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八回招帖收去 内容: 话说广东有一客人,姓游名子华,本贯浙人。 自祖父以来在广东发卖机布,财本巨万,即于本处讨娶一妾王氏。 子华素性酗酒凶暴,若稍有一毫不中其意,遂即毒打。 妾苦不胜,一夜更深人静,候子华睡去时走出,投井而死。 次日,子华不知其妾投井而死,乃出招帖遍处贴之,贴过数月,并无消息。 子华讨取货银已毕,即收拾回浙。 适有本府一人名林福,开一酒肉店,积得数块银两,娶妻方氏名春莲。 岂知此妇性情好淫,常与人通奸。 福之父母审知其故,详以语福。 福怀怒气,逐日打骂,凌辱不堪。 春莲乃伪怨其父母道:“当初生我丑陋,何不将我淹死? 今嫁此等心狠丈夫,贪花好色,嫌我貌丑,昼夜恼恨,轻则辱骂,重则敲打,料我终是死的。 ”父母劝其女道:“既已嫁他,只可低头忍受,过得日子也罢,不可与他争闹。 ”那父母虽以好言抚慰,其女实疑林福为薄幸之徒。 忽一日春莲早起开门烧火,忽有棍徒许达汲水经过,看见春莲一人,悄无人在,乃挑之道:“春莲,你今日起来这般早,你丈夫尚未起来,可到吾家吃一碗早汤。 ”春莲道:“你家有人否? ”许达道:“并无一人,只我单身独处。 ”春莲本性淫贱,闻说家中无人,又想丈夫每日每时吵闹,遂跟许达同去。 许达不胜欢喜,便开橱门取些果品与春莲吃了,又将银簪二根送与春莲,掩上柴门,二人遂即上床。 云雨事散,众家俱起,不得回家,许达遂匿之于家中,将门锁上,竟出街上生意去了。 直至黑晚回来,与春莲取乐。 及林福起来,见妻子早起烧火开门不见回来,意想此妇每遭打骂,必逃走矣。 乃遍处寻访无踪,亦写寻人招帖贴于各处,仍报岳父方礼知之。 礼大怒道:“我女素来失爱,尝在我面前说你屡行打骂,痛恨失怕,每欲自尽,我夫妇常常劝慰,故未即死。 今日必遭你打死,你把尸首藏灭,故诈言他逃走来哄骗我,我必告之于官,为女伸冤,方消此恨。 ”乃具状词,赴告本县汤公。 其词道:告为伦法大变事:婚娶论财,夷虏之道;夫妇嫌丑,禽兽不如。 身女春莲,凭媒嫁与林福为妻。 岂料福性贪淫,嫌女貌丑,日加打骂,凌辱不堪。 今月日仍触恶毒,登时欧死。 惧罪难逃,匿尸埋灭;驾言逃走,是谁见证? 痛思人烟凑密,私奔岂无踪影;女步艰难,数日何无信音? 明明是恶杀匿。 女魂遭陷黑天,父朽仰于白日。 祈追尸抵偿。 哀哀上告。 本县准状,即差役拘拿林福,林福亦具诉词,不在话下。 且说许达闻得方礼、林福两家告状,对春莲道:“留你数日,不想你父母告状问夫家要人,在此不便,倘或寻出,如何是好? 不若与你同走他乡,又作道理。 ”春莲闻言便道:“事不可迟,即宜速行。 ”遂收拾行李,连夜逃走,直至云南少城住脚。 盘费已尽,许达道:“今日到此,举目无亲,食用欠缺,此事将何处之? ”春莲本是淫妇,乃道:“你不必以衣食为虑,我若舍身,尽你足用。 ”许达亦不得已从之。 乃妆饰为娼,趁钱度日,改名素娥。 一时风流子弟,闻得新来一妓甚美,都来嫖耍,衣食果然充足。 且说当日春莲逃走之后,有耆民呈称:本坊井中有死人尸首在内。 县官即命仵作检验,乃广东客人游子华之妾。 方礼认为己女,遂抱尸哭道:“此系我妇身尸,果被恶婿林福打死,丢匿此井。 ”遂禀过县官,哀求拷问。 县官提林福审问:“汝将妻子打死,匿于井中,此事是实? ”林福辩道:“此尸虽系女人,然衣服、相貌俱与我妻不同。 我妻年长,此妇年少;我妻身长,此妇身短;我妻发多而长,此妇发少而短。 安得影射以害小人? 万望爷爷详情。 ”方礼向前哀告道:“此是林福抵饰的话,望老爷验伤便知打死情由。 ”县官严行刑法,林福受刑不过,只得屈招,申院未行在狱。 及至岁终,包公巡行天下,奉敕来到此府,审问林福情由,即知其被诬。 叹道:“我奉旨搜检冤枉,今观林福这段事情,甚有可疑,安得不为伸理。 ”遂语众官道:“方春莲既系淫妇,必不肯死,虽遭打骂,亦只潜逃,其被人拐去无疑。 ”乃令手下遍将各处招帖收去,一一查勘。 内有一帖,原系广东客人游子华寻妇帖子,与死尸衣服、状貌相同,乃拘游子华来证,子华已去。 包公日夜思想林福这段冤枉,我明知之,安可不为伸雪? 乃焚香告司土之神道:“春莲逃走事情,胸中狐疑不决,伏望神大彰报应。 ”告祝已毕。 次日,发遣人役往云南公干。 承行吏名汤,竟去云南省城,投下公文,宿于公馆,候领回文,不觉延迟数日。 闻得新娼素娥风情出色,姿丽过人,亦往素娥家中去嫖耍。 便问道:“汝系何处女子,为娼于此? ”其妇道:“我亦良家子女,被夫打骂,受苦不过,故尔逃出,奈衣食无措,借此度日。 ”汤道:“听你声音好似我同乡,看你相貌好似林福妻子。 ”其妇一惊,满面通红,不敢隐瞒,只得说出前事,如此如此,乃是邻右许达带我来,望乡人回府切勿露出此事,小妇加倍奉承,歇钱亦不敢受。 汤佯应道:“你们放心,只管在此接客,我明日还要来耍。 我若归家,决不露出你们机关。 ”乃相别而回,至公馆中叹道:“世间有此冤枉事。 林福与我切近邻舍,今落重狱。 ”恨不得即到家中报说此事。 次日,领了回文,作速起程归家,即以春莲被许达拐在云南省城为娼告知林福,林福状告于包爷台下。 包公遂即差人同林福随汤径往云南省城,拘拿春莲、许达两人还家。 包公鞠问明白,把春莲当官嫁卖,财礼悉付林福收领;拟许达徒罪;方礼反坐诬告;林福无辜放归;仍给官银三两赏赐汤。 即判道:案。 包公判讫。 百姓闻之,莫不醉心悦服。 发布时间:2024-11-18 21:05:26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08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