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曹驳坐妻 内容: 沉存中内翰云: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兄弟数口,州司以为不道,縁坐妻子刑。 曹驳曰: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絶,况于谋杀,不当复坐其妻。 (存中宋人,不书世代,后同)谨按大明律云: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迟处死,妻子流二千里,入十恶不道之条。 今观所载,寿州人杀妻之父母兄弟数口,刑曹驳以义絶,不当縁坐其妻。 窃详本犯身为不道,杀妻父母兄弟,与其妻实已义絶。 法难縁坐。 然律无明文,所司遇此,亦当比拟奏请。 发布时间:2024-12-16 21:09:36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10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