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八十二回 选侍移宫诏宣旧恶 庸医悬案弹及辅臣 内容: 却说移宫、红丸两案,同时发生,小子一时不能并叙,只好分案叙明。 李选侍因前计不成,非常愤懑,必欲据住乾清宫,与皇长子同居。 廷臣等均言非是,当由御史左光斗,慨然上疏道:内廷有乾清宫,犹外廷之有皇极殿也,惟皇上御天居之。 惟皇后配天,得共居之。 其他妃嫔,虽以次进御,不得恒居,非但避嫌,亦以别尊卑也。 今选侍既非嫡母,又非生母,俨然尊居正宫,而殿下乃退处慈庆,不得守几筵,行大礼,名分倒置,臣窃惑之。 且殿下春秋十六龄矣,内辅以忠直老成,外辅以公孤卿贰,何虑乏人? 尚须乳哺而襁负之哉? 及今不早断决,将借抚养之名,行专制之实,窃恐武氏之祸,再见于今,此正臣所不忍言也。 伏乞殿下迅速裁断,毋任迁延! 数语未免太激,卒至祸及杀身。 疏入,为李选侍所闻,气得柳眉倒竖,杏靥改容,便与李进忠商量,借议事为名,邀皇长子入乾清宫。 进忠奉命往邀,甫出宫门,巧与杨涟相值。 涟即问选侍何日移宫? 进忠摇手道:“李娘娘正在盛怒,令我邀请殿下入议,究治左御史武氏一说。 ”涟故作惊诧道:“错了错了! 幸还遇我。 皇长子今非昔比,李娘娘若果移宫,他日自有封号。 你想皇长子年已渐长,岂无识见,你等也应转禀李娘娘,凡事三思而行,免致后悔。 ”晓以利害,颇得戒儆之法。 进忠默然退去。 既而登极有期,仍未得选侍移宫消息,直至登极前一日,选侍尚安居如故。 杨涟忍耐不住,即挺身上疏道:先帝升遐,人心危疑,咸谓选侍外托保护之名,阴图专擅之实,故力请殿下暂居慈庆,欲先拨别宫而迁之,然后奉驾还宫。 盖祖宗之宗社为重,宫帏之恩宠为轻,此臣等之私愿也。 今登极已在明日矣,岂有天子偏处东宫之礼? 先帝圣明,同符尧、舜,徒以郑贵妃保护为名,病体之所以沉重,医药之所以乱投,人言藉藉,至今抱痛,安得不为寒心? 惩前毖后,断不能不请选侍移宫。 臣言之在今日,殿下行之,亦必在今日。 阁部大臣,从中赞决,毋容泄泄,以负先帝凭几辅殿下之托,亦在今日。 时不可失,患宜预防,幸殿下垂鉴,迅即采行! 杨涟一面拜疏,一面往催方从哲,令速请选侍移宫。 从哲徐徐道:“少缓几日,亦属无妨。 ”涟急语道:“天子不应再返东宫,选侍今日不移,亦没有移居的日子了,这事岂可少缓? ”火焦鬼碰着慢医生,真要气煞! 刘一燝、韩爌亦正在侧,也语从哲道:“明日系登极期,选侍亟应移宫,我等不如同去请旨便了。 ”从哲不得已,相偕至慈庆宫门。 当有内侍出来,问明底细,便道:“难道不念先帝旧宠么? ”涟随在后面,忙上前厉声道:“国家大事,怎得徇私? 你等敢来多嘴,待要怎的。 ”涟本声若洪钟,更兼此时焦躁已极,越觉响激,震入宫中。 皇长子令中官传旨,已请选侍移宫,诸臣少安无躁。 大众闻言,竚立以待。 嗣见司礼监王安趋出,语诸人道:“选侍娘娘,已移居仁寿殿了,改日当再徙哕鸾宫。 现更奉殿下特旨,收系李进忠、田诏、刘朝等人,因他私盗宝藏,为此究办。 ”刘一燝等都有喜色,且以王安人素诚信,当无诈言,遂相率退归。 越日皇长子由校,即皇帝位,是为熹宗,诏赦天下,当下议改元天启。 惟神宗于七月崩逝,光宗于九月朔日又崩,彼时曾有旨于次年改元泰昌,至是又要改元,连泰昌二字,都未见正朔,或议削泰昌勿纪,或议去万历四十八年,即以本年为泰昌,或议以明年为泰昌,后年为天启元年,大家争议未决。 还是御史左光斗,请就本年八月以前为万历,八月以后为泰昌,明年为天启,最是协情合理。 众人也都赞成,熹宗随即听从。 朝贺礼成,没甚变事,过了数日,忽由御史贾继春,上书阁臣,书中略云: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德曰孝。 先帝命诸臣辅皇上为尧、舜,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 父有爱妾,其子当终身敬之不忘。 先帝之于郑贵妃,三十余年天下侧目之隙,但以笃念皇祖,涣然冰释。 何不辅皇上取法,而乃作法于凉? 纵云选侍原非淑德,夙有旧恨,此亦妇人女子之常态。 先帝弥留之日,亲向诸臣,谕以选侍产育幼女,欷歔情事,草木感伤,而况我辈臣子乎? 伏愿阁下委曲调护,令李选侍得终天年,皇幼女不虑意外,是即所谓孝弟之道也。 惟陛下实图利之! 阁臣方从哲等,接到此书,又觉得左右为难,惶惑未定。 左光斗得知此事,往见阁臣道:“这也何难取决。 皇上还居乾清,选侍自当移宫。 惟移宫以后,不要再生枝节,多使选侍不安。 现在李进忠、田诏等,既已犯法,应该惩治,此外概从宽政,便是仁孝两全了。 ”从哲等依违两可,光斗遂将自己意见,登入奏牍。 哪知谕旨下来,竟暴扬选侍罪状,其词道:朕幼冲时,选侍气凌圣母,成疾崩逝,使朕抱终天之恨。 皇考病笃,选侍威挟朕躬,传封皇后,朕心不自安,暂居慈庆,选侍复差李进忠等,命每日章奏文书,先奏选侍,方与朕览。 朕思祖宗家法甚严,从来有此规制否? 朕今奉养选侍于哕鸾宫,仰遵皇考遗爱,无不体悉。 其李进忠、田诏等,盗库首犯,事干宪典,原非株连,卿等可传示遵行。 方从哲等读完谕旨,相顾惊愕。 乃由从哲主张,封还原谕,且具揭上言,陛下既仰体先帝遗爱,不应再有暴扬等情。 熹宗不听,仍将原谕发抄,颁告天下。 葬神宗帝后于定陵,追谥皇妣郭氏为孝元皇后,尊生母王氏为孝和皇太后。 寻又葬光宗帝后于庆陵,具仪发丧,正忙个不了。 李选侍已移居哕鸾宫,不料宫内失火,势成燎原,亏得内有宫侍,外有卫卒,从火光熊熊中,扶出选侍母女两人。 这火起自夜间,仓猝得很,余物不及抢救,尽付灰烬。 当时群阉惧谴,已造蜚言,又因这次猝不及防的火灾,愈觉谣诼纷起,有说选侍母女,均被焚死,有说未火以前,选侍已经投缳,其女亦已投井,种种谣言,喧传宫禁。 无非是李进忠一党人物。 熹宗也有所闻,忙颁谕朝堂,略说:“选侍、皇妹,均属无恙。 ”贾继春又致书阁中,竟有“皇八妹入井谁怜,未亡人雉经莫诉”等语。 给事中周朝瑞,谓继春造言生事,具揭内阁。 继春又不肯相下,双方打起笔墨官司来。 杨涟恐异议益滋,申疏述移宫始末,洋洋洒洒,差不多有数千言,小子录不胜录,只好节述大略。 其文云:前选侍移宫一事,护驾诸臣知之,外廷未必尽知。 移宫以后,蜚语忽起,有谓选侍徒跣踉跄,欲自裁处,皇妹失所,至于投井。 或传治罪珰过甚,或称由内外交通。 臣谓宁可使今日惜选侍,无使移宫不早,不幸而成女后垂帘之事。 况迭奉圣谕,选侍居食,恩礼有加,哕鸾宫火,复奉有选侍、皇妹无恙之旨,方知皇上虽念及于孝和皇太后之哽咽,仍念及于光宗先帝之唏嘘。 海涵天盖,尽仁无已。 伏乞皇上采臣戆言,更于皇弟皇妹,时勤召见谕安,不妨曲及李选侍者,酌加恩数,遵爱先帝之子女,当亦圣母在天之灵所共喜也。 光宗阅毕,下旨褒奖,又特谕群臣,仍陈选侍过恶。 略云:朕冲龄登极,开诚布公,不意外廷乃有谤语,轻听盗犯之讹传,酿成他日之实录,诚如科臣杨涟所奏者,朕不得不再申谕以释群疑。 九月初一日,皇考宾天,诸臣入临毕,请朝见朕,李选侍阻朕于暖阁,司礼官固请,既许而后悔。 又使李进忠请回者,至再至三。 朕至乾清宫丹陛上,大臣扈从前导,选侍又使李进忠来牵朕衣,卿等亲见,当时景象,危乎安乎? 当避宫乎? 不当避宫乎? 初一日朕至乾清宫,朝见选侍毕,恭送梓宫于仁智殿,选侍差人传朕,必欲再朝见方回,各官皆所亲见,明是威挟朕躬,垂帘听政之意。 朕蒙皇考命依选侍,朕不住彼宫,饮食衣服,皆皇祖皇考所赐,每日仅往彼一见,因之怀恨,凌虐不堪。 若避宫不早,则彼爪牙成列,盈虚在手,朕亦不知如何矣。 既殴崩圣母,又每使宫眷王寿花等,时来探听,不许朕与圣母旧人通一语,朕之苦衷,外廷不能尽知,今停封以慰圣母之灵,奉养以尊皇考之意,该部亦可以仰体朕心矣。 臣工私于李党,不顾大义,谕卿等知之,今后毋得植党背公,自生枝节! 这谕下后,御史王养浩等,又上言殴崩圣母四字,有伤先帝盛德,不宜形诸谕旨,垂示后世。 此折留中不报。 还有与继春同党的人,且诋涟内结王安,私图封拜,涟遂乞归。 继春出按江西,且驰疏自明心迹。 熹宗降旨切责,次年以继春擅造入井雉经等语,放归田里,永不叙用。 后至魏阉专权,矫旨封李选侍为康妃,这系后话慢表。 惟有李可灼呈入红丸一案,当光宗初崩时,已由方从哲拟诏赏给可灼银五十两。 总算酬谢他送命的功劳。 朝臣啧有烦言,以可灼误下劫剂,不无情弊,却为何还要给赏? 即由御史王安舜首先争论,上疏极谏道:看这疏中语味,还说李可灼不过误医,就是提及荐医的人,也未尝指出姓名,没有甚么激烈。 从哲乃改为夺可灼罚俸一年。 及熹宗即位,御史郑宗周复劾崔文升罪,请下法司。 从哲又拟旨令司礼监察处。 于是御史冯三元、焦源溥、郭如楚,给事中魏应嘉,太常卿曹珖,光禄少卿高攀龙,主事吕维祺,交章论崔、李罪状,并言:“从哲徇庇,国法何在! ”给事中惠世扬,竟直纠从哲十罪三可诛,疏中有云:方从哲独相七年,妨贤病国,罪一;骄蹇无礼,失误哭临,罪二;梃击青宫,庇护奸党,罪三;恣行凶臆,破坏丝纶,罪四;纵子杀人,蔑视宪典,罪五;阻抑言官,蔽塞耳目,罪六;陷城失律,宽议抚臣,罪七;马上催战,覆没全师,罪八;徇私罔上,鼎铉贻羞,罪九;代营榷税,蠹国殃民,罪十。 贵妃求封后,举朝力争,从哲依违两可,当诛者一;选侍乃郑氏私人,从哲受其宫奴所盗美珠,欲封为贵妃,又听其久据乾清,当诛者二;崔文升用泄药,伤损先帝,廷臣交章言之,从哲拟为脱罪,李可灼进劫药,以致先帝驾崩,从哲反拟加赏,律以春秋大义,弑君之罪何辞,当诛者三。 如此尤任其当国,朝廷尚有法律耶? 务乞明正典刑,以为玩法无君者戒! 看官! 你想方从哲尚有人心,到了此时,还有甚么脸面,在朝执政? 当即上表力辞,疏至六上,乃命进中极殿大学士,赏银币蟒衣,允他致仕。 从哲尚有廉耻,较之严分宜辈,相去多矣。 但从哲虽已辞职,尚羁居京师。 崔、李二人,终未加罪。 御史焦源溥、傅宗龙、马逢皋、李希孔,及光禄少卿高攀龙等,又先后劾奏崔、李二人。 既而礼部尚书孙慎行,又追劾李可灼进红丸事,并斥从哲为弑逆。 略云:李可灼进红药两丸,实原任大学士方从哲所进。 未免锻炼。 夫可灼官非太医,红丸不知何药,乃敢突然进呈,昔许悼公饮世子药而卒,世子即自杀,春秋犹书之为弑,然则从哲宜何居? 速引剑自裁,以谢先帝,义之上也。 合门席藁以待司寇,义之次也。 乃悍然不顾,至举朝共攻可灼,仅令罚俸,岂以己实荐灼,恐与同罪,可灼可爱,而先帝可忍乎? 纵无弑之心,却有弑之事,欲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 即有百口,亦无能为天下万世解矣。 陛下以臣言有当,乞将从哲大正肆放之罚,速严两观之诛,并将李可灼严加考问,置之极刑。 若臣言无当,即以重典治臣,亦所甘受,虽死何辞! 这疏上去,有旨令廷臣集议。 大臣到了一百十余人,多以原奏为是,纷纷欲罪从哲。 独刑部尚书黄克缵,御史王志道、徐景濂,给事中汪庆百数人,颇袒从哲。 从哲也上疏辩驳,结末有“请削官阶,愿投四裔,以谢先帝并谢天下”等语。 熹宗令阁臣六卿,再行慎议。 大学士韩述进药始末,吏部尚书张问达,户部尚书汪应蛟等,亦将始末具陈。 大旨言:“可灼自请进药,由先帝召问,命他和丸急进,非但从哲未能止,即臣等亦未能止。 从哲坐罪,臣等均应连坐。 惟从哲拟赏可灼,及御史王安舜争谏,仅令罚俸,论罪太轻,实无以慰先帝、服中外,宜如从哲请,削夺官阶,为法任咎。 至可灼罪不容诛,崔文升先进大黄凉药,罪比可灼尤重,法应并加显戮,藉泄公愤”云云。 熹宗乃命将可灼遣戍,文升放南京,惟从哲仍不加罪。 孙慎行见公论难伸,引疾归田。 后来尚宝司少卿刘志选,反劾孙慎行妄引经义,诬毁先帝,更及皇上。 得旨令宣付史馆,且赦免可灼。 看官! 你道熹宗出尔反尔,是何理由? 原来即位以后,宠用魏阉,可灼、文升等人,俱向魏阉贿托,魏阉权焰薰天,无论甚么大事,均可由他主张,何论这文升、可灼两人呢? 小子闻当时有一道士,作歌市中云:委鬼当头立,茄花满地红。 委鬼二字,明指魏姓,茄花二字,应作何解,看官少安毋躁,容小子下回说明。 ----------移宫、红丸两案,群议纷滋,直扰扰至明亡而止。 平心论之,选侍之应即移宫,与红丸之应罪可灼,议之最正者也。 杨、左等之主张此议,正大光明,何私何疑? 但必斥选侍为武氏,与李可灼之有心弑逆,则太苛太激,未免不平。 方从哲之过,在失之模棱,必谓其勾通选侍,授意可灼,亦觉深文周内,令人难堪。 晋伯宗好直言,卒致及难,杨、左等读书有素,宁未闻之。 熹宗不明,暴扬选侍过恶,不留余地,而可灼、文升之应加罪,反迁延不发,嗣虽一戍一放,乃久后复有赦免之旨,如此昏愦,不值一争。 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如杨、左诸臣,毋乃失先几之智乎? 发布时间:2024-12-04 20:01:16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09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