日用大牢,具奉口体,犹为不孝,甚言三者之不可有也。 第十四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要[一遥切]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三千,即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属二百也。 要者有所挟,而求上君上也,非者不然之也。)此承上章,而极言不孝之罪,如此其大也。 夫君者尊无二上,岂可要乎,而敢要之,是无君矣。 圣人者大法之所自出,岂可非乎,而敢非之,是无法矣。 孝者人子事亲之实德,又可非乎,而敢非之,是无亲矣。 无上无法无亲,皆三纲五常之所为不立,而人纪之,所由以坏者是致大乱之道也。 一个孝字,才谓之不然便是无亲,与无上无法同名大乱,况真不孝乎。 此正形容不孝之罪,所以莫大者如此。 第十五章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 教民礼顺,莫善于弟[大计切]。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 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 此则敷明要道矣。 首章专主于孝,而此兼言孝、弟、礼、乐,并及父子、兄弟、君臣,以广要道之旨,发挥旁通,周遍普洽,无往而非孝也。 乐之感人最深且速,感淫哇之音即邪心生,感中正之音即善心生。 故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易》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几文为制度之节,皆天则之自然,居上而无礼则危,居下而无礼则乱矣。 故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夫子并举四条,乃独于礼下申明其说,见得要道在于行教,而教道之行却全在礼。 然礼岂徒玉帛之云哉,所以行吾敬也。 孩提知爱,谁无敬父之心。 长而知敬,谁无敬兄之心。 主忧臣辱,主辱臣死。 元首在上,资尔股肱,谁无敬君之心。 盖未有敬其父而子不悦者,非特其子悦之,凡为人子者皆悦矣。 未有敬其兄而弟不悦者,非特其弟悦之,凡为人弟者皆悦矣。 未有敬其君而臣不悦者,非特其臣悦之,凡为人臣者皆悦矣。 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同然之感应,如响报声,不期而自应也。 是故,敬一人而千万人悦。 虽所敬者寡而悦者众。 夫是之谓要道也。 第十六章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 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 教以弟,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 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 《诗》云:“岂[苦在切]弟[待礼切]君子,民之父母。 ”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家至,一一皆至其家也。 日见,逐日见其人也。 《诗》,大雅迥酌篇。 岂弟,乐易也。)此则敷明至德矣。 首章先至德,次要道,推而达之也。 此则先要道后至德,溯而求之也。 前章曰敬,曰悦。 此章曰教,曰敬。 教而敬,敬而悦,次第参考。 而所谓德之本,教之所由生,其旨昭昭矣。 夫君子之教人以孝,岂一一皆至其家,日日面见而谕之哉。 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盖未有敬其父而子不悦者。 与前章正相应。 斯感斯化,翕然大同,自有不约而孚,不言而喻耳。 教以弟,教以臣,皆然。 此君子所以岂弟于上,而民父母之,无他,人皆有此至德故也。 君子以至德顺民,所以感其同然之心,而莫不一于顺也。 苟非至德,则要之于此而违于彼,强之于东而叛于西矣,安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第十七章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丁丈切]幼顺,故上下治。 天明地察,神明彰矣。 (明、察,皆谓晓达也。 长幼者,言乎其家。 上下者,言乎其国。 神明,即天地之妙。)此又承至德、要道、顺民如此其大,而极言无所不通之旨。 人知父母吾父母耳,安知父母之即天地也。 何者? 已之心即父母之心,父母之心即天地之心。 凡未明所以事天地,是未明所以为父母也。 未明所以为父母,是未明所以为己之心也。 惟昔明王洞然无蔽,与未明者之事父母不同,其事父孝而事天者便明,通天于父也。 其事母孝而事地者便察,通地于母也。 一家之长幼顺,若上若下便自然治,通国于家也。 夫事父母而至于天地明察,则神明之妙昭然灼然,变化无方,不离日用矣。 是岂高深幽远在吾心之外也哉。 神而曰明,以表非隐,昏者自蔽,觉者自知。 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宗庙至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亲也。 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天子祀明堂,释奠先老,有尊也。 食三老五更,有先也。)上节大旨在通乎天地,故结语他皆略之,惟曰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此节大旨在通乎鬼神,故结语他皆略之,惟曰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观书者先明乎此,而后圣训可通也。 先儒谓天子至尊,继世居长,宜若无所施其孝弟者。 而必有所尊,以言其有父焉。 必有所先,以言其有兄焉。 致敬宗庙,事死如生,无须臾而忘其亲。 又恐身不修,行不谨,将倾将覆,以辱其所自出而不敢不勉焉。 此皆事亲实用力之地也。 夫事亲而致敬于宗庙,岂徒牺牲粢盛区区礼文之末哉。 敬则此心清明,周旋俯仰无非妙用,而鬼神之德昭昭矣。 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至,极也。 《诗》,大雅文王有声篇。 思,念也。)此乃总结上文两节之旨。 孟子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 又曰:尧舜与人同,四海同也,万古同也,天地同也,鬼神同也。 此道本同而有不通者,孝弟未至也。 苟至矣,即通于神明矣。 岂惟神明,吾本心之光含覆无外,而且无所不通矣。 是故自西自东,自南自北,而翕然大同,无一念虑之不我服者,服其所同然故也。 此章极论孝弟之至,无所不通,而首以明王为言明即至矣,至即通矣。 呜呼! 旨哉! 愚尝因是观曾子书,有“居处不庄,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行不遂,灾及于身,敢不敬乎? ”又曰:“仁者,仁此者也。 义者,宜此者也。 忠者,忠此者也。 信者,信此者也。 礼者,履此者也。 行者,行此者也。 强者,强此者也。 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 ”夫孝,天之大经也。 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行之而冲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然则曾子服行师训其庶矣乎。 虽然,食息居处,动静语嘿,无一时之非孝,无一刻之非孝,何置何行何塞何冲之可言也。 恐记者误。 第十八章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丁丈切]。 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是以行[下孟切]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长,官之长也。 理者,有伦而不乱。 内,谓闺门之内也。)此则所谓立身扬名,而与第五章士之孝相表里也。 前言明王,此言君子。 前言君道,此言臣道。 明王与君子固不侔,而君子之事则又大非常人比矣。 常人之孝未必便可移于君,常人之弟未必便可移于长,常人之居家理未必便可移于官。 无他,不明故也。 君子之心通达无蔽,孝亲即忠君,弟兄即顺长,理家即治官,惟无所不通是以无所不可移。 非真知此道本一无二,将见触事墙面东窒而西碍矣。 如之何其可移哉。 惟可移,方是行之成处,方是变通不穷经世有用之学。 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自然不泯。 谓之行成于内,则虽穷居约处,不见其用,而名固未尝不立也。 虽不用,犹用也。 夫子答奚不为政之问,正是此旨。 第十九章子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 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 (宫中之门,其小者谓之闺。 具礼,言治国平天下之礼皆具也。 徒役,皂牧也。)此正发明上章所以可移者。 如此“具礼”二字,最宜深玩。 古先圣王立大经,明大法,所以维持三纲五常于不坏者,礼而已矣。 《诗》云: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言有生之不如无生也。 《志》曰:人而无礼则近于禽兽。 言人纪散乱,世道陵迟,尊卑长幼混然,与蠢蠢羽毛而争食者无以异也。 唐明皇时,诬诋古文,谬谓闺门一章鄙俗不可行。 呜呼! 岂唐之君臣所能知哉! 严父之礼即可移于君者,严兄之礼即可移于长者,妻子臣妾之礼,犹百姓徒役然,即所谓可移于官者。 第二十章曾子曰:若夫[音扶]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参闻命矣。 敢问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音余下同]! 是何言与! 言之不通也。 昔者天子有争[音诤下同]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 士有争友,则身不离[力智切]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 (安亲,谓生则亲安之。 闻命,谓此数者已闻夫子之教。 从父命,谓一于顺从也。 争,谓谏止其失也。)曾子苟通慈爱、恭敬、安亲、扬名之旨,则无此问矣。 夫子重提是何言与,而责其言之不通,所以警策之也。 自古人主未有无道而不亡者。 此言虽无道不失其天下,非谓果以无道而不失也,盖有人焉正救之,则过恶不形,端萌遂窒,一反其无道而为有道之事,斯其所以不失耳。 乃若绳愆纠谬,左右无人,拒谏饰非,刚愎自用,则丧无日矣。 “虽无道”三字,所以甚言谏诤之不可无也。 虽无道而且不失,苟未至无道而忠谠日闻,则其为益何如哉。 有国有家,莫不皆然。 以至争友,争子,皆人道所断断不可缺者。 友不争而使令名之不保,固友之罪也。 子不争而使陷身于不义,非父自陷,子实陷之,是奚可也。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弗争于父,臣不可以弗争于君。 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焉[于虔切]得为孝乎? 观此书所告,有曰以孝事君则忠,曰事父孝则忠可移于君。 所谓忠者,岂逢迎苟殉之谓乎? 知逢迎苟殉之非忠,则知逢迎苟殉之非孝矣。 曾子至此乃复以从父之令为问,则不惟不通于孝,是固未通于忠也。 夫子责其言之不通,而于章末特与君父并言,最为明切。 第二十一章子曰:君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 《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补过,补君之过也。 烝民诗: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 将,助也。 匡,正也。 《诗》,小雅隰桑篇。 心乎者,一心乎爱也。 遐,远也,谓犹言也。)复承上章,专明人臣忠君之义,以形容为人子者不当一于从令也。 君子之事上,进侍左右,则思尽己之忠,退而家居,常思补君之过。 若夫美德,固宜奉承。 至于恶行而亦奉承可乎? 随即正救而止绝之矣。 《易》曰:上下交而其志通。 此上下之所以交而志通也。 此所以能相亲者也。 苟心知其非谬以为是,阿谀顺旨逢君于昏,则贼矣,岂相亲之道也哉。 为人子者,深味能相亲之言,将顺正救并行而不悖,庶乎其可矣。 虽然,非中心亲爱念念不忘不能尔也。 故援诗以证之。 他日曾子答单居离之问,曰:“父母若行中道,则从;若不行中道,则谏。 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出。 从而不谏,非孝也。 谏而不从,亦非孝也。 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辨;争辨者,作乱之所由兴也。 ”正合夫子斯训。 第二十二章子曰:孝子之丧亲,哭不偯[于岂切],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音洛],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 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 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 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 为之棺[音官]椁[音郭]衣衾而举之,陈其簠[音甫]簋[音轨]而哀戚之;擗[婢亦切]踊[音勇]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丧亲,居亲之丧也。 偯,哭余声。 容,容仪也。 文,文华也。 美,好也,旨美也。 周尸为棺,周棺为椁。 衣敛衣衾,被也。 举谓举尸而敛之也。 陈,设也。 圆曰簠,方曰簋,皆黍稷器,古以竹为之,后世易之以木。 擗,以手击胸。 踊,足跃于地。 送,送葬也。 卜,钻龟而卜其凶吉也。 宅,墓穴。 兆,墓域也。 厝,置也。 春秋,包四时而言。 生民之本,言民之生其本端在孝也。)丧则致其哀,尝提其纲矣。 然送终一节犹未详也,末章发之。 号痛气竭,自然不偯。 情绪荒迷,自然无容。 触事生哀,自然不文。 方毁瘠,华服自然不安。 方在疚,闻乐自然不乐。 方茹苦,美味自然不甘。 此哀戚之情发于本心,有不知其然而然者。 宰我以期丧为可己。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 ”曰:“安。 ”“汝安则为之。 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 今汝安,则为之。 ”罪之深矣。 礼亲始死,水浆不入口者三日,三日而食,是乃教民无以死者之故而伤其生。 虽甚毁瘠,亦不至太迂以灭其性也。 本性本中,是谓天则。 太过,失性之正。 伤生以身言,灭性以理言。 此圣人之政体制如此。 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祥一月而禫,又一月而吉。 丧不过乎三年者,又所以示民之居丧有终焉。 棺椁以下,叙送终节奏之详,举而敛,敛而奠,已而有祖有遣。 而送之以葬,葬而虞,虞而祔。 终丧而四时有祭。 夫人之生,尊卑长少,群居乎天地之间,与禽兽异者,孝于父母而已。 生而不孝,犹无生也。 是孝者,生民之本也。 生事爱敬,如前所陈。 死事哀戚,如此所叙。 则生民之本,庶乎其尽矣。 养生丧死之义,庶乎其备矣。 养生丧死两无遗憾,而孝子事亲之礼,庶乎其能终矣。 发布时间:2025-11-16 20:48:21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29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