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经卒令第十七 内容: 经卒者,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 卒有五章:前一行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 次以经卒,亡章者有诛,前一五行,置章于首;次二五行,置章于项;次三五行,置章于胸;次四五行,置章于腹;次五五行,置章于腰。 如此,卒无非其吏,吏无非其卒,见非而不诘,见乱而不禁,其罪如之。 发布时间:2024-06-30 20:36:18 来源:番茄文学网 链接:https://www.kuansang.com/book/100487.html