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第十三 内容: 明道先生语三亥八月见先生于洛所闻刘绚质夫录「公族有罪,磬于甸人,如其伦之丧,无服」,明无罪者有服也。 杨、墨之害,甚于申、韩;佛、老一无老字。 之害,甚于杨、墨。 杨氏为我,疑于仁。 墨氏兼爱,疑于义。 申、韩则浅陋易见。 故孟子只辟杨、墨,为其惑世之甚也。 佛、老一作氏字。 其言近理,又非杨、墨之比,此所以害尤甚。 杨、墨之害,亦经孟子辟之,所以廓如也。 礼云「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似亦太早。 虽不以卑废尊,若既葬而行之,宜亦可也。 盖未葬时,哀戚方甚,人有所不能祭尔。 「艮其止,止其所也。」八元有善而举之,四凶有罪而诛之,各止其所也。 释氏只曰止,安知止乎? (罗本罪作恶,诛作去。)释氏无实。 释氏说道,譬之以管窥天,只务直上去,惟见一偏,不见四旁,故皆不能处事。 圣人之道,则如在平野之中,四方莫不见也。 释氏本怖死生,为利岂是公道? 唯务上达而无下学,然则其上达处,岂有是也? 元不相连属,但有间断,非道也。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彼所谓「识心见性」是也。 若「存心养性」一段事则无矣。 彼固曰出家独善,便于道体自不足。 一作已非矣。 或曰:「释氏地狱之类,皆是为下根之人设此,怖令为善。」先生曰:「至诚贯天地,人尚有不化,岂有立伪教而人可化乎?」曾子易箦之意,心是理,理是心,声为律,身为度也。 洒埽应对便是形而上者,理无大小故也。 故君子只在慎独。 知之明,信之笃,行之果,知仁勇也。 若孔子所谓成人,亦不出此三者。 臧武仲知也,孟公绰仁也,卞庄子勇也。 发布时间:2024-09-29 23:09:42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05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