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祀义篇第七十六 内容: 世信祭祀,以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祸。 是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毕意解,意解病已,执意以为祭祀之助,勉奉不绝。 谓死人有知,鬼神饮食,犹相宾客,宾客悦喜,报主人恩矣。 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享之,非也。 实者,祭祀之意,主人自尽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 何以明之? 今所祭者报功,则缘生人为恩义耳,何歆享之有? 今所祭死人,死人无知,不能饮食。 何以审其不能歆享饮食也? 夫天者,体也,与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 宅舍附地之体,列宿着天之形。 形体具,则有口乃能食。 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尽;如无口,则无体,无体则气也,若云雾耳,亦无能食如。 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 以人之精神,何宜饮食? 中人之体七八尺,身大四五围,食斗食,歠斗羹,乃能饱足,多者三四斗。 天地之广大,以万里数,圜丘之上,一茧栗牛,粢饴大羹,不过数斛。 以此食天地,天地安能饱? 天地用心,犹人用意也。 人食不饱足,则怨主人,不报以德矣。 必谓天地审能饱食,则夫古之效者负天地。 山,犹人之有骨节也;水,犹人之有血脉也。 故人食肠满,则骨节与血脉因以盛矣。 今祭天地,则山川随天地而饱。 今别祭山川,以为异神,是人食已,更食骨节与血脉也。 社稷报生谷物之功。 万民生於天地,犹毫毛生於体也。 祭天地,则社稷设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复别祭。 必以为有神,是人之肤肉当复食也。 五祀初本在地。 门户用木与土,土木生於地,井灶室中霤皆属於地。 祭地,五祀设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复别祭。 必以为有神,是人食己,当复食形体也。 风伯、雨师、雷公,是群神也。 风犹人之有吹煦也,雨犹人之有精液也,雷犹人之有腹鸣也,三者附於天地,祭天地,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别祭。 必以为有神,则人吹煦、精液、腹鸣当复食也。 日月犹人之有目,星辰犹人之有发。 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复别祭。 必以为有神,则人之食已,复食目与发也。 宗庙,己之先也。 生存之时,谨敬供养,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缘生事死,示不忘先。 五帝、三王郊宗黄帝、帝喾之属,报功坚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审能歆享之也。 夫不能歆享,则不能神;不能神,则不能为福,亦不能为祸。 祸福之起,由於喜怒,喜怒之发,由於腹肠。 有腹肠者辄能饮食,不能饮食则无腹肠,无腹肠则无用喜怒,无用喜怒则无用为祸福矣。 或曰:“歆气,不能食也。 ”夫歆之与饮食,一实也。 用口食之,用口歆之。 无腹肠则无口,无口无用食,则亦无用歆矣。 何以验其不能歆也? 以人祭祀有过,不能即时犯也。 夫歆不用口则用鼻矣。 口鼻能歆之,则目能见之,目能见之,则手能击之。 今手不能击,则知口鼻不能歆之也。 或难曰:“宋公鲍之身有疾。 祝曰夜姑,掌将事於历者。 历鬼杖楫而与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 何而蒭牺之不肥硕也? 何而珪璧之不中度量也? 而罪欤? 其鲍之罪欤? ’夜姑顺色而对曰:‘鲍身尚幼,在襁褓,不预知焉。 审是掌之。 ’历鬼举楫而掊之,毙於坛下。 此非能言用手之验乎? ”曰:夫夜姑之死,未必历鬼击之也,时命当死也。 妖象历鬼,象鬼之形,则象鬼之言,象鬼之言,则象鬼而击矣。 何以明之? 夫鬼者,神也,神则先知。 先知则宜自见粢盛之不膏、圭璧之失度、牺牲之臞小,则因以责让夜姑,以楫击之而已,无为先问。 先问,不知之效也;不知,不神之验也。 不知不神,则不能见体出言,以楫击人也。 夜姑,义臣也,引罪自予己,故鬼击之。 如无义而归之鲍身,则厉鬼将复以楫掊鲍之神矣。 且祭祀不备,神怒见体,以杀掌祀。 如礼备神喜,肯见体以食赐主祭乎? 人有喜怒,鬼亦有喜怒。 人不为怒者身存,不为喜者身亡。 厉鬼之怒,见体而罚。 宋国之祀,必时中礼,夫神何不见体以赏之乎? 夫怒喜不与人同,则其赏罚不与人等。 赏罚不与人等,则其掊夜姑,不可信也。 且夫歆者,内气也,言者,出气也。 能歆则能言,犹能吸则能呼矣。 如鬼神能歆,则宜言於祭祀之上。 今不能言,知不能歆,一也。 凡能歆者,口鼻通也。 使鼻鼽不通,口钳不开,则不能歆矣。 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能复歆? 二也。 《礼》曰:“人死也,斯恶之矣。 ”与人异类,故恶之也。 为尸不动,朽败灭亡,其身不与生人同,则知不与生人通矣。 身不同,知不通,其饮食不与人钧矣。 胡、越异类,饮食殊味。 死之与生,非直胡之与越也。 由此言之,死人不歆,三也。 当人之卧也,置食物其旁,不能知也。 觉乃知之,知乃能食之。 夫死,长卧不觉者也,安能知食? 不能歆之,四也。 纣杀牛祭,不致其礼。 文王衤勺祭,竭尽其敬。 夫礼不至,则人非之,礼敬尽,则人是之。 是之则举事多助,非之则言行见畔。 见畔,若祭,不见享之祸;多助,若祭,见歆之福:非鬼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 何以明之? 苟鬼神,不当须人而食。 须人而食,是不能神也。 信鬼神,歆祭祀,祭祀为祸福,谓鬼神居处何如状哉? 自有储偫邪,将以人食为饥饱也? 如自有储偫,储偫必与人异,不当食人之物。 如无储偫,则人朝夕祭乃可耳。 壹祭壹否,则神壹饥壹饱。 壹饥壹饱,则神壹怒壹喜矣。 且病人见鬼,及卧梦与死人相见,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 缘有饮食则宜有衣服,故复以缯制衣,以象生仪。 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飨之。 其制衣也,广枞不过一尺若五六寸。 以所见长大之神,贯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於人乎? 以所见之鬼为审死人乎? 则其制衣,宜若生人之服。 如以所制之衣审鬼衣之乎? 则所见之鬼宜如偶人之状。 夫如是也,世所见鬼,非死人之神;或所衣之神非所见之鬼也。 鬼神未定,厚礼事之,安得福佑而坚信之乎? 发布时间:2025-01-08 00:28:26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11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