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三十回贵善冤魂明出现 内容: 断云:妒忌生心遭责罚,少年死妇得伸冤。 话说包拯在濠州作太守之时,一日公事余闲,退入后堂静坐。 忽见阶下有一妇人,少年美貌,垂泪下拜,既无言语,又无词状,似有申诉之意。 拯思之,必是妖魅,遂起身用桃条鞭打,更不能语,一向下拜。 拯道:“既是枉死冤魂,何不变身与我知道? ”良久,只见那妇人变成一朵香烟,在空中盘旋,直出门而去。 拯即差人描他去处。 吏人领钧命,描他到门外五里头,入个馆驿内便不见那朵烟。 吏人回报,拯便打排轿马,自去馆驿中,集邻保勘问根因,皆言不知其由。 拯着公人掘开地中视之,只见一领藁席,卷着一死妇人,约年二十六七,尸首并不曾坏。 拯看了一回,转衙唤过土公陈尚,直要去馆驿中推勘此妇人鬼魂,是谁坏她性命,限其五日回报。 尚思之:“如何能勾推勘? ”归家只是忧闷。 其妻阿杨问丈夫:“因甚不悦? ”尚具言包公令他推勘女人身死情由,“若得明白则有给赏,不然加罪。 今限我五日内要回报。 况是死人,又没个对证,如何根究? 以此烦恼。 ”其妻道:“你不须忧虑,奴自有一计。 昔者闻老人说,死人须要个生妇人与她貌相似者,多与之以酒,候醉,扛去与死人同睡,将生人舌放死人口中度过,死人自然狂语。 你便隔房去听,从头将纸笔抄录,便知其根因。 ”尚如其妻所言,请一个妓妇貌相者,多以财帛贿之,说与因由。 妓妇初则不肯应承,贪其重财,乃许之。 陈尚买醇酒与妓妇饮醉后,尚乃扛去与死妇同睡。 其夜果然作死人言语。 她原是西州人氏,少年无父母,名贵善,年一十五岁,落在风尘。 十年前有一个林知府,北京大名府人,来此赴任:“唤奴入衙为妾,最爱惜奴。 夫人日夜妒忌。 忽一日相公出巡于外,夫人夜间把奴打杀,埋在馆中,今已十一年。 知府见作本路提刑,是月任满,从此回程,望判府与奴伸雪此冤,九泉之下亦瞑目矣。 ”尚遂记录死人言语。 妓妇已酒醒来,亦不知缘故,辞尚而去。 次日,陈尚申报府衙得知,拯便将钱五贯去买一具棺木盛了,安顿馆中房内,封了房门,径差公人寻到林提点任满回来,遂勾唤提点夫人到衙根勘。 夫人被包公叱证,知难抵讳,只得一一供招了案款。 拯奏知朝廷,圣旨颁下:夫人逼打其妾致死,本合偿命,但以打死妓女,罪且从轻,折徒二千头,提点以有职人纳妓女致死,本合革职,但无别过犯,权停见任官。 依拟判讫,此亦足为妒忌残虐者之戒。 发布时间:2025-01-20 20:34:02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12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