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纪妖篇第六十四 内容: 卫灵公将之晋,至濮水之上,夜闻鼓新声者,说之,使人问之,左右皆报弗闻。 召师涓而告之曰:“有鼓新声者,使人问左右,尽报弗闻其状似鬼,子为我听而写之。 ”师涓曰:“诺! ”因静坐抚琴而写之。 明日报曰:“臣得之矣,然而未习,请更宿而习之。 ”灵公曰:“诺! ”因复宿。 明日已习,遂去之晋。 晋平公觞之施夷之台,酒酣,灵公起曰:“有新声,愿请奏以示公。 ”公曰:“善! ”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 未终,旷抚而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 ”平公曰:“此何道出? ”师旷曰:“此师延所作淫声,与纣为靡靡之乐也。 武王诛纣,悬之白旄,师延东走,至濮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於濮水之上。 先闻此声者,其国削,不可遂也。 ”平公曰:“寡人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 ”师涓鼓究之。 平公曰:“此所谓何声也? ”师旷曰:“此所谓清商。 ”公曰:“清商固最悲乎? ”师旷曰:“不如清徵。 ”公曰:“清徵可得闻乎? ”师旷曰:“不可! 古之得听清徵者,皆有德义君也。 今吾君德薄,不足以听之。 ”公曰:“寡人所好者音也,愿试听之。 ”师旷不得已,援琴鼓之。 一奏,有玄鹤二八从南方来,集於郭门之上危;再奏而列;三奏,延颈而鸣,舒翼而舞。 音中宫商之声,声彻於天。 平公大悦,坐者皆喜。 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反坐而问曰:“乐莫悲於清徵乎? ”师旷曰:“不如清角。 ”平公曰:“清角可得闻乎? ”师旷曰:“不可! 昔者黄帝合鬼神於西大山之上,驾象舆,六玄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後,虫蛇伏地,白云覆上,大合鬼神,乃作为清角。 今主君德薄,不足以听之。 听之,将恐有败。 ”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愿遂听之。 ”师旷不得已而鼓之。 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再奏之,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坐者散走。 平公恐惧,伏於廊室。 晋国大旱,赤地三年。 平公之身遂癃病。 何谓也? 曰:是非卫灵公国且削,则晋平公且病,若国且旱〔之〕妖也? 师旷曰“先闻此声者国削”。 二国先闻之矣。 何知新声非师延所鼓也? 曰:师延自投濮水,形体腐於水中,精气消於泥涂,安能复鼓琴? 屈原自沉於江,屈原善著文,师延善鼓琴。 如师延能鼓琴,则屈原能复书矣。 杨子云吊屈原,屈原何不报? 屈原生时,文无不作;不能报子云者,死为泥涂,手既朽,无用书也。 屈原手朽无用书,则师延指败无用鼓琴矣。 孔子当泗水而葬,泗水却流,世谓孔子神而能却泗水。 孔子好教授,犹师延之好鼓琴也。 师延能鼓琴於濮水之中,孔子何为不能教授於泗水之侧乎? 赵简子病,五日不知人。 大夫皆俱,於是召进扁鹊。 扁鹊入视病,出,董安於问扁鹊。 扁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 昔秦缪公尝如此矣,七日悟。 悟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曰:‘我之帝所,甚乐。 吾所以久者,适有学也。 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五世不安,其〔後〕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 ’公孙支书而藏之於箧。 於是晋献公之乱,文公之霸,襄公败秦师於崤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 今主君之病与之同,不出三日,病必间,间必有言也。 ”居二日半,简子悟,告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於钧天,靡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人心。 有一熊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 有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 帝甚喜,赐我〔二〕笥,皆有副。 吾见兒在帝侧。 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长也,以赐之。 ’帝告我:‘晋国且〔衰〕,〔七〕世而亡;嬴姓将大败周人於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 今余将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 ’”董安於受言而书藏之,以扁鹊言告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 他日,简子出,有人当道,辟之不去。 从者将拘之,当道者曰:“吾欲有谒於主君。 ”从者以闻,简子召之,曰:“嘻! 吾有所见子游也。 ”当道者曰:“屏左右,愿有谒。 ”简子屏人。 当道者曰:“日者主君之病,臣在帝侧。 ”简子曰:“然,有之。 子见我何为? ”当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与罴皆死。 ”简子曰:“是何也? ”当道者曰:“晋国且有大难,主君首之。 帝令主君灭二卿,夫〔熊〕罴皆其祖也。 ”简子曰:“帝赐我二笥皆有副,何也? ”当道者曰:“主君之子,将克二国於翟,皆子姓也。 ”简子曰:“吾见兒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长以赐之’夫兒何说以赐翟犬? ”当道者曰:“兒,主君之子也。 翟犬,代之先也。 主君之子,且必有代。 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并二国〔於〕翟。 ”简子问其姓而延之以官。 当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 ”遂不见。 是何谓也? 曰:是皆妖也。 其占皆如当道言,所见於帝前之事。 所见当道之人,妖人也。 其後晋二卿范氏、中行氏作乱,简子攻之,中行昭子、范文子败,出奔齐。 始,简子使姑布子卿相诸子,莫吉;至翟妇之子无恤,以为贵。 简子与语,贤之。 简子募诸子曰:“吾藏宝符於常山之上,先得者赏。 ”诸子皆上山,无所得。 无恤还曰:“已得符矣。 ”简子问之,无恤曰:“从常山上临代,代可取也。 ”简子以为贤,乃废太子而立之。 简子死,无恤代,是为襄子。 襄子既立,诱杀代王而并其地。 又并知氏之地。 後取空同戎。 自简子後,〔七〕世至武灵王,吴〔广〕入其〔女娃〕〔嬴〕孟姚。 其後,武灵王遂取中山,并胡地。 武灵王之十九年,更为胡服,国人化之。 皆如其言,无不然者。 盖妖祥见於兆,审矣,皆非实事。 〔曰〕:吉凶之渐,若天告之。 何以知天不实告之也? 以当道之人在帝侧也。 夫在天帝之侧,皆贵神也。 致帝之命,是天使者也。 人君之使,车骑备具,天帝之使,单身当道,非其状也。 天官百二十,与地之王者以异也。 地之王者,官属备具,法象天官,禀取制度。 天地之官同,则其使者亦宜钧。 官同人异者,未可然也。 何以知简子所见帝非实帝也? 以梦占〔知〕之,楼台山陵,官位之象也。 人梦上楼台,升山陵,辄得官位。 实楼台山陵非官位也,则知简子所梦见帝者非天帝也。 人臣梦出人君,人君必不见,又必不赐。 以人臣梦占之,知帝赐二笥、翟犬者,非天帝也。 非天帝,则其言与百鬼游於钧天,非天也。 鲁叔孙穆子梦天压己者,审然是天下至地也。 至地则有楼台之抗,不得及己,及己则楼台宜坏。 楼台不坏,是天不至地。 不至地则不得压己。 不得压己则压己者非天也,则天之象也。 叔孙穆子所梦压己之天非天,则知赵简子所游之天非天也。 或曰:“人亦有直梦。 见甲,明日则见甲矣;梦见君,明日则见君矣。 ”曰:然。 人有直梦,直梦皆象也,其象直耳。 何以明之? 直梦者梦见甲,梦见君,明日见甲与君,此直也。 如问甲与君,甲与君则不见也。 甲与君不见,所梦见甲与君者,象类之也。 乃甲与君象类之,则知简子所见帝者象类帝也。 且人之梦也,占者谓之魂行。 梦见帝,是魂之上天也。 上天犹上山也。 梦上山,足登山,手引木,然後能升。 升天无所缘,何能得上? 天之去人以万里数。 人之行,日百里。 魂与体形俱,尚不能疾,况魂独行安能速乎? 使魂行与形体等,则简子之上下天,宜数岁乃悟,七日辄觉,期何疾也! 夫魂者精气也,精气之行与云烟等。 案云烟之行不能疾,使魂行若蜚鸟乎,行不能疾。 人或梦蜚者用魂蜚也,其蜚不能疾於鸟。 天地之气,尤疾速者,飘风也,飘风之发,不能终一日。 使魂行若飘风乎,则其速不过一日之行,亦不能至天。 人梦上天,一卧之顷也,其觉,或尚在天上,未终下也。 若人梦行至雒阳,觉,因从雒阳悟矣。 魂神蜚驰何疾也! 疾则必非其状。 必非其状,则其上天非实事也。 非实事则为妖祥矣。 夫当道之人,简子病,见於帝侧,後见当道象人而言,与相见帝侧之时无以异也。 由此言之,卧梦为阴候,觉为阳占,审矣。 赵襄子既立。 知伯益骄,请地韩、魏,韩、魏予之;请地於赵,赵不予。 知伯益怒,遂率韩、魏攻赵襄子。 襄子惧,用奔保晋阳。 原过从,後,至於托平驿,见三人,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予原过竹二节,莫通,曰:“为我以是遗赵无恤。 ”既至,以告襄子。 襄子齐三日,亲自割竹,有赤书曰:“赵无恤,余霍大山〔山〕阳侯,天〔使〕。 三月丙戌,余将使汝灭知氏,汝亦祀我百邑,余将赐汝林胡之地。 ”襄子再拜,受神之命。 是何谓也? 曰:是盖襄子且胜之祥也。 三国攻晋阳岁余,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板。 襄子惧,使相张孟谈私於韩、魏,韩、魏与合谋,竟以三月丙戌之日,〔反〕灭知氏,共分其地。 盖妖祥之气。 象人之形,称霍大山之神,犹夏庭之妖象龙,称褒之二君;赵简子之祥象人,称帝之使也。 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 曰:大山,地之体,犹人有骨节,骨节安得神? 如大山有神,宜象大山之形。 何则? 人谓鬼者死人之精,其象如生之形。 今大山广长不与人同,而其精神不异於人。 不异於人则鬼之类人。 鬼之类人,则妖祥之气也。 秦始皇帝三十六年,荧惑守心,有星坠下,至地为石,〔民〕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 ”始皇闻之,令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家人诛之,因燔其石。 〔秋〕,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或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我遗镐池君。 ”因言曰:“今年祖龙死。 ”使者问之,因忽不见,置其璧去。 使者奉璧,具以言闻,始皇帝默然良久,曰:“山鬼不过知一岁事,乃言曰‘祖龙’者,人之先也。 ”使御府视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 明三十七年,梦与海神战,如人状。 是何谓也? 曰:皆始皇且死之妖也。 始皇梦与海神战,恚怒入海,候神射大鱼,自琅邪至劳、成山不见。 至之罘山,还见巨鱼,射杀一鱼,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至沙丘而崩。 当星坠之时,荧惑为妖,故石旁家人刻书其石,若或为之,文曰“始皇死”,或教之也。 犹世间童谣,非童所为,气导之也。 凡妖之发,或象人为鬼,或为人象鬼而使,其实一也。 使者过华阴,人持璧遮道,委璧而去,妖鬼象人之形也。 夫沉璧於江,欲求福也。 今还璧,示不受物,福不可得也。 璧者象前所沉之璧,其实非也。 何以明之? 以鬼象人而见,非实人也。 人见鬼象生存之人,定问生存之人,不与己相见,妖气象类人也。 妖气象人之形,则其所赍持之物,非真物矣。 “祖龙死”,谓始皇也。 祖,人之本;龙,人君之象也。 人、物类,则其言祸亦放矣。 汉高皇帝以秦始皇崩之岁,为泗上亭长,送徒至骊山。 徒多道亡,因纵所将徒,遂行不还。 被酒,夜经泽中,令一人居前,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道,愿还。 ”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 ”乃前,拔剑击斩蛇,蛇遂分两,径开。 行数里,醉因卧。 高祖後人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之人曰:“妪何为哭? ”妪曰:“人杀吾子。 ”人曰:“妪子为何见杀? ”妪曰:“吾子白帝子,化为蛇当径。 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 ”人以妪为妖言,因欲笞之。 妪因忽不见。 何谓也? 曰:是高祖初起威胜之祥也。 何以明之? 以妪忽然不见也。 不见,非人,非人则鬼妖矣。 夫以妪非人,则知所斩之蛇非蛇也。 云白帝子,何故为蛇夜而当道? 谓蛇白帝子,高祖赤帝子;白帝子为蛇,赤帝子为人。 五帝皆天之神也,子或为蛇,或为人。 人与蛇异物,而其为帝同神,非天道也。 且蛇为白帝子,则妪为白帝後乎? 帝者之後,前後宜备,帝者之子,官属宜盛。 今一蛇死於径,一妪哭於道。 云白帝子,非实,明矣。 夫非实则象,象则妖也,妖则所见之物皆非物也,非物则气也。 高祖所杀之蛇非蛇也。 则夫郑厉公将入郑之时,邑中之蛇与邑外之蛇斗者,非蛇也,厉公将入郑,妖气象蛇而斗也。 郑国斗蛇非蛇,则知夏庭二龙为龙象,为龙象,则知郑子产之时龙战非龙也。 天道难知,使非,妖也;使是,亦妖也。 留侯张良椎秦始皇,误中副车。 始皇大怒,索求张良。 张良变姓名,亡匿下邳,常闲从容步游下邳〔汜〕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汜〕下,顾谓张良:“孺子下取履。 ”良愕然,欲殴之,以其老,为强忍下取履,因跪进履。 父以足受履,笑去。 良大惊。 父去里所,复还,曰:“孺子可教矣。 後五日平明,与我期此。 ”良怪之,因跪曰:“诺! ”五日平明,良往。 父已先在,怒曰:“与老人期,後,何也? 去! 後五日早会。 ”五日鸡鸣复往。 父又已先在,复怒曰:“後,何也! 去,後五日复早来。 ”五日,良夜未半往。 有顷,父来,喜曰:“当如是矣。 ”出一篇书,曰:“读是则为帝者师。 後十三年,子见我济北,谷成山下黄石即我也。 ”遂去,无他言,弗复见。 旦日视其书,乃《太公兵法》也。 良因异之,习读之。 是何谓也? 曰:是高祖将起,张良为辅之祥也。 良居下邳任侠,十年陈涉等起,沛公略地下邳,良从,遂为师将,封为留侯。 後十三年,〔从〕高祖过济北界,得谷成山下黄石,取而葆祠之。 及留侯死,并葬黄石。 盖吉凶之象神矣,天地之化巧矣,使老父象黄石,黄石象老父,何其神邪? 问曰:“黄石审老父,老父审黄石耶? ”曰:石不能为老父,老父不能为黄石。 妖祥之气见,故验也。 何以明之? 晋平公之时,石言魏榆。 平公问於师旷曰:“石何故言? ”对曰:“石不能言,或凭依也。 不然,民听偏也。 ”夫石不能人言,则亦不能人形矣。 石言,与始皇时石坠〔东〕郡,民刻之,无异也。 刻为文,言为辞。 辞之与文,一实也。 民刻文,气发言。 民之与气,一性也。 夫石不能自刻,则亦不能言。 不能言,则亦不能为人矣。 《太公兵法》,气象之也。 何以知非实也? 以老父非人,知书亦非太公之书也。 气象生人之形,则亦能象太公之书。 问曰:气无刀笔,何以为文? 曰:鲁惠公夫人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掌,曰“为鲁夫人”。 晋唐叔虞文在其手曰“虞”。 鲁成季友文在其手曰“友”。 三文之书,性自然;老父之书,气自成也。 性自然,气自成,与夫童谣口自言,无以异也。 当童之谣也,不知所受,口自言之。 口自言,文自成,或为之也。 推此以省太公钓得巨鱼,刳鱼得书,云“吕尚封齐”,及武王得白鱼,喉下文曰“以予发”,盖不虚矣。 因此复原《河图》、《洛书》言光衰存亡、帝王际会,审有其文矣,皆妖祥之气,吉凶之瑞也。 发布时间:2025-01-07 23:29:41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11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