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案书篇第八十三 内容: 儒家之宗,孔子也。 墨家之祖,墨翟也。 且案儒道传而墨法废者,儒之道义可为,而墨之法议难从也。 何以验之? 墨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违其实,宜以难从也。 乖违如何? 使鬼非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 今墨家谓鬼审〔死〕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尸,此於其神厚而於其体薄也。 薄厚不相胜,华实不相副,则怒而降祸,虽有其鬼,终以死恨。 人情欲厚恶薄,神心犹然。 用墨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祸常来也。 以一况百,而墨家为法,皆若此类也。 废而不传,盖有以也。 《春秋左氏传》者,盖出孔子壁中。 孝武皇帝时,鲁共王坏孔子教授堂以为宫,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传》也。 公羊高、谷梁、胡母氏皆传《春秋》,各门异户,独《左氏传》为近得实。 何以验之? 《礼记》造於孔子之堂,太史公。 汉之通人也,左氏之言与二书合,公羊高、谷梁寘、胡母氏不相合。 又诸家去孔子远,远不如近,闻不如见。 刘子政玩弄《左氏》,童仆妻子皆呻吟之。 光武皇帝之时,陈元、范淑上书连属,条事是非,《左氏》遂立。 范叔寻因罪罢。 元、叔天下极才,讲论是非,有余力矣。 陈元言讷,范叔章诎,左氏得实,明矣。 言多怪,颇与孔子“不语怪力”相违返也。 《吕氏春秋》亦如此焉。 《国语》,《左氏》之外传也,左氏传经,辞语尚略,故复选录《国语》之辞以实。 然则《左氏》《国语》,世儒之实书也。 公孙龙著坚白之论,析言剖辞,务折曲之言,无道理之较,无益於治。 齐有三邹衍之书,瀇洋无涯,其文少验,多惊耳之言。 案大才之人,率多侈纵,无实是之验;华虚夸诞,无审察之实。 商鞅相秦,作耕战之术;管仲相齐,造轻重之篇。 富民丰国,强主弱敌,公赏罚,与邹衍之书并言。 而太史公两纪,世人疑惑,不知所从。 案张仪与苏秦同时,苏秦之死,仪固知之。 仪知〔秦〕审,宜从仪言以定其实,而说不明,两传其文。 东海张商亦作列传,岂苏秦商之所为邪? 何文相违甚也? 《三代世表》言五帝、三王皆黄帝子孙,自黄帝转相生,不更禀气於天。 作《殷本纪》,言契母简狄浴於川,遇玄鸟坠卵,吞之,遂生契焉。 及《周本纪》言後稷之母姜嫄野出,见大人迹,履之,则妊身,生後稷焉。 夫观《世表》,则契与後稷,黄帝之子孙也;读《殷》、《周本纪》,则玄鸟、大人之精气也。 二者不可两传,而太史公兼纪不别。 案帝王之妃,不宜野出、浴於川水。 今言浴於川,吞玄鸟之卵;出於野,履大人之迹:违尊贵之节,误是非之言也。 《新语》,陆贾所造,盖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得失,言可采行,事美足观。 鸿知所言,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 陆贾之言,未见遗阙,而仲舒之言雩祭可以应天,土龙可以致雨,颇难晓也。 夫致旱者以雩祭,不夏郊之祀,岂晋候之过邪? 以政失道,阴阳不和也。 晋废夏郊之祀,晋侯寝疾,用郑子产之言,祀夏郊而疾愈。 如审雩不修,龙不治,与晋同祸,为之再也。 以政致旱,宜复以政。 政亏而复修雩治龙,其何益哉! 《春秋》公羊氏之说,亢阳之节,足以复政。 阴阳相浑,旱湛相报,天道然也,何乃修雩设龙乎? 雩祀神喜哉? 或雨至,亢阳不改,旱祸不除,变复之义,安所施哉! 且夫寒温与旱湛同,俱政所致,其咎在人。 独为亢旱求福,不为寒温求佑,未晓其故。 如当复报寒温,宜为雩、龙之事。 鸿材巨识,第两疑焉! 董仲舒著书,不称子者,意殆自谓过诸子也。 汉作书者多,司马子长、扬子云,河、汉也,其余泾、渭也。 然而子长少臆中之说,子云无世俗之论。 仲舒说道术奇矣,北方三家尚矣。 谶书云“董仲舒乱我书”,盖孔子言也。 读之者或为乱我书者,烦乱孔子之书也,或以为乱者,理也,理孔子之书也。 共一“乱”字,理之与乱,相去甚远。 然而读者用心不同,不省本实,故说误也。 夫言“烦乱孔子之书,才高之语也。 其言理孔子之书,亦知奇之言也。 出入圣人之门,乱理孔子之书,子长、子云无此言焉。 世俗用心不实,省事失情,二语不定,转侧不安。 案仲舒之书不违儒家,不〔反〕孔子,其言“烦乱孔子之书者”,非也。 孔子之书不乱,其言理孔子之书者,亦非也。 孔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 ”乱者,〔终〕孔子言也。 孔子生周,始其本;仲舒在汉终其末。 班叔皮续太史公书,盖其义也。 赋颂篇下其有“乱曰”章,盖其类也。 孔子终论,定於仲舒之言,其修雩始龙,必将有义,未可怪也。 颜渊曰:“舜何人也? 予何人也? ”五帝、三王,颜渊独慕舜者,知己步驺有同也。 知德所慕,默识所追,同一实也。 仲舒之言道德政治,可嘉美也。 质定世事,论说世疑,桓君山莫上也。 故仲舒之文可及,而君山之论难追也。 骥与众马绝迹,或蹈骥哉? 有马於此,足行千里,终不名骥者,与骥毛色异也。 有人於此,文偶仲舒,论次君山,终不同於二子者,姓名殊也。 故马效千里,不必骥;人期贤知,不必孔、墨。 何以验之? 君山之论难追也。 两刃相割,利钝乃知;二论相订,是非乃见。 是故韩非之《四难》,桓宽之《盐铁》,君山《新论》类也。 世人或疑,言非是伪,论者实之,故难为也。 卿决疑讼,狱定嫌罪,是非不决,曲直不立,世人必谓卿狱之吏才不任职。 至於论,不务全疑,两传并纪,不宜明处,孰与剖破浑沌,解决乱丝,言无不可知,文无不可晓哉? 案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 可褒,则义以明其行善;可贬,则明其恶以讥其操。 《新论》之义,与《春秋》会一也。 发布时间:2025-01-08 20:25:08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11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